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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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管理制度

见习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单位的见习管理,提高见习生的综合素质,保障见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见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见习生,是指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从事实习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见习生的选拔与录用第四条见习生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发布见习生招聘信息,明确见习岗位、人数、要求等;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3. 单位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4. 单位确定见习生名单,并签订见习协议。

第五条见习生的录用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见习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的工作与待遇第六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按照见习协议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见习任务。

第七条见习生的工作内容包括:1.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2.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见习任务;3. 参与部门日常工作和项目实施;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八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 见习工资:根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和见习协议规定,支付见习工资;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见习生缴纳社会保险;3. 工作餐:单位提供工作餐或餐费补贴;4. 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见习生的休息休假。

第四章见习生的考核与评价第九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单位应定期对见习生的学习、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第十条见习生的考核内容包括:1. 学习态度:是否认真参加培训,是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2. 工作表现: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团队合作: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是否积极参与团队活动;4. 个人素质: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管理,加强对见习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体系内见习生的职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生是指在某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或初次参加工作的员工。

见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学习和工作,完成实习和见习任务。

第三条见习管理制度适用于体系内的各级各类见习生。

第四条体系内各单位应当制定见习生管理规定,并履行见习生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见习生的招收与管理第五条体系内招收见习生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体系的招收条件、程序和要求,将招考信息及时上报总部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见习生的招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向见习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承诺就业等。

第七条见习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单位请假。

第八条见习生在单位的工作、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第九条见习生应当按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十条见习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体系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见习生的培训与指导第十一条见习生应当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实习或见习活动,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见习单位应当根据见习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个性化的指导方案,指导见习生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见习单位应当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员工,带领见习生学习、培训和实践,指导他们投身工作。

第十四条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期满前对见习生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协助见习生改进,并把评估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

第四章见习生的保障和激励第十五条见习单位应当向见习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如食宿、交通、保险等,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学习。

第十六条见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见习生的实习工资或生活补贴,并根据见习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学校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管理制度学校见习管理制度一、引言见习是学生在校外实践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见习的质量和安全,学校需制定一套见习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和学校的权责、安全和保障措施等。

本文将提出一套完善的学校见习管理制度,以确保学生在见习中的权益和安全。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见习管理机构:学校设立见习办公室,负责学校见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见习指导老师:由学校选派一名专职教师担任学生见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的见习计划、培训和评价工作。

3.见习学生:凡申请见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报名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见习机构和地点。

三、见习计划1.见习项目:见习计划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确定,包括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期限等。

2.见习机构选择:学校应与相关实习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机构作为见习基地。

3.见习前准备:学生在见习前需参加相关培训课程,了解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见习管理1.见习时间:见习时间应在每个学期开学前确定,并与学校的教学计划相协调。

2.见习安全:见习机构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学校应通过与机构签订协议来确保学生的安全。

3.见习评价:学校见习办公室应根据见习指导老师和见习机构的评价,对学生的见习成绩进行评定。

五、见习福利和保障1.生活费用:见习期间,学生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费用补贴,以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2.交通费用: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来回见习地点的交通费用补贴。

3.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他们在见习期间的安全。

六、违规处理措施1.违规行为定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逃避见习、迟到早退、偷窃实习机构财物、违反实习机构规定等。

2.违规处理:对于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分、留校察看、中止见习等。

七、监督与督导1.学校监督:学校见习办公室应定期与见习机构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的见习情况。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单位见习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单位中见习生的培养和管理,保障单位和见习生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本管理制度旨在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见习环境,使见习生在单位中得到良好的培养和锻炼,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一、见习生的选拔与录用1. 见习生的选拔应公开、公正、公平。

单位应通过招聘网站、招聘信息发布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

2. 见习生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和推荐信等材料,并根据招聘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3. 初步筛选合格的见习生应进行面试和能力测试,以了解其专业素养和个人能力。

4. 综合面试和测试结果,单位择优录取见习生,并签订见习协议。

二、见习期限和待遇1. 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需求确定。

2. 见习期间,单位应向见习生支付一定的见习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规定支付各类社会保险费。

3. 若见习生在见习期满后留用,单位应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晋升和薪资待遇。

若单位不予留用,应及时终止见习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三、见习任务和工作安排1. 单位应根据见习生的专业背景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见习任务,确保见习生在工作中得到充分的训练和实践。

2. 见习生应按照单位的工作时间和要求参与工作,严格履行工作纪律和要求。

3. 单位应为见习生指定专门的导师或师傅,进行目标和任务的讲解,定期与见习生进行交流和指导。

四、见习考核和评价1. 见习期满前,单位应进行一定的评估和考核,评价见习生在单位中的表现和成绩。

2. 评估内容应包括见习生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单位是否留用见习生的参考依据。

3. 单位应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见习生,并就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

五、见习生的权益保障1. 见习生在单位见习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包括劳动时间、劳动安全保护、福利待遇等。

2. 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见习生进行歧视、虐待或侵犯其合法权益,如有违反,见习生可向单位申诉或寻求法律救济。

学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见习人员的管理,提高见习质量,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收的各类见习人员,包括师范生、实习生、教师进修生等。

第三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确保各项规定切实可行。

2. 严谨性原则: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严谨规范,确保见习过程有序、高效。

3. 人文关怀原则:关心见习人员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章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见习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 具有敬业精神,愿意投身教育事业。

第五条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学校安排,按时参加见习活动;2. 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3.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4. 保守学校秘密,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学生、学校及教师个人隐私。

第三章见习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六条见习人员的选拔: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见习计划,明确见习岗位和人数;2. 各部门根据见习计划,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学校组织面试,选拔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

第七条见习人员的培训:1. 学校为见习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学校规章制度等内容;2. 部门负责人或经验丰富的教师对见习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章见习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八条见习人员的考核:1. 学校设立见习考核小组,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表现、学生评价等;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九条见习人员的评价:1. 学校根据见习人员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评价;2. 对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不合格的见习人员,要求其改进,并给予重新考核的机会。

见习岗位管理制度简单

见习岗位管理制度简单

见习岗位管理制度简单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公司见习岗位管理工作,提高见习生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见习生,包括实习生、学徒工等。

二、见习生的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见习生的合法权益。

2. 合理管理:公司根据不同见习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见习培训和帮助,使见习生能够适应工作,快速提升能力。

3. 公平管理:公司对见习生一视同仁,不区别对待,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和晋升途径。

三、见习生的录用和解除1. 见习生的录用:公司在明确见习岗位需求的基础上,通过面试等方式选聘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

2. 见习生的解除:若见习生在见习期间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有权解除见习协议。

四、见习生的培训和考核1. 见习生的培训:公司将提供必要的见习培训,包括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帮助见习生尽快熟悉工作内容。

2. 见习生的考核:公司将定期对见习生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学习情况,为其提供成长和改进的建议。

五、见习生的福利和待遇1. 工资待遇:公司将根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2. 福利待遇:公司将为见习生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见习生的管理流程1. 见习生入职:公司将接收见习生,在见习协议期限内安排工作和培训。

2. 见习生培训:公司将为见习生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

3. 见习生考核:公司将定期对见习生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4. 见习生离职:若见习生在见习期结束后表现出色,公司有可能将其转正安排到公司正式岗位。

七、见习生管理的责任1. HR部门负责见习生的招聘和培训工作。

2. 相应部门负责见习生的工作安排和考核。

3. 公司管理层负责全面监督见习生的管理工作。

八、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公司见习岗位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遵守该制度,公司将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共同努力实现共赢发展。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见习是大学生和其他学生毕业,进入职场前的一种特殊培训方式。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管理见习生,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选拔见习生、培训见习生和评估见习生三个方面,介绍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一、选拔见习生单位在选拔见习生时应设置合理的要求和流程。

首先,应设立明确的选拔标准,例如专业背景、综合素质等。

其次,可以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估,以确保选拔出合适的见习生。

此外,还可以考虑与学校进行合作,通过学校的推荐选拔见习生。

二、培训见习生见习生进入单位后,需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以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和融入工作环境。

在培训过程中,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中培训、岗位实训和导师指导等。

集中培训可以通过课堂教学、工作坊等形式进行,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岗位实训则是将见习生直接安排到实际岗位上,由有经验的员工进行实际操作指导;导师指导是为每位见习生分配一位有经验、能够提供指导的导师,帮助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评估见习生为了了解见习生的学习进度和工作表现,单位需要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机制。

评估可以从多个方面展开,包括工作能力、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等。

单位可以通过定期考核、实习报告、口头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估,并及时给予见习生反馈和指导,在实践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

在具体实施见习管理制度时,单位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管理规范:见习管理制度应明确的规定各项管理事项,如见习期限、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以防止管理不当。

2. 人员关系:单位需要建立见习生与员工之间良好的关系,鼓励员工与见习生分享经验、帮助见习生解决问题,促进良好的团队协作。

3. 激励机制:单位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励见习生积极参与工作,在工作中取得成绩。

可以通过奖励、表扬等方式进行激励,以增加见习生的工作动力。

4. 风险防范:单位在见习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风险防范。

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保证见习生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要保护单位的利益,明确保密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

见习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见习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见习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节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见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见习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保障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见习人员的确认与招聘1. 见习人员的确认1.1 本公司接收见习人员的范围为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生或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其他有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的人员。

1.2 确认见习人员需经过见习人员的单位主管和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3 见习人员在被确认并签订见习协议之后,方可开始见习工作。

2. 见习人员的招聘2.1 见习人员的招聘需按照公司招聘流程进行,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选拔合格的见习人员。

2.2 见习人员在招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或抵押财产,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见习期间的管理1. 见习协议签订1.1 见习人员与公司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密义务等内容。

1.2 见习协议签订后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保留在公司档案中备查。

2. 见习工作计划制定2.1 见习人员的单位主管应根据公司的见习计划和工作需要,制定见习人员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2.2 见习工作计划应当包括见习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确保见习工作有序进行。

3. 见习人员的培训与指导3.1 公司应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技能培训等,确保见习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3.2 见习人员的单位主管应对见习人员进行定期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 见习人员的考核与评价4.1 见习期满后,公司应对见习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见习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

4.2 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见习人员是否获得正式录用的重要依据,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用见习人员。

第四节见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1. 见习人员的权利1.1 见习人员有权按照见习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1.2 见习人员有权接受公司的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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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高见习学生整体素质,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岗位。

积极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服务机构沟通,开拓见习岗位,加强见习学生的上岗指导教育,努力提高见习质量。

确定见习岗位后,及时向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原则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在同一岗位见习,有特殊原因的,见习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调整见习岗位,岗位调整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条见习协议.岗位见习名单经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复后,上岗前与见习学生签订《见习培养协议》,约定具体见习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见习培养协议》: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设立见习岗位,致使见习工作无法履行的;
2、见习学生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
3、见习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见习学生同时在其它单位见习,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见习学生无故不能按时完成见习训练计划的;
6、见习学生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
7、见习学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见习指导。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1-2名老员工作为某个岗位见习学生的指导老师,指导
老师主要负责见习学生各阶段的日常工作安全,职业素养指导,工作业绩考核,见习评定等见习相关工作。

第五条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见习补助外,按岗位实际情况给予午餐补助和生活补助。

第六条工作时间.根据见习岗位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按本岗位要求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公司为见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见习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八条工作制度。

见习期间,根据见习岗位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工作制度。

1、见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2、见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见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领导或指导员工批准,返回岗位应向领导或指导员工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3、见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员工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工具,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指导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异常和突发事件,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4、爱护工具、设备,勤俭节约,做好见习场地和岗位必需的清洁卫生工作;
5、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见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公司将根据用工需求正式录用见习学生;或在见习结束后,根据见习指导员工的评定,正式录用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有限公司
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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