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孤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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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同时代《赵氏孤儿》悲剧性的强弱变化

论不同时代《赵氏孤儿》悲剧性的强弱变化

溯到《春秋》。《春秋》的记载只有寥寥数语。 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事件在 《左传》 中已有呈现: 晋灵公骄奢暴戾,赵盾屡次进谏反遭灵公忌恨。灵公 多次设计想要除掉除赵盾, 都因为仁人义士搭救未果。 赵盾逃亡途中,赵穿杀死灵公,赵盾返程复职,派赵 穿迎立公子黑臂为成公。赵家势力愈发膨胀。赵盾之 子赵朔娶成公的女儿赵庄姬为妻。景公十三年,赵庄 姬与赵婴私通。景公十七年,赵庄姬因赵婴之死向景 此为借口打击公卿强化军权。 赵家由此遭受灭顶之灾, 仅赵朔的儿子赵武被赵庄姬藏在宫中幸免于难。这件 敕封赵武,并归还田产。 (二)《史记》突显了故事的悲剧性 《赵氏孤儿》的悲剧性是在《史记》中得以突 显的。 恩格斯在《致裴迪南拉萨尔》的信中分析拉萨 尔笔下的人物济金根时,认为拉萨尔“忽视了在济金 根命运中的真正悲剧的因素”。这里所说的“真正悲 剧的因素”,指的是“悲剧性的矛盾”,即所构成的 “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

这一故事还曾被伏尔泰改编为《中国孤儿》传至国外, 公进谗,诬陷赵家谋反。景公正准备重振霸业,便以
性命运, 他们在命运面前进行抉择时所表现出的抗争、 事情平息之后,韩厥以“存亡之绝”为理由说服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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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 YI TAN JIU
的悲剧性的冲突”。故事中,孤儿赵武一出生就被卷 入了家族的血海深仇。这段血海深仇的始作俑者还恰 恰是一个善于弄权的佞臣,在正义与邪恶力量的抗衡 中,两者原本势均力敌,但邪恶之势因得王权的庇护 而呈现出压倒性的优势。此时,正义一方选择以众义 士的牺牲来争取存活的机会,以待日后反击。这种代 表现出来的强烈悲剧性。 这种悲剧性,是通过两个方面来具体呈现的, 首先表现为司马迁为“赵氏孤儿”的故事确立了“正 义与邪恶相斗争”的主题。 司马迁所著《史记·赵世家》与原故事相比, 最显著的不同在于它以鲜明的爱憎情感为一个纯粹的 历史事件注入了正义与邪恶作斗争的主题。他在君臣 矛盾之外加进了忠奸斗争,故事的重心由君臣对立转 变成为赵氏孤儿向屠岸贾复仇。这一改变,使故事主 线明确成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戏剧冲突也转到了 “搜 版中所牵涉的人物,其行动就都是围绕这一主题来展 开的,也因此具有鲜明的立场。 其次,他为故事增设了关键人物,并赋予其明 确的性格特征。 司马迁对此故事的重新演绎,很重要的一点在 于他明确了赵武为赵朔之子,为故事增加了屠岸贾、 公孙杵臼等形象鲜明的关键人物。程婴、公孙杵臼因 “搜孤救孤”这个核心事件而成为“忠、义”的代名 词,赵庄姬亦由淫荡骄奢之人变为贤妻良母,赵武则 使得复仇这一举动具备了强烈的正义感,是彰显故事 悲剧性的关键所在。 司马迁之所以做出如此改编,跟他所处的时代 和他的个人经历有很大关系。他在《太史公自序》说: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 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 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 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 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他 就是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来撰述 《史记》。况且他自己为官期间,也曾有过因为刚直 不阿、秉持己见而遭受腐刑的经历,这就使得他对朝 堂内外的人物立场有极其敏感的神经,并对那些高洁 的信义之士怀抱无限怜悯和同情之心。

论历史民间文学作品中的立体人物形象——以《赵氏孤儿》为例

论历史民间文学作品中的立体人物形象——以《赵氏孤儿》为例

国际学院课程论文(2013-2014学年第2学期)课程:民间文学题目:论历史民间文学作品中的立体人物形象学生姓名:张家婧学号:12030118专业:对外汉语年级:121 班任课教师:王逍完成时间:2014 年 5 月 1 日成绩(百分制):教师签名:论历史民间文学作品中的立体人物形象——以《赵氏孤儿》为例许多民间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都是比较单薄、平面的,比如“聪明”的阿凡提,“愚笨”的女婿,“勤劳”的田螺姑娘等等。

人物形象的塑造特征明显,但是却也只有单一的特征。

因此民间文学具有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教育的功能。

但是也有一些文学作品,特别是以历史史实为蓝本的民间故事,人物形象是比较丰满的,具有人文主义色彩,《赵氏孤儿》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佐证。

赵氏孤儿中的人物大致分为屠岸贾为代表的反派和以赵盾为代表的正派,这是民间故事固有的情节套路,黑白分明。

但是恰恰是这两派中最重要的人物——屠岸贾和程婴,被刻画得十分立体。

何为立体呢,我认为可以从它的对立面“平面”来说。

就拿前文所提到的例子,“聪明”的阿凡提,他只有“聪明”这一个特质,他是高大全的,是不会犯错的,永远都是别人被他戏弄而不是他被别人戏弄,并且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劫富济贫的人物,是站在智慧和善良的双重制高点的,这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所能做到的。

真正的人,并没有明确的善恶、美丑,或者聪明或愚笨之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在每个方面的特质。

另外,人物的性格不能只用主流故事来表现,例如阿凡提的生活不可能只有劫富济贫,但是民间故事里从未提及他的家庭和事业,读者也就无从了解阿凡提“聪明”以外的特质了。

屠岸贾屠岸贾这个人物,也是非常复杂的。

不能单单从一个片面的、主流的角度来分析他是残暴的、贪婪的人。

他的性格是多元的,而这种多元,来源于丰富的人生经历,表现在方方面面。

首先,屠岸贾当然是贪婪的。

作为晋灵公身边的重臣,他通过自己的能力和一些手段,取得了晋灵公的信任,并且官至司寇。

《赵氏孤儿》范文

《赵氏孤儿》范文

《赵氏孤儿》范文讲述了春秋时期,晋国大将军屠岸贾设计陷害忠臣赵盾一族,后假传君令抄斩赵氏满门。

一夜之间,赵盾全族上下共计三百多口人被屠杀殆尽,赵家横尸遍地,血流成河。

赵盾之子赵朔的妻子庄姬,为了保存赵氏一族最后的血脉,于千钧一发之际,请大夫程婴催产生下麟儿赵武,并将他藏于程婴的药箱,请求他将赵武托付给门客公孙杵臼。

而庄姬为了让程婴顺利脱身,毅然自裁拖延时间。

为了斩草除根,屠岸贾下令封锁城门。

全城赵氏孤儿未果,屠岸贾宣布将杀光城内所有新生儿。

阴差阳错下,程婴之子与赵武互换了身份。

最后为了保全赵武和城内百余名无辜婴儿,程婴被迫告发公孙杵臼救孤藏孤,并牺牲自己的亲生儿子代替赵武死去。

此后,程婴背负着卖友求荣的罪名和丧子丧妻之痛,将赵武培养成文武全才,待他成年后,告知他身世真相。

最终,赵武杀死屠岸贾为赵氏一族报仇雪耻。

这个荡气回肠的复仇大戏,感人至深,它塑造了屠岸贾这样的奸佞小人,也成就了庄姬的贞洁刚烈,公孙杵臼的舍生取义,程婴的忠肝义胆,赵武的孝悌勇毅。

但是电影中的内容是历史中所记载的那样吗?《左传》中记载的《赵氏孤儿》《左传》以其惜字如金的风格,被认为是春秋史料最靠谱的第一手资料,赵氏一族的悲剧最早便记载于此。

公元前600年,赵盾寿终正寝。

他的儿子赵朔接替他,成了晋国军政大权的掌控人,而且还娶了成公之女、景公之姐庄姬公主为妻。

但是在赵盾死亡之前,将本来是赵盾的公族的位置,转给了同父异母的弟弟赵括,赵括一支成了赵氏宗族的掌门人,赵朔虽然掌控军政大权,但在宗族中的地位却不如赵括、赵同两位叔叔,而赵括、赵同也不满现状,于是内斗与纷争就不可避免,并且越来越激烈。

公元前589年,齐晋鞍之战以前,赵朔英年早逝,而赵庄姬在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能依附与赵婴齐,因为赵婴齐当时在赵括、赵同、赵婴齐三兄弟中,只有赵婴齐是比较聪明的,意识到了眼下赵氏家族中的外患。

于是独守空闺的赵庄姬与丈夫的叔叔赵婴齐(赵同、赵括同母胞弟)僭越伦理,勾搭成奸。

中西方视角下的《赵氏孤儿》解读-戏剧论文-艺术论文

中西方视角下的《赵氏孤儿》解读-戏剧论文-艺术论文

中西方视角下的《赵氏孤儿》解读-戏剧论文-艺术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一、引语《赵氏孤儿》是一部杰出的悲剧. 其全名为《赵氏孤儿大报仇》,又名为《赵氏孤儿冤报冤》.译者是法国传教士马约瑟,他于1731 年在广州把《赵氏孤儿》译成法文,原作是元代纪君祥(一说为纪天祥)所作,法译本取名为《中国悲剧赵氏孤儿》,1734 年巴黎《法兰西时报》、翌年《中华帝国志》先后刊发,在欧洲引起巨大的反响.伏尔泰就是以马约瑟神父的法文本为素材创作出《中国孤儿》的.《赵氏孤儿》是传入欧洲的第一部中国戏剧. 《赵氏孤儿》播传世界有赖于伏尔泰对《赵氏孤儿》的改编.一个孤儿,一个来自中国的孤儿,在辽阔的亚欧大陆的两端,都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东方,由纪君祥创作的《赵氏孤儿》,高扬忠君爱国的主题,上演了一场忠正与邪、舍己救人、大仁大义的好戏;在西方,由伏尔泰改写的《中国孤儿》,歌颂了理性仁爱和责任等高尚的情操,把爱情、国仇和忠勇完美地糅合到了一起.二、《赵氏孤儿》的西方热在欧洲18 世纪,曾经掀起过一阵中国热,凡是来自中国的东西都大受追捧, 中国的瓷器、茶叶、园林、漆器等物品先后经由海上输送到了欧洲,在各国受到热烈欢迎,上至王公贵族,下达黎民百姓,都不遗余力地追捧着中国,一时间,中国成为时髦;另一方面,伴随着中国的货物一起到达欧洲的还有中国的思想和文化制度,欧洲人对这个幅员辽阔的文明古国产生了巨大的兴趣,莱布尼茨指出:如果说,在工艺技术方面我们与他们并驾齐驱,在思辨科学方面我们走在他们前面,那么,在实用哲学方面,也就是说,在道德戒律方面, 在适用于现世生活和凡人的方面,他们肯定超过我们,尽管承认这一点令人脸红.确实,中国人巧妙地用法律来实现公共安宁和建立社会秩序,使人们在彼此关系中尽可能少发生;与其他民族的法律相比,他们的这种法律妙不可言,我们很难把它的妙处描绘出来. (劳端纳:《莱布尼茨中国新论序、评、译》,第69-70 页)最早将《赵氏孤儿》带到欧洲的人是有名的耶稣会士学者马若瑟. 他删去了所有的唱词,因而是个不完整的译本,这对于了解剧情和戏的结构虽然并无大碍,但是妨碍读者领略中国戏剧的魅力. 元杂剧数量极多,马若瑟之所以单单选中了《赵氏孤儿》,原因可能在于他认为,此剧所颂扬的忠君思想和舍己为人的精神,体现了中国人高尚的道德和情操,值得向欧洲人介绍.此后,英国、意大利和法国相继有人对《赵氏孤儿》进行了重写或改编,其中最为着名的就是伏尔泰改写而成的《中国孤儿》.《赵氏孤儿》剧情曲折多变,矛盾冲突尖锐,人物性格鲜明. 剧中描写的勇士程婴、韩厥、公孙杵臼等,尽管身份不同,地位有异,但自我牺牲的壮烈精神同样震撼人心,他们一个个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正如《史记》所言: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成,不爱其躯. 其品德,扣人心弦,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程婴是贯穿其中的主要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深刻动人. 他从知恩酬报到拯救无辜,从抚养孤儿到忍辱向仇人献媚.伏尔泰改编《赵氏孤儿》并非出于一时心血来潮,也绝非所谓猎奇之所为. 从伏尔泰在剧本题目下着意所加根据孔子的教导,改编成的五幕剧一行文字中,可以看出其中的原因有三: 根据孔子的教导之一,就是无征不信,述而不作(《论语述而》),也就是不凭造作,保持历史的真实性.伏尔泰编剧有一条宗旨,那就是以前世历史事实感召后世人为力.他非常讲求以真实的历史事实感人.将中国题材引入戏剧创作是出于他对中国历史文化一贯的关切和向往.三、伏尔泰对《赵氏孤儿》的改造伏尔泰对这个故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在情节安排上,他严格依照三一律的新古典主义戏剧创作方法,把原来跨时二十多年的故事从春秋时期带到了元代的一天中.如此一来,情节更为紧凑,矛盾更为集中,也更加有利于欧洲人去理解和接受.在人物设置上,伏尔泰引入了伊达梅这个女性形象,这样也就加入了欧洲人所熟悉的爱情因素. 原来作品中的程婴和公孙忤臼由赞迪和伊达梅,两人把自己的亲生孩子和皇子做了调换. 同时,成吉思汗这个角色作为一个野蛮的征服者、英明的君主和爱情至上主义者出现在作品中,他在皇子和美丽的伊达梅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了剧情的发展.在最重要的主题思想上, 伏尔泰下了很大的工夫,为了使这部作品能够把中国的忠君思想和他自己的关于社会公民道德的理想完美地结合起来,他先是把焦点聚集在赞迪身上,让这个前朝的汉臣牺牲自己的孩子,继承了《赵氏孤儿》中的忠君和牺牲精神;随后,焦点转移到了伊达梅身上,身为母亲和公民,伊达梅面临着两难的抉择,而成吉思汗摇摆的态度使她的选择更加微妙,这一刻,西方戏剧中,尤其是新古典主义戏剧中那种典型的个人情感和国家责任的矛盾冲突得到了再现. 如果到此为止,那么这部作品也就只不过是对《熙德》的照搬照抄而已,很快,焦点集中到了成吉思汗身上,全剧也达到了高潮. 这个野蛮民族的统治者面临的问题并不只是一个昔日的和没落的皇子,更是涉及他如何在这个国家展开统治的问题. 赞迪那种不屈的精神让他惊讶,伊达梅高尚的情操更是让他又爱又惊. 野蛮可以用武力征服文明,但文明终究会用另一种方式把野蛮击败.《赵氏孤儿》中惩恶扬善的主题被伏尔泰抛弃,相反,他把公民的崇高责任引入了《中国孤儿》中,一弃一用,凸显出伏尔泰作为一名启蒙思想家所拥有的思想深度. 伏尔泰立足法国社会现实,渴望拥有一个强大而开明的君主来统治法国,同时,要有一个合理的宗法社会,因为天主教会的和腐败让伏尔泰感到深深失望;基于这两点,他把视线移到东方,在古老的中国,在那个拥有两千多年文明的国度,一切都是那么和谐美好,这让他很惊讶,同时也很羡慕. 如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伏尔泰这么推崇中国的制度和礼仪了,在中国,有着他理想中的君主和制度,有着他所服膺的道德和礼仪.因而这部被称为五幕孔子道德戏的《中国孤儿》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他表达自己的理念的工具,一种宣扬开明君主专制或者君主立宪制度的宣传物.四、结语回归东方,《赵氏孤儿》作为元杂剧的代表,在国内也引起了重要的反响. 其中程婴的忠君仁义、公孙忤臼的视死如归、韩厥的深明大义、屠岸贾的邪残忍,都称为中国戏剧史上的典型,作品所表达的忠义思想、善恶有报思想、舍己为人精神都是对中国传统封建伦理道德的再演,虽然杂剧是从娱乐大众的目的出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道德教化的角色. 总的来说,这部作品是在封建社会里出现的鼓吹歌颂封建道德的封建教化物,同伏尔泰的启蒙主义宣传物相比,其思想格调上明显不及,这或许也就说明了为什么中国的封建制度一直延续到近代,而欧洲很快就走上了先进文明的资本主义道路.参考文献[1] 徐波.法兰西印象---一个中国外交官眼中的法国[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5.[2] 文美惠,胡湛珍.外国故事500[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7.[3] 许明龙.欧洲18 世纪中国热[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

复仇与法律——以《赵氏孤儿》为例

复仇与法律——以《赵氏孤儿》为例

复仇与法律——以《赵氏孤儿》为例复仇与法律——以《赵氏孤儿》为例复仇与法律是民族文化中经常出现的主题,它们在古代中国戏曲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而其中,包括被视为中国文化瑰宝之一的《赵氏孤儿》既是一个典型的复仇故事,又关乎法律的边界。

本文将以《赵氏孤儿》为例,探讨复仇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如何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赵氏孤儿》是中国古代著名戏曲之一,描绘了男主角赵盾在他的父亲被杀害后,为了父仇而展开复仇的故事。

复仇是人类情感中的一种强烈欲望,尤其在古代更加浓烈。

赵盾的复仇行动被赋予了正义的色彩,因为他的父亲被灭门之祸害死,他自己也成了孤儿。

在古代中国的社会观念中,复仇被视为维护家族尊严、争取正义的合法手段。

复仇者被赋予了一种英雄的形象,也成为人们表达对伤害者惩罚与救赎需求的一种方式。

但是,复仇的过程往往涉及到法律的边界。

在《赵氏孤儿》中,赵盾和他的兄弟们通过暴力的手段展开复仇行动,他们甚至对复仇过程中涉及的无辜民众也充满了愤怒和杀戮的欲望。

在这个故事中,复仇者的行为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限制,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暴力,伤害甚至杀死其他人,而这似乎在当时被视为合理的行为。

但是,这种以暴力为手段的复仇行为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原则。

对于法律而言,它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规范了社会成员的行为,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公平解决争端的机制。

在法律的视角下,复仇被认为是私法的一种行为,它与正义、公正、以及人类共同价值观相冲突。

法律反对个人对伤害者进行私自的惩罚,而是主张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来解决冲突。

在现代社会中,通过正当的诉讼和法律程序来解决冲突已经成为普遍认可的方式,而个人行使复仇权力则不被法律所允许。

然而,实际上,复仇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对立。

在《赵氏孤儿》中,赵盾虽然通过暴力手段复仇,但他仍然符合了某种法律的原则。

他关闭了自己的大门,用为数不多的财产为父亲策划了一个庄重的葬礼,他给予了父亲死后应有的尊重。

并且,他并没有随意伤害无辜,而是将愤怒的对象限定在那些与父仇有关的人身上。

[赵氏,孤儿,悲剧,其他论文文档]论《赵氏孤儿》的复仇模式及产生的悲剧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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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我们可以看到程婴为报赵家知遇之恩,眼睁睁看着亲生骨肉被斩杀;公主为追随丈夫而死,可谓贞洁烈女;公孙忤臼感同僚之情,不忍看到忠义之气被奸佞小人而扼杀,于是慷慨赴死。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儒家所崇尚的仁义道德,一直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但同时也束缚了人们追求自由,释放自我的理想。剧中的人物在追求理想的同时,忽略了自己的欲求与情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悲剧效果。
纪君祥在叙述复仇过程的时候,做了适当的改编。他将史实中的程婴携孤儿隐匿山林改做了寄身屠家门下。一来,程婴强忍悲痛,为孤儿安全成长而隐忍苟活,使悲情效应更为升华;二来,养育自己二十年的义父竟是自己的杀父仇人,在赵氏孤儿“大义灭亲”的同时读者会对屠岸贾二十年的辛勤养育而感到唏嘘不已,这也造就了《赵氏孤儿》独具特色的悲剧风格。
四、大团圆结局
“在中国这个以伦理为重的社会中,通过暴力手段甚至过当手段复仇都具备无可厚非的正义性。复仇主体在这样一种情形下很少考虑法律及复仇带来的消极影响而更多地考虑个人如何达到泄愤雪耻的目的。也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复仇心理及态度,中国古代复仇结果大都是完满的,这些复仇作品也企图通过‘大团圆’结局激发人们善必胜恶的愉悦感。”在剧中,我们可以看到,赵氏孤儿在得知屠岸贾是自己的杀父仇人时,丝毫不念记养育之恩,也不在乎对其他人的伤害和法律约束,复仇手段可谓惨烈。复仇之后,“赐孤儿改名望,袭父祖拜卿相。忠义士各褒奖,是军官还职掌,是穷民与收养;已死丧、给封葬,现生存、受爵赏。”让观众看了可谓大快人心,心满意足。
从根本上来说这种舍生取义的行为,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所驱使的,不是某个人的偶然表现。自古以来,无数文人志士都发出过赞叹,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将义置于生命之上,是英雄行动的内在动力,他们将解救赵氏孤儿当做一项理想,并为之慷慨赴死,展现了《赵氏孤儿》悲有道是“遇急思亲戚,临危思故人”,在公主走投无路的时候,想起了曾经是自家门客的程婴,嘱托他定要把孤儿救出,留住赵家一条血脉,将来复仇。“托孤”也使得程婴成为《赵氏孤儿》复仇故事的“叙述者”,他将赵家的血泪史画成了手卷,以此来向赵氏孤儿言明家族之仇,激得赵氏孤儿 “尚兀自腾腾怒怎消,黑沉沉怨未复”,并且不顾屠岸贾二十多年的养育之恩,当街将养父截住,“令人,与我将这贼钉上木驴,细细的剐上三千刀,方才断首开膛”。直至最后赵氏孤儿都没留半点情面,甚至到了决绝而残忍的地步。由此看出“叙述者”的形象和讲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推动了故事情节发展。

论纪君祥_赵氏孤儿_对_史记_赵世家_的改编及其价值

论纪君祥_赵氏孤儿_对_史记_赵世家_的改编及其价值
在 《史记》 通过韩厥和屠岸贾的对话可知, 中, 韩厥的身份是赵朔 的朋友, 并且和屠岸贾同朝称臣。 《史记》 赵氏孤儿故事行文至末时, 提到 “于是景公乃与韩厥谋立赵孤儿, 召而匿之宫中” 可知韩厥是帮助 赵氏孤儿重获封地的主要力量。 而在杂剧 《赵氏孤儿》 , “某屠岸贾, ……, 着下将军韩厥, 把住府 门” 可知, 。 在杂剧中, 韩厥的身份已经转化为了屠岸贾的下将。 而在 程婴的唱词中 “韩将军果是忠良, 为孤儿自刎身亡” 我们知晓了韩厥将 军的成为了为了正义而牺牲自己的勇士。 这一改编塑造了韩厥将军舍生取义的伟大形象, 他虽然是奸臣屠 岸贾的手下将军, 却违背主意, 崇尚正义, “忠臣不怕死, 高呼 怕死不忠 臣” 。 (二) 公孙杵臼身份的变化 《史记》 中有云: 赵朔客曰公孙杵臼” 这说明公孙杵臼的身份仅 “ , 是赵朔的门客, 那么在故事情节中, 门客帮助自己的主家维持香火是 理所应当的。 《赵氏孤儿》 公孙杵臼的身份变成了因不满朝政 但在 中, 辞官归田的正义之士, 这样写更具有说服力, 正义忠臣看不惯灭门冤 案, 挺身而出, 毅然和程婴争相赴死, 忠胆毕现, 义重如山。 (三) 所献婴儿身份的变化 《史记》 程婴和公孙杵臼 中, “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 衣以文 葆, 匿山中。 这只是一个可行的计划, ” 并没有融入太多的情感和其他 元素, 不免显得平淡。然而在杂剧中, 程婴云 “念程婴年近四十有五, 所生一子, 未经满月。 待假妆做赵氏孤儿。 ” “割舍亲身骨肉吃三刀” 可 知这程婴献出的可是自己的亲骨肉。为了救普天下所有的婴儿和赵 氏孤儿, 程婴把自己四十五岁方得此一脉的亲生儿子献于, 更显出了 屠岸贾泯灭人性的一面和程婴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义凛然。 (四) 故事结局的变化 这是 《赵氏孤儿》 《史记・赵世家》 对 最大的改编之处。在 《史记》 通过对史料考证得知, 《左传》 虽然 所记史实较为可信, “孤 却与 儿” 无关, 所记皆与 《赵氏孤儿》 故事相违。而 《史记・赵世家》 所记虽 略有自相矛盾之处, 《左传》 且与 史实不合, 《赵世家》 但 却生动地描述 了一个完整的搜孤救孤的故事。 所以, 经文献研读可知, 《赵氏孤 杂剧 儿》 主要取材于司马迁的 《史记・赵世家第十三》 。 二、赵氏孤儿》 《史记・赵世家》 《 对 的改编 富有魅力的历史剧不能仅仅是照搬史料,赵氏孤儿》 《 能一直活跃 于中国的戏剧舞台甚至译、 流传到海外, 正是因为其中几处对史载内 容的改编, 使其更加脍炙人口, 更加符合中华民族道德传统与思想文 化的审美需求。 (一) 韩厥身份和力量的变化

论《赵氏孤儿》的悲剧性

论《赵氏孤儿》的悲剧性

论《赵氏孤儿》的悲剧性查干哈斯(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07双语班学号:20072103018)指导教师:张丽华引言《赵氏孤儿》全名《赵氏孤儿冤报冤》或《赵氏孤儿大报仇》,作者是元代前期杂剧作家纪君祥,《赵氏孤儿》表现的是历史传说中春秋时代的故事,故事的原型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五年的《晋灵公不君》,其中主要记载了晋灵公与赵盾君臣之间的矛盾冲突,并没有赵、屠两家相互仇杀的情节。

在《史记》卷43《赵世家》中,才有了晋灵公被赵盾的侄子赵穿刺死,屠岸贾在晋景公的默许下,借着为晋灵公报仇的名义族灭赵家,以及随之而来的“搜孤救孤”的故事轮廓。

《赵氏孤儿》所述剧情,主要取材于《史记》。

大致剧情是:晋灵公时,武臣屠岸贾与文臣赵盾不和,设计陷害赵盾,在灵公面前指责赵盾为奸臣。

赵盾全家三百余口因此被满门抄斩,仅有其子驸马赵朔与公主得以幸免。

后屠岸贾又假传灵公之命,迫使赵朔自杀。

公主被囚禁于府内,生下一子后托付于赵家门客程婴,亦自缢而死。

程婴将婴儿放在药箱里欲救出孤儿,负责看守的将军韩厥同情赵家看不惯屠岸贾的恶行,放走程婴与赵氏孤儿后为保证孤儿的绝对安全亦自刎。

程婴携婴儿投奔赵盾老友公孙杵臼。

此时屠岸贾急欲斩草除根,为搜出孤儿便假传灵公之命,要将全国半岁以下一月以上的婴儿杀绝。

程婴与公孙杵臼商议,决定献出自己的亲生儿子以保全赵家血脉。

后程婴便向屠岸贾告发公孙杵臼私藏赵氏孤儿,屠岸贾信以为真,派人搜出婴儿,掷在地上,又刺了几剑,程婴见亲子惨死,忍痛不语。

公孙杵臼大骂程婴和屠岸贾后触阶而死。

屠岸贾心事已了,便收程婴为门客,将其子程勃(实为赵氏孤儿)当作义子,又取名屠成。

二十年后,赵氏孤儿长大成人,程婴告诉其实情。

赵氏孤儿悲愤不已,决意报仇。

此时灵公已死,悼公在位,程勃将屠岸贾专权横行、残害忠良之事禀明,悼公便命他捉拿屠岸贾并将之处死。

赵家大仇得报,赵氏孤儿恢复本姓,被赐名赵武。

在《赵氏孤儿》这部剧本中主要出现了以下的人物——赵氏孤儿、反面人物屠岸贾、舍命救孤儿的“八义”(即钜麋、提弥明、灵辄、程婴、公主、韩厥、公孙杵臼、程婴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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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赵氏孤儿》的悲剧性摘要:纪君祥《赵氏孤儿》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它通过对历史材料的改变,将其悲剧性提升到更为广泛更为深刻的高度,不仅在中国备受喜爱,早在是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就已经被翻译传到了欧洲,之后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

关键词:纪君祥历史悲剧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作为我国四大悲剧之一,一部扣人心弦的历史悲剧,它在戏曲史上和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王国维曾指出,元杂剧中“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以为将此二剧“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它因其独特而又浓郁的悲剧性而广为流传。

《赵氏孤儿》以历史为题材,主要通过春秋晋灵公时代文臣赵盾和武将屠岸贾两个家族生死斗争的描写,充分展示了正义与邪恶、忠良与奸佞殊死搏斗那悲壮动人的戏剧场景。

全剧始终交融着人生忧患的深切感受和善恶分明的道德意识。

所以,此剧产生几百年来,长演不衰,一直受到我国人民的喜爱,给人以情感上的激励和艺术上美的享受。

不仅如此,这部作品还在世界剧坛上产生过很大影响。

早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便被译成法文介绍到欧洲,继而又有英文、俄文、德文等译本。

尤其法国大作家伏尔泰,还把它改编成《中国孤儿》在巴黎演出,引起世界人民的重视。

作为一部广受欢迎的历史悲剧,它的悲剧性必然有很多值得我们探讨的地方。

一、《赵氏孤儿》是故事之悲剧、过程之悲剧纪君祥的《赵氏孤儿》是据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赵氏家》记载的故事改编的。

“晋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屠岸贾者,始有宠於灵公,及至於景公而贾为司寇,将作难,乃治灵公之贼以致赵盾……贾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於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

”《史记》所记载的赵氏灭门惨案与纪君祥的《赵氏孤儿》起因大致相同,乃为文臣武将不和,帝王昏庸,奸臣残骸忠良。

但是,纪君祥对《史记》中的故事做了改动。

首先,程婴以亲子救赵氏孤儿;其次,韩厥自刎以保赵氏孤儿;最后,程婴以生父身份抚养赵氏孤儿并让其拜屠岸贾为父,遂在其长大成人后高其身世,即复仇。

纪君祥对故事情节的大胆的改动,使剧本的戏剧冲突更加集中紧张。

人物的关系也由此拉近了,近到养父与养子,义父与义子的亲情关系,从这一角度看,剧本无疑给奸臣屠岸贾极强的讽刺,屠岸贾培养了自己想要斩尽杀绝的赵氏孤儿,就等于精心磨制了自己的断头刀。

虽然,《赵氏孤儿》的结局是圆满的,“大团圆”式的。

但是,为救赵氏孤儿,韩厥自刎,公孙杵臼被杀,程婴舍子并伴在仇人屠岸贾身边十六年,以抚养赵氏孤儿,就这情节本身而言,是悲的,因此,有人将《赵氏孤儿》称之为“大团圆式的悲剧”。

二、《赵氏孤儿》是社会之悲剧,时代之悲剧在《赵氏孤儿》中,韩厥发现程婴偷带孤儿,并没有加以阻拦,他说道:“我若把这孤儿献将出去,可不是一身富贵?但我韩厥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怎肯做这般勾当!”但是,韩厥是屠岸贾底下的人,我国古代讲究忠义思想,儿而含绝此时却是左右两难,在忠义不能两全之时,他选择了自刎。

在大是大非面前,也能深明大义,不惜性命,放走孤儿,自刎明志。

程婴这位“草泽医生”,本应是过着为人治病的本分儿又受人尊敬的日子。

但是,他却在自己的本分中——为人治病(只不过这个人是公主)走上了一条悲剧的人生之路,让自己的生活严重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最后,也是落得一个家破人亡。

他救孤养孤,忍辱负重,皆是为了“义”字,皆是为了“恩”字,然而,自己眼睁睁的看着亲生儿子被斩成三段,妻子也因思念儿子而病逝。

这就是,“恩”“义”的结果。

年迈的老忠臣公孙杵臼亦是如此,为“义”决然走上了死亡的道路。

在一个时代,当人们为了统治者所倡导的主流意识而不得不选择走上死亡的道路时,可见这个时代的悲哀。

“忠”“义”“报恩”的思想,一直都是我国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而倡导的正统思想,可是,韩厥——国家之武将,忠义不能两全;公孙杵臼——老忠臣因“义”而死;程婴——一个下层的小人物,为“义”为“恩”而死,除了最上层的掌权阶级之外,国家的人民都不能为正义而活着,而那些小人不仅活着,而且在上层很舒适的活着,最后造成了好人被害,小人得志的社会整体状况。

这怎能不让人觉得悲哀呢,称之为社会悲剧一点都不为过。

王国维认为宋代以后角色分为三级,实际上有三种含义,“一表其人在剧中之地位,二表其品性之善恶,三表其气质之刚柔也。

这是他首次从理论高度对戏曲角色命名的概括。

”作品中的主人公程婴等人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正直品格,重然诺、讲信义、轻死生的道德伦理观念,以及在艰难困苦中奋斗不息和济困扶危的义烈精神,无疑是中华民族最可宝贵的品格,也是这部作品悲剧力量所在三、《赵氏孤儿》是命运之悲剧我们这里所说的命运的悲剧不仅仅是针对赵氏孤儿一人而言的,也是针对剧作中的每一位悲剧任务而而言的。

很多人都不相信命运,他们认为命运是什么,摸不着看不见,也没有证据显示它的确存在。

但是,有时候我们的确受着命运的主宰,我们人类在某种情况下想要主宰自己的命运是在是太难了。

有些事不是我们说不想让它发生它就能不发生的,就像是安排程婴来运孤一样,就像是运孤那天偏偏是韩厥当差守门一样,命运就这样安排了他们进入参与到这件事情当中。

就这样让他们不得不在两难的状态下做出艰难的抉择。

最让我们心痛的是赵氏孤儿的命运,他一出生就决定被了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为整个家族复仇,他的身份就是赵氏孤儿,是屠案贾的义子。

在这短短的一部戏中,虽然,中国的传统写法没有让作者纪君祥对赵氏孤儿的内心做任何描写,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养了自己16年的人,即使他十恶不赦,也是会有感情的。

更何况,赵氏孤儿是屠案贾喜欢的义子,是屠案贾打算让他继承自己一切的继承者,而且,赵氏孤儿是在不知道事情的情况下长大的,要接受这样一个足以推翻自己走过的16年人生的事实真实难如上青天。

不仅如此,他还要亲自手刃自己的屠案贾—,这个对自己而言有着双重矛盾身份的人,即养父和仇人。

对一个仅仅16岁的孩子,实在是残忍。

而造成这残事实的人,不仅仅是命运的不公,也有自己的恩人——程婴,一个为了自己舍掉亲生儿子的人,一个养了自己16年的人。

这也更加剧了《赵氏孤儿》的悲剧性。

四、《赵氏孤儿》是生命之悲剧生命是一个向死的路程,它以死亡为结局,其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程婴、韩厥、公孙杵臼、赵氏孤儿那死去的一家都是悲剧,他们中没有一个是顺应生命的自然规律而死去的,要么被杀,要么被逼自杀,这种以人为方式结束生命的做法,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高尚也好、正义也好、自私自利也好,均是对生命的极度不尊重,对生命的亵渎。

对生命而言,我们无法用世俗的眼光去评价它,生命无所谓优劣贵贱,对任何人而言它都是珍贵的,唯一的,失而不可再得的,即使是对品质恶劣的人,我们也不能漠视他的生命的存在。

就像屠案贾一样,他的死去也是一种悲剧,对生命而言,也是一种损失,虽然他在众人眼中是十恶不赦的。

五、《赵氏孤儿》是中国传统的之悲剧元代英雄悲剧既与西方悲剧在人物、结构、冲突、审美等方面最为接近,又具有独特的民族性.同时,它还带有鲜明的元代的时代和社会特征.元代英雄悲剧的产生,从发生机制上讲,有题材的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两方面原因.以历史上的忠臣良将、英雄烈士为悲剧主人公;以一悲到底为结构模式;着重表现紧张激烈的外部冲突;以崇高悲壮为基本的悲剧风格,是英雄悲剧的主要特征. 《赵氏孤儿》一剧就是这样紧紧围绕“搜孤”与“救孤”这一中心事件安排情节,组织冲突,并在激烈地冲突中刻画了程婴、韩厥、公孙杵臼等义士的英雄群象。

元杂剧《赵氏孤儿》一开始就在楔子中简要叙述了屠岸贾杀害赵盾一家三百余口的残酷事件,然后集中描写搜孤与救孤的尖锐斗争。

搜孤者步步逼紧,救孤者处处设防。

宫中搜,有程婴救出;宫门搜,有韩厥义放;普国搜,有程婴舍子,公孙献身。

忠臣义士在斗争中一个个为救孤而死,为剧情发展营造了强烈的悲剧气氛。

由于正义者前仆后继的斗争,终于让杀人凶手把他所要追杀的孤儿抚养长大,又被孤儿亲手杀死。

剧情寄理想于残酷现实,并寓有自设罗网自遭灾的强烈讽刺意味,使悲剧带有中国民族的特色。

《赵氏孤儿》是中国的赵氏孤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悲情节喜结局的中国式悲剧。

我们自古以来喜欢团圆喜庆的结局,我们一直坚信在遇到事情虽然过程很艰辛,但结果会是明亮的,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我们一直拥有这份希望,不放弃对美好事物的期盼和努力。

所以,戏剧家只能将悲剧着重在过程中刻画,而将结局设计成读者所希望的预期结局,在剧作结束坏人得到惩治时,使人心里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最后,使整个剧本达到一种“哀而不伤”的境界。

王国维根据叔本华的悲剧理论之说,曾将又将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

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

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遍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并认为第三种悲剧比前两种悲剧要好,并把《红楼梦》列为第三种悲剧,对其大加赞赏。

又说“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可见,此剧的悲剧之深刻。

《赵氏孤儿》这一部有别于西方悲剧的、具有明显民族特征的历史悲剧,其民族特性突出体现在其中所富含的伦理道德精神.悲剧主人公赴汤蹈火的就义送死行为源于他们内心自由意志的驱驰,也正因如此成就了作品的崇高性、悲剧性.作者在故事中,将生命之悲、社会时代之悲、命运之悲都集中体现了出来,并以大团圆的方式结束,达到悲而不伤的境界,以符合中国传统的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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