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分)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药事法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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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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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笔记# 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笔记## 一、药品管理立法1. 药品管理立法的概念与意义- 概念: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订、补充和废除药品管理法律规范的活动。

- 意义: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等。

- 重点:理解立法对于药品管理各个环节的根本保障作用。

- 易错点:混淆立法活动与其他药品管理行为。

- 补充点:不同国家药品管理立法的发展历程和特色。

- 自己的思考:药品管理立法是构建整个药品管理体系的基石,没有完善的立法,后续的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等环节都会缺乏依据。

2. 我国药品管理立法的发展历程- 各个重要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和背景。

- 如1984年《药品管理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药品管理进入法制化阶段。

- 重点:记住关键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节点及其对当时药品管理状况的针对性。

- 易错点:记错法律法规颁布的先后顺序。

- 补充点:这些法律法规颁布背后的社会需求和医药行业发展的推动因素。

- 自己的思考:立法发展历程反映了我国医药行业不断发展和对药品管理要求逐步提高的过程。

## 二、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1.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职能。

- 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 重点:明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审批、监管、抽检等方面的职能。

- 易错点:混淆不同级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

- 补充点:国外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我国的比较。

- 自己的思考:合理的监督管理体制有助于提高药品监管效率,保障药品质量在各个环节的可控性。

2. 药品管理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规章的层级关系。

- 例如《药品管理法》是法律层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属于规章层级。

- 重点:掌握不同层级法律规范在药品管理中的适用范围和效力。

- 易错点:误判规章与法规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性。

- 补充点: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机制。

药事法规第一章

药事法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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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罚 款、取缔、责令改 正、停产或停业整 顿、撤销批准证明 文件、吊销许可证 或资格。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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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学习药事法规课程的目的、意义和方法
合格的药 学人员
掌握药学理论、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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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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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药事法规的特征
根本宗旨
1
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权
行为规范 系统性 时效性
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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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药品质量标准为核心
涉及药学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系统性;
随着药事和药事管理的不断发展,药事法规必须在实践
3
中不断修订、完善和补充——时效性;
本质上属于国内法,但是由于药品国际贸易和技术交
第一节 药品
一、药品的概念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 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 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 、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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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的特征
医用专属性
育等一切与药品、药学有关的事项。
药事管理是应用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 02 科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总结其规律,并用以指
导药学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及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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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药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已维护人体生命健 03 康为目的,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的调整与药事活动相关
的行为及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4年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4年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_ 01制药分离工程
_ 02制药过程及设备
100701药物化学
8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
复试:药物化学-有机合成综合(笔试),比重各占50%。
_ 01新药分子设计与合成研究
_ 02新药设计与结构生物学研究
_ 03天然产物的合成、优化与评价研究
_ 04化学生物学与创新药物研究
中药学院复试科目:天然药物化学;
生科院复试科目:生物工程。
_ 02临床药学
临床药学方向——临床医学概论和临床药物治疗学综合(各占50%)(笔试)
_ 03管理药学
管理药学方向——管理学原理及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各占1/2)
105600中药学(专业学位)
3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_ 01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_ 02医药产业经济与管理研究
_ 03企业经营管理与诊断咨询研究
_ 04药品生产运作与注册管理
_ 05医药营销战略
_ 06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05理学院
14
070300化学
7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13有机化学
811分析化学
01-05方向复试科目:现代仪器分析(笔试);
本专业只接收2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_ 01医药政策与法规研究
_ 02医药知识产权研究
_ 03药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_ 04医药产业经济及政策研究
_ 05药物资源的合理利用
_ 06医药国际商务
_ 07医疗保险研究
1007Z8★药物经济学

【14执业药师法规通关笔记】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

【14执业药师法规通关笔记】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

【14执业药师法规通关笔记】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前言:其中中药一:共48节药一:49节中药二:共83节药二:57节中药综合:56节药学综合:95节药事法规:40节第二节药品使用管理(历年参考分值9 -12分)【要点提示】1.药事管理组织、药学部门和医院药师的组成和职责。

2.药品采购管理。

3.处方调配与管理。

4.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5.抗茵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主要内容1.定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2.主要内容(二)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药事管理组织是医疗机构的内部咨询机构。

既不是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属于常设机构。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①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②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①执行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②确定用药目录: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③指导合理用药: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④评估用药安全: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⑤审核购人药品和申报制剂: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综合349(专硕)真题回忆(13,14年)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综合349(专硕)真题回忆(13,14年)

药科大药学综合349真题回忆版14年题型药剂:1.名词解释:5小题,共10分,以成对形式出现,相当于10个名词解释(全英)。

2.选择题,含单选(1分一小题),多选(1分一小题)。

3.问答题5~6题,至少50分;药理:1.名词解释:5小题,共10分,以成对形式出现,相当于10个名词解释(中文)。

2.选择题10~20题,含单选(1分一小题),多选(1分一小题),配伍选择(0.5分一小题)。

3.问答题5~6题,至少50分;药事法规:1.选择题30小题,共30分。

2.简答6-7题,70分。

13年药剂:名词解释:灭菌与无菌、最大增溶浓度与临界胶束浓度、临界湿度、沉降速度、简答:1,纳米乳与普通乳的区别;2,渗透泵原理,处方基本组成,制备过程,3,溶出度体外实验设计,原理,注意事项,4,氟尿嘧啶脂质体处方组成,制备工艺,药理:1,呋塞米的临床应用、药理作用,2,抗菌药物耐药机制,3,氯丙嗪的中枢药理作用及主要不良反应,4,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药事法规:1,药物临床试验几个阶段及目的,2,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条件和程序,3,不良反应召回的主要内容,14年药剂:名词解释(全英):1.药剂学,药典2.Arrhenius公式,渗透压某个公式(印象比较模糊)3.灭菌,无菌4.5.问答:1.描述冻干三相图2.药物稳定性试验的内容及意义3.某药物对胃肠道有刺激性,根据你所学的知识涉及一种剂型,并写出处方组成,制备工艺,原理。

4.靶向制剂的分类5.6.选择题note:比较细。

涉及注射剂章节中渗透压的计算,栓剂的置换价计算;辅料类型(eg.以下哪种属于表面活性剂,待选项是各种辅料名称)。

多选题分值少难度大,实在不会最好放弃。

药理:名词解释:建议熟练总论部分的内容。

问答:1.氟喹诺酮的作用特点2.激素类抗肿瘤药物有哪些3.苯妥英钠的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忘记问的是哪个)4.β受体阻断药的临床应用5. 保钾利尿药药理机制,临床应用(印象比较模糊)6. 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的特点和影响(印象比较模糊)7. 一级消除及零级消除的区别(印象比较模糊)选择题note:有点细,但拿分相对容易,多选不会也可以放弃。

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 2

药事管理与法规笔记 2

1、 药学事业:系指一切与药品与药学有关的事务,是由药学若干部门(行业)构成的完整体系。

药学事业简称药事。

2、药品管理规范: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AP:《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EP:《药品评价管理规范》GRP:《药品研究开发管理规范》GUP:《药品使用管理规范》GPP:《优良药房管理规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5、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6、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7、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为椭形背景下O、T、C三个英文字母,分为甲类和乙类,红底白字的是甲类,绿底白字的是乙类,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

(完整)药事管理学笔记

(完整)药事管理学笔记

1.说明药品的质量特性,以及药品是特殊的商品? 答:药品的质量特性是指药品与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的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质量特性包括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等方面药品是特殊的商品:生命关联性高质量性公共福利性高度的专业性品种多产量有限 2.说明药品的高度专业性? 答:1.药品说明书有许多专业术语,未收过医药专业教育的营业员不能正确的理解和解释2.处方药必须通过职业医师处方才能购买,零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房,必须配备职业药师。

3.药品的研究和开发更是需要多学科高级专家合作才能进行。

3.概括药学的社会功能和药师的功能? 答;药学的社会功能:1.研制新药2.生产供应药品3.保证合理用药4.培养药师、药学科学家和企业家5.组织药学力量药师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药学的专业性功能2.药学基本技术功能3.行政、监督和管理的功能4.企业家功能 4.陈述药师职业道德内容? 答:药师与病人的关系:1.药师必须把病人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2.药师要维护用药者的合法权益3.药师要对病人的利益负责4.药师要为病人保密5.药师要公平对待所有的病人6.师应努力完善和扩大自己的专业知识,确保所提供的药学服务中,专业判断力药师与社会的关系:1.药师应维护其职业的高尚品质和荣誉2.药师在任何时候都只能为自己的服务索取公正合理的报酬3.药师应加入以发展药学事业为目标的组织,并应为这些组织贡献才能和财力4.药师的服务要与满足社会需要服务联系5.药师应采取建立良好职业信誉方法 5.说明药品经营必须遵守的规定? 答:1.必须建立检查验收制度;2.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3.购销药品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产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计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第1章 药事法规

第1章  药事法规

知识要求1.了解我国药事法规的法律体系及基本构成。

2.熟悉药事的含义及涉及范围。

3.掌握药事法规的基本概念。

技能要求能在工作中遵守各环节的法规。

2006年4月22日和4月24日,广东某医院住院的重症肝炎病人中先后出现2例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至4月29日、30日又出现多例相同病症病人,引起该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肝肾疾病专家会诊,分析原因,怀疑可能是患者新近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

5月3日,广东药监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国家药监局立即责成黑龙江药监局暂停了该企业“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了库存药品,并派出调查组分赴黑龙江、广东等地进行调查,随后又赴江苏追踪调查生产原料的问题。

事件原因: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介绍,齐二药购入的药用辅料“丙二醇”实际为“二甘醇”。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桂平于2005年9月以江苏泰兴化工总厂名义用“二甘醇”1吨假冒“丙二醇”销售给齐二药,其在购销活动中还存在伪造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齐二药生产和质量管理混乱,检验环节失控,检验人员违反GMP有关规定,将“二甘醇”判为“丙二醇”投料生产;“二甘醇”在病人体内氧化成草酸,导致肾功能急性衰竭,目前共计11人受到影响,除1人病情较轻已出院、4人因救治无效已死亡外,其余6人正在住院治疗。

张冀湘说,5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有关报告后,局长邵明立指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药品流向和使用;并于当天责成黑龙江、广东、陕西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封这批药品、停止其销售和使用,责成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管局停止齐二药的生产并进行产品抽检,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出评价意见。

5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前往广州中山三院实地调查并向卫生部通报了这一事件。

同一天,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控制措施,封存了齐二药相关药品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并于5日派出稽查局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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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药事法规精讲(部分)研究生课程拾遗注释:本拾遗为中国药科大学研一下学期选修课——药事法规精讲的复习资料。

该选修课由四位老师讲授,分别是邵荣、陈永法、丁锦希、梁毅。

邵荣老师讲国内部分,主要是我国药品管理法条目的解析;陈永法老师主要讲授国际药事管理部分,主要是美国FDA的构成、药品注册;丁锦希老师主要讲述一些列案例以及民商法内容;梁老师主要讲述部分GMP内容。

本人听课时间有限,仅作为诸位复习抛砖引玉之用。

2014.6.20南京第一部分:药事法规基础知识药事法规基础知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诞生,对于我国制药行业来说是划时代的!如今开始谈它对付我们药药品行业的影响。

在1984年以前,我国没有专门的药品法,有的是一部卫生部出台的《药政监督管理条例》,看清楚,还只是“条例”,不是“法规”。

也就是说,再84年以前,我国的药品行业还没有正儿八经的执法!随着我国革新开放以来,对于药品的立法呼声越来越高,终于在84年诞生了我国的第一部药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加一个小插曲,实在最开始的名字不是这个,最开始的名字叫《药政监督管理法》,这个名称各位也许没有听说过,“它”只存在了短短的几个月,由于在人大讨论的时间,有人提出质疑,为什么叫“药政监督管理法”,而不是”药品监督管理法“,请注意,”药政“与”药品“(未来可能再改成“药事”),不光是名称上的差别,并且是法规的涵盖范畴上,将来执法的职权上都市有很大的不同。

后来,由于时间上的缘故原由,临时改成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随后的一些年,在2000年,对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了一次大的修订。

其时主推更名派的是江西局,目前那些老先辈们依旧是我国药监局的中流砥柱!说到这里,各人可能还没有感触什么,不外。

举个更明确的例子会更清楚。

《生产许可证》,第一批的集中换证是哪一年?可能有人也关注过,不错,是1985年,也就是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后的一年。

由于在84版的药品管理法中,提出了强制实行《生产允许证》制度,于是在85年实行管理法后一年,全国药企开始了大换证。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提取以下几点信息:(1)法例的修订日期、颁布日期、实行日期是有时间间隔的,也就是一个缓冲过渡期。

(2)在这个缓冲期中,必要敏锐的觉得到全国药企们的大举动,及早动手!规避换证高峰期。

(3)我国一般公布法例,一般是偏向逢5,逢0。

也就是说,每逢整数年,多会出现集中审批现象。

每逢整数年,药监局扩编制的可能性很大!(所以2015年很有可能要扩编制了,呵呵,关注药监部门公事员、事业单位考试的人可以留意一下。

)今年是2014年了,今年的征兆很明显了,《药品注册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本年将迎来10年后的另一次大的修订!预计5月份公布征求意见稿;《2015版药典》即将更新;《附录·中药饮片GMP意见稿》本年年头2月公布,另有去年沸沸扬扬的GSP附则····等等表示,2015年,将会是药品行业的一个“牛”年!药事法规基础知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诞生在2000年以前,我国并没有出台立法法,之前不论是立法、部门规章的发布,都十分的随意。

名称有规章、条例、办法[例如:毒、麻、精、放的管理办法]、指导原则、电子刊物,叫什么名称的都有。

从2000年起,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之后,我国的立法事情才开始变得相对的体系化、规范化。

作为医药行业的一员,和药事法例打交道很频繁。

我们在工作之余,仍需有一定的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有助于帮助我们更好的懂法、遵法,然后更好的用法!需要法律的效力,即各层执法的权利范畴、优先次序;药事法规基础知识(三):药事法规的几个基本原则3.1“罪刑法定”原则3.2"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一般就是新法和老法相互交替的时候,就会出现法律的溯及力问题!下边,我将结合我们的医药行业,举一个栗子(PS: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哈,被隐去了名称)。

背景:我们国家在1984年出台了第一部《药品管理法》,然后1985年7月1号开始实施,然后到了2001年2月28日修订,2001年12月1日实施。

(PS:我们知道,一个法律的生效,不是从修订开始,是从正式实施日开始的!)。

假定,在1985年开始,某A中成药生产企业的药品,在药品的说明书上夸大了宣传,(中成药,一般喜欢夸大宣传,上面写着可以治疗“血虚引起的···功能性贫血、用于治疗肿瘤、心血管····”),总之如果按照2001版的《药品管理法》的话,依照“第48条第6款”会被判定为假药。

但是按照84版的《药品管理法》,不会被认定为假药,从1984年就是卖这个中成药产品,一直卖的很不错,年销售超过30%(靠的就是自己添加“适应症”,可以卖给更多的医院科室了,销量大增)。

当这个药卖到了2001年6月份,这个药品还在卖,它的说明书还没有改,依旧是夸大宣传。

注意时间节点,此时,2001年药品管理法刚刚修订完,还没有正式实施。

那么,请问,在这个过渡期,判定这家药企的药品,应该参照84年的法还是01年的法?答案是,依然参照的是84年的法,因为法律溯及力的原因,刚刚提到了“法不溯及既往”要到2001年的12月1日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才开始生效。

从2001年2月28日到2001年11月31日,这个《药品管理法》修订颁布的过渡期中,如果企业依旧这么做的法,从严谨的法律层面上,这家药企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没有办法。

但是这家企业是明知未来这样做是违法的,而去做这件事,这在法律上称之为是“主观故意”,一旦这个企业超过了12月1日,在市场上发现了这个多适应症的“假药”,这时,该企业因为主观上的故意,将承担更严重的处罚!PS批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出处于刑法我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3.3"从旧兼从轻”原则参照旧的法并且兼顾轻的量刑。

关于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邵老师在3.2“法不溯及既往”案例的基础上进行的拓展,在此不再罗列。

药事法规基础知识(四):CFDA的“前世今生”SD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在CFDA成立以前我国食品的监管是“分段式监管”: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在CFDA成立后我国食品的监管是汇总到CFDA,以后的话,出了问题,问责CFDA总局!药事法规基础知识(五):三定方案“三定”方案,98、03、08、2013年四次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定职权(职权法定)、定机构(下属机构)、定编制(人员)机构改革:①98年:统一药政,新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单位,并采取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模式,即省级DA属于省政府管理,厅级单位,市、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级直属,不与地方政府部门隶属关系。

②03年:将SDA更名为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赋予其在食品问题上的牵头、综合协调管理的职责。

③08年:将SFDA重新划归卫生部,失去规章立法权,地方上原则为降半级,归卫生部门,取消地方垂直管理,由于各地差异,其改革也有较大差异。

典型省市有:天津:不降级,未取消垂直管理,与卫生部门无瓜葛北京、上海:不降级,未取消垂直,与卫生部门互相兼任江苏:降半级,取消垂直,归卫生部门④2013年,SFDA更名为CFDA,重返正部级单位。

药事法规基础知识(六):《药品管理法》基本框架法的框架,法的目录,最近要修法,倾向是药品的生命周期,“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第一章总则-----------------笼统的。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五章药品管理-----------------药品管理,不在上市之前,不叫药品,是药物!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包装的管理,包装的行为,分装的药品·····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在01年修法的时候,没有见过这个价格---物价局管,广告,药监局审评,广电总局来做。

这个章节特别仓促,亮点,首次把医生作为购销回扣的主体。

这个章节的不严肃、不严谨很仓促。

购销回扣,价格居高不下,药品广告泛滥·······第八章药品监督-----------增加了对监督者自己的监督,对监管者本身的监管。

第九章法律责任-----------框架上显得比较圆满第十章附则完整的法律都要具备三个要素:假定,处理,制裁假定,是适用这个规范的前提条件,处理,是这一条款应该有的实质性的内容制裁,假设没有按规范做···--------单独一章就成了法律责任,罚则,消极的法律责任。

到目前为止,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一定会发生纠正!药品生产,药品生产企业,管企业与管生产是不一样的。

管经营,不是管企业,是管经营!医疗机构使用管理,这个环节,相当多的改革,很难在这里改。

痛苦,管的太窄,管的是医疗机构的药剂制备,管不了其他的。

医院大部分的药,还是卫生部门监管,因此《药品管理法》的修订,一定要注意实际操作性。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至少会提及部分的“上市许可人”的制度,这个制度很时髦。

第二部分:《药品管理法》法条几条释义以第3条、第48、49条为例。

【其他法条学习,需要结合《药品管理法》】1、《药品管理法》(第三条)/item/flfgk/gwyfg/1993/236009199305.html/item/flfgk/gwyfg/1993/236009199305.html/WS01/CL0784/10769.html2、《药品管理法》(第48条)1984年《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的外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

三、变质不能药用的。

四、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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