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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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

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

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前言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存的物质基础,其开采和利用对于人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已经引起了严重关注,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法制度。

本文将从自然资源法制度的概念、体系和主要内容等方面,简要介绍自然资源法制度的基本情况。

自然资源法制度的概念自然资源法制度是指对于自然资源开采、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及其体系。

自然资源法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开发为目的的法律制度。

自然资源法制度涉及广泛,包括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和实效性的执法机制。

自然资源法制度的体系自然资源法制度包含了资源保护、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管理和资源税收等方面。

其中,保护与开发并重、生态优先、科学管理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原则。

下面分别介绍四个方面的内容。

资源保护资源保护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基本任务。

资源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因过度开发、滥用资源而造成的环境破坏。

具体,通过制定各类环保法规、保护区域的设立和管辖、环保产业的发展等,保护各类自然资源。

资源开发利用资源开发利用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要以可持续利用为前提,不能损害生态环境和消耗过多的自然资源。

所以,需要确立合理的资源利用方式,有效的资源管理机制并强力执行相关制度,从而实现开发和保护两个目的的统一。

资源管理资源管理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对各类自然资源的管理、开发和保护进行规范,以及节约资源、促进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来说,资源管理包括四个方面,即资源勘探开发、资源节约利用、资源信息管理和资源保护等,需要建立健全的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资源税收资源税收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源税是国家对资源开发的收益征税,也是国家对自然资源利用进行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

最新自然资源保护法

最新自然资源保护法

其一,可更新资源,主要指土地资源、生物资源 和水资源。 其二,不可更新资源,主要指矿藏资源,例如, 铁、铝、煤、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 其三,恒定性资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尚未被充分 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辐射能、空气、海潮、风 力等。
二、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一)概念 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过 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 一般是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 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水法和渔业法、海洋法、 空间法等法律、法规组成。 自然资源保护法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自然规 律的法律。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调节人类在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国家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调整自 然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3.科学技术性。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十分广泛和 深远。人们对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自 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出许多新 的课题,采取更科学、更先进的措施,保护管理各 种自然资源。 4.国际共同性。 人类共同生活的地球表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 系统。环境问题的解决是超越国家界线的。有些资 源的开发利用也不是一国所能完成的。因此,对自 然资源的保护,人类负有共同的国际义务。
(三)对耕地实行的特殊保护制度 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 耕地实行特殊的保护。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 1.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使用。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耕地总量 不因非利用计划的原因而减少。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基本农田保 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 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 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自然资源保护法简介

自然资源保护法简介

自然资源保护法简介胡静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一、概述大家好,那么这一讲我们讲自然资源法,自然资源法从大的范围来讲属于环境保护法。

但是狭义的环境保护法它主要指的是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法跟环境法来说,它相对来说,它更侧重于对这个自然这样一个利用和保护的一些规定。

好我们先来看一看什么是叫做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物质和能量。

首先它要有用,它要有价值。

自然资源的类型有这么几种:第一就是不可更新资源,就是这些东西消耗了就没了,矿产资源指的是这一类。

第二就是可更新资源,就这些资源呢,它通常指的是生物资源、动物、植物还有土壤、地下水。

对这样一些资源,你只要运用的好,它是可以更新的。

比如说树砍了还可以长,这就是可以更新。

第三就是恒定性资源,恒定性资源又叫做永久性这样的资源,它可以说是取之不绝用之不尽的资源,气温、降水、潮汐、风、波浪、地热、太阳能,这样一些都是恒定资源。

对于恒定性资源我们在法律上的态度是鼓励的开发使用。

对于可更新资源,我们法律上的要求就是对它的消耗、它的开发不能超过它的可再生可更新这样一个速度。

对于不可更新的资源,我们尽量的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尽量的将它多重用途充分的发挥出来。

自然资源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之分,自然属性第一就是它的整体性,各种资源的要素它是相互影响,各地区的要素也是相互影响,就说上游采伐数目采伐的多了,那么水土流失,那么这个下游就可以发生洪涝。

第二就是地域性,自然资源在空间上它是分布不均衡的。

有些地方森林多,有些地方可能是不毛之地。

第三自然性,就是自然形成的,但是人为活动可以对其形成产生影响。

社会属性这一块,第一稀缺性,那么这个也是最关键的核心的属性,稀缺分为绝对稀缺就是自然资源的总需求超过总供给;还有相对稀缺,当自然资源的总供给还能够满足总需求,但由于分布不均匀而造成的局部稀缺。

第二就是多用性,就是它具有多种功能和用途。

自然资源有经济功能也有环境功能,比如说那个树木,它可以用来从事建筑,材料作为建筑材料来使用,但它也有光合作用,也是生产系统的一份子,使用它有环境功能。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九章第一节讲义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九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九章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

它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最有影响力的制度,也是任何自然资源法律所不可缺少的制度。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一是自然资源使用权。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自然资源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通过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然资源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它主要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权能。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类别按自然资源权属的主体来分,可分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按自然资源的种类分,可分为土地资源所有权、森林资源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草原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所有权、野生动植物资源所有权等。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是指自然资源权属主体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获得某资源的所有权,从而可以对该自然资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情况。

在我国,自然资源权属主体不同,其权属取得的方式也不同。

1.国家所有权的取得在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和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三种方式。

法定取得,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它是我国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

强制取得,是指国家从社会的公共利益出发,凭借其依法享有的公共权力,不顾所有人的意志,采用国有化、没收、征收、征用等强制手段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实行国有化和没收是在人民解放战争过程中和建国初期国家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形式。

天然孳息是指自然资源依自然规律产生出来的新的自然资源。

比如,森林资源的木材蓄积量的增加,野生动物资源在自然条件下繁殖所生产的更多的野生动物,都是自然资源的天然孳息,国家也相应地取得这些孳息的所有权。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自然资源,是指人类所依赖的、不能人为创造、来自自然的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各国普遍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对部分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强调保护自然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该法规定了自然资源的分类、管理制度、保护措施等内容。

根据该法,自然资源分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自然遗产等类别,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防止资源过度开发与浪费。

此外,该法明确了自然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

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负有总体把握和整体设计的责任,而地方则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资源税法》《资源税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另一项重要法规。

该法规定了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征收资源税的范围、税率和征期等内容。

依据《资源税法》,我国对有色金属、稀土、稀有金属、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资源类型、开采环境、利用方式等因素进行不同定级,以鼓励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绿色开采。

三、综合治理政策为了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国普遍制定了综合治理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内容。

例如,我国实施了水土保持政策,通过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现象,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我国还推行了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以恢复退耕地的植被覆盖,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此外,各国还普遍采取生态补偿政策,通过给予生态保护者经济补偿,鼓励其积极参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这些补偿通常包括生态补偿金、生态公益岗位等形式。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至关重要。

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法

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

我国保护水资源的基本法律是 1988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此外与保护水资源有关的主要立 法还有:《河道管理条例》、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制度 实施办法》、《水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
、陆地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 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法与自然保护法的关系




二者既有共同点,又有许多不同 之外,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二者的保护对象具有交叉关系 二者的立法目的各有侧重 二者的保护方法和手段不同
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可持续利用原则 有偿利用原则 整体性原则
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 度




主体法律制度 权属法律制度 价格制度 交易制度 宏观调控制度 法律责任制度
森林权属: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 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全民所有制单 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 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 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 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 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 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 包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缺陷



缺乏基本的、综合性的自然资源 保护法律 各部自然资源法的规定相互交叉、 重叠、矛盾和冲突 法制结构系统不当 基本制度不健全
完善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鉴于自然资源在生态系统中的相 互配合,相互依赖的关系以及各 类自然资源性质的巨大差异,我 国应采取以基本法为龙头,以单 行法为基干,以各种行政法规、 规章为主体,以相邻法律为补充 的效力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基本理论
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用的土地。 具有如下特征:
➢ 固定性; ➢ 整体性; ➢ 生产性; ➢ 有限性; ➢ 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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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1)土地权属制度 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
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 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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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2. 申请使用土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
要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 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 于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 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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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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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我国征地审批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徒弟的,由国 务院批准:
①基本农田; 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 ③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 ④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 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 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法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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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我们可知本案中郑州市政府和郑东 新区领导小组无权批准,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也无权征 用3118亩一般耕地和6417亩基本农田。他们的行为已经违 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自然资源法方面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自然资源法方面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自然资源法方面主要包括的法律有:《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等。

环境保护法方面主要包括的法律有:《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等自然资源法宣教提纲一、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概述(一)自然资源的含义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国计民生的基本保障。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可以将自然资源进行多种科学分类。

按自然资源客观存在条件与特征为标准,可分为地下资源和地表资源两大类。

前者包括铝、铁、锡、镁等金属原料资源和煤、石油、天然气等矿物燃料资源;后者则由土地、水、气候、生物等资源构成。

按可否再生,可以把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及恒定资源三大类。

可再生资源有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两种,生物资源包括各种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周围环境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非生物资源是诸如土地、水等没有生命的资源;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指煤、铁、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它们没有生命,没有再生能力;恒定资源是指在自然界大量存在,无论人类怎样利用,都不会引起数量减少的资源,如太旨能、风力、地热、潮汐等。

发展科学技术,扩大恒定资源的利用范围,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发展方向。

(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含义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属于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综合性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了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

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与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有关的社会关系。

从法律的角度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自然资源权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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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
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
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店铺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自然资源法的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一、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概述
(一)自然资源的含义
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国计民生的基本保障。

(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含义
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体系
概括起来,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构成。

首先是综合资源法。

其次是资源行业法,再次是专项资源法,最后是资源保护法。

(四)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原则
(1)重要自然资源公有原则。

(2)综合利用和多目标开发的原则。

(3)统一规划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4)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5)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二、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制度
(一)自然资源的权属
1.自然资源所有权
我国自然资源法中所规定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基本有两类: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

(1)土地的所有权。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林权中的所有权。

林权中的所有权有两个层次:森林资源包括森林和林地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林木所有权可以归属于国家、集体及单位、个人。

(3)草原的所有权。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水资源的所有权。

国家是水资源所有权的唯一主体。

(5)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矿产资源属于同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6)野生动物的所有权。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
(1)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包括取水权以及与水的利用有关的其他权益。

(2)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3)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经营权。

(4)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包括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和渔业捕捞权。

(5)野生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包括狩猎权和驯养繁殖权。

3.自然资源权属流转
目前我国法律允许转让的自然资源权利除土地使用权外还包括矿权和林权。

4.自然资源利用中的补救和补偿
资源利用补偿不同于资源补救,主要表现在:第一,二者设立的依据不同。

设立补救义务是基于资源损害和公共利益损害,目的在于保护资源;设立补偿义务的依据是个体利益的损害,其目的在于保护一定社会主体的个体利益。

第二,二者的义务内容不同。

补救义务的内容是补救资源,补偿义务的内容是补偿利益损失。

第三,二者的履行原则不同,资源补救最终必须实际履行,不能以金钱内容替代;补偿义务则可以以金钱内容予以履行。

(二)自然资源的行政管理制度
1.自然资源规划
自然资源规划,内容各不相同,但通常都要包括规划的现实基础,规划所要达到的总目标和分期、分类目标及其分项指标,为实现目标而要采取的主要政策和措施等。

2.自然资源调查
3.资源综合利用
4.自然资源许可
从实施管理的范围来看,自然资源许可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

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

三是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

三、土地管理法
(一)土地管理法概述
土地管理法是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1.土地权益
土地权益主要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土地的利用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3.土地的保护
土地的保护是指为了防止土地资源被荒废、破坏和污染,保护土地数量和质量而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

(1)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国家鼓励土地整理。

4.建设用地管理
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四、水法
(一)水法概述
水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保护、防治水害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水法的调整范围既包括水资源,也包括经过开发利用的商品水和经过工程调节的供水。

其中的水资源。

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海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不属于水法的调整范围。

(二)水法律制度
1.水权
水权是指水的所有权和各种利用水的`权利的总称。

水权包括水的所有权和取水权。

2.取水许可制度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呵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3.水费和水资源费
使用水利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五、矿产资源法
(一)矿产资源法概述
矿产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勘探、开采、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矿产资源法主要包括矿权、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利用、保护等内容。

(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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