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浅谈《秋菊打官司》中关于行政法的有关问题
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秋菊打官司”是法律社会学的一个著名案例,反映了国家制定法同秋菊讨的那个“说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法律统一性与地方性的博弈问题等。
同时,这个案例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了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困惑。
强调依法治国,就必须解释并回答这一问题。
标签:秋菊打官司;法律社会学;国家制定法;说法“秋菊打官司”是法律社会学研究领域特别喜欢探讨的一个案例。
究其为何如此热衷于讨论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例,主要是因为隐藏在这个案例背后的矛盾与冲突反映了我国法治的现状:秋菊讨的那个“说法”和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秋菊打官司》的故事梗概大体是这样的。
秋菊的丈夫和村长吵架,骂了一句“断子绝孙”(村长只生了四个女儿,没有儿子)。
村长大怒,踢了秋菊丈夫“要命的地方”。
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告状,讨她的“说法”。
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着大风雪,走几十里山路把她抬到县医院,救了秋菊母子的命。
没想到,正当秋菊感恩不尽,等着村长来家吃给儿子做满月的酒席的时候,上级查出了秋菊丈夫被村长打的伤处(但不在下身),派了一辆警车把村长带走了,并对村长处以了十五天行政拘留(依据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
面对这一结果,秋菊显得异常难堪:她讨的只是自认为符合逻辑的一个“说法”,并不要求政府抓人。
那么我们在此就要提出几个问题:秋菊讨的“说法”到底是什么?秋菊讨的“说法”为什么会与国家的制定法发生冲突?这个冲突的根源是什么?一、“说法”释疑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首先不得不谈谈法律意识。
也许有人会不假思索地批评说,秋菊讨的“说法”是愚昧、落后的。
但是事实上,我们真的就能用“愚昧”、“落后”下一个简单的结论吗?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那么很明显,秋菊讨的“说法”也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法律意识。
因而,这个“说法”也就取决于社会存在。
4.电影《秋菊打官司》之法律解析

电影《秋菊打官司》之法律解析一、影片背景《秋菊打官司》是一部关于现实农村生活的影片,围绕农妇秋菊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展开,着重刻画了她不断的奔波的过程,对农村生活状态和人物关系以及伦理进行了真实的表现,简单直接地表达了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
影片拍摄手法朴实,并有一些偷拍的实际生活场景,给予影片无比强烈的真实感,并且把秋菊坚强、朴实的个性表现的淋漓尽致。
巩俐在张艺谋这部纪实风格的作品中,将秋菊这位性格执拗的农妇演绎得十分到位。
影片借一个“民告官”的故事,赞颂了农村女性的自尊、自强、自信以及法制观念的觉醒。
二、案情介绍案件发生在中国陕西凤翔县。
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万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
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以为意而不肯认错。
秋菊不服,要讨个“说法”,前往乡里公安局上访。
乡里的李公安与村民们都有交情,决定用调解处理矛盾并赔偿秋菊一家二百元结束此事。
村长口头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心里则认为不应该赔钱,将钱甩在空中。
秋菊觉得人格受到侮辱,没有捡钱,而是到县公安局去上访,县里公安局复议书维持原判。
秋菊还是不服,来到上级城市。
秋菊向市公安局长送礼,市公安局长没要礼物,并亲自把秋菊送回旅店。
市里的复议书仍然维持原判,只是要求多加五十元钱赔偿金。
复议书直接交到村长手里,村长仍然不以为意。
万庆来从村长那里拿了钱,但倔强的秋菊又把钱还给了村长,重新去了市里。
市公安局长建议他走法律程序,并推荐给她一个律师,帮忙起诉村长。
而法院则判决市公安局处理得当,维持原案裁决复议。
秋菊不服,向市中级法院上诉。
在秋菊孩子满月之时,中级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五天。
三、角色介绍1.原告:秋菊,被害人万庆来之妻。
2.被告:王善堂,陕西凤翔县某村村长。
3.调解员:李公安,乡公安局民警。
四、法理分析1.调解制度的应用价值我国目前还处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这一法制现代化过程的主要内容就是移植西方法律制度。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法律意识的觉醒--《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摘要:秋菊,一位普通的乡村妇女,为讨说法不辞艰辛依次到县里、市里申诉。
最终结果却与她的期望相反。
这一部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文艺上的享受,更多的是深思。
思考秋菊的法律意识,考究当代人的法律意识,涉及了法律意识薄弱的讨论以及普法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法律意识讨说法人情法律效率法治正文: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面。
秋菊的丈夫王庆来因承包地的事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一脚踢中了要害,导致卧伤在床无法劳动。
秋菊于是找村长要求道歉遭到拒绝。
在李公安调解下村长同意赔偿,但态度傲慢把钱丢到地上。
秋菊不服,依次上诉到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无果,在严局长帮助下委托了律师走上司法程序。
年三十晚,秋菊难产,最终在村长帮助下才顺利产下一名男婴。
本想就此不再计较,却在男婴满月的那天,警车到了村庄,将村长带走了。
追着警车,秋菊只剩一脸茫然。
我们不禁想问,谁错了秋菊的丈夫被村长踢了,心里一直想要个说法,这是她心里最质朴的渴求,她没错。
各公安局或者公安做的调解,是对村长面子的处处照顾,最终是对公家和私家双重利益的小心维护,反映的是“村长的面子”对中国行政体制运作和基层秩序维护的双重意义[1],也没错。
法律不近人情,公正判决,将伤人的村长依法拘留,也没错。
只是当这些都纠结在一起时,人情出现了,便出现了差错。
秋菊一路坚持讨要说法,即使大腹便便依然带上家里的辣子去卖,到县里、市里去上诉,似乎她已经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但是当她追着警车时的茫然便可知道,她对法律并不了解,更何谈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而即使在秋菊“讨要说法”的过程中,人情社会的影子依然十分浓烈。
首先,秋菊不理解案件的性质,也不清楚司法程序。
本来村长踢人了导致了轻伤,只是单纯的民事案件,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
从法理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秋菊打官司陈红体律师电影《秋菊打官司》,讲的是西北农村中的一个纠纷处置(而不是解决)。
为一些并不很紧要的事,一位农民张三(秋菊丈夫)同村长吵起来了,骂村长“断子绝孙”(村长的确只生了四个女儿)。
这种话在中国的社会背景(尤其在农村)下是非常伤人的。
愤怒的村长因此和张三打了起来,向张三的下身踢了几脚。
张三受了伤。
张三的妻子――秋菊为此非常愤怒。
她认为,村长可以踢她的丈夫,但不能往那个地方踢。
她要讨个“说法”,大致是要上级领导批评村长,村长认个错。
由于这种纠纷在中国农村并不少见,而且伤害也不重,因此乡间的司法助理员没有给予这位村长正式的处罚,而是试图调解一下。
这种调解不能令秋菊满意,于是她到了县城、省城讨“说法”。
经过种种努力,最后在一位律师的帮助下,上级派来了公安人员调查,发现该张三受到了轻微伤害(下身受到伤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村长被抓了起来,判处了15天行政拘留。
但是在秋菊被告知这一决定、村长被带走之际,秋菊说,怎么把人给抓了,我只是要个说法。
她跑到村外的公路边,看着远去的警车,满脸的迷惑不解:她不懂得为什么法律是这样运作的。
请从法理学的视角来分析该案。
一、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分析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具体到本案,第一、张三的行为侵害了村长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品德、才干、名声、信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的法律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侮辱、诽谤是损害他人名誉权的两种主要方式,侮辱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秋菊打官司观后感1秋菊打官司是由张艺谋导演,巩俐主演的一部法律电影,讲的是一个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的法律故事。
主角为秋菊,一开始由于秋菊家要种辣子,所以要在承包地上建辣子楼。
然而村长由于上级所颁发的文件而不准他们家建造。
在发生口角后,村长王善堂踢中秋菊丈夫万庆来的下身,因而引发此法律事件。
第一次秋菊怀着身孕拿着医院证明去找村长说理,村长开始时忽略的,后来说了一句“踢就踢了,不然就让他踢回一脚”。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村长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他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前封建社会那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观念,以为用这种方式就可以补偿对庆来得伤害。
接着事情继续发展,秋菊的案件从村政府转移到乡政府。
在乡的公安局中发生一起法律事件,有一蓝衣男子上公安局报案,说有人打了他的家人,而他与他的家人为受害人。
然后秋菊的事件交由李公安办理,李公安在了解情况后去到乡上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由村长赔偿医药费,误工费200元。
但是由于村长的一些举动,调解失败。
在这里有两点,第一是秋菊在报案时与李公安的谈话中说村长在与庆来发生口角后,打他两下就行,但伤人要害就不对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秋菊的法律意识也不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村长是不能伤害庆来的;第二点,秋菊一直想说理,但是一直没有讲清说什么理,说明主人公法律目的不明确,也说明当时的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还是较差的。
第三次,秋菊去到县公安局申诉,其实我觉得,秋菊既然会一级一级向上申请处理她的案件,说明她还是有一些法律意识的,但到了公安局时发现要写申诉书。
帮秋菊写申诉书的那个老人是一个有一些法律意识的人,但他对法律还是不懂的,因为他的申诉书的措辞还是很有问题。
最终县政府维持原判。
在接到判决后,村长以为要枪毙,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村长对于法律的了解是在太少,这件案件只是属于治安管理案件。
而后李公安也要求秋菊不能往上再告,说这种事已经到尽头了。
秋菊打官司法律影评

秋菊打官司法律影评《秋菊打官司》——所折射出的中国当时法律问题出于对法律知识的渴求,这学期有幸选了王德新老师的“法律经典影视评论与赏析〞这门课程。
在上课的日子里,伴随着电影和老师的点评,让我在法律知识方面收获很多,课下我也在图书馆借阅了有关法律的书籍增长知识。
看过《秋菊打官司》这场电影后,结合老师的点评和法律书籍,我觉得它所反映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具体如下:该影片借由农村妇女秋菊为夫申诉层层上告村长王善堂踢其丈夫要害,并以此讨个说法为题材,生动刻画出了中国90年代我国行政法、实体法、程序法种种的得与失。
从全局审视秋菊三次上告的过程,表达了她乡民意识中“讨说法〞的情感冲动一步步转化为法律意识的启蒙。
具体看,第一次由乡里的李公安进行调节,而这种人为个体单一性的调节,使得结果并不如人意,因为人治的因素大过了法治。
我认为这是由于在正式法律和民间法律之间存在差异:后者偏重于过于情感化的人情根底,而这一点在影片中也被屡次提及,前者那么是立足于法理根底的理性。
因为这种区别,所以在首次的上告中,从实质上看李公安是抱着乡村调解纠纷的老派经验,但处理的结果并不理想。
村长被要求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抱歉。
村长拒绝抱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
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
外表看,这符合行政法处理的根本原那么中的合法性,而双方不满意的争端即在于后一个合理性。
在适度性方面有所欠缺,不能更人性化的考虑处于相对弱势方的秋菊。
村长的这番言论也充分暴露出了其对法律的相对偏颇的认识是建立在个人高度情感根底上的,无视了国家公共机构中的上下级法律标准。
从秋菊在被调节过程中反复出现的言论:“他是村长,我能跟他计较啥。
〞可见秋菊还是保有上下意识,暴露了其人情心理主导的非理性法律意识。
联系两者揭露了他们作为乡民在法律意识的根底薄弱性。
第二次上告镇上,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上告中,秋菊接触了更为丰富的法理知识,为她的法律根底意识转型做了铺垫。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15篇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15篇秋菊打官司观后感(一):《秋菊打官司》是由我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于1992年拍摄。
此部电影拍摄手法算是简单朴素,故事也是稍有波澜,但是这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
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
秋菊的丈夫王庆来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
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
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
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夕之夜,秋菊难产。
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忙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
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
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
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作为初学法律的一名大学生,我也许不能很深刻的理解某些情节,也不能很好分析影片的好处,我只能就我所知,发出些浅薄的感想。
秋菊是西北农村的妇女,是将村长等村干部视为不可抗拒的力量,但是秋菊能够反抗,我想她是勇敢的,当时中国应当是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时期,这样影片的出现所引起的轰动,我便可理解,而更细致的看,秋菊状告村长不是因为村长踢了她的丈夫,而是踢中她丈夫的要害,说明有关权利的问题上,秋菊并不了解,这便提醒我们这些学习法律的人为全面实现、真正实现法治社会而努力。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二):《秋菊打官司》观后感最近看了《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它算是张艺谋的一部得意之作,看过整部影片,我也颇有些感慨,就借此机会谈谈我对这部电影的一些想法与看法,《秋菊打官司》是一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的人情世故与追寻法制公理的矛盾。
这部影片讲述了秋菊的丈夫因为嘲笑村长媳妇只会生女孩子,结果遭到村长的拳打脚踢,被踢到了命根子。
故事开始了,秋菊(巩俐饰演)带着家人一齐给丈夫诊断,结果发现伤势严重。
秋菊回村后立刻找到村长要求道歉和赔偿。
秋菊打官司

“秋菊打官司”打官司这一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陕西某农村的一农妇秋菊,在其丈夫被村长打伤后,为了“讨个说法”而层层向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复议,并在最终行政复议讨不到令自己满意的说法后,通过行政诉讼,通过打官司,得到了和原行政决议不同的“法说”。
当我们看到秋菊带着迷茫和不解的眼神远远地眺望着带走村长的警车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的背景是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不久,具有明显的民告官色彩。
但与其说是其对行政诉讼法宣传有重要意义,还不如说是其在某全角度上反映出了中国行政法制建设所面临的情境。
情境指的是政治所发生的环境。
它由一个国家的文化、社会结构、人口因素以及历史经历所构成。
(《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美]劳伦斯.迈耶、约翰.伯内特、苏珊.奥格登著,罗飞、胡永浩等译华夏出版社)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中封建社会占了绝大部分时期,因此长期历史经历给中国文化和人文精神积淀了一种官本位、权本位及等级思想。
中国缺少西方海洋文明那种平等、独立的契约精神,加入中国的近代文明进程远远比西方短,而且充满欺辱和斗争,所以虽然中国告别封建制度已经有了百来年,但封建的某些思想仍根深蒂固,在广大国民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特别是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文化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人民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薄弱,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面临着一个极为不利的情境。
这一点,我们从“秋菊打官司”中也可以充分的体现出来。
秋菊在讨“个说法”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是村长,他打两下,咱也没话说,可以他该往哪个地方踢呀,那可是个要命的地方……。
可见,在秋菊的眼中,村长(官)仍是要比民高一等,而不是平等的关系,之所以要讨个“说法”是因为村长打得太重了,而且事后没有道歉。
此外,电影的其他方面,也能够充分说明秋菊等人的法律等素质不高的国情,如秋菊丈夫说的话,对公务员的称谓等等。
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要想取得重大的进展就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努力改善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的情境,为中国行政法制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