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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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1. 引言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存的积蓄基金,旨在帮助满足员工的住房需求。
为了有效管理住房公积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并提供相关指导。
2. 缴存规定2.1 缴存比例雇员和雇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1,即雇员和雇主每月应缴存等额的金额。
2.2 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雇员的月薪确定,基数上限和下限由相关部门规定并随时调整。
2.3 缴存时间住房公积金应该在每月工资发放日之前缴存到指定的公积金管理机构。
3. 提取规定3.1 提取方式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购买自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 支付住房租金- 大病医疗救助- 养老基金-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等等。
3.2 提取条件不同的提取方式对应着不同的条件和限制。
具体的提取条件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定。
在提取时,雇员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经过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审核。
4. 监督与管理4.1 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的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确保公积金的安全性、专业性和透明性。
4.2 公示与公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缴存比例、提取规定等应进行公示和公开,以便雇员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公积金的使用情况。
4.3 监督机制建立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机构的合规经营,保护雇员的权益,防止滥用公积金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5. 处罚与追责5.1 违规行为对于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提取资格、追回已提取的资金等。
5.2 追责机制建立相关的追责机制,对于损害公积金利益和雇员权益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是保障雇员住房权益的重要制度。
本文档对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规定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了公积金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追责机制。
希望通过这些规定和措施,能够有效保护雇员的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公积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积金是员工按规定缴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相关政策,对员工公积金进行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积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公积金事务,维护员工权益,保证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
第二章缴存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参加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为员工工资的10%,公司也将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缴存相应比例的公积金。
第六条员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计算,不包括绩效工资、补贴等其他津贴。
第七条员工在享受公积金待遇时,如有违规或不当操作,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也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缴存和提取第八条公积金缴存以工资结算为周期,公司将在每个月工资结算之后,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到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
第九条员工如需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书,经过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提取。
第十条公积金可用于购买首套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其他特殊用途,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
第四章公积金管理第十一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公积金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新员工的公积金信息,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员工公布公积金管理制度和最新的政策规定,确保员工了解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公积金的及时缴存和安全运作。
第五章公积金监督第十四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公积金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公积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公积金的合法使用和安全。
第十六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保证公积金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公积金缴纳1.公司将每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作为法定福利项目,并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
2.公司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三、公积金提取1.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建房、大病医疗、支付教育费用等。
2.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四、公积金账户管理1.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公司代册,每位员工拥有独立的账户,具有独立的账户号码。
2.公司将定期向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月度缴纳和提取情况,员工应仔细核对账户信息并反馈错误。
3.员工持有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得外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账户操作密码,因账户遗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
五、处罚与追究责任1.如发现员工违反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追究违规员工的法律责任。
2.员工如果有违规操作或滥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将立即停止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1.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全体员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
2.公司将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
3.员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法使用。
结论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公司员工提供了合法权益的保障,也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
只有员工落实好相应的规定,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才能实现住房公积金的最大效益。
公司将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共同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第三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遵循以下原则:1. 按时缴纳:公司应按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拖欠或克扣。
2. 足额缴纳: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足额缴纳。
3. 合规操作:公司应确保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执行,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第五条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 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租房自住且租金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
4. 离休、退休。
5. 出境定居。
6.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第三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遵循以下原则:1. 按时缴纳:公司应按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拖欠或克扣。
2. 足额缴纳: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足额缴纳。
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二章社保公积金缴纳第三条本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缴纳比例根据员工工资水平确定。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保公积金登记手续,并按月足额缴纳。
第三章社保公积金管理第六条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财务部配合。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员工的入职、离职、社保公积金的参保、停保、转移等手续的办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社保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和缴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第四章社保公积金使用第九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享受以下社保公积金待遇:1. 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员工患病住院、购药等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
3. 工伤保险: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等待遇。
4. 失业保险: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5. 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条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1.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装修房屋: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
3. 租房: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租金。
4.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可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两金管理制度范文

两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范两金(即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两金管理1.住房公积金管理(1)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需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公积金。
(2)员工在离职时可以选择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其他单位或者提取回个人账户,提取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单位会定期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核对,如有发现问题需及时处理。
2.个人所得税管理(1)单位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为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2)员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相关信息,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单位。
(3)单位会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及时向税务部门报送相关税收信息。
第三章两金管理流程1.住房公积金管理流程(1)单位收到员工的公积金缴纳信息后,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缴纳。
(2)员工在离职时需提供离职证明及相关转移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3)单位在员工离职后会将离职员工的公积金信息及时报送至相关机构。
2.个人所得税管理流程(1)单位根据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及时进行代扣代缴。
(2)员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单位。
(3)单位会定期将个人所得税信息报送至相关部门。
第四章两金管理责任1.单位责任(1)单位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2)单位需定期对两金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问题需及时处理。
(3)单位需为员工提供相关的两金政策咨询和帮助。
2.员工责任(1)员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两金信息,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单位。
(2)员工需按照规定及时缴纳个人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3)员工需按照规定办理两金相关手续,如有问题需及时咨询单位。
第五章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调整,需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
2.若员工对单位两金管理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3.本制度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以上为两金管理制度范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和完善。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凡在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均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二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公司和个人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为按月缴纳,员工每月工资发放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支付房租、修缮自住住房等。
具体提取和使用方式,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和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
员工可以通过公司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第六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应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和变更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提取和使用方式等,如需调整和变更,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争议处理如员工与公司因住房公积金缴纳、提取、使用等问题发生争议,应通过公司内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九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权益保障公司应确保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发现任何侵害员工住房公积金权益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公司应定期向员工公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取和使用情况,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住房公积金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第十二条:公司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规章制度

住房公积金规章制度【篇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履行下列职责: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2、依法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3、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5、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缴存方式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由员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员工所在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员工个人所有。
第六条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员工个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5、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9、集团公司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于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九条公积金总账、个人分户账设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分(子)公司按月计提单位应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并做账务处理。
第十条分(子)公司应建立个人公积金明细账,并及时进行登账。
第十一条分(子)公司的出纳员负责本单位员工公积金的日常管理,每月15日至20日向财务管理部报送公积金增减变动表,做到与集团公司及时对账。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每月20日全额向集团公司交纳公积金,财务管理部于每月月末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汇缴本月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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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建立建全本公司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郑政办〔2011〕69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缴存主体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本公司和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已转正在职员工共同缴存,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权属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本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四、管理职责
1、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缴存比例等公积金管理的政策和重大问题。
2、人力资源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核算、转移、封存、注销等日常管理业务。
3、财务部负责住房公积金扣款数据的审核、付款等业务。
五、缴费基数及缴存比例
缴费基数以每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准。
公司为员工缴纳
和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10%。
六、缴费方式
员工住房公积金中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委托银行代缴,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七、住房公积金的新增与停缴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新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或协助其办理转移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2、员工住房公积金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
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但,如有超出公司所应承担的费用则有员工自己承担。
人力资源部则要在下次申报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3、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停缴手续。
《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停缴;《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
如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八、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及所需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含公司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专业人员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付。
当事人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
4、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12、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财务章、托管户或集中管理户不加章)、公积金龙卡等。
已办理公积金龙卡的,直系亲属可代领提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
(1)有效期两年内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有效期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二者任选一项。
提供购房合同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第2、4、16页内容一份。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发证机关签章页、产权信息页、发证日期页各一份。
(2)两年内的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异地购房的,提供的购房发票能在地税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有效。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有效期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有效期两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再次购房可重新提取。
3、建造、翻建住房的:市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内建房支付费用的凭证(发票或收据);农村: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内建房支付费用(发票或收据)。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及有效期两年内大修支付费用凭证(发票或收据)。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公积金贷款:提供公积金借款合同、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已归还贷款的明细单;本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提供身份证、申请表、龙卡;偿还商业贷款的:提供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印章的已归还贷款的明细单;提取金额为上次提取与本次提取之间已偿还贷款的本息金额。
6、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通知(拆迁批准文件)、拆迁安置协议、有效期二年内的结算清单或收据;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支付补差房款的金额。
异地拆迁安置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7、购买单位集资或房改房的,提供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批复、有效期二年内的发票(收据)、购房人员名单;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支付房款的金额。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户口簿、税务机关开具的有效期两年内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不能超过一年租期的租金);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含配偶及同户居住的成年子女的收入证明)。
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一月家庭收入×1 5%)× 支付房租月数
9、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无退休证明的,提供身份证。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一至四级);(2)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提供:提供《居民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业户口的须持有”农业家庭户”户口薄或注明“粮农”字样;(3)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及未重新就业证明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4)在职期间被判刑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1)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提供:(1)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提取金额凭公证的遗赠、继承证明,转入受遗赠人、继承人账户;(2)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代办,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经办人身份证明,提取金额划入单位提供的财务账户。
1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14、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提供:县(市)、上街区职工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住院证明及有效期两年内的费用凭证(医院专用发票);郑州市区职工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住院证明及有效期两年内的费用凭证(同上)。
九、附则
1、人力资源部密切关注政府有关政策动态,并根据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做出及时调整。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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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