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女性官员腐败的四种表现形式
女领导干部腐败的原因

女领导干部腐败的原因
女领导干部腐败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权力欲望:有些女领导干部渴望权力和地位,为了保住或者扩大自己的权力,他们可能会采取腐败行为获取个人利益,进而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2. 贪婪和享乐追求:一些女领导干部追求物质享受,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和享乐追求,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贪污、受贿等方式非法获取巨额财富。
3. 无问责机制:有些地方对女领导干部的监管和问责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使得她们有机可乘,容易产生腐败行为。
4. 诱惑和勾结:部分女领导干部容易被他人的诱惑所迷惑,或者与他人勾结,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腐败活动。
5. 缺乏职业道德:一些女领导干部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忽视公共利益,只顾个人私利,从而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
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原因并不是唯一的,也并非所有女领导干部都存在腐败问题。
腐败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提高教育意识等综合措施来加以防范和治理。
贪官通奸的五种类型

贪官通奸的五种类型进入7月以来,中纪委密集公布通报了一批贪腐高官的案例,最新的一起通报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受贿通奸被开除党籍,其他比较引人注目的落马高官还包括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原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原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涂瑶生,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李和平,武汉市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宜昌市原副市长党组成员郑兴华,鄂州葛店经开区管委会原主任陈伯才,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等。
媒体注意到在上述通报中全部使用了“与他人通奸”的表述。
说起来,“通奸”一词,在中纪委的案件通报中消失已经有很长的时间,近年来几乎没有使用过。
但是自从今年6月份以来情况却发生了变化,6月5日,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违纪通报出现了“与他人通奸”的措辞。
此后,中纪委还专门发文对“通奸”一词作了解释:“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
”其实,贪腐官员涉性的生活作风问题并不是最近才有的,前几年,中纪委有关部门的统计结果显示,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以上的贪官有情妇,有的贪官不仅有二奶,还有三奶、四奶……江苏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一人竟然拥有上百名情妇,为博红颜一笑,收受他人贿赂达2000多万元,成为当时名副其实的“江苏第一贪”。
但是在过去的这些通报中人们一般常见到的是”作风不检点“、“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生活糜烂”、“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等表述。
而如今,与他人通奸的几乎成了新的表述口径。
怎样看待这种表述上发生的变化?为何众多的落马贪官都与“通奸”有关?贪官中通奸多发说明了什么?通奸与贪腐之间有什么联系?是否仅仅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私德问题?据说,曾有中纪委工作人员对一些涉性作风问题的词语作出解释:“生活腐化”是指三个以下情妇(夫)的情况;“道德败坏”与“生活糜烂”,是指拥有三个及三个以上情妇(夫)。
当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问题调查

当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问题调查作者:徐苏林来源:《检察风云》2015年第11期在人们心中,女性往往是温顺与善良的代名词,然而2000年以来,我国社会变革与转型进程加快,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家庭因素的影响,少数女性官员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及不良现象,失去了正确把握自身的能力,为了满足金钱和物质的贪欲,铤而走险,利用职务的便利贪污贿赂,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在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的青年女性又占相当大的比例。
东城区位于北京的核心区域,辖区内部委等国家机关相当多。
东城区检察院的调研显示,2010年至2012年,在该院立案查处的女性官员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大部分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是在30岁至50岁之间发生的。
而这些女性涉案人员,绝大多数是共同犯罪。
而50岁以上的女性官员职务犯罪多是单独完成。
北京市检察机关2004年至2014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女性337人,涉案金额高达8.7亿元。
涉案女性中53%在30岁以下。
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17人,处局级干部46人。
女官员,本应是官场的一道靓丽风景,但贪腐起来也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态势,随着一批女性官员“前腐后继”地倒下,令人惋惜的同时,也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当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的突出特点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的相关调查报告,除了权力失衡、管理疏漏、监督乏力等同样是导致女性官员职务犯罪的根本所在外,女性官员职务犯罪还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犯罪率逐年增长,犯罪数额越来越大。
据海淀区检察院的统计结果显示,虽然职务犯罪案件总体上女性涉案人员所占比例远远小于男性,但突出的问题是近年呈现一种增长的态势。
2014年,该院立案侦查的女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13.7%,比2013年增长两个百分点。
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涉案金额呈增大的趋势,2002年以前女性官员职务犯罪个案数额最多者不超过百万元,到2006年以后犯罪出现了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数额。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一、“微腐败”表现形式“微腐败”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工作中出现的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和现象,虽然单个行为看似微不足道,但是积少成多,对社会秩序和公平公正产生严重危害。
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 领导干部利用权力谋取私利。
在种种环节中,领导干部往往通过以权谋利的手段,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
在项目审批、招投标等过程中,为了获得个人利益,往往会利用自己的权力进行操纵和干预,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社会资源的被挪用。
2. 企业内部腐败。
企业内部腐败主要体现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这种行为对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发展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3. 社会服务领域的腐败。
在社会服务领域中,一些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可能会利用自己的职权,在服务过程中谋取私利,导致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社会资源的被挪用。
4. 日常生活中的腐败。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可能会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关系,在一些小事上进行小额贪污、受贿等行为。
二、“微腐败”的影响“微腐败”虽然在单个事件上看似微不足道,但是它的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
“微腐败”扭曲了社会公平公正。
在执行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过程中,如果存在“微腐败”,就会使得本该公正公平的过程变得扭曲和不公,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微腐败”损害了公众利益。
在一些项目审批、招投标等过程中,一旦出现“微腐败”,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资源的被挪用,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微腐败”损害了国家形象。
国家形象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如果“微腐败”行为屡禁不止,就会损害国家形象,影响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声誉。
三、“微腐败”治理对策针对“微腐败”这一新兴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有效治理。
1. 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法治建设。
制度是治理“微腐败”的基础,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对“微腐败”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监管。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反腐意识。
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反腐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反腐的合力。
女性贪污贿赂犯罪突出现象不容忽视(一)

女性贪污贿赂犯罪突出现象不容忽视(一)女性常被称为半边天,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她们始终发挥着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呈多样性发展的浪潮中,一些职业女性面对各种社会诱惑,思想产生悦变,为满足金钱和物质的贪欲,铤而走险,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大肆进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2004年以来,大足县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1件22人,其中女性犯罪7件7人,占立案数的33.3%。
7件案件的犯罪金额达280余万元,占同期立案犯罪金额总和的72.9%。
其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深思。
所以关注女性犯罪已成为检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我县综合治理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1、女性犯罪比例大。
近两年,我院立案的女性贪污、贿赂犯罪7件7人,接近99年至2003年5年来立案数8件8人的总和;占立案数的33.3%,与市院同期全市女性职务犯罪占职务犯罪案件人数的比例11.35%相比,高达近3倍。
2、从行为人身份上看,呈现两多.一是党员多;二是高学历人员(专科以上)多,均分别有5人,均分别占71.4%。
如张某、陈某、黄某、李某、刘某都是大专以上文化;除贺某、刘某外,其他都是党员身份。
3、财务人员犯罪严重。
作为女性一般工作较仔细,责任心较强,所以都被单位领导安排在重要的财务部门工作。
一些女性就利用领导的信任,在工作中将手伸向所掌管的公款。
如黄某、李某、陈某、刘某、贺某案件,她们都是利用了自己管理单位财务的职务之便,在各自岗位上进行职务犯罪活动的。
4、贪污案件多。
7件女性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案件有5件,占71.4%。
5、犯罪手段简单,数额大。
从7件案件中可以看出,这些人犯罪手段并不新颖,其中采取在帐上虚列费用予以贪污的,3件3人,占42.9%,如张某、陈某、黄某案;采取收入不入帐贪污的,2件2人,占28.6%,如刘某、贺某案。
这些手段虽无翻新,但犯罪金额大,其中张某案涉嫌金额竟达210万余元。
调查显示女性职务犯罪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她们被亲情、爱情、美容、虚荣、强势所累,最终走上“不归路”——是什么让“女神”变成“女贪”调查显示女性职务犯罪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05月14日来源:检察日报为啥而贪?郭山泽/漫画她们才能出众,精明干练。
她们专注事业,获得成就。
某些方面,她们甚至比男性做得还要优秀和出色。
然而,她们中的一些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失去了正确把握自身的能力。
为了满足金钱和物质的贪欲,铤而走险,利用职务的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后果。
数据表明,司法机关办理的女性职务犯罪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且升幅较大。
据调查,2010年至2012年,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共审理职务侵占案件114宗,其中女性职务侵占案件20宗,涉案22人,所占比例近两成。
2005年至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女性职务犯罪案件66人,占该区间立案总人数317人的20.82%,涉案金额从1万余元至4700万元。
是什么使“女神”变成“女贪”,让她们走上贪污受贿的不归路?为亲情所累女性有伟大的一面,就是具有利他性。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绝大部分女性职务犯罪者犯罪并不是为了追求自身享乐,更多的是为了家人以及关系密切的他人。
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
该案件的众多被告人中,5人来自李启红家族。
李启红的家族,有多人从事房地产业并雄踞一方,知情人称其家族资产保守估计有20个亿。
如果不是为家族谋利,这个女“明星市长”怎会落到如此地步?还有的女贪官,为了使孩子得到“母爱”的庇护,更是迷失了自己。
郭宝云就是这样一个“伟大”而又糊涂的女贪官。
作为女人,她是成功的。
她从普通技术员一步步走到重庆市江北区区长的领导岗位,官至正厅。
作为母亲,她却很失败。
与丈夫离婚后,她把所有的“母爱”都给了儿子作为“补偿”,利用职权非法牟利近3000万元。
秘书腐败的原因、表现形式及对策建议

秘书腐败的原因、表现形式及对策建议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秘书腐败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秘书利用领导干部“身边人”的身份进行腐败,已逐步成为一种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腐败新形态,是现阶段中国官僚腐败的一个重要内容,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引起了全社会强烈反响。
正视和解决秘书腐败问题,是我国全面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秘书腐败的原因(一)秘书工作存在的特性秘书是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被认为是领导的重要助手或最具影响力的参谋,是“人微言重、官小权大”的特殊公职人员,在整个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充当着领导的参谋、助手和事务工作的角色,领导的话和决策、意见等都是通过秘书传达下去。
官场上言传:“欲见领导,先求秘书”;“欲打通领导关节,先打通秘书关节”,足见其地位、作用非同小可。
而相对于领导与秘书来说,前者是一种显性权力,后者是一种隐性权力,秘书运作权力时的“隐蔽性”很容易成为他人寻求利益时追逐的对象。
同时,秘书作为长期生活在权力运行范围内的重要人员,耳闻目睹权力所产生的效用,而自身又不具备“真实权力”,也更易激发对权力使用的渴望。
(二)秘书与领导官员存在的特殊关系秘书与领导官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秘书腐败与领导干部腐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秘书作为一个无职无权的工作岗位,所依仗的只能是拥有实际权力的领导,而领导自身对权力的使用和对待秘书的态度则是秘书腐败产生的根本。
就已公开的案例看,秘书腐败的前提大多是分享和递延了领导的权力,有腐败高官,身边人往往就有腐败秘书。
同时,部分领导出于对权力的重要性未有足够认识和对秘书的过度信任,将权力放交给秘书,由秘书代为行使部分、甚至重要权力,也是导致秘书腐败的诱因。
秘书写稿子,首长念稿子,秘书决定方针政策,首长处理日常事务的现象非常普遍。
甚至一些官员不仅稿子由秘书负责,连一些日常事务也托付给秘书处理。
(三)秘书自身的学习和思想修养存在不足秘书腐败的发生,内在原因是严重扭曲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助长了消极腐朽思想,不能自律。
盘点内地上半年被查12名女官员:部分以色谋权(组图)

盘点内地上半年被查12名女官员:部分以色谋权(组图)傅春荣,被查时任江西会昌县委书记黄雅香,被查时任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陈虹,被查时任湖北省荆州市委副秘书长金秋芬,被查时任江苏扬州环保局局长吴小红,被查时任四川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汪梅琴,被查时任安徽省无为县副县长文家碧,四川省红十字会原巡视员杨国玲,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赵杏娥,被查时任湖北省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金渊,被查时任浙江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晓波,被查时任山西省高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兴华,被查时任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其中6人担任地市县(区)要职,山西高平市市长杨晓波43岁最年轻9日,江苏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扬州市环保局局长(被查时任职,下同)金秋芬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初步统计,金秋芬系今年以来,被中纪委、省级纪委通报的第12名被调查女性官员。
12人中,6人担任地市县(区)要职,包括宜昌市副市长郑兴华、山西高平市市长杨晓波、江西会昌县委书记傅春荣、安徽无为县副县长汪梅琴、荆州市委副秘书长陈虹、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黄雅香;另有2名厅局级,分别为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赵杏娥、曾任四川红十字会巡视员的文家碧。
其余4人中,除金秋芬外,另两名任委办局领导的是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金渊、内江市住建局纪委书记吴小红。
还有一人来自国企,为曾任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的杨国玲。
12人中,最年轻的是生于1971年的杨晓波。
杨国玲和文家碧则均年满60周岁,都是退休后被立案调查。
目前,杨国玲、黄雅香、金渊、文家碧等4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被控受贿、贪腐。
另8人还在调查中。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人士3月发表的文章提出,女性职务犯罪率快速增长的态势明显。
最近5年,女性官员的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去年前11个月的职务犯罪人数比2009年全年上升33%,且犯罪类型以贪污贿赂居多。
梳理女官员贪腐4个关键词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等受访专家认为,近年来,女性职务犯罪已延伸到党政要职的“大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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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女性官员腐败的四种主要表现形式
有数据显示,近5年来女性官员的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去年前11个月的职务犯罪人数比2009年全年上升33%。
当女性官员也腐败的时候,她们对党和国家的腐蚀作用,并不比男性官员小。
总的来看,女性官员腐败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色谋权。
在一些男性官员拥权贪色抱红颜的时候,一些女性官员为获得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财富,更善于以色谋权拥知己,主动利用对方的权力攫取利益,或者积极配合男性贪腐犯罪行为。
如,曾被称为三湘第一女巨贪的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屡屡利用色相,从一个仓库保管员升至副厅级的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仅用了10多年时间。
又如,近日被中纪委通报的山西**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和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均被指与他人通奸,这是中纪委首次对女性贪官用此表述,具有极强的震慑作用,也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慎待手中的权力,不能以色谋权。
二是为情所累。
相对于男性而言,为兼顾家庭和工作,女性的付出会更多一些。
尤其是身处官场的女性,当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时,常常会为了家庭和子女的发展铤而走险。
如原广东省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触犯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一案正是源于为家族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与李启红相比,原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云案更为典型。
郭宝云离异后,把儿子当成感情寄托,为扶持儿子发大财贪污受贿93万多元,违法违纪为子女牟利近3000万元,于2004年被判刑18年。
三是为美而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为了能让自己青春永驻,一些女性官员在美丽面前变得毫无抵抗力,大肆谋取不当利益来为美丽投资,导致美容腐败现象频发。
如,**市原国税局女局长刘光明,不仅为了留住容颜花费大量钱财去美容,而且前后花500万元去香港等地整容,光臀部整形费就达50万元,使得旧貌换新颜,平添了许多以色谋权的资本。
又如,原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杨苹利用担任经济二处处长和农业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共受贿70.8万元,杨苹将其中的55.8万元用于美容,约占受贿款的八成。
四是物欲至腐。
近年来,因受虚荣心的影响而接受贿赂的案例在女性职务犯罪中也十分常见。
诸如名表、名包、高档皮鞋、名牌衣物等奢侈品都是很多女官员的心头爱。
如有著名LV女王之称的辽宁**市原副秘书长江润黎,在国土规划部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贿赂。
之后专门用一座190平方米的宅子来存放奢侈品,包括48块劳力士名牌手表、253个LV手提包和600多件金银首饰,所有物品合计2200多件,总价值超过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