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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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卡核算制度

油卡核算制度

油卡核算制度背景企业为了方便员工外勤出行,通常会向员工发放油卡,用于支付车辆的油料费用。

然而,由于油卡的管理和使用相对复杂,容易出现管理混乱、油卡被用于非法用途等问题。

因此,企业需要制定油卡核算制度,规范油卡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目的油卡核算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油卡的管理和使用,使企业的油卡在使用过程中更加透明,便于管理,并避免油卡被滥用,造成企业财产损失。

内容1.油卡领用管理企业应对员工发放油卡进行登记,严格控制油卡数量和使用范围。

员工领取油卡需提供相关证件,如驾驶证等,以确认其资格合法。

同时,企业要设定领卡额度和领用时间限制,确保油卡被合理使用。

2.油卡充值管理企业应对油卡充值过程进行监管,并建立油卡充值台账,记录每一张油卡的充值金额和时间。

充值应由特定财务人员进行,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设定合理的充值金额。

3.油卡使用管理企业应制定油卡使用规定,规范员工的使用行为,明确油卡的使用范围和规定的油站,以及禁止使用油卡进行其他非法行为。

同时,企业应建立使用记录和油费报销流程,对油卡使用进行监督。

4.油卡报废管理企业应对油卡的报废进行管理,在油卡到期、员工离职或其他原因下,对油卡进行清退和销毁,确保油卡流转顺畅,经济效益最大化。

实施企业应将油卡核算制度纳入员工手册,向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沟通,确保员工遵守规定并理解油卡使用的重要性和价值。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油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修正和完善制度。

结论油卡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油卡核算制度。

合理规范的油卡管理,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产安全,还可以提高油卡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关于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加油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加油卡加油的车辆。

三、管理部门1. 综合部负责加油卡的申请、发放、回收和监督使用。

2. 财务部负责加油卡的充值、结算和监督使用。

3. 各部门负责车辆使用和加油卡的管理。

四、加油卡管理1. 加油卡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发放给各部门使用。

2. 加油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加油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综合部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4. 加油卡不得用于非公司车辆加油,否则由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

五、加油流程1. 驾驶员在加油前需向综合部申请加油卡,并填写《加油申请单》。

2. 综合部审批后,驾驶员方可使用加油卡加油。

3. 驾驶员在加油时,应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出示加油卡,并填写加油记录。

4. 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将加油卡、加油记录和《加油申请单》交还综合部。

六、费用结算1. 加油费用按实际加油量结算,综合部每月汇总各部门加油费用,并与财务部核对。

2. 费用结算后,财务部将费用分摊至各部门。

3. 各部门负责人对费用结算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提出。

七、监督与处罚1. 综合部、财务部定期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加油卡使用规范。

2. 驾驶员不得利用加油卡进行虚假加油、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加油卡的使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车辆安全。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单位加油卡的管理制度

单位加油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加油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加油效率,降低成本,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加油卡的车辆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加油卡的管理第四条加油卡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专人负责加油卡的申领、充值、挂失、补办等工作。

第五条加油卡分为主卡和副卡,主卡由财务部门保管,副卡分配给车辆驾驶员使用。

第六条加油卡申领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

第七条加油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驾驶员不得转借、转卖或私自涂改加油卡信息。

第八条加油卡充值需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充值金额不得超过财务部门核定的最高限额。

第九条加油卡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加油卡丢失、损坏等情况,驾驶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第三章加油流程第十条驾驶员使用加油卡加油时,应选择正规加油站,遵守加油站的规定。

第十一条驾驶员加油前,需核对加油卡余额,确保余额充足。

第十二条驾驶员加油后,应索取加油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车辆车牌号、加油日期、加油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如实填写加油记录,包括加油日期、加油量、加油地点、加油卡余额等。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每月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第十五条单位领导定期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加油卡使用规范、合理。

第十六条对加油卡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油站加油卡财务管理制度

油站加油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站加油卡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油站加油卡的销售、充值、使用及结算等环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安全性、效率性和透明性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加油卡销售收入应按照实际销售金额及时入账,不得虚增或虚减收入。

第五条加油卡充值收入应单独核算,确保充值资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加油卡消费支出应按照实际消费金额及时入账,并确保消费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加油卡退卡、销卡等产生的收入和支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或遗漏。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加油卡销售收入应及时上缴公司总部,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九条加油卡充值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条加油卡资金周转应保持合理,避免资金闲置或短缺。

第十一条定期对加油卡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加油卡销售、充值、使用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加强加油卡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实施加油卡销售、充值、使用等环节的审批制度,确保每笔交易都有明确的审批记录。

第十五条定期对加油卡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加油卡销售、充值、使用等环节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查询。

第十七条定期生成加油卡财务报表,包括收入报表、支出报表、资金报表等,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八条加强对加油卡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财务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油站加油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油卡管理办法

加油卡管理办法

加油卡管理办法第一篇:加油卡管理办法加油卡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为更好地规范加油站加油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加油站运营过程中的流程风险,确保加油卡管理明晰流程、界定职责,实现加油卡的印制、领用、充值、消费、保管等工作的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制定本办法。

加油卡的充值、消费业务通过“加油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系统由零售部、财务部、各加油站相关岗位人员操作,各部门均须配备相应业务负责人,并明确责任。

第一条职能分工(一)零售部IC卡管理岗负责加油卡的需求统计、定制、验收、写磁、售后服务,负责加油卡的注册、分发、换卡,同时负责加油卡全面管理。

零售部负责协调加油卡充值卡系统运维故障管理和技术支撑;负责加油卡充值卡系统用户权限管理,负责制定加油充值卡系统应急措施、用户权限管理办法等运维制度,确保交易数据传递的及时、准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二)财务部负责制定加油卡财务核算办法,审核加油站上报的加油卡充值、消费日报;定期抽查、检查充值网点资金上缴情况;按财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定期与零售部门开展对账。

(三)各充值网点负责加油卡的需求上报、申领、保管加油卡卡片;负责加油卡充值、消费及日结账务等业务操作;负责现场营销宣传和客户解释等工作。

第二条加油卡管理业务流程(一)空白加油卡的定制1.定制。

零售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空白加油卡的数量,并进行设计定稿(卡面的内容、卡号的准确、卡的磁性)。

2.验收。

零售部负责按批次随机抽检10张空白加油卡。

3.保管。

零售部IC卡管理岗负责空白加油卡的保管,并建立《加油卡库存登记表》(附件1)。

(二)开卡1.加油卡申请。

各加油站制定次月加油卡需求计划表,于当月25日前报零售部IC卡管理岗。

2.卡号注册、刷卡写磁。

零售部IC卡管理岗根据加油卡需求,注册相应的加油卡信息,制作《加油卡注册(开卡)明细表》(附件2)。

在刷卡写磁前应核对每盒加油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刷卡写磁充值后进行复核,以核实卡号的准确性,复核率须不低于5%。

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加油卡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加油卡指股份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统实施后,依托该系统发行的预储值加油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加油卡充值、消费、销户退款、积分累积、积分消费及兑换、补卡等业务涉及的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已上线加油站管理系统并发行加油卡的地区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地区公司”)。

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组织管理第五条股份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各级业务管理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股份公司财务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加油卡跨地区公司充值和消费涉及的内部资金清算及对账工作,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二)组织加油卡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积分兑换涉及的内部资金清算及对账工作,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三)组织跨地区公司开具销售发票涉及的内部购销业务的发票结算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七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和要求,组织加油卡预储值资金安全、及时回笼;(二)组织本地区加油卡充值、消费、销户退款、积分累积、积分消费及兑换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三)负责就加油卡跨地区公司充值和消费与总部进行内部资金清算,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四)负责就加油卡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积分兑换与总部进行内部资金清算,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五)组织、监督本地区销售发票开具工作,对于跨地区公司开具销售发票涉及的内部购销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开具发票;(六)组织本地区加油卡预储值资金的账实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流程和要求进行更正处理,保证预收款账实相符。

第八条发卡充值网点和联网加油站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本网点收取的现金、支票、汇票等各种形式的资金,并通过银行上门收款等方式,及时、足额地交存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二)按照有关流程和要求,每日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内及时完成加油卡发放、充值、消费等的对账、差异处理和日结操作,保证系统内各项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正确;(三)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传递会计核算所需的各类纸质原始凭证。

中国石化加油IC卡系统运营管理暂行办法v031

中国石化加油IC卡系统运营管理暂行办法v031

中国石化加油IC卡系统运营管理暂行办法v031第一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 (3)第一章总那么 (3)第二章加油卡类型 (3)第三章开户和清户 (3)第四章使用规那么 (4)第五章其他 (5)第二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密钥治理系统章程 (6)第一章总那么 (6)第二章工作职责 (6)第三章系统建设 (7)第四章操作治理 (8)第五章密钥申领 (9)第六章罚那么 (10)第七章附那么 (10)第三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卡片治理方法 (11)第一章各级卡片治理部门的要紧工作职责 (11)第二章制卡治理 (12)第三章领用和入库 (12)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14)第五章失效卡、坏卡、废卡的治理 (14)第四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运营治理方法 (16)第一章总部加油卡运营治理职责 (16)第二章省、地市级治理部门运营治理职责 (17)第三章省级及地市治理部门业务操作规程 (20)第四章售卡网点治理规范 (27)第五章加油站治理规范 (41)第五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服务中心治理规范 (54)第一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结构 (54)第二章客户服务中心治理制度 (56)第三章客户服务中心内务制度 (61)第四章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63)第五章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67)第六章客户服务中心绩效考评方法 (70)第七章客户服务中心培训治理实施方法 (73)第六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财务治理及核算方法........................................... - 0 -第七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运行爱护治理规定....................................... - 8 -第一章系统运行爱护治理工作治理原那么 .. (8)第二章系统运行爱护执行工作规章 (11)第三章系统运行爱护的特定工作内容 (36)第四章系统运行爱护工作执行工作表单范本汇编 (37)第一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中国石化加油卡〔以下简称加油卡〕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统一发行,中国石化所属油品销售企业〔以下简称售卡单位〕具体承办发行业务。

加油卡财务制度

加油卡财务制度

加油卡财务制度一、引言加油卡是企业员工用于购买汽油、柴油等燃料的一种便捷支付工具,能够帮助企业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然而,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来管理加油卡的使用和结算,很容易出现财务风险和管理漏洞。

因此,建立一套规范、透明的加油卡财务制度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二、加油卡申领1.员工申请员工如需申领加油卡,须经过单位审批,在申请表上填写个人信息、车辆信息以及加油需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批单位应对员工提出的加油卡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必要性,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3.加油卡发放单位负责向员工发放加油卡,并将加油卡卡号和密码记录在财务系统中,以备后续管理和监控。

三、加油卡使用1.使用范围加油卡只能用于购买汽油、柴油等燃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限额管理单位应设定每张加油卡的限额,并在财务系统中进行设定。

员工在使用加油卡时,不得超过限额。

3.加油记录员工每次使用加油卡加油后,应及时在系统中录入加油信息,包括加油地点、加油金额、车牌号等,以便财务人员进行核对。

四、加油卡结算1.结算周期单位应规定加油卡的结算周期,例如每月一次,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加油记录提交给财务部门。

2.财务核对财务部门收到员工提交的加油记录后,应及时核对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比对。

3.报销流程财务部门在核对无误后,将加油费用报销给员工,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报销款项。

五、加油卡管理1.挂失处理员工如发现加油卡丢失或被盗,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并尽快挂失。

单位应及时通知银行挂失,并重新发放新卡。

2.滥用惩罚如有员工滥用加油卡进行非法用途或超额消费,单位应严肃处理,包括扣减奖金、停发加油卡等处罚措施。

六、加油卡监控1.定期检查单位应定期对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遵守规定,杜绝财务风险。

2.异常处理如发现加油记录异常或出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总结建立一套规范的加油卡财务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减少财务风险,加强财务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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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加油卡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加油卡指股份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统实施后,依托该系统发行的预储值加油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加油卡充值、消费、销户退款、积分累积、积分消费及兑换、补卡等业务涉及的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已上线加油站管理系统并发行加油卡的地区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地区公司”)。

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组织管理第五条股份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加油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各级业务管理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六条股份公司财务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加油卡跨地区公司充值和消费涉及的内部资金清算及对账工作,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二)组织加油卡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积分兑换涉及的内部资金清算及对账工作,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三)组织跨地区公司开具销售发票涉及的内部购销业务的发票结算及会计核算工作。

第七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和要求,组织加油卡预储值资金安全、及时回笼;(二)组织本地区加油卡充值、消费、销户退款、积分累积、积分消费及兑换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三)负责就加油卡跨地区公司充值和消费与总部进行内部资金清算,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四)负责就加油卡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积分兑换与总部进行内部资金清算,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五)组织、监督本地区销售发票开具工作,对于跨地区公司开具销售发票涉及的内部购销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开具发票;(六)组织本地区加油卡预储值资金的账实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流程和要求进行更正处理,保证预收款账实相符。

第八条发卡充值网点和联网加油站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本网点收取的现金、支票、汇票等各种形式的资金,并通过银行上门收款等方式,及时、足额地交存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二)按照有关流程和要求,每日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内及时完成加油卡发放、充值、消费等的对账、差异处理和日结操作,保证系统内各项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正确;(三)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传递会计核算所需的各类纸质原始凭证。

第三章加油卡充值第九条发卡充值网点为加油卡充值时,须先收款后充值,根据实际收款金额进行充值操作,并打印三联式充值小票。

充值小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发卡充值网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财务联,随网点日结报表交上级财务部门,据以进行账务处理;第三联为开票结算联,作为客户换取发票的凭证。

第十条客户使用支票充值时,应先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内通过支票收取功能进行登记,待上级财务部门确认该支票资金到账后,再将充值款存入相关加油卡账户。

第十一条发卡充值网点每日收取的加油卡充值资金,连同本网点收取的押金、工本费等其他资金,按照股份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和要求,通过银行上门收款、送存等方式,存入本单位收入账户,并按日全额上划至总部。

第十二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发卡充值网点日结报表进行加油卡充值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加油卡第十三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充值清算的账务处理:(一)外省卡本地充值:借:预收账款—加油卡贷:内部存款—总部存款(二)本省卡外地充值: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贷:预收账款—加油卡第十四条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全国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充值清算的账务处理:借:内部存入款—充值省公司贷:内部存入款—发卡省公司第十五条加油卡发放后,因客户原因需要办理补领加油卡业务的,由原持卡人持开户时备案的有效证件,向原发卡网点提出补卡申请,按要求填写《加油卡补卡申请表》,并交纳卡片工本费。

发卡网点应按照申请表要求给客户办理补卡手续。

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加油卡工本费卡片工本费涉及缴纳相关税费的,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地区公司向客户发放加油卡收取的卡片押金,确认为负债,待客户办理加油卡销户时退还。

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加油卡押金第四章加油卡消费第十七条客户持加油卡在加油站消费时,加油站员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进行结算扣款。

第十八条加油站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做好加油卡消费对账工作,并将各种交易小票,连同打印的销售日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上级财务部门。

第十九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加油站销售日报表进行加油卡消费的账务处理:借:预收账款—加油卡(包括加油卡积分消费)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二十条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消费清算的账务处理:(一)外省卡本地消费: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贷:预收账款—加油卡(二)本省卡外地消费:借:预收账款—加油卡贷:内部存款—总部存款第二十一条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全国加油卡异地交易清分报表进行加油卡异地消费清算的账务处理:借:内部存入款—发卡省公司贷:内部存入款—消费省公司第五章积分核算第二十二条加油卡积分标准价值为100积分等于1元人民币。

入账积分价值=积分值/100第二十三条积分累积的账务处理执行以下规定:(一)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本单位加油卡积分累积信息,进行账务处理:贷:主营业务收入—积分(红字)贷:内部存款—总部存款(二)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加油卡积分清分报表进行账务处理:借:内部存入款—送出积分省公司贷:递延收益—积分第二十四条积分消费的账务处理执行以下规定:(一)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本地区加油卡积分消费信息,进行账务处理: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贷:预收账款—加油卡(二)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加油卡积分清分报表进行账务处理:借:递延收益—积分贷:内部存入款—积分消费省公司第二十五条积分兑换礼品的账务处理执行以下规定:(一)地区公司财务部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本地区礼品兑奖点交易报表,进行账务处理:借:预收账款—加油卡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二)地区公司根据上述信息每日与总部进行积分清算时:借:内部存款—总部存款贷:预收账款—加油卡(三)股份公司财务部每日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并经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加油卡积分清分报表进行账务处理:借:递延收益—积分贷:内部存入款—积分兑换礼品省公司第二十六条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中心每月根据当月加油卡消费积分失效情况编制《加油卡消费积分核销报告》,经销售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连同加油站管理系统生成的当月加油卡消费积分失效汇总报表报股份公司财务部。

股份公司财务部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借:递延收益—积分贷:其他业务收入第六章加油卡销户退款第二十七条客户在加油卡有效期内销户退款时,须到开户地市指定网点或原发卡充值网点办理。

客户应填写销户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经发卡充值网点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

第二十八条发卡充值网点受理销户申请后,应及时查验申请销户的加油卡剩余金额。

卡内剩余金额在2元以下的,发卡充值网点可在客户申请时即办理退卡销户;卡内金额在2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需要按照有关流程及时上报地市公司业务管理部门,经地市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在1个月内批复;卡内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经地市公司主管加油卡业务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核后,在2个月内批复。

第二十九条发卡充值网点收到批复后,根据加油站管理系统提供的金额开具退款通知单,通知地市公司财务部门退款,并办理加油卡销户。

第三十条发卡充值网点办理销户退款后,应将销户记录和收回的加油卡及时送交地市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归档。

第三十一条加油卡销户退款的账务处理如下:(一)销户退款时:借:预收账款—加油卡其他应付款—加油卡押金贷:现金\银行存款(二)收取销户手续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加油卡服务费销户手续费涉及缴纳相关税费的,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对于加油卡充值时已开具销售发票的金额部分,原则上不予退款。

第七章发票管理第三十三条各地区公司只能在加油卡充值和消费两个环节中选择一个环节开具发票。

可供选择的方式有:(一)充值时在发卡充值网点开具普通发票。

充值网点开票人员按照客户提交的充值小票或缴款证明开具普通发票。

开票人员对已开发票的充值小票或缴款证明应加盖“发票已开”印章,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二)消费时在加油站开具发票。

由加油站开票人员按照客户提供的POS小票信息开具发票。

开票人员对已开发票的POS 小票加盖“发票已开”印章。

客户将已经交费的POS小票交加油员,加油员核对加油站名称、油品品号、数量、金额、日期后放行。

加油员班结时应将加油小票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三)消费后在开户地指定网点统一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开票人员登录加油站零售管理系统,核对持卡人信息、消费信息一致后,开具发票。

第三十四条在不违反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前提下,对于普通发票,各单位可规定只在充值环节开具,消费时一律不再开具发票。

第三十五条对于使用加油卡积分消费的客户,一律不提供发票。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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