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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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一、实习管理1. 在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请示其指导处理。

2. 实习生需执行24小时跟师值班制度,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需按时上下班及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3. 实习生应认真撰写学习小结,勤于记录学习笔记,并定期参加实习小组讨论会,交流学习经验,持续改进学习方法。

4. 实习结束时,需针对各科室实习经历撰写出科小结,并按规定接受理论及操作考核。

二、行政管理1. 实习生应勤奋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提升自身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巩固并提升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科学思维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 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及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 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能吃苦耐劳,做到脑勤、手勤,夯实基础,提升技能。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医院。

6. 爱护医院医疗、实验、教学设备,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7. 爱护公物,保持环境整洁,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8. 如在实习期间犯错或有过失,应主动汇报并接受上级批评处理,同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住宿管理1. 医院不提供实习生宿舍。

2. 实习生在外租房期间,因宿舍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请假管理规定(一)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学生不放寒暑假,节假日需服从科室安排,原则上不得离开实习医院。

因病因事或联系就业等原因需请假者,需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1. 因病因事请假:需提供就诊医院(我院或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急诊可后补),并经所在科室和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批准后生效。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为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实习。

因特殊情况请事假者,需认真填写《六盘水安居医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并完成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

1、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1、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

为了加强学校对校外实训实习毕业生的组织领导、监控与管理,提高毕业生校外实践教学质量,确保校外实习实训期间毕业生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生校外实训实习的教学工作安排由学校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或毕业生自己联系。

第三条校外实训实习期间,学生工作处及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的成员负责对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监控,包括与学生联系、沟通,到实训实习单位看望学生,将学校的有关通知传达给毕业生,处理毕业生在实训实习时间的各种突发事件等(因为此管理规定不涉及教学口的安排,所以不做教学方面工作的具体安排)。

第一章学生校外实训实习的形式第四条教学见习。

这种学习形式以在教学期内安排学生赴合作企业短期观摩、见习,适应了解生产经营现场,积累工作经验,开阔眼界视野为主要任务;在每个学年适合的时间安排学生赴合作单位见习15个工作日左右。

第五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顶岗实习,主要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安排,在第三学年组织学生到生产、管理、服务等岗位参加生产性实习或顶岗实习。

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识社会,有效强化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素质。

第六条第三学年自行选择单位实习。

第三学年由学生本人在社会自行选择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校外实训实习管理的组织机构。

1.校级组织机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和学生处领导及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的负责人组成。

2.系级组织机构:由各系负责人、系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组成。

第八条校级组织机构的职责1.成立年度毕业生校外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

2。

结合当年工作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对毕业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的相关工作.3。

对重大的、突发的事件进行协调管理、处理.4.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学院分散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分散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廊坊师范学院分散自主实习管理办法分散自主实习是集中实习的补充形式,在分散自主实习模式中,学生可根据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大纲要求,自主联系并选择实习单位、独立进行现场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和监控。

按照我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与《专业实习暂行规定》,原则上采取集中实习方式,可适当考虑分散自主实习。

一、申请与审批第一条分散自主实习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归教务处。

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进行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学院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条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所在年级人数的20%,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且能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的学生可以申请分散自主实习:1.参加正式的用人单位的招聘且被正式录用的学生;2. 自主联系了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的学生,要求实习单位生产正常、管理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支持和重视,实习岗位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3. 分散教育实习的学生在联系实习时必须落实试教课程、试作班级、教学工作指导老师、班主任工作指导老师、食宿安排等,并保证有充足的教育实习工作量。

第三条凡申请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须填写《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交由家长阅读签字,由实习单位出具《廊坊师范学院学生校外自主实习接收单位接收函》(须盖公章)后,交所在班级实习指导教师审核,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组织本院实习指导教师讨论确定最终分散自主实习人选,并填写《分散自主实习学生基本情况表》上报学院教务处备案,各二级学院统一公布分散自主实习学生的名单。

具体申请与审批程序参见《学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与审批流程》。

二、指导和监控第四条实习指导教师制定实习内容和计划,具体要求见各二级学院教育、专业实习大纲。

第五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学生正常实习时间开始前就有关实习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指导。

第六条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离校时要将父母亲、实习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留给实习指导教师,以便学院进行管理监控。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自主实习实施方案

自主实习实施方案

自主实习实施方案一、前言自主实习是大学生在校期间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实习,学生可以将在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自主实习实施方案对于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二、实习目标1. 提升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加强专业实践技能的培养;2. 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内最新的发展动态和趋势;3.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三、实习内容1. 实习时间: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负担,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

2. 实习岗位:学校应该与企业或者相关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习岗位选择,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专业需求。

3. 实习任务:实习任务应该明确具体,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既能够提升实践能力,又能够为实习单位带来实际的帮助。

4. 实习指导:学校和实习单位应该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报告,及时解答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实习管理1. 实习协议:学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应该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

2. 实习考核: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实习考核制度,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学生的实习成绩和表现。

3. 实习总结: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该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对实习过程中的收获、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提供参考。

五、实习成果1. 学生实习成绩:学校应该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鼓励学生在实习中努力学习和工作。

2. 实习证书: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该获得实习单位的实习证书,作为学生实习成果的一种证明。

3. 实习经验分享:学校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实习经验分享,让学生互相交流学习,为今后的实习提供借鉴和经验。

六、结语自主实习实施方案的建立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学校和实习单位能够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习机会和平台,让学生在实习中收获更多的成长和经验。

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高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篇1)一、安全制度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实习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1、在每位学生实习前,班主任﹑带队老师对所有参加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健全安全组织,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建立实习安全领导小组。

3、下实习单位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员。

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

4、在上岗前,均应在学好《劳动法》的同时,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结合岗位实际所制定出来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上岗制度。

5、在宿舍,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6、不在寝室接待同学、朋友。

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学校带队老师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厂。

7、建立汇报制度。

如出现事故、同学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同学擅自外出不归等现象,应立即告知单位、学校和带队老师。

8、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

不在上班时间,因自己擅自外出等原因而发生事故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实习期间因公致伤、致残、致死的,由实习单位按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善后处理、赔偿。

10、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自己对安全事故的严重性缺乏认识或因违规操作而对自己、他人、设备造成伤害的,由实习学生自己承担后果责任。

二、上班制度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2、实习学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须经厂方班组长和带队老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和带队老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无故损坏设备。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生的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遵循“以人为本、学以致用、共同发展”的原则,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第四条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及其家长应当共同参与学生实习工作,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审核实习方案、协调实习单位、指导实习工作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内容、实习期限、实习报酬、安全保障等事项。

第八条学校应当为实习学生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和评价。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实习工作。

第三章实习过程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参加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实习职责,积极参与实习活动,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者困难,应当及时与指导教师或者实习单位沟通,寻求帮助。

第十四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当按时提交实习报告,接受学校对实习成果的考核。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保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实习报酬,保障学生的劳动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学生实习期间的保险制度,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根据国家教育____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____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一)招生就业办公室: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____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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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管理办法
(试行)
学生的实习实践环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提高学生独立面对社会和适应社会能力方面,在加强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方面,在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都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在扩大实习渠道同时,有利于增加学生就业机会。

一、实习单位的确定
自主安排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实习教学组织形式,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完成学院规定的实习教学内容。

1.学生本人通过各种途径与希望的实习单位接触,在实习单位同意接收的条件下向学院提出申请(附件1)。

申请中包括自主安排实习的理由、实习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2.在提交自主安排实习申请的同时,需提供实习单位的简介(附件2)。

实习单位简介主要包括:实习单位的性质、规模、主要产品、工艺、设备等。

3.学院审核学生的实习申请,在符合实习教学要求的前提下,由教务处向实习单位寄发实习介绍信(附件3),包括实习人员名单、实习时间、预定内容等。

4.实习单位返回实习接收函(附件4),包括实习时间安排、接收实习人数和安全措施要求、指派的专职负责人(日常管理、技术指导、成绩考核)等。

5.自主实习要求按组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每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10人,同一组学生必须进入同一家单位实习。

6.完成上述手续后,经系、学院同意后,学生即可去实习单位实习。

二、实习过程管理
1.自主实习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办法》(暂行)(西城教字【2011】31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2.参加自主安排实习的学生应做好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学院的实习动员会,认真学习学院实习管理文件,了解实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充分了解实习单位的各种信息、安全状况和要求,明确实习单位对本人的
各种要求等。

3.自主安排实习的学生应和目标实习单位及相关老师一起制定详细可行的实习计划。

4.实习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服从学校、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安排,坚持每天写实习日记。

经常和学院指导教师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学院安排实习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指导学生的实习过程。

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自主安排实习的学生给予指导,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对实习学生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防止出现撤出去无人管的现象。

6.在自主安排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实习单位,中途确需变更实习单位的,应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自主安排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及时向学院指导教师呈交《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实习过程材料。

8.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填写鉴定意见(附件7),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密封后由实习学生本人带回学校交与指导教师,或通过邮寄方式寄交指导教师。

9.自主安排实习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按时返校。

自主安排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时间一致。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学生可以在实习计划中明确提出,或者在实习结束前提出。

但是超出的时间一般应占用假期。

10. 自主安排实习是我院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出台的新的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措施之一,各系要根据工作进展具体情况,适时召开有关学生座谈会,认真总结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向教务处呈交书面总结,以便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三、实习结果考核
自主安排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根据实习任务报告书、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书、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评定成绩。

如果指导教师或学院对实习有关环节有异议时,可采取进行实习答辩等补充步骤对学生的实习效果进行考查。

实习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报教务处,同时存档实习相关资料。

四、实习安全保障
自主安排实习是一种学生自我管理的实习形式,实习安全是关系到实习效果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自主安排实习教学质量和实习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实习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学生采取自主安排实习的实习方式必须与学院签署《自主安排实习安全保障协议》(附件5)。

2.学生采取自主安排实习的实习方式必须得到家长的认可,并提供家长签字的《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家长认可函》(附件6)。

3.离校前指导教师和学院要进行实习前的教育,包括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劳动保护法教育和实习纪律教育等。

4.为了安全,学生必须带学院的实习介绍信到实习单位报到,报到后,学生或实习单位将学生报道情况反馈到学院。

实习单位要有安全措施,实习同学一定要严格遵守实习安全保障协议。

5.实习期间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学生应及时与学院指导教师和学院有关部门联系,商讨解决方法。

五、其它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申请表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单位简介表
3,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介绍信
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单位接收函
5,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自主安排实习安全保障协议
6,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家长认可函
7,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申请表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单位简介表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介绍信

为了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和扩大择业空间,我校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其中有两个事项需贵单位配合:
1、如能接受学生实习,请填写贵单位接收函;
2、如能够接收我校学生实习,请按照我校实习大纲要求,安排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完成主要实习环节。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单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贵单位的接收函,作为学校批准该生进行自主安排实习的依据。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院实习教学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谢谢!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教务处
年月日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单位接收函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安全保障协议
经批准
级专业学生自己联系前往进行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实习时间从至。

实习期间学生要自觉遵守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实习管理有关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注意安全;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名誉;如因违反有关规定或操作常识而发生安全问题,由实习学生本人负责。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班学生
系学生签字:
(公章)学生联系电话:
年月日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家长认可函
经批准
级专业学生自己联系前往进行生产实习,实习时间从至。

实习期间自觉遵守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实习管理有关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注意安全;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名誉;如因违反有关规定或操作常识而发生安全问题,由实习学生本人负责,做为学生家长,本人对此知晓并同意。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签字:
系学生家长签字:
(公章)学生家长联系电话:
年月日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自主安排实习单位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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