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见习期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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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应当遵循的规章制度

实习应当遵循的规章制度

实习应当遵循的规章制度1. 工作时间规定:作为实习生,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班、下班,不早退、不迟到。

在工作时间内,要全力以赴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不能擅离职守或偷懒。

2. 服从管理:实习生应当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领导的指示,积极配合其他同事的工作。

在工作中,应当主动向领导请教、学习,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不要霸道自行其是。

3. 保守秘密:在实习单位工作期间,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机密信息或商业机密,实习生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外界。

保护公司的机密资料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也是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的重要举措。

4. 遵守岗位规定:实习生应当严格遵守岗位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要熟悉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5. 注意形象和礼仪:作为实习生,我们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仪容,着装得体、言行举止得体,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在与同事、领导、客户等交往时,要保持礼貌、谦逊,不应有粗俗或不雅的言行。

6. 尊重他人:在工作中,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情,不得歧视、欺负或伤害他人。

尊重同事的工作、成绩和人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实习成功的关键。

7. 提高能力:作为实习生,我们应当积极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虚心向同事学习、向领导请教,努力完成实习任务,争取取得优秀的实习评价。

总之,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实习生必须要做到的基本要求。

只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愿每位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进步,成为优秀的职场人才。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提高见习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就业率,保障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招收见习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就业见习人员是指接受我单位安排参加见习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用人单位安排的见习人员。

第四条就业见习人员安排见习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条本制度重点对就业见习人员的招募、见习期间的管理和见习结束后的安排进行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如有单位需要接收见习人员或者有见习人员来函求职,应当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相应的申请表。

第七条招聘单位应当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合格的见习人员招聘条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方可录用。

第八条招聘单位应当向见习人员提供清晰的见习合同,并依据规定签订见习合同。

第九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日期参加入职培训,并如实填写人事档案。

第十条见习人员被录用后,单位应当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见习工作的汇报,并接受就业服务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见习期间管理第十一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单位应当提供专门的导师和见习人员进行专业学习,指导见习人员掌握实际工作技能。

第十二条见习期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见习人员的见习工资,保障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不得发生与见习合同不符的情况,如有异动应当主动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接受单位的处罚。

第十四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应当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执行,不得有因私行为对单位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被录用的见习人员在单位见习期间,如有重大失误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单位有权提前终止见习合同。

第四章见习结束后的安排第十六条见习期结束后,单位应当根据见习人员的表现情况评定见习合格与否,并根据评定结果与就业服务机构协商决定是否给予见习人员正式聘用。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管理规范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管理规范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管理规范一、目的为加强应届毕业生的统一管理,增强某公司雇主品牌,使应届毕业生薪酬、绩效管理统筹、高效、有序,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应届毕业生,是指公司统招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司聘及人事代理员工。

三、时间期限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时间界定:以新大学生(本科、硕士)毕业入司时间算,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期间试用期时间为三至六个月。

第一章试用期、见习期薪酬管理规范一、管理原则(一)时间期限公司统招的应届毕业生(司聘及人事代理)首次劳动合同签订三年,合同期内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

(二)发放原则应届毕业生首年薪酬总额统一划归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标准进行发放管理。

首年薪酬包括: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各项补贴。

(三)管理阶段应届毕业生入司后薪酬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试用期间、试用期满至见习期,见习期满。

二、发放细则(一)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和一定标准的福利,不发放奖金。

2、补贴发放细则1)公司补贴:司聘及人事代理员工试用期内按照公司标准享受各项补贴。

3、五险一金1)五项保险:在试用期内,公司为员工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司聘员工试用期内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相应的住房补贴。

(二)试用期满至见习期满止:发放首年工资、不发放奖金,发放补贴。

备注:员工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发放奖金,如期间表现特别突出,可由各部门从本部门工资总额中提取,并经部门薪酬考核小组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发放。

2、补贴发放细则1)公司补贴:司聘及人事代理员工此期间内按照公司标准享受各项补贴。

3、五险一金1)五项保险:此期间内公司为员工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司聘员工此期间按照公司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相应的住房补贴。

(三)见习期满后1、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薪资总额划拨至各部门,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发放基本工资、奖金、福利。

2、基本工资发放细则1)学历工资:根据最高学历和累计工龄确定固定工资。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5页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5页

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5页总则:为了使公司甄选出优秀人才,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人员培养,人力资源部结合目前各分子公司人力需求的特点,与相关院校进行学生就业联动,并根据相关院校学生实习时间组织招聘活动,人力资源部为规范学生实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相关院校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公司各人力需求部门。

监控部门:人力资源部。

具体细则:1、由人力资源部不断整理及完善招聘渠道,保持与各相关院校的联系与良好沟通,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确定学生实习时间,并组织相关招聘活动,甄选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

2、实习生主要实习岗位为销售类、策划类(设计制作)、技术类、服务接待类、财务类、行政人力类,各分子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岗位增设实习岗位。

3、实习生在入司时按照新职员入司相同标准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应聘登记表、提交体检报告原件、学生证复印件、担保书及担保材料等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

4、实习生个人档案另设编号存放,个人信息不录入EHR信息系统,薪酬发放明细也需另做记录;实习生所有相关资料由各分子公司人力专员单独归档负责管理。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勿需购买工装,技术类学员可交押金领取统一工装,其他岗位按公司要求着装,统一佩戴实习生工牌。

6、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相关要求与正式职员同等,在实习期间若实习生因相关考试需要请假,应出具学校相关证明,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考勤监控;实习期若非学校要求返校而要求结束实习者,公司对此类实习生不再给予再次实习及正式入职机会。

7、公司向实习生支付的实习补贴由各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额度,允许分子公司根据实习岗位不同设置不同标准,但严禁出现同岗不同薪的情况,且实习生工资不能高于岗位试用期的薪酬标准。

自正式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为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保险,直至其转为正式职员或实习期结束。

其他福利与试用期职员福利同等,实习补贴由各分子公司人力职能部门单独请款支付。

8、实习生在通过不低于两个月的实习期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的,可申请提前享受与试用职员同等薪资待遇;在享受与试用职员同等待遇的三至六个月后(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经进一步考核合格后可申请享受正式职员薪资待遇。

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为招录大学生成长搭建见习锻炼的平台,使其早日成才,服务公司,奉献社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学毕业生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经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大学毕业生报到及岗前培训第三条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毕业后,持报到证按期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证件和学籍档案。

报到注册后持介绍信到矿区总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及其他手续。

第四条大学生初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劳动合同中必须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见习期内。

第五条大学生来公司报到后首先要进行矿情和矿规矿纪教育。

同时在职教中心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入矿安全培训和企业文化教育,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入矿培训合格证。

基层单位对新分大学生必须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矿(厂、公司)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或所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事故案例教育;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教育;基本技能训练;劳动合同法规及职工权利义务教育、矿(厂)规、矿(厂)纪教育;企业文化和法制教育等。

若从事工作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大学生见习期内参加单位组织的岗位技术培训、外出技术培训及专项培训前,要与公司劳动人事培训部门签订专项培训协议,明确服务年限(约定的服务年限超出劳动合同期限时,要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相应更改)和违约责任,在服务期内辞职或申请调出时,按培训协议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第三章大学生见习期安排及考核第七条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

见习期间,各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确定指导老师,并建立师徒合同,签订指导协议,对大学生见习期进行全面负责。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

单位见习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二、见习招收和选拔1.见习招收对象:本单位欢迎对本行业有兴趣和热情的大学生、毕业生等社会青年加入见习生队伍。

2.见习选拔:见习生招聘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包括简历筛选、面试等环节。

选拔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

三、见习期限和待遇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具体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2.见习生待遇:见习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享受单位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但不享受年终奖等额外激励。

四、见习任务和工作安排1.见习任务:见习生应按照单位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完成相应的见习任务。

任务内容包括学习业务知识、了解部门工作流程、参与项目实施等。

2.工作安排:单位将根据见习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保证任务的完成质量和见习生的学习效果。

五、见习评估和考核1.见习评估:单位将定期对见习生进行评估,包括学习态度、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见习生晋升或终止见习的重要参考依据。

2.考核内容:见习生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表现、能力提升和自我学习情况等方面。

单位将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并向见习生进行公示。

六、见习生培训和实践机会1.培训计划:单位将为见习生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实践机会等,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2.实践机会:单位将为见习生提供合理的实践机会,包括参与实际工作、独立承担项目等,帮助其提升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见习生晋升和终止1.见习生晋升:见习生在见习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表现良好者,可晋升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2.见习生终止:如果见习生在见习期间表现不佳,不符合晋升条件或违反单位规定,单位有权终止其见习资格,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和违规处理1.记律要求:见习生要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和利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商业机密。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毕业生见习工作,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见习范围:指校园内各专业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见习时间内,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实践活动。

第三条见习单位权利与义务:1.为毕业生提供合理的见习环境和条件;2.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和管理;3.遵守校方规定,做好毕业生见习记录和评估。

第四条毕业生权利与义务:1.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完成见习任务;3.维护见习单位形象,不损害单位利益。

第五条见习考核:1.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出具毕业生见习评价报告;2.根据评价报告,学校对毕业生的见习表现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同意可随时进行修改。

签署单位:毕业生、见习单位、学校日期:年月日附件列表1.毕业生见习协议书2.见习单位指导手册法律名词解释1.见习单位:指为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毕业生:指校园内各专业毕业生。

3.见习期满:指毕业生完成规定的见习时间。

违约行为及认定1.若毕业生未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未完成见习任务,视为违约。

2.若见习单位未提供合理的见习环境和条件,未安排指导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和管理,未遵守校方规定,未做好毕业生见习记录和评估,视为违约。

3.若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有关法律部门申请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署确认后生效。

签署单位:毕业生、见习单位、学校日期:年月日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毕业生见习任务安排不合理或过于繁重,导致毕业生无法完成任务。

解决办法:在见习前建立详细的任务计划,合理安排毕业生的见习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任务量合理。

2.见习单位对毕业生的指导和管理不到位,导致毕业生无法得到有效的指导。

解决办法:见习单位应为每位毕业生安排专门的指导人员,并确保指导人员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和经验,定期进行指导和评估,及时解决毕业生可能遇到的问题。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方案第一条为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力度,公司对见习生管理实行“结对培养”,推行“导师带徒”制度。

以此作为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尽快掌握专业知识的有效手段,确保见习生在三个月的见习期理论联系实际,快速适应新环境、掌握新知识,通过三个月的见习达到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公司要求各单位在见习生报到后一周内,选配具备优良职业道德、精湛专业特长、丰富工作经验和突出工作业绩的各类资深专业技术(含政工专业)干部给见习生传技艺、帮思想、带作风、树形象,帮助、指导见习生在岗位上树理想、讲道德、学本领、长才干。

并要求各单位(项目)部、室负责人必须担任指导老师;项目班子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原则上可兼任指导老师,促使“结对培养”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条公司要求每一名见习生在见习期内要有人带、有人教,并要求资深专业技术干部要在工作中与见习生结对培养,并签订结对培养协议、制定培养计划和目标,针对不同业务的重点、难点及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开展理论知识讲解、现场操作授课等。

第四条为加强对见习生“结对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结对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公司团委、人力资源部、营运部、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为激励“结对培养”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结合实际,积极构建有效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

首先,抓好日常考核管理。

定期对“结对培养”情况进行考核,要求见习生每周以书面形式向指导老师进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指导老师签署的意见将作为见习生定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其次,实行月度综合考核。

见习期满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结对培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见习生的见习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采用组织考核、专业技能鉴定、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对指导老师的考核内容包括指导老师对见习生的指导计划、帮教日志、谈心记录、鉴定评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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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
一、见习期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见习期管理对象包括校园招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及集团公司委托培养的紧缺人才。

二、见习期时间安排
见习期一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自起薪之日起执行。

具体时间安排为:入职培训1个月由永贵公司统一组织、劳动实习2个月、轮岗认识实习3—5个月、专业实习4-6个月。

三、见习期工作目标
1.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企业文化、各类政策及规章制度;
2.让毕业生了解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的生产经营整体状况;
3.让毕业生了解所处部门(区队)的职能、工作职责、上下级隶属关系;
4.让毕业生掌握工作中需要的态度、知识和技能。

四、见习期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毕业生见习岗位分配、调整;
2.负责对见习毕业生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的培训;
3.协调各部门(区队)对毕业生见习期的日常管理;
4.负责见习毕业生的工资、奖金、福利的核算及发放;
5.负责对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的全程跟踪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见习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并拟定是否续聘意见。

五、见习期管理中所在见习部门(区队)职责
1.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区队)见习生日常管理的相应实施细则;
2.对见习毕业生上岗前做好适合岗位需要的系统培训;
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见习毕业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书写对见习生的试用意见;
4.为见习毕业生指定相应的导师,并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

六、见习期导师负责制
1.对见习期毕业生实行导师负责制。

2.建立“双导师”培养体制。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导师负责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管理责任人(管理导师),见习毕业生所在部门(区队)领导、骨干员工为毕业生的直接导师。

3.导师的职责。

(1)负责见习毕业生上岗前的基础培训;
(2)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技术、技能指导,以及其提高和成长;
(3)关心所指导见习毕业生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七、见习生的待遇
根据公司关于大学生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执行相关待遇。

八、其他相关规定
1.在毕业生见习期间举办不少于3次的由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解释和落实。

2.对于毕业生提出的合理性要求,在不违反公司制度的前提下,要尽可能满足。

3.要积极营造有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对思想不稳定的毕业生,要及时给予引导;相关部门领导要切实关心毕业生学习、生活,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

4.毕业生见习期间因工作需要下井的,必须由安检、生产技术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带领方可入井操作、学习;女毕业生下井学习的必须由安检部负责人陪同。

5.要切实照顾好不同风俗习惯的毕业生的生活,充分尊重毕业生的民族信仰、宗教信仰。

6.对毕业生见习岗位的调整由单位根据需要统一调配。

毕业生是企业发展的后备力量,是生力军,要切实把培养毕业生、认真做好毕业生管理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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