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全国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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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一、公共服务的范围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二、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政府投入增加,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

资源布局更趋合理,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

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

三、重要保障工程国家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一系列保障工程,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八大领域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提出了实施26项保障工程,使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公共教育1、九年制义务教育。

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

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2、高中阶段教育。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

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3、学前教育。

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劳动就业服务1、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核发、关系转移等经办服务。

街道(乡镇)服务站、行政村(社区)服务窗口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2、省、市(地)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

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省、市(地)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改善综合就业等服务的条件。

(三)社会保险1、省、市(地)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公共文化体育部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公共文化体育部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公共文化体育部分)年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部署和重大举措,强调要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纲领,也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现解读《规划》第十章公共文化体育部分。

国家建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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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点任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的要求,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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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文化。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网场所。

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

逐步实现公共文化场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

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制度化,充分发挥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电影放映车作用。

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公益文化服务。

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

加大对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文化的支持力度。

加大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逐步提高面向公众开放、展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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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

加强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和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全面解决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覆盖。

加强直播卫星平台建设,在有线网络未通达、无线网络不能覆盖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

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doc

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doc

**市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已经日益成为现代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动力,成为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同时,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体育更加成为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社会事业。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五年,也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五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加快和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体育在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独特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体育工作的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体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体育局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广大体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育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人民体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体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得到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体育设施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一)“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成绩辉煌——群众体育方面,以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全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各项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全民健身工程成效显著。

全市各类全民健身工程总数达到519处,总投入近6000万元,是“十五”期间的4.6倍。

有效地缓解了长期以来群众健身与场地器材之间的供需矛盾。

二是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掀起全民健身热潮。

“十一五”期间,全市开展的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000多项次,参与人数近500万人次,特别是第六届亚**会、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活动和全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庆祝活动,在全市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群众的健身热情空前高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健身成为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江苏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分析.doc

“十二五”期间江苏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分析.doc

“十二五”期间江苏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分析-引言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自2011年5月江苏省颁布实施《江苏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来,江苏体育行政部门一直致力于不断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签署了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合作协议。

2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主要指标变化情况分析2. 1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变化情况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是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条件,为全民健身以及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前提,也为实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了可能。

自《江苏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2012年全省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2.32平方米,位居全国前列。

9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新四个一工程,7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为全民健身以及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 2国民体质达标率变化情况国民体质达标率,指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各地级市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国民体质达标率就高,经济欠发达地区国民体质达标率就低。

例如地区GDP排名全省前列的苏南某市,国民体质达标率并不占优;GDP相对靠后的苏北某市,国民体质达标率却排在全省前列。

这反映体质健康状况可能与地方生活习惯、地方文化及传统习俗等因素有较紧密的关联。

2. 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大众体育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原先对应的概念是体育人口,2007年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之后用前者取代后者,比较客观地反映出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

比例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可以看出各地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异。

利用2012年江苏省各地级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和GDP数据,同样可以做一个相关分析,结果表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与地区GDP相关系数为0. 477982789,说明各地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有一定关联,但关联程度并不强烈。

“十二五”时期构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思考

“十二五”时期构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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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7卷 21 0 1年 第 1 2期
成 都 体 育 学 院 学 报
J u n l fC e g u S otUnv ri o ra h n d p r o iest y
Vo _ 7 l3 No. 2. 01 1 2 l
“ 二五” 十 时期 建 我 共 育服 务体 构 国公 体 系的若 干思 考
中图分类号 : 8 0 3 G 0— 5 文献 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0 1— 14 2 1 )2— 0 1— 6 10 9 5 (0 1 1 0 0 0
S m eI e so h n tu t n o ia u l p rsS r ie S se d rn o d a n t e Co sr c i fCh n P b i S o t e vc y tm u i g o s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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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财 政政策 、 构建 以政府为 主导 的主体 多元协同互动 的公共体育服务治理格局 、 制定“ 基本公共 体育服务 国家标 准” 完善公共体 育 、

国家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家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来源: 政法司发布时间:2011-04-01“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建设体育强国、推进体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重要阶段。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改善民生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十二五”时期我国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成就辉煌。

“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国体育战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团结一心,拼搏进取,以认真筹备和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推动各项体育工作全面进步,体育事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大力倡导“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各类体育场馆已超过100万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65万人。

群众体育科学化、组织化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国运动员共获世界冠军634个,创、超世界纪录88次。

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成功,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成为奥运史上无与伦比的精彩盛会,极大地激发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金牌51枚、银牌21枚和铜牌28枚,金牌榜名列第一的历史性突破,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向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的答卷。

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新亮点。

居民体育消费迅速增长,从业人员不断增加,2008年全国体育产业从业人员317万,实现增加值1555亿元,占当年GDP的0.52%。

关系到体育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体育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体育规划内容解读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体育规划内容解读

民健身计 划纲要 ” 已经推行 了 l 7载 , 但 竞技体育 独 大、 群众 体育 处于 边 缘 地位 的局 面 依 然 没有 改 变 。在 群: 众体 育需求 日益提 升并 多元 发 展 的今 天 , 无 论 是 学 界 还是 广大 民众 对 于发 展 群 众体 育 的呼 声 日渐 高 涨 。 在 深化 政府 改革 , 推动 政 府 由“ 建设型政府” 向“ 服 务 型政府 ” 转变 的背 景 下 , 《 规划》 重 点 强 调群 众 体 育 的 基: 本公 共服 务地 位 , 对 深化 体育行 政 管理体 制改革 、 推 动 体育 转 型发展 、 促进 事 关 广 大 民众 身 心 健 康 的群 众 体 育发 展都有 着 重要 的指导 意义 。 2 . 2 体 现 了对公 平与效 率 的双层 考量 《 规划》 中体育规划部分体现 了对体育发展公平 与效率的双层考量。指 出: “ 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布局 、 场 馆建 设 、 设 备 配置 、 人员 配备 、 服务规 范等 具体 标准 , 由体育 总局 依法 会 同有 关部 门及 国家 标准化 行政 管理

凯, 等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 系“ 十二五” 规划》 体育规划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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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 “ 国家建 立公 共 文 化 体育 服 务 制度 , 保 障人 民群 众 … …体育 健 身 等权 益 ” 。“ 十二五” 时期 , 政 府 重 点 提供“ 向全 民免 费 开 放 基 层 公 共 文 化 体 育 设 施 、 为 城 乡居 民参加 全 民健 身活 动 提 供 免费 指 导 ” 两 大公 共 服 务。 1 . 1 体 育规 划 的重点 任务 《 规划 》 中确 立 了 体 育 基 本公 共 服 务 体 系 的重 点 任务 , 主 要 涉及 4大 任 务 : 1 )加 强 基层 公 共 体 育设 施 建设 , 建立 了群 众 体 育 发 展 的抓 手 。《 规划》 提出“ 加 强 基 层公 共体育 设 施建 设 。大力 推动 公共体 育设 施 向 社会 开放 , 健全 学 校等 企 事 业 单 位体 育 设 施 向公 众 开 放 的管理 制度 ” ; 2 ) 健 全 全 民健 身 组织 服 务 体 系 , 完善 群众体育发展平台。《 规划》 提出“ 全面实施全民健身 计划 , 健 全基层 全 民健 身组 织服务 体 系 , 扶 持社 区体 育 俱乐部 、 青 少年体育俱 乐部 和体育健 身站 ( 点) 等 建 设, 发展 壮大 社会 体育 指导 员 队伍 , 大 力 开展全 民健 身 志愿 服务 活 动” ; 3 ) 推广 面 向大众 的群 众性 体 育 活 动 , 突出群众体育的普惠性。《 规划》 提出“ 积极推广广播

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指在国家“十二五”规划期间,为了促进市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制定的一项指导性计划。

该计划旨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提高全民体质素质,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提升城市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增强体育产业竞争力,推动城市体育产业的良性发展。

一、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全民健身活动是“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提高民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包括健身操、太极拳、瑜伽等项目的推广和普及,举办各类篮球、足球、排球等大型体育赛事,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施支持,确保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程度。

二、提高全民体质素质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提高全民体质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

我们将着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供各类体育训练和指导,增强广大市民的体育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育锻炼水平,培养他们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认知和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

三、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是市体育事业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将积极推进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青少年体育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提供专业化的训练和指导,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高校体育专业教育,培养更多的专业体育教练和体育管理人才,推动市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城市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城市体育设施的建设是促进市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大对体育设施的投入,修建新的体育场馆和训练基地,改造和升级现有的体育设施,提升城市体育设施的建设水平。

同时,我们还将完善城市体育场馆的管理和运营机制,确保城市体育设施的有效利用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增强体育产业竞争力体育产业是市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经济增长点。

我们将积极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加大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进入体育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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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推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体育锻炼意识不断增强,体育服务需求日趋旺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亿,体育健身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城乡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重要载体,在保障群众体育健身权益、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方面日益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加强和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体育设施建设,努力增加投入,为人民群众开展体育健身创造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我国体育场地已初步覆盖广大城乡,总量超过100万个。

但总体上,公共体育设施仍不能满足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具体表现在:一是供给不足,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约 1.2平方米,远低于日、韩等周边国家平均水平。

初步调查显示,中西部地区的设施短缺问题最为突出,许多县(市、区)完全没有可供使用的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

二是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差异明显。

三是结构不合理,大型综合性比赛场馆所占比例相对较高,群众性健身场馆所占比例偏低。

四是设施利用率不高,社会开放度不够。

大力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是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具体行动,对于提升国民意志品质和身体素质水平、拉动体育消费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第一节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体育公共服务设施良性运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第二节基本原则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以群众喜闻乐见、普遍参与的项目为重点,积极支持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规划制定、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保障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供给。

积极培育各类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专业化机构,共同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行。

三、整合资源、鼓励开放。

充分利用各类闲置资源,努力增加公共体育设施供给。

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事业等单位的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

四、创新机制、持续运行。

按照管办分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鼓励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切实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

第三章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第一节建设目标到2015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市(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各类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高,开放时间明显增加,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都有公共体育场”;——5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第二节主要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和群众体育特点的公共体育设施。

主要包括:——在中西部地区(含参照执行中、西部政策的东部地区)尚无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县(市、区),建设县级公共体育场,建设内容包括:400米环形跑道、标准尺寸足球场及单侧看台。

——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足1平方米的县(市、区),建设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即能够开展多项群众性体育活动、不设置固定看台的综合性室内健身馆。

——在中西部地区尚无公共体育场地的行政村,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支持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简易硬化篮球场,并配置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

——建设和改造一批群众性户外健身场地,包括篮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门球场地,健身步道和儿童游憩场地等。

规划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参照《“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手册(试行)》(附件2),合理确定选址和建设规模,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四章资金筹措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多方筹措,多渠道解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增加供给,不断改善群众性体育健身设施条件,确保建设项目不产生资金缺口。

要加快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积极性。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多渠道加大投入,增加公共体育设施数量。

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公共体育设施运行所需经费。

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安排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建设改造一批群众性户外健身场地。

中央安排预算内投资对县级体育场以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设予以专项补助,根据中央财力情况,逐年安排。

对西部地区、中东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其他享受西部政策地区,中央补助不高于总投资的80%;对中部地区其他县(市)、东部地区享受中部政策地区,中央补助不高于总投资的60%;对东部地区其他县(市),中央按不高于总投资的25%补助。

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等特殊困难地区,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比例标准。

第五章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纳入本规划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保持公益性质,向公众开放。

学校内的体育设施应利用课余和节假日,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广大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

原则上,室外体育设施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

室内体育设施可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适当收取服务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对外公布。

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各地要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利用效率。

要依托各类体育设施,建立健全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网络,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宣讲科学健身知识。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设施使用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地方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范围和时间的最低要求,并帮助解决开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对将校园内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有关部门应对其维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章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要从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同时要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共同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二)合理规划,分级负责各地要根据本规划要求,认真研究编制本地区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安排和优化配置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鼓励基层依托体育运动学校等现有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鼓励社区利用公共空间和设施开辟群众健身场地。

要研究制定发展政策,逐级落实建设、运行和管理责任,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努力推动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种设施和资源,提供体育公共服务。

(三)加大投入,保障供给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分级负担、各有侧重的原则,安排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规划建设。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纳入规划建设的项目,需严格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建设项目不留资金缺口。

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和《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和储备,保障建设用地供给。

(四)创新机制,保障运行各地应根据实际,对公共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保障公共体育设施的正常运行。

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

完善和创新运营模式,对新建县级体育场、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鼓励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通过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在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优惠。

(五)加强监管,强化约束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明晰产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制定和完善设施建设、运行服务的相关标准,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要坚持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管理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要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建设资金挪作他用。

要建立完善设施运营监管制度,提高设施运营效率,不得改变设施体育性质。

推动完善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监管机制,加强绩效问责,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体系,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根据中央补助投资安排和实施进展情况,《规划》任务可展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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