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会计核算,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四条于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壹)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财务情况、运营成果,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壹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

由等,于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壹致、相

互可比。

(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于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

(六)于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和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壹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和其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于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七)各项财产于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壹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壹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八)于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

少计负债或费用。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于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且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方案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且于财务会计方案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且由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

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于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九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且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

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于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计入“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公司应当于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和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公司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于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

投资损益。

第十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公司于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且按照往来户名进行明细核算。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和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且

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且不再计提利息。公司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壹般应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即按应收款项余额的壹定比例计算提取。坏账准备应单独核算,于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

映。

第十壹条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于1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壹次性购买印

花税税额分摊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于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第十二条长期投资,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的股

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于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以现金购入的长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关联费用金额较小的,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

入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壹般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壹般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是指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实际取得价

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处置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长期投资应当于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于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和运营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运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于2000元之上,且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各方

确认的价值入账。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从固定资产增加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按下列标准确定: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壹、办公用房20年

二、运输工具

1,大中型客车10年

2,小轿车10年

3,摩托车5年

三、办公设备

1,通讯设备5年

2,电脑及配件5年

3,音响、电视机、冰箱及空调器等电器5年

4,照相机10年

5,安全保卫设备5年

6,办公家具5年

7,其他办公设备5年

8,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5年或租赁期

第十六条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各项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实质性提高固定资产质量等,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方式核算。公司于日常核算中应根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当资本化,仍是费用化。于具体实务中通常按下列方法处理: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

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仍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于壹起,则公司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

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以资本化的,应当于“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且于俩次装修期间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俩者中较短的期间内单独计提折旧。如果于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关联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壹次全部计入当

期营业外支出。

5,运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单设“运营租入固定资产

改良”科目核算,单独计提折旧。

公司因执行本办法,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壹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预提或待摊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冲减或摊销完毕为止;自执行本办法后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上述原则处理。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发生的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

营业外收支。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每年至少壹次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发生盘亏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且报经合伙人(合作人)会议批准后,于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于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先按上述规定处理,且于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如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同已处理的金额不壹致时,应按其差额对会计报表关联项目的年初数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于期末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

于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为提供法律服务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的确认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壹)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二)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律师事务所;

(三)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的无形资产于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自取得的当月起于预计使用年限

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于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按照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十壹条其他资产,是指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于1年之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于费用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公司于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先于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律师事务所开业时壹次

性计入当月的管理费用。

第三章负债

第二十二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

期负债。

第二十三条流动负债,是指于1年内偿仍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预

提费用和壹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应当按照确定的利

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公司应当于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业务协作费”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公司之间进行业务协作时壹方支付给另壹方的费用。公司于确认收入时,不包括和其他公司进行业务协作而支付给其他公司的费用。公司应按应收取的服务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给其他公司的业务协作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业务协作费”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支付业务协作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业务协作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其他公司支付的业务协作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第二十四条长期负债,是指偿仍期限于1年之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职业

风险基金、长期应付款项等。

各项长期负债应当分别进行核算,且于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仍的长期负债,于资产负债中应当作为壹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长期负债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应计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公司应当增设“职业风险基金”科目,用于核算职业风险赔偿的准备金或购买补充职业责任保险。公司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时,借记“管理费用-职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职业风险基金”科目;依法赔偿时,借记“职业风险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如果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不足以赔偿时,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职业风险基金作为壹项长期负债,于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五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于公司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指发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章程或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律师事务所的开办资金。

设立公司必须有法定的开办资金。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出资金。公司应于章程中明确规定开办资金的来源。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以现金投入的开办资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以非现金方式投入的资产,应按发起人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资本公积主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捐赠而

增加的资本公积。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于“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共同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的,用于事业发展的共同基金。公司提取共同基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共同基金”科目。“盈余公积”科目下的“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不再使用,相应的“利润分配”科目下的“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

取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壹且取消。

第五章收入

第三十条收入,是指公司接受委托对外提供服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壹条凡合同明确规定的、公司受当事人委托收取或转付的款项,以及专项支出的报销费用,如:代付的诉讼费、仲裁费、托管资金等不作为业务收入;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收入款项应全部作为收入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壹切收入均必须统壹按规定入账,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应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利润,是指公司于壹定会计期间的运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

额和净利润。

第四十条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第四十壹条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

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第四十二条投资收益,是指公司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

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第四十三条补贴收入,是指公司按规定实际收到退仍的税款,以及属于国家财政

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第四十四条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公司发生的和其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罚

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且于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仍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是指公司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应当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应付税款法,是指公司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于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第四十八条公司所发生的年度亏损,能够于下壹年度的5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

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四十九条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可供利润分配,可供利润分配按下列顺序分配:

经过上述分配后,作为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于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

反映。

第八章外币业务

第五十条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

业务。

第五十壹条公司于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等),应当和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且分别核算。

第五十二条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和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能够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第五十三条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和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第九章清算

第五十四条公司宣布合且、分立、终止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表;处理债权、债务;

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的剩余财产。

第五十五条清算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第五十六条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的同意不得处置的财产。

第五十七条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变卖,无法偿仍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运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五十八条于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

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

(壹)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五十九条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条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壹)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第六十壹条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其他约定外,扶持性国有资产应视情收归国有;合伙所的剩余财产和合作所的剩余财产,分别由按协议或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二条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提出清算方案,且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注册会计师清算方案,壹且报送主管部门。

第十章会计调整

第六十三条会计调整,是指因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者因特定情况下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所作的调整。

会计政策,是于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例如,长期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等。

会计估计,是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例如,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预计无形资产的受益期等。

会计差错,是指于会计核算时,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方案批准报出日之间

发生的需要调整的事项。

第六十四条按照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国家发布的关联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关联的会计处理规定,应当采用追溯

调整法进行处理。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且以此对关联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于采用追溯调整法时,应当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即指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和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关联项目的期初数也应壹且调整,但不需要重编

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

应当于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第六十五条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应按以下原则处理:(壹)本期发现的和本期关联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本期关联项目。(二)本期发现的和前期关联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关联项目也应当作为本期数壹且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

本期关联项目。

(三)本期发现的和前期关联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关联项目的期初数也应壹且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会计报表关联项目的期初数。

应当于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第六十六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壹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于情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

调整。以下是调整事项的例子:

(壹)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

(二)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

资产负债表日后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和财务会计方案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

配,也应当作为调整事项。

第六十七条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壹样,作出关联账务处理,且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壹)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二)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三)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关联科目。

(四)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仍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关联项目的数字。

第六十八条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于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于情况,如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这类事项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但于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第十壹章或有事项

第六十九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壹种情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于义务,其存于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于资产,其存于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

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第七十条如果和或有事项关联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应当将其作为负债:

(壹)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í┬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应当于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壹条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其金额应当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于壹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

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第七十二条如果清偿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于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但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资产,应当于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三条应当于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当说明理由),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壹)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二)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三)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四)其他或有负债。

第七十四条或有资产壹般不应当确认,也不于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当于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的原因;如果能够预计其产生的财务影响,仍应当作相应披露。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方案

第七十五条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方案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

完整的财务会计方案。

第七十六条财务会计方案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七十七条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壹)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其他有关附表。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进行设置,且作如下调

整:

(壹)于“专项应付款”项目下增设“职业风险基金”项目,反映按规定提取的

用于职业风险赔偿的准备金余额;

(二)取消“盈余公积”项目下的“其中:法定公益金”项目。其他会计报表中关联的“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项目也壹且取消。

第七十八条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二)或有资产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四)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五)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壹)财务管理和业务开展的基本情况;

(二)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三)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四)对财务情况、运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条月度财务会计方案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方案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八十壹条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公司名称、单位统壹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且由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且盖章。

第十三章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八十二条应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交季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年度

审计方案,接受财务检查和监督。

第八十三条应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会人员。未配备合格专职财会人员,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

记账。

第八十四条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动,须报主管司法

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十五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财务工作的管理监督,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会计事项,不予办理。

第八十六条建立内部财务审查制度,加强检查和监督,定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接受税务、物价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不得拒绝,且如实提供有关的会计资料,不得隐匿、谎报;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第八十七条必须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及其管理制度。

上市集团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上市集团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中会计基础工作的内容与具体要求,是各会计独立核算主体必须遵守的规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会计职能部门对日常会计核算的操作。(集团)公司参股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三、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㈠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㈡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应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确定具体的成本核算规程和方法,并报公司资产财务部备案。核算规程和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动,应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㈢(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及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规范,设置会计科目。 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㈤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会计业务知识”继续教育(不少于40小时),并获得财政局规定的合格证书,否则不能参加会

计证验证,该员要离开会计岗位。 ㈥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应按月初的外汇市场牌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双重计量和反映。月末将外币帐户余额按月末外汇市场牌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进行调整,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四、登记会计帐簿 ㈠各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㈡总帐和明细帐应定期打印,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审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字或盖章。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㈢启用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在帐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审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名,并加盖印章和财务公章。 1、每本帐簿应在首页右上角粘贴印花税。 2、总分类帐应按“股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粘贴印花税,以后年度只对增加部分贴花。 3、所有帐簿应对所贴印花税进行注销。 4、记帐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盖章。 ㈣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

工程部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部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有效协调工程部中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监理人员、采购人员等之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的执行力度,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管理 一、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 1、项目工程开工前一周,工程部组织设计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各施工管理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相关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违者按本办法第四章“工程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须在设计交底前二天,将施工图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违则处以500元罚款; 2、各施工主管人员负责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各施工主管人员将记录稿提交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主管、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等代表分别签字确认,并复印四份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对施工主管人员未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记录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各施工工程现场负责人应将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记录中的图纸修改内容及今后的设计变更,在五天内以图文形式反映到施工图

上,用以指导施工作业。工程部负责人或监理主管人员不定期检查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如复查发现未按要求改正者,处以1000元罚款。 二、施工方案审查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1、施工单位于施工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向工程监理人员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返回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查意见予以修正并签字盖章确认后重新报给工程监理人员,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必须变更时,施工单位须将新方案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延期责任一概由施工单位承担,且处以1000元罚款直至责令停工。(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1、施工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须根据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人员的书面要求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四份,违者每延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2、经工程监理人员和工程部负责人初审的施工技术方案返回后,

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工作职能 一、岗位设置:会计、出纳。 二、主要职能: 1、处理公司的各项工程核算、资金调度、费用间控、财务管理工作。 2、贯彻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监督落实各项财务计划。 3、协同业务部门管理往来账款。 4、协调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关系。 5、按时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第二条岗位职责 一、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正确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2、按规定记账、算账、结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控制好费用开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定期清查财产物资,查明有无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现象,及时进行处理,按规定办理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 5、组织好凭证的传递程序,明确规定有关人员需办理的手续,及时

反映和监督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加强经营管理上的岗位责任制。 6、正确填制和严格审核会计凭证,为账簿记录提供可靠依据,及时、正确地登记各种账簿。 7、定期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 8、按期结账,以便提供为编制有关会计报表所需数字,保证报表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可比性。 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防止丢失毁损。 10、定期检查、分析经营情况,及时提出建议,使会计工作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管理好货币资金。 2、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把握好账户余额避免空投。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不得坐支和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金库密码要保密,金库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4、妥善保管好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印章,不得一人保管支票所用印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位、支票用途、规定的限额和签发日期。

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 、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 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 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 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 库存现金盘点表 审核出纳编制的 银行余额调整表 ,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银行存款管理 、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 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 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 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 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单价 金额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 年 年 永久 其他类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财务成本计划 年 、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九、附则 、本制度从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

公司财务核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财务核算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治理和经济核算工作,强化财务内部监督和操纵职能,爱护股东及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照相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2《企业财务通则》 3.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4治理内容 4.1总则 4.1.1公司财务治理的差不多要求:贯彻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治理制度,并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进展战略,建立健全本公司内部财务治理制度,有效操纵财务风险,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为实现集团公司对控股公司财务治理工作的提升提供财务支持。

4.1.2公司财务治理的差不多内容是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打算、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操纵成本费用,为股东制造最大投资收益。 4.1.3公司应切实作好财务治理各项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各项税收,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同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4.1.4公司财务治理应体现财务操纵原则,体现经济责任制与现代治理相结合、权力分隔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4.1.5公司实行“基层单位为成本中心,公司为利润中心”的财务治理体制,各基层单位在公司总经理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经营业务的收支进行核算、治理,各相关职能部室进行检查和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的职权。 4.1.6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为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2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4.2.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关于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审批权限、审批过程及其责任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财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甲 方 工 程 部 管 理 制 度 商丘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部门职责 1、负责新项目立项后制定项目整体开发计划。 2、负责项目立项后至开工前的前期报建手续并负责资料的管理。 3、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密切跟踪和监控,从设计各 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根据预算部提供的设计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和工程概算,指导施工图设计阶段定量定额设计,并负责图纸审查工作。 4、收集工程技术信息,包括开发规模、开发性质、畅销户型、经济指标、新 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建立工程技术动态信息库,为开发项目提供工程技术参考和借鉴。 5、负责跟踪方案图、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进行图纸自审,优化设计。 6、负责与项目部进行开工前的技术资料的交底(包括图纸资料)。及施工过程 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7、负责施工过程中简单的技术变更。(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调整、优化设计); 8、负责组织召开每月计划会议,讨论和审定各部门上报的生产计划、资产计 划、合同计划。并将经计划会讨论通过的各类计划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执行部门和考核部门; 9、负责跟踪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每月初将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办公 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10、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产值报表,并报执行副总、财务部、办公室各一份。 11、负责对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移交办公室归档。 12、负责每月下旬前制订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经执行副总审定后通过计划会 进行讨论。 13、每周向执行副总经理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1、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全面负责工程部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 协助进行项目立项的申请; 3、负责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 4、负责申请规划总平条件,取得规划总平批准图; 5、负责方案设计的报批,申请《建筑设计红线图》; 6、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会审,并提出修改 意见; 7、负责施工图的审图,报批工作,并领取施工图审批结果; 8、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招标条件及要求。 9、审核工程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10、负责环保、消防、人防、卫生、防疫、环卫、水电、防雷、市政、统计、 档案、质检、安全、劳保、燃气的报建报批工作; 11、与各有关单位密切联系,确定工作相互配合的要求; 12、负责工程报建工作,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组织施工图纸的会审,提出修改意见; 14、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 修改要求; 15、起草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16、组织制订年度开发项目生产计划报公司审定,并根据公司审定后的年度生 产计划,组织项目部制订月度生产计划;

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详细]

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目的在于通过对资金、成本、收入、利润的管理,达到规范管理、控制成本,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 二、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工程项目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及各项考核工作,合理地使用资金,有效地利用各种资产,不断努力促使成本降低,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以合同项目为核算主体,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财务工作统归财务部管理,行政管理实行财务部及项目部双重管理,以项目部为主。 第二节工程收入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必须根据合同和取得证明客户已经认可的变更、奖励、赔偿的充分必要证据来预计和变更。包括: 1、工程合同的清单结算收入; 2、因合同变更、奖励、赔偿等形成的工程收入。 二、工程收入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收入在财务上的确认方法为工作量完工百分比法。 2、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收入的原始单据。 (1)经与甲方监理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单复印件; (2)变更及签证的确认单复印件; (3)工程竣工结算书复印件; (4)工程竣工决算书复印件; (5)已完工程进度表:主要数据包括,合同额、开竣工时间、已完工项目产值(当月数、累计数);

(6)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表:主要数据包括,五项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当月数、累计数。五项成本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其他直接费。其中管理费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其他直接费包括:水费、电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费、工具使用费等。 (7)涉及收入事项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3、项目部提供以上资料,以该资料取得的三日内由现场出纳员交与核算会计。 不可以确定的金额—变更和鉴证以成本确认为收入 第三节工程成本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成本应包括从工程招投标准备期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 1、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相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其他费用:指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其他费用,包括市场费用、借款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二、工程成本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中标后,招投标部门应将中标通知书、工程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采购计划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件可为复印件,应加盖项目部公章。 2、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合同应为原件。 3、工程成本以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为核算依据,不论当期是否取得该成本发票。用于报销的发票,应当与所发生的费用类别一致,不得以其他内容发票顶替非发票内容的业务支出。 4、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成本的原始单据。 (1)人工工作量确认单:可以为当月出勤考核表或其他记录原始工作量的相关凭证,该凭证应当有劳务人的签字确认。 (2)机械工作量确认单:可以为机械台班记录凭证或其他记录原始工作量的相关凭证,该凭证应当有劳务人的签字确认。

商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衡阳共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衡阳共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的财 务管理,规范商业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商业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商业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 三、商业公司财务管理主要内容 (一)租金收支管理 (二)固定资产和返租房产租金的管理; (三)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 (四)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 (五)资金分配的管理; (六)财务收支汇总平衡 四、商业公司财务管理任务

(一)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加强资产管理,保障商业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五、商业公司财务部门人员配备 (一)主办会计3人,由集团公司委派,实行财务项目负责制,步行前线、湘南汽配城、共创家世界各配备一人。 (二)收款人员3人,由商业公司委派,步行前线、湘南汽配城、共创家世界各配备一人。收款员的工资费用由各项目分别承担。 六、商业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各项目资金收取情况,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应收(付)款凭 证、应收(付)票据,做到帐款、票据账目清楚; 2、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检查、核对在营席位分布情况,并及时记录检查 结果; 3、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负责会计凭证的 装订、归档与管理; 4、掌握税收政策,负责公司各项税收的申报、缴纳、年检及办理其他税 务事项; 5、组织编制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6、定期于每周一、周四收集各项目支出和费用报销单据,审核其是否合 法、准确,是否超出同期预算,对超预算的支出项目不予审核,通过 审核的单据于次日代理上报审批手续。 7、严格遵循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的要求,办理财务收支 业务及其他财会业务; 8、及时处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款人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制定的财务人员管理细则,做好本职工作; 2、及时办理所管项目各项费用的收缴,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3、当天收缴的款项,须下午4:30分之前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编制 资金日报表交主办会计,当天下午4:30分以后收缴的款项,于次日上 午9:00以前送存银行; 4、及时统计所管项目各项费用交收资料,按月编制费用收缴情况月报表 报项目主办会计; 5、对于变动的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与存储,做到随时变动,随时记录, 随时修改,随时存档; 6、严禁从当天的营业收款中支取现金;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工程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思路,加强工程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工程部员工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协调好工程部内部运行及与衔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规范管理,持续提高技术积累,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工程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第一章总则 1、建立并执行工程项目、出差、施工机会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建立并实现所有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的责任管理机制,在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实行绩效与奖惩相结合、工程质量及工程效率(工程进度)与项目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实行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与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效率(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工作进度)与工作过程跟踪三位一体的过程管跟踪理模式; 4、不断通过经验积累及发展壮大,丰富和拓展工程部人才建设、技术建设、资料建设。

注:本细则中各类工作申请表,相关管理人员应提前打印备用,按本则要求填写并报办公室;如因公差在外的,可以提交电子报表,电话沟通后留作备案,返司后应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核销。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外出(无工程任务时),特殊情况须有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外出(半天内口头请假、半天以上须书面请假)。 3、严格遵守公司请假制度,请假人使用公司统一的请假条,请病假应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4、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的各项技术、安装工艺、器材和客户资料。 5、要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 6、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7、严格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上班时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所有员工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遇到困难,所有员工应及时帮助解决。工程部管理细则 9、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以外的事情议论他人。 10、接听、拨打电话要文明礼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以项目经理部为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施工项目管理中现金管理,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链接建筑材料(机具)计划、采购和报销的重要环节。是结算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劳务承包、项目分包、专业承包之间经济往来的方法和手段。 一、凡是购进的各种材料及其物品必须持购物发票(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要索取正式发票)、材料采购入库单或者非入库材料用品报销审批单,到财务部门报账。当日事项当天报账,最迟不得超过三天。 二、建筑材料采购实施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暂定为人民币一万元)。采购计划超出备用金金额时,材料员支款必须出纳员出据借据,要求每天与出纳员结清当前款项及账目。 三、大宗材料(指砂石、砌块、钢材、水泥等分批量进场的建筑材料)进场保管员必须填制材料采购入库单,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后,及时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四、大宗材料出库使用时,施工员(工长)根据工程进度或者定期测算各种材料的用量(即已进场量扣除现场存量),填制施工材料出库单,经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后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五、不需要入库的一次性使用的零星修理费、管理物品、间接材料及其他非入库用品须填报《非入库材料用品报销审批单》,经注明用途、内容、采购人、使用单位(人)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销。 六、建筑施工物料用品、施工机具和低值易耗品须一次性摊销并建立备品帐,逐级分类,按月查验。 七、建筑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和项目所必需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其正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经专业修理人员、工长和项目经理确认以后直接列入维修费用。

八、施工员(工长)对现场零星用工和外来机械台班要做好现场工作记录,每项工作完成后施工员在当天的现场记录上签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定期开出票据,连同现场工作记录按月(每月25日前)报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九、各分包施工队(班组)凭零星用工核算单或机械台班核算单每月25日到30日到财务部门对账,办理内部往来手续或现金结算。 十、按形象进度拨款或预付工程款的各施工队(班组)在完成已完成工程量后填报拨款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办理财务往来手续(施工队负责人出具收据),支付工程款。 十一、项目经理部与各相关经济核算体(专业承包、项目分包、劳动承包队伍、其他项目部)、总公司、开发公司之间发生的财务往来票据要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十二、财务账与保管帐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要求仓库保管员建立保管帐,做好材料出(入)库凭证及材料月总结(包括大宗材料月统计报表、库存材料清单和应收物品统计表) 十三、出纳人员要日清月结。及时清理和传递票据,达到账款相符;清理现金,每日库存现金全数上缴归库。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差旅费等; ②转帐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③其他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库存现金不能超出资金调度中心规定的限额; 3.严禁白条抵库,借支现金要有领导签字同意,并及时报销; 4.出差人员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必要时可办理现金汇票,以保证安全;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doc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

意。银行账 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3)

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集团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集团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 (十)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八)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集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集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子公司总经理对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所在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置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为集团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裁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集团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69310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遵循原则 ●充分发挥项目负责制,保证公司的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依法按程序办事 ●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兼顾企业、项目和职工个人利益 总则 ●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和决定。 ●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 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 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工程部实行“项目负责制”。各工程师为所负责项目的第一责 任人。 ●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夜”的原

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项目负责制 为提高工程部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防止工作推诿、贻误情况发生,制定本制度。 ●工程师为所承接项目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为审核人,公司 领导为最终批准人。 ●承办人做出具体工作行为之前,应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 准。 ●承办人对所承办事宜应详细调查研究,提供可靠数据、汇报 真实情况,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为审核人、批准人正确履 行审核、批准职责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对本部 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 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照行政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填写单据,如发生紧急情况,可由同事代为填写或回公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

集团公司对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发展壮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万盟盛世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实际受控万盟盛世集团的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下属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下属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建立多层次治理管控体系,实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行权有度”;突出集团规模优势,提高管控复制能力和协同增效,凸显总部核心价值;建立“预算、结算、核算”三算合一的战略财务管控体系。强化财务管控,通过管理制度输出的方式对下属公司财务的运作进行有效地边界控制和指导;建立风险导向的内控体系,实现风险实时监控; 第二章下属公司设立 第四条对有必要进行公司化股权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下属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下属公司总经理负责,各中心配合执行。 第五条下属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为了促进企业集团战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和协调发展,应构建合理有效、制度化的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企业集团战略管控体系是指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之间、各下属公司之间在战略管理工作中的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体制与机制。主要包括集团母子公司关于战略分析、战略决策和战略实施与控制工作中的权责划分、沟通协同和控制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中战略管理过程的分工、实施控制内容通过集团预算管理过程体现,战略分析工作通过集团企业业绩评价工作体现。下属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标准编制、执行预算。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集团财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集团财政管理中心是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部门。集团财政管理中心除承担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外,还负有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审计职责。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履行本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时,须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监督、审计。 第九条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实行集团委派制,由集团确定人选(集团直接选定人选,或下属企业推荐人选、集团评估认可)并派驻到下属公司。派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万盟盛世集团与派驻公司双重管理,分别接受万盟盛世集团财务部门及派驻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等)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福利及各其它各项工作费用支出,由派驻公司承担。其薪酬标准(含调整),可由派驻公司提出建议,集团核准(派

工程部管理制度

滁州茂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员工行为准则 二、工程部人员岗位职责 三、监理例会制度 四、施工图纸会审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工程进度计划 七、资料管理 八、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一、工程部员工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举止规范,尽心尽责,具备企业荣誉感。 2、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及部门行业的质量、安全标准、规范与规程、 按图纸设计要求,忠实诚心地代表业主履行职责,严禁有损工程质量及公司形象的任何行为。 3、认真负责完成工程部的各项工作职能,注重过程检查落实,完 成时总结反馈,扬长避短,减少工作中的不必要差错。 4、维护公司利益,不泄露公司及工程需要保密的事项。 5、对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越权处理。 6、下级服从上级,上级积极关心下级,相互尊重,关心团结,善 于沟通与协作,善于听取别人好的意见与建议,分工协作,杜绝一切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言论和行为,充分发挥整体团队的能量。 7、加强内部沟通,相互间工作积极配合,上下级间应时常检查、 汇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互相支持,积极寻找解决办法。8.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工作事务。杜绝工作的任何刁难行为。严禁利用公司赋予的职权或工作之便收受他人利益或财物;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 9、严格控制工程的一切费用,工程拨款付、工程签证、结算必须 按公司规章及程序进行。 10、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发挥自身业务专长,积 极主动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倡导合理化建设,为公司的经营效益的提高出谋献策。 1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必须取得上级批准及办理 请假手续。 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休假。 13、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工作事宜。因公外出需上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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