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虚拟财产的共同财产属性(个人作品)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利保护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特征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并非现实世界中的实物,而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生成的数字化产品。
这些虚拟财产在现实世界中没有实体形态,只存在于网络空间中。
非物质性:网络虚拟财产不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而是以信息的形式存在。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取、传输和使用更加便捷高效。
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复制、传播等技术手段迅速扩散,从而实现价值的快速传递和增值。
一款热门游戏的虚拟道具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大量玩家购买和使用,从而带动游戏经济的发展。
稀缺性: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生产成本较低,且不受地域限制,导致其供应量往往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这使得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从而影响其价值。
交易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与其他现实世界的有形商品一样具有交换价值。
这种交易性使得网络虚拟财产成为了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
法律保护: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关注其法律属性和权利保护问题。
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和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分类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是由网络平台发行和管理的数字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流通性。
游戏装备:包括游戏中的角色、道具、装备等,这些虚拟物品通常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价值。
虚拟服务:如虚拟现实体验、在线教育、虚拟社交等,这些服务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用户,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消费需求。
其他虚拟商品和服务:如虚拟艺术品、虚拟土地、虚拟股票等,这些商品和服务同样是基于网络环境产生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产物。
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可复制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被无限次地复制、传播和分享,这使得其具有很高的可复制性。
稀缺性:网络虚拟财产的产生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因此其数量有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浅析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与保护对策

浅析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与保护对策虚拟财产是指由计算机程序生成的数字化资产,包括虚拟货币、虚拟物品、以及在虚拟世界中拥有的各类权益。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虚拟财产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由于其特殊的属性,其权利与保护对策也变得异常重要。
本文将从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与保护对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1.1 完全数字化虚拟财产是通过计算机程序生成的数字化资产,其所有权和交易记录均存储在区块链等数据技术中,因此具有完全数字化的属性。
这一特点使得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变得更加虚拟化,往往只能通过密码或者数字私钥来确认。
1.2 可复制性虚拟财产相较于传统财产具有更强的可复制性,因为其存储形式是数据,可以轻易地进行复制和传播。
这也导致了虚拟财产的盗版和侵权问题相对更为严重。
虚拟财产的交易和使用并不受地域的限制,因为其存在于互联网之上,可以轻松地跨国进行交易和使用。
这也为其权利保护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
二、虚拟财产的保护对策2.1 加强技术安全保障针对虚拟财产可复制和数字化的特点,加强技术安全保障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是加密技术的应用,通过密码学技术对虚拟财产信息进行加密存储,提高其安全性;其次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通过分布式账本的方式实现虚拟财产交易的不可篡改性,提高其透明度和安全性。
2.2 设立专门的虚拟财产权利保护机构针对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建立专门的虚拟财产权利保护机构是非常必要的。
这样的机构可以负责监督和管理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和交易记录,同时也可以负责解决虚拟财产的侵权纠纷,保障虚拟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虚拟财产的不断发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保护虚拟财产权益的必要手段。
这包括对虚拟财产的所有权确认、交易记录的有效性确认以及侵权行为的处罚和追究等方面,为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2.4 强化国际合作由于虚拟财产的可跨界性,其保护对策也需要依托国际合作来进行。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虚拟财产的形态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账号,社交平台上的粉丝、关注度,以及数字货币等。
这些虚拟财产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承载着用户的时间投入、情感价值等。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民法中的保护问题,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财产权的认定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形态,其法律属性首先体现在财产权的认定上。
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财产权是指人们对有形或无形的财富所享有的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虚拟财产虽存在于网络空间中,但其所体现的价值与实际财物并无本质区别,因此应当认定为一种新型的财产权。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属性的探讨虚拟财产的知识产权属性主要体现在其创作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然而,虚拟财产并非单纯的知识产权,其更具有物权的属性。
物权是指对有体物或无体物的支配权,而虚拟财产虽存在于网络空间中,但其具有独立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被用户所支配和控制,因此具有物权的属性。
(三)合同关系的体现虚拟财产的取得、使用和处分往往需要通过合同关系来实现。
例如,用户在购买游戏装备时与游戏运营商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因此,合同关系是体现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重要方面。
三、民法对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一)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在虚拟财产保护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
虽然《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所涉及,但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标准尚不明确。
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价值评估、纠纷解决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二)完善立法的建议1. 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属性,将其纳入民法保护体系;2.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标准,如价值评估标准、纠纷解决机制等;3. 加强对虚拟财产交易的监管,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4. 建立专门的虚拟财产保护机构,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支持。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如网络游戏中的装备、数字货币、虚拟土地等,不仅具有使用价值,也具备经济价值。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定义与保护。
本篇论文旨在探讨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空间中存在,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资源,其形态以电子数据信息为主。
其定义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一是在网络空间中存在;二是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三是主要呈现为电子数据信息。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分析从刑法的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
因为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够被人们所拥有和控制,并且可以用于交换和交易。
因此,虚拟财产应受到刑法的保护,以防止其被非法侵占、盗窃、破坏等行为侵害。
三、虚拟财产的保护路径(一)立法保护为了保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国家应通过立法来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归属。
立法应明确规定虚拟财产的取得、使用、交易、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犯虚拟财产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此外,立法还应对网络游戏等涉及虚拟财产的行业进行规范,以保障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二)技术保护除了立法保护外,技术保护也是保护虚拟财产的重要手段。
网络技术、密码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等的应用可以有效保护虚拟财产的安全。
例如,通过加密技术可以防止黑客窃取用户的信息和虚拟财产;通过实名制可以追踪和管理网络交易等行为,提高违法犯罪的查处率。
(三)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涉及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方面,应建立专门的审判机制和程序来处理涉及虚拟财产的案件;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网络犯罪行为。
同时,司法机关还应加强对网络游戏等行业的监管力度,防止行业内部出现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讨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探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游戏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是玩家获取游戏经验、等级进行游戏交易的一种物资形式。
虚拟财产因其没有实体属性而引发了许多民事法律问题。
本文将就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进行探讨。
1. 虚拟财产的定义和种类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玩家通过游戏行为或者充值获得的游戏道具、虚拟货币、装备等物资,实际上并不存在物质形态,只是游戏软件中的数字而已。
虚拟财产按其不同的属性可以分为游戏道具、虚拟货币和装备等不同类型。
其中,游戏道具如特殊技能、任务道具、卡牌道具,具有提升等级、加速任务、获得比赛胜利等各种功能。
虚拟货币包括游戏内货币、游戏内金币,采用货币方式发行,以获取商品、服务和游戏增值项等为目的。
装备则包括武器、防具、彩装等,具有提升玩家战斗力和游戏体验的效果。
2. 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属性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会对网络游戏领域的各种交易和法律纠纷带来影响。
目前,对于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民事法律属性,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总体来说,虚拟财产应该具有民事法律属性,具有一些与实物财产基本相同的合法权益。
(1)所有权权益在民事法律属性方面,虚拟财产应当承认产权,所有权可以作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基础。
当玩家将虚拟财产转让给其他人时,转让人应该有虚拟财产的所有权,而接受人应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可以来自游戏服务提供商或者玩家游戏劳动的成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游戏服务提供商并不一定是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方,因为游戏服务提供商也可能是虚拟财产的使用权方或者管理权方。
(2)使用权权益虚拟财产的使用权权益,主要表现在虚拟财产的使用权和交易权利等。
玩家拥有虚拟财产的使用权,但是游戏服务提供商通常会对其进行监管,一旦发现用户传播与游戏规则相悖的虚拟财产或者利用虚拟财产进行恶意行为,游戏服务提供商可以限制用户的虚拟财产使用权。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如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货币,以及数字货币等,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随着虚拟财产的普及,如何对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1. 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具有独立价值并能被人们所认知、支配的财产。
在法律上,虚拟财产具有与现实财产相似的属性,包括价值性、可支配性等。
2.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主要体现在其作为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对象上。
根据我国刑法,财产权是受到刑法保护的。
因此,虚拟财产在刑法上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具有与现实财产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保护力度。
三、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路径1. 完善立法,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为了更好地保护虚拟财产,首先需要在立法上明确其法律地位。
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明确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
同时,还应明确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为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虚拟财产犯罪行为执法机关应加大对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侵犯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
同时,应加强与网络监管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
3. 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针对虚拟财产纠纷案件,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解决虚拟财产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强化技术手段支持为了更好地保护虚拟财产,需要强化技术手段支持。
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加密技术等手段的应用,提高虚拟财产的安全性。
同时,应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工作,提高对虚拟财产的监管和追踪能力。
浅析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与保护对策
浅析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与保护对策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经济的发展,虚拟财产的概念日益受到关注。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且可以转让的资产,如虚拟货币、游戏道具、数字版权等。
虚拟财产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权利纠纷和保护难题。
本文将从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和保护对策两个方面对虚拟财产进行浅析。
一、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属性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通过交易获取或转让。
游戏玩家可以花费一定的金额购买游戏内的虚拟道具,然后可以出售给其他玩家获取收益。
又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也可以进行交易和投资,具有一定的投机和保值功能。
2.知识产权属性虚拟财产中的数字版权、虚拟游戏角色造型、游戏中的音乐作品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这些作品的创作者应当享有知识产权,对其作品的使用和转让应当获得相应的授权和报酬。
在虚拟财产的交易和使用过程中,需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3.使用属性购买虚拟财产的用户有权在相应的平台或环境下使用和转让虚拟财产。
在游戏中获得的虚拟道具可以用于提升角色实力或者美化角色形象,这是游戏玩家的使用权利。
二、虚拟财产的保护对策针对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有必要采取一些保护对策,维护购买者的权益,保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利。
1.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针对虚拟财产的交易和知识产权问题,国家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和交易规则。
这样可以有效遏制虚拟财产领域的侵权行为,维护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
2.加强平台管理对于虚拟财产交易平台,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交易行为,保障用户的交易安全和权益。
平台应当加强对虚拟财产的版权保护,防止盗版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3.完善用户协议对于虚拟财产的使用和交易,平台应当制定明确的用户协议,包括对虚拟财产的规定、交易规则、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用户在使用虚拟财产时,应当遵守相关的用户协议,否则将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游戏中的装备到电子货币,再到数字藏品,这些形式的虚拟财产都体现出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投资与交换需求。
但同时,也产生了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民法保护的问题讨论。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民法中的保护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定义与分类虚拟财产是指在数字环境中存在并具备价值,能被用户以电子方式控制和利用的数字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虚拟货币,社交网络上的虚拟商品以及电子账户等。
按照功能和使用目的,虚拟财产可分为使用型和投资型两类。
(二)法律属性探讨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当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其属于动产范畴,另一种则认为其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不能简单地归为动产或不动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具有独立性、价值性、可控制性等特点,它虽然存在于电子空间中,但具有实际的经济价值和交换价值。
(三)法律地位现状尽管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解释,这给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保护带来了挑战。
三、民法保护问题研究(一)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保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物权法》、《著作权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这些法律往往无法提供充分、全面的保护。
(二)立法需求与完善建议面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困境,完善立法成为必然选择。
建议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属性,同时制定专门针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包括产权归属、交易规则、侵权责任等。
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和行政监管机制,以保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实践中的挑战与对策在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和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浅议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属性
浅议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属性
网络虚拟财产权是指在网络虚拟社区中的用户拥有的、与虚拟
社区相关的一切权益。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通常并非具有实物形态的
财产,其属性与传统的财产权有所不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可变性: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形态和数量可以随着虚拟社区
的发展和变化而变化,因此其价值和权益也随之变化。
2. 可移动性:网络虚拟财产通常可以在不同虚拟社区之间转移,因此具有较大的地理和空间范围。
3. 可分割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根据其性质和使用情况进行分割,例如在虚拟游戏中拥有多个道具或装备。
4. 容易被模拟或复制:由于其数字化特点,网络虚拟财产容易
被模拟和复制,可能导致网络虚拟财产的真伪难以判断。
5. 善意信赖原则: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通常依靠虚拟社区中用
户的信任和认可,因此必须考虑善意信赖原则的适用。
总之,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属性是比较复杂和特殊的,需要针对
其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在保护用户权益的同时,
促进虚拟社区的健康发展。
虚拟财产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社交平台上、虚拟世界中等所拥有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资产。
近年来,虚拟财产侵权案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典型的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案件,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系某网络游戏玩家,其在游戏中拥有一套珍贵装备。
某日,原告发现其装备被盗,且被盗装备已被出售给被告乙。
被告乙在购买该装备时并未知悉其来源非法。
原告认为被告乙侵犯其虚拟财产所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法律属性?2. 虚拟财产所有权如何认定?3. 被告乙是否构成侵权?四、法律分析(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1. 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
虚拟财产在网络游戏中具有交换价值,玩家可以通过购买、出售、赠与等方式实现虚拟财产的流通。
2. 虚拟财产具有稀缺性。
虚拟财产的获取往往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3. 虚拟财产具有可复制性。
虚拟财产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复制,但复制后的虚拟财产与原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稀缺性和可复制性,应具有法律属性。
(二)虚拟财产所有权的认定1.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方式:购买、赠与、继承等。
2.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取决于虚拟财产的取得方式。
若虚拟财产是通过购买取得的,则所有权归购买者;若虚拟财产是通过赠与取得的,则所有权归赠与人。
本案中,原告甲通过购买获得了该套珍贵装备,因此其对该装备享有所有权。
(三)被告乙是否构成侵权1. 被告乙在购买虚拟财产时并未知悉其来源非法,属于善意第三人。
2. 被告乙在购买虚拟财产后,未侵犯原告甲的虚拟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被告乙不构成侵权。
五、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虚拟财产具有法律属性,原告甲对该套珍贵装备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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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虚拟财产的共同财产属性
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许多以网络为基础的产业蓬勃兴起,例如网上购物的淘宝,网上通讯的QQ,网上娱乐的网络游戏等一系列产业,这些产业在为经济发展带来亮点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弊端。
由于目前国内尚无一部直接规范虚拟财产纠纷的法律文件,导致大众在处理虚拟财产问题时往往面对法律上的空白,同时这也给司法工作者处理相关纠纷增加了难度。
有鉴于此,本文主要以淘宝店为例,特从虚拟财产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浅析,同时从婚姻法角度对虚拟财产的处理加以论述。
一.虚拟财产的定位
“财产”一词在辞海中解释为金钱、财物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总和。
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民法通则》第75条以列举的形式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但是,对于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我国未作出立法上的权威定义,导致司法实践中财产概念的盲区。
个人认为,在虚拟财产的概念中使用“虚拟”二字,不是指这种财产的价值是虚幻的,更不是指此种财产的法律性质是虚幻的,而是为了与传统的财产形态提供适当的区分,表明虚拟财产因网络空间而存在,虚拟财产与传统形态财产的价值来源存在着巨大差别。
所以虚拟财产和普遍意义上的财产仍然有共同之处。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学说(以淘宝店铺为例):
(1)知识产权说,认为淘宝店主为淘宝店的运营付出了大量的经历和心血,最终淘宝店铺获得的用户的认可和信用等级也是店主的劳动所得,所以虚拟财产可以看做为淘宝店主的知识产权。
(2)债权说,认为淘宝网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以注册协议的形式发出要约,一旦用户同意接受该协议便构成了承诺,此时在网络虚拟财产之上不但存在既有的所有权,还有淘宝店主所享有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由此,店主通过支付对价取得了接受服务的债权。
(3)物权说,认为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物, 适用现有法律对物权的有关规定,淘宝店主对虚拟财产享有当然的物权。
相对来说,个人比较赞成物权说的观点,债权的客体为给付,知识产权的
客体为知识,而物权的客体则为物。
同时在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基于物
权的排他性获得对义务人(网络虚拟财产权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各种请求权,以保护自己的物权,即物权请求权。
根据曾经审理过轰动一时的离婚夫妇争夺淘宝店案的程屹法官的解释,淘
宝网店的经济价值大致来自三方面,第一是卖家用于交易的存货,第二是买家
收货后支付的货款,第三是淘宝网上的网店本身。
绝大部分存货是典型的实体
财产,是有体物,涉及分割时适用物权法和合同法即可。
支付宝尽管是网络虚
拟空间的账号,但其中的存款并不是虚拟财产,其分割也要适用普通民事法律。
实践中,如网店要分割,应当首先就这两部分财产价进行协商处分。
所以,对
于虚拟财产使用物权法更为合适。
三.虚拟财产的夫妻共有财产属性
现行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一个
兜底条款,在《婚姻法解释(二)》针对此款的解释中并未囊括虚拟财产,只是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个人财产投资实际取得的或者确定取得的收益即
转化为物质财富的,可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那些尚未转化为物质财富的,能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待商榷。
在现实婚姻家庭领域中,有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淘宝店中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拥有具有相当价值的网上虚拟财产,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对淘宝店的付出实际上是一种“投资”,所得的网络虚拟财产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不以物质财富的形态呈现,但此种无形财产也是一种收益。
尽管,淘宝网店
的显著特点就是与淘宝网制定的信用度和好评率密切联系,信用度和好评率系
淘宝网店店主长期经营的积累,同时也成为淘宝买家甄别卖家好坏的参考标准。
淘宝店具有显著的人身依附性。
但是如果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在分割夫
妻财产时,一方或双方有权主张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因为婚姻是一个共同体,婚姻关系是双方为共同利益而努力的伙伴关系,另一方有理由相信配偶
一方的发展就是整个家庭的发展,自己也应当分享因发展所获得的成果及预期利益。
因此,我个人认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虚拟财产确实存在,并能够查明
其价值,法院是可以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