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4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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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生产设备安全、明确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制定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档案的合法、规范、科学、全面管理。

第六条公司对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进行了明确的部门划分和相关职责的划分,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文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转。

第八条公司将加强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文档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档的起草、审核、发布、实施、修订等程序。

第十条公司要求所有相关部门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审核和审批,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一条公司要求规范安全生产文件的存储和保管,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易查性。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文件修订、更新和废止的管理程序,确保安全生产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文件的检查评估和整改反馈,确保文件的落实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文档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三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档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将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的规范管理办法,对文件的存储、保管、借阅、利用等进行规范。

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及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责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及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及档案进行集中管理、保管、利用和鉴定。

四、管理内容1. 文件分类(1)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计划等。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文件: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3)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文件:包括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文件: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决定等。

(5)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文件:包括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报告、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等。

2. 文件配置和发放(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文件配置和发放计划。

(2)各部门按照配置计划领取相关文件。

(3)文件配置和发放过程中,应确保文件完整、准确。

3. 文件控制和非控制(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重要文件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文件保密性。

(2)非重要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控制,但应确保文件真实、准确。

4.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的评审(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内容包括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实际需求。

5.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1)文件如有更改或修订,应由原制定部门提出申请。

(2)更改或修订后的文件应重新编号、印发,并通知相关部门。

6. 文件的改版和作废(1)文件改版时,应保留原文件编号,并注明改版原因。

(2)文件作废时,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作废。

五、记录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文件记录及档案管理台账,记录文件名称、编号、数量、领取部门、保管部门等信息。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执行、归档等程序,以及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保存、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和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的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定义安全生产文件是指为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记录、传递和指导作用的文件。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安全生产文件可分为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多种类型。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程序1. 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的要求进行。

2. 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采取科学决策、征求意见、立法公开等程序。

3. 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应当经过律师、专家、管理人员等多方面的研究,形成合理、科学、可行的制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1. 安全生产文件应当明确责任和要求,执行人员应当按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2. 对于无法执行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十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归档1. 安全生产文件的归档应当按照文件所属分类进行。

2. 归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当标明文件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生效日期等信息。

3. 归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当及时备份,以防止意外丢失。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制、审批、发布、存储、归档、检索和销毁等工作。

三、文件的编制1. 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由相关部门负责,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采取形式合理、内容详实、条理清晰的方式进行编写。

2. 文件编制过程中,需注重文笔规范、语言简练,避免使用冗长说法、复杂术语,保证文件易于理解和执行。

3. 在编制文件时,应注意与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相一致,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4. 文件的编制应及时更新,确保与实际工作的需要相符,并定期进行审核和修订。

四、文件的审批与发布1. 安全生产文件的审批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审批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文件的实施可行性和效果预期,确保文件能够真正起到规范管理的作用。

3. 安全生产文件的发布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指定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发布,以保证文件的有效传达和执行。

4. 发布后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文件能够得到广泛知晓和理解。

五、文件的存储与归档1. 安全生产文件的存储应设置专门的文档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存放和标识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可靠和易于查找。

2. 文件的存储应定期备份,避免因意外和故障导致文件丢失或损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3. 已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或销毁,以避免混淆和误用。

4. 归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应进行标识和分类,便于后续的检索和利用。

六、文件的检索与利用1. 安全生产文件的检索应采用快速、准确的方式进行,可通过文档管理系统或其他辅助工具进行查询。

2. 根据具体需要,文件的检索可以根据文件名称、编号、关键词等信息进行,以提高检索的效率和准确性。

3. 检索到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及时提供给需要的部门和人员使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执行的一致性。

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下面制定了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管理1. 安全生产文件的创建和修订应由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并制定统一的文件命名规范和编号规则。

2. 安全生产文件应根据内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文件,并在文件封面上标注相应的密级。

3. 所有安全生产文件应采用电子化管理,必要时可以在文件中进行加密,并制定合理的备份措施以防丢失。

4. 安全生产文件的查阅应遵循“需要知道、会知道、能知道”的原则,非相关人员禁止查阅。

二、档案管理1. 安全生产档案应按照文件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和归档,分为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两类。

2. 长期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事故报告和调查资料等,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流程进行整理和封存。

3. 短期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员工的培训记录、安全巡查记录等,应定期整理和归档,并保证易查阅和安全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应设置专门的保管场所,要求通风、防潮、防火,并配备相应的保管设备和工具。

5. 定期对安全生产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文件与档案的利用1. 任何人员在查阅和使用文件和档案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并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2. 文件和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实事求是、严守纪律的原则,不得篡改、串改和散发虚假信息。

3.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利用应根据需要进行定期的审查和评估,及时对不适用和过时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清理和更新。

4. 文件和档案的转借和借用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禁私自调取和外传。

以上是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制度的执行应强调各级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的管理,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相关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应按照保密、完整、准确、有序的原则进行管理。

2. 对于已经变得无效或者过时的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应及时进行销毁或者归档处理。

3.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企业核心技术的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应严格控制访问权限,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管理职责1. 企业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

3. 各相关部门:负责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资料与档案,并积极参与档案整理和保管工作。

五、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1. 安全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2)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分析报告等文件;(3) 安全生产演练、培训记录等文件;(4) 安全设备的巡检、维护记录等文件;(5) 安全生产责任书、岗位职责等文件;2. 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资料及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

3. 安全生产资料的归档: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文件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将其归档并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 安全生产资料的保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料进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

六、安全档案的管理1. 安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协议等文件;(2) 安全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等文件;(3) 员工的安全培训、考核、奖惩等文件;(4)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文件;(5) 安全生产检查、巡检、维护等文件;2. 安全档案的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安全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安全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文件,使文件管理制度化、统一化、标准化,档案管理完整性、系统性,特制订项目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文件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文件的收集、发文、总结、归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种类主要有: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文件,组织机构图,管理人员名册资料;2)各岗位职责资料;3)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材料,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

2、安全证书“三类人员”进出场管理台账,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资料,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资料,安全生产年度计划等资料。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事故难产责任制度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制度、“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制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等。

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种的操作规程。

6、总承包部来文收集总承包部来文,要求将文件审批页与文件一起收集,能清晰看到审批页中领导对文件的要求,每年将文件装订成册。

7、监理来文收集监理来文,要求将文件审批页与文件一起收集,能清晰看到审批页中领导对文件的要求,每年将文件装订成册。

8、母体公司或分局来文收集母体公司来文,要求将文件审批页与文件一起收集,能清晰看到审批页中领导对文件的要求,每年将文件装订成册。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编制、审批、存储、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第三条文件编制与审批1.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应由专业部门或人员编制,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2.文件中应明确文件名称、编号、发文日期和适用范围等基本信息。

3.文件编制时应注意层级清晰、内容准确、用语简练、条理清晰,并配以必要的附件和说明。

第四条文件存储与保管1.已生效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归档存储,并制作明确的档案目录。

2.档案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分类和存放,确保安全和完整。

3.档案存储地点应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设有相应的保护设施,防止过火、漏水等意外情况。

第五条文件传达和使用1.重要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告知文件发布的目的和要求。

2.使用安全生产文件时,应注意核实文件的版本和有效期,并及时向有关人员通知已废止或更改的文件。

第六条文件修订与废止1.安全生产文件需在使用过程中进行修订时,应建立修订审批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报批。

2.废止的安全生产文件应予以标注,并及时下发通知,确保废止的文件不再被使用。

第七条文件销毁与备份1.安全生产文件的销毁需遵循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文件销毁周期。

2.销毁前,应进行备份,并备份文件应存放在不同地点,以防止意外损毁。

第三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第八条档案目录与编号1.安全生产档案应编制相应的目录,分门别类列明档案的名称、编号、存放位置和备注等信息。

2.档案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命名规范,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第九条档案保管与查阅1.安全生产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并设立档案管理员。

2.查阅安全生产档案时,应先向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并遵守相关查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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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耐驰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⑶《机械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
、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第五条体系办公室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第六条体系办公室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
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第七条公司各流程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修订、评审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工业健康与安全部负责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第九条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十条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⑴安全生产目标相关文件;
⑵机构和职责相关文件;
⑶安全投入相关文件;
⑷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⑸培训教育相关文件;
⑹设备设施、工艺信息等相关文件;
⑺作业安全相关文件;
⑻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文件;
⑼危险源监控的相关文件;
⑽职业健康的相关文件;
⑾应急救援的相关文件;
⑿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的相关文件;
⒀绩效评定的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

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

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

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环保质量部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

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企业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

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安全质量环保部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⑴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

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

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⑵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

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⑶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应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修订方式”和“负责修订的人员”。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

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

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

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方式有:粉碎、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
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

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相关记录
⑴文件清单;
⑵文件发放记录;
⑶文件回收记录;
⑷文件销毁记录;
⑸文件评审记录;
⑹文件修订记录;
⑺文件借阅记录。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生产运营流程,解释权属工业健康与安全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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