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高中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一、社团的设置和管理1. 社团的设置高中社团的设置应该充分体现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并符合学校教育目标。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愿选择社团参与,并在社团内获得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2. 社团的申请和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填写社团申请表的方式向学校申请创建新的社团。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社团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社团的性质和目标为其分配指导老师。
3. 社团的指导老师每个社团都应有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活动和管理工作。
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积极指导学生的社团活动,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社团的运行和管理1. 社团的活动计划每个社团应有明确的活动计划,其中包括社团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等信息。
社团的指导老师应与学生充分沟通,制定合理的活动计划,并确保社团活动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社团成员的管理每个社团应有明确的社团成员名单,并定期更新。
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互相协作,团结友爱。
对于无故缺席或者不遵守社团管理规定的成员,社团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者劝退。
3. 社团活动的评估和总结每次社团活动结束后,社团应进行活动评估和总结,明确活动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并根据总结结果对社团活动进行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三、社团的宣传和展示1. 社团宣传材料每个社团应制作宣传材料,包括社团介绍、社团成员风采等内容,并以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更多学生参与社团活动。
2. 社团展示活动学校应定期组织社团展示活动,为社团提供展示的机会。
社团可以通过舞台表演、展览、比赛等形式展示社团的成果,并向其他学生进行推广,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度。
3. 社团荣誉和奖励学校可以设立社团荣誉和奖励制度,表彰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社团和社员。
这不仅可以激励社团积极开展活动,还能提高学生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社团的解散和整合1. 社团的解散社团成员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解散社团,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批和管理部门的确认。
高中学校社团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社团建设,规范社团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社团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社团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
2. 各年级成立社团联合会,负责年级内社团的管理和活动组织。
3. 各社团设立社长、副社长等职务,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
三、社团设立与审批1. 社团设立需符合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社团名称、宗旨和活动范围;(2)有稳定的成员队伍;(3)有明确的指导老师;(4)有可行的活动计划。
2. 申请设立社团的流程:(1)社团负责人向年级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2)年级社团联合会审核申请;(3)学校社团建设领导小组审批;(4)审批通过后,社团正式成立。
四、社团活动管理1. 社团活动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团宗旨。
2. 社团活动应注重安全,做好应急预案。
3. 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年级社团联合会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4. 社团活动结束后,需向年级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总结。
五、社团经费管理1. 社团经费来源包括:(1)学校拨款;(2)社团活动收入;(3)社会赞助。
2. 社团经费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节约、透明;(2)专款专用;(3)接受监督。
3. 社团经费使用需向年级社团联合会报备,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社团考核与评价1. 学校每年对社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社团活动开展情况;(2)社团成员参与度;(3)社团经费使用情况;(4)社团影响力。
2. 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社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社团进行整改。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社团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级社团组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切实加强社团建设,为我校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高中社团管理制度范本

高中社团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社团的管理,保障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是指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的,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教学方针,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生形象的活动。
第四条社团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负责,各社团应接受学校团委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与登记第五条申请成立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社团宗旨和章程;(二)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三)有开展活动的能力和条件;(四)有足够数量的成员。
第六条申请成立社团的程序:(一)提交《社团成立申请表》及社团宗旨、章程等材料;(二)由学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召开社团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四)在学校团委备案后,社团正式成立。
第七条社团登记事项:(一)社团名称;(二)社团宗旨;(三)社团负责人;(四)社团成员名单;(五)社团活动计划。
第三章社团的活动与管理第八条社团活动必须按照章程和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内容和时间。
第九条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必须对社团的活动负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一条社团应定期向学校团委汇报活动情况,接受学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定。
第四章社团的变更与解散第十三条社团变更事项必须经过学校团委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社团解散必须经过学校团委批准,并办理以下手续:(一)清算社团财产;(二)了结社团债务;(三)向学校团委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社团的解散并不意味着其负责人的责任解除,对于在社团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社团,学校团委可以对其进行警告、限制活动或撤销其社团资格。
高中社团管理制度范本简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中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
第三条社团管理应遵循自愿参与、民主管理、服务学生、健康发展原则。
第二章社团注册与审批第四条社团成立需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立。
第五条申请成立社团应提交以下材料:1. 社团名称、宗旨、活动范围;2. 社团负责人及成员名单;3. 社团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4. 社团章程。
第六条学校团委对社团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颁发社团证书。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七条社团活动应围绕学校教育目标,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八条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学校团委报备,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数等。
第九条社团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条社团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及照片等资料。
第四章社团经费第十一条社团经费主要用于社团活动、会员服务、活动场地租赁等。
第十二条社团经费来源包括:1. 学校团委资助;2. 社团自筹;3. 社会赞助。
第十三条社团经费使用需透明,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监督。
第五章社团组织与管理第十四条社团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团,有责任心;2.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3. 学业成绩良好。
第十六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
第十七条社团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社团重大事项。
第六章社团变更与终止第十八条社团如需变更名称、宗旨、活动范围等,需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九条社团如需终止,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高中社团管理制度模板

高中社团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中社团管理,促进学生参与社团活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中学生社团管理。
第三条高中社团是教育学生思想品德,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学校要设置社团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活动。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学校教育方针,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开展活动。
第六条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应当具有一定的学习基础和身体素质,并遵循社团章程,遵守社团纪律。
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服务于学校和学生。
第二章社团组建第八条设立社团应当向学校申请并经批准。
第九条社团应当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章程,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等职务。
第十条社团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活动内容,并定期举办各种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应当具有高中学生身份,愿意自愿参加社团活动。
第三章社团管理第十二条学生社团设有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社团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循社团章程,遵守社团纪律,维护社团形象。
第十五条社团应当定期制定活动计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六条社团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公益活动等。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八条社团活动应当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五章社团评选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进行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成员。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评选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二十一条评选出的社团和成员应当受到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禁止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学生社团活动拥有监督和管理权,可以对其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
高中社团管理制度范文

高中社团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高中社团的活动,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社团内部凝聚力和协作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中社团是指在学校内自愿组织并注册成立,由学生自主管理、自主活动的组织。
第二章社团组织第三条高中社团必须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高中社团管理制度的要求,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社团的软实力。
第四条高中社团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学科学习类社团、艺术类社团、体育类社团等,组织内容应符合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目标。
第五条高中社团的注册和变更必须经过学校确认,同时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高中社团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领导班子,由学生组成,包括社长、副社长等职务,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七条高中社团的活动必须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
第八条高中社团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多样,可以是学科研究、学习交流、科技创新、实践操作等,也可以是演出表演、比赛竞赛、社会实践等。
第九条高中社团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得到学校的认可和支持。
第十条高中社团的活动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学生的安全,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十一条高中社团必须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包括社团章程、活动计划、经费管理、考勤管理等。
第十二条高中社团必须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制定新的活动计划和任务分工。
第十三条高中社团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推动社团的发展和壮大。
第十四条高中社团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修养,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
第五章资金保障第十五条高中社团的经费来源可以是学校拨款、学生会上交的社团费、社团自筹等多种途径。
第十六条高中社团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保管经费。
第十七条高中社团的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用于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发展需求。
高中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高中社团管理规章制度1. 社团组织与管理在高中社团管理中,确立一个有序的社团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为此,需要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以保证社团内外的正常运作和秩序。
2. 社团注册与认可2.1 所有社团必须由学校批准并在学校指定的社团注册机构进行注册。
2.2 社团注册机构应对社团进行审核、登记和认证,确保其活动内容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规范。
3. 社团成立与解散3.1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愿组建社团,但必须提出申请并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成立。
3.2 社团成立一年后,必须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继续存在;否则,学校有权解散该社团。
3.3 社团解散需经过社团成员多数同意并得到学校批准,所有社团财产应由负责人合理处置。
4. 社团指导老师4.1 每个社团必须指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团的日常事务。
4.2 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社团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5. 社团活动5.1 社团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必要的文化建设。
5.2 社团活动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和创新精神。
5.3 社团活动应遵守学校的时间安排,不得干扰正常的学习课程和考试。
6. 社团经费使用6.1 社团经费由学校提供,必须用于社团活动和必要的物资采购。
6.2 社团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必须经过指导老师和学校的批准。
7. 社团宣传与推广7.1 社团可以通过校园广播、校报、校网等渠道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社团知名度和吸引更多成员的参与。
7.2 社团的宣传内容应诚实、准确、积极向上,不得发布违法、违纪、不良信息。
8. 社团评比和奖励8.1 学校应定期进行社团评比,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成员,并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8.2 评选标准应包括社团的活动质量、社团成员的表现和社团对学校的贡献等方面。
9. 社团纪律与奖惩9.1 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和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高中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规范高中学校社团管理,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团定义社团是指由学生自愿组成,具有共同兴趣、爱好或特长的学生团体,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团管理组织1. 校团委负责全校社团的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 各级学生会负责本校区社团的日常管理,包括社团注册、活动审批、社团考核等。
3. 社团负责人对本社团的日常活动负责,组织社团成员开展活动,保证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社团注册与审批1. 社团注册:(1)社团成立需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① 社团名称、宗旨、活动范围;② 社团负责人及成员名单;③ 社团章程;④ 社团活动计划。
(2)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社团予以注册。
2. 社团审批:(1)社团举办活动需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① 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内容;② 活动负责人及成员名单;③ 活动经费预算;④ 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2)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社团予以批准。
五、社团活动管理1. 社团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2. 社团活动应注重安全,确保活动期间师生安全。
3. 社团活动需提前向校团委报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活动。
4. 社团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需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
六、社团考核与评价1. 校团委对社团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成员参与度、活动成果等。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团,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社团整改。
七、社团经费管理1. 社团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成员缴纳的会费、社会赞助等。
2. 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社团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3. 社团经费使用需向校团委报备,接受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3. 各级组织和个人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社团的良好秩序。
高中学生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保障社团活动有序开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二、社团成立与管理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立需经学校团委审批,并提交以下材料:1. 社团名称、宗旨、活动范围;2. 社团负责人及成员名单;3. 社团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4. 社团章程。
第五条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热爱社团工作,责任心强;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社团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2. 遵守学校纪律,无不良行为;3. 对社团活动有热情,积极参与。
第七条社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社团重大事项。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团委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三、社团活动第九条社团活动应围绕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活动顺利进行;2. 文明礼貌,展现社团良好形象;3. 丰富多彩,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学校团委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应向学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四、经费管理第十三条社团经费来源包括:1. 学校团委拨款;2. 社团成员自愿捐款;3. 社团活动所得收入。
第十四条社团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安排,专款专用;2.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3.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五、社团终止第十五条社团因故需要终止,应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散。
第十六条社团终止后,剩余经费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高中学生社团规章制度范本,各社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高中社团工作管理制度
高中社团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完善和规范社团工作管理,明确社团的宗旨、任务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种类型的社团组织,各社团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社团活动应以学校的教育指导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活动,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校社团工作重点围绕学生自主管理、教职工指导和社团指导老师协助的原则展开,保证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服务学生为宗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在服务他人中成长。
第二章社团组建和管理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组建应遵循学生自愿、自主的原则,学生可以自由组建社团,但需由年级处审核通过后正式成立。
第七条学生社团需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等主要职位组成,经学校认可后方可行使社团工作所有权。
第八条学生社团管理要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学生社团要根据学校学生人数和兴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各类社团,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第十条确保社团成员有一定数量,且成员资格中不违背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团结合作,积极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开展活动,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秩序。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应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习。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应遵循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原则,促进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彼此交流和合作。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在指导老师和学校的监督下开展,保证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应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促进学生思维和能力的综合发展。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应符合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不能违背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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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万达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七中万达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5)会员资格和流程;(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4)其他必备材料。
(三)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审批,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一)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二)学期初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三)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有权将其解散:(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五)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经费管理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
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
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检查。
第二十四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二十五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当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社团报账流程:(一)报账前必须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三)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五章学生社团宣传刊物管理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反动、暴力、低级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学生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三十七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二)日常活动占40%: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三十八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三十九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四十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七)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安排。
第四十一条优秀会长评选条件:(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沟通积极;(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四十二条社团考评流程:(一)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