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公文写作

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行政机关的目标管理负责制考评暂行规定为能够更好地充分发挥的目标管理负责制的促进和鼓励功效,提升行政机关工作效能,融合人大常委行政机关具体,特制订本方法。
一、指导方针依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紧密联系人大常委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好各委办室的的目标管理负责制,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加强机关人员的主动性、创造力,推动行政机关三个文明创建,提升总体工作效率。
二、总体目标考评范畴市人大常委理事长、副理事长、行政机关各委办室及行政机关工作员(含工勤人员)。
三、委办室考核指标各委办室的的目标管理评定,分成出色、合格、不符合条件三个等次。
(一)出色:按照规定期限高品质地进行或超标准进行全年度工作规划。
讲政治有信念、讲浩然正气,团结互助、工作成效实干,销售业绩突显;准时进行各类政冶、理论学习每日任务;责任意识强,文明行为办公室,工作效率高,带头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性预防措施贯彻落实好;准时汇报目标计划和月、大半年、全年度的目标管理负责制自纠自查实行状况;管理制度完善,无交通违章、违法乱纪和工作中错漏。
(二)合格:完成了全年度工作规划。
团结互助,工作认真,销售业绩显著;基本上进行各类政冶、理论学习每日任务;服务质量不错,工作效率较为高,无欠佳体现;基本上准时汇报目标计划与自纠自查状况;无失泄密及安全性事故责任;规章制度基本上完善,无违法乱纪和显著工作中错漏。
(三)不符合条件: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为不符合条件1、本年度工作规划因主观因素有二项之上没完成;2、工作中有很大出错或未准时进行领导干部督办的工作目标;3、工作员有交通违章或违法行为;4、服务质量差;5、工作效率低;6、保密性或安保、计划生育政策等工作中发生难题,被“一票否决”的;7、领导组评定其他危害工作中的个人行为。
四、工作中程序流程及规定(一)设定目标1、各委办室的本年度工作规划、月工作计划的制订应科学研究、有效、合乎本单位具体,量化分析一部分要细腻、确立,并责任到人,不可以量化分析的总体目标应实际、逐一、逐一写清晰。
部门综合考核管理办法

部门综合考核管理办法部门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二OO六年六月部门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草稿)一、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管理水平,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促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确保完成部门职责,最终实现我所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本考核办法将纳入我所的日常管理体系。
二、范围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对象为我所所属各机关、研究部室、工厂。
公司实体参照执行。
三、职责1、党政联席会听取考核工作汇报,批准考核结果,决定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并确定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各考核小组的人员名单、职责划分,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将考核结果报所领导并对各部门进行反馈。
3、所领导承担“总体情况考核”部分的打分工作,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分管机关及部门进行工作指导,提出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4、党政办为部门综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有考核政策的制订、咨询、组织执行等职能。
主要包括综合考核管理办法的制订及改进、综合考核的组织协调、结果汇总及考核总结报告的编写等。
5、各职能部门负责或参与制订相关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
各职能部门为相关指标的考核人。
考核内容为本职能部门的主管业务。
四、考核管理内容与办法1、考核机制参考KPI考核和360度考核原理,本所部门综合考核将采用“对机关重点考核基本职能完成情况、对研究室和工厂重点考核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兼顾管理、配合以及团队综合建设”等指标在内的综合考核体系,实行考核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和所领导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
2、考核指标及权重机关部分:基本职能完成情况,重点考核本机关代表我所承担的主体职能的完成情况,权重60%,由相关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相关机关考核部分,重点考核各机关的配合职能完成情况,权重20%,由各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考核,年底汇总。
总体情况考核部分,重点考核各机关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部门企业文化、成果等需要从较高层面和总体高度进行评价的内容,也包括在前两部分考核中未能涵盖的内容,权重20%,由所领导进行考核。
《镇机关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镇机关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努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完成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xx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本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内各办公室、各系统。
工作人员考核按照《朱家尖管委会、镇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三条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镇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一)年度职能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以及有关重要工作任务和确定的各项主要职能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其中包括年内确定的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技改项目目标,管委会、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队伍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主要考核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内容。
(三)目标测评由班子成员和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分别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
第五条目标设定工作目标分别由被考核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各自设定,并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目标管理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考核办负责。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重点督查,每季测评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一)重点督查。
由考核办会同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被考核部门重点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二)每季测评。
由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目标工作汇报及平时观测情况,在次季初对各被考核部门进行季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办汇总后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三)年终总评。
由考核办提出总评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第七条目标管理分值分解目标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平时考核成绩为48分,每季度为12分。
(二)年终考核成绩为52分,其中:1、年度职能工作基本分40分;2、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基本分12分。
机关2023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机关2023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机关工作的不断推进,对2023年度工作目标的管理考核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机关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制定一份全面的2023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该方案。
一、考核目标2023年度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目标是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促进机关工作的全面发展,推动机关工作的变革与创新。
二、考核内容1. 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进行合理性和可行性的评估,确保计划能够顺利实施。
2. 工作执行情况:对各部门实际完成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考核。
需要考察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成效等方面。
3. 工作成果:对各部门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需要考察的内容包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等方面。
4. 工作态度:考核各部门在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工作纪律等方面。
特别关注部门公务员工作态度中的问题。
三、考核标准1. 工作计划:考核标准主要体现在工作计划的详尽和可行性方面。
2. 工作执行情况:考核标准主要体现在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成效等方面。
对于上级分配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需要达到预期目标。
3. 工作成果:考核标准主要体现在部门工作成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贡献方面。
需要定期发布成果,向上级汇报成果。
4. 工作态度:考核标准主要体现在部门公务员在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工作纪律等方面。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评价。
四、考核方法1. 问卷调查:通过向部门内部员工和外部人员发放问卷,了解员工和外界对该部门的评价和意见,以便查找问题和改进工作。
2. 现场考核:现场考核主要针对部门实际执行的工作。
需要对现场实施情况、材料存放是否规范、设备卫生是否达标等进行检查。
3. 业务考试:业务考试主要是对部门内部人员进行考试。
通过考试,评估部门内部人员在业务上的掌握程度和工作能力。
5、考核结果的处理对于考核结果,我们将采取“有奖有罚”的方式进行处理。
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院管理体制改,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做好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工作,根据《XX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严格按照目标考核体系对机关各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中:(一)坚持共性目标与业务目标考核相结合,以业务目标考核为主,突出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部门完成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情况两个方面,重点考核部门的工作实绩、管理及服务水平等。
(二)考核方法考核由学院考核组(T1)、院领导(T2)、大会测评(T3)三块组成,权重分别为40%、40%、20%。
1、学院考核组测评(T1)学院成立机关各部门考核组,由学院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院领导、有关系主任、总支书记和X委组成。
考核组深入到各部门,采取听、看、议、评等方法进行实地考核。
按考核原则,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及完成工作指标的情况,对机关各部门进行共性目标(H1)和业务目标(L1)考核,其权重分别为30%和70%。
共性目标考核和业务目标考核内容及量化打分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
2、院领导测评(T2)由院领导对机关各部门进行共性目标(H2)和业务目标(L2)考核,其权重分别为30%和70%。
共性目标考核和业务目标考核内容及量化打分标准详见附表1、附表2。
3、大会测评(T3)学院召开年度述职大会,由参会人员对机关各部门进行测评。
量化测评打分测评表见附表3。
(三)考核等级确定1、考核总分(T)考核总分(T)由学院考核组考核(T1)、院领导考核(T2)和大会测评(T3)构成。
学院考核组考核得分占40%,院领导测评得分占40%,大会测评占20%。
①学院考核组测评得分为:T1=0.3H1+0.7L1(注:H1=0.2A1 0.15B1 0.15C1 0.15D1 0.2E1 0.15F1,L1=0.3W1 0.2Y1 0.2(Q11 Q21) 0.2V1,其中A1、B1、C1、D1、E1、F1为学院考核组对机关各部门共性目标测评分,W1、Y1、Q11、Q21、V1为学院考核组对机关各部门业务目标考核测评分。
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最新关于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哪些?以下范恩伟欢迎大家前来参考借鉴!希望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一)自我考评。
由本人对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自测和评价。
自我考评结果供行政考评参考。
(二)股室考评。
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
股室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三)民主测评。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职工进行年度民主互相测评,根据测评对象一年的德、能、勤、绩情况逐项进行考核打分。
民主测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20%。
(四)行政考评。
考核领导小组对干职工自我考评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表现和业绩,对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相应的原始考核资料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行政考评分值占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的60%。
(五)计分方法。
干职工年终考核得分=(股室考核得分×20%+民主考核得分×20%+行政考核得分×60%)×50%+奖励加分-惩处扣分。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考核总分200分)(一)思想政治(10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与非法组织。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分)2.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自觉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根本宗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分)3.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不参与赌博、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行为。
(4分)(二)学习提高(20分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能根据需要独立进行微机操作。
(2分)2.自觉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和其他学习活动,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
(3分)3.每位干职工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或培训不少于48学时(3分),自读好书10万字以上(2分),自觉阅读党报党刊、教育报刊(2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3分),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3分),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3分)。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和原则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对机关各级行政单位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的一种管理手段,旨在促进机关单位健康高效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考核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综合考核,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范围为机关各级行政单位,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定期报告、文件办理、调研报告、项目执行等。
2. 工作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包括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文件的合规性、工作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服务水平和满意度: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外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
4. 绩效管理和人员激励: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的实施情况,包括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绩效目标的设定、激励政策的执行等。
5. 资源利用效率: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办公设备的使用情况、能源的节约利用等。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具体如下: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权重30%。
指标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率、准确率、及时率等。
2. 工作质量和效果:权重30%。
指标包括文件合规性、政策科学性、工作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服务水平和满意度:权重20%。
指标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
4. 绩效管理和人员激励:权重10%。
指标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考核的公正性、激励政策的有效性等。
5. 资源利用效率:权重10%。
指标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源利用的经济性、能源的节约利用等。
四、考核方法和频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为自评和上级评估两个环节,具体如下:1. 自评:各机关行政单位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自行评估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填写自评表。
机关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局机关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局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实行“两级考核、分级负责”的办法,分为部门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考核两级考核。
第三条部门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考核结果与局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挂钩,并作为职工年度考核依据、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四条部门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考核实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考核的组织领导:部门考核由局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机关局管中层干部考核由党群办组织,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组织考核。
局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处。
第二章部门考核第六条部门考核内容:㈠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年初由局务会审议,以文件正式下达各部门年度重要工作目标。
㈡基本职责。
根据全局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定的部门工作职责.㈢执行力。
上级要求督办事项、限期办理的事项、临时交办的事项完成情况。
㈣内部管理。
部门、部门人员遵守局、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参加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劳动纪律的情况.第七条部门考核办法:㈠部门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全年总评。
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度总评分为全年四季度平均分.㈡每季度考核对各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基本分为100分。
工作目标按计划完成的计分,完不成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分.部门量化考核详见附表一《机关部门量化考核表》㈢年终考核.1、年终总评一般于下年度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局长办公会确定。
2、考核组根据前三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得分情况,按加权公式计算出各部门年终考核得分,并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议确定.第三章个人考核第八条机关部门负责人、部门副职的个人考核内容参照《鄂西北局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办法》执行.考核测评标准见附表二《鄂西北局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第九条机关部门负责人、部门副职的民主测评每年底进行,由党群办组织.测评由机关群众民主测评、局二级单位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局领导民主测评组成,权重分别为3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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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民意调查(6分):辖区内随意抽取村(居)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负责人30人和群众10人对部门进行调查,平均分值低于60分不计分,高于(含)60分按得分比例进行计算。
10.领导测评(4分):镇领导班子成员对部门工作测评,平均分值低于60分不计分,高于(含)60分按得分比例进行计算。
2011年机关部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镇党委、镇政府对各部门的综合目标管理,建立规范的目标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目标责任人。
第三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严格实行奖惩兑现,考核采取统一考核与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考核项目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统计记载,年终确定出相应的分值交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5.计划生育工作(3分):主要考核部门帮扶责任是否落实(1分);执行计划生育倒挂政策是否落实(2分)。由计生办考核计分。
6.综合治理工作(3分):以综治办考核为准。
7.驻村(居)工作(5分):以年终所驻村(居)考核得分折算计分。
第二部分:部门业务工作,50分。
8.部门业务工作(50分):以区委、区政府及区级对应部门下达的业务工作目标和考核结果为准,即:年终区委、区政府及区级对应部门组织考核评分的,以实际考核得分为准(考核几项工作的得几项考核的平均分);不评分只评等次的,按一等奖=优秀=100分、二等奖=优胜=90分、三等奖=合格=80分、未获奖=基本合格=70分的计算规则计算,同时按照该项基准分比例折算分值。区委、区政府及区级对应部门未下达目标,年终不组织考核的,得部门考核平均分。
13.调研文章在区级以上公开媒体发表的,每条加2分。
14.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差一件扣1分,人大评议部门不合格扣3分。
15.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并招商引资成功的,每项加2分。
16、承担区级绩效考核任务每项得分90分以上的加1分,得满分加2分。
17、重大项目未在本办法范围内的,年中、年底由部门申报,经考评组认定后根据相应等次加分。
第四条综合目标设基准分100分。考核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基础性工作,40分。
1.党建工作(7分)
由镇党务办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2.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机关作风整顿(6分)
由镇纪检监察室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
3.日常管理(10分)
(1)上班纪律(3分):上班、值班期间凡无故迟到、早退1人次扣0.1分,旷工或发生不良行为1人次扣0.5分(以党政办考勤记录为准)。
2、借调人员在用人单位考核,团委、妇联、科协、残联考核分为本职工和兼职工作各占50%。
第七条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的使用
综合目标考核结果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奖励。
1.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2.作为考核部门班子和干部实绩以及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3.作为年பைடு நூலகம்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综合目标奖惩办法
(一)奖励
1.设综合目标奖。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比例兑现目标奖。
2.设先进集体奖。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依据。
(二)惩处
凡年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考评结果特差(60分以下)的,且连续两年排名倒数1-2名,原则上部门班子予以调整。
第九条奖金来源由镇财政统筹解决。
第四部分,加扣分项目。其计算基数如下:
11.被重庆市委、市政府、国家部委表彰或通报批评的加(扣)5分;被区委、区政府、市级部门表彰或通报批评的,一次加(扣)3分;被镇党委、镇政府、区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单项工作以最高加(扣)分为准,不重复计算。
12.承担的工作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的每1次扣2分。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由镇考核办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1)安全生产工作(3分):安监所为考核单位,年终考核获一等奖得该项基准分100%,二等奖得该项基准分90%,三等奖得该项基准分80%,未获得名次及奖项的不得分。无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任务的部门得平均分。
(2)信访稳定工作(3分):综治办为考核单位,年底由综治办召集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按照机关目标责任书提供考核分值。无信访稳定工作任务的部门得平均分。
(2)会议纪律(2分):镇党委、政府举办的各种会议,凡无故迟到、早退1人次扣0.1分,无假条缺席1人次扣0.5分;区委、区政府、区级部门举办的各种会议,缺席1人次扣1分(由党政办提供相关依据)。
(3)坚持学习制度(1分):坚持每周1次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0.5分),每少1次扣0.1分,每位职工全年交学习心得体会2篇以上(0.5分),每少1篇扣0.3分(党政办为考核单位,年底由党政办提供考核依据)。
(4)信息工作(3分):党政办完成区委、区府信息任务,其他部门完成交党政办信息任务(1条/周),按上交条数/任务数×3计算该项得分。
(5)报刊征订、干部调训(1分):完成报刊征订任务和区上组织的干部调训任务。
以上(1)、(2)、(3)项扣分总和上限为20分,在目标考核总分中扣除。
4.信访安全稳定工作(6分)
第五条否决指标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效果极差,造成重大影响的,综合目标给予一票否决。
1.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等区上考核不达标的;
2.部门目标任务未完成,否决党政综合目标的;
3.对镇全局性工作有较大负面影响的。
第六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
1、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按年度实施和考核,由镇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考核办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后提交镇党委、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