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四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施工行为,对项目部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制度。
该制度可以激励项目部注重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从而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1)颁发安全生产标兵证书和奖金。
(2)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和奖品。
(3)在工作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等场合进行表彰。
2.安全技能竞赛奖励(1)举办安全技能竞赛,对获奖项目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2)发放安全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处罚制度1.违反安全规定处罚(1)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发生安全事故后,对项目部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处理。
(2)对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拖延施工期处罚(1)对拖延施工期的项目部进行处罚,扣除相应的罚金。
(2)对严重拖延施工期的项目部,可以解除合同或进行其他法律行动。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是对项目部进行约束和激励的管理工具,有效执行可以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二)一、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优秀的项目部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部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3.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提出创新理念、发展新技术或实施新举措的项目部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安全违规罚款:对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项目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确定。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奖励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奖励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奖励制度。
一、处罚制度1.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行为(1)未佩戴安全帽、未穿安全鞋、未佩戴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每次罚款50元。
(2)在施工现场抽烟、饮酒的,每次罚款100元。
(3)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罚款200元。
(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每次罚款300元。
(5)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明确的,每次罚款400元。
(6)未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0元。
(7)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次罚款600元。
(8)未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每次罚款700元。
(9)未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的,每次罚款800元。
(10)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2. 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1)施工现场脏乱差的,每次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未进行围挡的,每次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未进行绿化和硬化处理的,每次罚款300元。
(4)施工现场未进行噪声和扬尘治理的,每次罚款400元。
(5)施工现场未进行废弃物处理和垃圾分类的,每次罚款500元。
(6)施工现场未进行施工围挡和宣传牌的,每次罚款600元。
(7)施工现场未进行文明施工培训的,每次罚款700元。
(8)施工现场未进行施工现场周边居民沟通协调的,每次罚款800元。
(9)其他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二、奖励制度1. 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奖励(1)施工现场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奖励1000元。
(2)施工现场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奖励800元。
(3)施工现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奖励600元。
(4)施工现场未发生文明施工违规行为的,奖励500元。
(5)施工现场未发生其他违反施工现场规定的行为的,奖励400元。
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制度模板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质量管理奖罚制度一、企业质量监督例行检查制度1. .在建项目企业每月组织检查评比。
2. .在建项目项目部每旬组织检查评比。
二、工程质量创优奖罚制度1. 经甲方、监理和施工项目部检查荣获第一名旳奖励1000元, 倒数第一名旳罚1000元。
2.施工项目部检查荣获第一名旳奖励500元, 倒数第一名旳罚500元。
3. 凡在接受当地市通报表扬旳奖励2023元。
接受通报批评旳罚2023元。
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技术资料整顿应和时、有效、真实、齐全、清晰。
2.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半成品旳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查汇报和进场复试汇报, 抽样检查汇报, 见证检测汇报, 检查批验收记录, 分部分项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旳自检和交接检和施工记录, 每缺一项罚款50元四、工程质量缺陷罚款细则本细则规定项目部对所属班组施工过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检查中质量缺陷旳罚款细则:混凝土工程(含钢筋、模板等)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不符合处每惩罚款50元。
2、模板表面应清理洁净并涂刷隔离剂, 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不符合处每惩罚款50元。
3、模板内应清理洁净, 有杂物旳每惩罚款20元。
4、对跨度不小于4米旳现浇梁板, 不按规范和设计规定起拱旳每惩罚款50元。
5、底模和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旳罚款500元。
拆模无审批手续旳罚款500元。
6、钢筋旳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规定旳每惩罚款100元。
7、钢筋旳连接方式, 接头位置, 接头数量, 接头面积百分率, 锚固长度, 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旳每惩罚款50元。
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旳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旳每惩罚款20元。
9、受力钢筋旳弯钩形式和弯折度数和弯钩长度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旳每惩罚款20元。
10、预应力钢筋旳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旳每惩罚款100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5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____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公司安全部门提出方案,总经理批准)。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4、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5、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6、对创市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规定配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罚款伍拾元。
工人每人罚款贰拾元。
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伍拾元。
3、违章乘坐井架吊笼上、下,乘坐者、开机者每人各罚款贰佰元。
4、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将按火灾造成的损失的____%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违章操作施工机械造成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事故,将追究现场电工的责任。
7、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将按事故责任轻重进行处罚,所有经济责任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及个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对上级部门安全检查达不到标淮的,按奖励等级进行对等处罚,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2)是指为了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对参与施工的企业、项目部及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范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项目部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管理,我公司特制定了本奖罚制度,以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于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2. 优秀班组奖励:每月评选出1-2个优秀班组,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鼓励班组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 个人表彰奖励:对于在施工中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座谈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安全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等个人,将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4.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奖: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获得优胜者给予奖励。
三、处罚制度1. 违章违法行为处罚:对项目部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等。
2. 安全责任事故处罚:对于因项目部管理不当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罚款、行政处罚、法律诉讼等。
3. 无证作业处罚:对于无证作业人员,将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奖罚执行机制1. 建立奖罚执行小组,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工程处、财务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具体的奖罚标准和执行的流程,确保奖罚措施的公正、公平。
2. 定期召开奖罚评审会议,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
评委由奖罚执行小组成员和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组成,通过评估决定对项目部是否予以奖励或罚款等措施,并记录相关决议。
3. 奖罚执行结果公示,将对获得奖励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进行公示,并在项目部内部发布,激励其他项目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五、奖罚制度的效果与意义1. 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奖罚制度的建立,使项目部员工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从而在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前言随着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工程现场污染、噪音、尘埃、物体坠落等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建筑施工的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切实保障建筑安全生产,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管理成效奖对在建筑施工现场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措施的单位或施工队伍给予安全生产管理成效奖。
该奖项每年只能评选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2.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对建筑施工现场表现出色、安全意识强、做事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进行表彰。
该奖项每年评选两次,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间进行。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具有先进性、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集体进行表彰。
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分别由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在本地区或行业内开展。
4. 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奖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较高、具有先进性、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工地进行表彰。
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分别由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在本地区或行业内开展。
处罚制度1. 事故追责制度对因涉事人员违反安全保障措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涉事责任人员、上级主管责任人员、监理单位、建设施工单位等单位的责任,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人员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 停工整改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未采取安全措施而发生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安全情况得到彻底解决之前,停工整改,直到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为止。
3. 抽查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如起重工、高处作业工、电工、焊工、机械维修工等人员进行抽查,发现不按规定操作、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行为,将依照违规程度,给予行政处罚或工资扣除。
总结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重视,提高整体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范本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范本一、安全奖励措施1. 安全警示牌设立奖励:为鼓励施工队伍自觉守法、守规、守纪,树立文明施工形象,项目部每个月评选并颁发“安全警示牌设立奖励”,作为团队及个人的荣誉标志。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项目部根据个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出色表现及特殊贡献,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并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项目部根据团队的整体安全表现及安全绩效,设立“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取得显著安全成绩的团队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4.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定期组织安全技能竞赛,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将其作为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志,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 安全示范工程奖:项目部每年评选一次安全示范工程,对取得该项荣誉的项目给予表彰,同时奖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
二、安全惩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不按照安全计划执行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安全违规情节轻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安全违纪责任追究:对严重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严从快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安全绩效考核扣款:将安全绩效考核纳入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中,对未达到安全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扣款或降低奖金发放等处罚措施。
4. 停工整顿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频繁发生违章施工行为的工程项目,项目部将会依法暂停该项目的施工,并进行整顿,直到达到安全施工要求为止。
5. 重处罚措施:对于屡教不改、多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或个人,项目部将会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暂停合作关系,追究法律责任等。
三、安全奖惩执行机制1.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在项目部内建立奖惩制度,将安全奖励与安全惩罚相结合,形成激励和约束双重机制,推动团队和个人注重安全施工。
2. 健全监督机制:项目部配备监督员,负责监督安全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文明施工制度奖罚

文明施工制度奖罚一、奖励机制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年度评优中优先考虑。
2. 质量优秀奖:施工项目在质量检查中连续两次获得优秀评级的,对相关责任人及团队进行奖励。
3. 文明施工标兵:对于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组,如有效减少施工噪音、粉尘污染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创新改进奖:鼓励施工人员提出创新施工方法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奖励。
5. 环保贡献奖: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如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等,给予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安全事故罚: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及班组进行罚款,并记录在案。
2. 质量问题罚: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 不文明施工罚:施工过程中出现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等不文明行为,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进行罚款。
4. 环保违规罚:违反环保法规,如非法排放废水、废气等,对施工单位进行重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5. 进度延误罚:因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进度严重延误的,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应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2. 所有奖罚情况应记录在员工及班组的年度考核档案中,作为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3. 对于奖罚有异议的,员工可向公司工会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申诉渠道。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3.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施工环境和管理要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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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现场施工人员的各种行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定本制度。
二、定义无三、实用范围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动态生产安全和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施工环境,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项目施工范围内发生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条本条例中,“责任单位”指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的劳务队伍、专业分包和甲指分包等。
第四条项目相关部门(安全部、工程部、物资部等)对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罚款不能确认责任人的情况下,可按划分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区给予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各责任单位人员有违章、违规、违纪行为被项目相关部门查处时,该个人被责任单位调离或开除的,该罚款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五条在总包单位发出口头或书面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后,责任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将给予处罚。
由项目代为整改的,整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及其它合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支付。
第六条项目所属分包单位安全罚款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指定分包安全罚款必须在项目财务部缴纳后,项目给予办理请款手续。
第七条对于在现场因争抢材料或其他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坏公司财产等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由项目领导或安全部本着调解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
构成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的报交公安机关依法制裁。
第八条总包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安全部),项目安全总监为办公室主任,产生的处罚,奖励书面通知,统一由项目安全部对口签发,发生5000元以上处罚项时,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罚款单(一式三份,当事人或责任单位一份,商务部一份,安全部一份存档)。
第二章处罚种类及运用第九条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分为四种:(一)、警告教育。
(二)、限期整改。
(三)、罚款:50元以上(含50元),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
(四)、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清退出场。
第十条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黄、赌、毒或违章操作的小型工具),项目安全部门给予没收或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责任班组或责任人,在无能力交纳罚款时,由其责任单位负责足额交纳罚款。
第十二条对于外来人员、送货人员、送货车辆或司机等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可给予教育、警告、劝退出施工现场,或从轻处罚,罚款由当事人、供货方、收货人负责足额支付。
第十三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十四条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或班组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加倍处罚该主管人员。
第十六条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力、或不作为,因而造成责任区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将给予直接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各分包单位安全员未到岗开展对口工作,未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台帐,未按要求定期(按月)或及时报交相关安全资料,按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分包单位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3、新进场人员,能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态度端正并立即改正的人员。
第十九条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后果较为严重的,屡犯不改的。
2.胁迫、诱骗他人或强令违章指挥他人,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4.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
A.不按方案组织施工。
B.不按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C.不制止纠正不安全、不文明违章施工作业。
D.违规指挥。
E.自己违章。
F.不执行整改,消极拖延整改,造成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
第三章奖励第十八条对在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2000元/次的现金或物质奖励:1.在防洪、抗台风、灭火、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2.能在特殊情况下协助项目经理部及其管理人员及时整改隐患,制止打架斗殴闹事等行为的;3.配合安监人员督促违章人员整改;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及作业过程控制中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狠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成绩优异者;4.发现隐患能及时上报项目部或处理的;5.在维护项目部的人身、财产安全过程中,表现突出者;6.对举报违规、违章行为并经查实处罚的,举报人员给予罚款金额50%的奖励;7.安全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个人和单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处罚规定第十九条进入现场的违章处罚标准。
(一)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50至100元处罚,责任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罚100~5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赤膊、穿短裤、裙子或穿凉鞋、高跟鞋的;处罚50元/次2、要求配戴安全帽的区域未正确配戴安全帽就进入的;处罚100元/次3、要求必须配戴有关证件才能进入的场所而未配戴就进入的;处罚50元/人4、在现场流动吸烟或在非吸烟点吸烟的;处罚100元/人5、在现场施工用水处洗澡的;处罚50元/人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清退出现场;处罚100元7、带小孩或其他动物进入现场的;处罚100元8、随地在现场大小便的,处罚100元/次(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司索工、起重工,信号指挥,机械操作工,车辆驾驶员,锅炉工)未持证或持假证(过期)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给予责任人100元~200元处罚,责任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罚200~2000元。
第二十条违反安全管理的处罚标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50元~200元处罚,责任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罚200~2000元。
1.新工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处罚50元/人2.班组长未按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或未按规定时间上交安全活动记录;200元/次3.违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或上交整改回复单;200元/项次4.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或安全会议。
200元/次5.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电梯、井架门、电梯、井架呼叫器、防护栏杆、外架连墙件、安全网、洞口盖板、塔吊围栏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图牌,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栓等),照价赔偿外处罚200元/项次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责任单位负连带管理责任,处罚3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全机关处理。
1.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其中之一行为;处罚500元/次2.谎报险情、制造混乱;处罚500元/次3.盗窃公司财财产;处罚500元/次,并按原值赔偿。
4.分包单位的班组或个人拒绝、阻碍项目管理人员的正确管理,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处罚500元/次第二十二条违反保卫与消防、动火管理处罚标准。
凡违反保卫与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对责任人处罚100—200元,对责任单位处罚200—3000元,,1.不服从保卫人员的正确管理,进出场不接受保安全检查,不出示出入卡;处罚100元/次2.无出入卡强行出入;处罚200元/次3.不从规定大门出入;处罚200元/次4.来访人员不按要求出示证件,不进行来访登记;100元/次5.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证;200元/次5.动火措施不完善(未派专人监护、未配备来火器材、动火周围或下方有易燃物未清理、也未采取隔离措施);200元/次6.动火作业后未关电源或气源;100元/次7.乙炔、氧气瓶使用时在阳光下爆晒未采取措施的;200元/次8.动火作业时氧气与乙炔之间的距离不足5米,与动火点的距离不足10米;处罚200元/次9.材料或机具堵塞消防通道;处罚100元/处10.氧气、乙炔未设置专用库房,两个库房距离小于12米、与固定的动火点不于12米。
200元/处11.未按要求在易燃材料堆放区、配电室、仓库,配备消防器材。
处罚100元/处第二十三条土方施工阶段违章处罚标准。
(一)土石方开挖及爆破作业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50元~200元处罚,责任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罚200~1000元。
1、在有电缆、管道及光缆等的地方进行土石方开挖时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便强行开挖,或开挖时未设监护人;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处罚200元/次2、在深坑及井内作业未采取可靠的防坍措施,或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检测便盲目进行作业的;处罚200元/处3、基坑周边无安全防护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处4、基坑周边无排水措施造成基坑积水或坑底积水未及时抽排的;处罚100元/次5、上下基坑无专门的上人通道或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处6、基坑监测结果超标,现场未采取措施的;处罚200元/次7、使用挖土机进行开挖作业时,在挖土机作业回转半径内逗留或作业的;处罚100元/人8、爆破作业无设专人指挥、现场无警戒范围或设施,或者没有规定警戒时间、无警戒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就进行作业的。
处罚200元/次(二)土方外运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200元处罚,责任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罚200~2000元。
1、车辆进、出工地未经过清洗的;无专用清洗设备的;出土车辆未加装密封装置,车尾板未关闭者;处罚100元/次2、运输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卸倒余泥渣土的;处罚200元/次3、车辆进入大门超速者;处罚200元/次4、车辆出入口及行驶道路未经常洒水,扬尘影响周围环境的;处罚100元/次5、夜间土方外运,出入口、现场无足够照明的;处罚200元/处6、卸土场未配备专人指挥卸车,清理车槽的;处罚200元/次7、运输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出入口逆行的;处罚100元/次8、运输车辆工地内不按规定行驶,损坏公共财产的(照价赔偿)。
处罚200元/次第二十四条桩基及混凝土作业中(含钢筋绑扎过程)违章处罚标准。
(一)桩基及混凝土作业中有违反以下规定的,给予责任人100元~200元处罚,责任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处罚2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