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涉及电子证据的犯罪现场取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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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与电子取证案例分析与实操技巧

电子证据与电子取证案例分析与实操技巧

案例三:手机短信作为关键线索协助侦破案件
01
案件背景
一起涉及毒品交易的重大案件,线索极少。
02
侦破过程
通过对涉案人员的手机短信进行深度挖掘,发现关键线索,成功破获案
件。
03
电子取证手段
运用手机取证技术,对涉案手机中的短信、通讯录等进行提取和分析,
发现涉案人员之间的通信规律和交易信息,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帮助。
THANKS
感谢观看
电子取证的标准和规范尚未统一,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存在差异。
应对措施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电子取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推动建立统一的电 子取证标准和规范,提高取证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培训与教育
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电子取证领域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培训和教育不足
现有的培训和教育体系对电子取证领域的关注不够,导致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辅助侦查和审判
通过对电子证据的收集、 分析和呈现,有助于司法 机关查明案情、正确适用 法律。
提高司法效率
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处理相 对便捷,有助于提高案件 办理效率和质量。
02
电子取证基本原则与方法
合法性原则
合法授权
取证过程必须获得合法授权,确保取证行为的 合法性。
合法手段
采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进行取证,不得使用 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特点
无形性、多样性、易变性、高科技性。
电子证据种类及来源
种类
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文档、数据库文 件、手机短信、社交媒体记录等。
来源
可能来自于计算机、手机、网络服务 器、云存储等电子设备或系统。
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作用
01

简论网络犯罪现场电子证据提取的技术要点分析

简论网络犯罪现场电子证据提取的技术要点分析

简论网络犯罪现场电子证据提取的技术要点分析论文摘要网络犯罪案件发案率高、侦破难度大,是近几年困扰公安机关的难题。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电子证据提取的难度大、不容易固定和保存,特别是网络犯罪现场的电子数据。

网络犯罪现场情况复杂、范围不容易固定、证据类型多,并且现场电子数据尤其容易被破坏和丢失。

本文就目前常见的网络犯罪案件现场勘查流程为线索,分析其中常被忽略的细节,提出可以采取的技术手段和有效处理相关问题的方式方法。

论文关键词网络犯罪电子证据提取现场勘查随着计算机、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逐渐普及,与之有关的犯罪案件逐年增多。

作为一类新型的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的表现形态五花八门,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电子证据的易失性也加大了此类案件的侦破难度。

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现实,要求相关人员提高网络犯罪侦查的能力。

其中,犯罪现场电子证据的提取是网络犯罪侦查中至关重要而又不容易掌握的一项技能。

现场是案事件发生的地点,往往遗留有较多的痕迹物证。

合理有效的处置现场,尽最大可能保护线索、提取证据对整个案事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网络的互联性使得遗留有电子证据的场所分布广泛,既包括传统现场即物理空间,又包括非传统意义的场所即虚拟空间,也就是网络犯罪现场的空间跨度性较大。

另外,现场的空间跨度也导致了时间的连续性,会存在第一时间现场、第二时间现场等,多个现场在时间上有严格的连续性。

同时,网络犯罪现场处理中还要考虑电子证据的复杂性、脆弱性、时效性等特点。

本文就勘验、提取、固定现场留存的电子证据为线索,分析在此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技术要点。

一、网络犯罪现场勘查的步骤与普通的案件处理类似,网络犯罪现场勘查也有一定的规范、原则和方法步骤。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事前准备、现场保护、现场勘查取证、扣押等步骤。

(一)事前准备鉴于网络犯罪的特殊性,一般来说针对电子数据的现场勘查和取证要一次完成,这就要求在进入现场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指挥人员必须提前确定由哪些人员进入现场、需要携带哪些设备、如何制定预案、有哪些注意事项等一系列问题。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刑事调查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为刑事调查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来源。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定义、分类以及其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是指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和保全与电子设备、系统和网络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是短信、邮件、社交媒体内容、计算机日志、数据备份等。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目的是获取可靠的数字证据,为刑事调查提供确凿的证据依据。

首先,对于电子证据的分类,主要包括主动取证和被动取证两种方式。

主动取证是指在调查开始时,采取与被调查者合作的方式,获取其电子设备、系统或网络中的相关证据。

例如,警方依法调取犯罪嫌疑人手机中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被动取证是指在没有被调查者的配合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取证据,例如,通过黑客手段获取犯罪分子的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账号等信息。

其次,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首先,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和确凿性。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可以准确记录、保存并提供详尽且难以篡改的信息。

其次,电子证据具有高效性和全面性。

通过电子证据取证技术,调查人员可以有效地减少侦查时间和工作量,快速获取大量的证据信息。

此外,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可以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了解其日常活动和交流方式,从而为刑事调查提供更全面的依据。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领域广泛。

首先,它在网络犯罪调查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网络侵入等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问题,通过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可以获取犯罪分子的网络活动记录、通讯记录等。

其次,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逐渐扩展到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其他领域。

例如,通过追踪电子银行交易记录和资金流向,可以揭示金融犯罪的行踪;通过提取电子设备中的著作权侵权证据,可以还原知识产权犯罪的实际过程。

试论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与电子物证的提取鉴定

试论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与电子物证的提取鉴定

试论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与电子物证的提取鉴定秦宾【摘要】随着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涉网犯罪也从最初的仅针对钱财物的犯罪,发展为针对政治、经济、军事和知识产权等多领域的犯罪,而各类电子产品和网络中提取的电子物证成为诸多涉网案件认定事实过程、完善证据链进而突破全案的关键,同样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电子物证所起到的作用也日益突显.文章对公安机关在涉网案件现场勘查中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分析并就如何做好电子物证的固定、提取和鉴定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思路.【期刊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16)004【总页数】3页(P41-43)【关键词】现场勘查;电子物证;鉴定【作者】秦宾【作者单位】泰州市公安局, 江苏泰州 2253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925.113近年来,中国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生活各个方面的高速发展,各类资源、人力和资金配置的不断变化,整个社会人财物流动加剧,作为社会矛盾集中反映的刑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犯罪多元、智能和暴力化程度不断加剧。

而同时,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涉网犯罪发展为针对政治、经济、军事和知识产权等多领域的犯罪,网上斗争形势日趋严峻,尤其是各类移动智能设备深入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违法犯罪过程中遗留的电子物证日益增多,公安机关在各类涉网案件的立案、侦查、取证的程序中,如何做好电子物证的固定、提取和鉴定工作就成为的重要环节。

电子物证的固定与提取就是在涉网犯罪现场,对各类存储介质中保存、恢复的数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和分析,这项技术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公安部门发现线索、获取证据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被广泛地用来解决大量的涉网犯罪案件,包括网络入侵、盗用知识产权、网络诈骗、网络洗钱、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刑事案件。

笔者拟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涉网案件现场勘查和电子物证的固定提取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初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思路。

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

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

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电子证据和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刑事案件中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就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分析,以及网络犯罪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一、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调查1.电子证据的概念电子证据是指在电子设备上产生、存储、传输或处理的与刑事案件相关的信息,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聊天记录、手机通话记录、视频录像等。

电子证据具有易变性、易复制性和易隐藏性的特点。

2.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在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相关部门需要借助计算机取证等专业技术手段,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勘验和调查,提取相关的证据材料。

3.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分析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分析是刑事案件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专门的技术人员需要通过数据恢复、数据清理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提取到的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和解读,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和类别1.网络犯罪的特点网络犯罪具有跨地域、匿名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使其成为刑事案件中的一大难题。

网络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网络环境,通过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手段实施犯罪活动。

2.网络犯罪的类别网络犯罪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常见的类别包括网络侵入、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色情和网络恐怖主义等。

其中,网络侵入包括黑客攻击、数据库入侵等;网络诈骗包括虚拟货币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扎实打击网络犯罪,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分析,保护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

1.《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认定的规定,规范了电子证据用于犯罪证明的法律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了网络犯罪的追究和打击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依法对网络犯罪行为予以惩处,确保网络犯罪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定(3篇)

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证据在各类案件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电子取证作为一种新兴的取证手段,其法律地位和相关规定也逐渐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电子取证的定义、电子取证的法律依据、电子取证的原则、电子取证的操作程序以及电子取证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电子取证的定义电子取证,是指利用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系统、网络、通信设备等)进行收集、固定、分析和提交的过程。

电子取证旨在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司法审判提供可靠的证据。

二、电子取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

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十条规定:“电子数据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防止用户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篡改、毁损。

”三、电子取证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电子取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客观性原则电子取证应客观、真实地反映电子数据的状态,不得伪造、篡改电子数据。

3.完整性原则电子取证应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4.及时性原则电子取证应在第一时间进行,防止电子数据被篡改、删除。

5.保密性原则电子取证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四、电子取证的操作程序1.初步调查对案件涉及的电子设备进行初步调查,确定取证范围和取证方法。

2.证据保全对电子数据进行证据保全,包括制作电子数据备份、固定证据链等。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随着信息化的全面推进,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愈发明显。

拥有数字取证技能、深谙存证规律、懂得信息安全的律师队伍将成为刑事辩护中的新星。

本文将结合国内法律实践,就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进行分析。

一、关键字搜索的合法性近年来,以网络犯罪为主的电子证据日益广泛,而常常通过的是关键字搜索的方式获取,关键字搜索作为获得电子证据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法律效力是否合法备受关注。

在我国,电子证据的取证应当依法合规、审慎稳妥展开,严格限定取证范围和手段,防止刑讯逼供、非法获取证据。

在实践中,关键字搜索是一种普遍应用的取证手段,但也存在非法采取该方式的情况。

首先,关键字搜索方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违反适用的程序规定。

其次,当必须使用关键字搜索的情形中,须经过严格程序操作,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

二、网站的异地调取问题对于异地取证,一种常见的形式就是对互联网站点的调取,包括网站的存储、备份及相关数据。

然而,异地调取存在着更多的取证问题。

在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一旦涉及到电子证据的异地调取,不仅仅是法律和程序问题,同时也涉及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

为保护人民隐私,我国法律对这一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

据对口检察机关统计,在网络犯罪取证过程中,异地调取信息数据占总调取量的70%以上,由此也可看出其重要性。

异地调取能否顺利实施,需要涉及到须在国内做实质性证据,还需要进行依法针对性调取、传送过程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监控等,以确保搜集证据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三、黑客攻击下的证据收集据刑侦专家分析,黑客攻击是信息安全工程的“终极挑战”。

黑客通过网络盗窃数据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而对涉及群众利益和人身安全问题的案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合法向互联网运营商调函,要求提供关键信息,以协助侦办案件,但互联网运营商不承认自己的职责,导致本案黑客攻击大量数据丢失。

黑客攻击事件中,证据的收集非常困难,因为黑客不留痕迹,也可能掩盖证据。

试论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及采信

- - -.XX邮电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课程设计论文论文题目:试论电子证据的司法运用学生学号:2009212371学生XX:陶杰指导教师:黄良友论文成绩:教师评语: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摘要我国当前有关网络犯罪的立法尚不完善,在刑事侦查、司法审判中建立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采信规那么,对司法审判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主要针对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特点,收集、保全、采信规那么及相关问题作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探讨。

【关键词】网络犯罪电子证据采信规那么摘要- 1 -引言- 1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及其特点- 2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 2 -〔二〕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特点- 2 -二、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 3 -(一)收集物证- 3 -(二)请有关部门鉴定- 4 -(三)勘验检查笔录- 4 -(四)对涉案的信息系统进展技术检测- 4 -三、计算机犯罪证据的保全- 5 -四、电子证据在司法中的运用探讨- 5 -〔一〕电子证据的采信- 5 -〔二〕对电子证据采信过程中几个难点问题的分析- 7 -结语- 8 -参考文献:- 8 -引言网络犯罪,是对计算机犯罪的另一种称谓,尽管国内外学者对其定义各不一样,但通说认为网络犯罪即行为人未经许可对他人电脑系统或资料库的攻击和破坏,或利用网络进展的其他各种类型的犯罪。

如涉及与网络数据有关的犯罪活动,包括截获、修改以及窃取数据;网络入侵,包括干预及破坏运营;网络接入犯罪,包括从事黑客活动和病毒传播;其他如网络XX、网络诈骗等利用网络进展的犯罪。

在我国当前立法尚不完善情况下,在刑事侦查、司法审判中建立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采信规那么,给侦查人员、审判人员带来可操作的统一标准,为规X电子证据的取得程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确进展,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证我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司法改革的深入,也势必要求法官采信证据时用统一标准来衡量,防止因主观随意性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

浅谈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已普及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计算机数据已渗透到人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与此同时,许多犯罪活动也不可避免涉及计算机,因此在计算机设备中存在大量直接证明犯罪活动信息的电子数据,如果能够合理、及时收集这些数据,可以为发现犯罪、揭露犯罪发挥巨大的作用。

现就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方面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计算机现场保护和现场勘查现场保护和现场勘查是取证的第一步,也是刑侦破案工作中重要环节之一,工作核心和重点是要保留下现场原始资料和数据,做到宁多勿缺。

一是用摄像和照相设备将现场计算机情况进行记录,保护现场。

首先是现场概貌拍照,应反映系统运行的环境,拍照时不得将人员和勘查器材拍入画面。

其次是系统状态拍照,应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包括屏幕显示状态、设备之间各电缆的连接、网络连情况、一些特殊序列号和标志等情况等。

在拍摄过程中应该保持系统各种电缆的连接。

还有就是重要证据(设备)拍照,重点证据拍照如各种可疑设备、存储介质等,要从不同的角度对设备上的信息如型号、主要技术指标拍摄清楚,重点证据较多时应在拍照前编号,并将号码标签拍入画面。

在拍摄过程中应保持系统各种电缆的连接,做好各种记录,同时绘制现场图、网络拓扑图。

二是提取计算机易失性数据。

计算机在经过一段时间或者重新启动后有些数据可能改变或丢失。

现场技术员要用相机拍照、屏幕抓屏、打印等方式记录下来。

如:屏幕上正在编辑或浏览的文档内容;正在浏览的网页信息,网页上用户名、个人资料信息;当前网络连接状态,此时上网的IP地址、MAC 地址;计算机内存中的内容;系统时间、日期和时区信息等。

三是收集、封存计算机及现场其它证物。

收集、封存计算机及现场其它计算机外部存储介质,如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MP4、各种存储卡等,特殊存储介质还要找到其配套的读取设备和说明书。

四是询问有关人员关于计算机的情况在现场勘查同时,要询问主要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生前后的情况,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有什么异常现象、做过那些操作等,询问时注意不要泄露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电子取证指的是通过电子设备和数字信息的获取和保全,用于法律诉讼的证据。

与传统的纸质文件不同,电子取证具有高效、易于保存和复制等优势,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1.1 电子取证在查明案情中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电子取证可以帮助调查机关收集、分析和保存大量的电子数据,其有效性和全面性远远超过传统的证据收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社交媒体等电子通讯工具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和交往关系,从而有利于查明案情。

1.2 电子取证在证明案件中的作用电子取证不仅可以帮助查明案情,还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用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通过电子设备中的照片、录音等数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行为,进而促使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

1.3 电子取证在保护证据完整性中的作用由于电子文件可以轻易被篡改和删除,因此电子取证在保护证据完整性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一些关键的电子数据,调查机关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不当操作或技术原因导致证据被破坏或丢失。

二、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存在的问题2.1 信息获取的困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变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采用各种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隐藏和删除,造成信息获取的困难。

尤其是在跨境犯罪案件中,涉及多国的信息调取更加复杂,造成电子取证的难度增加。

2.2 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疑虑电子数据的披露和获取不像传统的书面文件那样直观和可信,容易受到技术手段和人为操作的影响。

很多人对电子取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表示怀疑,这也给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带来了困难。

2.3 证据保存和保全的难题电子证据的保存和保全是电子取证中的一个难题。

随着科技设备的不断更新和更替,电子数据的保存和保全成本较高,同时可能会遭受各种网络攻击,导致证据的丢失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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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取证期中作业涉及电子证据的犯罪现场取证调查计算机学院信息安全专业组长:柴婷婷(3班)组员:何丹、周梦甜、赖江琴(3班)、王栋(1班)2010年10月15日试论涉及电子证据的犯罪现场取证调查引言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涉及到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相对于传统的痕迹物证而言,其表现形式、取证方式都有其特殊性。

我们主要对犯罪现场的一些取证工作以及调查进行浅议,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一、简介-----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强制回应------潜在种类的电子证据------数字取证的规则------取证过程1、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强制回应-------计算机涉及的犯罪行为可能包括工具、证据的储藏库、目标-------许多类型的工作人员参与应对犯罪涉及计算机操作系统、调查人员(私人,公司)、取证检验人员、经理(案例、企业、政治)。

-------首先回应的可能是法律强制中的任何人注意保护电子证据的损失或篡改2、潜在种类的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是指有研究性价值的通过电子设备存储或传输的信息和数据。

-------电子证据之所以潜在(像指纹、基因证据)是因为不能明显地用肉眼看到,需要电子设备或者专门技术,也可能需要在法庭上专业的指正去解释剖析。

------电子证据的软弱性很容易被破坏或者替换;监督链条和技术安全防卫对成功的诉讼是必要的。

3、数字取证的规则不损害任何证据!例如不让业余人员搜集数字证据4、取证过程------搜集:浏览、辨别、搜集、证据文档------检验(技术透视)记录的内容、证据的状态;显露隐藏的数据;识别相关的数据------分析(合法的透视)------报告专门证据的过程笔记;结果;可靠性。

二、电子证据的种类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化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存储于磁性介质中,能准确地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具有证据作用的数据。

由于电子证据是以数字化信息编码的形式出现的数据表现形式,因而具有高科技性、间接性、隐蔽性等特点,决定了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刑事诉讼中其它证据收集的传统方法有较大的区别。

笔者认为,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针对电子证据易伪造、具有隐蔽性的特性,才能使电子证据发挥更强的证明力。

------它经常作为指纹或基因证据潜藏在同样的现场------可以轻松快速地跨越国界------它是脆弱的,可以很容易地涂改、损毁或销毁。

------有时候会有时间敏感度------因此只有那些具有专长的人应该可以处理电子证据例如,因为重启而改变或者毁坏的数据,可以用来进行调查;取证的数据捕捉工具经常需要训练。

电子证据收集的四个步骤:依法收集电子证据;全面收集电子证据;正确扣押电子证据;科学固定电子证据三、在犯罪现场处理电子证据1、准备工作第一电子证据的固定采集基本方法------打印对于可以直观或直接反映或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证据,可以直接将有关内容打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

打印后,可以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并注明电子证据打印的时间、数据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如存放于那个文件夹中等)或来源、取证人员等。

------拷贝是将作为电子证据的电子文件,通过拷贝复制到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中的方式。

取证人员应当检验所准备的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确认没有病毒感染。

拷贝之后,应当及时检查拷贝的质量,防止因保存方式不当等原因而导致的拷贝不成功或感染有病毒等。

取证后,注明提取的时间并封闭。

------拍照、摄像对于具备视听资料特征的电子证据,可以采用拍照、摄像的方法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固定,以便全面、充分地反映证据的证明作用。

此外,在电子证据取证过程中,对取证全程进行拍照、摄像,对被固定采集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具有一定的增强作用。

------查封、扣押申请执法机关对于涉及案件的电子证据的载体进行采取查封、扣押,将有关载体置于执法机关保管之下。

之后再对该电子证据进行分析、解读。

------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以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对有关电子证据进行公证。

这是有效获取电子证据的便捷途径。

------数据解析对于不能直接或直观的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证据,在确保数据真实的情况下,运用特定的软件工具,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转化,使得其可以直观的形态为人们所认知或了解。

------恢复大多数计算机系统都有自动生成备份数据和恢复数据、剩余数据的功能。

因此,当有关电子证据已经被修改、破坏的,可以通过对自动备份数据和已经被处理过的数据证据进行比较、恢复,获取电子证据,也可以使用一些专门的恢复性软件或专门设备来恢复、获取电子证据。

2、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注意事项------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由公证机关做为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主体。

律师以代理人或公证委托人身份,只是对相关电子证据的固定采集进行目标、方法、步骤上的指导和要求。

------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具体操作,建议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或公证人员实际进行。

------除非技术上必要,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采集的场所,建议一般应在公证机关或中立第三方的工作场所进行。

------非技术上必要,对电子证据固定采集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或其他数码设备,建议使用公证机关或中立第三方的设备。

------源于互联网的电子证据,须对证据的来源、域名、IP等相关因素进行保存。

孤立的网页文件,其真实性难以证明,证明效力很弱。

------电子证据固定采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数据污染,从而影响相关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用于固定相关电子证据的载体应当是干净的、未受污染的。

------在使用非第三方的计算机或电子设备进行电子证据的固定采集时,须由专业人员对该计算机及电子设备进行“清洁性检查”。

所谓“清洁性检查”是指对相关计算机或电子设备中的软件系统、功能、配置进行查看或固定,以确保通过该计算机或电子设备所获取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数据来源的唯一性。

------如有可能,对于记录、存储电子证据初始形成的电子证据载体、设备、介质等,应当提存原物并随同电子证据一并固定采集。

------某些专业的电子证据取证设备或软件,或者寻求中立的第三方提供的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不失为对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一种有效途径。

这有助于提高相关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的脆弱性和易篡改,应当采用适当的储存介质进行原始的镜像备份,用“镜像复制”的方法复制若干个副本。

建议将其中的两个副本复制在只能写入一次的介质上(如非可擦写光盘),防止被提取到的电子证据意外被改变。

------第三方所作的提取笔录形式将复制的时间、地点、复制的方法、处理人员、使用软硬件、复制过程等事项记录下来,以确保电子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与完整性。

------得改变原始证据或原始数据。

对于固定采集的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和技术分析前,应当进行完整的备份,对备份的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分析,不允许直接对原有存储介质直接进行技术操作。

3、电子证据的鉴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主体应具有一定的资格。

司法鉴定人应该是具备计算机科学网络专门知识的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人还需要具有法律、逻辑、审计等知识。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中较为特殊的一类鉴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工作需要提取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甚至需要从已被删除或加密的文件、电子邮件中报取数据,经分析确认作为法庭上的诉讼凭据。

关于其定义,众说纷纭,笔者认为,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依据证据法学理论、使用高端技术和先进设备,对电子信息载体存储的数据进行鉴定,并出具法庭采信的书面鉴定结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定义应该包含以下几点:------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的主体应具有一定的资格。

司法鉴定人应该是具备计算机科学网络专门知识的人。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人还需要具有法律、逻辑、审计等知识。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客体的范围。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范围不仅包含对计算机内的数据进行鉴定,还包括对计算机中软件、程序进行鉴定,对取证过程中取得的证据链进行鉴定等等。

从广义的范围来说,还包括对电子证据的提取、分析等内容。

------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与其它司法鉴定的程序一样,都要分为申请、委托、受理、实施、出具结论等阶段。

由于电子证据具有脆弱性、易更改性等特点,收集电子证据的程序合法,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是保证电子证据合法性的关键一步。

4、全面做好现场记录现场记录可将现场情况永久性保存下来。

确切记载计算机及各种存储介质、其他电子设备和传统痕迹物证的位置、状态和使用条件等,可以为El后电子证据的检验和分析提供重要信息。

因此,现场记录应当贯穿于现场勘查的始终。

现场记录应当尽可能地详尽,包括各种设备的位置。

例如鼠标放在计算机左侧,则操作者可能惯用左手操作。

对计算机的工作状态也必须记录,如计算机系统是处于工作状态、关闭状态,还是处于休眠状态。

大多数计算机有指示灯可以说明计算机的工作状态。

如果计算机的指示灯未亮,应当仔细听一下是否有风扇运转的声音,来判断其是否是在工作。

假如计算机确实是关闭的,感受一下主机箱及显示器的温度,可以确定计算机是否刚刚关闭。

除文字记录外,还应当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拍照,特别是对计算机显示器的内容进行拍照。

可能的话还应进行3600连续回转拍照。

如果显示器的画面是活动的,例如某项程序正在执行,则应迅速用摄像机将其记录下来。

5、收集和保全电子证据搜集:证据的收集,必须针对电子证据易伪造、具有隐蔽性的特性,才能使电子证据发挥更强的证明力。

------依法收集电子证据因为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且安全性和真实性极易遭到外界的破坏,有时其所反映的事实并不是事实本身,而仅仅是表象的真实。

如拍摄下来的经过化装、伪装的影像;经过模仿的录音;链接标题与链接网址、内容的不符;虚拟网名与真实身份的不符;经过“黑客”篡改的网页;伪造的电子信件等等,侦查人员就必须判断其内容的真实性。

此外,依照合法的程序收集到的证据才是合法的证据,在电子证据的收集中除了遵循刑事诉讼法对取证的规定外,还必须根据电子证据的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采取网络监听的方法获取电子证据,应当由特定的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搜查方式获取的电子证据,必须依法办理搜查的手续;扣押犯罪嫌疑人存有电子证据的载体,必须有见证人在场等。

------全面收集电子证据收集电子证据时必须对相同内容的证据全部收集。

对相同内容的电子证据,不论其在同一载体还是在不同的载体上,都应当全部收集。

这对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加强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搞清电子证据的原始状态具有重要作用。

收集电子证据的同时要收集存储的载体。

电子证据只能存在于特定的载体,所以收集电子证据时必须收集电子证据的载体,因为载体上的电子证据更符合最佳证据规则,证明力更强,且载体的属性和特征能从侧面证实电子证据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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