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哈耶克的自由-秩序与社会主义经济
哈耶克和经济自由主义

经济学巨匠哈耶克和经济自由主义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1899~1992)一、哈耶克的生平及著作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是现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
1899年5月出生于奥匈帝国首都维也纳的一个书香门第,父亲是一位医生兼植物学家,母亲是大学的公共法教授。
受父亲的影响,哈耶克小时候对自然科学很感兴趣。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在军队服役,战后进人维也纳大学攻读法学,于192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在维也纳大学上学时,哈耶克受到奥国两位著名经济学家——维塞尔和米塞斯的影响,逐渐把研究方向转到经济理论上。
毕业后,他在米塞斯任主任的国际联盟奥地利赔偿委员会工作,主要是执行凡尔赛和约的金融条款。
1923年,哈耶克获得维也纳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其后在纽约呆了一年多,主要研究美国的货币政策,1927年,他又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和路德维格·冯·米塞斯合作成立了奥地利经济研究所并出任所长,20世纪二三十年代,奥地利的经济政策大多是依据该所的报告制定的。
1929年,哈耶克到维也纳大学任经济学讲师,讲授门格尔、庞巴维克、维塞尔及米塞斯的经济学说,这在当时的奥地利是获得学术成绩的第一步。
在此期间,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书——著名的《货币理论和经济周期》,据此成功预测丁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
1931年,哈耶克受伦敦经济学院莱昂内尔·罗宾的邀请前去伦敦经济学院讲学。
他的讲座在伦敦引起了极大轰动,讲课内容后来被编辑成《价格与生产》一书。
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哈耶克研究了纯经济科学的经济周期理论,提出了资本供应短缺的危机理论和消费过多的危机理论,认为危机和萧条是高涨阶段播下种子的必然结果,要阻止萧条的到来,惟一有效的办法是防止高涨的出现;稳定经济的惟一有效办法,就是免除任何人为的信用膨胀,让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自动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神奇作用。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推荐文档)

读《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有感沈阳理工大学0704070210魏婷读《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有感在当今的世界上,提倡任何一种条理分明的社会秩序原则,几乎总会被冠以不切实际的教条主义者这一薄名。
一个人在社会事务中不附合于固有的原则,而是“按其是非曲直”决定每一个问题,并且他往往不固执己见,随时准备在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寻求妥协,这已经被视为明智的象征。
可是,即使没有明确地被人们所认识而仅仅暗含在具体的决定之中,或即使稍有显露而仅仅呈现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模糊思想,原则仍有其自己的表现方式。
因此,在“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幌子下,事实上我们正在从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向具有完全集体主义特征的社会迅速迈进。
这是对哈耶克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阅读后的小小总结。
哈耶克(1899-1992)是20世纪最杰出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亲眼看到了自己所钟爱的自由主义的衰落及复兴的全过程。
他的自由主义思想是18世纪亚当.斯密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在20世纪的再现。
虽然哈耶克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贡献却远远超出经济学范围。
他从事的研究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法律,哲学等不同的领域,并同时在这些领域获得了很大成功和国际声望。
哈耶克注重人类社会长期历史走势,则数十年坚持弘扬他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一贯反对政府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从根本上捍卫自由市场秩序的核心理念。
读完该书有一个明显体会是: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经济学家中反对社会主义的一个典型,同时,他又是20世纪世界著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
因此,读该书无论是从正面还是反面都会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哈耶克是当代西方著名经济学家, 诺贝尔奖获得者,更是西方源远流长、影响广泛的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收录了他最著名和最主要的一些论文, 基本反映了他的个人主义和经济自由的基本理论。
个人主义是他经济自由理论的基础, 而个人主义又建立在他对理性的理解基础之上。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张曙光在国内外,哈耶克不仅是一个争议很大的人物,而且是一个被误读最多的学者。
他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又是伟大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
由于其理论的复杂和困难,使人们对他的评价出现很大的不同。
不是将其简化为“功利主义”、“保守主义”;就是庸俗化为“经验主义”、“主观主义”。
特别是对他的意识形态立场,更是褒贬不一,毁誉参半。
一九四四年《通向奴役之路》出版后,在英美取得成功并引起轰动,但芝加哥大学却以此不承认他是经济学家,拒绝对他的聘任。
一九九○年他作为社会和道德科学教授在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执教,这期间他在政治哲学、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领域的贡献远远超过在经济学领域的贡献,但一九七四年他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一九八九年苏东巨变,其理论和主张得到某种经验性证明,进而在一些西方国家和东欧诸国赢得某种支配性地位,而随着冷战结束,他的理论话语失去了某种得以型构的对立性参照系,甚至后现代理论对其“存在性基础”也提出质疑。
在国内,哈耶克的命运更差。
一九七八年以前的长时期中,被当作社会主义的死敌,他的著作被当作禁书。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市场化和思想解放的推进,国内曾经出现了哈耶克热,他的著作和传记也陆续翻译出版,但是,认真研读哈耶克的人很少。
无论是赞成哈氏理论,还是反对哈氏主张,几乎都是浮皮潦草,浅尝辄止。
甚至闹出很多笑话,不少人把哈耶克看作“个人至上”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坚决反对和大力批判“社会正义”,有人居然宣称,哈耶克“张扬和追求”“社会公正”。
在这种情况下,邓正来的《规则・秩序・知识——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以下简称《规则》,凡引该书,只注页码)更有重要的意义。
哈耶克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伟大代表,他在重述古典自由主义原理的122基础上,通过不懈的探索和创造,建立了自己博大精深而又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
根据邓正来的研究,哈氏的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体系包括:个人主义的自由观(或者自由的个人主义观),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观,正当行为的规则观,文化和道德进化的法治观,否定性的正义观和无知的知识观。
对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的几点认识

对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的几点认识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家之一,被誉为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等对经济学和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他提出了“自生自发”社会秩序的原理,下面是我对这一原理的几点认识。
1.自由秩序的形成哈耶克认为,社会秩序不是由于中央计划或者人为干预而形成的,而是由个体的自由行为和互相合作而自发产生的。
他将这种自由秩序称为“自生自发”的秩序。
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通过市场交换、合作分工等形式,完成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的组织。
这个自由秩序可以自发调整和适应环境变化,并有效地满足个体的需求。
2.分散的知识与信息哈耶克认为,社会中的知识是高度分散且无法由任何个别机构完全掌握的。
每个个体只能掌握其所在环境和局部的知识,并根据自身的判断和信息作出决策。
因此,中央计划是无法运用这些分散的知识进行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的。
只有通过市场机制,通过价格和利润的信号,才能将个体的分散知识有效地整合起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3.知识与力量的分离哈耶克强调,自由社会的秩序要求将知识与权力相分离。
权力的集中会导致知识与信息的流通受限,从而阻碍了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
相反,个体的自由行为和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可以促进知识和信息的广泛流通,并促使创新和进步。
因此,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保护个体权利和公正的法律制度的维护者,而不是干预市场的资源配置。
4.演化的市场秩序哈耶克将自由市场比作一种演化的现象,类似于生物进化的过程。
市场机制通过竞争和选择机制,不断调整和演化,形成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的秩序。
这种市场秩序具有自我修正的能力,能够更好地适应变化和应对挑战。
与之相比,中央计划的特点是僵化和不灵活的,无法及时根据变化的需求做出调整。
5.自由秩序的局限性哈耶克也承认自由秩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我们需要的自由——读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有感

018我们需要的自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出生于奥地利。
他以坚持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和集体主义而闻名。
哈耶克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也是20世纪罕见的社会学家。
尽管他在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贡献远远超出了经济学的范围。
在他的一生中,他发表了130篇文章和25篇专著,涵盖了一切:从纯粹经济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哲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
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方面,哈耶克的研究并不停留在表面,而是有自己很好的理解。
《自由秩序原理》是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中的重要杰作。
在这本书中,哈耶克为现代社会理论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即在自发秩序的基础上,他澄清了制度变迁的观念。
该书认为,自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没有强制。
自由社会秩序是一种对人们施加最小强制并带来物质利益的秩序。
自由社会可以更好地应对随机事件,并为文明发展获得更多动力。
压制自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文明的衰落。
在整本书中,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本书的四个主要关键词:自由,秩序,宪政和法治。
相反,我们也可以使用这四个词来进一步解读哈耶克希望通过本书传达的思想。
自由,秩序,宪政和法治,这四者密切相关。
哈耶克提到的自发秩序是由自由人所组成的社会的自发秩序。
既然这是一个秩序,其中就必须有一个规则体系,不存在没有规则体系的秩序。
规则和规律在自生自发的过程中逐渐自然地形成,所以自然法和自发秩序相伴而生。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某个国家从远古到现在,那些出现过或现在仍然有效的法律都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但它不是一个由自由人构成的社会,而是主要根据统治者的自然需要而产生的。
所以,哈耶克的自由人创造的社会的自发秩序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状态。
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自由呢?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给了自由充分的定义,”在这样的状态下,社会中的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强制被减少到最低限度。
谈哈耶克新经济自由主义

谈哈耶克新经济自由主义摘要:新经济自由主义强调经济自由是以自由放任为主,以政府干预为辅。
新经济自由主义论主张政府应从私人财产的单纯“守夜人”转换为经济自由的“裁判者”等观点,对我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本文回顾了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形成的过程,深入研究了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观点及其贡献,对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缺陷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经济自由主义;哈耶克新经济自由主义在20世界七十年代以后,在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同时并存的“滞胀”局面背景下,逐渐得到了经济界的重视,特别是1972年新经济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标志着凯恩斯主义的彻底衰落,也标志着经济自由主义的复兴。
新经济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古典和新古典学派的完全自由放任和完全排斥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强调经济自由是以自由放任为主,以政府干预为辅。
新经济自由主义论主张政府应从私人财产的单纯“守夜人”转换为经济自由的“裁判者”。
它认可政府在一定限度内对经济的干预,承认经济自由不是无限度的自由,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证。
无独有偶,在这之后,中国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而大大深化。
在这伟大变革的时代,为了增进我们对经济自由主义的洞见,我们在了解和认识当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时,不能不对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的有关理论观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剖析,并通过他的理论认真检讨计划经济,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饶有兴味。
一、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简述作为最彻底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一生进行过两次捍卫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大论战和一次新经济自由主义复兴的运动。
20世纪三十年代反对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经济学的大论战和反对市场社会主义的大论战,以及20世纪七十年代后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运动。
哈耶克出版过两本最重要的,也是最有影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负》。
哈耶克对自由的定义

哈耶克对自由的定义
哈耶克(FriedrichHayek)是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之一,他对自由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首先,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一种个体的状态,即个人在没有遭受强制或威胁的情况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判断行动的自由。
他强调,自由并不是一种无限制的状态,而是需要一定程度的规则和约束,以保护个体的自由和权利。
其次,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一种进化的结果,是基于人类经验和知识不断发展和演变的。
他主张自由市场经济,认为市场能够有效地传递信息和资源,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
同时,他也警告说,政府干预经济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
最后,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一种文化和价值观念,需要社会的支持和保护。
他强调社会的多样性和个体的独立性,反对过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权力。
他认为,自由和个体权利是创造繁荣和稳定社会的基础。
总的来说,哈耶克对自由的定义强调自由市场经济、个体自由和权利、社会多样性和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他的思想对于当今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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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哈耶克自发秩序及其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启示

浅析哈耶克自发秩序及其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启示浅析哈耶克自发秩序及其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启示摘要:自发秩序原理是哈耶克学术研究的立论起点,从自发秩序出发,他论述了社会历史的演进过程,同时批判了“建构理性”而继承了“进化理性”,确立了“有限理性”的知识观。
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对处于发展关键期的中国具有一定的理论参介意义。
关键词:哈耶克;自发秩序;中国政治发展哈耶克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他把哲学、法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融为一体,准确地揭示了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自由主义的深刻内涵,建构了最为真实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
在其理论体系中,自发秩序是最核心、最深刻的概念,西方学者对这一概念评价颇高。
深入研究这一概念,对今天处于发展关键期的中国具有一定的理论参介意义。
?一、“自发秩序”的认识论基础?认识论基础是理论的哲学根基,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论基础,任何理论都会不科学、不严谨。
哈耶克认为,“人的意识世界归根到底是整个自然世界的组成部分,但是对其‘在这一更大的自然秩序中的确切位置我们并无法确定。
’”[1](P.388)也就是说人的思维能力和理性能力并不能完全认识整个自然世界,甚至人类世界。
人的知识是有限的,人并不能掌握所有的知识,或者说承认人的无知。
因为如果人的理性是全能的,“就会导致人的狂妄以及由狂妄而实行的空想性计划体制和为计划体制运行而对他人的专制。
”[2](P.65)据此也可以看出,哈耶克反对以笛卡尔、霍布斯为代表的“建构主义的理性主义”,批判人的理性对社会秩序的建构。
当然无知并不代表全然不知,仅仅是认识不多而已。
?与人的无知相一致,哈耶克认为,人类社会的知识是分散的、细碎的、有限的,任何个人都无法从总体上掌握社会、政治的全部知识,因而也不能预测和建构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模式与细节。
知识并不是同质性和一致性的,而是分为不同的类型与状态。
波兰尼就将人类的知识分为明确知识与默许知识,他认为,“在人类巨大的心灵领域中,既有明确的知识,如可以用文字、图表和公式加以表述的知识;还有礼节、法律和很多不同的技艺,人类应用、遵从、享受着这些技艺,或以之谋生,但有无法以可以言传的方式识知它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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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哈耶克的自由\秩序与社会主义经济
[摘要]哈耶克所提出的问题往往比问题的答案更加有趣。
对自由的拥护,哈耶克满怀热忱地信奉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秩序是哈耶克尤其提到并关注的;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必然是片面的、有限的。
市场秩序就是通过方位的、细节的规则规范的建树,对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作出保障。
哈耶克提出了对政府的希望,政府的政策和制度应该是支持市场行为而非遏制。
[关键词]哈耶克;自由;秩序;市场经济
自由是哈耶克永恒的思想。
我们试着理解哈耶克关于自由、秩序的观点和社会主义经济之间的某些借鉴和认识。
对自由及古典自由主义的拥护,哈耶克有许多奇妙的论述,但往往他所提出的问题往往比问题的答案更加有趣。
在他的理论思想体系中,公认地在对至少三个领域的理论建设有重大贡献,即政府的干预、社会主义经济后果及社会结构的发展。
政府干预事关赋予市场和主体自由的限度,在维系一种最佳的有利的秩序状态,他对社会主义不认同甚至反对,但他的认知并不是完备的。
对自由的看法,哈耶克认为自由必备的基本要素有四个:像他人一样只服从于同一种法律;不受他人的任意限制;可以随意选择工作;能够拥有和掌握财产,其他人或者组织不能随意发号施令。
市场经济最看重自由。
在全社会范围内,有统一的且平等的法律维系,有个人独立的自主决策和选择权,有不受侵犯的财产权,在哈耶克看来,一个自由的个体需要社会的自由环境支撑。
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中需要的自由机制在对发展上有决定性的影响。
自由暗示着许多的未知。
这时需要秩序的作为,一种真正在维护自由实现的秩序的存在和簇拥。
秩序是规范的框架,因为自由并非绝对的。
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从文明中发展出来的人工产物;然而,自由的兴起却并非出于人类的规划、设计和意图。
在他的专著《法律、立法与自由》中,哈耶克对秩序的定义是“秩序是事物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纷繁众多的各种因素彼此互相联系,使我们可以从熟悉的部分空间或时间来得出对于其余部分的正确期望,或者至少使我们有可能得出正确的期望。
”他认为,秩序存在的状态是在维系人类社会名目众多的作用因素,指示我们的作为应该怎样,以期获得正确的认知和收益最大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秩序是构建一种框架,限制有可能无限膨胀的自由和泛滥的权力集中,以防止其破坏社会范围内正常的进程和发展。
哈耶克关于自由与秩序的某些认知并不一定正确,然而,他的某些观点是在与其他学派的争论中树立起来的,强大的经济体背后必然需要一套可以立得住的思想体系的支撑。
在他的著作中,哈耶克还提到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必然是片面的、有限的,必然会依赖于人类思维所能掌握和再现的抽象法则。
市场秩序是哈耶克尤其提到
并关注的,在亚当·斯密看来,市场秩序是天生的自由体制,非理性设计出来的。
市场秩序的良性结构来自社会行为的无意识影响。
既然人类的认识是有限的,因而对于某些未知的论断,应该是无权做确定性的预测。
就我国而言,社会主义经济是在朝着尊崇市场秩序的道路上迈进的,有计划的经济并不等同于计划经济。
在哈耶克生存的那个时代,长久宣扬的论调是把社会主义等同于计划经济的论调。
但没有实践可以预知到,市场经济同样可以在社会主义社会萌芽、生根。
市场秩序是天生应和着自由体制的,如在市场经济中起关键作用的竞价机制就是这样的自由在经济中挥发。
秩序浅显地来说,是规则或规范。
市场秩序就是通过方位的、细节的规则规范的建树,对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作出保障,使它所期待产生的关系占主导地位。
通过这种方式,依赖于各种片面认识的人为活动才能够有效的融入到同一秩序中,形成合力。
哈耶克对社会主义和计划经济有着相对消极的看法。
他认为,市场秩序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物,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是在束缚经济的自由发展,计划的经济缺少市场某些自发秩序的作用,比如价格竞争机制的参与,比如国家和政府主义的干预强度。
简言之,哈耶克批判社会主义缺乏经济现实主义的精神,而现实主义的某些精神认为社会主义体系是过于理想的假设,根本不可能是很好的机制,缺乏条件和理性的生存土壤。
这种观点显然也是片面的的。
社会主义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是集体主义,同样,集体主义极富有中国特色。
在《集体主义的经济计划》中,哈耶克认为有集体主义存在的社会是一个致力于保障“消费者的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方向”的社会,但由此却不能合理地找到一切经济行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在笔者看来,这是因为集体主义往往重于利益的考虑而忽略“牺牲”和“淘汰”的机制。
集体主义经济长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部分,当前的形势相比哈耶克的认识,其实是有巨大进步的。
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的经济计划不只止于满足公众的消费和职业选择自由,而是更深层次地向发达国家靠拢,致力于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且愿意为未来收益作出取舍。
在哈耶克看来,社会主义是等同于集中管理,自由主义则等同于市场。
与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是西方文明核心思想的个人主义。
如哈耶克所认识的,社会主义必然伴随集权,否则就不能保持社会稳定吗?在哈耶克的论述中,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的见解和选择在他或她的领域内是至高的,能有权利发挥自己的天赋。
然而,社会主义时至今日,并没有完全遏制个人个性的创造,相反在社会主义实行市场经济后,在积极鼓励个人的参与和创新思维。
在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核算》中,认为经济是满足社会个体的各种需要的一种手段。
存在竞争和流通机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个人主义的某些理念其实是在变相地被国家政策所支持,而且促进了发展。
单就当前中国社会来看,西方文明所谓核心的某些理论和制度在微调且不改变初衷的前提和适应后,可以很好的融入社会主义经济体。
那社会主义经济的政府在自由与秩序的分配上,究竟在创造怎样氛围促成发展和进步?
在哈耶克的论述中,“只有一个由创业者组成的国家才能使国家既强大又受到限制,同时还保持着经济自由的经验。
”《通完奴役之路》一书中,哈耶克甚至提出了对政府的希望,政府的政策和制度应该是支持市场行为而非遏制。
当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论赋予政府绝对的权力后,政府的作为会产生什么后果?哈耶克对计划的经济的某些批评是有可取之处的。
现代经济是超道德的,现实中的市场也非尽善尽美。
建设一个更好的社会,判断标准不应只是人们获得的经济福利,而是自由的程度。
自由可以激励效用最大化,并且,哈耶克主张的自由并不缺乏秩序及规则的限制。
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继续坚持深化市场经济的进程,且国家和政府在激励效率的同时看重公平。
社会主义经济自身存在一些有别于其他经济体系的机制,利用市场经济来配置资源同样是有效的。
计划的经济秩序安排虽然可以视为是人为的,但有了自由的支撑,社会主义经济可以在市场经济得到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借用功利主义的观点,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快乐的任何社会的、经济的或政治的安排都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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