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
深圳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设计指引

深圳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设计指引
Guidelines for At-grade Intersections Traffic Design on Shenzhen Urban Streets (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深圳市交通警察局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
1.总则 .......................................................................................................................................1 2.术语与符号 ...........................................................................................................................3
4.一般规定 .............................................................................................................................23
4.1 规划设计范围 ............................................................................................................................... 23 4.2 平面交叉口分类 ........................................................................................................................... 25 4.2.1 按相交道路类别分类 ........................................................................................................ 25 4.2.2 按管理控制类别分类 ........................................................................................................ 25 4.3 规划设计年限 ............................................................................................................................... 25 4.4 新建、改建、治理 ....................................................................................................................... 25 4.4.1 新建规划设计 .................................................................................................................... 25 4.4.2 改建规划设计 .................................................................................................................... 26 4.4.3 治理规划设计 .................................................................................................................... 26 4.5 平立面线型................................................................................................................................... 26 4.6“以人为本”................................................................................................................................ 26 4.7 用地拆迁....................................................................................................................................... 26 4.8 规划设计流程 ............................................................................................................................... 26 4.9 设计内容及深度 .......................................................................................................................... 28 4.9.1 方案设计 ............................................................................................................................ 28 4.9.2 初步设计 ........................................................................................................................... 28 4.9.3 施工图设计 ....................................................................................................................... 29 4.10 设计审查与管理 ........................................................................................................................ 29 4.10.1 一般规定 .......................................................................................................................... 29 4.10.2 审查程序 .......................................................................................................................... 29
道路维修如需要到附近的单位行驶指引路牌及路线说明方案

道路维修如需要到附近的单位行驶指引路牌及路线说明方案以油甘园路道路维修改造为例一、设计依据1.油甘园路1:1000电子地形图;2.油甘路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二、工程概况及现状油甘园路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道路起于安良公路,止于油田村,全长约12公里。
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20km/h,双向两车道。
针对道路现状存在的问题,本次设计主要内容为:处治破损水泥板,加铺沥青砼路面,加铺人行道步砖;②完善路面排水系统,加固提升车行道内雨水口和检查井:③新增道路设计。
三、设计标准和主要采用规范(一)设计标准1.道路性质:城市道路2.设计行车速度:20km/h3.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4.路面设计荷载标准:BZZ-1005.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道路设计不设防。
6.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小于20MPa7.路面抗滑标准:在一般路段,FO(路面摆式仪竣工验收测定值)在45以上,F(设计年限内路面摆式仪使用值)在35以上,构造深度TD在0.2~04mm之间,石料磨光值PSV在35以上。
环境不良路段,FO(路面摆式仪竣工验收测定值)在50,F(设计年限内路面摆式仪使用值)在40,构造深度TD在0.2~0.4mm之间,石料磨光值PSV在40以上。
(2)其它一些非结构性破坏,如表面起皮、露骨、剥落、麻面等,由于其只影响到原有路面行车舒适性,而当对旧混凝土路面做基层时,这些形式的损坏对整个路面结构承载力和行车舒适性影响甚小,故而不予特殊处理。
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设计规范》(JTGD50-2006)中第9.3条有关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路面的要求,综合平均弯沉值(W)和弯沉差值(△W)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下:①W≤20且△W<6,可以直接加铺沥青砼改造。
W≤20但W≥6、20<w≤40,应进行局部处理:更换破碎板、修补开裂板块、脱空板灌浆,使处置后的路段代表弯沉值低于20(0.01mm)然后加铺沥青层。
路缘石

平石 平石效果
8
路缘石
人行道两侧采用平缘石,尺寸为10×20×49.5cm 。
平缘石
平缘石
平缘石
9
路缘石
端部路缘石用于安全岛、分隔带的端部,一般采用整体式设计,对易碰撞破损路段 宜采用钢或铸铁加强。 端部路缘石若需要装饰的,图案需根据道路景观定位单独设计。 端部路缘石的材质及外露高度同机动车道。
A型立缘石设置在中间绿化分隔带处,B型立缘石设置在两侧带,C型路缘石设置在绿化带、自行车道及设施带处。快速 路及交通性主干路路缘石A、B、C型外露高度分别为25cm、20cm、15cm,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B型路缘石外 露高度为15cm,C型路缘石外露高度为10cm 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一般不设中间绿化分隔带,如特殊情况下需设置的可采用B型路缘石,外露高度15cm。 当为了加强道路景观效果及视线诱导,或道路坡度较平缓需设置锯齿形街沟,或者为了方便沥青路面边缘的碾压时,可 在车行道边缘设置车行道平石。平石材料应与立缘石一致,平石和立缘石可以采用整体预制。 有景观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路段,路缘石造型可另行设计。
立缘石A型
立缘石A型方案二 立缘石A型方案二
5
路缘石
立缘石B型
立缘石B型尺寸15×40(45)×49.5cm 。
立缘石B型
立缘石B型
6
路缘石
立缘石C型
立缘石C型尺寸15×30(40)×49.5cm 。
立缘石C型
立缘石C型
7
路缘石
车行道平石
平石顶面与路面平齐,有标定路面范围、整齐路容及方便路面碾压的作用,一般用于城市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可根 据需要单侧或双侧布置。 车行道平石尺寸 (25~40)×15×99.5cm。 平石的宽度不应影响标线的施画,也不应进入车辆轮迹线,一般为25~40cm,路缘带宽度为25cm时平石宽度取 25cm,当路缘带宽度为50cm时取40cm。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2017)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试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3月为贯彻《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适应深圳市国际化的道路建设和发展需要,规范全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建设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制定本设计指引。
指引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总结深圳市已建道路工程的经验教训,并吸收香港、上海等国内外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经论证完善后形成。
本指引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 横断面总体布置;4.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5. 机动车交通;6. 交叉口;7. 道路相关设施;8. 景观与绿化;9.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道路设计。
本指引不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已编制过地方技术标准的内容。
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指引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参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横断面总体布置 (4)4.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 (5)4.1 人行道 (5)4.2 自行车道 (9)4.3 车道分隔方式 (13)4.4 行人及自行车过街设施 (14)4.5 自行车停车设施 (17)4.6 无障碍设施 (19)5. 机动车交通 (21)5.1 道路几何设计 (21)5.2 道路出入口与地块开口设置 (21)5.3 路侧停车 (21)5.4 宁静交通 (21)6. 交叉口 (24)6.1 平面交叉 (24)6.2立体交叉 (27)7. 道路相关设施 (28)7.1 路基 (28)7.2 路面 (30)7.3附属构筑物 (31)7.4 交通标志和标线 (37)8. 景观与绿化 (38)8.1总体要求 (38)8.2 一般规定 (38)8.3景观定位 (39)8.4绿化设计 (42)9.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道路设计 (42)1. 总则1.0.1为适应深圳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建设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道路基础设施,规范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全市道路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制定本指引。
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精心整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试行)二○一二年九月目录前言 ...........................................................................................................................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占道作业类型 (3)前言随着深圳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占道作业成为一个越发普遍的现象。
所有的占道作业都会对城市交通造成影响,并有可能会危及市民的出行安全。
因此道路施工人员或单位要确保占道作业有适当的照明、标志及防护等配套设施,为占道作业提供清晰的预先警告,减轻影响。
因此,为使我市占道作业的安全管理更科学规范。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托,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积极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并针对深圳市占道作业的特点,总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1范围本指引规定了占道作业的类型、作业区的构成、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的类型及其设置的技术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道路占道作业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引,但鼓励根据本指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引。
3.3占道作业RoadWork需要占用道路的工程施工、道路日常养护、绿化、照明、灯光景观、广告设施、交通信号、交通监控设备等设施施工或养护作业。
3.4作业区WorkZone为服务占道作业,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交通控制区域。
作业区由预警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全部或部分组成。
深圳市城市道路建设指引

配置原则 、结合深圳特点提出植物配置设计 ) 7.2.3.3 公共设施 7.2.3.3.1 公共设施设置原则 7.2.3.3.2 城市家具 7.2.3.4 其它附属设施
8.附则 9.附录
6. 编写大纲
第Ⅲ类 :以景观性功能为主,突出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
6. 编写大纲
5.交通性道路
5.1 一般规定
1)提出交通性道路在路网中的功能要求,以及与其它道路之间的衔接要求。 2)规定交通性道路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5.2 行车设施
5.2.1 横断面布置型式及要求 5.2.2 交叉型式及要求(如立交选型及要求) 5.2.3 进出口设置及要求(结合建筑及用地特性) 5.2.4 路面结构及材料要求(结合环保与周边环境)
7.3.3 停车设施
(针对景区、公园以及旅游区特点,结合进出口要求,提出设置机动车(含公 交)停车场的原则和要求。 )
6. 编写大纲
7.3.4 附属设施 针对景区、公园以及旅游区特点,重点考虑标识系统布置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清晰明了,如指示标识、引导标识等,提出标识系统布 设的原则和方法。 7.3.5 整体风貌 结合景区路、旅游路服务对象、主要特点,提出景区路、旅游路风貌特征。 可从自然景观、生态环境、景区文化、人文等方面提出原则和要求。
6. 编写大纲
2.2 编制理念
深圳市城市道路建设指引编制要体现 “公交优先、人文、生态、科技、 景观、土地节约” 的理念。
2.3 编制原则
全面调查,总结提炼 以人为本,人车和谐 实事求是,灵活指导 技术先进,合理引导 积极配合,综合协调 设计为主,多方参考
深圳市道路建设项目交通疏解施工组织指引
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交通疏解施工指引(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丁茂瑞518040)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减少施工对工程周边居民的影响,使交通疏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中心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一、现场交通疏解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占道施工项目必须对交通疏解方案进行专项设计,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2、交通疏解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包括临时设施、现场道路、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等;(2)、现场围档的设计;(3)、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4)、临时建、构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5)、现场交通管理措施;(6)、现场交通疏解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二、施工围挡1、各类占有现状道路或在城区施工的交通建设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房建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均应按照交通运输委《关于规范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的通知》要求,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
在我市主要路段(城市主干道、高快速路)和景观道路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等区域设置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因特殊情况或者因安全需要,围挡确需低于规定高度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2、施工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档稳固、整齐、美观,围挡的材料宜采用压型聚苯板或者符合我市要求的砌块墙体等。
施工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或者利用围挡内侧设置临时工棚。
3、围挡的设置必须沿施工现场周边连续进行,不得随意留有缺口,一个施工现场一般只设置一个主要出入口。
围挡应按设计要求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道加强垛,以保证围挡安全。
4、围挡墙体颜色为蓝色或白色,围挡墙体上可书写反映企业文化或安全生产的标语。
围挡标语应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投诉电话公告、安全文明施工用语、企业文化用语等,标语文字为黑体,标语栏之间的间距应小于40米。
深圳道路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意见处理
情况说明
不采纳
宜区分,强调二者的区别,保障各自的路权,避免相互干扰,保 证交通安全有序;特殊情况设计自行处理。
建议补充类似慢行专用隧道等特殊形式的指引要求。
采纳
目前缺少专题研究或类似项目;可根据资料收集情况,提出下阶 编制设想。
9
深圳市前海管理 针对交通功能较弱、景观属性较强的道路,建议增加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采用天然石材等材料的指引要求。 局
抗滑、铺装缝设计可参照国家标准图集; 9.1.10补充增加海绵城市技术要求。
本指引针对城市道路系统,主要通过减缓缘石坡道坡度和降低安 全岛高度等措施实现慢行系统的舒适性。指引曾包含交通稳静化 措施内容,考虑到使用效果有待观察,因此最终成果未纳入这部 分内容,后续修编可视情况增加。
7.3.5补充增加。
建议补充自行车道面层材料指引要求。
采纳
9.1.2第4条已作规定。
采纳
明确按本指引要求执行。
不采纳 不采纳
如果道路红线受限,建议单侧设置或取消自行车道。
指引中仅推荐采用适宜的铺装结构、面层材料,具体技术指标相 关规范已有要求。
序 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针对低等级城市道路,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合并设置及道路景观属性较强的情况,建议自行车道可考虑采用与人 行道相同的面层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建议在 9.1.2
内容中,增加此项内容。
5
深圳市光明区综 合办公室
建议增加医院、行政办公楼等环境敏感点。
意见处理
情况说明
部分采纳
9.1.1-9.1.2已做要求;但行政审批要求(行业较多)不纳入指引 范围。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详细全面
深圳市⼈⾏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详细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试⾏)2017年4⽉为适应深圳市城市⼈⾏天桥和连廊的建设和发展需要,规范全市⼈⾏天桥和连廊⼯程设计,统⼀全市⼈⾏天桥和连廊⼯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提⾼精细化设计⽔平,使⼯程达到安全、耐久、美观、适⽤、经济和环保,特制定本设计指引.在编制过程中,指引编制组在⽴⾜国家和⾏业既有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基础上,经深⼊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深圳市⼤量已建⼈⾏天桥和连廊⼯程的经验教训,并汲取北京、上海、⾹港以及国内外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经反复论证后形成.作为国际化城市中的⼈⾏天桥和连廊不仅要承担城市交通的职能,完善道路空间的组织结构,满⾜⼈们的出⾏、观赏、游憩、交往、休闲等需要,⽽且要起到保护历史⽂化、构造特⾊城市景观、体现城市⽂化氛围等作⽤,借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艺术形态和⽂化内涵.本指引共分⼋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般规定;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电⽓设计;7.给排⽔设计;8.绿化设计.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管理.本指引主编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参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 总则 (2)2. 术语 (3)3. ⼀般规定 (4)4. 建筑设计 (7)4.1 总体要求 (7)4.2 平⾯设计 (11)4.3 ⽴⾯设计 (12)4.4 配套设施 (12)4.5 材料及⾊彩 (13)4.6 环保措施 (14)4.7 地⾯风⾬连廊 (15)5. 结构设计 (16)5.1 ⼀般规定 (16)5.2 主梁设计 (16)5.3 钢结构防腐涂装 (17)5.3 顶棚与花槽 (18)5.5 其它事项 (18)6. 电⽓设计 (21)6.1 总则 (21)6.2 功能照明设计要求 (21)6.3 景观照明设计要求 (21)6.4 照明系统 (22)6.5 供电和控制 (22)6.6 防雷与接地 (23)7. 给排⽔设计 (24)8. 绿化设计 (27)附录A 指引参考标准布置及⾊调渲染图 (28)相关标准规范汇总 (31)本指引⽤词说明 (33)1. 总则1.0.1本指引适⽤于深圳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城市⼈⾏天桥和连廊设计,⾮公共设施⼈⾏天桥和连廊设计可参照使⽤. 1.0.2城市⼈⾏天桥和连廊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业现⾏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1.0.3⼈⾏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1.0.4⼈⾏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安全等级为⼀级.1.0.5⼈⾏天桥和连廊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年限不应低于表1.0.6的规定.表1.0.5 ⼈⾏天桥和连廊各主要构件设计使⽤年限(单位:年)1.0.6⼈⾏天桥和连廊(含顶棚)应进⾏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1.0.7⼈⾏天桥和连廊的总体设计应遵循以⼈为本、绿⾊低碳、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1.0.8⼈⾏连廊除满⾜基本的交通功能以外,作为城市公共建筑,还应考虑建筑景观以及城市设计的要求,并在前期设计阶段进⾏多⽅案⽐选和论证.1.0.9⼈⾏天桥和连廊的布局应符合规划,并考虑过街需求、⼈流车流特征、道路交叉⼝、其他过街设施间距、交通组织形式等因素,合理控制建设规模.1.0.10⼈⾏天桥和连廊设计的全过程中应采⽤BI⽶技术辅助进⾏.2. 术语2.0.1⼈⾏天桥⼈⾏天桥是为了避免车流与⼈流、⾮机动车平⾯交叉,保障⾏⼈安全通⾏,提⾼车速⽽设计的过街桥梁.2.0.2⼈⾏连廊⼈⾏连廊是连接城市不同区域或建筑的空中或地⾯步⾏系统.2.0.3桥梁景观桥梁景观应与桥梁结构和桥位周边环境相互融合,是桥梁设计与建筑美学的完美统⼀.3. ⼀般规定3.0.1⼈⾏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应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与现有道路⼈⾏系统有机衔接,结合慢⾏系统规划,不得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功能产⽣不利影响.3.0.2 ⼈⾏天桥和连廊的景观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整体性原则:不能单纯突出天桥和连廊的单体形象,⽽忽视城市整体景观效果,应与周边融合,形成整体.(2)地域性原则:按照深圳海洋性⽓候特点以及亚热带植物的⽣长状况,体现地域特征和现代化都市的时代⽓息.(3)⽂化传承原则:把握和传承历史⽂脉,塑造和体现具有城市⽂化内涵的景观⼈⾏天桥.(4)⼈性化原则:以⼈为本,体现便捷、舒适和美观.(5)美学原则:对形、⾊、质、环境的处理做到多样统⼀,给⼈以视觉上的享受和⼼理上的愉悦.(6)环境⽣态原则:体现⼈与⾃然和谐相处.(7)建筑为主,灯光和绿化为辅的原则.3.0.3⼈⾏天桥和连廊应根据⼈流量、流向调查,做好桥上和桥下附近相关区域系统的交通组织设计并加强⾏⼈导向标志标牌的设置.3.0.4⼈⾏天桥和连廊不宜采⽤全封闭结构.3.0.5⼈⾏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应考虑维护和管养的安全和便捷,按照可到达、可检查、可维护和可更换的原则进⾏设计.3.0.6新建⼈⾏天桥应在主桥和梯道上设置顶棚.3.0.7新建⼈⾏天桥和连廊应设置垂直升降电梯,并保证24⼩时开放使⽤.⼈⾏天桥和⼤型连廊在⼈流密集区应设置⾃动扶梯.图3.0.7.1 天桥⾃动扶梯与电梯图3.0.7.2 连廊⾃动扶梯3.0.8 ⼈⾏天桥桥下净⾼应符合下列规定:跨⾼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天桥,桥下最⼩净⾼为5.5⽶;跨城市主⼲道的天桥,桥下最⼩净⾼为5.0⽶;跨城市次⼲道和⽀路的天桥,桥下最⼩净⾼为4.5⽶.桥下净⾼设置应考虑施⼯误差、结构变形和桥下道路维修等因素的影响,必要时可增加0.2⽶的富余量.当净⾼受限时,应根据车流类型,加强限⾼设施设计.如遇特殊路段可根据前后既有桥梁净⾼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桥下净⾼.3.0.9 护栏⾼度从迎踏⾯起算不应⼩于1.1⽶,应采⽤不可攀爬形式.对于栅栏式栏杆最⼤净间距不应⼤于110⽶⽶,栏杆下⾯踢脚⾼度不应⼩于150⽶⽶.3.0.10 ⼈⾏天桥和连廊应加强⾏⼈导向标志标牌的设置,且桥下附近相关区域⼈⾏交通组织应重新进⾏系统设计.3.0.11 ⼈⾏天桥和连廊与周边建筑物相接处,伸缩缝、变形缝、抗震缝等各种构造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防⽔、⽌⽔措施,加强防⽔锈和污渍的专项设计.具体作法参见(图3.0.11.1伸缩缝挡板⽰意图)和(图3.0.11.2伸缩缝⽰意图),实际效果见(图3.0.11.3实桥伸缩缝照⽚).注:在梁体伸缩缝的侧⾯及底⾯设置铝质挡板图3.0.11.1 伸缩缝挡板⽰意图图3.0.11.2 伸缩缝⽰意图铝质挡板伸缩缝主梁梯道梁图3.0.11.3 实桥伸缩缝照⽚3.0.12 按照本指引设计的⼈⾏天桥预期达到的效果参见(附录A 指引参考标准布置及⾊调渲染图).4. 建筑设计4.1 总体要求4.1.1⼈⾏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应结合周边区域慢⾏系统规划,将其作为交通组织的⼀部分,突破过往单纯的功能和结构设计思维,进⾏景观设计,同时更多考虑建筑设计的元素,从平⾯、造型、⾊彩、⼈性化垂直交通、环保措施、标志标识等⽅⾯综合考虑,并与桥梁结构设计、照明设计、绿化设计等相结合,努⼒做到形式和功能的完美结合.4.1.2⼈⾏天桥和连廊宜与周围建筑统筹考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同步验收.4.1.3⼈⾏天桥和连廊的设计⼿法,不应追求⼀桥⼀景,⽽应当根据其所处区位,从城市设计的⾓度统筹考虑,创造适合区域环境的景观:(1)当位于或连接公共休闲活动空间(如⼤型绿化带、公园、⽔体),在线型、造型和⾊彩、构造等⽅⾯,可以采取夸张、突出、强调⽅式,使其成为城市景观:图4.1.3.1 深圳南⼭春花天桥图4.1.3.2 加拿⼤卡尔加⾥和平之桥图4.1.3.3 深圳南⼭海岸城购物步⾏街连廊图4.1.3.4 美国芝加哥BP⼈⾏天桥或采取消隐、融⼊的⽅式,使其与环境浑然⼀体:图4.1.3.5 深圳福⽥CBD中轴线⼆层平台图4.1.3.6 上海陆家嘴连廊(2)当位于城市建筑密集区域,与建筑物邻近布置时,建筑尺度、风格、⾊彩要与邻近的建筑物协调:图4.1.3.7 ⾹港中环⼈⾏天桥和连廊4.1.4⼈⾏天桥和连廊的设计应考虑机动车驾驶员视觉影响,跨城市⾼快速路的⼈⾏天桥,不宜设计夸张的造型和鲜艳的⾊彩,容易影响机动车驾驶员的专注⼒,产⽣交通安全隐患.4.1.5从⼈性化、全天候、⽆缝连接考虑,除特殊情况(如观景需要)外,天桥和连廊应有顶棚,以适应深圳地区⽓候特点,并加强顶棚的建筑设计;充分考虑⽆障碍设计(如设置电梯等),体现⼈⽂关怀.顶棚的透光度、颜⾊、材质应根据周围环境选定.(1)不透光顶棚的优点是遮阳性能好,但当天桥横断⾯较宽时,采光受限.不透光顶棚表⽪材质可为合⾦板材、耐候复合板材等.图4.1.5.1 ⾹港中环某天桥顶棚内景(⾦属板材吊顶) 图4.1.5.2 ⾹港中环某天桥屋顶外景(铝合⾦幕墙)图4.1.5.3 不透光顶棚⽰例(2)透光顶棚的优点是景观通透性好,但遮阳效果较差.透光顶棚⼀般采⽤钢化玻璃,⾦属构件采⽤不锈钢.图4.1.5.4 ⾹港中环某天桥顶棚(钢化玻璃) 图4.1.5.5 上海陆家嘴某天桥顶棚(钢化玻璃)图4.1.5.6 透光顶棚⽰例4.1.6⼈⾏天桥和连廊的栏杆扶⼿应与主体结构进⾏⼀体化景观设计.栏杆扶⼿材料可为不锈钢、铝合⾦、耐候型钢/不锈钢板、夹层钢化安全玻璃、复合板材等.图4.1.6 栏杆扶⼿⽰例4.2 平⾯设计4.2.1⼈⾏天桥和连廊的选线和平⾯形式,应根据⼈流流量和流向分析综合确定,并与其它步⾏设施包括道路⼈⾏道、商业建筑内步⾏系统等⽆缝顺畅连接.4.2.2平⾯设计需同时考虑现状地下构建筑物、地下管⽹、地⾯构建筑物、绿化树⽊等限制条件综合确定.4.2.3⼈⾏天桥和连廊横跨机动车道的桥跨布置应充分考虑远期道路拓宽需求,预留条件.4.2.4毗邻⾼层建筑设置的⼈⾏天桥和连廊,不得影响邻近建筑消防登⾼⾯和占⽤消防登⾼场地上空.4.3 ⽴⾯设计4.3.1⼈⾏天桥主梁纵坡范围宜为0.5%~2%,竖曲线半径不宜⼩于800⽶.4.3.2垂直交通设施(电梯、扶梯、梯道、坡道等)不应设置在道路交叉⼝视距三⾓形范围内,以免影响机动车驾驶员视线.4.3.3垂直电梯应采⽤全部或局部透明楼梯间和轿厢,并有相应的照明、安防系统,外⽴⾯还应考虑遮阳措施.图4.3.3.1 垂直电梯下部 4.3.3.2 垂直电梯上部4.3.4条件允许时,梯道台阶设计宜适当减缓⼈⾏梯道和⾃⾏车推道的坡度 .4.3.5天桥及连廊梯道应设置⾃⾏车推⾏坡道.沿梯道中部设置的⾃⾏车推⾏坡道,其宽度宜不⼩于60厘⽶;⾃⾏车推⾏坡道沿梯道两边设置时,⾃⾏车推道上宜设直径5~10厘⽶的半圆形凹槽,以⽅便⾃⾏车推⾏,凹槽与两侧的栏杆或其他障碍物的距离不应⼩于0.4⽶.4.3.6⼈⾏天桥和连廊的栏杆、顶棚、踏步、坡道等应进⾏⼈性化的细节设计.4.3.7天桥、连廊桥⾯和梯道踏步,应结合给排⽔设计需求,合理设置排⽔坡度和采⽤适当的排⽔⽅式.4.4 配套设施4.4.1在天桥和连廊的梯道⼝和内部,需设置必要的标识标志,特别需要注重引导内部⼈流去往周边地铁站、公交站、地标,以及公厕、电梯、疏散楼梯等⼈性化及安全疏散设施.4.4.2连廊平⾯宽度除满⾜通⾏要求,可考虑在适当位置布置扩⼤休憩平台,以满⾜⾏⼈临时休憩的需要;并可根据建设标准选择配置座椅、绿化(花坛或盆栽)、垃圾桶等配套设施.图4.4.2.1 连廊上的花坛图4.4.2.2 连廊上的坐凳和顶棚 4.4.2.3 连廊上的垃圾桶4.5 材料及⾊彩4.5.1 积极⽀持可循环利⽤、环保材料的应⽤,材料选择具体推荐如下:表4.5.1主要材料推荐表部位结构主体桥⾯铺装栏杆扶⼿/挡板顶棚表⽪优先采⽤材料(按排列顺序)钢、钢砼组合、预应⼒砼、钢筋砼地砖、⽯材、户外地板漆不锈钢、铝合⾦、耐候型钢/不锈钢板、夹层钢化安全玻璃、复合板材合⾦板材(镁铝锰板、铝合⾦板、不锈钢板等)、耐候复合板材、夹层钢化安全玻璃颜⾊要求灰⾊、⽩⾊、墨绿⾊按设计,但不得采⽤镜⾯抛光材料不锈钢和铝合⾦材料宜为原⾊,表⾯若为涂层,其颜⾊宜与结构主体取得协调顶棚颜⾊宜与结构主体取得协调材料要求做好防锈防腐耐磨、防滑、易清洁⾦属材质表⾯作磨砂或拉丝⼯艺处理;栏杆结构安全需注意⽔平推⼒验算以确保安全不得采⽤抛光镜⾯材料料;2、每⼀座天桥或连廊,主要材料⾊彩不宜超过3种;3、⿎励采⽤新材料新⼯艺;4、上述表中内容仅为推荐参考⽤.4.5.2 桥⾯及梯道铺装材料应防滑、耐磨、易清洁,可使⽤地砖、⽯材、户外地板漆等.图4.5.2.1 防滑瓷砖图4.5.2.2 ⽕烧⾯⽯材图4.5.2.3 带凸纹瓷砖4.6 环保措施4.6.1毗邻居住建筑和教育建筑,应特别注意采取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桥⾯采⽤主动降噪材料铺设)和光污染(尽量少⽤玻璃材料、反光板材)、对视(设置物理隔断)等.4.7 地⾯风⾬连廊4.7.1设置区域⼤型公共建筑(如医院、机场、⽕车站、⼝岸)、公共交通站点(地铁站、公交站、客运码头)等⼈流集中区域的步⾏联系通道,需要设置遮阳和挡⾬棚(地⾯风⾬连廊).4.7.2材料⾊彩参照4.5.4.7.3尺度控制顶棚净空宜控制在2.5-3.0⽶,顶棚宽度宜⼤于2⽶,以保证在太阳斜照和⼀般飘⾬情况下不丧失遮阳和挡⾬两⼤功能,可结合具体⼯程的朝向做⽇照分析.4.7.4造型样式造型样式应简洁实⽤,并与所处环境相协调.图4.7.4. 连廊造型⽰例5. 结构设计5.1 ⼀般规定5.1.1⼈⾏天桥和连廊设计应遵循绿⾊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主桥宜采⽤⼯⼚预制现场拼装的⽅式,以⽅便施⼯,减少污染及对交通的影响.5.1.2 钢结构主材宜选⽤Q345C及以上的钢材.从钢结构耐久性⾓度考虑,提倡采⽤耐候钢、喷锌喷铝⼯艺及长效型防腐油漆材料.5.1.3⼈⾏天桥和连廊的主梁宜优先选⽤钢结构、钢混组合结构,⿎励推⼴新材料和⾼强材料结构.也可采⽤普通钢筋混凝⼟或预应⼒混凝⼟结构,预应⼒混凝⼟结构混凝⼟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钢筋混凝⼟结构混凝⼟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混凝⼟裂缝宽度不应⼤于0.15⽶⽶.图5.1.3.1 钢结构图5.1.3.2 钢混组合结构图5.1.3.3 普通钢筋混凝⼟或预应⼒混凝⼟结构图5.1.3.4 新材料或⾼强材料结构5.1.4桥⾯铺装、栏杆及顶棚跨伸缩缝处均应设缝处理.5.2 主梁设计5.2.1钢箱梁主要受⼒构件(顶板、底板、腹板及横隔板)板厚不应⼩于10⽶⽶,辅助构造板件不⼩于6⽶⽶,钢箱梁应⼒⽐不宜⼤于0.8.5.2.2钢箱梁腹板、横隔板等主要受⼒构件不得采⽤钢板⽔平分块拼装.主要杆件应采⽤精密切割下料.5.2.3钢结构天桥主梁间及辅助构件与主梁的⼯地连接应减少焊接作业,宜采⽤螺栓和铆钉连接.5.2.4钢桥端部⽀撑梯道处及可能存在偏载情况时应验算天桥的倾覆,两侧⽀撑梯道时按⼀侧有梯道验算倾覆,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取1.3.5.2.5钢桥与墩柱间应采⽤可靠的连接,并进⾏抗震验算.应不设或少设⽀座,可采⽤球型钢⽀座等⽀座形式以增强⽀座的耐久性.5.2.6主梁竖向⾃振频率不应⼩于4HZ,保证⾏⼈舒适性.当梁⾼受限或梁⾼过⾼影响桥梁景观时,可考虑增加阻尼器解决.5.2.7钢结构桥⾯铺装宜采⽤刚性铺装(混凝⼟、地砖),最⼤厚度不应⼩于80⽶⽶.5.2.8与两侧建筑物相接时,可设置独⽴墩柱也可与建筑物共⽤墩柱,并应充分考虑两者的沉降变形差异.5.3 钢结构防腐涂装5.3.1防腐涂装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同的底层中间漆和⾯漆具有相容要求性,应满⾜配套使⽤要求,涂层设计要按照涂装材料的相容性,标明底层、中间层、⾯层,合理配套.2 满⾜腐蚀环境、⼯况条件和防腐蚀年限的要求.3 综合考虑底涂层与基材的适应性,涂料各层之间的相容性和适应性,涂料品种与施⼯⽅法的适应性.5.3.2钢天桥所⽤防腐涂装可参考下表,所标注的涂装厚度为最低⼲膜厚度 .钢天桥应采⽤长效型防腐涂装,如有其它切实可⾏的涂装⼯艺也可采⽤.5.3.4为避免腐蚀介质在构件表⾯的积聚,宜采⽤实腹式、端部封闭的闭⼝截⾯,开⼝的钢构件不宜采⽤倒T 形、开⼝向上的槽形截⾯.5.3.5构件截⾯应满⾜最⼩厚度限值要求: 钢板组合截⾯不⼩于6⽶⽶,闭⼝截⾯不⼩于4⽶⽶.⾓焊缝的焊⾓尺⼨不应⼩于8⽶⽶;当杆件厚度⼩于8⽶⽶时,焊⾓尺⼨不应⼩于杆件厚度 ,螺栓直径不应⼩于12⽶⽶.。
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试行)2017年4月为适应深圳市城市人行天桥和连廊的建设和发展需要,规范全市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设计,统一全市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使工程达到安全、耐久、美观、适用、经济和环保,特制定本设计指引。
在编制过程中,指引编制组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深圳市大量已建人行天桥和连廊工程的经验教训,并汲取北京、上海、香港以及国内外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经反复论证后形成。
作为国际化城市中的人行天桥和连廊不仅要承担城市交通的职能,完善道路空间的组织结构,满足人们的出行、观赏、游憩、交往、休闲等需要,而且要起到保护历史文化、构造特色城市景观、体现城市文化氛围等作用,借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艺术形态和文化内涵。
本指引共分八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电气设计;7.给排水设计;8.绿化设计。
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指引主编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参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 总则22. 术语23.一般规定34.建筑设计74.1总体要求74.2 平面设计114.3立面设计124.4配套设施124.5材料及色彩134.6环保措施144.7地面风雨连廊155. 结构设计165.1 一般规定165.2 主梁设计165.3 钢结构防腐涂装175.3 顶棚与花槽185.5其它事项186. 电气设计216.1 总则216.2 功能照明设计要求216.3 景观照明设计要求216.4 照明系统226.5 供电和控制226.6 防雷与接地237. 给排水设计248. 绿化设计27附录A 指引参考标准布置及色调渲染图28 相关标准规范汇总31本指引用词说明331. 总则1.0.1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城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非公共设施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可参照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工程建设指引编号:xxxxxxxx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T h e G u i d e of Ro a d D e s i g n i n S h e n z h e n(征求意见稿)2019-X X-X X发布2019-X X-X X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发布前言为适应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全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建设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制定本设计指引。
指引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深圳市道路工程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上海、香港等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反复论证后形成。
本指引未对现有道路设计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强调了道路景观设计,对道路标准化、精细化和人性化设计提出了更加详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无障碍设施、人行过街、景观绿化以及附属构筑物等方面,以体现人为本、绿色低碳、公交优先、可持续等设计理念。
本指引不对道路设计全部技术要求进行阐述,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引入新的设计理念,二是吸收先进的设计经验,三是在总结我市道路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对设计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本指引未涉及的技术要求和指标应参考相关规范。
本指引共分十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横断面总体布置;4.行人和自行车交通;5.机动车交通;6.交叉口;7.道路相关设施;8.景观与绿化;9.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10.参考规范、资料名录。
本指引不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已编制过地方技术标准的内容。
本指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管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管理,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目 录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横断面总体布置 (4)4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 (6)4.1 人行道 (6)4.2 自行车道 (10)4.3 车道分隔方式 (15)4.4 过街设施 (16)4.5 自行车停车设施 (18)4.6 无障碍设施 (19)5 机动车交通 (22)5.1 道路几何设计 (22)5.2 潮汐车道 (22)5.3 道路出入口与地块开口设置 (22)5.4 路侧停车 (22)6 交叉口 (23)6.1 平面交叉 (23)6.2 立体交叉 (24)7 道路相关设施 (25)7.1 路基 (25)7.2 路面 (27)7.3 附属构筑物 (27)7.4 交通标志和标线 (34)8 景观与绿化 (35)8.1 一般规定 (35)8.2 景观设计 (35)8.3 绿化设计 (38)9 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39)9.1 环境保护 (39)9.2 资源利用 (39)10 参考规范、资料名录 (40)1 总则1.0.1 为统一深圳市道路工程建设设计标准,提高深圳市道路工程精细化和人性化设计水平,贯彻可持续发展城市理念,编制本指引。
1.0.2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各级道路设计。
1.0.3 道路设计应与道路功能和道路周边环境特点相结合,注重慢行系统的功能和环境设计,为使用道路的各类主体提供公平路权。
1.0.4 道路设计应注重保护、利用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1.0.5 道路设计应进行全路段景观设计,对道路、桥梁、绿化、附属设施等进行统筹考虑,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景观设计成果应设置独立章节表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景观艺术审查。
1.0.6 应按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进行道路设计。
1.0.7 道路设计提倡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1.0.8 本指引未规定的相关内容,应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2.0.2 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表2.0.2 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道路等级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设计速度(km/h)100 80 60 60 50 40 50 40 30 40 30 20 注:高速公路改造为城市快速路,在条件允许时应采用高等级的速度标准;2.0.3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15年。
2.0.4 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类型一般沥青路面 透水沥青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 砌块路面 快速路 15 12 30 —主干路 15 12 30 —次干路 15 12 30 —支路 10 10 20 混凝土砌块10年石材砌块20年2.0.5 桥梁、隧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2.0.5的规定。
表2.0.5 桥梁、隧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类别 设计使用年限(年)特大桥、大桥、重要中桥、隧道 100中桥、小桥 1002.0.6 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2.0.6的规定。
表2.0.6 道路最小净高道路种类 行驶车辆类型 净高(m)机动车道各种机动车 4.5小客车 3.5(3.2) 非机动车道 自行车、三轮车 2.5人行道 行人 2.5 注:1 城市快速路、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的连接线、货运专用通道最小净高应采用5.0m;2 小客车专用道最小净高一般值应为3.5m,条件受限时可采用3.2m,小客车专用道宜考虑采取容错措施。
3 快速路或主干路的辅道应采用同主线一致的净高;4 有特种车辆通行要求时,需满足其通行净高要求。
2.0.7 单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2.0.7的规定。
表2.0.7 单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设计车速(km/h)机动车道类型>60 30-60 <30 常规公交、大型车或混行车道(m) 3.50-3.75 3.25-3.50 3.25 小客车专用道(m) 3.25-3.50 3.00-3.25 2.80-3.00 注:1 用地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最小值;2 平曲线路段应满足车道加宽要求。
2.0.8 改扩建道路应保障慢行系统使用要求,可通过适当压缩机动车道宽度等措施增加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宽度。
2.0.9 交叉口进口道相邻车道宽度不应同时为2.80m。
2.0.10 桥涵的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规定。
3 横断面总体布置3.0.1 道路横断面总体布置应统筹安排地下、地面及地上各种设施,并协调好道路与邻近建构筑物的空间关系。
地下部分应合理安排地下隧道、综合管廊(管线)、地下车库联络道、植物根系生长空间等关系;地上部分应安排好人行、车行空间以及天桥、风雨连廊、交通设施、绿化和街道家具等的空间关系。
3.0.2 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分隔带(物)、设施带等横断面功能带应根据道路功能定位和交通流量合理布设,应优先保障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3.0.3 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效通行宽度应满足本指引要求。
人行道应与路侧相邻步行空间形成整体;道路与路侧建设项目共建时,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宜与路侧空间一体化设计。
3.0.4 改建道路横断面应与道路周边建筑空间和景观统筹协调。
3.0.5 商业、居住等生活性街区道路,机动车道数量不超过双向四车道时,不宜设置中间绿化分隔带。
3.0.6 主次干路的自行车道应独立设置,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应采用实体或绿化带分隔。
3.0.7 当道路用地受限时,自行车道可与人行道共板。
3.0.8 推荐横断面形式:表3.0.8 推荐横断面形式道路等级断面形式城市快速路无辅道有辅道主干道 有辅道道路等级断面形式无辅道次干路与支路有机非分隔带无机非分隔带4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4.1 人行道4.1.1 人行道宽度1 人行道宽度应依据行人流量,并综合考虑道路规划红线宽度、道路性质等级及沿线用地情况等因素设置。
2 不同区域的各等级城市道路人行道宽度应符合表4.1.1中的规定:表4.1.1 各等级城市道路人行道最小宽度道路等级人行道宽度(m)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长途汽车站轨道站点出入口一般路段快速路辅路和主干路 5 4 3 次干路 4 3 2.5支路 3 2.5 2 注:人流量较少的山岭路段,可设置宽度不小于1.5m的人行道或硬路肩以满足检修通行要求。
3 改扩建道路工程,条件受限人行道宽度达不到表4-1要求时,改造后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原有人行道宽度。
4 交叉口范围内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路段上的宽度。
5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轨道站点出入口、公交车站站台、管廊(线)等设施的地上部分应避免占用人行道空间。
条件受限时,人行道宽度可适当压缩,但不得小于2m。
6 当原有道路人行道较窄且道路拓宽条件受限时,可采取以下措施(不限于)增加步行空间:(1)采用树箅填平人行道树池,见图4.1.1(a)。
(2)采用“背向式”公交车站候车亭,见图4.1.1(b)。
图4.1.1(a) 带树箅的行道树树池 图4.1.1(b) “背向式”公交车站候车亭4.1.2 行人导向标识牌1 交叉口、轨道站点出入口及公交站点等处人行道应在醒目及方便驻足观看的位置设置行人导向标识牌。
2 行人导向标识牌宜提供片区地图、相对位置图、主要道路、公交车站及轨道交通站点位置、重要旅游景点分布、重要建筑位置等信息,见图4-3。
3 有条件时,宜设置夜间可视的行人导向标识牌,标识牌宜具有免费wifi、查询电子地图、出行公共信息及民生服务信息等功能,见图4.1.2(a)及图4.1.2(b)。
图4.1.2(a) 行人导向标识牌 图4.1.2(b) 带电子地图和wifi行人导向标识牌4.1.3 人行道铺装1 人行道铺装应平整、美观,铺装的材质、颜色及图案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1)交通性道路人行道铺装宜采用彩色透水材料,色彩宜选用无色调(深浅黑白灰) ,铺装肌理简洁。
图4.1.3(a) 交通性道路人行道铺装(2)生活性道路人行道铺装宜采用彩色透水材料,色彩宜选用1-2种相似色,或与无色调(深浅黑白灰) 搭配,铺装肌理精致,塑造适宜的环境景观。
(3)大型商业、商务区域,重要景观道路的人行道可采用花岗岩等天然石材铺装,但宜与海绵城市设施配合使用。
图4.1.3(b) 居住区人行道铺装图 图4.1.3(c) 商务、商业区人行道铺装2 人行道铺装宜采用新型环保材料,应结合路基地质情况选用全透水式或半透水式结构,铺装结构可采用(不限于)以下形式:(1)彩色环保透水砖面层+透水水泥混凝土及级配碎石基层,见图4.1.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