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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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一、施工测量的必要性轨道交通工程是指为满足城市高效便捷的交通需求,在地面或地下进行施工的交通线路,例如地铁、轻轨等。

轨道交通工程涉及到大量的工程测量工作,这是因为轨道交通工程需要保证线路的平整、车站的准确位置和通车的安全。

施工测量的主要目的包括:确保工程施工的精度和质量,为设计提供出具施工图纸成果,提高施工效率,节约成本,保证工程的安全性等。

二、施工测量的内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的内容包括:线路测量、车站测量、土建测量、安装测量等。

1. 线路测量(1)线路纵断面测量:测量线路的纵断面地形、曲线半径、坡度等,以确定线路的设计参数和平面布置。

(2)线路横断面测量:测量线路的道床、轨面、路基等各部分的横断面,以确定各部分的平面布置。

(3)道岔测量:道岔是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设施,需要通过道岔测量确定其准确位置和角度,保证列车的安全通行。

2. 车站测量(1)车站平面布置测量:针对车站区域的道岔、站台、站内设施等进行平面布置测量,以确定车站的尺寸和位置。

(2)站台高程测量:测量车站站台的高程,以确定客车乘降的便利性。

(3)站房测量:测量车站站房、站内设施的位置、尺寸和结构形式,为其施工和安装提供准确数据。

3. 土建测量(1)地形测量:测量轨道交通线路所经过的地形情况,包括地表高程、地貌特征、自然地质、水文地质和交通地理等。

(2)凿岩量测量:凿岩是轨道交通工程中常见的隧道施工方式,需要对凿岩量进行测量,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进度。

4. 安装测量(1)轨道安装测量:测量轨道的轨距、轨面坡度、轨道垂直和水平偏差等,保证轨道的安装精度。

(2)信号设备测量:测量信号设备的位置、高度、角度等参数,确保信号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施工测量的方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的方法主要包括:全站仪法、激光法、GPS定位法、测距仪法等。

1. 全站仪法全站仪是一种高精度的光电仪器,它可以测定地面物体三维坐标及其高程、测量水平角和垂直角等,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以达到一定的工程精度。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测量管理细则及技术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测量管理细则及技术规定

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1总则1.1 为确保**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施工测量工作中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所有参与地铁建设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2 相关定义“业主”指**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设计院。

“监理测量队”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负责**市地铁建设工程地面控制网维护、施工控制测量检测、贯通测量、土建竣工测量等工作的单位。

“监理部”指**市地铁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

“承包商”指**市地铁建设工程各施工标段的施工单位。

1.3 **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构架如下图所示:1.4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管理细则外,在技术操作方面还须遵守《**市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2 地铁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2.1 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建成后的地铁线路平面、纵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地下结构、建筑群体及设备安装准确到位,最终保证建成后的地铁工程是一条高质量、高标准的地铁线路。

2.2 基本质量指标(1)贯通中误差:横向≤±50mm;高程≤±25mm。

(2)隧道衬砌及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3)设备、管线、装修物不侵入规定限界。

(4)各建筑物、设备竣工形体满足验收标准。

3 地铁施工测量内容地铁施工测量按内容性质可以分为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铺轨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 控制测量3.1.1 地面控制测量:在施工期间对地面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及二级控制网进行检测,保证其在施工期间的完整性、正确性,测设施工需要的地面加密控制点,确保其可靠和完整,以利于全线隧道、高架桥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和平顺衔接。

3.1.2 明挖段、高架段控制测量(含车辆段)(1)在高架段、车辆段,在便于测量的地方测设中线、建筑物放样控制点,组成施工测量基线,方便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限额投资效益,借鉴铁路建设质量管理经验,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直至投入运营使用的全过程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依据、方针和目标第三条质量管理依据1.国家、铁道部、广东省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2.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

3.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98号)。

4.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建设〔2003〕38号)。

5.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

6.国家和铁道部正式颁布的各项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

7.国家、铁道部、广东省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技术标准及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本工程质量管理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8.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9.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与设计、承包、监理单位依法签定的有关合同。

10.建设、设计、监理和承包单位联席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质量方针坚持标准,严格规范,信守合同;健全机制,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强化管理;确保全部工程一次成优。

第五条质量目标1.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按设计速度开通要求;2、全线工程一次成优,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3.杜绝设计、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4.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电力、电气化和通信、信号工程一次开通成功。

5.确保全线环保水保达标。

6、竣工文件真实可靠,规范整齐,实现一次验收及交接。

第三章质量保证体系第六条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公司工程管理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线的质量管理和创优工作。

地铁轨道工程测量

地铁轨道工程测量

1 引言地铁已成为城市公共的一种重要形式。

由于地铁在建筑物稠密、地下管网繁多的的城市环境中建设,同时工程自身与环境的安全、稳定在施工和运营期间极为重要;城市地铁又作为公共交通,要求乘坐的舒适性和结构坚固耐久。

我国当前地铁采用的是混凝土现浇整体道床,其钢轨位置的可调整量极有限。

地铁轨道的精度要求远远高于一般铁路铺轨工程的精度。

本文结合广州地铁二号线轨道工程的实际情况,介绍怎样保证地铁铺轨控制基标、加密基标和道岔铺轨基标的测设精度和作业方法、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2铺轨基标测设前的基础准备工作铁路铺轨精度没有特别的要求,按线路施工复测的精度要求:距离(纵向)为1/2000、曲线横向闭合差10cm。

2000年6月实施的《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对地铁中线名相邻点间纵、横向中误差规定直线上:纵向应小于±1Omm,横向应小于±5mm;曲线上:纵向应小于±5mm,曲线段小60m时横向应小于±3mm、大于60m时应小于±5mm。

地铁铺轨基标(包括控制基标、加密基标和道岔铺轨基标)的测设,是根据铺轨综合设计图,利用调整好的线路中线点或施工控制导线点和水准点测设(其精度要求在后面有详细说明)。

由于轨道工程要铺设330—550mm厚的混凝土道床,中线只能与铺轨基—并定出,因此铺轨基标—般是根据施工控制导线和水准点来测设的。

因为测设精度要求高,用铁路线路测量方法已不能满足其测量精度要求,而需要对测量所用的仪器、作业方法和流程都要严格控制。

下面就广州地铁二号线施测的方法、流程和注意问题做—介绍,供地铁铺轨工程测量人员。

2.1 测量仪器的检校要保证所需的测量精度,首先要使测量仪器(全站仪和水准仪)处于正常可靠的工作状态。

除了定期检校外,在使用过程中还要经常做以下常规检校工作:全站仪的圆水准器、长水准器、2c、指标差、光学对中器等的检校;反射镜基座圆水准器、长水准器、光学对中器、觇标、对中杆圆水准器等的检校;水准仪的圆水准器、i角误差、水准尺的圆水准器等的检校。

矿山法隧道监测方案

矿山法隧道监测方案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施工六标]暹萝区间矿山法隧道监测方案目录1、工程概况......................................................... 2 1.1 工程施工范围 ............................................... 2 1.2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 2 1.2.1 地形地貌 ............................................ 2 1.2.2 岩土分层及其特征 .................................... 2 1.2.3 隧道围岩 ............................................ 4 1.2.4 水文地质情况 ........................................ 5 1.3 周边环境 ................................................... 5 2、 监测依据........................................................ 6 3、施工监测......................................................... 6 3.1 监测目的 ................................................... 6 3.2 监测内容 ................................................... 6 3.3 监测点布置与监测方法 ....................................... 7 3.3.1 沉降监测(地面及建、构筑物的沉降监测) .............. 7 3.3.2 拱顶沉降监测 ......................................... 8 3.3.3 水平收敛监测 ......................................... 9 3.4.4 支护内格栅钢架监测 ................................... 9 3.4.5 围岩与喷层间的应力 ................................... 9 4、施工监测管理.................................................... 10 4.1 监测信息反馈控制标准及监测频率 ............................ 10 4.2 监测信息反馈程序 .......................................... 11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施工六标]暹萝区间矿山法隧道监测方案1、工程概况1.1 工程施工范围 本标段暹岗站~萝岗站盾构区间隧道左线在接入萝岗站前约 90m 范围内 ( ZDK39+126.851 ~ ZDK39+216.1 ) ,主要在 <9H> 微风化花岗岩中穿行,局部为 <5H-2>硬塑~坚硬状花岗岩残积土层。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办法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办法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评分办法第一条为便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综合评价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地铁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质量,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质量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86号);(三)其他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等。

第三条质量检查评分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质量检查评分组织管理(一)质量检查评分每季度为一个评价期。

各工程中心依据《施工项目部质量检查评分表》(见附件一)和《监理部质量检查评分表》(见附件二),组织对所辖工点施工项目部、监理部进行质量检查评分,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施工项目部质量检查评分表》、《监理部质量检查评分表》及《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评分汇总表》(见附件三)报总部质量安全部。

(二)质量安全部在各工程中心评分的基础上,根据季度日常检查情况,依据《施工项目部质量检查评分表》和《监理部质量检查评分表》进行核减,所核减的分值不超过40分。

(三)被政府监督部门会议或书面通报批评的质量问题(包括隐患),每次扣20分;被总公司会议或书面通报批评的质量问题(包括隐患)每次扣15分;被建设总部会议或书面通报批评的质量问题(包括隐患)每次扣10分;被各工程中心会议或书面通报批评的质量问题(包括隐患)每次扣5分。

(四)质量安全部负责汇总并通报每季度检查评分结果。

第五条《施工项目部质量检查评分表》扣分说明《施工项目部质量检查评分表》主要有五项内容:保证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测量管理项目、质量验收管理项目、竣工档案管理项目。

若保证项目一项中有一条被否定,扣减40分,且本季度质量检查考评直接评为不合格。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三)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三)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第一章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指标第一条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第二条质量指标(一) 在任何贯通面上,暗、明挖隧道和高架横向贯通中误差为±50mm,高程贯通中误差为±25mm。

(二)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三)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二OO三年版)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第二章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第三条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二)《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四)《城市测量规范》CJJ8—99(五)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六)《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七)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八) 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第三章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第四条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一)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以下三部分: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2、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以及高架工程的向上传递高程.3、地下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导线(中桩)控制测量、主水准网控制测量,分段贯通测量,贯通后联测平差确定地下主控制网的坐标、高程,确保各段工程间的平顺衔接。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技术方法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技术方法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技术;方法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环境的复杂性,只有保障了施工测量的精度,才能实现设计意图,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构筑物定位准确,否则,一旦测量结果与实际的偏差较大,则可能会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面临着严重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承包商需按相关测量规范及业主制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做好施工测量工作。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技术特征1.1全面解析设计、定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测量工作专业性要求高,相关测量人员需全面解析设计并定线。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位置相对特殊,多处于建筑物密集、地下管网纵横交错的区域内,在实际的施工建设时,所选用的地形图比例尺较大,专业人员需结合设计资料与实测数据,保证施工放样符合设计意图。

1.2控制网维护难度大控制测量成果是施工测量的起算数据,控制网的维护是整个施工测量过程的关键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网分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

平面控制网测量方法为卫星定位和精密导线,高程控制网测量方法主要为水准测量。

上述控制网主要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布设,点位一般位于路面、构筑物顶部、拐角处。

1.3分期、分段测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城市的大型工程项目,工程企业往往会开展分期建设,如果要保持各个阶段性施工作业的有序进行,需开展分期测量,对于每条线路,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标准与要求保障控制点布设的科学性,形成最完整的控制网。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内容施工控制测量内容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地面控制测量。

在参加业主方、监理方组织的测量交桩后,应根据所辖标段的工程资料、控制点情况编制控制网复测方案。

方案应针对具体情况在盾构始发车站,接收端保证足够的测量控制点;与相邻标段进行搭接测量时,应联测相邻标段的控制点。

对外业观测数据按相关测量规范进行数据处理,对超限数据进行分析,编制控制网测量成果报告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评估测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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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管理细则§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高架工程的桩基础、墩<柱>位、明挖基坑角点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高架工程、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3.1.2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以及高架工程的向上传递高程。

3.1.3地下控制测量:明挖地下中桩体系控制测量,暗挖地下主导线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水准网控制测量,进行分段贯通测量,平差地下平面、高程主控制网,照顾各段工程间的衔接。

贯通后平差确定地下主控制网的坐标、高程。

3.2细部放样工作包括三部分:3.2.1 高架部分桩基、墩、柱位的放样,预制梁的拼装架设(砼梁浇铸)及其相关的测量作业。

3.2.2 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和装修工程放样,设备、管网安装工程放样,包括暗挖法中为施工导向,盾构机定位、纠偏和装配式衬砌的拼装等要求而进行的测量作业。

3.2.3精确铺轨要求的测量作业。

重点是控制铺轨基标测设来保证轨道的设计位置和线路参数,同时亦保证行车隧道的限界要求。

3.3竣工测量主要包括与线路相关的线路结构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沿线设备竣工测量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等。

3.4其他测量作业是指为工程前期、后期工作,为工程措施服务的测量作业和控制施工影响的地上、地下及周围建筑物的变形观测等测量作业。

§4测量复核制4.1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复核制。

参与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承包商、监理单位、业主专业测量队及其它有关单位,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4.2严格执行交接桩制度4.2.1业主应向有关承包商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首级控制网—三角点(GPS点)、精密导线点、水准点点位和资料。

各方签署交接桩文件纪要。

交接桩记录按附表D2-1工程测量交接桩记录表执行。

承包商接桩后,必须对首级控制网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

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于接桩后15天内上报给业主审定。

4.2.2工程完工后,必须按业主要求移交足够数量的控制点,经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合格后,才进行验收。

4.3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或合格时,才能利用。

各阶段的放样测量记录可分别按附表D2-2、D2-3、D2-4记录表执行。

4.4承包商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度,所承包工程的控制测量均须经承包商上级部门精测队复核(由监理工程师监控);驻地监理对工程的控制、放样及其它测量工作均须进行复核。

4.5以下部分须经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4.5.1 矿山法区间:地面加密控制点;地下导线及水准在隧道掘进(含联络通道)至50m处、100~150m处和距离贯通面150m~200m处分别进行一次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检测(若单向开挖长度超过1km时,掘进至150m后每600m要增加一次,此类施测及检测均需加测陀螺方位角校核方位。

);隧道贯通测量。

4.5.2 盾构法区间(含始发、吊出井):地面加密控制点;始发井或吊出井的维护结构四个角点、洞门环中心(浇灌砼前检测)、始发前基线及始发前的圆心定位及地下高程点;地下导线及水准在隧道掘进至150m处、300~400m处和距离贯通面150m~200m处分别进行一次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检测(若单向掘进长度超过1500m时,掘进至4600m 后每6500m要增加一次,此次施测及检测均须加测陀螺方位角校核方位。

);隧道贯通测量。

4.5.3 地下车站:地面加密控制点;维护结构的四个角点或线路左右线中心线四个端点(曲线要素);地下导线及水准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至整个车站长度的1/2处及车站底板结构完工时应进行检测;暗挖车站参照矿山法区间执行;如有盾构洞门环,须在浇灌砼前检测洞门环中心。

4.5.4 明挖区间:地面加密控制点;线路左右线中心线四个端点、百米里程桩及曲线要素;地下导线及水准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底板施工至整个区间长度的1/4、1/2、3/4长度处及底板完工时应进行检测;4.5.5 地面线、地面车站:地面加密控制点及中线控制点线路中心线端点、百米里程桩(含曲线要素点)应进行检测。

4.5.6 高架桥梁:地面加密控制点;缓和曲线段的承台(含桥台)中心50%(即每隔一个)检测、其余地段承台(含桥台)中心按20%比例进行检测;墩帽中心按20%比例进行检测;完工后的左右线路中线;贯通测量。

4.5.7 铺轨控制基标。

为了确保隧道正确贯通和满足设计的净空限界,以上各项检测,必须有严格的检查和检测制度。

凡承包商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及成果,必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经自检和驻地监理审批,向业主提出检测申请(报承包商申报表与测量资料)。

由业主派专业测量队检测。

4.6竖井联系测量4.6.1 一井定向采用联系三角形方法进行一井定向时,井占、井下连接三角形图形须满足下列要求:1.两钢丝间距离不小于5米;2.三角形实测角γ、γ′应小于2°或大于178°;3.a/c、a′/c′宜小于1.5。

4.6.1 两井定向采用两井定向的方法进行联系测量时,两钢丝间距离应不小于30米。

一井定向、两井定向以及用钢丝代替投点用钢丝应尽可能细,所用重锤应尽可能重,但需与竖井深度及钢丝粗细综合考虑。

各项检测的限差如下:地上导线点的坐标互差≤ 12mm;地下导线点的坐标互差在近井点附近≤ 16mm、在贯通面附近≤±25mm;高架墩、柱点的坐标互差≤ 25mm;高架墩、柱点的高程互差≤ 10mm;地上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3mm;地下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5mm;地下导线起始边(基线边)方位角的互差≤12″;相邻高程点高差的互差≤ 3mm;导线边的边长互差≤ 8mm;经竖井或高架墩(柱)悬吊钢尺传递高程的互差≤ 3mm;铺轨控制基标检测的限差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第15.2.4款规定要求。

对影响隧道横向贯通的检测误差应严格控制。

检测均应按照规定的同等级精度作业要求进行,及时地提出检测成果报告;检测结果若超过限差要求或发现粗差,承包商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重测,重测结果与检测结果相比若仍然超限,业主测量队须重新检测;若业主测量队重新检测后仍不能判断承包商的测量成果合格,业主将采取专项检测来处理,如果是承包商方面原因引起的专项检测,施测费用从承包商进度款中扣除。

4.6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核对,有的应做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

抄录资料,亦须核对。

4.7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补测或重测。

§5测量分工负责制5.1 责任分工5.1.1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分业主测量队、驻地监理、承包商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各个管理层次的人员和仪器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

各管理层次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5.1.2 承包商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测量质量负全责,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的一切施工控制测量性质的和细部放样性质的测绘工作。

它是单体工程施工测量的主体,按业主测量队提供的部分地面主控制网点或导线控制点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本工程设计图纸组织完成本段工程的全部施工测量作业。

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自己内部的、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度,以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

承包商在进行测量放样时,应注意与相邻工程的衔接;后施工的工点必须与其相邻先行施工的工程进行联测,以保证相对位置的准确。

5.1.3 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有关规范及本细则的要求,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对承包商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重要部位应复测。

既检查控制测量性质的测量结果,也检查细部放样性质的测量结果。

5.1.4 业主专业测量队负责统一全线测量作业标准,维护首级控制网(GPS网、精密导线网、Ⅱ等水准点)的完好和稳定;代表甲方进行交接桩;按本细则4.5条的要求及时对承包商的控制测量进行检测,对承包商申报的测量成果作出评定;对全线各分段工程的衔接进行检测;控制全线地下主导线、主水准网在统一体系下平顺贯通。

5.1.5 按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业主测量队和驻地监理是否复测和检测均不减轻或免除承包商对工程测量质量的责任。

5.1.6 业主专业测量队阶段性地对地下主控制网的复核,目的在于控制全线分段工程的准确衔接和考核全线测量控制网的完整性,也不分担承包商施工测量的责任。

5.1.7 各单位工程高架、地上、地下控制测量与给定首级控制网不一致,未按设计坐标完成细部放样,特别是未能保证行车桥面或隧道的轨道位置和限界要求,即工程的具体测量责任在承包商。

5.1.8 承包商出现重大施工测量问题,反映出驻地监理对工程形位质量控制不力,对业主委托监管的项目管理失职,驻地监理应负失控的责任。

5.1.9 若业主测量队不能及时对首级控制网进行检测,或虽进行了检测但向承包商提供了错误的首级网成果致使工程发生测量质量问题,责任在业主测量队;若业主测量队对承包商的控制测量进行检测未能排除存在的错误,应负检测不力的责任。

5.2 主要任务及要求5.2.1 业主专业测量队的主要任务5.2.1.1 业主专业测量队应由富有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数人主持工作;应当有富有观测经验的测量技师、技工数人,并有精通仪器校验的技师从事操作;以上人员应相对稳定,调换工程技术负责人须经建设总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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