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二战投降书及影印材料
日本战后投降协议书范本

日本战后投降协议书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日本国政府代表,乙方为联合国代表,为确保和平与稳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日本战后投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投降条款1.1 甲方承认战败,并同意无条件投降。
1.2 甲方承诺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并立即解散所有军事力量。
1.3 甲方同意将所有军事设施、装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指定的国际组织。
第二条军事人员处置2.1 甲方承诺将所有军事人员解除武装,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安置。
2.2 甲方同意将所有战俘移交给乙方,并确保其人身安全。
第三条赔偿与补偿3.1 甲方同意对战争期间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2 赔偿金额及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领土与主权4.1 甲方承认乙方对日本领土的占领权。
4.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领土调整。
第五条政治与经济5.1 甲方承诺建立民主政治体制,并保障人权。
5.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经济改革。
第六条监督与执行6.1 乙方有权对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6.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国际法院进行仲裁。
第八条协议生效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战区日本投降书

中国战区日本投降书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三、吾等在上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海陆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长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立予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军官佐士兵均须负有完全履行此项命令之责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中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犯命令者愿受惩罚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大将冈村宁次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他联合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在中华民国南京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
日本帝国向中华民国蒋委员长投降书全文(原件影印)

日本帝国向中华民国蒋委员长投降书全文(原件影印)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三、吾等在上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海陆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长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立予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军官佐士兵均须负有完全履行此项命令之责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中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犯命令者愿受惩罚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帝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大将岗村宁次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 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他联合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 分在中华民国南京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
日本投降书

朕深鉴於世界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取非常之措施,收拾时局,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
盖谋求帝国臣民之康宁,同享万邦公荣之乐,斯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眷眷不忘者。
前者,帝国之所以向美、英两国宣战,实亦为希求帝国之自存於东亚之安定而出此,至如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他国之领土,固非朕之本志。
然交战已阅四载,虽陆海将兵勇敢善战,百官有司励精图治,一亿众庶克已奉公,各尽所能,而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於我。
加之,敌方最近使用残酷之炸弹,频杀无辜,惨害所及,实难逆料。
如仍继续作战,则不仅导致我民族之灭亡,并将破坏人类之文明。
如此,则朕将何以保全亿兆赤子,陈谢於皇祖皇索之神灵乎!
此朕所以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者也。
朕对于始终与帝国同为东亚解放而努力之诸盟邦,不得不深表遗憾;念及帝国臣民之死于战阵,殉于职守,毙於非命者及其遗属,则五脏为之俱裂;至於负战伤,蒙战祸,失家业者之生计,亦朕所深为轸念者也。
今后帝国所受之苦固非寻常,朕亦深知尔等臣民之衷情,然时运之所趋,朕欲忍所难忍,耐所难耐,以为万世之太平。
此朕所以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者也。
朕于兹得以维护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赤诚,并常与尔等臣民同在。
若夫为情所激,妄滋事端,或者同胞互相排挤,扰乱时局,因而迷误大道,失信义於世界,此朕所深戒。
宜举国一致,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
念任重而道远,倾全力於将来之建设,笃守道义,坚定志操,誓必发扬国体之精华,不致落后於世界之进化。
望尔等臣民善体朕意。
日本投降书全文【组图】

日本投降书全文【组图】日本投降书全文【组图】2012-09-25 13:49:10| 分类:历史|字号订阅●从《开罗宣言》到台湾光复“废除《马关条约》!收复台湾!”———中国人民的心声甲午战争战败后,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中国领土台湾割让给了日本。
虽然国土沦丧,但中国人民时时刻刻都在盼望收复台湾。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曾照会各国:“中国前政府与外国政府、公司及个人所订立之不平等条约及协定,既无存在之理由,国民政府于最短期间内废除之。
”这个照会使国人一度看到了废除《马关条约》、收复台湾的希望,但这一美好愿望很快随着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出笼化为泡影。
从沦陷之日起,台湾人民一刻也没有泯灭对祖国的拳拳之心。
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1928年在上海成立了由谢雪红等人领导的台湾共产党。
此后几十年间,台共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1938年,台湾同胞李友邦、张毕来等在大陆创建了“台湾义勇队”,在周恩来和国民党爱国将领黄绍的支持下,投身抗日战争和台湾解放的事业中。
1940年4月初,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董必武、张澜等人联名向国民政府提议:废除《马关条约》,收复台湾。
这份提案表达了海内外四亿五千万中国人的心声!●《开罗宣言》(1943年12月1日)1942年4月,国民政府在重庆掀起了一个声势浩大的收复台湾运动。
为配合这场运动,中国共产党在大后方创办的《新华日报》和重庆各大报纸都出版了“台湾光复专刊”。
《新华日报》还专门聘请冯玉祥将军和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孙科撰写专文,呼吁台湾同胞“更加精诚团结,切切实实为收复台湾而努力”。
●“台湾当然归还中国!”———罗斯福的战略考虑1942年10月,美国总统罗斯福的私人代表威尔基访问重庆。
在与威尔基的会谈中,蒋介石向盟国提出了被日本侵占的我国东北和台湾在战后归还中国的问题。
同年,宋美龄赴美会晤罗斯福,罗斯福向其提及了自己对战后中国问题的设想:台湾、东北和琉球群岛归还中国;香港主权归还中国,由中国划为自由港。
75年前的今天,日本天皇写了这封降书(附原件)!

75年前的今天,日本天皇写了这封降书(附原件)!111今年8月15日是日本投降75周年纪念日75年前的今天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天皇向全国广播了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的诏书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日本正式投降21日今井武夫飞抵芷江请降9月2日上午9时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向同盟国投降的签降仪式日本新任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和政府、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日本投降仪式在“密苏里”号举行9月9日上午,中国战区受降仪式在中国首都南京中央军校大礼堂举行。
1945年10月25日,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举行受降仪式,这成为抗日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重要标志。
“八年烽火起芦沟,一纸降书落芷江”抗日战争中中国人民经受日本法西斯的种种暴行付出巨大的牺牲超过3500万军民伤亡民族之痛何日可忘当中国人看到端正的小楷写就的投降书没有人不为之动容生灵涂炭的侵略战争终于告一段落今天我们再看投降书心情仍然不能平静二战日本投降书原件,目前收藏于台湾▼二战日本投降书原件(01),目前收藏于台湾二战日本投降书原件(02),目前收藏于台湾二战日本投降书原件(03),目前收藏于台湾二战日本投降书原件(04),目前收藏于台湾二战日本投降书原件(05),目前收藏于台湾日本裕仁天皇宣读的《终战诏书》主要由当时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起草迫水久常、川田瑞穗、安冈正笃执笔完成其他内阁大臣亦曾参与修订昭告天下立即停止战争译文:朕深鉴于世界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取非常之措施,收拾时局,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
盖谋求帝国臣民之康宁,同享万邦公荣之乐,斯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眷眷不忘者;前者,帝国之所以向美。
英两国宣战,实亦为希求帝国之自存于东亚之安定而出此,至如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他国之领土,固非朕之本志;然交战已阅四载,虽陆海将兵勇敢善战,百官有司励精图治,一亿众庶克已奉公,各尽所能,而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于我。
日本投降书

下名ハ茲ニ合衆国、中華民国及「グレート、ブリテン」国ノ政府ノ首班ガ千九百四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ポツダム」ニ於テ発シ後ニ「ソヴィエト」社会主義共和国聯邦ガ参加シタル宣言ノ条項ヲ日本国天皇、日本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営ノ命ニ依リ且之ニ代リ受諾ス右四国ハ以下之ヲ聯合国ト称ス下名ハ茲ニ日本帝国大本営竝ニ何レノ位置ニ在ルヲ問ハズ一切ノ日本国軍隊及日本国ノ支配下ニ在ル一切ノ軍隊ノ聯合国ニ対スル無条件降伏ヲ布告ス下名ハ茲ニ何レノ位置ニ在ルヲ問ハズ一切ノ日本国軍隊及日本国臣民ニ対シ敵対行為ヲ直ニ終止スルコト、一切ノ船舶、航空機竝ニ軍用及非軍用財産ヲ保存シ之ガ毀損ヲ防止スルコト及聯合国最高司令官又ハ其ノ指示ニ基キ日本国政府ノ諸機関ノ課スベキ一切ノ要求ニ応ズルコトヲ命ズ下名ハ茲ニ日本帝国大本営ガ何レノ位置ニ在ルヲ問ハズ一切ノ日本国軍隊及日本国ノ支配下ニ在ル一切ノ軍隊ノ指揮官ニ対シ自身及其ノ支配下ニ在ル一切ノ軍隊ガ無条件ニ降伏スベキ旨ノ命令ヲ直ニ発スルコトヲ命ズ下名ハ茲ニ一切ノ官庁、陸軍及海軍ノ職員ニ対シ聯合国最高司令官ガ本降伏実施ノ為適当ナリト認メテ自ラ発シ又ハ其ノ委任ニ基キ発セシムル一切ノ布告、命令及指示ヲ遵守シ且之ヲ施行スベキコトヲ命ジ竝ニ右職員ガ聯合国最高司令官ニ依リ又ハ其ノ委任ニ基キ特ニ任務ヲ解カレザル限リ各自ノ地位ニ留リ且引続キ各自ノ非戦闘的任務ヲ行フコトヲ命ズ下名ハ茲ニ「ポツダム」宣言ノ条項ヲ誠実ニ履行スルコト竝ニ右宣言ヲ実施スル為聯合国最高司令官又ハ其ノ他特定ノ聯合国代表者ガ要求スルコトアルベキ一切ノ命令ヲ発シ且斯ル一切ノ措置ヲ執ルコトヲ天皇、日本国政府及其ノ後継者ノ為ニ約ス下名ハ茲ニ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営ニ対シ現ニ日本国ノ支配下ニ在ル一切ノ聯合国俘虜及被抑留者ヲ直ニ解放スルコト竝ニ其ノ保護、手当、給養及指示セラレタル場所ヘノ即時輸送ノ為ノ措置ヲ執ルコトヲ命ズ天皇及日本国政府ノ国家統治ノ権限ハ本降伏条項ヲ実施スル為適当ト認ムル措置ヲ執ル聯合国最高司令官ノ制限ノ下ニ置カルルモノトス千九百四十五年九月二日午前九時四分日本国東京湾上ニ於テ署名ス大日本帝国天皇陛下及日本国政府ノ命ニ依リ且其ノ名ニ於テ重光葵日本帝国大本営ノ命ニ依リ且其ノ名ニ於テ梅津美治郎千九百四十五年九月二日午前九時八分東京湾上ニ於テ合衆国、中華民国、聯合王国及「ソヴィエト」社会主義共和国聯邦ノ為ニ竝ニ日本国ト戦争状態ニ在ル他ノ聯合諸国家ノ利益ノ為ニ受諾ス聯合国最高司令官ダグラス、マックアーサー合衆国代表者シー、ダブリュー、ニミッツ中華民国代表者徐永昌聯合王国代表者ブルース、フレーザー「ソヴィエト」社会主義共和国聯邦代表者クズマ、エヌ、ヂェレヴィヤンコ「オーストラリア」聯邦代表者ティー、ユー、ブレーミー「カナダ」代表者エル、コスグレーブ「フランス」国代表者ジャック、ルクレルク「オランダ」国代表者シェルフ、ヘルフリッヒ「ニュー、ジーランド」代表者エス、エム、イシット吾等奉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之命,并兹代表彼等接受美利坚合众国、中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以及随后加入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首长于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于波茨坦发表之宣言规定,此四大国以下简称同盟国。
日军无条件投降书全文(图)

日军无条件投降书全文60多年过去了,有几个中国人知道日军投降书是什么样子。
为什么只宣传9.18日军侵华而不宣传8.15日军投降,不让国民看看日军投降书?难道仅仅是因为文中多次出现:日本陆海空军及其辅助部队向蒋委员长投降。
或者是因为受降落款是: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
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
8月16日,苏军总参谋部发表声明指出:“日本天皇8月15日所发表的投降声明,仅仅是无条件投降的一般宣言,并未向武装部队发布停止敌对行动的命令,而且日本军阀仍在继续抵抗,因此,日本尚未实际投降……远东苏军将继续对日攻势作战。
”此段时间,由于日军的敢死队出动,导致苏联伤亡颇为惨重。
战事直到8 月23日苏军占领旅顺港口才真正结束。
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在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正式签署投降书。
9月9日,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在南京向中华民国政府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呈交投降书。
抗日战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至此正式结束了。
投降书的内容如下:一:日本帝國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己向聯合國最高統帥無條件投降。
二: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奉命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
三:在上述區域內之全部日本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之將領,願率所屬部隊向蔣委員長無條件投降。
四:本官當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一款所述區域之全部日本陸海空軍各級指揮官及其所屬部隊與所控制的部隊向蔣委員長特派受降代表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上將及何應欽上將指定之各地區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陸海空軍立即停止敵對行為,暫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彈藥裝備器材補給品情報資料地圖文獻檔案,及其他一切資產等當暫時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飛行場一切設備,艦艇船舶車輛碼頭工廠倉庫,及一切建築物以及現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區內日本陸海空軍或其控制之部隊,所有或所控制之軍用或民用財產,亦均保持完整,全部待繳于蔣委員長及其代表何應欽上將所指定之部隊及政府機關代表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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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书全文(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九时签字生效)
降书:
吾等,谨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皇军总将,兹此接受一九四五年七月廿六日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中国政府及大不列颠政府于波茨坦协议所拟订的四个条款,和及后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提出的附款,上述四强下称为联合国。
吾等宣布,日本帝国大本营所属之各地日本军队,暨在日本国控制下之所有军队,向联合国无条件投降。
吾等命令在各地之所有日本国军队,及日本国臣民,终止敌对行为,保存船只、飞机,及非军用财产,防止毁损,并令日本政府各机关,履行联合国最高司令官或根据其指示,所颁发之各项要求。
大本营应立即命一切日本国军队及日本国所控制之一切军队指挥官(无论现在何地)本身及其所属一切军队,着即无条件投降。
吾等命令所有官厅,陆海军人员,遵行并履行联合国最高司令官为受降所发出或根据其委任所发出之一切布告、命令及指示。
并令该等人员继续留在各自岗位,执行其非战UF闘任务,以至联合国司令官解除其任务为止。
吾等即发布命令,要求各级人员,诚实履行波茨坦宣言各条项,暨为实施该宣言联合国代表所要求之各条款。
并约定天皇、日本国政府及其继任者,同样采取此项措施。
吾等代表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承诺即时释放现在日本控制下之所有联合国俘虏,及被拘留者。
并对之加以保护,供给给养,立即送至指定地点。
天皇及日本国政府之统治权限,为实施受降条款,采取措施时,置于联合国最高司令官限制之下。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九时四分,于日本国东京湾上签署。
奉大日本帝国天皇陛下及日本国政府并以其名义。
重光癸
奉日本帝国大本营命令并以其名义。
梅津美治郎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上午九时八分,于东京湾上,为美利坚合众国,中华民国,大英联合王国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暨与日本处于交战状态之其它联合诸国利益,接受上项降书。
联合国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
美利坚合众国代表尼米兹
中华民国代表徐永昌
大英联合王国代表符立则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代表狄弗扬科
以下依次为澳,加、法、荷、新西兰各国代表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