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往来账核对管理规定
往来对帐管理制度

往来对帐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加强对往来账款的管理,保证企业资金流动的正常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往来对帐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往来账务管理,以及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等单位之间的账款往来管理。
二、管理范围(一)往来对帐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各项应收、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公司内部部门之间的账目对帐。
(二)公司财务部门为该制度的执行主体,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设定的规范操作流程进行对帐管理。
三、应收账款管理(一)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名称、联系方式、信用额度等信息。
(二)财务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合同或发票信息,及时录入到应收账款系统中,并将账款余额进行核对。
(三)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定期对帐,核对账款余额是否正确,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沟通解决。
(四)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销售部门提供应收账款的对帐情况,及时催收欠款并跟进回款情况。
四、应付账款管理(一)公司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信用评级等信息。
(二)财务部门应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合同或发票信息,及时录入到应付账款系统中,并将账款余额进行核对。
(三)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定期对帐,核对账款余额是否正确,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或沟通解决。
(四)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采购部门提供应付账款的对帐情况,及时支付应付款项,避免耽误商业伙伴的正常经营。
五、内部账目对帐管理(一)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往来账目也需要进行定期对帐,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二)各部门应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账目录入和对帐,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账目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其他事项(一)公司应建立定期复核和审核机制,确保往来对帐工作的有效性。
(二)公司领导应重视往来账款管理工作,鼓励员工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资金流动的正常性。
(三)公司应定期对往来对帐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流程,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往来对帐管理制度

第一节往来对帐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和外部往来帐的管理工作,明晰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杜绝因往来清理、对帐不及时、对帐后无确认等原因而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等情况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往来对帐的岗位设置与职责1、财务经理职责:1)审核“资金申请单”,特别关注大额款项的支付申请。
2)每月负责检查对帐小组成员每月对帐工作计划,并落实责任人。
3)针对对帐过程中出现的差异问题,作好与营销部、供应商的协调工作。
4)随时关注公司往来帐异常情况,并就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5)监督往来主管、往来对帐员的日常工作及验收对帐完成质量。
2、往来主管岗位职责:1)监督往来对帐人员履行对帐工作职责,并就公司往来对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审核“资金申请单”,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与供应商结算。
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权限,管理公司与各供应商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事项。
3)审核“资金申请单”,检查商品采购账与应收应付账款余额、供应商档案了解供应商情况,对出现有付款风险的供应商应立即通知财务经理,并拒绝签字。
4)每月编制往来对帐月报表,并检查对账员对账计划的完成情况,每月与财务经理签订《往来对帐工作责任书》。
5)每月定期检查与供应商的往来账目,避免产生因人为因素造成返利等应收账款不到位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防止呆账、坏账的发生。
6)每月检查对帐通知发出的及时性,对于没有按时来核对往来账的供应商有权提出停止付款的建议,直到往来账核对清楚后,往来主管签字,财务经理审批后方可继续付款,往来账核对不清楚,往来主管又签字付款,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由往来主管负主要责任。
7)每月清理一次商品采购账借方余额、应收账款借方。
若商品采购出现借方余额,应及时到系统中查找原因,确认是否有验收供应商抬头窜户或验收单价错误,并通知相关人员调整。
若应收账款借方帐龄在6个月以上的,要查明原因,并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8)每月清理一次本月新增供应商、本月停止合作的供应商,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供应商需要写明具体情况,并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往来账款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一种账务关系,也是企业之间经济往来的基础。
为了规范往来账款的管理,有效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我公司制定了往来账款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往来账款的确认原则1. 确认往来账款的凭证必须具备法定的效力和真实性;2. 往来账款的确认必须经过内部审批,并需合同或协议等依据;3. 往来账款的余额必须与对方单位的余额平衡。
二、往来账款的分类管理1. 根据往来单位的性质和相互关系,将往来账款分为客户账款和供应商账款两大类;2. 维护详细的客户和供应商档案,并定期更新档案信息;3. 对于重要客户或供应商,建立长期关系,并定期核对往来账款余额。
三、往来账款的结算规定1. 往来账款应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结算,一般不得超过30天;2. 对于逾期未结的往来账款,应及时催缴,并记录相关信息;3. 对于有争议的往来账款,应及时与对方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争议;4. 严禁以往来账款为名进行非法融资、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
四、往来账款的核对与调整1. 随时保持往来账款与对方单位的对账平衡;2. 对于发现错误或差异,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做好相关记录;3. 定期对往来账款进行核对和对账,确保准确无误。
五、往来账款的保密措施1. 往来账款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2. 涉及往来账款的文件和资料应妥善存放,防止遗失和被盗用;3. 凡涉及对外支付或收款的往来账款必须经过内部授权和审批。
六、往来账款的外部审计1. 年度结束时,应对往来账款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账务的真实和准确;2. 外部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七、往来账款的风险管理1. 进行往来账款的业务必须进行详细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2. 建立完善的往来账款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3. 对于高风险的往来账款,应采取额外的审批和控制措施。
通过执行以上往来账款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往来账款的管理效率,减少错误和争议,保证企业的财务稳定和正常运营。
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明晰公司与供应商的往来,确保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提高公司采购竞争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
三、职责及权限:供应链管理部(采购课和仓库课)负责采购订单的维护,以及入库数量的录入;财务部负责和供应商对账、接受供应商发票;供应链管理部负责货款的申请,财务部负责货款的支付。
四、内容:1.对账(1)每月1日-10 日为公司与供应商对账日,未对账或错过此对账日会影响供应商货款正常支付。
(2)供应商每月将对账单传真给公司财务对账人员或将对账单发送至公司指定对账邮箱,对账单需包括上月交货的采购订单号、送货单号、物料代码、交货数量、含税单价、合计金额等。
(3)公司对账人员在收到供应商对账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对账单回复给供应商。
(4)公司对账依据,数量以系统自然月份期间入账数量为准,价格以系统入账价格和供应商对账单中价格较低者为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采购人员在系统通过“低价退货、高价采购”等方式进行的差价补偿一律不得确认。
(5)委外加工费对账,依据已完工的委外订单对账、未完工的订单不对账,每月3号前由PMC提供上月完工的委外订单《委外加工材料损耗扣款明细表》给财务,对账人员需把扣款金额在对账单上确认。
(6)附带模具费返还的供应商对账,由采购每月3号提供《模具费返还进程追踪明细表》,对账人员把需返还的费用在当月对账单上确认。
(7)对账一律以交易原币进行核对确认。
(8)对账单有效性,对账单上需有供方单位签字和盖章,针对特殊格式要求的需按公司要求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无效对账单。
(9)每季度对未支付的货款余额进行核对,区分已对账未付、已对账未开票、未对账金额。
(10)品质扣款由品质部提供品质扣款通知单给财务备案,财务负责跟踪并扣款。
2.结算1)接收发票时间:供应商必须在收到对账单后的10天内以核对无误的对账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寄到公司对账人员;公司收取发票时间为每月1-20日,在此期间收到的发票核对无误后当月录入系统,超出此期间的发票核对无误后下月录入系统。
供应商往来账核对管理规定.doc

供应商往来账核对管理规定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文件编号:鹏润-财—货款结算003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版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机密等级:□机密■一般合计页数:11页正文页数:4页附件个数:6个制度正文目录:1. 目的:为保证各公司与供应商往来账务记录的完整、准确,各管理部门能及时掌握各分部与供6.1.4空白项应以“无”标注。
6.3对于发出的季度对账函可以以传真件形式收回,但年度往来账务确认函的原件必须保证全部在次年2月25日前收回。
6.3收回的经供应商确认签字盖章的季度对账函和年度往来账务确认函,应按供应商回函所记载的数据分类整理,并由结算组将回函存档备查,视同公司重要文件管理。
7.附件:7.1往来账务对账确认函7.2往来账务调节明细表7.3国美电器()分部第季往来账务核对汇总表7.4国美电器()分部第季往来账务核对明细表7.5国美电器()分部往来账款账务修正申请单7.6国美电器()分部遗留问题及往来差异处理申报明细美文欣赏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
秋天,虽没有玫瑰的芳香,却有秋菊的淡雅,没有繁花似锦,却有硕果累累。
秋天,没有夏日的激情,却有浪漫的温情,没有春的奔放,却有收获的喜悦。
清风落叶舞秋韵,枝头硕果醉秋容。
秋天是甘美的酒,秋天是壮丽的诗,秋天是动人的歌。
2、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储存了希望;在耕耘的时候储存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储存了风景;在微笑的时候储存了快乐。
聪明的人善于储蓄,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每一个闪光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3、春天来了,我要把心灵放回萦绕柔肠的远方。
让心灵长出北归大雁的翅膀,乘着吹动彩云的熏风,捧着湿润江南的霡霂,唱着荡漾晨舟的渔歌,沾着充盈夜窗的芬芳,回到久别的家乡。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往来款项管理,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核对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往来款项是指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等单位之间在经济交往中相互收付的款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往来款项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合理的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往来款项的收付方式、资金使用权限和审核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公司往来款项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往来款项的收付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往来款项收付制度,明确往来款项的收付程序和资金管理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与供应商发生往来款项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付款,并及时将收付款项信息报送财务部门。
第八条公司与客户发生往来款项时,应当及时核对收款人信息和收付款项金额,并在系统中记录收款信息,以备日后核对。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往来款项账户,按照收付款项情况及时登记入账,确保款项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公司往来款项的收取和支付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往来款项的收取和支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政策,确保往来款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往来款项管理信息系统,对公司往来款项的收付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以便随时掌握公司往来款项的动态。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监督和审核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往来款项监督和审核制度,对公司往来款项的收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往来款项的监督和审核工作,确保公司往来款项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往来款项审核程序,对公司往来款项的收付情况进行多方审核,确保公司款项的使用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往来款项监督和审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往来款项进行追查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四章往来款项的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公司领导人应当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工作的重视,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规定的宣传和教育。
公司供应商对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供应商的往来款项对账工作。
第三条责任部门财务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采购部、业务部门、仓库等部门需配合财务部进行对账工作。
第二章对账原则第四条及时性对账工作应确保及时进行,避免因延迟对账导致的财务风险。
第五条准确性对账过程中,应确保账目清晰、数据准确,避免错账、漏账。
第六条完整性对账工作应涵盖所有与供应商的往来款项,确保账目完整。
第三章对账流程第七条对账准备1. 财务部负责整理供应商往来款项明细,包括采购订单、发票、付款凭证等;2. 采购部、业务部门、仓库等部门需提供相关采购、销售、库存等数据。
第八条对账实施1. 财务部与供应商进行电话、邮件或现场对账,核对往来款项;2. 对账过程中,如发现疑问,应及时沟通确认;3. 对账完成后,双方需签字确认。
第九条对账记录1. 财务部负责整理对账记录,包括对账时间、对账人、对账结果等;2. 对账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备查证。
第四章对账管理第十条对账异常处理1. 对账过程中,如发现账目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相关部门汇报;2. 异常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解决。
第十一条对账监督1. 财务部负责对对账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对账制度的有效执行;2. 对对账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追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能够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往来账核对和清理工作内容与流程

往来账核对和清理工作内容与流程一、引言在企业或个人的财务管理中,往来账核对和清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对往来账进行核对和清理,可以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漏账、错账等问题。
本文将介绍往来账核对和清理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二、往来账核对的内容与流程1. 往来账的准备:首先需要准备好要进行核对的往来账,包括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这些账款可以是与客户或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产生的应收或应付款项。
2. 核对账款的准确性:核对往来账的第一步是确保账款的准确性。
对于应收账款,需要核对每一笔应收款项是否与实际交易一致,包括金额、日期、客户信息等。
对于应付账款,同样需要核对每一笔应付款项的准确性。
3. 核对账款的完整性:除了准确性,还需要核对账款的完整性。
即确保所有的交易都已经记录在账上,没有遗漏。
可以通过比对账款与交易凭证、合同等相关文件来进行核对。
4. 纠正错误账款:如果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了错误账款,需要及时进行纠正。
对于应收账款,可以与客户进行沟通,核实交易情况并进行调整。
对于应付账款,可以与供应商进行核对并及时处理。
5. 记录核对结果:在核对过程中,需要将核对的结果进行记录。
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或财务软件等工具,将核对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
同时,还需要做好账务凭证的管理,确保核对结果的可追溯性。
6. 定期核对往来账:往来账核对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需要定期进行的。
一般来说,可以按季度或年度进行核对。
定期核对往来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往来账清理的内容与流程1. 往来账的分类整理:首先需要将往来账按照客户或供应商进行分类整理。
可以根据业务关系或交易特点进行分类,便于清理和管理。
2. 清理过期账款:对于长期未结清的账款,需要进行清理。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业务规定,设定账款的逾期期限。
超过逾期期限的账款需要及时催收或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清理。
3. 清理无效账款:有些往来账可能是无效的,比如因为客户破产、倒闭或欠款不还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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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往来帐核对管理规定V2.0目录1.目的 (2)2.范围 (2)3.名词解释 (2)4.职责 (2)5.管理制度 (2)5.1日常结款的往来对帐要求 (2)5.2日常结款的往来帐款核对 (2)5.3定期与供应商往来帐务的核对 (3)6.工作流程 (7)7.注意事项 (7)8.附件 (7)1.目的为规范分部同供应商对帐工作,完善往来帐务的核对内容,保证分部与供应商往来帐务记录的完整、准确,各管理部门能及时掌握各分部与供应商往来帐务的实际情况,就分部与供应商定期核对往来帐务的事宜,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范围:**电器财务中心、经营战略中心;各大区;各分部。
发布范围:**电器财务中心、经营战略中心;各大区;各分部。
3.名词解释往来帐:本规定的往来帐款具体指的是“应付帐款(受托代销商品款、代销商品款)”;“未扣收降价款”;“未扣收退残款”;“应收商业折扣”;“应收补利”;“卖场管理费”;“卖场支持费”;“促销活动费”;“质量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职责无5.管理制度5.1日常结款的往来对帐要求5.1.1 代销商品每月结款前必须核对清楚“代销商品款”余额,否则禁止支付货款;5.1.2 经销商品每次结款前必须核对该批商品的入库明细,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和金额,核对无误后同时保证金力系统和用友财务帐金额一致才可继续结算货款。
5.2日常结款的往来帐款核对:5.2.1结算人员在每次结款时需要与供应商核对清楚相关往来款项,根据公司目前商品的结算情况(经销商品按帐期依据进货的批次结算货款,代销商品按照结算期的实际销售进行结款),分经销和代销两部分分别进行核对。
5.2.2经销商品5.2.2.1 经销商品需要核对“应付帐款”、“未扣收降价款”、“未扣收退残款”三项内容。
5.2.2.2 核对“应付帐款”时应结合财务的“商品入库单”结算联内容相符,审核商品的入库价格与厂家的供价是否一致。
5.2.2.3 核对“未扣收降价款”时应结合采销部门的“商品变价单”、“厂家确认函”,应仔细审核所调商品的规格型号、价格及数量。
5.2.3代销商品5.2.3.1 代销商品主要核对结算期内的“代销商品款”,结算期内的实际销售数量及金额。
5.2.3.2 代销商品的核对依据有:业务的“进货申请单”、厂家的“送货同行单”、库房的“商品入库单”、财务的“商品入库单”结算联。
5.2.3.3 业务的“进货申请单”、厂家的“送货同行单”、库房的“商品入库单”三单应该相互核对,保证与财务的“商品入库单”结算联内容相符,以保证入库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无误。
5.3定期与供应商往来帐务的核对5.3.1核对的范围:5.3.1.1 所有经销供应商(包括物流直供、非直供品牌)。
5.3.1.2 代销及带货安装供应商不纳入对帐范围,分部按照结算制度要求在结算时对清即可。
5.3.1.3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的供应商视为非正常供应商:1)连续两个月未销售或未进货或未结算的;2) 总部或分部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暂时停止合作或结算的;3)主动或被动已撤场未结算的;4)有明显迹象或其他原因可以判定为非正常合作的。
5.3.2核对时间:5.3.2.1 对于正常合作的供应商,要求分部每半年对往来帐务核对一次,即每年的6月30日、12月31日待帐务结转后进行对帐。
具体时间为,每年7月开始核对截止6月30日的往来帐务,分部应在7月1日至9月15日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对帐计划,分别完成计算、制作、发放、收回对帐函工作,9月15日为最终收回日期。
次年1月开始核对截止12月31日的往来帐务,分部应在次年1月1日至3月15日分别完成计算、制作、发放、收回对帐函工作,次年3月15日为最终收回日期。
同供应商核对往来帐务期结束后,对于正常合作供应商存在差异的,在每周五开始上报《**电器()分部对帐函差异跟踪表》(见附件8.9)。
对帐函存在差异的情况分以下几种:未发出对帐函、已发对帐函未收回、已收对帐函中盖章不合格、双方帐务存在未确认差异,凡属于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均需编制在《**电器()分部对帐函差异跟踪表》中。
5.3.2.2 对于非正常合作的供应商,分部应于每年4月末和11月末对往来帐务进行核对,即每年5月开始核对截止4月30日的应收金额,12月开始核对截止11月30日的应收金额。
要求对全部非正常合作供应商发出应收对帐函,无论是新增还是以前年度的非正常合作供应商均需重新发放应收对帐函。
各分部财务人员不应被动等待供应商前来结帐时发送《往来帐务对帐函》,应请采销协助联系供应商或利用直接挂号邮寄并传真给供应商财务等多种手段确保按时发出,以免影响对帐进度。
5.3.3核对内容:5.3.3.1对于正常合作供应商应核对应付帐款(其中包括退残款、降价款)、应收商业折扣、补利、卖场管理费、卖场支持费、促销活动费、质量保证金、其他费用等所有应付应收项目。
5.3.3.2 对于非正常合作供应商应核对应收商业折扣、补利、卖场管理费、卖场支持费、促销活动费、质量保证金、其他费用等所有应收项目,特别强调的是非正常合作供应商只核对应收项目,不核对应付帐款。
5.3.4 对帐函标准格式:全国合同且正常合作的供应商及物流直供品牌且正常合作的供应商(物流直供品牌由物流公司直接核对)采用《往来帐务对帐函(一)》(见附件8.1),地方合同且正常合作的供应商采用《往来帐务对帐函(二)》(见附件8.2),物流非直供品牌且正常合作的供应商采用《往来帐务对帐函(三)》(见附件8.3)。
判定为非正常合作的供应商,采用《往来帐务对帐函(四)》(见附件8.4)。
5.3.5 往来对账取数口径:5.3.5.1 应付帐款(其中包括已扣退残款、降价款):正常合作供应商对帐函中以上三项按用友6月30日或12月31日结帐后的期末余额填列,但非正常合作供应商对帐函中只填列未扣收退残款、降价款。
5.3.5.2 应收商业折扣、补利、卖场管理费、卖场支持费、促销活动费、质量保证金:以上几项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并填列,即应归属于6月30日或12月31日前应收未收的商业折扣、补利、卖场管理费、卖场支持费、促销活动费、质量保证金。
【例如】05年6月份月度商业折扣及上半年的半年度商业折扣,在7月初计算应收金额,但按实际归属日期应为上半年应收金额,故必须在对帐函中进行填列。
5.3.5.3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确认函中已签订,但不属于B 条款中所列项目(商业折扣、补利、卖场管理费、卖场支持费、促销活动费、质量保证金)的其他所有应收款项。
其他费用应按分部实际应收未收项目明细逐一填列项目名称、小写及大写金额,若明细较多,分部应逐一填列。
5.3.6 核对的具体要求:5.3.6.1 各分部按供应商逐个机制打印《往来帐务对帐函》(见附件8.1、8.2、8.3、8.4),注意填写对帐函最下端内容,将合同甲乙双方名称、合同号、签订日期和某某地区等项目填列清楚。
《往来帐务对帐函》除签字外必须机制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5.3.6.2 各分部需刻一枚对帐专用章,《往来帐务对帐函》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
5.3.6.3《往来帐务对账函》中相关人员无须签字,并且无须加盖**公司的财务章,只需填列相关数据后,将一份发给供应商,另一份分部留存。
5.3.6.4 供应商在《往来帐务对帐函》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有供应商公函授权的印章亦可)。
5.3.6.5 所有和供应商往来帐余额有差异的,分部一定要安排时间并按规定时限与供应商进行详细对帐,对清往来帐后要填写《___**电器有限公司往来帐务余额差异调节表》(见附件8.5),并限期双方实现调帐。
若不采用我方规定格式则采用的差异调节表需包含公司规定事项。
差异调节表中应付、应收的各项目余额必须同《往来帐务对帐函》保持一致。
5.3.6.6 差异调节表中每笔调节项目均需详细写明“摘要”、“差异处理”。
【例如】摘要可以写为“05年6月补利”,差异处理可以写为“**已计算或扣收,厂家已确认未下帐”。
)对于有确定日期、凭证号的项目也需填列齐全。
调节表中我方已计算或扣收,但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进行帐务处理所产生的差异,应填列在供应商差异明细中。
差异调节表经双方调整差异事项后,余额应保持一致,由结算会计、结算主管、收入会计、收入主管签字后,双方在调节表上盖章确认(调节表、对帐函上的供应商盖章必须保持一致)。
5.3.6.7 若供应商主动要求并提供其自制的对帐函及调节表进行往来帐务的核对时,要求各分部要将截止对帐日该供应商的所有往来(所有应收、应付)全部填列在对帐函中,应收金额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即应归属于对帐截止日前应收未收的所有款项。
遇有应收商业折扣、补利等尚未计算出来的应收未收款项,须等到收入组将相关数字计算出来后进行填列,原则上由结算会计、结算主管、收入会计、收入主管签字,如有供应商提出要加盖财务章的,须经分部财务经理批准后方能加盖。
5.3.6.8 原始凭据的保存:为了有效的保全资产,要求分部将非正常合作供应商应收对帐函按照合同地址逐份通过EMS形式(必须)发送,要求将对帐函内容、金额简洁明确的标注在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上,且要求邮局针对每份特快专递开具付款收据或发票。
5.3.6.9 邮寄地址:按合同中注明的供应商经营地址分别发函,若邮寄后退回则再按注册地址发送。
5.3.7 帐务差异及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法5.3.7.1 在与供应商往来帐务的核对中,因未达帐项造成的差异,按正常时间入帐,不需进行具体的帐务调整。
5.3.7.2 核对中发现的因公司会计人员帐务数据录入造成的差异,如:供应商名称、品类;商品数量、价格等,由往来帐务核对会计填写《**电器往来帐款帐务修正单》(见附件8.8)”,报本分部结算主管、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发送相关系统录入员按审批结果于财务系统中给予更正。
5.3.7.3 因采销人员订单价格错误造成的差异,由采销人员提出申请,经总部经营战略中心分管品类采销总监审批后,在系统中予以调整,财务监督执行。
5.3.7.4 在帐务核对中查明了详细原因,但未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由结算会计、收入会计持《___**电器往来帐务核对明细表》(见附件8.7)书面通知采销人员并下发工作联系函,催促尽快协调办理。
5.3.7.5 分部如不能解决的,由分部按照每个供应商、每一品类逐一填写《**电器()分部遗留问题及往来差异处理申请报告》(见附件8.10),《申请报告》中要明确反映对帐函存在差异的情况及拟稿人处理意见,经分部收入主管、结算主管、财务经理、采销总监、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总部经营战略中心总监、财务中心副总监审批。
情况说明中必须包括供应商名称、品类、差异类型,若属于双方帐务存在差异的,则要详细说明差异明细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