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保险新版基本法XXXX
泰康人寿最新基本法

制定目标表格(举例)
季度计划工作内容
每月
① 每个月
标保25000 元
② FYP
③ 平均每件保费 (注一)
④ 应成交件数 (注二)
⑤ 所需建议书份数 (注三)
⑥ 所需面谈次数 (注四)
⑦ 所需约访人数 (注五)
50000 元 50000 元
1件 3份 10 次 15 人
注一:平均每件保费:依个人过去经验值估计,若无 经验值,则以每件保费30000元估计。 注二:应成交件数:④=②/③。 注三:所需建议书份数:⑤=④*3,依15:10:3:1规律 估计,每成交1件保单必须要送出3份建议书。 注四:所需面谈人数:⑥=⑤*10/3,依15:10:3:1规 律估计,每送出一份建议书必须经过10/3次访谈。 注五:所需约访人数:⑦=⑥*1.5,依15:10:3:1规律 估计,每取得面谈一位客户的机会至少需要有效约访 1-2人。
9
到哪去?
营业区 助理总监
组织架构
总监
高级总监
管 理 营业部 新筹部经理 方 向 ↑
见习部经理
…… 助理、初级、中级 、高级、资深、功 勋部经理
…… 客户经理 一级客户经理
正式客户经理 见习~十一级
入职新人
→ 业务方向
说明: 1、代理制入司职级为一级客户经理。
2、见习客户经理为一级以上客户经理正
式考核降级后的最低职级。
见习 1500
1200
0
1000
0
800
0
700
0
600
0
一类
二类
三类
职级津贴 基数
新人津贴
职级津贴 基数
新人津贴
职级津贴 基数
泰康人寿新人基本法资料文档

见习业务代表的增员权力
见习业务代表可做增员者,并在晋升为正式业务代 表之月起享受增员奖金,享受增员奖金的月份为: 12个工作月-晋升正式业务代表所经过工作月; 享受的标准为:增员奖金=直接增员当月FYC×6%。
佣金-正式业务代表层级利益
• 首年度佣金(FYC) • 续年度佣金(RYC) • 优质续保奖金 • 增员奖金 • 增才奖金 • 个人销售奖金 • 个人年终奖金
如在第四至六个工作月内达到基本法晋升SA的条件,责自达标次月起, 每月维持在SA及以上级别,可恢复责任津贴,但之前月份不再补发。 注3:TA如在入司六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基本法晋升SA者,则自第七个月 起,将不再享受责任津贴。 注4:第7-12个工作月中“各代增员人数”要求的“1人”是指当月至少 有一名fyc≥300元的直接或间接增员
各职级保险金额
特别给付项目
职级
见习业务代表 正式业务代表
销售经理 业务主任
意外伤残及 身故保险
20,000元 50,000元 100,000元 100,000元
疾病身故保险
无 50,000元 100,000元 100,000元
住院医疗保险 (不含急、门诊)
无 5,000元 10,000元 10,000元
新人财务支持行业最高
各代增员人数(人) (增员fyc ≥300元)
-----
责任津 贴(元)
300
500
800
------
1500 400
600
800
1500
1
800
注1:15日以后入司的见习业务代表,在计算第一个工作月责任津贴 的月FYC标准时,入司当月及次月的月FYC可一并计入。
注2:见习业务代表在入司第三个工作月末如达到基本法晋升为SA的 条件,则自第四个工作月起,每月维持在SA及以上级别并达到表中相应 月份的条件,可继续享受责任津贴,否则暂停享受责任津贴。
保险公司《基本法》模板

连续3个月月均7000/6000C的FNA新人有机会转优才,享受优才训练津贴
亮点三:
业绩津贴
1人力型机构首次纳入可享受业绩津贴
2②业绩津贴=当月FYC/业绩*提奖系数
营销
1.当季先分级
2.次季再获取
注1:仅针对季度在职满2个月人员分级,不满2个月的,下季度再进行分级
1.1标签
潜才
OR
重点培养
1.2学历
大专及以上
1.3业绩
钻会且连续3个月月均6000C/14400业绩(双钻)
注1:鉴于新人画像的有效性,深化标签在新人养成中的应用,基于“画像+绩效”设计入司后升级优才通道
注2:NA入司新人升级为FNA后,如满足上述三项条件也可有一次升级优才机会
2.FNA到优才
2.1.关注AI模型输出结果:上岗画像标签与投产比具有强相关性,评分越高,投产越优“潜才”“重点培养”标签人员质量好、投产优
1.升级组FYC系数
1.1统一非标人力及标准人力系数
1.2关键档位组FYC系数提升
2.产能系数
2.1奖励绩优组,增加产能激励系数,最高提升10%
2.2奖励有条件,当月架构需达到1+3,方可获奖励系数
关注组C规模(7000C+)
组FYC越高计提系数越高:诉求6500C+
关注人均FYC(3500C+)
营销引入人均FYC产能要求,关注人力质量:人力型3000C+
亮点四:
增员奖金延长至24个月
增员培育回报大,增员奖延长至2年,总额大幅提升;
有人力,就有利益,队伍持续增员动力强,干劲足,加强队伍行业竞争力!
1.增员奖
泰康新基本法解析-文档资料

每周
周计划
周达成
周检视
31
为了达成晋升目标,我们要持续增员
• 增员来源与增员轮廓 • 增员流程 • 增员面谈
以后培训中将进行探讨 ……
32
33
谢谢
34
主任层级
销售经理
业务员 层级
助理业务主任
正式业务代表
销售主任
见习业务代表
5
见习业务代表收入
项目 首年度佣金 续年度佣金 责任津贴 长期服务奖 意外伤残及身故保险
三项收入、两个保障 首佣100%发放不打折
6
最棒的嘉奖 ——新人财务支持政策
7
8
新人底薪支持
对于201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入司的TA伙伴
新职级新利益;
如果成为TS
提前体验“我做官们”的可感觉以;获得什么呢?
提前练就主管技能
夯实团队、做大直辖组
19
三季度助理业务主任特别晋升通道
助理业务主任津贴
助理业务主任(TS)
本人当月FYC
FYC>=1000
人力
FYC>=600人力1人
助理业务主任津贴
400
• 手续费:除助理业务主任津贴外,其它 同正式业务代表。
月FYC≥7000 月 —
转正 2件新契约
责任津贴 (元) 300 500 800 1500 4000 400 600 800 1500 4000 800
4000
9
需要注意哪些政策细节?
1-3个工作月 4-6个工作月
1、8月15日入司和8月16日入司有区别吗?
7-12个工作月
2、第4至6个工作月要拿责任底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3、2件单,我可以做团个卡单吗?
泰康2020基本法介绍新人利益分析目标行动32页

比例
9.0% 11.0% 11.5% 12.0% 12.5% 13.0% 14.0% 14.5% 15.0%
业绩
[8,9) [9,10) [10,12.5) [12.5,15) [15,17.5) [17.5,20) [20,22.5) [22.5,25)
≥25
比例
15.5% 16.0% 16.5% 17.0% 17.5% 18.0% 18.5% 19.0% 20.0%
24
寿险生涯的第一个目标—— 转正
25
为什么要转正?
• 可以享受越来越高的职级津贴 • 成为师傅之后可以享受辅导津贴 • 为未来转向管理职做好充足的准备 • 服务更多客户、成就更多人
收入——加!加!加! 发展——强!强!强!
26
转正标准
1、方案期间近两个月累计承保2 件长险(或安心保产品),且累计 保费12000P 及以上 2、单月承保至少10 件安心保产品,且至少承保1 件长险产品 3、单月承保至少10 件安心保产品,自招1 人且留存30 天以上 4、单月承保至少15 件安心保产品
1)岗位津贴 2)勤 工 奖
3)业务佣金 4)年终奖 5)续期津贴
6)荣誉 7)福利
备注:若存在《品质管理办法》中违规行为,另有品质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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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两条通道
新人成长达成星级人员即可转正,达成三星职级后,根据中心 与团队双方对人员的评估和沟通,可进行职涯发展序列的选择: ①可继续担任销售人员,逐步进入绩优梯队; ②可通过自身发展的形式对接管理层级进行团队管理工作。
• 身体素质方面: 每天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经常参加体 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4
新人利益分析——续期津贴
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泰康基本法解析

第1-3工作月
12工作月 第7-12工作月
注:三月转正、六个月维持,否则影响底薪 三月转正、六个月维持,
做业绩——季度奖、年终奖 季度奖、 做业绩 季度奖 一、季度奖 • 职级:SA • 一个季度做到1800C就可得 二、年终奖 • 职级:SA及以上职级 • 任职月,平均每月做到800C就可得
做增员——增员奖、增才奖 增员奖、 做增员 增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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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精英代理人优惠
1、个人业绩排名分公司前136名 2、13个月继续率≥90%,无业务品质问题
重分十周年业务先锋
重分十周年业务标兵
荣誉表明你是出类拔萃的
总结(一) 总结(
• 首先转正 首先转正-----否则没有底薪、季度奖、年终奖、
增员、增才、优质续保奖以及全面保障
• 然后当官 然后当官------有面子、有利益、高保障
春游烧烤
时间:2012年 30日 27日 时间:2012年1月30日-2月27日 对象: 对象:分公司全体营销伙伴
竞赛时间节点: 竞赛时间节点:
1月 30日-2月15日 30日 15日 受理且承保标准保费将按照1.5倍计入竞赛业绩 1.5倍 2月16日-2月22日 16日 22日 受理且承保标准保费将按照1.2倍计入竞赛业绩 1.2倍 2月23日-2月27日 23日 27日 受理且承保标准保费将按照 1 倍计入竞赛业绩
见习业务代 上岗第四至第 六个工作月内 表TA 见习业务代 十二个工作月 内 表TA
200元 200元
500元 500元
维持
维持:自然季 正式业务代表:自然季,900C
观察期
任何职级,一自然季挂零(卡单均算),次自然季即 进入观察期。 1、考核:该自然季个人累计300C,否则面临清退 2、续佣发放标准:当月首佣≥100C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基本法

总公司营销部营销员管理规定(修订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营销员展业行为,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根据《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销员是指受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向公司收取佣金,接受公司领导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从事人寿保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营销员的级别设定为三阶九级,即一阶(业务员阶):包括学员(PA),见习业务员(TA),业务员(SA),二阶(业务主任阶):见习业务主任(TAS)、业务主任(AS)、高级业务主任(SAS),三阶(业务经理阶):见习业务经理(AUM)、业务经理(UM)、高级业务经理(AM),级别设为9级,在三阶九级之上公司设业务总监。
营销员也可以根据其自身情况,申请按资源营销员序列晋升,资深营销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营销员业务的管理,提高营销员的素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营销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营销部门组织框架及营销员岗位职责第一节营销部门组织结构第五条营业总部、各分公司设立营销部。
营销部下设业务系统和内勤管理部门,内勤管理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和组织机构构成由总公司人事部另行制定。
营销部业务系统为直接展业单位,实行三级管理。
下设营销员管理处、营业部、营业组。
组织框架如图所示。
第六条营销员管理片断营销部业务系统下属组织,设处经理一名,全面负责营销员管理处工作。
管理处经理属公司内勤管理编制,由公司从营销员业务经理(UM)以上级主管中选拔,也可以从公司内勤人员中选拔。
第七条营业部为营销员处下属组织,设营业部经理一名,全面负责营业部工作。
营业部经理由见习经理(AUM)以上职级各级业务经理担任。
第八条营业部下设营业组,营业组是营销员展业的基本组织,设组长一名,全面负责营业组工作。
营业组长由见习业务主任(TAS)以上职级各级业务主任担任。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XXXX-泰康保险学习材料19页文档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第二十条 保全不涉及保险费缴纳的,保险公司 应当自同意保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保全 涉及保险费缴纳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投保人缴纳足 额保险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第九条 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时应 当附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销售人员应当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 准确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第十条 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填写错误或者所附 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投保资料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保人需要补正或者补充 的内容。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进行体检、生存调 查等程序的,应当自收到符合要求的投保资料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保人。
保险公司认为不需要进行体检、生存调查等程 序并同意承保的,应当自收到符合要求的投保资料 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合同制作并送达投保 人。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体检报 告或者生存调查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 保人核保结果,同意承保的,还应当完成合同制作 并送达投保人。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5个工作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 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作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核 定后,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 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 说明理由。
保全涉及体检的,体检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 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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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保险顾问管理办法(2012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4)第三章人员管理 (8)第四章工作管理 (14)第五章品质管理 (16)第六章薪资和福利 (25)第七章晋升与维持考核标准 (38)第八章相关说明 (44)第九章附则 (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庭保险顾问(Family Insurance Consultant,简称FIC)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保险系列一支高端的家庭保险规划团队。
为规范家庭保险顾问团队管理,明确家庭保险顾问的定位、职责和发展规划,依照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保险顾问管理办法》(2012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保险顾问”是指符合公司聘用条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主要从事银行保险销售和销售团队管理的人员,包括各级家庭保险顾问、营业组经理、营业部经理。
第三条本办法用词定义如下:一、家庭保险顾问(FIC):是指根据公司与合作商业银行相关协议,受公司委派对银行人员推荐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新险种推介等家庭综合保险规划服务,并协助公司相关部门为客户提供保全、续期、理赔等相关服务的人员。
二、营业组经理:是指受公司委派对银行人员推荐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新险种推介等家庭综合保险规划服务、协助公司相关部门为客户提供保全、续期、理赔等相关服务,并对所辖团队的家庭保险顾问进行日常辅导,协助营业部经理管理团队、达成业绩指标的人员。
三、营业部经理:是指与合作渠道保持定期的联系,对所辖团队的家庭保险顾问、营业组经理进行日常管理、培训、辅导,并对团队的整体业绩达成负责的人员。
第四条家庭保险顾问所有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均依托于《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其中,本办法为《劳动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之一,因而不得随意更改,需严格执行。
凡本公司有关家庭保险顾问的管理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银行保险FIC系列“家庭保险顾问”。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六条 家庭保险顾问组织架构第七条 营业部、营业组设立条件一、分公司银保二部根据当地机构银行保险FIC 业务规模、渠道、网点、人力发展需要,按渠道设立营业部、营业组;二、营业部可管辖多条渠道;营业组所辖网点必须为单一渠道网点,不允许跨渠道作业;三、营业部、营业组的设立及营业部经理、营业组经理的任命需向总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任命;分公司银保部银保二部营业部营业组 营业组 营业部FIC …… FIC ……FIC……四、营业部设立条件:(一)营业部经理1名,家庭保险顾问8名以上;(二)所辖家庭保险顾问连续三个月累计达成FYC36000元;(三)所辖渠道尚未设立营业部;五、营业组设立条件:(一)营业部所辖家庭保险顾问15名以上;(二)营业部连续三个月累计达成FYC54000元;(三)营业组经理1名,家庭保险顾问4名以上;(四)营业组所辖家庭保险顾问(含组经理本人)连续三个月累计人均达成FYC1800元;(五)营业组所辖家庭保险顾问所在网点为单一渠道网点。
第八条家庭保险顾问的工作职责一、家庭保险顾问(FIC)的主要职责(一)完成考核期内的各项业务和品质指标;(二)负责所辖渠道网点的关系维护,对银行人员提供保险知识、销售技能等培训和销售辅导工作;(三)与银行人员共同拜访客户;(四)对客户提供专业的需求诊断、保险规划、险种推介等相关的服务;(五)完成客户签约事项;(六)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保全、理赔和续期等服务工作;(七)每日填写工作日志等相关工作报表;(八)按公司规定时间参加晨会、夕会及其他管理会议;(九)定期对所辖渠道(区域)网点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网点需求、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上级经理;(十)定期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类培训;(十一)所在区域内的市场培育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宣传事项;(十二)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营业组经理主要职责(一)完成所辖营业组的各项业务、品质和管理指标,保证月度及年度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二)定期检查家庭保险顾问的日常工作,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所辖家庭保险顾问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品质管理和活动量管理,提升家庭保险顾问的综合素质和销售技能;(三)随时监督家庭保险顾问的产品销售情况,对销售策略、激励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所辖家庭保险顾问达成各阶段考核任务目标;(四)按公司规定组织所辖家庭保险顾问按时参加晨会、夕会及其他管理会议;(五)定期对所辖渠道(区域)网点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渠道需求、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营业部经理;(六)定期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类培训;(七)所在区域内的市场培育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宣传事项;(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营业部经理主要职责(一)完成所辖营业部的各项业务、品质和管理指标,保证月度及年度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二)负责渠道和网点的开拓、维护、培训和协调工作,确保公司与银行交流畅通;(三)定期检查所辖营业组经理、家庭保险顾问的日常工作,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四)负责调整销售策略,制定激励措施、培训计划;(五)按公司规定组织所辖家庭保险顾问按时参加晨会、夕会及其他管理会议;(六)定期对所辖渠道(区域)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渠道需求、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部门负责人;(七)定期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类培训;(八)所在区域内的市场培育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宣传事项;(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家庭保险顾问的人员管理应遵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本办法做出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分公司辖内所有FIC销售人员。
第十条家庭保险顾问招聘条件一、年龄在24--40周岁,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二、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三、考取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相貌品行端正、具有进取精神;五、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具备较强的协调、公关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往有销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六、具有AFP、CFP资格优先;七、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营业组经理聘任条件一、年龄在25--40周岁,有2年以上寿险销售团队管理经验;二、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三、考取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相貌品行端正、具有进取精神;五、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具备较强的协调、公关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六、具有一定的业务、团队管理经验和培训辅导能力;七、具有初级及以上理财规划师资格,具有AFP、CFP资格优先;八、中级家庭保险顾问及以上职级;九、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营业部经理聘任条件一、年龄在28--40周岁,有3年以上寿险业务高级主任以上职级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银行保险销售团队管理经验;二、正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三、考取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四、具有较强的业务、团队管理经验和培训辅导能力,热爱银行保险事业,熟练掌握公司产品内容及特点;五、具有初级及以上理财规划师资格,具有AFP、CFP资格优先;六、中级家庭保险顾问及以上职级;七、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家庭保险顾问招聘相关事项一、家庭保险顾问招聘录用必须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的相关标准、流程和编制要求;二、家庭保险顾问的招聘录用需经过简历筛选、初试、复试等流程;三、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隐瞒或伪造个人简历等),一经发现,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因违反公司品质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家庭保险顾问一律不得重新聘用;有两次(含)以上离职记录的家庭保险顾问不得重新聘用;五、离职的家庭保险顾问在离职半年后方可重新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一切权益自新签订劳动合同生效日起重新计算,以前因离职而终止的各项权益不予恢复或重计。
第十四条家庭保险顾问试用手续办理一、家庭保险顾问办理入司手续时,需先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为其办理入司手续,申请员工编号并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二、分公司银保二部在家庭保险顾问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安排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申请FIC业务员编号。
第十五条家庭保险顾问试用期管理一、家庭保险顾问试用期为六个月,按试用家庭保险顾问考核标准进行试用;营业部经理试用期为六个月,按营业部经理的考核标准进行试用。
二、试用期结束前 20天,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要求分公司银保二部填写《试用员工考核表》,分公司银保二部须在10天内填写好意见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试用合格同意转正者,必须在试用期内办理完成转正手续。
三、试用期间,分公司银保二部经考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向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不合格考核意见,公司将在该员工试用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所有员工试用期有且仅有一次,不得延长。
第十六条家庭保险顾问持证上岗管理一、家庭保险顾问必须持有有效的《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才能负责渠道网点管理和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家庭保险顾问必须获得《泰康银保投连险种销售资格》才能从事投连险种的销售工作。
相关资格考试由总公司银保事业部培训部负责出题并统一组织考试或授权分公司银保二部组织考试,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考、评卷工作,并上报总公司银保事业部培训部备案。
第十七条家庭保险顾问职级调整程序一、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维持标准,经分公司银保二部负责人会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报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二、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同意后上报总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审批;三、经总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审批同意后,即可予以职级调整。
第十八条家庭保险顾问岗位异动程序一、员工须在本岗工作一年以上方可在公司内部岗位异动;二、提交异动申请,并填写《人员异动登记表》,经分公司银保二部负责人会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三、员工异动前必须按照财务部《有价单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后两周内,到分公司相关部门结清有价单证,同时做好工作交接;四、其他岗位员工异动为家庭保险顾问,按照招聘录用的条件进行审批,合格后方可异动,异动后按照相应的职级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家庭保险顾问主动离职程序一、主动离职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表,经分公司银保二部负责人会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二、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两周内必须按照财务部《有价单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到分公司相关部门结清有价单证及其它各项公司物品,同时做好工作交接,进行资料归档;三、离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违反公司销售管理规定或品质管理规定,给公司或客户造成损失的,在员工离职后查出并确认无误的,公司有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