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船舶值班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船舶航行值班工作,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事件,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船舶航行值班制度1.船舶航行值班由船长、大副、二副、值班轮机长及其他相应岗位人员组成,按照船舶管理体制和船员编制要求确定。
2.船舶航行值班按照船舶的运行特点和航区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日班、中班和夜班。
3.船舶航行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每个岗位有人24小时值班。
第三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内容1.船长负责全面指挥船舶航行工作,大副、二副等高级航海人员负责具体指挥实施。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做到认真负责、主动积极。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船舶航行指令,做到听从指挥、不擅自变更航线。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航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船舶航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流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时详细了解船舶当前的航行情况,包括航向、航速、气象、潮汐等信息。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船舶航行情况,并按照上级指令调整航向、航速等参数。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每小时对船舶航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航行安全。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航行记录,对航线、船速、航向、气象等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分析。
第五章船舶航行应急处置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按照船舶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迅速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处理应急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第六章船舶航行值班纪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船舶航行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违反航行规定。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服从船长、大副、二副等领导的指挥,不得违抗命令。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值班期间打瞌睡、喝酒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值班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值班时间要求)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值班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12年颁布)第八章值班保障第一百二十二条航运公司及船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员疲劳操作,所有负责值班的船员以及被指定承担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职责的船员休息时间,除紧急或超常工作情况外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任何24小时内不少于10小时;(二)任何7天内不少于77小时;(三)任何24小时内的休息时间可以分为不超过2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小时,连续休息时间段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14小时。
第一百二十三条紧急集合演习、消防和救生演习,以及国内法律、法规、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演习,应以对休息时间的干扰最小且不导致船员疲劳的形式进行。
船员处于待命情况下,因被派去工作而中断了正常的休息时间,应给予充分的补休。
第一百二十四条船长按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三)项中规定安排休息时间时可以有例外,但任何7天内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
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每周休息时间的例外,不应超过连续两周。
在船上连续两次例外时间的间隔不应少于该例外持续时间的两倍。
对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例外,可以分成为不超过3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个小时,另外两个时间段均不应少于1个小时。
连续休息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个小时。
例外在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两个24小时时间段。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甲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管理,防止船员疲劳操作,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海事组织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上服务的组成值班的船员,但在下列船上服务的船员除外:(一)军用船舶;(二)渔业船舶;(三)非营业的游艇;(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模版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轮机部在航行期间的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所有轮机部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值班岗位设置第二条轮机部航行期间涉及的值班岗位包括主管轮机师、轮机师、轮机员、电机员等。
第三条主管轮机师负责全面指导和管理轮机部的航行值班工作,协助船长保证船舶安全运行。
第四条轮机师负责监督和指导轮机员的值班和操作工作,确保轮机部航行期间设备正常运转。
第五条轮机员负责轮机部的日常值班工作,包括设备监控、故障排除等。
第六条电机员负责船舶电气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值班轮班制度第七条轮机部的航行值班岗位按照轮班制度进行轮换。
第八条主管轮机师的轮班制度为一周一轮班,即连续工作7天,休息7天。
第九条轮机师的轮班制度为一周一轮班,即连续工作7天,休息7天。
第十条轮机员的轮班制度为一周一轮班,即连续工作7天,休息7天。
第十一条电机员的轮班制度为一周一轮班,即连续工作7天,休息7天。
第十二条轮机部航行值班轮班制度需提前安排,并在人员调度中予以考虑。
第四章:值班流程第十三条轮机部航行值班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交接上一班的工作。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需按照值班流程进行工作,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能随时响应指挥中心的指令。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需按照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正确性。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对于紧急情况的处理应按照相应的应急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按照应急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九条值班人员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并能有效地组织和指挥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发工资、记过、降职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轻微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提醒、警告等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内容,可根据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提出补充规定。
船舶驾驶员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员值班制度船舶驾驶员值班制度为完善船舶值班制度,保障船舶运输生产的安全,现将中国航海学会组织编写、审定的《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内河船舶轮机员值班规则》推荐给你们,请各航运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上述两个规则,进一步加强船舶值班管理,落实船舶值班责任制度,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驾驶员的值班职责,保障船舶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机动船值班驾驶员。
但是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船和体育运动船艇的驾驶员不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船长对值班的安排应能保持安全值班。
第四条驾驶员值班时应当领导本班值班人员各司其职,完成值班任务。
第二章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第五条值班驾驶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或国境河流的有关航行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航行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保证正规了望,及时掌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周围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航行安全。
第七条正确使用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并掌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亲自或督促轮,驳水手(或舵工)检查号灯、号型、旗号、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第九条船长在驾驶室,但未言自己指挥航行或操作前,值班驾驶员不得认为已被船长接替而放弃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条船长在驾驶室接替指挥航行时,值班驾驶员仍负有协助了望及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一条遇下列情况应当果断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一)能见度不良而无把握继续航行时;(二)对通航条件有疑虑时;(三)遇雷雨大风威胁航行安全时;(四)发现遇险信号和各种危及航行安全的可疑物时;(五)主机,舵机或其他主要的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发生故障时;(六)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火警、人落水或船舱进水等紧急情况时;(七)出现危及航行安全的其他情况时。
第十二条指导实习人员的实习工作,并对其操作安全负责。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船舶安全,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船舶值班规则及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构成船舶值班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船员等,每人应根据工作岗位分配具体责任,按照值班班制轮流进行值班。
三、值班的时间、地点、方式1. 值班时间:船舶每天24小时进行值班,根据航行情况分为航行值班和停泊值班。
2. 值班地点:船舶的指定值班室或者指定岗位处进行值班。
3. 值班方式:采取排班值班制度,每位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值班工作。
四、值班人员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2. 轮机长:负责船舶发动机、动力系统等部件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3. 船员:协助船长和轮机长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畅通。
五、值班工作内容1. 船舶安全监控:对船舶各项安全设备进行监控、巡查、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航行信息记录:记录航行时的各项数据及情况,为航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 应急处理:对突发事件及时应急处置,保障船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4. 交接班:确保值班之间的信息传递完整、准确,避免信息遗漏、失误。
六、值班纪律1. 不得擅离值班岗位,不得私自离船。
2. 不得在值班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3.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不得影响工作的专注度。
4.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与他人交谈、聊天,保持专注。
5. 不得私自观看电视、玩手机等消极行为。
七、值班的权利1. 有权利对船舶设备进行巡查、检修,要求必要的支援。
2. 有权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3. 有权利要求必要的培训、指导,提高自身的值班能力。
八、值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1. 船舶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2. 船舶航行安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航行安全。
3. 突发事件处置:遇到突发事件时,淡定冷静,及时应对。
船舶值班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值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值班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外航行的所有船舶,以及船舶上的所有船员。
第三条船舶值班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舶值班工作进行全面负责,确保船舶值班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
第二章值班人员及职责第五条船舶应设立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值班岗位。
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
第六条船长是船舶值班的最高负责人,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总责。
船长应亲自或者指定其他船员负责值班。
第七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航行;(二)及时处理船舶航行中的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事故的发生;(三)对船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四)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五)完成船长或者其他值班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值班安排及交接第八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根据船舶的航行任务、船员数量和业务能力,合理制定值班安排。
第九条值班安排应明确规定各岗位的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和值班要求。
值班安排应提前告知船员,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当在接班前完成接班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设备正常运行,资料齐全。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当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当在接班前对前任值班人员进行询问,了解船舶运行情况和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交接班时,前任值班人员应当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船舶运行情况、注意事项和需要处理的问题。
接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并在接班后进行确认。
第四章值班要求及纪律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船舶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熟练使用船舶通信、导航、雷达等设备。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范文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保障船舶轮机部航行安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值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轮机部人员工作期间进行的航行值班工作。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2.1 轮机部航行值班主管: 负责轮机部航行值班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监督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航行安全的管理工作。
2.2 航行值班员: 负责船舶轮机部的航行值班工作,协助主管做好航行安全的管理工作。
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资质和证书。
第三章值班轮班制度3.1 值班轮班为三班倒制,每班工作12小时,按照早、中、晚三个班次进行轮班。
3.2 值班轮班表由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主管制定,并提前发布给相关人员。
3.3 值班员必须按照轮班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岗,并在交接班时向接班者汇报工作情况。
第四章值班任务4.1 值班员在轮机部航行值班期间,必须随时关注船舶的航行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和报告。
4.2 值班员必须定期检查轮机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4.3 值班员必须定期进行巡视,确保轮机部的安全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4 值班员必须配合船长和其他部门的指令,做好航行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值班记录和报告5.1 值班员必须按照规定做好值班记录,记录船舶的航行情况、轮机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5.2 值班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和异常情况,并向接班者进行交接班汇报。
5.3 值班记录和报告必须按照要求保存,并及时归档备查。
第六章值班纪律6.1 值班员必须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距离岗位太远的地方活动。
6.2 值班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公司提供的值班标志,以示身份。
6.3 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船上的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操作。
6.4 值班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做到严守岗位,绝对服从命令。
第七章处罚措施7.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2 对于严重违反值班纪律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船舶值班与避碰教案》

《船舶值班与避碰教案》章节一:船舶值班概述1.1 教学目标了解船舶值班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船舶值班的职责和任务了解船舶值班的相关法律法规1.2 教学内容船舶值班的定义和意义船舶值班的职责和任务船舶值班的相关法律法规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船舶值班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互动法:引导学生讨论船舶值班的职责和任务1.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船舶值班的基本概念和职责的理解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对船舶值班的应用能力章节二:船舶值班人员的基本素质2.1 教学目标了解船舶值班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掌握船舶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技能和知识培养船舶值班人员的职业素养2.2 教学内容船舶值班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船舶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技能和知识船舶值班人员的职业素养培养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船舶值班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和应具备的技能和知识实践法:通过模拟船舶值班情景,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2.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船舶值班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的了解角色扮演:评估学生对船舶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技能和知识的应用能力章节三:船舶避碰规则3.1 教学目标了解船舶避碰规则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船舶避碰规则的具体内容学会运用船舶避碰规则进行船舶操纵3.2 教学内容船舶避碰规则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船舶避碰规则的具体内容船舶避碰规则的应用和操纵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船舶避碰规则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以及具体内容模拟操纵:通过模拟船舶操纵,让学生学会运用船舶避碰规则3.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船舶避碰规则的基本概念和具体内容的理解模拟操纵:评估学生对船舶避碰规则的应用能力章节四:船舶避碰规则的适用范围4.1 教学目标了解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具体内容学会判断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4.2 教学内容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具体内容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判断方法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以及具体内容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学会判断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4.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基本概念和具体内容的理解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对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判断能力章节五:船舶避碰规则的遵守与执行5.1 教学目标了解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具体内容学会船舶避碰规则的遵守与执行方法5.2 教学内容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具体内容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方法和技巧5.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以及具体内容模拟操作:通过模拟船舶操纵,让学生学会船舶避碰规则的遵守与执行方法5.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基本概念和具体内容的理解模拟操作:评估学生对船舶避碰规则遵守与执行的应用能力《船舶值班与避碰教案》章节六:船舶值班中的通信与报告6.1 教学目标理解船舶值班中通信的重要性掌握船舶间的通信方式和程序学会正确填写和提交船舶报告6.2 教学内容船舶值班通信的基本要求船舶间通信方式和程序船舶报告的格式和提交要求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通信的基本要求和通信方式案例分析:分析实际通信案例,演示正确通信程序实操演练:学生模拟填写和提交船舶报告6.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通信基本要求和通信方式的掌握实操演练:评估学生填写和提交船舶报告的正确性章节七:船舶值班中的安全与应急处理7.1 教学目标理解船舶值班中的安全职责掌握船舶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学会船舶安全通信和应急信号的使用7.2 教学内容船舶值班中的安全职责船舶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船舶安全通信和应急信号的使用方法7.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安全职责和应急处理程序情景模拟:模拟船舶应急情况,学生参与应急处理实操演练:学生练习安全通信和应急信号的使用7.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安全职责和应急处理程序的理解情景模拟:评估学生在模拟应急情况中的表现章节八:船舶值班中的环境保护8.1 教学目标理解船舶值班中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掌握船舶污染防治和资源回收的方法学会遵守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环保规则8.2 教学内容船舶值班中的环境保护责任船舶污染防治和资源回收的措施国际海事组织环保规则的遵守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环境保护责任和污染防治措施案例分析:分析船舶环保案例,讨论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讨论法:学生分组讨论如何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环保规则8.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环境保护责任和污染防治措施的理解讨论法:评估学生对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环保规则的建议章节九:船舶值班中的领导与团队管理9.1 教学目标理解船舶值班中领导与团队管理的重要性掌握船舶团队建设和团队沟通的技巧学会激励团队成员和处理团队冲突9.2 教学内容船舶值班中的领导与团队管理船舶团队建设和沟通技巧激励团队成员和处理团队冲突的方法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领导与团队管理的基本原则角色扮演:学生模拟船舶值班中的领导角色,练习团队管理技巧小组讨论:学生分组讨论如何激励团队成员和处理冲突9.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领导与团队管理原则的理解角色扮演:评估学生在模拟中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技巧章节十:船舶值班与避碰的综合案例分析10.1 教学目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船舶值班与避碰的案例提高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判断和应变能力10.2 教学内容综合案例分析的步骤和方法船舶值班与避碰案例的解析10.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案例分析的步骤和方法案例研讨:学生分组讨论给定案例,提出分析和解决方案10.4 教学评估提问:评估学生对案例分析步骤和方法的理解案例研讨:评估学生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合理性重点和难点解析章节二:船舶值班人员的基本素质船舶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技能和知识船舶值班人员的职业素养培养章节三:船舶避碰规则船舶避碰规则的具体内容船舶避碰规则的应用和操纵章节四:船舶避碰规则的适用范围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具体内容船舶避碰规则适用范围的判断方法章节六:船舶值班中的通信与报告船舶间通信方式和程序船舶报告的格式和提交要求章节七:船舶值班中的安全与应急处理船舶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船舶安全通信和应急信号的使用方法章节八:船舶值班中的环境保护船舶污染防治和资源回收的措施国际海事组织环保规则的遵守章节九:船舶值班中的领导与团队管理船舶团队建设和沟通技巧激励团队成员和处理团队冲突的方法章节十:船舶值班与避碰的综合案例分析综合案例分析的步骤和方法船舶值班与避碰案例的解析在上述环节中,重点关注的是船舶值班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包括其应具备的技能和知识,以及职业素养的培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船舶值班§7?a1 适于值班一、适于值班的条件1.各主管机关为了防止疲劳应:1)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休息时间;2)要求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削弱,并且班次的组织能使航次开始的第一个班次及其后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或者用其他办法使其适于值班。
2.强制性标准:1)所有分派作为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部分的普通船员应在24h内有至少10h的休息时间。
2)休息时间可分为至多不超过两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h3)在紧急、演习或在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段和第2段规定的关于休息时间的要求。
4)尽管有第1和第2段的规定,10h的最短时间可降到不少于连续6h,条件是这种降低不得超过2天,并且7天时间内提供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h。
5)主管机关应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
《值班规则》规定: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小时最长每天不应超过12h,工作小时的一般规定可以不计必需的日常工作,如就餐替人或正常交接班所需的额外时间。
《值班规则》在船员健康适任要求中还做出了两项防止吸安全值班。
3)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有疲劳的症状,但仍能担任其职责时,在值班的组成上应考虑配备精力充沛的其他人员配合其值班。
4)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因疲劳的影响难以保证安全值班时,应毫不犹豫地进行调整,使之得到适当的休息,以利于下一个班次时能够胜任职责的要求。
5)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如在航行值班时,由于工作强度过大,感到疲劳以至于难以保证安全值班的情况下,应毫不犹豫地通知船长。
6)为保证安全值班,必要时船长应亲自到驾驶台值班。
§7?a2 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一、总体要求1.航行值班的安排可分为三个阶段:①船员配备或补充;②值班编组;③编组的运用。
上述②③项均由船长负责。
2.总体要求:⑪主管机关应使公司、船长、轮机长和全体值班人员注意到《STCW规则》中应遵守的要求、原则和指南,以确保在所有海船上始终保持安全、连续并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值班。
⑫主管机关应要求每船船长在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并且在船长全面领导与监督下:①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值班时间内始终身在驾驶台或与之直接相连的场所,如海图室或驾驶台控制室,对船舶航行安全负责。
②当船舶锚泊或系泊时,为始终安全应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
如果船上载有有害货物,值班安排应充分考虑到有害货物的性质、数量、包装、积载以及当时船上、水上或岸上的任何特殊情况。
二、基本规定1.人员适任:1)每一艘海船,不得以低于主管机关颁布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所列数目和级别的数额配备船员。
2)负责航行或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应完全符合《STCW公约》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或可供选择的发证标准,使负责航行和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与其担任的职责相适应。
2.航次计划:1)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①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三、值班安排应考虑的因素1.在任何时候,驾驶台不许无人值守;2.天气情况、能见度以及是否白天或黑夜;3.邻近航行危险物的程度,因通过航行危险物时可能需要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执行额外的航行职责;4.助航仪器如雷达或电子定位仪以及任何其他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设备的使用和工作状态;5.船上是否装有自动操舵装置;6.是否需要履行无线电职责;7.装备在驾驶台上的无人机舱控制装置、警报和指示器及其使用程序和局限性;8.特别的操作环境可能采取对航行值班出乎寻常的任何要求.§7?a3 驾驶台值班驾驶员承担的责任1.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做到:1)在驾驶台保持值班;2)在正式交接班之前,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开驾驶台;3)即使船长在驾驶台,继续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责,直至被明确告知,船长已承担此责任并彼此领会时为止;4)在对为了安全而采取的某种行动产生疑问时通知船长。
2.在值班期间,应使用所有可用的必要的助航仪器,以足够频繁的时间间隔对所驶的航向,船位和航速进行核对,以确保船舶沿着计划航线行驶。
3.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充分了解船上所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放置地点和操作方法,并应知道和考虑这些设备在操作上的局限性。
4.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不应被分派或担负任何妨碍船舶安全航行的职责。
5.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最有效地使用在他支配下的所有助航设备。
6.在使用雷达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切记,在任何时候均应遵守适用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有关使用雷达的规定。
7.在需要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毫不犹豫地使用舵、主机和声响信号装置,如有可能,应及时通知主机拟进行变速,或者按照适用的程序有效地使用装配在驾驶台的无人机舱主机控制器。
8.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知晓包括冲程在内的船舶操纵性能,并应意识到其他船舶可能具有不同的操纵性能。
9.值班期间应保持与航行有关的动态和活动的正规记录。
10.特别重要的是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要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
在具有单独海图室的船上,为了履行必要的航行职责,该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必要时可以短时间进入海图室,但是他必须首先确信这样做是安全的,并确保保持正规的了望。
10)其他紧急情况或感到疑虑时。
19.尽管在上述情况下要求立即通知船长,但当情况需要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为了船舶的安全,应毫不犹豫地采取果断行动。
20.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给予全体值班人员一切适当的指示和信息,以确保包括正规了望在内的安全值班得以保持。
§7?a4 了望三、保证正规了望应考虑的因素在判定航行值班的组成是否足以保证能连续保持正规了望时,船长应考虑所有的有关因素,其中包括值班安排、值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中所述的因素,以及以下因素:1.能见度、天气情况和海况;2.通航密度和发生在船舶航行区域内的其他活动;3.当航行在分道通航制或其他定线制水域内或附近时必要的注意;4.由船舶功能的性质、即时操纵要求和预期操纵所引起的额外工作量;5.应召并被指定为值班人员的任何船员适于值班的情况;6.船舶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专业适任知识和自信心;7.每个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的经验和对船舶设备、程序和操纵能力的熟悉程度;8.任何特定时刻船上发生的活动,包括无线电通信活动和必要时召唤人员立即到驾驶台给予协助的可能性;9.驾驶台的仪器和控制器,其中包括报警系统的工作状况;10.舵和推进器的控制以及船舶操纵特性;11.船舶尺度和指挥位置的视野;12.驾驶台的结构、这种结构可能对值班人员利用视觉和听觉探测外部情况时所造成的妨碍程度;13.IMO通过的涉及值班安排和适于值班的任何其他有关标准、程序和指南。
§7?a5 交接班二、接班高级船员的工作1.接班的高级船员在接班前,应彻底搞清本船的推算船位或真船位,并核实本船的预定航线、航向和航速以及无人机舱控制装置(如有的话),还应注意在他们值班期间预计可能遇到的任何航行危险。
2.接班的高级船员应亲自搞清以下有关情况:1)船长对船舶航行有关的常规命令和其他特别指示。
2)船位、航向、航速和船舶吃水。
3)当时和预报的潮汐、潮流、气象和能见度以及这些因素3.按引航员要求布置水手悬挂信号。
4.若对引航员行动意图有所怀疑,应请求引航员予以澄清。
如仍有怀疑,应立即报告船长,并在船长到达之前采取必要的行动。
5.值班驾驶员应注意引航员口令及水手操舵的正确性。
§7?a7 对船舶正常航行、操纵和避让行动的有关要求一、基本规定1.在不同的条件下和不同水域内的值班1)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频繁地测定驶近船舶的精确的罗经方位作为及早发现碰撞危险的方法,并应切记有时方位变化明显但碰撞危险依然存在,别是当驶近大型船舶或拖带船队时或是在近距离接近他船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还应按适用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早地采取积极的行动,随后还应检查此种避碰行动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
2)天气良好时,只要可能,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进行雷达操作。
2.能见度不良时值班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的首要职责是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相关条款,特别是有关鸣放雾号、以安全航速行驶、并使主机处于立即可操纵的准备状态的条款。
此外,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还应:1)通知船长;2)布置正规的了望,舵工手动操舵;3)显示航行灯;4)开启和使用雷达;5)如可能,在能见度变坏时抢测陆标或天测船位。
3.夜间值班在夜间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在安排了望时应充分考虑到驾驶台设备和可供使用的助航仪器的局限性,当时航区的环境和情况以及所实施的程序和安全措施。
船长应将航行指示和注意事项或其他重要布置明确记人?°夜航命令簿?±。
值班驾驶员必须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夜航命令簿内各项内容、要求,阅后签字并严格执行。
如有不明之处,应立即请示船长。
船长临时增改夜航指示内容时,应通知当班驾驶员,并在更改处签字。
4.沿海和拥挤水域内值班在沿岸和拥挤水域内航行时,应使用船上适合于该地区并依据最新资料改正过的最大比例尺的海图。
在确认没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应勤测船位,环境许可时还应使用多种方法定位。
值班驾驶员应确切地辨认沿岸陆标及所有有关的航行标志。
履行其职责对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海上环境污染的必要性。
3.公司要发布关于正规的驾驶台程序的指导,并结合考虑国内和国际的指南,促进适合于每一艘船的检查单的使用。
4.公司还需向各船的船长和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发布以下述驾驶台资源管理原则为基础的,关于驾驶台值班人员如何配置和使用的持续评估的必要性的指导:1)要有足够的合格人员值班,以保证有效地履行各种职责;2)所有参与航行值班的人员都需具有相应的资格并适合于充分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或者,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作出航行或操作决定时需考虑到每个当班人员的资格或适合性的局限性;3)分派给每个人的职责需正确无误,他们需证实已明白自己的责任;4)工作任务必须按明确的先后次序完成;5)不要给任何航行值班人员分派其不能有效完成的、过多或过难的工作任务;6)任何时候对每个人都需分派其最能充分有效履行其职责的岗位,当情况需要时,需另行分派其岗位;7)对航行值班人员,不要分派给不同的职责、任务或岗位,除非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肯定这种调整能充分有效地完成;8)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仪表和设备需要备妥,使负责航行值班的相关人员随时可用;9)航行值班人员之间的通话必须清楚、迅速、可靠,并与所从事的业务有关;10)非紧要的活动和使人分心的活动必须避免、禁止或取消;11)所有驾驶台设备必须工作正常,否则,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作出操作决定时需考虑到可能存在的任何故障;12)需收集、处理和解释一切重要的信息,并使之便于为履行其职责而需要这种信息的人员使用;13)驾驶台或任何工作面上不得放置无关的东西;14)航行值班人员在任何时候均须做好准备以便充分有效地对环境改变作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