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
绿色物业管理导则

ICSSZDB/Z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XXXXX—2017绿色物业管理导则The Guide principle of Green Property Management(征求意见稿)2017-XX-XX发布2017-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4)5 基本构架及管理制度 (5)6 技术要求 (6)参考文献 (12)前言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绿色物业管理导则1 范围为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全面导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理念,规范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工作,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绿色物业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行政区域内的绿色物业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下列标准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664 企业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方法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6666 泵类液体输送系统节能监测GB/T 15913 风机机组与管网系统节能监测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GB/T 17981 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30256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泵类液体输送系统GB/T 30257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通风机系统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31436 节水型卫生洁具CJ164 节水器具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ISO 14000 环境管理系统应用指南规范3 术语和定义绿色物业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在保证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构建节能低碳生活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
深圳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标准

35、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各种证件齐全
36、设备机房环境达标,有防火、防水、防鼠、防盗措施,供电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正常,可操作,设备各类警示牌、标识清晰准确,巡视,检验,维护,操作记录完整,公共照明设备完好,备用应急发电机系统可随时启用。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2
符合2.0,未定期发单扣0.5,无整改记录扣0.5,满意率不达标扣1
1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2
建立并落实1.0,建立但未落实扣0.5,未建立扣1.0;及时率符合0.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3,不符合0;回访记录完整0.2,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0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已经下达整改通知的除外)
6、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7、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标准SJG 50-2018

2 术语
2.0.1 绿色物业管理 green property management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
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 构建节能低碳生活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 2.0.2 物业管理区域 property management area
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建筑区划)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部位、 共有设备设施、场地及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的管理和服务区域。 2.0.3 住宅物业 residential property
主要用于居住用途的物业。 2.0.4 商业物业 commercial property
用于商业或办公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物业。 2.0.5 园区物业 park property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深圳市绿 色物业管理项目的评价,推进绿色物业管理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和园区物业的评价。 1.0.3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应考虑不同类型物业项目的特点,对物业项目运行寿命期内 的基本制度、节能管理、节水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环境绿化管理、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进 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由政府或企业专门为某类特定行业、形态的单位等集中规划并进行统一管理的物业,如 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学校、医院、文体场馆、大型交通枢纽等物 业类型可参照执行。 2.0.6 管理规约 management stipulation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价细则-上书房信息咨询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价细则2011年,深圳市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实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办法》及《评分细则》等文件,在国内率先开展了“绿色物业管理试点”和“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目前正着手在此基础上将其纳入《深圳市物业管理标准技术体系》,出台我国“绿色物业管理”的第一个地方标准。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评价办法主要内容依据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的法则、施行办法和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来制定的办法,主要针对在绿色物业管理的服务类型: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园区物业。
目前,评价方法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中心推动。
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包含申报,申报条件与传统物业管理创优申报不同,增加了三个特殊申报文件,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申报表、拟申报物业项目自评表、根据《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包括:基本绿色物业管理制度、节能管理、节水管理、垃圾减量分类管理、绿化管理、污染管理、行为引导与公众参与、创新鼓励等方面内容。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对标评价结果实施星级管理,由低至高分为三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目前评分标准是,一星要达到65分,二星要达到80分,三星要到达90分,这些评价标准将来都是要与国际标准接轨。
评价流程为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分、公示、授牌和归档。
我们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然后公示、授牌。
为推动绿色物业管理新技术的应用,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标识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应重新申报复核。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价细则首先是指标项第一项:基本绿色物业管理制度。
有两个必要项,分别是企业诚信档案和物业项目设备管理,这两项不打分。
如果企业诚信档案不合规,即连基本申报条件都不具备;物业项目设备管理:项目设备管理涵盖了建筑的化粪池、楼里的公共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节能设施、节水设施等。
这些也是必要项。
基本绿色物业管理制度,其中住宅物业占8分,商业物业8分,园区物业8分。
深圳市物业管理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深圳市物业管理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对行业发展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规范物业管理评标评审等活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及物业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经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受聘并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办法所称专家库是指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物业管理评标评审等活动提供专家服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评标评审等活动,主要指物业服务项目评标、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审和物业管理行业标准评审及其他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等活动。
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专家的专业程度对专家实施分类管理,分别设置评标评审专家和顾问专家。
其中评标评审专家分为物业服务项目评标专家和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审专家两类,主要参与物业服务项目评标、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评审等;顾问专家主要参与我市物业管理领域重要课题、重大项目和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咨询、评估、论证等,符合评标评审专家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参与物业管理评标评审。
第四条市住房和建设部门是负责本市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专家资格认定标准;(二)审定专家的入库资格;(三)统筹指导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四)指导监督专家的聘用、解聘、抽取、评标评审以及专家培训、考评等工作;(五)依法查处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相关异议和申诉;(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市物业管理服务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物管促进中心)受市主管部门委托,负责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一)配合市主管部门组建专家库,负责专家的聘用、解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二)落实专家库的建设和运维;(三)组织落实专家培训与考评,发现专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报市主管部门查处;(四)建立入库专家电子档案,做好专家信息的日常维护;(五)协助市主管部门处理相关异议及申诉。
深圳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

深圳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一、规范的评价标准根据绿色物业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节能减排能力:评估物业管理单位在能源消耗、碳排放等方面的降低能力;2.环境质量:评估物业管理单位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措施;3.垃圾分类处理:评估物业管理单位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成效;4.绿色建筑和绿化率:评估物业管理单位在建筑物绿色设计和绿化率方面的表现;5.资源利用效率:评估物业管理单位在资源利用效率方面的改善情况。
二、数据化的评价指标为了更加客观和科学地评估物业管理单位的绿色管理成果,需要建立一套数据化的评价指标系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能源消耗、垃圾产生量、碳排放量、绿化面积等指标为参考,通过测量、监测等手段,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三、定期的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细则,物业管理单位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评价报告,报告涵盖各项指标的具体数据和改进情况。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报告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
四、公众参与机制为了增强公众对物业绿色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可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可以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和公众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绿色物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可以设立平台,接受公众对物业绿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意见进行处理和反馈。
五、奖惩机制为了鼓励物业管理单位积极推动绿色管理工作的开展,可以建立一套奖惩机制。
对于取得显著成效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以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
六、审核监督机制为了确保评价细则的有效实施和物业管理单位的诚信执行,可以建立相关的审核监督机制。
通过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定期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公示。
总结起来,深圳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绿色物业管理工作的全面普及和深入发展,并通过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建立数据化的评价指标、定期提交评价报告、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和审核监督机制等来指导和激励物业管理单位的积极参与。
深圳市物业管理发展报告

2014~深圳市物业管理发展报告2014年,深圳物业管理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主动探索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为打造和谐社区、建设美丽深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 2014年物业管理行业基本情况及特点我国内地物业管理发源于深圳。
作为深圳市为数不多具有原产地标识的行业,深圳物业管理自1981年3月诞生至今,历经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较为成熟独立的产业形态,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值大幅增长,已稳居全国领先地位,在促进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目前,深圳市已形成了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导,各专业机构紧密配合的关联产业形态。
截至2014年底,全市核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达1889家,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116家、二级资质的163家、三级资质的(及三级暂定)的1610家。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公布的2014年全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排行榜中,深圳市占22家,前20强深圳市占9家。
2014年6月,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成为深圳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物业公司,引领物业管理行业发展。
截至2014年底,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项目共9100个(其中在管本市物业项目5800余个),在管物业项目总面积9.3亿平方米。
行业从业人员达33万余人,已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约95亿元。
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接近400亿元,行业年利润总额约20亿元。
(二)法规体系日臻完善在《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统领下,截至目前,深圳已形成了以《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为主、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则为辅的“1+32”政策体系,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这些法规政策主要涉及资质管理、招投标管理、维修资金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电子投票、绿色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规范、行业自律等多个方面。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2018深标)

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适用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47-2018)
填表说明
1、专项验收报告一律采用A4规格,一式一份;
2、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应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的“工程名称”一致,在尽量一致的情况下,项目名称中最好包含地域、楼号等信息,例如“深圳市XXX住宅1~3号楼”;
3、报告封面的各单位名称应与批复文件的名称一致,如有其他联合单位,请在此处一并列出,以顿号隔开;
4、核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如无需进行现场核查,仅做材料核查的,在备注中注明“核验批复文件通过”或“核验检测报告通过”等;
5、涉及到运营内容的条文得分以预估情况填写;
6、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Q
经对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复核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本项目口满足口不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要求。
绿色建筑核查表
建筑节能核查表(居住建筑)
建筑节能核查表(公共建筑)
装配式建筑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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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
专家管理办法》
编制说明
一、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建
民
用建筑建成后应当实行绿色物业管理。
鼓励既有建筑实行绿色物业管理,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改造,降低运行能耗,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深圳市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绿色物业管理。
制定该办法,是为了发挥物业管理相关领域的专家在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在开展绿色物业管理工作时,充分发挥其技术指导咨询作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标识,保证绿色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专家管理办法》确定了专家组成方式与主要职责,明
确了专家入库条件及程序、专家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了专家
监督与管理机制,具体如下:
(一)专家库的组建方式与构成
专家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由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专家库成员为从事物业管理、环境绿化、垃圾处理、建筑节能减排等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的职责范围
专家应参与绿色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文件的制定,应参加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专家的入库条件及程序
《专家管理办法》对入库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合理地对专家入库进行初步筛选;规范了入库程序,要求对申请入库人员进行培训及考试。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了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享有的权利,同时对专家行为规范作出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家的工作,提升专家工作质量与水平。
(五)专家的监督与管理
《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库进行统一信息化管理,记录其基本信息、工作情况与反馈情况,同时建立复审制度,分梯段设置相应处理措施,复审不合格终止专家资格,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