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建德市李家镇沙墩头村石灰岩矿采矿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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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和矿产勘查开发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7号)要求,现将我厅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现行有效的地矿类规范性文件目录(107件)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41件)关于印发《浙江省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审查规定》的通知(浙地发〔2000〕36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选矿许可证申请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0〕365号)关于选矿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1〕25号)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土资发〔2001〕268号)关于加强采矿权出让所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1〕28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选矿许可证年检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1〕300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7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普通建筑石料矿产采矿权拍卖工作一般程序》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8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关于落实石煤矿禁采有关审批、注册登记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13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采矿权出让所得收缴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土资发〔2003〕45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103号)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进行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38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甲类矿产采矿权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3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4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及县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办〔2004〕54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4〕86号)关于切实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51号)关于开展编制集中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8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设置采矿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102号)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107号)关于温福铁路温州段建设所需石料矿产开采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5〕4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萤石采选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3号)关于做好集中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地下开采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6号)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廉洁从政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7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整合中采矿登记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1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矿山废渣中手选萤石碎屑规范管理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6〕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石灰岩、叶蜡石、普通建筑石料等三个矿种开采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矿产督察工作程序》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7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采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8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0号)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5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局)关于加强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6号)关于报省厅审批的采矿权电子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3号)关于采矿权评估委托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8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督察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2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3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65号)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42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矿产厅原本地质档案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地发〔1990〕10号)关于河道采矿应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通知(浙地发〔1994〕224号)关于统一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文书的通知(浙地发〔1995〕85号)关于免、减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发〔1995〕1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力度的通知(浙地发〔1996〕125号)关于对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过程中几个问题紧急请求的复函(浙地函〔1996〕4号)关于引水工程等开采矿产资源是否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请示的批复(浙地函〔1996〕15号)关于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过程中几个问题的复函(浙地函〔1996〕6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地发〔1997〕16号)关于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缴款书》备案登记制度的通知(浙地发〔1998〕59号)关于石煤矿床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浙地函〔1999〕40号)关于报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14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护期内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地质资料有偿利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48号)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编写提纲》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11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4〕390号)关于涉矿规费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土资函〔2005〕19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资料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2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资料接收验收办法》、《浙江省馆藏地质资料电子文档提供利用办法》、《浙江省地质资料电子文档制作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98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5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巩固储量登记成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80号)关于进一步减少审核工作环节加快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23号)关于申报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2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评估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28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29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93号)关于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1号)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94号)关于印发市、县(市、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2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8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保密局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土资函〔2008〕109号)关于公布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专家库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1号)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及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23号)关于印发《地质资料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108号)三、地质勘查管理(7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探矿权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6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10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轮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2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探矿权有偿出让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探矿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4号)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13号)四、地质环境管理(16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气象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83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编制与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57号)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发〔2005〕8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8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4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46号)关于开展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1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成果备案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163号)关于组织编制地下水监测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147号)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关于热矿水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补充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63号)关于做好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成果验收及汇交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135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81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89号)五、其他类(1件)关于调整厅有关矿政业务处室职能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67号)——结束——。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9.09•【字号】浙土资发[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1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采矿权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区范围划定管理(一)矿区范围的划定要求。

1、拟有偿出让的采矿权,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矿区地质地形地貌进行实地测量,绘制地形地质图,提出矿区范围的具体划定方案,并征得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同意后,纳入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由探矿权人提出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提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征求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

(二)矿区范围的划定程序。

1、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在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批准后,矿区范围的具体数据应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详细写明。

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登记管理机关可将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权审批程序合并进行。

2、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内申请采矿权的,仍须按原规定程序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管理(一)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登记发证权限,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二)实行“净采矿权”出让。

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采矿权,应事先协调好矿山开采所涉及的有关山林、青苗、坟墓、道路使用等一系列问题的政策处理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以“净采矿权”出让。

政策处理的相关内容须纳入到采矿权出让方案报批材料之中,并在采矿权出让公告中公布。

(三)符合浙土资发〔2009〕38号文件规定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开采乙类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可以作为新设采矿权报批内容的一部分,不再单独上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设采矿权论证复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设采矿权论证复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设采矿权论证复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浙土资厅函〔2018〕170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设采矿权论证复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8〕170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地质调查院、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各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新设采矿权论证工作是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基础环节,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源头管控的重要措施,对统筹矿产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具有重要作用。

多年来,全省各地对新设采矿权论证工作高度重视,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审批权限下放后,个别地方在新设采矿权时论证研究不充分、不严谨,矿区范围划定时不认真、不严肃,给矿山后续开采和治理带来一系列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新设采矿权(以下简称“新设采矿权”)论证复核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开发布局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7〕1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新设采矿权论证工作要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本级矿产资源规划划定的开采区块基础上,提出新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初步划定方案,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环保、水利、林业、旅游、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可邀请采矿、治理等经验丰富的有关方面专家以及省地质调查院复核工作专家,召开新设采矿权专题论证会。

专题论证会要从生态保护、资源保障、矿地利用等多角度出发,充分考虑矿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条件,对新设采矿权的必要性和矿区范围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采矿权设置有关制约因素和解决措施等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提出拟划定新设采矿权的矿区范围。

二、进一步加强新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复核工作(一)复核对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
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浙土资规[2018]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8.02.22
【实施日期】2018.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
浙土资规[2018]3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各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义乌
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7〕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
贯彻执行。

一、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采矿权矿区范围,依据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确定,其立体空间区域由拐点坐标、开采标高、资源储量估算边坡角等参数综合构成。

采矿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采矿许可证》副本应载明并备注矿区资源储量估算边坡角参数,矿区开采最终边坡角不得大于资源储量估算的边坡角。

二、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采矿权除缩减矿区范围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变更或置换矿区范围。

三、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类采矿许可证已纳入自行废止名单。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地勘单位,各评审机构:为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维护探矿权、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和省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四个工作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9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几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开工建设了能源、交通、水利等一大批大型基础设施工程,但由于一些建设项目未履行对拟建工程所在地矿产资源情况的调查,或者明知工程所在地有矿产资源却不报、瞒报,给国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对于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地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共同做好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核工作。

二、明确审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要求(一)报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按浙土资发〔2002〕142号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开展调查工作,编写《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经当地市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初审并提出意见,报省厅审核同意后,由省厅出具证明材料。

(二)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编写《调查报告》,由当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局出具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浙江省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清单的报告-浙土资[2011]49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浙江省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清单的报告-浙土资[2011]49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浙江省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清单的报告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浙江省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清单的报告(浙土资〔2011〕49号)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 〕19 号)要求,我厅对2011 年4月1日前已受理,且2011年4月1日后未完成审批配号手续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申请项目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后的项目清单报上,请审阅。

附件:1、浙江省采矿权出让转让项目清单2、浙江省探矿权招拍挂出让项目清单3、浙江省探矿权转让项目清单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联系人:廖福源*************135****6197)附件1:浙江采矿权出让转让项目清单序号矿山名称申请人名称开采矿种名称登记机关名称1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山塘村毛山废弃矿山治理工程湖州农源造地绿化有限公司凝灰岩(宕渣)湖州市国土资源局2湖州市道场机械试验场矿区湖州三一工程机械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湖州市国土资源局3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创业路板庄山段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湖州市埭溪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湖州市国土资源局4湖州市开发区杨家埠镇妙云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湖州美卓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湖州市国土资源局5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东林镇菁山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建筑用安山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6湖州市开发区杨家埠镇敢山煤矿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砂岩)矿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7湖州市吴兴区杨家埠镇金斗山建筑用石料整合矿区湖州巨林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8安吉县梅溪镇梅溪村花园山建筑用砂岩矿安吉临港经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建筑用砂岩安吉县国土资源局9安吉天子湖矿业有限公司红庙山膨润土矿安吉天子湖矿业有限公司膨润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浙江兆山新星集团安吉水泥有限公司高禹石矿安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1德清县洛舍镇何家坝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德清县三家村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湖州市国土资源局12德清县三合乡建筑用石料矿德清县康介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3北仑区戚家山街道青峙村狮子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建设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14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算山码头清凉山场平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序号矿山名称申请人名称开采矿种名称登记机关名称15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五期集装箱码头牛岷山场平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16宁波市北仑区白洋线公路局部路段改建工程建筑用石料矿北仑白洋线公路局部路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17奉化市阳光海湾工程裘村镇杨村鸭山采石场奉化市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奉化市国土资源局18慈溪市东安东一轧石厂矿区慈溪市东安东一轧石厂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慈溪市国土资源局19余姚市梨洲街道竖玉山整合矿王长军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梨洲街道苏家园村林场风车斗山生态治理性矿余姚市风车斗采石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1梨洲街道苏家园村柴西岩生态治理性矿余姚市江南采石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2兰江街道筀竹村五雷山生态治理性矿刘汉华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3梨洲街道南庙村鲤鱼山生态治理性矿王其林建筑用石料(凝灰岩)余姚市国土资源局24海盐县保丰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海盐保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5定海区金塘镇新丰社区东岙山普通建筑用石料矿舟山连海石化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舟山市国土资源局26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社区柏塘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宕碴)矿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7定海区马岙镇三星社区馒头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舟山安邦土石方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舟山市国土资源局28舟山市定海区册子乡桃夭门社区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石矿浙江舟山奇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9浙江省缙云县七里乡龙脚萤石矿丽水市金达矿业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30龙泉市八都青山萤石矿龙泉市八都青山萤石矿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31青田县腊口镇腊溪村砖用粉砂岩青田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砂岩青田县国土资源局32庆元上庄砂石发展有限公司周平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序号矿山名称申请人名称开采矿种名称登记机关名称33庆元广宏建材有限公司叶少琴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庆元县国土资源局34遂昌县新路湾镇小马埠萤石矿义乌市矿业煤炭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35遂昌县柘岱口乡横坑坪萤石矿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36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浙江遂昌正中萤石精选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37云和县云坛乡外水岗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云和县水岗山采石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云和县国土资源局38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上畈村万箩山普通建筑石料矿诸暨立鑫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39诸暨市浣东街道盛兆坞三村金寺山石灰石矿诸暨市永昌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40嵊州市长乐镇辽湾萤石矿邢燕华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41嵊州市甘霖镇四角年岭下萤石矿王欢东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42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白沙外堤加固工程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陈方河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台州市国土资源局43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凤凰山建筑用凝灰岩宕渣矿台州高速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台州市国土资源局44仙居县白塔镇大路岸萤石矿仙居县白塔镇大路岸萤石矿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45浙江省仙居县湫山乡深里坑莹石矿浙江省仙居县湫山乡深里坑莹石矿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46仙居县上山湖玄武岩矿仙居县上山湖玄武岩矿建筑用玄武岩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玉环县芦浦镇井头村莲花岙普通建筑用石料(宕渣)采矿权林世文建筑石料凝灰岩(宕碴)玉环县国土资源局48玉环县清港镇徐斗村下岙里建筑用凝灰岩(宕渣)采矿权黄祥军建筑石料凝灰岩(宕碴)玉环县国土资源局49玉环县沙门镇大岙里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张财福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序号矿山名称申请人名称开采矿种名称登记机关名称76 省道复线南延玉环楚门至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第5 合同段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玉环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玉环县国土资源局5176 省道复线南延玉环楚门至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第6 合同段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玉环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玉环县国土资源局5276 省道复线南延玉环楚门至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第7 合同段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玉环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玉环县国土资源局5376 省道复线南延玉环楚门至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第8 合同段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玉环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玉环县国土资源局54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王家岙凝灰岩鲍立兵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55台州市黄岩区高桥镇邬家岙采石场应万红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56温岭市中心渔港二期石塘镇落星山岛建筑石料矿温岭市中心渔港指挥部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57三门海游港溪北片排涝整治工程联合村马家山普通建筑用石料矿三门县海游港北岸排涝整治指挥部建筑用石料(凝灰岩)三门县国土资源局58三门疏港公路连接线工程浬浦镇草头村牛山下牛脚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孙玮恒建筑用石料(凝灰岩)三门县国土资源局59三门县六敖镇西渡其头山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矿(宕渣)马加文宕渣三门县国土资源局6074 省道南延三门段公路桃峙隧道陈小明建筑用石料(凝灰岩)三门县国土资源局6174 省道南延三门毛张至椒江二桥三门段工程陈小明建筑用石料(凝灰岩)三门县国土资源局6274 省道临海市桃渚镇后塘村至杜桥镇上墩头村道路建设工程采矿权临海市国省道改造总指挥部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63台州鑫捷码头砂石开发有限公司采石场台州九业矿业有限公司凝灰岩三门县国土资源局64杭州德安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德安建材有限公司砂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序号矿山名称申请人名称开采矿种名称登记机关名称65萧山区义桥镇田丰村下洋桥普通建筑石料矿杭州安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66萧山区义桥镇富春村四姑湾普通建筑石料矿杭州四姑湾石料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67临安市新桥刘余萤石矿浙江鸿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68临安市夏色岭钨矿临安广华矿业有限公司钨矿浙江省国土资源厅69建德市盛泰矿业有限公司里薛方解石矿建德市盛泰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建德市国土资源局70建德市玄武矿业有限公司建德市玄武矿业有限公司玄武岩矿建德市国土资源局71淳安县汾口镇富占源页岩矿淳安县郑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淳安县国土资源局72淳安县汾口镇百亩畈页岩矿杭州明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淳安县国土资源局73淳安县汾口镇桃花山建筑灰岩矿淳安县元洋实业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淳安县国土资源局74富阳市渌渚镇莲桥村砂岩矿富阳莲桥建材有限公司砂岩富阳市国土资源局75富阳市高桥镇坑西村建筑用灰岩矿富阳市坑西建材厂建筑用灰岩富阳市国土资源局76富阳市渌渚镇浦中村金山砂岩矿富阳市鑫山矿业有限公司砂岩富阳市国土资源局77富阳市新桐乡程浦村砂岩矿富阳市新桐建材有限公司砂岩富阳市国土资源局78富阳市金浦石料有限公司砂岩矿富阳市金浦石料有限公司砂岩富阳市国土资源局79富阳市湖源乡塔坞萤石矿富阳中科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80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地区)石龙山南侧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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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洞头县霓屿乡上社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91平阳县昆阳镇垟岙底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矿平阳县凤垟采石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平阳县国土资源局92平阳县钱仓镇方家村大龙降建筑用花岗岩矿平阳县益建采石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平阳县国土资源局93平阳县梅溪乡包岙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矿徐盛如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平阳县国土资源局94苍南县凤池乡垟岙普通建筑用石料矿苍南县顺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温州市国土资源局95文成县二源乡山头辉绿岩矿胡允波建筑用辉绿岩文成县国土资源局序号矿山名称申请人名称开采矿种名称登记机关名称96泰顺县仕阳镇双神辉绿玢岩矿罗松辉饰面用辉绿岩泰顺县国土资源97长兴中兴石矿(普通合伙)长兴中兴石矿(普通合伙)砂岩长兴县国土资源局98东阳市梧坞砂石料有限公司梧坞采石场东阳市梧坞砂石料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东阳市国土资源局99浙江虎山集团有限公司北蕉石灰石矿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江山市国土资源局100金华市竹马乡李经堂建筑用花岗岩矿金华市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金华市国土资源局101缙云县五云镇紫凤村紫凤山建筑用凝灰岩矿缙云县永安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缙云县国土资源局102丽水市青田县阜山乡岭康村金降寨叶蜡石矿青田康岭腊石有限公司叶腊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3龙游县庙下马坞铜矿龙游县庙下马坞铜矿铜矿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溪乡九龙岭矿区仙里矿段硫铁矿丽水市华府矿业有限公司硫铁矿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5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阴源萤石矿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6缙云县前路乡梅树岙莹石矿缙云县莹鑫莹石矿业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7浙江兰溪金昌矿业柏社乡岭坑山萤石矿浙江兰溪市金昌矿业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8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龙泉市埠头莹石矿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09云和县云泰矿业有限公司柿树坳萤石矿云和县华鑫矿业有限公司萤石(普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110诸暨市璜山镇黄家店村半丘地开石矿诸暨市小野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诸暨市国土资源局111萧山区河上镇里都村普通建筑石料矿杭州德安建材有限公司砂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附件2:浙江省探矿权招拍挂出让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勘查矿种名称登记机关名称1浙江省建德市大同镇春林山矿区水泥配料用砂岩矿详查建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配料用砂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浙江省东阳市上村萤石矿普查东阳市上村砩石矿萤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注:1在审批中;2已完成招拍挂程序,签订了探矿权出让合同,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11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11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信息中心,省地质资料档案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进一步方便矿业权人和建设单位办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提高办事效率,夯实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以下简称“储量登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中共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规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制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6〕192号)明确将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3号部长令)(以下简称“登记统计办法”)规定通过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建立矿产资源资产帐户,为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依据。

储量登记信息是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的重要来源。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抓好改革落实的内在要求,是“放管服”改革的再深化再推进,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抓好工作落实,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奠定基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5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5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5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对国家批准的矿山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备案的通告》(公告〔2013〕9号)和《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3〕1095号)要求,省厅对申请备案和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查、评议和公示。

现将符合要求,可以在我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的23家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委托本通知公布名单中的单位编制,编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的从业范围从事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工作:一、具有国家批准的矿山设计资质单位的从业范围:1.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承担金属、非金属矿产(含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2.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仅限承担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3.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仅限承担非金属矿产(含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二、甲类单位的从业范围:1.可承担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的金属、非金属矿产和所有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2.对同时具有液体矿产资源勘查资质的甲类单位还可承担地热(温泉)、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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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建德市李家镇沙墩头村石灰岩矿
采矿权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浙土资厅函[2009]11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9.02.11
【实施日期】2009.0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建德市李家镇沙墩头村石灰岩矿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113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在建德市李家镇沙墩头村设置石灰岩矿采矿权的请示》(杭土资矿〔2008〕90 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设建德市李家镇沙墩头村石灰岩采矿权1 宗,开采规模暂定10 万吨/年,出让年限暂定10 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X:3247140,Y:404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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