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
煤矿机电设备维修及管理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维修及管理措施摘要: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机电设备,例如通风设备、排水设备、开采设备和运输设备等。
由于煤矿井下恶劣的环境(空间狭小、粉尘浓度高及湿度高)和繁重的任务,机电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一些故障。
这些故障的出现不仅会影响煤矿生产的效率,还会影响开采的安全性。
为此,在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后,应该及时对设备进行故障监测和维修。
本文从煤矿机电设备故障诊断的方法入手,重点分析煤矿机电设备的维修技术。
关键词:煤矿;机电设备;故障诊断;维修技术引言随着煤矿现代化的进行,煤矿开采中大量使用机电设备。
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煤矿开采的效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应该重点做好煤矿机电设备的维修与管理工作。
维修的主要目的是对一些故障或潜在的故障进行处理,最大程度上恢复或保证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而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主要是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把控,从而合理安排任务量。
本文围绕煤矿机电设备维修的要点进行展开,重点分析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措施。
1煤矿机电设备维修技术类型了解基本的机电设备维修技术类型可以提高后续维修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煤矿机电设备常见的维修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a)预防维修技术,其为机电设备正常运转状况下进行故障排查与维护,防止发生突发性故障;b)计划维修技术,主要是结合设备部件磨损状况,判断其使用期限,在报废时对零部件进行检修与更换;c)故障维修技术,即机电设备已经出现故障状况,只能停工停产进行维修;d)改进维修技术,面临技术更新换代和不断增长的煤炭需求量,采矿企业不仅需引入先进的机电设备,还要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与升级,提高设备的采煤率;e)状态维修技术,这是一种辅助维修的技术,技术人员利用先进的方法对机电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测与诊断,发现异常后及时调整,防止因过度使用而加速磨损。
2煤矿机电设备维修及管理措施2.1对机电设备故障进行全面的监测在煤矿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后,应该立即停机检查,并疏散有关作业人员。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电气通用部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电气通用部分)一、一般规定1.1零部件齐全、完整,符合各项技术性能的要求。
更换的零部件,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的要求。
1.2设备外壳或隔爆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处理方法:设备外壳可以喷或涂防腐漆;防爆加工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接线盒内璧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产生火花的部分其金属外壳内壁,都必须均匀地涂耐弧漆。
1.3电气设备检修后,除按规定进行出厂试验外,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通电试验。
通电试验时间一般不少于2h。
1.4设备检修后应带有铭牌,如铭牌数据有更改或字迹不清,应更换新铭牌。
检修后应增加检修企业标识牌和检修时间标示牌。
数据更改的铭牌应在检修企业标识牌中标明更改数据。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铭牌、标示牌等按GB3836.13的要求制作。
1.5保护插件安装处,防止自行松脱的装置完整有效。
1.6检修中各项质量测定记录、试验记录、零部件检修记录和技术检验证明书等应随设备出厂,交使用单位存档。
二、防爆结构紧固件的规定2.1紧固件材料应适用于外壳材料,除含轻金属外壳外,紧固件螺栓或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金属材料制造。
2.2紧固用螺栓、螺母和垫圈等应进行喷涂防腐漆、电镀或其他化学方法的防腐处理,不得有锈蚀。
2.3紧固用螺栓、螺母须有防止松脱的措施。
可根据设备部位的具体要求,采用加装弹簧垫圈、背帽或开口销等。
弹簧垫圈的紧固程度以压平为合格,螺母的紧固程度应达到GB3836.1要求的力矩为合格,弹簧垫圈符合其性能要求。
2.4同部位的紧固件,其规格应一致;垫圈、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适应。
2.5螺栓或螺钉没有垫圈而完全拧入螺孔时,螺栓或螺钉与螺孔底部应留有螺纹裕量;螺栓拧入螺孔的长度不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2.6螺母要上满扣为合格,一般螺栓长出螺母的扣数应在1~3扣范围内。
2.7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
2.8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须使用由专用工具才能打开的装置。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 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目录(合订本)1 总则 (1)2 通用部分 (2)2.1机械通用部分 (2)2。
2电气通用部分 (13)3 固定设备 (20)3。
1矿井提升机 (20)3。
2主要通风机 (30)3。
3水泵 (33)3。
4空气压缩机 (42)4 运输设备 (53)4。
1带式输送机 (53)4。
2刮板输送机、转载机 (56)4.3窄轨电机车 (59)4。
4斜井人车 (63)4.5平巷人车 (65)4.6矿车 (66)4。
7运输绞车 (68)4.8绳牵引连续运输车 (70)4.9卡轨车 (72)4。
10架空乘人装置 (74)4。
11齿轨车 (75)4.12无轨胶套轮机车 (76)4.13单轨吊 (78)5采掘设备 (80)5。
1液压支架 (80)5。
2采煤机 (85)5。
3装煤机 (94)5.4装岩机 (97)5。
5掘进机 (100)5.6单体液压支柱 (104)5.7乳化液泵站 (108)6 电气设备 (111)6.1开关 (111)6.1。
1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 (111)6.1.2高压开关柜 (116)6.1。
3矿用防爆型低压交流真空开关 (121)6.1.4移动变电站用开关 (127)6。
1.5 6-10kV成套配电装置 (129)6.1.6 0。
4kV成套配电装置 (136)6。
1。
7漏电保护装置 (137)6。
2变压器 (137)6。
2.1户外6-10kV及以下变压器 (137)6。
2.2矿用油侵三相电力变压器 (140)6.2。
3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及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 (143)6.3电动机 (145)6.3。
1交流电动机 (145)6。
3.2直流电动机 (150)6。
4辅助设备 (154)6。
4.1防爆充电机 (154)6.4。
2矿用隔爆型煤电站综合保护装置 (155)6。
4.3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156)6.4。
4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 (157)6.4。
5通信设备 (160)6。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规范检修标准

机电队设备检修标准一、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1. 真空断路器〔1〕真空断路器真空管无裂纹、点蚀,清洁无污秽,紧固件齐全紧固、无损坏。
〔2〕断路器真空管与操作杆保持垂直同心,操动灵活可靠,不得有卡阻现象;运动摩擦部位加注合格的润滑油脂。
〔3〕更换断路器时,同型号的真空断路器使用的真空开关管,其安装和端部联接方式、尺寸应统一。
〔4〕真空断路器操动机构的防跳装置和电磁操动机构的自由脱扣装置完好可靠。
2. 母线室〔1〕绝缘瓷瓶清洁,无油污及灰尘、无裂纹及损伤。
〔2〕更换的绝缘材质应符合原厂家的技术标准,用2500V兆欧表测得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00MΩ。
〔3〕母线外表清洁无污秽,固定结实,连结良好,平安距离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外形构造〔1〕配电装置应具有平安可靠的机械、电气联锁。
〔2〕隔离开关处于合〔闸〕位置时,箱门不能翻开;只有当隔离开关分闸到位,箱门才能翻开。
〔3〕箱门处于翻开状态,隔离开关不能合闸;对弹簧储能合闸机构,在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时,不能再进展合闸操作。
〔4〕配电装置的隔爆盖板均须设置"严禁带电开盖〞字样的标牌。
〔5〕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底架上应有防锈蚀、导电性能良好、直径不小于12mm 的接地螺栓。
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1〕配电装置中主回路相间、主回路对地电气间隙不得小于600mm,爬电距离必须保证85mm〔A级绝缘材料〕、110mm〔B级绝缘材料〕、135mm〔B级绝缘材料〕、160mm〔C级绝缘材料〕。
〔2〕配电装置二次回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得小于6mm和8mm。
5. 保护装置〔1〕配电装置检修后,分别进展过载、短路、漏电、监视、自检功能试验,保护装置动作灵敏,断路器应可靠分闸,同时显示相对应的故障指示灯,并具备故障记忆闭锁功能。
必须进展"复位〞后,配电装置方可再进展合闸。
〔2〕保护装置所具有的保护系统中,任一脱扣动作缺陷,均不应影响其它保护脱扣动作的功能。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完整版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目录总则 ..................................一、机械类通用部分.........................3页二、固定设备..................................11页三、运输设备..................................34页四、采掘设备..................................51页五、电气设备..................................71页六、露天设备.................................127页附录 .................................291页一、机械类通用部分1.1紧固件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棱角严重变形或变秃。
螺孔乱扣、秃扣时,允许扩孔,增大螺栓直径。
但不能因扩孔而影响被扩工件的机械强度和工作性能。
1.1.2 螺母必须拧紧,拧紧后螺栓的螺纹应露出螺母1~3螺距,不得在螺母下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露出长度。
1.1.3 螺栓不得弯曲,螺纹损伤不得超过螺纹工作高度的一半,且连续不得超过一周。
连接件螺栓的螺纹在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凸出连接件的表面。
1.1.4 螺纹表面必须光洁,不得用粗制螺纹代替精制螺纹。
1.1.5 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必须一致,材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主要连接部位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必须使用防松螺母或其它防松方法。
1.1.6 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
使用止动垫圈时,包角应稳固;使用铁丝锁紧时,其拉紧方向必须和螺栓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1.1.7 弹簧垫圈应有足够的弹性(自由状态开口重叠部分不得大于垫圈厚度的一半)。
1.1.8 螺栓头部或螺母必须和相接触的部件紧贴。
煤矿机电年底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机电年底检修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煤矿机电设备的不断发展,针对年底检修安全技术措施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煤矿机电年底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内容。
1.检修前的准备工作为了确保检修安全,需要在检修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1制定检修计划有计划地安排检修计划,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进行各项检修工作。
1.2组织人员安排足够的人员,并根据工作性质安排人员工作。
1.3采购和准备必要工具和资料准备与年底检修相关的所有工具和资料。
1.4设定安全标准评估所有的作业风险,对所有人员和机器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准。
2.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在检修工作中,需要同时兼顾安全措施,确保检修的顺利进行,以下是检修工作中常见的安全措施:2.1确保通风检修前必须保证空气质量,为检修工作提供良好环境,特别是在煤矿中需要重视这个问题。
2.2定期垃圾清理必须清理垃圾,避免堆积,同时要注意选用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
2.3设施维护在检修工作中,需保证设施完好,例如道路,硐室,通风系统等,预防事故的发生。
2.4对人员进行培训每位检修人员应该接受严格的培训,包括谨慎操作机器,熟悉使用工具等。
2.5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在检修过程中有效降低危险性和预防伤害发生。
3.检修工作后的措施在检修工作结束后,仍需要做好某些安全措施:3.1安全检查对检修后的设备,需进行安全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达到工作规范。
3.2安全培训整个检修操作结束后,需要对人员进行再次安全培训,该培训将帮助更好地预防日常操作中发生事故的机率。
4.防范基本措施4.1制定安全标准确定一套完整的安全标准,并确保检修人员在进行检修工作时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4.2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针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性采取措施,如装备防护板,遮盖方案等。
4.3持续监督对所有人员进行持续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升工作安全的标准。
5.总结煤矿机电年底检修安全技术的措施相当重要,需要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标准,做好人员培训和安全设备的配备,及时处理危险、落实对设备的检查和试验,从而提升检修质量,防范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检修措施

一、工程概况:根据矿上安排年月日进行停产检修,区对沿线的机电设备进行检修,消除设备隐患,确保安全运转。
二、检修内容:1、综掘机(1)综掘机切割头、铲板星轮、刮板马达、履带减速箱加油。
(2)综掘机各部位螺栓检查、紧固;处理各油管接头漏油部分;更换磨损、老化的油管。
(3)综掘机切割头电机、油泵电机、电动滚筒绝缘摇测。
2、皮带运输机(1)各皮带运输机减速机开盖检查、加油。
(2)各皮带运输机电机绝缘摇测。
(3)各皮带皮带运输机保护检查、试验。
(4)沿线皮带架调整。
3、调度绞车(1)沿线调度绞车各部位固定螺栓以及点柱检查、紧固。
(2)沿线调度绞车闸带、离合侧闸带检查;闸、离合把子行程检查、调整。
(3)沿线调度绞车钩头、尾绳检查;钢丝绳上油。
(4)沿线调度绞车电机绝缘摇测。
4、其它沿线电缆检查、重新吊挂,防止皮带磨电缆。
三、检修准备工作:1、准备相关工具:专用工具1套;摇表1个;油枪1把。
2、准备的材料:润滑油50kg;液压油50kg;锂基脂若干;风筒布条2kg。
3、准备的工具、材料提前准备好,停产前一个班运至施工现场。
4、将检修任务以书面形式下发到班组,安排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措施并签字。
四、设备检修的方法:(一)综掘机的检修:1、维修工检查施工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停电检修,检修期间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气体检测,出现异常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
2、检修综掘机时,检修人员必须将综掘机停电、闭锁,将隔离把手随身携带;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安排专人看护。
检修时,先检查综掘机液压油是否缺失、油质是否清晰良好,视情况添加或更换;加油时要通过滤网加注,防止杂物混入液压系统。
综掘机液压油温升加快时,必须查明原因才能施工。
3、检查各油管、油头连接是否紧密,是否有漏油现象,确保各油缸动作灵敏、无漏油现象;检查油冷却器内是否堵塞,是否存在漏液现象,如有必须处理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5.2 弹性圈柱销联轴器1.5.2.1 两个半联轴器的任何两个穿柱销的孔对准后,柱销应能自由地穿入其他各孔。
1.5.2.2 弹性圈的内径与柱销应紧密配合,外径与孔应有0.3~0.7mm的间隙。
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1.5.3 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5.4 蛇型弹簧联轴器的弹簧不得有损伤,厚度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0%。
1.5.5 液力偶合器1.5.5.1 泵轮、透平轮及外壳不得有变形、损伤、腐蚀或裂纹。
外壳有轻微裂纹,可焊补修复,但应消除内应力。
1.5.5.2 检修时应做静压试验,冲入0.3MPa的气压,将液力偶合器的充气口封住,保持5min,压力不得下降。
1.5.5.3 有离心转阀的液力偶合器,必须加试离心转阀的动作情况,其动作应灵活可靠。
1.5.5.4 液力偶合器检修后应做静平衡试验,其重心对旋转轴心的偏移不超过0.02mm。
1.5.5.5 液力偶合器必须采用难燃液为工作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1.5.5.6 易熔合金塞必须完整,其熔化温度应符合各型号液力偶合器的规定。
1.6 齿轮1.6.1 齿轮不得有断齿,齿面不得有裂纹和剥落等现象。
1.6.2 齿面出现早期点蚀,如不再发展,仍可继续使用。
但达到如下情况之一时,必须更换。
a 点蚀区高度为齿高的100%;b 点蚀区高度为齿高的30%,长度为齿长的40%。
c 点蚀区高度为齿高的70%,长度为齿长的10%。
1.6.3 齿面不得有严重胶合(即胶合区达到齿高的1/3,齿长的1/2)。
1.6.4 齿面出现轻微磨损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a 硬齿面齿轮,齿面深度磨损达硬化层深度的40%;b 软齿面磨损量达到齿厚的5%;c 开式齿轮齿厚磨损达原齿厚的10%。
1.6.5 圆柱齿轮副啮合时,齿长中心线应对准,偏差不得大于1mm。
圆锥齿轮副啮合时,端面偏差不得大于1.5mm。
1.6.6 新更换齿轮副的啮合,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a 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b 圆锥齿轮沿齿高、齿长均不小于50%;c 弧齿锥齿轮沿齿高、齿长均不小于30~50%;d 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e 圆柱齿轮副、蜗轮副的接触斑点的分布位置应趋于齿面的中部;圆锥齿轮应在齿面的中部,并接近小端。
1.6.7 渐开线圆柱齿轮副装配时,中心距极限偏差、最小侧隙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或参照表1-6-1及表1-6-2的规定。
1.6.8 圆弧齿轮副的侧隙,按JB929-67的基准齿形,模数m n=2~6,设计侧隙为0.06m n;模数m n=7~32,设计侧隙为0.04m n。
经跑合后实际侧隙不得小于上述设计数值的2/3。
1.6.9 圆锥齿轮装配时,保证侧隙(包括弧齿锥齿轮)应符合表1-6-3的规定。
1.6.10 蜗轮副装配时,中心距极限偏差及最小侧隙应符合表1-6-4的规定。
1.6.11 齿轮副侧隙的检查1.6.11.1 用压铅丝法检查齿轮的侧隙时,在齿面沿齿两端平行放置两条铅丝,铅丝直径约为该齿轮规定侧隙的4倍,圆锥齿轮、弧齿锥齿轮不超过侧隙的3倍。
转动齿轮挤压后,测量铅丝最薄处厚度,即为所测的侧隙。
1.6.11.2 用百分表检验时,将百分表测头与齿轮齿面垂直接触,转动与百分表测头接触的齿轮,测出其游动量即为所测的间隙。
1.6.12 更换齿轮时,应装完一对检查一对。
弧齿锥齿轮应按照标记成对更换。
1.6.13 装在滑动花键轴上的齿轮,应能在轴上灵活平稳的滑动。
1.6.14 齿轮装完后,用人力盘动检查,转动应灵活、平稳,并无异响。
1.6.15 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
铸铁轮心不得有裂纹;铸钢齿轮的轮毂如有裂纹,允许用焊补方法修复。
1.6.16 齿轮轮毂轴孔与轴的配合、连接件如螺栓、键等,必须紧固,不得松动。
1.7 减速器箱体1.7.1 减速器箱体不得有裂纹或变形,如果有轻微裂纹,允许焊补修复,但应消除内应力。
铸铁箱体只允许在非主要受力部位焊补,如裂纹已贯通二轴孔时,必须更换。
1.7.2 减速器箱体接合面应平整严密,垫应平整无褶皱,装配时应涂密封胶,不得漏油。
1.7.3 减速器箱体结合面的平面度允差不得超过0.05mm。
结合面上的划痕长度不得大于结合面宽度的2/3,深度不得超过0.3~0.5mm。
1.7.4 减速器箱体轴孔磨损后,在强度允许条件下,可扩孔镶套修复,但与其相对应的轴孔的平行度、两锥齿轮的垂直度允差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1.7.5 盖板不得有裂纹或变形,接触面应平整严密,平面度不得超过0.3mm。
1.7.6 机壳及盖板所有隔爆面,应符合GB3836.2-2000《隔爆型电气设备“d”》的规定。
(只限井下设备)1.8 减速器试验1.8.1 减速器应按技术文件选用润滑油或润滑脂,油量适当,油压正常。
1.8.2 空载跑合试验,正、反运转各半个小时,应无异响,温升正常。
1.8.3 做3h满负荷试验,减速器的温度不得超过75o C。
1.8.4 试验时,减速器的结合面和各轴头无渗漏现象。
1.9 圆环链及链轮1.9.1 圆环链节距伸长量应不大于原节距的2%。
链环直径磨损量不得大于1~2mm。
1.9.2 链轮齿面应无裂纹或严重变形,最大磨损量:节距22mm以下不得大于5mm,节距22mm以上(包括22mm)不得大于6mm(用圆环链平置于链轮上,检查圆环链上表面与轮毂的距离)。
1.10 密封件1.10.1 密封件的拆装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各部密封件齐全完整,性能良好,不漏油。
1.10.2 重复使用或新更换的密封件,其质量应符合《GB2452.1-92》、《GB9877.1-88》的规定。
1.10.3 浮动油封的密封环不得有裂纹、沟痕,必须成对更换,成对使用。
1.10.4 更换密封件时,应检查密封件的性能,如发现发粘、变脆、变色时,不得使用。
密封表面无损伤,油封骨架不变形。
1.10.5 各部接合面的纸垫、石棉垫、耐油胶垫应平整,无褶皱,眼孔一致,符合原设计的尺寸和材质。
1.10.6 油封弹簧松紧适宜,油封硬度应为邵氏85~90度,在弹簧压力下其内径比轴颈小的压缩值应符合表1-10-1的规定。
1.10.7 “O”型密封圈松紧适宜,装在槽内不得扭曲、切边,保持性能良好。
1.11 高压胶管与管接头1.11.1 新的或重复使用的胶管,应符合下列要求:a 接头无严重锈蚀、变形、毛刺,能顺利插入配合件,在无压工况下应可以自由旋转;b 检修时必须重新更换“O”形圈和挡圈;c 胶管外层橡胶在每米长度上其破损不多于两处,破损面积每处不大于1cm2,破损处距管接头在200mm以上,且金属网未被破坏;d 胶管无折痕、压痕或明显的永久变形。
1.11.2 胶管内部必须严格清洗,不得有污垢。
1.11.3 严重损坏的胶管,可切去损坏部分,重新扣压接头。
1.11.4 新扣压的接头应用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试验,保持5min,不得有渗漏、鼓包或接头位移等现象。
1.11.5 胶管接头的拨脱力应符合表1-11-1的规定。
表1-11-1 高压胶管接头的拨脱力1.12 涂饰1.12.1 设备经过大修后均应涂刷防锈漆(已有防锈层者例外)。
1.12.2 涂漆前,必须清除毛刺、氧化皮、粘砂、油污等脏物。
1.12.3 特殊部位如油嘴、油杯、注油孔、油塞、防爆标志等部件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在用设备上的油管、风管、水管,应分别涂不同颜色,以示区别。
1.12.4 电动机涂漆颜色应与主机一致。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二、固定设备2.1矿井提升机2.1.1主轴装置2.1.1.1主轴轴向水平度不得大于0.1‰,三支座的轴以两端轴颈水平为准。
轴承座的纵、横向水平度不得大于0.2‰。
轴向窜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2.1.1.2 检修时主轴及制动系统的传动杆件应进行无损探伤。
2.1.1.3滚筒2.1.1.3.1滚筒的组合连接件,包括螺栓、铆钉、键等必须紧固,轮毂与轴的配合必须严密,不得松动。
2.1.1.3.2滚筒的焊接部分,焊缝不得有气孔、夹渣、裂纹或未焊满等缺陷,焊后须消除内应力。
2.1.1.3.3筒壳应均匀地贴合在支轮上。
螺栓固定处的接合面间不得有间隙,其余的接合面间隙不得大于0.5mm。
两半筒壳对口处不得有间隙,如有间隙需用电焊补平或加垫。
2.1.1.3.4两半支轮的结合面处应对齐,并留有1~2mm间隙。
对口处不得加垫。
2.1.1.3.5滚筒组装后,滚筒外径对轴线的径向圆跳动不得大于表2-1-1的规定:表2-1-1 滚筒外径对轴线的径向圆跳动滚筒直径(m) 2~2.5 3~3.5 4~5径向圆跳动(mm) 7 10 122.1.1.3.6钢丝绳绳头在滚筒内固定,必须用专用的卡绳装置卡紧,且不得作锐角弯曲。
2.1.1.3.7滚筒衬垫应采用干燥的硬木(水曲柳、柞木或榆木等)或高耐磨性能材料(聚胺脂、PVC、钢)制作,每块衬垫的长度与滚筒宽度相等,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
衬垫断面应为扇形,并贴紧在筒壳上。
2.1.1.3.8固定衬垫的螺栓孔应用同质木塞或填料将沉孔填实并胶固。
螺钉穿入部分的衬垫厚度不得小于绳径的1.2倍。
衬垫磨损到距螺栓头端面5mm时应更换衬垫。
2.1.1.3.9滚筒衬垫的绳槽深度为钢丝绳直径的0.3倍,相邻两绳槽的中心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2~3mm。
双滚筒提升绞车两滚筒绳槽底部直径差不得大于2mm。
2.1.1.3.10游动滚筒衬套与轴的间隙应符合通用部分表1-4-2 的规定。
2.1.1.4离合器。
2.1.1.4.1游动滚筒离合器必须能全部脱开或合上,其齿轮啮合应良好。
2.1.1.4.2气动或液压离合器的气(油)缸动作应一致,不得漏气或漏油。
缸底与活塞间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5mm。
2.1.1.4.3采用手动离合器时,离合器的连接和传动部分应转动灵活,蜗轮副啮合正确,不得有松动现象。
2.1.1.5多绳提升绞车主导轮。
2.1.1.5.1主导轮的焊接部分,焊缝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或未焊满等现象,焊后须消除内应力。
2.1.1.5.2主导轮筒壳圆度:主导轮直径为1.85~2m时为2~3mm;主导轮直径为2.25~4m时为3.5~4.5mm。
2.1.1.5.3主导轮摩擦衬垫的固定块和压块的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a 固定块和压块均应可靠地压紧摩擦衬垫,用螺栓紧固后不得有窜动;b 固定块与主导轮筒壳应接触良好。
压块与主导轮筒壳之间应留有一定间隙,以便螺栓紧固时,能均匀地压紧摩擦衬垫。
c 固定块和压块应按顺序打上标记,按号装配。
2.1.1.5.4摩擦衬垫和绳槽应符合下列要求:a 摩擦衬垫与主导轮筒壳、固定块及压块应靠紧贴实,接触良好;b 绳槽中心距差不得大于1.5mm;c 绳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70 mm,衬垫磨损余厚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d 各绳槽车削后,其直径差不得大于0.5mm或者用标记法检查各绳槽直径的相互偏差值,其任一根提升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e 车槽装置的水平度不得大于0.2‰;车槽装置工作应平稳,不得有跳动现象;f 摩擦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