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整理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整理●联系●含义●普遍性极大的范畴,概括了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特点●普遍性、多样性●普遍性●1.与周围其他事物、现象、过程联系着●2.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
●多样性●直接联系●间接联系●本质联系●非本质联系●客观性、条件性●客观性●自在事物的联系●人为事物的联系●条件性●条件的含义●方法论意义●系统性●系统●含义●特点●事物的普遍联系得出的方法论意义(结合时政)●发展●含义●运动和发展的区别●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概念●旧事物概念●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原因●1.新事物代表着事物发展的方向,适合它存在的历史条件,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存在的依据。
●2.新事物是在旧事物中生长起来的,它不仅克服了旧事物中的消极的东西,而且吸取了旧事物的积极的东西,并在新质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和提升●3.从根本上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取代旧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规律的含义●内在的统一的●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运动发展的终极原因,正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即普遍的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世界的运动发展又是普遍联系多样化和高级化的原因●实质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原因●1.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2.是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唯物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统一●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理论意义●三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变化的基本状态和过程●质●含义●与事物的关系●把握事物的质的理论意义●量●含义●与事物的关系●度●含义●与质、量的关系●两种状态●量变●含义●质变●含义●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1.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准备●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3.质变不仅体现和巩固量变的结果,而且会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实质内容)●矛盾●含义●基本属性●统一性/同一性●含义●1.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共处与一个统一体中。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马克思拉斯托夫于20世纪初发表《资本论》,他在书中笔下定义了一种新的社会学原理,即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作为社会学的重要理论基础,在20世纪中期受到了一些西方学者的重视。
20世纪后期,解放思想的中国学者也开始接触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并发展出了中国本土的唯物辩证法。
当今,唯物辩证法已经成为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被广泛应用于不同领域。
唯物辩证法提出了一种复杂的社会研究方法,它为人们提供一种客观、清晰的视角,以便解决客观现实中的问题。
此外,唯物辩证法还主张发展适应环境的新的组织模式,提倡开放的文化观念,反对狭隘的观念和偏见。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如下:(1)客观规律性:即社会现象是客观性规律性的,由客观规律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而不是人们的意志所决定的。
(2)变化性:即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变化是永恒不变的规律。
(3)学习发展性:即社会知识是通过不断实践和学习而发展起来的,学习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4)复杂互动性:即社会系统是由各种复杂的元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因此,任何单一因素都无法完全控制社会发展的方向。
唯物辩证法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和学术理论,在近百年来影响了社会学和社会研究的发展,它强调综合复杂的历史规律,同时也重视实证的研究方法,以及客观的社会现实。
它关注的不仅仅是现实世界的事实,还关注在实践中把认识自身视为直接知识的人们如何影响和改变社会现实和发展的方向。
它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理解和分析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框架,也为学者提供了一种系统的研究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宽容的思想,它所提出的客观规律性、可变性、学习发展性、复杂互动性等哲学原理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更好地认识自己,并为社会发展提供指导。
此外,唯物辩证法还能够激发学者们创新思维,挑战传统观念,探索未知的新思想,从而有效的转变社会的发展方向。
以上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它为社会及人们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指导思想,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内容,它涵盖了许多基本观点和方法。
下面是关于唯物辩证法的50条基本观点和方法,并进行详细描述:1. 辩证法的物质性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源,极其重要的是它的变动性。
2. 辩证法的运动性原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处于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状态。
3. 辩证法的相对统一原理:事物的相对统一指的是事物内部矛盾的统一。
4. 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世界上所有事物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5. 辩证法的否定性原理:一切事物都有其相对的否定性,即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
6. 辩证法的绝对真理原理:辩证法认为真理是相对的和历史的。
7. 辩证法的历史性原理:历史是像树一样的,并且具有着生出、成长、成熟和凋亡的规律。
8. 辩证法的整体性原理:世界上的事物是具有整体性的,并且整体对部分起着决定作用。
9. 辩证法的排他性原理:世界上的事物不能在同一时间内同一空间占有两个状态。
10. 辩证法的波动性原理: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远处于绝对固定的状态。
11. 辩证法的变质性原理: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质的变化。
12. 辩证法的相互贯穿原理:事物的各个方面彼此之间是相互贯穿、互相影响的。
13. 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原理: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这种对立面必须统一起来。
14. 辩证法的转化性原理:事物的各种形式都会经过变化而产生新的事物。
15. 辩证法的绝对无限原理:事物内部存在着无限的潜力和可能性。
16. 辩证法的相对稳定原理:事物的发展是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进行的。
17. 辩证法的相对静止原理:事物的发展除了变动以外,还包括发展和静止两个方面。
18. 辩证法的量变质变互相转化原理:事物的数量变化是先决条件、也是质的变化的基础。
19. 辩证法的质变量变互相转化原理:事物的数量变化可能会导致质的变化,而质的变化又可能导致数量变化。
20. 辩证法的不断运动原理:事物的发展是在不断运动中进行的。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1.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案例:春天到了,万物复苏,树枝长出了新叶,绿草冒出了嫩芽。
春天到了是原因,而万物复苏和冒出新叶长出绿芽是结果。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因果范畴的进一步深化。
案例::①人总是要死的,这是一种必然性,但人死的具体情形却是偶然的。
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不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或者得出别的什么东西来,这就是瓜和豆这两种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必然性。
但是,某一瓜秧和豆棵生长过程中是否会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究竟是一棵瓜秧能结几个瓜,一个豆荚能长出几个籽,这都是不确定的,具有偶然性。
3.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
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无论是原因和结果,还是必然和偶然,都经历了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过程,从可能到现实,而现实又会产生新的可能,它揭示了物质联系和发展的关系。
案例::①国民党反动政府,自从1927年4月12日反革命政变后,它就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了,尽管它还存在着,但它已经不是现实的了。
②制造永动机,石头变小鸡等等都是不可能的。
4.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对立、区别又统一。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事物的矛盾,本质是区别于他事物的特征,它包含事物内部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

Preparedon22November2020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现象和本质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例如,谁都可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但要揭示这个现象的本质(万有引力定律)则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相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
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
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
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
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
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
其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也是复杂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旧形式可以服务于新内容,旧内容可以采用新形式。
第四讲 唯物辩证法(1)

2.事物的永恒发展(发展的观点)
(3)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恩格斯指 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 是过程的集合体。” 事物发展的过程, 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 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 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 和关系上的更新。 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看 做是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 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
4.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 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 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 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 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 的发展开辟道路。
三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1.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 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 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 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 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 法。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 反映。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2)斗争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①斗争 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 事物的量变;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 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是指矛 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 动事物的发展。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4)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历史: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 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 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 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 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 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历史是逻辑 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 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 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唯物辩证的基本内容 知乎

唯物辩证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1. 联系的观点: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
2. 发展的观点: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是普遍存在的,是永恒的和无限的。
3. 矛盾的观点: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在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在个性中存在着共性。
事物的运动发展是矛盾运动的结果。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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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
两大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五对范畴是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思想
一、唯物论部分(主要原理、观点)
1、自然界的客观性原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
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规律的客观性原理: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人们能够认识并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按规律办事。
3、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1)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客观规律性始终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尊重客观规律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人们发
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辩证法部分
(一)联系的观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可变性、多样性)
1、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事物的联系还具有客观性。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整体和部分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中,整体或系统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所以在一切活动中,要求我们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从整体出发,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整体或系统的最优目标。
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整体和部分存在着互相依赖、互相影响的关系,所以要达到整体的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的理想结果,就必须在强调局部要服从整体的前提下,十分重视搞好局部,以便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3、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辨证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二)发展的观点(规律性、原因、状态、趋势)
1、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
2、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的含义)
3、内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看问题,充分重视内因,同时不忽视外因。
4、量变与质变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新的量变。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
(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的促成飞跃)
5、事物发展道路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新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发展壮大,同时,正确对待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准备走曲折的道路。
(三)矛盾的观点
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不仅具有普遍性,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反对一风吹,一刀切。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二者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通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
学习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有什么指导意义(1)对于正确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2)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4、主次矛盾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二者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
(l)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2)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5、矛盾的主次方面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6、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
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
我们应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三、价值观、人生观部分(历史唯物主义)
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非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重大的阻碍作用。
2、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价值观的含义、本质、作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哲理内容:价值观是对客观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不同的价值观,对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对人们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不同的导向作用。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集体主义价值观,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等)
3、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辨证关系原理:二者是辨证统一的,两者互为前提而存在,相互促进而发展。
方法论要求: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发生矛盾时,以全局利益、根本利益为最高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原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个人活动对社会发展产生能动的影响;社会发展制约个人活动。
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有利条件,推动社会发展。
5、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人生价值的含义(贡献和索取),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这是因为: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是人生价值的基本标志;是人生价值的可靠标志。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6、理想与现实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理想与现实是辨证统一的,理想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奋斗中实现理想。
(把握艰苦奋斗的精神实质)
7、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要求:同群众实践相结合,实现两个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