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及管理方案实用制度.docx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包括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推广、应用、收益分配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方权益。
(三)高效便捷原则:简化转化程序,提高转化效率。
(四)利益共享原则: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配,实现各方共赢。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五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确保转化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章科技成果鉴定与评估第七条科技成果鉴定与评估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鉴定与评估工作由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鉴定评估委员会。
第九条鉴定评估委员会对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鉴定评估意见。
第四章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第十条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包括以下几种:(一)技术许可: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收取许可费用。
(二)技术转移:将科技成果转移至其他单位或个人,实现产业化。
(三)技术合作: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共同开发、生产、销售科技成果。
(四)技术投资:以科技成果作为投资,设立企业或项目。
第五章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第十一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分配原则:根据科技成果的贡献程度、市场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二)激励原则: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案由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范文(三篇)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范文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专门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负责科技成果的评估、推广和落地,提供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支持服务。
2. 建立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技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场地资源和配套服务。
3. 强化科研人员培训:加强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供创业指导和技术转化的知识培训,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4. 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激励奖励制度是为了鼓励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对取得显著科技成果转化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包括经济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创新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和贷款等资金支持。
3.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和维护,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 提供创业支持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降低创新创业的风险和成本。
5.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评估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提供参考和支持。
通过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加速科技创新的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范文(二)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一种方式,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激励奖励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探讨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并提供一个相应的范本。
一、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是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过程,包括科技成果的评估、技术转移、商业化和推广等环节。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加强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公司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转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科技成果的管理与运用。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应遵循科学研究规范,依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为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特设科技成果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管及相关科研人员组成。
委员会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
第五条公司科技成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遵循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范。
第六条公司将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的年度计划,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目标,明确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思想和措施。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第七条公司应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重视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八条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公司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登记和保护。
第九条公司对科技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实施和运用,应当遵循国家及公司的政策法规,保护研发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积极开发科技成果的商业价值,严格保密科技成果的商业机密。
第三章科技成果评估和鉴定第十一条公司对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应当依据科技成果基本情况、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评估和鉴定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或者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确保公正、客观、准确。
第十三条公司鼓励科研人员开展高质量的科研工作,对具有创新性和重大意义的科技成果予以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公司对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结果,应当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
第四章科技成果实施和运用第十五条公司应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第十六条公司科技成果的实施和运用应当遵循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科技成果的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依法合规开展科技成果的合作开发。
第十八条公司应支持科研团队积极申请科技成果的专利,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三篇)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一、引言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提升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本文将从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推动。
二、组织实施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任务是协调和推动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应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咨询、政策指导等服务,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因此,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和能力提升是非常必要的。
科研人员需要了解转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市场和商业模式分析等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的重要途径,通过构建平台,可以将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进行有效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可以是线上的技术交易平台,也可以是线下的科技成果展示和推介活动,更可以是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专业合作机构。
三、激励奖励制度1.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为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对转化效果显著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奖励可以是金钱奖励、荣誉奖励、职称晋升等多种形式,也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给予资金支持。
2.营造良好的转化环境为了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中,需要营造良好的转化环境。
可以通过改善政策环境、提供便利条件、减轻转化过程中的风险等措施,为科研人员提供保障和支持,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3.强化成果转化指标考核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指标,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及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企业企业文件司发【 2013 年】 012 号签发人:孟国光科技成就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企业科研成就的管理,组织好企业科研成就的申报、应用、推行、交流和奖励,加强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可连续发展,特拟定本方法。
二、凡本企业员工(含试用、实习、特聘、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研究完成的科研成就,外单位人员利用企业工程项目所获取的科研成就所有权均属企业,属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企业与其他单位结合开发获取的科研成就,依照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三、科研成就包括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设备、专利、判断成就、论文、转让或获奖的成就、著作、研究与咨询报告、检查与试验报告,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智力成就。
第二章管理职责一、企业成立科技成就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总经理任组长,计算机信息部经理任付组长,客服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全国项目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为成员,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企业科研计划、政策、推行方法以及奖励方案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督查检查各子企业、项目部研发项目的进展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推进企业科技成就在本企业的应用。
二、研发中心为企业科研成就的平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推行、查收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会议、评审、查收、论文编选等)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企业科研成就、技术专利的申报工作;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报告与报表的收集与汇总;负责科研成就原始文档的收集与整理;组织项目推前进展的督查、检查,协调并办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项目部负责拟定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科研发展计划、确立研发项目、与研发中心共同推进企业科技成就在工程上的推行应用,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内各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科研成就的收集整理。
四、企管部负责科研成就奖励措施的组织与推行,同时结合科研成就研发计划,依照现有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需要,介绍和上报研发人员名单及位次,经总经理赞成后执行。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科技研发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发明、研究报告等各类科技成果。
第四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技术转移。
第五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属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一部分,谨慎处理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公司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
第七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补充。
第二章科学技术成果申报第八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应当主动将其创新技术成果申报给公司,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交申报材料。
第九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可以通过正式报告、实验报告、专利申请、发表论文等形式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科技成果申报审核机制,对科技研发人员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核准。
第十一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申报科技成果,应当真实、合法、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鼓励科技研发人员积极创新,提高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在申报科技成果时,须遵循公司保密规定,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申报部门,负责受理、审核、管理科技成果申报事宜。
第十五条公司科技成果申报部门应当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初审,确保符合公司管理规定后转交评审人员。
第三章科学技术成果评审第十六条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技术背景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应当依法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对申报科技成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设立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对科技成果进行终审。
第十九条公司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应当就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完整版)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1条为了依法规范公司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广大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2条本制度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技术权益、收益分配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定义第3条科技成果:指公司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4条科技成果转化(以下简称成果转化):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5条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等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四章职责第6条技术研发中心负责起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其他各部门负责参与起草工作。
定期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组织公司下属各部门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第7条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各部门负责成果转化的协助工作。
第8条研发课题负责人或成果完成人(以下统称成果完成人)负责科技成果具体转化的组织工作。
第五章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第9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进行成果转化,对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
第10条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成果完成人负责组织做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生产运营以及善后交接等技术标准文件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每项工作和技术文件,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11条技术研发中心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科)负责公司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
负责组织我公司成果完成人或公司下属部门,代表公司在公司内外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公司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旳组织实行与鼓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旳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企业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旳积极性、积极性和发明性。
根据国家和本省旳有关规定,结合我司旳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旳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行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波及旳科技成果是指我企业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运用企业旳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毕旳技术成果,我企业对其拥有完全旳或者部分旳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旳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旳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旳科技成果进行旳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旳“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旳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旳股权与该成果有关旳所有权益。
第六条企业鼓励成果完毕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行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派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旳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奉献旳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行和管理第七条研发部负责企业科技信息旳搜集,整顿,以及科技成果旳公布和需求信息旳搜集和沟通,负责组织企业有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旳管理有关工作。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采用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旳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状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体,以及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行成果转化。
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行转化;企业提供一定旳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旳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旳与企业进行利益分派。
第十条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企业进行报备,并且按照企业旳规定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旳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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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公司文件司发【 2013 年】 012 号签发人:孟国光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企业科研成果的管理,组织好企业科研成果的申报、应用、推广、交流和奖励,强化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二、凡本公司员工(含试用、实习、特聘、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研究完成的科研成果,外单位人员利用公司工程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所有权均属公司,属于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发取得的科研成果,按照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三、科研成果包含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专利、鉴定成果、论文、转让或获奖的成果、著作、研究与咨询报告、调查与试验报告,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智力成果。
第二章管理职责一、公司成立科技成果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计算机信息部经理任付组长,客服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全国项目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为成员,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企业科研计划、政策、实施办法以及奖励方案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子公司、项目部研发项目的进展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公司科技成果在本公司的应用。
二、研发中心为公司科研成果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会议、评审、验收、论文编选等)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公司科研成果、技术专利的申报工作;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汇报与报表的搜集与汇总;负责科研成果原始文档的收集与整理;组织项目实施进展的监督、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项目部负责制定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科研发展计划、确定研发项目、与研发中心共同推进公司科技成果在工程上的推广应用,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内各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
四、企管部负责科研成果奖励措施的组织与实施,同时结合科研成果研发计划,根据现有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需要,推荐和上报研发人员名单及位次,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综合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全套原始资料、证书的集中建档、统一管理。
第三章立项和实施一、科研项目立项范围1、公司制定的主要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2、对生产经营影响面大、作用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3、营销中关键技术难题;二、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程序1、选项:各项目部根据所管辖的施工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施工中的关键技术、新技术、新设备等筛选,确定需要申报的科研项目。
重点申报国家重点电子及信息工程招投标需要的和投标中加分的科研项目,以及未来公司需要的新技术、专利和成果。
2、申报:选项后向研发中心申请立项,所申报的项目需填写《科研项目申报书》,详细列明研究意义、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之处、计划进度、资金预算以及拟实现的经济、技术指标和产业化前景等信息。
3、审核立项:研发中心初审通过后,由工程总监主持,召集科研成果管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各申报项目草案进行审定,确定立项,并汇总后下达科研计划任务书。
三、科研项目的实施1、各子公司及项目部应认真组织实施由公司下达的科研计划。
科研计划项目确立后,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做到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研究人员、措施和条件及组织领导五落实,保证计划合同任务的完成。
2、研发中心对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3、科研开发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与科研项目相关的费用支出。
项目经费摊入项目费用,以项目为核算单位。
第四章科研项目的总结、验收和登记一、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完成后,应对照《科研项目申报书》或《技术合同书》的条款认真总结,整理出完整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专利、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用户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报研发中心。
二、需要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报研发中心预审。
预审合格的项目报工程总监批准后,由研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及办法组织验收、鉴定和上报。
通过鉴定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核发或中介机构出具相应证书或报告。
研发中心统一汇总后,并将完整资料送档案室存档。
三、科研成果的登记1、各子公司、项目部应及时向研发中心上报本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研发中心登记、汇总,报工程总监批准后,报上级部门进行成果登记。
未经鉴定和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成果,不受理成果登记和申请奖励。
2、办理科研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研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研制报告和用户证明。
(2)基础理论成果:著作、论文、主管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鉴定、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上述材料必须打印、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3、研发中心每年一月要对全公司上年度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进行登记,并编印《年度科研成果目录汇编》,报总经理审阅。
各部门要根据要求做好核实工作并汇总上报。
《年度科研成果目录汇编》将作为审核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的依据。
第五章成果申报及奖励一、凡以我公司为主完成、已办理成果登记、符合奖励条件且无争议的科研成果,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参加公司内部成果评奖并通过公司推荐申报各级奖励。
二、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基本要求:1、申报奖励的基础理论类成果是指其主要著作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采用的成果。
2、申报奖励的应用技术类成果是指其已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3、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提供与成果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技术报告、使用证明、成果评价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奖励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查同意,由研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经科研成果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再呈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
申报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奖,所需评审费由公司统一承担。
四、科研成果申报人员确定企管部负责对外申报科研成果成员人员名单的推荐和上报,严格按照科研成果研发计划,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执笔人为首位作者,主要参与人员次之。
如申报人员名额有空缺,可从现有转正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挑选,按照拟参评中级职称时间先后排序,同年参评的以入职时间先后排序,已有科研成果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分配。
由企管部审查汇总,经行政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上报。
五、成果奖励1、根据获奖的等级,分别对课题组进行奖励。
以授奖单位到位奖金、获奖资金证明及获奖证书为依据,且完成单位系我公司,第一完成人为公司员工,且从事本职专业者。
获奖等级与奖励金额对照表如下:奖项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20 万10 万 5 万省政府级 5 万 3 万 2 万省厅级2 万 1 万0.5万市政府级市局级0.3 万0.2 万0.1万注: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按照奖等等级高的执行。
奖励金额由课题组根据科研项目参与人员进行二次分配。
2、论文发表( 1)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的,每篇奖励第一作者200 元。
(2)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的,每篇奖励第一作者1000 元。
(3)发表的论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正式刊号 (CN、ISS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原件为准,且须与其专业及工作经历相关,同一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级;所发表刊物无明确级别的,以刊物主办单位级别确定。
3、专利申报(1)申报发明专利的,经授权后,每件奖励第一作者3000 元。
(2)申报实用新型的,经授权后,每件奖励第一作者300 元。
4、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奖励:(1)承担国家或公司自立的各类科技研发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公司所属企业实施产业化应用,获得较大经济效益;(2)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让到公司外企业,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的技术转让单位的有功人员;(3)科技成果应用于公司工程设计中,显著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成果应用完成后的 1 至 5 年,可根据该成果产生的税后利润分年度、按比例提取奖金,提取比例见下表。
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奖励标准税后利润(万元)≥100~500≥500~1000≥100~5000≥5000年份第 1 年5%5%5%5%第 2 年4%4%4%4%第 3 年3%3%3%第 4 年2%2%第 5 年1%第六章科研成果的保护与归档一、成果归属1、执行公司科研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资源所完成的科研成果属职务成果,属公司享有。
成果完成人依法享有署名和受益等权利,但必须采用适当的形式标明是我公司的职务成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职务成果占为己有或变相占为己有。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2、公司与外单位协作研究或有委托关系的科研项目,有关当事人应在立项时与对方签订合同,约定科研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分享办法,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成果保护在成果管理工作中,各级工作人员要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科研成果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对于可能形成独立知识产权的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及时申请、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参加科研成果转化的有关人员必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任何人员不得将职务科研成果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
三、成果归档1、已登记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成果,研究人员或部门应及时将技术资料、技术认定证书或报告、专利证书及获奖证书、奖状、奖章等上报研发中心,有关原件材料或核实原件后的复印件由研发中心汇总后统一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2、凡公司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向所在部门和研发中心申报登记科研成果,已登记的科研成果、获奖成果,应记入成果完成人档案,可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科研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3、在登记成果和获奖成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撤消其成果及奖励,追回奖状、奖章、证书、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辞退处理。
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七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深圳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2015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