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文本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21•【字号】甬政办发〔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21日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我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是指本市新建住宅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及设施设备(以下简称配套体育设施)。
配套体育设施属于公共体育设施。
第三条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资金保障,确保配套体育设施建好、管好、用好。
市县两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对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开放运营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
市县两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套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配套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配套体育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其选址应当便于人员进出和疏散,适合开展运动健身活动且满足消防、通行和环境等要求。
宁波北仑白峰片区(BLBF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宁波北仑白峰片区(BLBF01)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为促进我区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利用土地,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北仑白峰片区(BLBF0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成稿,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6月1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联系电话:0574-********通信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宁波市规划局北仑分局电子邮箱:ghj@邮编:315800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北仑资源,协调白峰镇区与峙北工业区项目的功能,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6)《宁波市北仑片分区规划(2006~2020)》;(7)《宁波市北仑区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8)《宁波市北仑区规划编制单元研究》;(9)《北仑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宁波市北仑区河网水系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10)《宁波市白峰镇总体规划(2008~2030)》;(11)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白峰镇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东部,地处穿山半岛,距宁波市区43公里,距北仑中心新碶街道15.5公里。
学校体育场建设专项施工方案

学校体育场建设专项施工方案一、引言学校体育场建设专项施工方案旨在满足学校师生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提供良好的体育场地和设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方案将详细规划施工过程、设备选购、工期安排以及预期效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二、施工目标与规模本专项施工的主要目标是建设一座符合国家标准的综合性学校体育场。
该体育场将包含足球场、篮球场、田径场、体育馆等设施,以满足学生各类体育运动的需求。
总建筑面积预计达到XXXX平方米,可容纳XXXXX人同时使用。
三、施工流程1. 土地准备:确保建筑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土地整理和平整工作。
2. 地基工程:进行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确保场地坚固稳定,满足场地使用要求。
3. 主体结构施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体育场主体结构施工,包括场地围墙、看台、屋顶等建设。
4. 设备选购:根据规划要求和学生体育需求购买相关设备,包括体育器材、灯光音响等。
5. 室内装修:对体育馆等室内空间进行装修工程,确保舒适度和功能性。
6. 环境布置:对体育场周边进行绿化、道路和停车位规划,创造舒适的体育环境。
7. 安全设施:设立安全出口、应急设备等,确保学生在体育场安全使用。
四、设施及设备选购1. 足球场:选择标准足球场草皮,确保球场草质地均匀、平整,并配备标准尺寸的足球门等设备。
2. 篮球场:选购标准篮球场地板,同时配备标准篮球架和篮球。
3. 田径场: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田径跑道材料,确保弹性和耐用性。
4. 体育馆:购买适用于各类室内体育运动的器材,如排球、乒乓球桌等。
5. 照明设备:选购高品质的灯光设备,确保体育场即使在夜晚也有足够的照明。
6. 舒适设施:配置舒适的观众席位、更衣室、休息区等,提升使用者的体验感。
五、工期安排根据施工内容和工程量的不同,本施工方案将分为多个阶段进行,总计预计完成时间为XXX个月。
具体工期安排将根据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协调各方面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六、预期效果学校体育场的建设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体育活动场所,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着力破解小区周边“体育场地少、健身需求多”问题工作方案

着力破解小区周边“体育场地少、健身需求多”问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发挥体育在保民生、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快健康余姚建设,根据市政府破解民生领域“五难五多”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争创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统筹规划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不断丰富群众健身设施供给,基本建成“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2.45平方米,基本实现小区周边体育场地与群众健身需求平衡,不同程度满足各类人群的健身需求。
二、工作任务L新建。
严格落实余政办发(2019)4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项目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计容面积5%。
的室内体育场馆设施;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的居住项目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场馆设施;5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居住项目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场馆设施。
新建、改建公园绿地应按项目占地面积不低于5%的要求配建体育场地设施。
2.改造。
改造城区主要大型公园,按体育进公园要求,通过增建球类项目场地、改建健身步道等,分别配套建设中小型体育公园。
应建未建绿地、绿道网、江河堤岸、桥下空间、登山步道等场所,因地制宜,灵活配建体育设施。
现有锻炼场地,规范标识标牌,明确体育场地名称。
小区内外、公园、广场等陈旧、滞后的体育设施,予以提档升级。
3.增量。
盘活存量设施,提高利用效率。
进一步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度,室外体育场地增加开放时间段;室内体育场地增加开放数量。
做活“农村文化礼堂+体育”文章,推进各类体育为民工程创建。
鼓励有条件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进一步排摸调查,做到体育设施场地场馆应统尽统。
对宁波市公共体育设施配置的调研

V0. 8. . 12 No 4 Au g., 00 2 6
群众体育学 ・
对 宁波市公共体育设施 配置 的调研
汪玲 玲
( 宁波大学 体 育学院, 江 宁波 351 ) 浙 12 1
摘要: 波已 宁 成为经 济大市。 的 一 逢早提毒。 大市民 民 净诌中 / 对生活质量的追求 也更加迫切, 因而对体育健身的
mo ea dmoep o l eo rn r e peb c meme b r o teta o o yb i i ,h nu t no o t so eo t ei o ra tcn m es f h em fb d -ul n t ec smpi dg o o fp r s si n f h mp tn o — s mpin mak t.B tt es t f p rsa dfn t nme h ns cn tmet h ed o l t ep o l,a dfc ie f u t r es u h e o o t u ci c a i o  ̄ m s n o m a ’ e en e s f l h e pe n ait so t a li t eb d b i i h u l ed ei rv d. h o y ul n i tep bi n e st b - dg n c o mpo e Ke o d : n b ;o yb i i ;aite fs rs eie t u - i r t yw rs Ni o b d - ul n fcl i o p t;rsd n i s bds is g dg i s o l a tc
需求也 日趋提 高 , 越来越 多的人加入 到了全民健 身的大军之 中。体育 消费 已成为重要 消 费市场之一 , 但体 育体制和
最新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目标到规划期末,合理配置各级公共体育设施,其中大型体育场馆设施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全力推进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民健身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学校建设形成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和少体校为骨干的三级体育教育体系。
围绕推动全民健身、提高竞技水平、发展体育产业三大任务,力争到2020年把我市建成省内体育强市,规划期中心城市人均公共体育用地达到人均1.2平方米,达到国家规范中限。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即2008-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8-2012年,远期为2013-2020年。
三、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与中心城市两个层次。
市域为温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3个市辖区、6个县、2个县级市;中心城市主要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瓯北片、七里片、洞头县,其中重点为3个区范围,其余地区以指导性为主。
四、体育设施千人指标预测及规模综合考虑,本规划提出中心城市2012年人均公共体育用地0.9平方米/人,2020年人均公共体育用地达到人均1.2平方米。
根据人口预测和千人床位数指标,中心城市共需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模为192.8公顷,2008年到2012年需要增加83.3公顷,2013年到2020年需要增加109.5公顷。
五、规划布局1、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改建现体育中心为温州市全民健身中心;保留仰义高尔夫中心;改建原九山体育馆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温州市室内体育活动中心)、保留温州市奥林匹克射击中心;保留温州国际马术中心、新建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鹿城区:新建七都体育公园、新建西洲体育公园、新建温州棋牌院(衔接中)。
瓯海区:新建瓯海体育公园、新建瓯海体育中心、瓯海区全民健身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龙湾区:扩建龙湾国际网球中心。
瓯北片:新建瓯北体育中心。
洞头片:新建洞头体育中心、洞头水上运动中心。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的批复-甬政发〔2018〕23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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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的批复
甬政发〔2018〕23号
市住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议<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报审稿)的请示》(甬建〔2018〕15号)收悉。
经研究,决定批准《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编制该规划对加速建筑业“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有效转型,激发房地产开发关联产业的市场活力,将我市打造成为“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地区和标杆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了主要指标的编制依据,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分析了实现总体目标应遵循的技术路线,部署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策略,可以作为下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结束——。
最新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目标到规划期末,合理配置各级公共体育设施,其中大型体育场馆设施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全力推进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民健身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学校建设形成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和少体校为骨干的三级体育教育体系。
围绕推动全民健身、提高竞技水平、发展体育产业三大任务,力争到2020年把我市建成省内体育强市,规划期中心城市人均公共体育用地达到人均1.2平方米,达到国家规范中限。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即2008-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8-2012年,远期为2013-2020年。
三、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与中心城市两个层次。
市域为温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3个市辖区、6个县、2个县级市;中心城市主要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瓯北片、七里片、洞头县,其中重点为3个区范围,其余地区以指导性为主。
四、体育设施千人指标预测及规模综合考虑,本规划提出中心城市2012年人均公共体育用地0.9平方米/人,2020年人均公共体育用地达到人均1.2平方米。
根据人口预测和千人床位数指标,中心城市共需增加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模为192.8公顷,2008年到2012年需要增加83.3公顷,2013年到2020年需要增加109.5公顷。
五、规划布局1、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改建现体育中心为温州市全民健身中心;保留仰义高尔夫中心;改建原九山体育馆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温州市室内体育活动中心)、保留温州市奥林匹克射击中心;保留温州国际马术中心、新建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鹿城区:新建七都体育公园、新建西洲体育公园、新建温州棋牌院(衔接中)。
瓯海区:新建瓯海体育公园、新建瓯海体育中心、瓯海区全民健身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龙湾区:扩建龙湾国际网球中心。
瓯北片:新建瓯北体育中心。
洞头片:新建洞头体育中心、洞头水上运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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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随着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城市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逐步改善群众性体育运动条件,满足市民对体育设施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各类体育服务设施是势在必行。
体育事业作为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应该得到各方面的重视和发展,特别是新形势下体育产业的兴起,对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增强城市凝聚力和打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创造和谐社会都有极为重要作用。
由此,市体育局、规划局组织编制《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这一项目的启动将对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公共设施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行政区划范围,面积9365平方公里,重点确定各级城市(镇)各级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第二层次为中心城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311.9平方公里,重点确定市、区级体育设施空间布局和用地;第三层次为中心城三江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185.11平方公里,重点确定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空间布局及用地和社区体育设施配建标准。
第三条名词解释体育设施:本规划所称的体育设施是指坚持非营利和向公众开放原则的公共体育设施。
竞技训练设施:本规划所称的竞训设施是指体育竞技和体育训练设施,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竞技比赛以及运动员训练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
群众体育设施:本规划所称的群体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活动,满足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备。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年限为2006-2020年,其中2006-2010年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为远期规划。
第五条规划依据5.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5.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5.5《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国家体委1995年7月发布5.6《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务院1995年6月发布5.7《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5.8《市近期建设规划(2004-2010)》5.9编制完成的中心城各分区规划5.10编制完成的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5.11编制完成的各类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5.12国家、省、市有关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法规、文件、规范5.13市体育局提供的行业发展规划及其它相关资料第六条规划原则6.1 统筹规划,适当均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体育发展趋势,以全市现有体育场馆资源为基础,以承办国际重大单项赛事和城运会等综合性运动会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旺盛的体育健身需求为重要出发点,全市体育场馆设施适当均衡、加强共享、有序建设。
市级以建设大型场馆设施为主,各县(市、区)要根据发展要求,建有1—2个竞赛或健身场馆。
6.2 注重实际,优化布局。
体育场馆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注重实际,贯彻落实三大结合,即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结合,与地方体育文化资源和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地方自然资源相结合,实现场馆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地方群众体育基础相融合,与地方自然山水资源相协调,优化布局,构建具有特色、显现风采的体育场馆设施网络。
6.3 改旧建新,竞群结合。
按照勤俭办体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高度注重现有场馆的升级改造,发挥存量优势,同时适度兴建新场馆,以适应现代职业体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竞赛体育场馆的功能定位要以比赛为主,场馆规格、设施标准、配套服务等要符合职业体育比赛要求,同时要兼顾群众健身需求,适当安排一定的群众体育活动空间,以利于大众体育健身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育。
6.4 多元投资,多元经营。
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养护主要由国家投资,统一规划建设。
要加快完善大型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步伐,广泛吸收社会捐赠资助、赞助和投资,实行多元投资。
同时,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赛后的休闲、娱乐、健身等多功能和多元经营需要,既要通过积极组织体育赛事来强化体育场馆自身造血功能,更要通过多元经营提升场馆运营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二章发展目标及总体框架第七条发展目标通过10—15年的努力,使市体育场馆设施具备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重大单项体育赛事的能力,基本满足体育健身、体育产业、体育训练的需要。
努力打造长三角南翼大型体育赛事中心城市。
7.1竞技训练设施目标7.1.1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能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体育场馆。
以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为目标,建设一批具有较高规格和档次的竞赛场馆,主要建设和改造5座体育场,6个综合性体育馆,8—9个专业性竞赛馆。
7.1.2建设一批能承办国际重大单项体育赛事的体育场馆。
结合国际体育赛事发展趋势,兴建一批能单独举办国际重大单项体育比赛的场馆。
7.1.3建设一批竞技体育训练场馆。
满足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需要,新建排球、篮球、足球训练基地。
7.2群众体育设施目标7.2.1中心城市(各县市中心城市)按照群众性体育活动多元化发展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个左右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力争每个县(市)区都拥有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同时,在三江片建设20个左右居住区级体育健身场馆。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的,按每千人口室外300-650平方米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和室内100-260平方米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建设,新建住宅区内体育设施应与住宅区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旧城区改建、扩建困难地段住宅区,应考虑安排社区体育设施,体育设施用地努力达到上述指标的70%。
7.2.2中心镇中心镇根据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群众体育的项目特点,宜集中设置群众体育锻炼的场所和设施。
配建基本项目应包括田径场(含足球)、篮球场、游泳池和健身房(含乒乓、羽毛球等),具体规模参照《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中表六的指标、居住区和社区级体育设施分级配建表设置规定以及其它单项设施的有关国家标准。
7.2.3一般镇一般镇根据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群众体育的项目特点,宜集中设置群众体育锻炼的场所和设施。
配建基本项目应包括田径场(含足球)、篮球场、游泳池和健身房(含乒乓、羽毛球等),具体规模参照《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中表七的指标、居住区和社区级体育设施分级配建表设置规定以及其它单项设施的有关国家标准。
7.2.4中心村中心村根据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群众体育的项目特点,可集中或分散设置群众体育锻炼的场所和设施。
配建基本项目应包括篮球场、游泳池和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具体规模参照居住区和社区级体育设施分级配建表设置规定以及其它单项设施的有关国家标准。
第八条规划结构8.1市域市域规划形成以4处市级体育用地(体育公园)为中心,以11个县(市、区)级体育设施为节点的两级网络格局。
8.2中心城规划形成“两核七心多点”的城市体育设施布局结构:两核指“西片体育中心”和“东片体育公园”,七心指七个区级体育中心,多点指多个居住区级体育设施。
结合“一环三区三带”的公共开放空间系统,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系统的体育设施空间框架。
“一环”,绕城高速和东侧生态带;“三区”,东钱湖风景名胜区,慈城、保国寺历史文化游览区,奉化溪口风景名胜区;“三带”,甬江、余姚江、奉化江组成的三江六岸休闲观光带。
8.2.1市、区级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根据交通、人口、现状用地条件等均衡布点。
8.2.2串接滨河绿带、路边绿带、以及公园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着力构建散步、慢跑路径体系。
8.2.3构建方便市民就近锻炼的居住区级和社区级群体设施网络。
第三章竞技训练设施第九条规划目标经过10~15年的努力,市竞技、训练体育设施在建设和布局上,具备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重大单项体育比赛的能力,基本满足体育竞技和体育训练的需求。
第十条建设标准10.1单项设施参照《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以及其它单项设施的有关国家标准。
10.2体育中心市级体育中心:(市,此处定指市行政区划范围)具备承担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和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能力的大型综合性体育中心。
规划用地不小于100公顷。
设施主要有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其他项目视情况而定。
县(市、区)级体育中心:具备承担部分重大单项体育赛事和大型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体育中心。
规划用地15-20公顷,要求建有标准的田径场、体育馆、游泳池和全民健身中心。
第十一条竞技场馆体系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场馆按三个层面布局:第一层次:市奥林匹克中心、市体育公园、杭州湾体育公园、象山港海上运动中心和市级单项体育设施。
第二层次:县(市、区)级体育中心和区级单项体育设施为辅。
第三层次:学校、企业以及周边城市体育设施为补充。
第十二条市级主要场馆12.1市奥林匹克中心依据省里的定位要求和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现状体育中心已不适应更高层次比赛的要求。
规划中的市奥林匹克中心选址于江北西区洪塘地区,杭州湾大通道建成通车后,该地块将作为市对外的西大门。
体育中心规划用地约130公顷,另外西侧预留发展备用地。
设施主要包括6万座体育场、1万座体育馆、4-8千座游泳跳水馆以及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足球基地、篮球基地。
12.2体育公园结合人口、交通以及山水绿地资源,在中心城以及北部余慈地区各规划一个体育公园。
它是一个体育与公园的结合体,集训练、竞赛、健身、休闲娱乐,体育科研,体育教育和体育产业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体育中心。
市体育公园选址于中心城三江片东部,占地面积约385公顷,含公园绿地。
设施主要包括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市棒球运动中心、市垒球运动中心、曲棍球运动中心、市重竞技运动中心、市体操运动中心、市武术运动中心。
由于位于城市生态带内,要求严格控制建设容量。
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和杭州湾新城的建设,余慈地区预计将形成市域北部中心,与此相配套,适宜建造一个市级体育公园。
用地面积约200公顷。
12.3象山港海上运动中心随着象山港的开发建设,利用其优越的水质和岸线资源,适宜建造一个以海上竞技、训练项目为主、市民休闲娱乐为辅的市级运动中心。
第十三条区级主要场馆13.1设置要求13.2.1要求建有标准的田径场、体育馆、游泳池和全民健身中心。
根据市、县(区、市)两级的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场馆的规模。
13.2.2群体为主,兼顾竞技。
除了承担综合性运动会比赛任务的个别场馆外,重点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等群体设施项目。
13.2.3发挥特色、功能互补。
应结合地方传统项目,力求发扬特色,与其他县市区在场馆项目和功能上能够错开和互补。
13.2.4体育场馆的多功能化。
既鼓励体育项目的多功能化,又允许体育场馆与文化娱乐以及商业设施的合理结合。
强调场馆的使用效率,达到“以馆养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