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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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评分表(新版)

高危妊娠评分表(新版)

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表(一)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标识为“绿色”(低风险)
所有妊娠合传染性疾病(病毒性肝炎、梅毒、HIV、结核病、重症感染性肺炎、特殊病毒感染)标识为“紫色”,除紫色标识孕妇可能伴有其他颜色外,如同时存在不同颜色分类,按照较高风险的分级标识。

对辖区内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
初筛:孕妇初诊建册时,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初评。

复评:对首次行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评定,一般在孕28周与37周时常规各复评一次。

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及时评定。

转诊要求:“黄色”20分转三级医院;“橙色”带*的转三级医院,不带*累计20分转三级医院;“红色”直接转三级医院。

2/2。

高危孕产妇识别与管理

高危孕产妇识别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超声系统筛查胎儿畸形(20-24周)
四维彩超可以动态地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很好地检 测出胎儿畸形,譬如唇裂、腭裂、骨骼发育异常、心血 管畸形等,便于早期处理。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24—28周)
推荐对尚未被诊断为 PGDM 或 GDM 的孕妇, 在妊娠 24-28 周以及 28 周后首次就诊时行 OGTT。
2、早孕期母体血清学检查 (11----13+6周)
4、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 查(12----24周)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三)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五)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
75 g OGTT 的诊断标准: 空腹、餐后1h、餐后2h,3 项血糖值应分 别低于 5.1、10.0、8.5 mmol/L。 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 断为 GDM。
对孕妇的影响
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 亡
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 感染 羊水过多 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
高,难产、产道损伤、 手术产几率增高 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 中毒 17%~63%将发展为2 型糖尿病
血常规
白细胞(WBC) 血红蛋白(HB) 血小板(PLT)
尿常规
白细胞、亚硝酸盐、蛋白、尿糖、镜检白细胞、镜检红细胞。 正常情况下,上述指标均为阴性。
• 蛋白阳性------妊娠高血压、肾脏疾病的可能; • 尿糖或酮体阳性-----空腹、糖尿病的可能; • 镜检红细胞>3和镜检白细胞>5或亚硝酸盐阳性 -----提示有尿路感染的可能,需引起重视,如伴有尿频、 尿急等症状,需及时治疗; • 血尿------进一步检查是不是肾结石、膀胱结石等。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高危孕妇筛查制度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分娩,并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二、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度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妇保科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XXX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

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六、宣传工作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扬,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职员的指导。

XXX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关于成立江口县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小组的告诉县乡级各医疗保健机构:为了提高我县围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质量,有效下降孕产妇、围产儿及新生儿死亡率,县卫生局决意成立江口县孕产期保健手艺指导小组。

高危妊娠的转归

高危妊娠的转归

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及转诊【高危孕产妇定义】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

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

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高危妊娠评分标准(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0分以上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

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

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高危孕产妇管理

高危孕产妇管理

高危孕产妇管理(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孕妇应由各级保健人员动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册),使用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照《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在每次孕期保健检查时进行高危筛查。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首次发现孕产妇高危因素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做“高危”红色三角形标识,在高危孕产妇登记本中详细登记,进行正确处理并定期报告。

同时,应告知孕妇高危妊娠的不良结局,确定分娩医院,尽早落实终止妊娠或提前住院待产等干预措施。

(三)高危孕产妇报告村级发现或怀疑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的高危孕产妇,每月将评分在10分以上者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危重症及时上报,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月将产科门诊或住院的高危孕产妇向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四)高危孕产妇随访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评分15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一般要进行2次以上面访(指定专人负责)。

接到评分在15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报告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该孕产妇进行第一次面访,并做全面检查,建立高危孕产妇个案卡,进入预产期时进行第二次面访,重点指导住院分娩及相关注意事项。

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对乡(镇)高危孕产妇也要进行2次以上访视,访视时间与工作内容参照县级访视要求。

(五)高危孕产妇转诊1、对高危、危重孕产妇实行村、乡、县三级转诊模式。

必要时,可进行跨级转诊。

2、高危、危重孕产妇原则上实行院间转诊。

转诊时,转诊人员必须对患者或其家属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乡、县两级医疗保健机构都应承担高危孕产妇的转诊任务,凡有救护车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分片负责接送高危孕产妇,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危重孕产妇的急救。

原则上高危妊娠产前评分5分的孕妇,视情况可在卫生院分娩;≦15分的孕妇,可在中心卫生院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分娩;≦25分的孕妇,要及时转诊到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或市级转诊机构;﹥25分的高危孕妇,必须及时转诊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救治。

高危孕产妇识别筛查管理及转诊

高危孕产妇识别筛查管理及转诊

高危孕产妇识别筛查管理及转诊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放开,分娩量持续增加,高危孕产妇的数量也逐年增多。

如何有效识别、筛查和管理高危孕产妇,以及建立健全的转诊制度,成为了当前我国妇产科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高危孕产妇的识别筛查和管理1. 高危孕产妇的定义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具有各种内外科疾病、产科并发症、生育史和家族史等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者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2. 高危孕产妇的识别筛查(1)首次产检时,详细询问孕妇的病史、家族史、生育史,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评估孕妇的健康状况。

(2)定期产检,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产检计划,及时发现并处理高危因素。

(3)加强孕期管理,对高危孕妇进行专项管理,定期随访,密切关注孕妇的健康状况。

(4)开展孕期教育,提高孕妇对高危因素的认识,加强自我管理,降低高危孕产妇的风险。

3.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1)建立高危孕产妇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2)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包括医疗、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干预。

(3)加强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监测,确保母婴安全。

(4)定期召开高危孕产妇会议,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 转诊指征(1)孕妇出现严重并发症,如心衰、子痫、胎盘早剥等。

(2)孕妇病情恶化,危及生命。

(3)孕妇所在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高危孕产妇的条件。

2. 转诊流程(1)基层医疗机构发现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报告上级医疗机构。

(2)上级医疗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前往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评估。

(3)评估确认需要转诊的,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安排孕妇转诊。

(4)转诊过程中,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孕妇安全。

(5)到达目的地后,尽快完成就诊、检查和治疗。

3. 转诊制度的完善(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建设,提高妇产科医生的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孕产妇急救网络,提高孕产妇急救能力。

(3)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实现医疗信息共享,提高转诊效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一、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1、孕妇在建孕产妇保健手册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医生负责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发现高危孕妇在手册上做高危标记,在围产保健手册右上角粘贴红△,按“规范”要求督促孕妇定期孕检,追踪随访。

2、各医院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孕12、28、36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合并症、并发症时随时评分。

3、二、三级医院必须开设高危妊娠门诊,固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访。

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4、各医院产科门诊及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上。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1、实行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孕产妇系统管理流程,高危评分5分者,可在乡级医院诊治,住院分娩。

高危评分10分及以上者及时转诊,转诊要一次到位。

2、高危评分20分及以上者或有内、外科合并症要上报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实行重点监护。

4、高危孕产妇实行动态管理、观察,每月各级保健机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保健机构上报高危孕产妇情况。

5、各医院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追访。

对预约登记超过2周、总评分≥10分的未按时返诊的高危孕妇,每月一次,报到本区县卫生局或妇幼保健院。

6、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负责将各医院报出的失访的高危孕妇信息反馈到孕妇现居住地址社区或乡防保站,要求接到信息反馈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对本辖区户口的高危孕妇备案。

7、对现居住地址查无此人的信息,反馈其户口所在地社区或乡镇防保站。

三、高危孕妇追访管理各医院负责高危门诊的人员,负责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

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信息报出,由保健部门协助追访。

1、各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本地段高危孕妇信息后,负责协助追访。

高危孕产妇识别、筛查、管理及转诊

高危孕产妇识别、筛查、管理及转诊

2、市乡(镇)医疗保健机构
提高基本产科服务和基本抢救能力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协 助 正 常 阴 道 分 娩
正 确 使 用 催 产 素
正 确 使 用 抗 菌 素
早 期 纠 正 休 克
先 兆 子 痫 处 理
手 取 胎 盘
转 诊 指 征
及 时 转 送 危 重 孕 产 妇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
早期识别和处理孕期 的合并症和并发症
高危孕妇报告管理流程图
村级
高危孕妇报告并转送
三 级 保 健 网
乡卫生院
全乡高危孕妇管理
县 级 县妇幼保健院 医 危重随时 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 疗 对重症高危孕妇积极采取干预措施 ≥10分(及时) 机 待好转或稳定后反馈给卫生院追访 构
≥10分(及时) 危重症随时
五、高危孕妇监护及联系管理:
1、高危孕产妇监护及联系由辖区妇幼保健人员负责 监护和联系,产科医生负责预约、处理和随访检查 工作。 2、加强医疗与保健的密切联系,各级产科人员对所 有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当天报给本院妇幼保健人员, 妇幼保健人员对一般高危在 24小时内上报妇幼保健 院,危重随时上报。妇幼保健院成立高危孕产妇专 家组,负责分析讨论高危孕产妇危险因素,确定治 疗方案和监护措施,并将高危孕产妇监护要点返回 各辖区责任医生。 3、妇幼保健人员要定期下村巡回检查、追访和监护 高危孕妇,对所有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严重产科合 并症的孕产妇,统一转送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或急 救中心,有专人负责接诊。
产科人员工作要求:
1、在孕早期、中期、晚期,对前来就诊孕 产妇补充建立《母子保健手册》,进行孕 期随访检查,并做好记录。 2、要详细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 外、妇科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产 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进行血型、 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 学实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需要 时做B超、心电等相关辅助检查。系统地筛 查确定高危孕产妇,并登记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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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妊娠随诊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 3.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生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出生率。
高危孕产妇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表 二.制定统一的高危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首诊负
责制 三.早期识别筛查高危孕产妇 四.高危孕产妇的逐级上报 五.高危孕产妇监护及联系管理 六.危重孕产妇的转诊护送 七.高危孕产妇讨论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表
四个方面 1. 做什么: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上报、监护、转送、治疗 2. 谁来做:成立管理组织、设定功能部门及人员 3. 怎么做:制定工作计划与责任目标、召开会议及培训、分解任务、责
任划分、制定奖罚制度、逐级监督评估反馈 4. 怎么做好:领导重视、责任追究、提高技能、制定工作规范
7、(中)重度妊高征 8、产前出血 9、≤34周先兆早产 10、过期妊娠 11、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12、羊水过少 13、羊水过多 14、骨盆狭小 15、胎位异常 16、多胎妊娠
高危孕产妇管理的目的:
1. 尽早筛查出具有危险因素的孕妇,及早给予干预和治疗; 2. 不断提高高危妊娠管理的“三率”(高危妊娠检出率、高
• 其次,接受本地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反馈确定的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并建立高危孕产妇 管理档案
产科人员工作要求:
1、在孕早期、中期、晚期,对前来就诊孕产妇补充建立 《母子保健手册》,进行孕期随访检查,并做好记录。
2、要详细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 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 的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 学实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需要时做B超、心 电等相关辅助检查。系统地筛查确定高危孕产妇,并登 记评分。
高危妊娠的范围
1、基本情况: 年龄<18岁或≥35岁;体重<40公斤或>85公斤或过度肥胖(超标准体重20%);身高<145公分;先天 异常或遗传性疾病家族史。 2、不利环境、社会因素: 文盲,经济困难,无产前检查,计划外妊娠,有吸烟(每天10支以上),酗酒等不良习惯。 3、异常妊娠及分娩史: 不孕症、流产>2次、早产、死胎、死产、畸形儿、阴道难产、剖宫产及产后出血史、新生儿死亡、新生 儿溶血病。 4、孕早期有病毒感染,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有射线接触史,可疑致畸物质接触史及职业毒物接 触史。 5、妊娠合并症: 妊娠合并心脏病、肝病、高血压、肾脏病、红斑狼疮、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血液病、严重 贫血、肺结核、胸廓畸形、精神病、性病及其他感染等。 6、妊娠并发症: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少或过多、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兆早产、胎膜 早破、母儿血型不合、过期妊娠等。 7、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因素: 胎位异常、巨大胎儿、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多胎妊娠、多产妇(≥3产次)、盆腔肿瘤等。
二、制定统一的高危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 首诊负责制:
为尽量避免危重症孕产妇滞留和延误转诊导致孕产妇死亡情况的发生。 凡是孕产妇,在任何医疗保健机构都要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 诿、拒诊孕产妇。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因医疗条 件及设施限制,需转诊的,首诊医师按《高危孕产妇转诊护送制度》及时转 诊。
高危妊娠分类
高危妊娠可分为一般高危妊娠与严重高危妊娠两大类。凡有下列情况者属严重 高危妊娠:
1、异常产史 2、畸胎史 3、死胎史 4、疤痕子宫 5、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心脏病、 肝病、慢性高血压、肾脏病、红斑狼 疮、糖尿病、甲亢或甲低、血液病、 重度贫血、肺结核、胸廓畸形、精神 病、性病及其他严重感染等。 6、妊娠合并妇科肿瘤
异常情况 骶耻外径<18厘米
2 10
坐骨结节间径≤7厘米
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
异常情况
一 年龄<18岁或≥35岁 般 情 身高≤1.45米 况
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
胸廓脊柱畸形
自然流产≥2次
人工流产≥2次
早产史≥2次
早期新生儿死亡史1次 异 死胎、死产史≥2次 常 产 先天异常儿史1次 史
先天异常儿史≥2次
难产史
巨大儿分娩史
产后出血史
代 号
评分
1 10
供信息等方式,来了解新婚及孕妇情况,尤其是 流动人口和计划外孕妇为重点,做好登记。对怀 孕的孕妇在孕12周前建立孕期健康档案(母子保 健手册、孕产妇登记簿、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 录表),同时做一次健康宣教和督促动员工作。
第二步:初步筛查确定高危孕产妇
• 询问病史(流产情况、孕产史、现病史、过去病史、遗传史、服药史、接触史、手术 史等)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南通市பைடு நூலகம்一人民医院 陈丽平
内容:
一、高危孕产妇定义 二、高危孕产妇筛查与分级管理制度 三、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与评分标准
高危孕产妇的定义: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除上述病理因素以外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的影响因素等。
WTO和联合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 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 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智障、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 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实行高危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首诊负责制
医疗保健机构
避免危重症 孕产妇滞留
避免转诊不及 时延误导致死亡
三、早期筛查高危孕产妇
通过孕期检查掌握孕期合并症、并发症、 异常病史以及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影响 因素,筛查出高危孕产妇,并进行高危评分。
早期识别筛查高危的工作要求
乡村级妇幼人员工作要求:
第一步:掌握孕产妇的基本情况和建立档案 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群众信息、相关部门提
• 体格检查(年龄、身高、体重、有无畸形、血压、有能力的做产科专科检查和内科疾 病检查、无能力的建议到医疗保健机构检查)
• 排查社会、经济、文化、交通因素(如贫困、文盲或半文盲、丈夫长期不在家、距医 院路程超过1小时、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等
• 如有异常因素,即可确定高危并评分,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档案(高危孕产妇登记簿、 高危监护卡),并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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