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挠金属线管材料验收标准
jdg管验收标准

JDG管验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JDG管(以下简称“管材”)的验收标准,包括外观检查、连接和密封检查、物理性能检查以及附加部件及检测设施安装等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和工业建筑中,采用穿线管及相关附件组成的电缆管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1.外观检查
1.1 管材应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作,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锈蚀、麻点、划痕等缺陷。
1.2 管材断面应平整,无毛刺、变形、裂纹等缺陷。
1.3 管材两端端口应平整,无变形、翘曲等现象。
2.连接和密封检查
2.1 管材连接处应采用专用连接件,连接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连接处应牢固、密封性好。
2.2 金属管卡及支架的安装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整齐。
2.3 穿线管转弯处应采用专用弯管器进行弯曲,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材外径的6倍。
3.物理性能检查
3.1 管材应具有良好的电气性能,绝缘电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2 管材应具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能承受一定程度的外部冲击。
3.3 管材应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性能,对于有腐蚀性的环境,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4.附加部件及检测设施安装
4.1 穿线盒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整齐。
4.2 穿线盒盖板的开孔应准确、边缘整齐,开孔数量和大小应满足实际穿线需要。
4.3 检测设施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整齐。
检测设施应能准确检测出管材的性能指标,如绝缘电阻、电压等。
5.其他注意事项
5.1 管材和附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
5.2 管材和附件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损伤。
jdg管验收依据

jdg管验收依据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材料的更新换代也在不断加快。
JDG 管(金属电线保护管)作为一种新型的电线管道,已经在众多工程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为确保JDG管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JDG管的定义和特点JDG管,全称为金属电线保护管,是一种采用优质冷轧钢带、不锈钢带或铝带,通过冷弯成型、焊接、内外涂覆等工艺制成的电线管道。
JDG管具有以下特点:1.优良的抗压性能;2.良好的抗腐蚀性能;3.阻燃性能好;4.安装简便,施工速度快;5.使用寿命长。
三、JDG管的验收标准1.材质检验:检查JDG管的材质、规格、壁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2.外观检查:检查JDG管内外表面是否光滑、无毛刺、无裂纹、无明显划痕等;3.尺寸检查:检查JDG管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4.固定件检查:检查固定JDG管的螺栓、垫圈等附件是否齐全、牢固;5.连接方式检查:检查JDG管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焊接、螺纹连接等;6.保护层检查:检查JDG管的保护层是否完整、均匀,无脱落、起泡等现象。
四、JDG管验收的流程1.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在完成JDG管施工后,进行自检,确保质量符合要求;2.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核,并对JDG管进行现场验收;3.建设单位验收: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批,确认JDG管施工质量;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五、验收注意事项1.验收前,应确保JDG管内无杂物、积水等;2.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遗漏;3.验收结果应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保存完整的相关资料;4.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六、总结JDG管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遵循验收标准和流程,才能确保JDG管施工质量可靠。
【施工工艺】可挠金属电线管敷设【施工技术交底】

可挠金属电线管敷设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kV及其以下照明、动力、弱电的可挠金属电线管的明、暗敷设及吊顶内和护墙板内可挠金属电线管(即普利卡管)敷设工程。
2 施工准备2.1 材料要求:2.1.1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其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同时还应具有当地消防部门出示的阻燃证明。
2.1.2 可挠金属电线管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杆、连接件及盒、箱等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
2.1.3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配套附件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1.4 其他所需材料:电线钢管、接线箱、灯头盒、插座盒、配电箱、接线箱连接器、混合管接头、锁紧螺母、固定卡子、接地卡子、圆钢、扁钢、角钢、支架、吊杆、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膨胀螺栓、木螺丝、自攻螺丝等金属部件均应镀锌处理或作防锈处理。
2.2 主要机具:2.2.1 可挠金属电线管专用切割刀、液压开孔器、无齿锯、台钻、手电钻、电锤、电焊机、射钉枪。
2.2.2 钢锯、活搬手、鱼尾钳、手锤、錾子、半圆锉、钻头、钳子、改锥、电工刀等。
2.2.3 水平尺、角尺、盒尺、铅笔、线坠、灰桶、灰铲、粉线袋等。
2.3 作业条件:2.3.1 暗管敷设:2.3.1.1 配合混凝土结构暗敷设施工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在钢筋绑扎完、混凝土浇灌前进行配管稳盒,下埋件预留盒、箱位置。
2.3.1.2 配合砖混结构暗缴管路施工时,应随墙立管,安装盒、箱或预留盒、箱位置。
2.3.1.3 配合吊顶内或轻隔墙板内暗敷设管路时,应按土建大样图,先弹线确定灯具、插座等位置,随吊顶、立墙龙骨进行配管、稳盒、箱。
2.3.1.4 吊顶内采用单独支撑,吊挂的暗敷管路,应在吊顶龙骨安装前进行配管做盒。
2.3.2 明管敷设:2.3.2.1 应在建筑结构期间安装好预埋件、预留孔、洞工作。
2.3.2.2 采用预埋法固定支架,应在抹灰前完成;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时,应在抹灰后进行。
可挠金属线管材料验收标准

可挠金属电线管材料验收标准规范及施工工艺要求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kV及其以下照明、动力、弱电的可挠金属电线管的明、暗敷设及吊顶内和护墙板内可挠金属电线管(即普利卡管)敷设工程。
2 施工准备2.1 材料要求:2.1.1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其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同时还应具有当地消防部门出示的阻燃证明。
2.1.2 可挠金属电线管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杆、连接件及盒、箱等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
2.1.3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配套附件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1.4 其他所需材料:电线钢管、接线箱、灯头盒、插座盒、配电箱、接线箱连接器、混合管接头、锁紧螺母、固定卡子、接地卡子、圆钢、扁钢、角钢、支架、吊杆、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膨胀螺栓、木螺丝、自攻螺丝等金属部件均应镀锌处理或作防锈处理。
2.2 主要机具:2.2.1 可挠金属电线管专用切割刀、液压开孔器、无齿锯、台钻、手电钻、电锤、电焊机、射钉枪。
2.2.2 钢锯、活搬手、鱼尾钳、手锤、錾子、半圆锉、钻头、钳子、改锥、电工刀等。
2.2.3 水平尺、角尺、盒尺、铅笔、线坠、灰桶、灰铲、粉线袋等。
2.3 作业条件:2.3.1 暗管敷设:2.3.1.1 配合混凝土结构暗敷设施工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在钢筋绑扎完、混凝土浇灌前进行配管稳盒,下埋件预留盒、箱位置。
2.3.1.2 配合砖混结构暗缴管路施工时,应随墙立管,安装盒、箱或预留盒、箱位置。
2.3.1.3 配合吊顶内或轻隔墙板内暗敷设管路时,应按土建大样图,先弹线确定灯具、插座等位置,随吊顶、立墙龙骨进行配管、稳盒、箱。
2.3.1.4 吊顶内采用单独支撑,吊挂的暗敷管路,应在吊顶龙骨安装前进行配管做盒。
2.3.2 明管敷设:2.3.2.1 应在建筑结构期间安装好预埋件、预留孔、洞工作。
2.3.2.2 采用预埋法固定支架,应在抹灰前完成;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时,应在抹灰后进行。
可挠金属线管材料验收标准

可挠金属电线管材料验收标准规范及施工工艺要求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kV及其以下照明、动力、弱电的可挠金属电线管的明、暗敷设及吊顶内和护墙板内可挠金属电线管(即普利卡管)敷设工程。
2 施工准备2.1 材料要求:2.1.1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其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同时还应具有当地消防部门出示的阻燃证明。
2.1.2 可挠金属电线管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杆、连接件及盒、箱等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
2.1.3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配套附件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1.4 其他所需材料:电线钢管、接线箱、灯头盒、插座盒、配电箱、接线箱连接器、混合管接头、锁紧螺母、固定卡子、接地卡子、圆钢、扁钢、角钢、支架、吊杆、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膨胀螺栓、木螺丝、自攻螺丝等金属部件均应镀锌处理或作防锈处理。
2.2 主要机具:2.2.1 可挠金属电线管专用切割刀、液压开孔器、无齿锯、台钻、手电钻、电锤、电焊机、射钉枪。
2.2.2 钢锯、活搬手、鱼尾钳、手锤、錾子、半圆锉、钻头、钳子、改锥、电工刀等。
2.2.3 水平尺、角尺、盒尺、铅笔、线坠、灰桶、灰铲、粉线袋等。
2.3 作业条件:2.3.1 暗管敷设:2.3.1.1 配合混凝土结构暗敷设施工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在钢筋绑扎完、混凝土浇灌前进行配管稳盒,下埋件预留盒、箱位置。
2.3.1.2 配合砖混结构暗缴管路施工时,应随墙立管,安装盒、箱或预留盒、箱位置。
2.3.1.3 配合吊顶内或轻隔墙板内暗敷设管路时,应按土建大样图,先弹线确定灯具、插座等位置,随吊顶、立墙龙骨进行配管、稳盒、箱。
2.3.1.4 吊顶内采用单独支撑,吊挂的暗敷管路,应在吊顶龙骨安装前进行配管做盒。
2.3.2 明管敷设:2.3.2.1 应在建筑结构期间安装好预埋件、预留孔、洞工作。
2.3.2.2 采用预埋法固定支架,应在抹灰前完成;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时,应在抹灰后进行。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中的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中的管道工程验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施工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而管道工程的验收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就工业金属管道施工中的管道工程验收标准进行探讨,旨在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施工水平。
一、材料验收在工业金属管道施工中,首先需要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完好无损,不得有破损、变形、污染等情况;2. 材料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明显偏差;3. 材料表面光洁,无明显划痕、氧化等现象;4.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材料来源合法可靠。
二、施工过程验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也需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 管道连接牢固,无漏水、渗油、变形等情况;2. 管道安装位置准确,与设计要求一致;3. 管道支架设置稳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 管道防腐保温措施到位,确保管道使用寿命。
三、试压验收试压是管道工程验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试压可以检验管道连接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漏水等问题。
试压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试压介质选择正确,试压压力符合设计要求;2. 试压时密封性能良好,无明显渗漏现象;3. 试压时间符合要求,确保管道系统稳定性。
四、清洗验收在管道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洗验收,确保管道内部无杂物残留,满足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清洗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清洗介质选择正确,不得对管道材质造成损害;2. 清洗效果良好,无明显残留物;3. 清洗工艺符合要求,不得对管道系统造成不良影响。
五、验收记录最后,对管道工程验收结果需要进行记录,确保施工过程可追溯、可查证。
验收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2. 验收日期、地点等信息详细记录,便于日后查阅;3. 验收报告存档保存,便于工程质量评估与追溯。
综上所述,工业金属管道施工中的管道工程验收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通过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可以有效提升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可绕金属管执行标准

可绕金属管执行标准
可绕金属管执行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道制造:可绕金属管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例如中国的《可绕钢铁管道制造技术条件》(GB/T 14291-2014)和美国的ASTM标准等。
2. 管道安装:可绕金属管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例如中国的《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GB 50242-2014)和美国的ASME标准等。
3. 管道保护:可绕金属管的保护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例如中国的《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GB 50242-2014)和美国的API标准等。
保护措施包括使用防腐材料、绝缘材料和防护层,以防止管道受到腐蚀、磨损和损坏等。
4. 管道测试:可绕金属管的测试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例如中国的《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GB 50242-2014)和美国的ASME标准等。
测试内容包括压力测试、渗漏测试和功能测试等,以确保管道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可绕金属管执行的标准,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标准进行执行。
管材、型材、线材类检验标准

1、目的为了规范管材、型材、线材类原材料的检验作业,避免不合格物料流入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2、范围本公司钣金厂投入生产的管材、型材、线材。
3、检验标准3.1外观检验3.1.1检验要求3.1.1.1管材外观检验要求。
3.1.1.1.1表面光整,状态良好,不应有沉积物及其它杂物。
3.1.1.1.2不得有明显的针孔、砂眼、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等现象。
3.1.1.1.3焊缝平整,不得有漏焊、夹渣,明显的焊渣、焊瘤、焊疤等现象。
3.1.1.2型材类外观检验要求3.1.1.2.1表面平整、状态良好,不应有沉积物及其它杂物。
3.1.1.2.2不得有明显的针孔、砂眼、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等现象。
3.1.1.2.3不允有起皮、夹杂、开裂、锯齿状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3.1.1.3线材外观检验要求3.1.1.3.1表面光滑、状态良好,不得有沉积物及其它杂物。
3.1.1.3.2不允许有拉伤、起皮、拉痕等缺陷。
3.1.1.3.3接头平整、不允许有焊瘤等缺陷。
3.1.1.3.4直径一致,不允许有明显的椭圆,棱形等不良现象。
3.1.2检验方法和器具3.1.2.1目测法、触摸法。
3.1.2.2目测、手感。
3.2规格尺寸检验3.2.1尺寸检验要求3.2.1.1长度检验要求:大于规格总长度的10mm。
3.2.1.3线材直径检验要求,当直径>1.0~3.0mm时允许偏差±0.10mm,当直径>3.0~6.0mm允许偏差±0.124mm。
3.2.2检验方法和器具3.2.2.1测量法3.2.2.2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3.3性能检验3.3.1检验要求3.3.1.1力学性能:线材屈服点错误!链接无效。
295Mpa,伸长率≥12%。
3.3.1.3加工性检验要求:型材不允许有爆裂、分层现象,线材不允许有断线、明显的焊疤、焊瘤现象。
3.3.2检验方法和器具3.3.2.1检验方法3.3.2.1.1按材料需生产产品是否符合要求,每批材料均需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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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挠金属电线管材料验收标准规范及施工工艺要求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kV及其以下照明、动力、弱电的可挠金属电线管的明、暗敷设及吊顶内和护墙板内可挠金属电线管(即普利卡管)敷设工程。
2 施工准备2.1 材料要求:2.1.1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其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同时还应具有当地消防部门出示的阻燃证明。
2.1.2 可挠金属电线管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杆、连接件及盒、箱等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
2.1.3 可挠金属电线管及配套附件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1.4 其他所需材料:电线钢管、接线箱、灯头盒、插座盒、配电箱、接线箱连接器、混合管接头、锁紧螺母、固定卡子、接地卡子、圆钢、扁钢、角钢、支架、吊杆、螺栓、螺母、垫圈、弹簧垫圈、膨胀螺栓、木螺丝、自攻螺丝等金属部件均应镀锌处理或作防锈处理。
2.2 主要机具:2.2.1 可挠金属电线管专用切割刀、液压开孔器、无齿锯、台钻、手电钻、电锤、电焊机、射钉枪。
2.2.2 钢锯、活搬手、鱼尾钳、手锤、錾子、半圆锉、钻头、钳子、改锥、电工刀等。
2.2.3 水平尺、角尺、盒尺、铅笔、线坠、灰桶、灰铲、粉线袋等。
2.3 作业条件:2.3.1 暗管敷设:2.3.1.1 配合混凝土结构暗敷设施工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在钢筋绑扎完、混凝土浇灌前进行配管稳盒,下埋件预留盒、箱位置。
2.3.1.2 配合砖混结构暗缴管路施工时,应随墙立管,安装盒、箱或预留盒、箱位置。
2.3.1.3 配合吊顶内或轻隔墙板内暗敷设管路时,应按土建大样图,先弹线确定灯具、插座等位置,随吊顶、立墙龙骨进行配管、稳盒、箱。
2.3.1.4 吊顶内采用单独支撑,吊挂的暗敷管路,应在吊顶龙骨安装前进行配管做盒。
2.3.2 明管敷设:2.3.2.1 应在建筑结构期间安装好预埋件、预留孔、洞工作。
2.3.2.2 采用预埋法固定支架,应在抹灰前完成;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时,应在抹灰后进行。
2.3.2.3 配管稳盒应在土建喷浆装修后进行。
3 操作工艺3.3 管路敷设的基本要求:3.3.1 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管路走向、进行管路敷设。
并应减少弯曲,达到走向合理,检修维护方便。
3.3.2 应根据所敷设的部位,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可挠金属电线管的规格型号及附件。
3.4 暗管敷设:3.4.1 箱、盒测位: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箱、盒轴线位置,以土建弹出的水平线、轴线为基准,挂线找平找位,线坠找正,标出箱、盒实际位置。
成排、成列的箱、盒位置,应挂通线或十字线。
3.4.2 暗敷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的管路,管路应敷设在两层钢筋中间。
垂直方的管路直没同侧竖向钢筋敷设,水平方向的管路宜沿同侧横向钢筋敷设。
3.4.3 砖混结构随墙暗敷时,向上引管应及时堵好管口,并用临时支杆将管沿敷设方向挑起。
3.4.4 预制楼板上暗敷设时,应先找灯位注盒后配管。
管路敷设后立即用强度不低于C10的水泥砂浆稳注保护。
3.4.5 剔槽敷设时,应在槽两边先弹线,用快錾子剔,槽宽及槽深均以比管径大5mm 为宜。
加气混凝土墙宜用电动刀锯开槽。
剔槽敷设时,严禁剔横槽。
3.5吊顶内暗敷时,管路可敷设在主龙骨上。
单独吊挂的管路,其吊点不宜超出1000mm。
盒、箱两侧的管路固定点,不宜大于300mm。
3.6 护墙板(石膏板轻隔墙)内暗敷时,应随土建立龙骨同时进行。
其管路固定,应用可挠金属电线管配套的卡子进行固定。
3.7 进入箱盘的管路,应排列整齐,采用BG型或UBG型接线箱连接器与箱体锁紧,并安装好BP型绝缘护口。
当进入落地式配电箱、屏的可挠金属电线管,除应高出配电箱基础面不少于50mm外,还宜做排管的固定支架。
3.8 管路固定:3.8.1 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管路,应与钢筋绑扎牢固,管子绑扎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m,绑扎点距盒、箱不应大于300mm。
绑扎线可采用细铁丝。
3.8.2 砖墙或砌体墙剔槽敷设的管路每隔不大于1000mm距离,用细铅丝、铁钉固定。
3.8.3 吊顶内及护墙板内管路,每隔不大于1000mm的距离,采用专用卡子固定。
在与接线箱、盒连接处,固定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
3.8.4 预制板(圆孔板)上的管路,可利用板孔用钉子、铅丝固定后再砂浆保护。
3.9 管路连接:3.9.1 可挠金属电线管与可挠金属电线管联接以及与钢制电线管、厚铁管、各类箱盒的联接时,均应采用其配套的专用附件。
详见表3-12。
可挠金属电线管附件种类及用途表3-123.9.2 可挠金属电线管与箱盒联接时除采用专用配套附件外,还应做到:箱盒开孔排列整齐,孔径与管径相吻合,做到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铁制箱盒严禁用电气焊开孔。
3.9.3 可挠金属电线管与可挠金属电线管联接可采用KS系列连接器。
由于管子、连接器自身有螺纹,可用手将管子直接拧入拧紧。
3.10 当采用VKV系列无螺纹连接器与钢管连接时,必须用扳手或钳子将连接器的顶丝拧紧,以防浇灌混凝土时松脱。
3.11 管子切断方法:3.11.1 可挠金属电线管的切断,应采用专用的切割刀进行,也可以用普通钢锯进行切断。
3.11.2 用手握住可挠金属电线管或放置在工作台上用手压住,刀刃轴向垂直对准管子纹沟,边压边切即可断管。
3.11.3 切面处理:管子切断后,便可直接与连接器连接。
但为便于与附件连接,可用刀背敲掉毛刺,使其断面光滑。
内侧用刀丙旋转绞动一圈,更便于过线。
3.12 地线连接:3.12.1 可挠金属电线管与管、箱盒等连接处,必须采用可挠金属电线管配套的接地夹子进行连接,其接地跨接线截面不小于4mm2铜线。
可挠金属电线管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地线。
3.12.2 可挠金属电线管,盒、箱等均应联接一体可靠接地。
3.12.3 可挠金属电线管不得作为电气接地线。
交流50V,直流120V及以下配管可不跨接接地线。
3.13 可挠金属电线管暗敷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外径的6倍。
3.14 暗敷于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管路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小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3.15 在暗敷时,可挠金属电线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16 可挠金属电线管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应留有余量。
3.17 当可挠金属电线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接线盒或拉线盒。
3.17.1 管长每超过30m,无弯时;3.17.2 管长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时;3.17.3 管长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时;3.17.4 管长每超过8m,有三个弯时。
3.17.5 不同直径的管相连时。
3.18 垂直敷设的可挠金属电线管,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固定导线用的过路盒。
3.18.1 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时。
3.18.2 管内导线截面为70mm2~95mm2,长度每超过20m时。
3.18.3 管内导线截面为120mm2~240mm2,长度每超过18m时。
3.19 明管敷设:3.19.1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结合土建结构、装修特点,注意通风、暖卫、消防等专业的影响前提下,确定管路走向、箱盒准确安装位置,进行弹线定位。
3.19.2 预制管路支架、吊架,根据排管数量和管径钻好管卡固定孔位。
箱盒进管孔,预先按连接器外径开好,做到一管一孔,排列整齐。
接线盒上无用敲落孔不允许敲掉,配电箱(盘)不允许开长孔和电气焊开孔。
3.19.3 首先用膨胀螺栓将箱盒稳装好。
而后计算确定支架、吊架的具体位置再进行支架、吊架安装。
应做到固定点间距均匀,转角处对称。
3.19.4 支架、吊架与终端、转弯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配电箱(盘)边缘的距离为150~300mm为宜。
管长不超出1000mm时,应最少固定两处。
中间的支架、吊架的最大距离不应超出表3-13规定值。
3.19.5 明配时,可挠金属电线管其弯曲,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径的3倍。
抱柱、梁弯曲时,可采用专用的30°弯附件进行配接。
3.19.6 上人吊顶内可挠金属电线管敷设应按明管要求进行敷设。
3.19.7 吊顶板内接线盒如采用可挠金属电线管引至灯具或设备时,其长度不宜超出1000mm,两端应采用配套的连接器锁固,其管外皮保护接地线应与接线盒处管进行连接成与盒内PE保护线联接。
3.19.8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可挠金属电线管,其允许偏差为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明敷前应注意不要使可挠金属电线管出现碎弯,否则不易达到质量标准。
3.19.9 沉降缝或伸缩缝应作补偿处理。
3.20 管内穿线:3.20.1 可挠金属电线管内穿线的做法和工艺标准与其它配线管内穿线做法基本一致。
3.20.2 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3.20.3 设备控制线配管、先穿线后配管时,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60%。
3.20.4 可挠金属电线管公称直径的编号与普通电线管,厚铁管公称直径有所不同。
为了便于施工及互换算,见表3-14所示。
3.20.5 绝缘导线允许穿管根数及相应的可挠金属电线管管号4 质量标准4.1 保证项目:4.1.1 可挠金属电线管的材质,型号、规格及适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国家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明敷时观察检查,暗敷时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4.1.2 敷设的管路、盒、箱等必须达到接地可靠,连成一体。
选用的跨接地线规格,材质符合有关国家规范、管路、接地线不得熔焊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与检查隐检,预检记录。
4.1.3 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检验方法:实际测试和检查绝缘电阻值测试记录。
4.2 基本项目:4.2.1 暗敷管路:管与管及其与盒、箱等连接,应机械连接牢固,电气连接可靠,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4.2.2 明敷管路:明配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固定点间距离应均匀,转角处应对称,固定点间距符合规范规定。
4.2.3 管路穿过沉降缝或伸缩时,有补偿措施,导线留有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尺测量及检查隐检记录。
4.3 允许偏差项目(表3-16):5 成品保护5.1 在钢筋中暗敷时,应注意保护已绑扎好钢筋,不允许损坏钢筋或任意切割钢筋。
5.2 剔槽、剔洞不要用力过猛,不要剔得过宽、过大影响土建结构质量。
断结构钢筋时必须征得土建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断筋,并由土建采取加固措施。
5.3 浇注混凝土时,必须设电工看护,以防管路连接脱离等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5.4 明敷管路时,应注意保护土建装饰的清洁,不得污染墙面等饰面。
5.5 管路敷设后,应及时堵好管口。
随结构进度及时扫管穿带线,堵好盒、箱口。
5.6 穿线后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避免油漆浆活污染盒、箱及导线。
安装灯具,电门插座等器具时,注意保护土建的装饰面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