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见习实习教育。
见习实习教育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和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然而,见习实习教育的有效性和质量管理成为学校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教育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学校的见习实习教育活动,提高见习实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具体而言,该制度的目标在于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知识,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三、制度内容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见习实习计划的制定: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见习实习计划,明确见习实习的目标、内容、时间和地点等,确保见习实习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紧密结合。
2. 教师指导体系的建立:学校应建立一支教师指导队伍,负责对学生进行见习实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这些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育指导能力。
3. 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学校应要求学生在见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收获和遇到的问题等。
通过报告的撰写,学校可以评估学生的实习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4. 实习单位的选择和管理:学校应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共同选择合适的实习单位。
同时,学校还需要对实习单位进行管理,确保实习环境的安全和学生的权益。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成绩评定体系,综合考虑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实习报告等。
这样可以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实习成果,并给予及时的反馈。
六、学生参与实习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应明确学生参与实习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有权利得到合理的实习机会和指导,同时也需要履行实习期间的各项义务。
七、实习过程的监督和反馈: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实习过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需要对学生进行实习的反馈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
八、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学校应在实习期间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辅导。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概述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就业见习和职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树立学校良好的就业见习品牌,制定并实施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依法、科学、规范地管理学校就业见习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
第二部分见习基地管理1. 见习基地的申请与审批1.1 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条件,并提供合格的见习实习岗位。
1.2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评审审批,符合要求的基地将被纳入学校的就业见习基地库中。
2. 见习基地的管理与监督2.1 就业见习基地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见习内容和要求,指导学生进行见习工作。
2.2 学校将派遣专门的教师或指导员对见习基地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见习情况,并对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部分学生见习管理1. 见习计划及安排1.1 在学生就业见习前,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际情况,制定见习计划,并进行安排。
1.2 学校将根据见习基地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相关的见习工作,并协助解决在见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见习期间的行为规范2.1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2.2 学校将对学生见习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见习成果评价3.1 见习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见习成果进行评价,评定见习结果。
3.2 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向学生发放相应的证明和记录,并将成绩反馈给见习基地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就业见习管理效果评估1.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见习基地的管理、见习计划的安排及学生的见习情况。
2. 学校将依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以提高学生就业见习的管理效果。
第五部分效果评价学校将定期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进行评价,不断完善与提升,确保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成功率。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就业见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生以及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就业见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二)尊重学生意愿,保障学生权益;(三)严格管理,确保见习质量;(四)校企合作,共同推进。
第二章就业见习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就业见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见习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就业见习工作。
第六条就业见习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就业见习计划,组织实施就业见习活动;(二)组织招聘企业,审核见习岗位;(三)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双方权利义务;(四)监督见习过程,确保见习质量;(五)收集、整理见习资料,建立见习档案。
第七条学生申请就业见习,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就业见习办公室。
第八条就业见习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结合企业需求和见习岗位,组织学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
第九条学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后,应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见习。
第三章就业见习的实施第十条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协议约定。
第十一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安排,积极参加见习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应认真完成见习任务,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见习,应提前向见习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就业见习的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就业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应向学生出具见习鉴定,对学生在见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学生在见习期间的表现,作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档案。
第十六条学校对见习单位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就业推荐和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中职学校学生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职学校学生见习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见习的学生。
第三条见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服务企业和社会;2. 注重实践,注重技能培养;3.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安全;4. 校企合作,资源共享。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见习管理办公室,负责见习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见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见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实施;2. 负责与实习企业联系,签订见习协议;3. 组织学生参加见习活动,提供必要的培训;4. 跟踪管理学生在见习过程中的表现,及时解决问题;5. 对见习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见习安排第六条见习活动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课程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见习计划。
第七条见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或暑假期间,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见习学生应按照见习计划,在指定企业进行见习,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章见习要求第九条学生参加见习应遵守以下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2.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实践操作能力;3. 积极参与企业生产,服从企业安排;4. 注意个人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5.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展现中职学生的良好形象。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见习费用,确保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见习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见习基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组织见习成果展示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中职学校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为学生的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为企业和社会输送高素质的技能人才。
学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见习人员的管理,提高见习质量,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收的各类见习人员,包括师范生、实习生、教师进修生等。
第三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确保各项规定切实可行。
2. 严谨性原则: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严谨规范,确保见习过程有序、高效。
3. 人文关怀原则:关心见习人员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章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见习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 具有敬业精神,愿意投身教育事业。
第五条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学校安排,按时参加见习活动;2. 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3.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4. 保守学校秘密,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学生、学校及教师个人隐私。
第三章见习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六条见习人员的选拔: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见习计划,明确见习岗位和人数;2. 各部门根据见习计划,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学校组织面试,选拔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
第七条见习人员的培训:1. 学校为见习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学校规章制度等内容;2. 部门负责人或经验丰富的教师对见习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章见习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八条见习人员的考核:1. 学校设立见习考核小组,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表现、学生评价等;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九条见习人员的评价:1. 学校根据见习人员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评价;2. 对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不合格的见习人员,要求其改进,并给予重新考核的机会。
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高见习学生整体素质,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岗位。
积极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服务机构沟通,开拓见习岗位,加强见习学生的上岗指导教育,努力提高见习质量。
确定见习岗位后,及时向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原则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在同一岗位见习,有特殊原因的,见习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调整见习岗位,岗位调整不得超过两次.第三条见习协议.岗位见习名单经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复后,上岗前与见习学生签订《见习培养协议》,约定具体见习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见习培养协议》: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设立见习岗位,致使见习工作无法履行的;2、见习学生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3、见习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4、见习学生同时在其它单位见习,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5、见习学生无故不能按时完成见习训练计划的;6、见习学生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7、见习学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见习指导。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1-2名老员工作为某个岗位见习学生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主要负责见习学生各阶段的日常工作安全,职业素养指导,工作业绩考核,见习评定等见习相关工作。
第五条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见习补助外,按岗位实际情况给予午餐补助和生活补助。
第六条工作时间.根据见习岗位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按本岗位要求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公司为见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见习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学校社会实践与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社会实践与见习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社会实践是指学生走出校门,进入社会,亲身体验并实践所学知识的活动。
在学校教育中,社会实践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培养实际动手能力。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校社会实践,学校制定了见习管理制度,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效果。
二、学校社会实践的重要性1. 提供现实生活经验:学校社会实践能够让学生走出书本,亲身感受真实的社会环境,增加他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这样的经验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提升他们在社会中的综合素质。
2. 拓宽学生视野:学校社会实践可以让学生接触到不同的社区、行业和专业,了解多元文化和多样性。
通过参观企事业单位,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职业发展路径和就业前景,为将来的人生规划提供参考。
3. 培养社会责任感:学校社会实践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通过参与实际活动,学生能够认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一部分,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尽力而为。
三、学校社会实践的组织和指导1. 制定明确目标:学校在组织社会实践前,应明确实践的目标和意义,确保学生、教师和目标一致,使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制定合理安排: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实践需要,制定合理的实践时间和时长,并合理分配教师和学生的任务,让每个人都能积极参与并有所收获。
3. 做好前期准备:学校应提前安排好实践活动所需的物资和场地,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具备参与实践活动的基本素质。
四、学校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1. 保障学生安全:学校应确保学生的个人和财产安全,组织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员的分组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
2. 加强监督与指导:学校应指派专门的教师或指导员负责学生实践活动的安全与管理工作,进行实践活动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与社会单位合作:学校可以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制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得到积极引导和协助。
学校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见习管理,提高见习生的实践能力,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学校见习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见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指导;(三)注重实效,提高见习质量;(四)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章见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见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见习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一)制定见习计划;(二)组织见习生进行岗前培训;(三)安排见习岗位;(四)监督见习过程;(五)处理见习中的问题。
第六条见习生应按照学校安排,按时参加见习,不得无故缺席。
第七条见习期间,见习生应遵守见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安排,尊重见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
第八条见习生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完成见习任务,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章见习内容与要求第九条见习内容主要包括:(一)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二)观摩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三)参与教育教学实践;(四)撰写见习心得体会。
第十条见习要求如下:(一)见习生应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讲解,积极参与讨论,主动请教问题;(二)见习生应按照要求完成见习任务,不得抄袭、剽窃;(三)见习生应做好见习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四)见习生应撰写见习心得体会,真实反映见习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
第四章见习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见习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二条过程考核主要包括:(一)出勤情况;(二)学习态度;(三)参与度;(四)完成任务情况。
第十三条结果考核主要包括:(一)见习心得体会;(二)见习期间的表现。
第十四条见习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管理制度
一、引言
见习是学生在校外实践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见习的质量和安全,学校需制定一套见习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和学校的权责、安全和保障措施等。
本文将提出一套完善的学校见习管理制度,以确保学生在见习中的权益和安全。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
1.见习管理机构:学校设立见习办公室,负责学校见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见习指导老师:由学校选派一名专职教师担任学生见习指导
老师,负责指导学生的见习计划、培训和评价工作。
3.见习学生:凡申请见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
报名,报名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见习机构和地点。
三、见习计划
1.见习项目:见习计划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确定,包括
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期限等。
2.见习机构选择:学校应与相关实习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机构作为见习基地。
3.见习前准备:学生在见习前需参加相关培训课程,了解见习
基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见习管理
1.见习时间:见习时间应在每个学期开学前确定,并与学校的
教学计划相协调。
2.见习安全:见习机构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学校应通
过与机构签订协议来确保学生的安全。
3.见习评价:学校见习办公室应根据见习指导老师和见习机构
的评价,对学生的见习成绩进行评定。
五、见习福利和保障
1.生活费用:见习期间,学生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费用补贴,以
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2.交通费用: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来回见习地点的交通费用补贴。
3.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他们在见习
期间的安全。
六、违规处理措施
1.违规行为定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逃避见习、迟到早退、偷窃实习机构财物、违反实习机构规定等。
2.违规处理:对于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
不同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分、留校察看、中止见习等。
七、监督与督导
1.学校监督:学校见习办公室应定期与见习机构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的见习情况。
2.学生监督:见习学生需遵守实习机构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如
发生问题或遇到困难,应及时向见习指导老师或学校见习办公室反映。
3.社会监督:学校可邀请相关专家、校友或家长参与见习评价
工作,以增加见习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八、总结
学校见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障学生的权益和见习的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见习办公室应加强与见习机构的合作,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见习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需要学生自身的自觉性和责任心,积极参与见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