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共61页
校长职级制(四)

校长职级制(摘录)一、取消中小学校和干部行政级别推进镇街根底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各镇街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可登记为事业法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监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聘、管理。
每个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和社区(村居)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园负责制。
每个镇街所有小学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小学负责制。
二、建立校长职级绩效管理制度1.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档)。
同一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例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2%以内,兼顾城乡学校。
原那么上高中学校不设三级校长。
2.建立校长绩效工资制度。
校长绩效工资按照校长职级、任职学校的规模和办学条件确定,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业绩确定,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放,校长、副校长绩效工资不纳入社保基数。
三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25%、30%确定;二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1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30%、35%、40%确定;一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40%、45%、50%确定;特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80%确定。
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15—20%确定,具体标准与校长学年考核结果相挂钩。
校长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时间,一并计入教龄。
三、建立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实行评级晋档制度。
校长在第1个任期内,试用期完毕考核“合格”确实定为同级三档(初档),之后学年度考核,每得到1个“优秀”等次或累计2个“合格”等次,可在本职级内晋升一档。
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第2个任期,如果职级不发生变化,任期内各次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职级原有档次根底上继续升档。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公办中小学校,其他性质的中小学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指在校长领导下,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校长职责第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三)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学校内外关系。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素质。
(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七)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八)履行其他应由校长承担的职责。
三、党组织职责第六条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第七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二)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
(三)监督校长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五)履行其他应由党组织承担的职责。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代表全体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
(三)监督学校财务管理,保障经费合理使用。
(四)选举、罢免学校领导成员。
(五)履行其他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承担的职责。
五、家长委员会职责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中小学学校校长职责及目标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中小学学校校长职责及目标管理制度一、引言校长是学校的最高管理者,校长的职责和目标管理制度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校长负责制定学校的办学方针和发展策略,带领教师队伍实施教学计划,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提高。
本文将提出2024年中小学学校校长的职责和目标管理制度,以期为中小学学校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校长职责1. 学校发展规划和管理校长应制定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校长应关注学校的整体发展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确保学校发展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 师资队伍建设校长应负责教师的选拔、培训和评估,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并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校长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体系,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
3. 教学与学生管理校长应关注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校长应与教师密切合作,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并组织教研活动和教学研究。
校长还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并落实学生评价和发展规划。
4. 教育资源建设校长应负责学校的教育资源建设,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校长还应积极争取学校的经费投入,扩大学校的教育资源。
5. 家校合作校长应倡导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校长应建立家校联合体,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教育问题,并提供家校共同关心的教育服务。
三、目标管理制度1. 学校发展目标校长应制定学校的发展目标,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校长应与教师共同参与制定学校的年度发展计划,并通过定期评估和检查,跟踪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
2. 教学目标校长应与教师共同制定学校的教学目标,明确学生的学习要求和学科目标。
校长应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科能力的提高,推动教师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3. 学生管理目标校长应制定学生管理目标,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安全健康。
校长应关注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品德培养,推动学生的德育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校长职级制

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摘录)一、取消中小学校和干部行政级别推进镇街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各镇街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可登记为事业法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聘、管理。
每个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和社区(村居)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园负责制。
每个镇街所有小学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小学负责制。
二、建立校长职级绩效管理制度1.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档)。
同一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例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2%以内,兼顾城乡学校。
原则上高中学校不设三级校长。
2.建立校长绩效工资制度。
校长绩效工资按照校长职级、任职学校的规模和办学条件确定,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业绩确定,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放,校长、副校长绩效工资不纳入社保基数。
三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25%、30%确定;二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30%、35%、40%确定;一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40%、45%、50%确定;特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80%确定。
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15—20%确定,具体标准与校长学年考核结果相挂钩。
校长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时间,一并计入教龄。
三、建立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实行评级晋档制度。
校长在第1个任期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同级三档(初档),之后学年度考核,每得到1个“优秀”等次或累计2个“合格”等次,可在本职级内晋升一档。
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第2个任期,如果职级不发生变化,任期内各次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职级原有档次基础上继续升档。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三一文库()〔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长职级制,是指在本市公办中小学设置独立的校长职级序列,建立独立的校长职务通道和专业的职级评定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校长进行综合评定、分级聘任的校长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是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高等院校)所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统称中小学)的正、副职校长。
第四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实施。
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对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级设置第五条校长职级制分别设置正校长、副校长两个职务序列。
正校长职务共设5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正校长、一级正校长、二级正校长、三级正校长、四级正校长;副校长职务共设4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三级副校长、四级副校长。
第六条二级以上正、副校长实行职数控制。
特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5%,一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0%,二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5%。
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分别不超过副校长总岗位数的20%。
第三章选拔聘任第七条中小学正、副校长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产生,其后纳入职级制管理。
第八条受聘校长岗位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受聘正校长岗位的,应在副校长岗位聘任满3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受聘正校长的其他条件。
(二)受聘小学副校长岗位的,应在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受聘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工读学校)副校长岗位的,应在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或者具备受聘副校长的其他条件。
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

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一、职级设置中小学校长职级分四级十档,由高到低依次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三档),其中,一级、二级、三级校长比例结构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数的5%以内,一级一档校长的数量不超过一级校长总数的30%。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类型和不同学段等具体情况,在职级总额内可适当调控职级比例。
二、评审内容中小学校长职级应逐级申报,评审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量化内容包括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评价和办学满意度评价三部分,分别占15%、55%、30%。
(一)基本条件1.学历。
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具备相应的教师、校长资格。
2.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评定特级校长,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定一、二级校长,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任职年限。
申报各职级校长应具备的校长任职年限为,三级校长应担任校长1年及以上,二级校长应担任校长4年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连续任校长2年及以上的,可破格申报),一级校长应担任校长7年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连续任校长6年及以上的,可破格申报),特级校长应担任校长12年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限)。
校长任职年限=任正职年数+任副职年数×50%。
任职时间不足半年的不予计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区社发局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的任职年限计入校长任职年限,任副科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按二分之一折算计入校长任职年限;县级区社发局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任职年限计入校长任职年限,中层副职的任职年限按二分之一折算计入校长任职年限。
(二)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主要包括个人工作成果、学校发展成果、组织考核结果等方面。
1.个人工作成果主要包括体现个人治学水平的论文、著作、课题或社科成果、教学成果等。
2.学校发展成果主要包括体现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荣誉、经验推广、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办学成效等。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式与操作模式-2019年文档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式与操作模式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使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职务等级与行政级别脱钩,并与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分开进行岗位评聘的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校长职级制的实行,从科学区分校长办学与教师教学职能的角度,理顺了教育干部队伍与专业教师队伍管理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解决学校领导干部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流动能进不能出的问题,而且有助于在教育系统内部建立起一种科学有效的、使校长职、能、责、权、利相统一的动态管理新机制。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早在1993年上海就率先在静安区进行,后逐步扩大到七个县区。
随后宁波、杭州、青岛、大连、长春、哈尔滨、成都、广州、北京等地也先后实行或准备实行校长职级制。
时至今日,校长职级制在完善教育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内部用人机制,扩大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与促进领导干部的优化组合,充分调动广大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自身的办学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已经或逐步在得到中小学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正确认识和充分认可,许多地区已经基本具备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条件,时机也日趋成熟。
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
从现代管理科学的角度,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结构形式,在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的政策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配套的机制并形成规范的操作程序,是校长职级制顺利实施和顺畅运行的基础工程和基本前提。
一、中小学校长职级的基本制式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作为一种制度体系,经过各地多年来的实践探索和不断总结,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规则定式,亦即职级的制式。
这种制式以政策性规定的方式对校长职务的级别和等次、资格条件和标准等一一予以明确,因而成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的核心内容。
1.职级设定与比例控制审视与综合各地的做法,基本上可将校长职级按中小学两个系列分为四级十等。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管理机制,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和XX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依法治校、教育优先发展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积极稳妥、专业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树立教育家办学理念,建立和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实施范围(一)学校范围全区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
(二)人员范围校长、党组织书记、副校长、党组织副书记及其他副校级管理人员。
公办幼儿园等参照执行。
民办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可参照执行,增加校长职级薪酬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三、主要内容(一)取消中小学和干部行政级别列入校长职级制改革范围的中小学校和校长一律取消行政级别,有区社发局统一管理。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任校长保留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
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实行竞争上岗或面向社会公开竞聘。
校长的竞聘工作由区社发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有关章程、规定,中小学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由区社发局党委(组)任命;群团组织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提名,按规定程序产生;副校长由校长提名,主管区社发局党委(组)负责资格审核、考察、公示、公布。
(二)建立校长职级评审和职级薪酬制度1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三档),共四级十档。
同一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例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区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5%以内,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和乡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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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