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范本

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竞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在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_________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拍卖岀让活动中,你方竞得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 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元),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 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应当于 ______ 年_月 _________ 日 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 ____________ 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岀让合同》。
不按期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岀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拍卖人执一份,竞得人执两份,委托人执一份。
特此确认。
拍卖人:
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2页共2页。
土地摘牌到办理流程

土地摘牌到土地证办理流程一、土地摘牌:到公共资源中心购买资料(300元/宗地)→填写资料→交纳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开具公司、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交纳土地款→交纳相关资料→通过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土地合同签订:从公共资源中心把交纳的保证金及土地款转入国土局帐户→开具土地款发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国土局需提供:1、《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用于土地落宗时确定日期;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人民政府文件)或相关文件。
三、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申请书、合同、图纸、经发局的可研批复等资料→审核通过→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后必须附蓝图并加盖规划局公章四、交税:政务中心税务接待窗口计算金额→填写申请表→提供合同及交地确认书税务窗口审核→刷卡交纳契税3%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取得税务发票原件→各复印3份→税务接待窗口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五、土地落宗:测绘单位提供图纸、光盘、权籍调查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交易中心首次登记窗口→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单→交易中心出现场人员查看现场→对权籍调查表进行签字→资料移交落宗窗口→资料审核通过→办理落宗→出具落宗号。
六、土地证办理需提供主要资料:1、到交易中心(初始登记)窗口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
2、政府批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人民政府文件)或相关文件—原件3、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附蓝图并加盖规划局公章—原件4、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与公共资源中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原件5、合同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6、房屋征收证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开据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原件7、完税发票:契税、印花税发票复印件(税务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8、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退)。
9、土地款交纳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权籍调查表:权籍调查表—原件。
11、其他资料: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七、收件窗口:资料审核通过→查看现场→网上通过→分管领导审核通过→负责人审核通过→窗口打证(交纳工本费)。
土地移交确认书范本

土地移交确认书范本(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土地移交确认书范本核心内容: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土地移交确认书的格式和内容,包括土地移交范围和面积、土地移交要求、责任承担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移交确认书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XXXX人民政府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征地委托协议书》约定,目前该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工作已完成,甲,乙双方就该用地的土地交接事宜确认如下:一、土地移交范围、面积:土地座落:根据XX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位于XX。
土地征收面积:该用地总面积XX平方米(XX亩)。
二、土地移交要求:乙方按以下条件向甲方移交该地块:1、确保项目用地按照土地现状交付甲方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任何抢收、抢种行等干扰甲方对该项目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确保地块征收补偿款基地上附着物(临时搭盖、种植大棚、临时养猪场等)补偿款已支付到被征地单位和村民,无因补偿问题而存在异议纠纷。
2、乙方向甲方交地前,已解除在该用地上设定的租、担保、抵押、合作开发等影响地块权属完整的事项,确保该地块权属清楚,无第三人对该地块主张任何权利。
三、乙方确保在确保清楚,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确保在协议签署后,不得在该地块设定的租、担保、抵押、合作开发等影响地块权属完整的事项,确保该地块权属清楚,无第三人对该地块主张任何权利。
五、土地移交后甲方具有对该范围内土地的开发和使用权。
本土地交接确认书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土地交接确认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XXXXX有限公司代表:XXX乙方:XXXXX人民政府代表:XXX二OXX年X月X日。
交地确认书

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合同号/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让方)取得了宗地编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省***国土资源局(交地方)于已将该宗地实际交付给*********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让方),*******程建设有限公司(受让方)同意接受。
本确认书一式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让方)执份,**省**县国土资源局(交地方)执份。
特此确认。
交地方:***省***县国土资源
局
受让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签收人:签收日期:
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则为合同号。
《××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办五篇》

《××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办五篇》第一篇:××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办××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2x‟3号)、《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2x]284号)、《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2x]2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从批准供地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依照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等,对土地使用权人或单位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土地利用股、交易中心、行政许可股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采集和录入。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土地供应后的利用监管工作。
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土地供应后的利用监管日常工作。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履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要求开发建设的土第1页地使用权人或单位及时进行查处。
第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主要内容:(一)是否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土地价款;(二)是否按照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期限开工建设和竣工、是否存在闲臵土地的情况;(三)是否按照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和开发要求开发利用土地;(四)是否按照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规定的地界范围开发利用土地;(五)改变用途或提高容积率的,是否办理相关手续、补缴土地价款、契税等相关税费;(六)是否存在批少占多和移址用地情况;(七)是否违规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八)是否超期使用临时用地;(九)按有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并按规定缴纳划拨价款和建安成本;(十)属工业用地的,在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十一)其他需要列入监管的事项。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办〔2015〕16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办〔2015〕1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5日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监管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相关规定,推进我市建设项目进程,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率,落实土地共管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规范供地行为(一)供应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必须做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净地”交付条件。
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对拟供地块勘测定界。
(二)规范供地审批。
市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将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资料报市土委会办公室,由市土委会办公室对所报资料进行初审后,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会审,并将会审后的结果,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定。
市土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定的结果,及时拟定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市政府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拟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应先期公告拍卖出让,公告期为20日。
公告期结束,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含3人),于公告截止日举行拍卖活动;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再续公告挂牌出让,公告期为10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年 月 日前将租赁宗地交付给承租人 , 出租人同意在交付土
;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
(二) 现状土地条件 。
承租人确认出租人交付租赁宗地后,双方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年期为
年 , 按 本 合 同 第 六 条 签 订 《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交 地 确 认 书 》 之 日 起算。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币
为下界限 ,高差为
租赁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宗地的用途为
。
米。租赁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 2。
第六条 在承租人按时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的情况下 , 出租人同意在 地 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 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 一) 场地平整达到
大写 元 (小写
元) 。
元 (小写
元) ,每平方米人民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定金抵作土地租金。
第九条 承租人同意按照本条第 项的规定向出租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
( 一)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
(二) 首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元)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元 (小写
元)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元 (小写
元)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按照第 (二) (三) 项的规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的,承租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 租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租人支付利息。 第十条 承租人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本宗地全部租金或付清本宗地第一期租金后,可持本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首次登记 (租赁) 。
国有建设用地合同8篇

国有建设用地合同8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合同主体及标的物甲方出让位于______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乙方同意接受该地块的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甲方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1.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______年。
2. 土地用途:______。
3.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及支付方式:______。
4. 其他约定条件:____________。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六、土地使用权交接1. 交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交接方式:甲、乙双方签署《土地交接确认书》。
3. 交接内容:该地块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
七、土地使用权使用要求1. 乙方应按照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和使用。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并确保工程质量。
4. 乙方应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八、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土地,应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应支付违约金。
3. 若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未按约定进行建设和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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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适用于出让宗地)
甲方:国土资源局
乙方:
为真实记载交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确认书:
第一条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第条约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宗地编号为的出让宗地交付给乙方,甲方于年月日将该宗地实际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测、确认,实际交地情况如本条
第项所述: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条约定,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宗地面积为平方米。
乙方对该宗块的四至范围、面积和土地条件没有异议,同意接收。
(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条约定,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宗地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实际交付的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条件是:
1、场地平整达到
;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
2、现状土地条件。
第三条对于甲方交付的宗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条约定的面积和土地条件不一致的问题,甲乙双方同意按本条第项规定的办法处理:
(一)宗地面积少于或多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部分,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重新结算后,退还或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二)乙方同意按第二条第(二)项所述的土地条件接收土地,不再提出异议和新的权利主张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实际交地面积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第四条本确认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确认书生效后,即视为完成交地。
第五条本确认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