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值税改革:现在与未来
我国增值税改革探讨

我国增值税改革探讨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增值税作为国家的主要税收之一,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税收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探讨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必要性、现阶段的问题和未来改革的方向。
一、增值税改革的必要性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引导资源向高端产业和高附加值领域集中,增值税制度应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对高新技术、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减少对传统产业的税负,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2. 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当前,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着高税负的问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增值税改革应当通过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等方式,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推动经济增长。
3. 推动内外贸易平衡发展。
随着全球贸易环境的变化,我国需要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增值税制度的改革,降低企业的进出口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内外贸易平衡发展。
二、现阶段的问题目前我国增值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税率结构不合理。
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多种税率并存的方式,存在三档税率,并且税率之间差距较大。
这种税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平稳运行。
2. 税收征管存在漏洞。
我国增值税制度在征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例如对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不高。
3. 增值税政策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我国的增值税政策制定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性,缺乏对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企业的支持,导致税收政策与实际经济形势脱节。
三、未来改革的方向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增值税改革应当朝着以下几个方向进行调整:1. 增值税税率结构的优化。
应当逐步简化税率结构,推进税率统一。
增值税改革与简化现状与未来展望

增值税改革与简化现状与未来展望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税收体系的完善,增值税改革已经成为了当前经济领域的热点话题。
本文将从增值税的简化现状入手,探讨增值税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并展望未来增值税改革的发展方向。
一、增值税简化的现状增值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收制度之一,始于1994年,经过多年改革和调整,在国家税收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增值税的简化工作逐渐得到了深入推进。
首先,税率结构逐步精简。
过去的增值税税率结构复杂,存在多个税率层次,给企业以及税务机关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而在现在的简化工作中,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简化的税率体系,将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统一,简化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其次,增值税征收方式逐步统一。
过去,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不同征收方式适用于不同的企业。
这样的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收征收的难度。
随着税制改革的进行,我国通过逐步推行一般计税方法,逐步统一了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使得增值税的征收更加简单高效。
最后,增值税发票管理逐步规范。
过去,增值税发票管理存在繁琐的程序和环节,容易出现票据管理问题以及偷税漏税等情况。
为了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我国加强了发票监管,推行了电子发票系统,并逐步取消了纸质发票。
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税务工作的效率,也保证了企业纳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增值税改革的成就增值税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不仅在于简化税制的现状,更在于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增值税改革为企业减税降负。
通过对增值税税率的统一和调整,改革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尤其是对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等给予了更多的减免政策,为其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
其次,增值税改革促进了跨地区的经济协同发展。
在过去,不同地区的增值税税率不一致,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带来了不便。
而税制的统一和税率的简化,使得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开展跨地区的经济活动,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协同发展。
增值税的发展趋势和未来改革方向

增值税的发展趋势和未来改革方向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税收体系的改革和调整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议题。
而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制度,其发展趋势与未来改革方向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的发展趋势和未来改革方向,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决策提供参考。
一、增值税的发展趋势1. 数字化与自动化: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纳税人的纳税业务也趋向于数字化和自动化。
未来,增值税征收将更加便捷高效,相关数据和信息将可以实时传输和处理,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和成本。
2. 探索多层级税率:为了调整税负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一些国家在增值税率上进行多层级设置,以满足不同行业和地区的需求。
这种多层级税率有助于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消费行为的调节。
3. 开放和国际合作:全球经济的发展和贸易的自由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税收制度逐渐趋于一体化。
在增值税的发展中,开放和国际合作成为一个重要趋势,各国政府将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全球税收管理的挑战。
二、增值税的未来改革方向1. 简化税收流程: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和提高征管效率,未来增值税的改革方向将更加注重简化税收流程。
通过推行一体化的税收征管平台、优化纳税申报和缴纳流程,提升整体纳税体验。
2. 强化风险管理:在增值税的改革中,风险管理成为一个关键要素。
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更加注重税收风险的预防和控制,通过加强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提高税收管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推进知识产权税收: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创新能力的重视,未来增值税的改革方向将会推进知识产权的税收。
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征税,鼓励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的升级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4. 引入数字经济税收: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征收数字经济的税收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未来的增值税改革方向将会探索数字经济税收的模式和机制,使得数字经济的纳税更加公平和普遍。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发展趋势和未来改革方向主要体现在数字化与自动化、多层级税率、开放和国际合作等方面。
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与未来趋势

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与未来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税收制度的改革成为各国关注的一项重要议题。
在中国,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与演进。
本文将从税制改革的背景、改革的目标、具体政策和未来趋势等方面,探讨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与未来趋势。
一、税制改革的背景税制改革是中国政府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和财政需求的重要举措。
中国的增值税制度最初于1984年推出,经历了多次修订和调整。
然而,面对当前经济转型和全球经济的动荡,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的税制改革的背景主要包括:经济转型需求、财政需求、应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等。
二、税制改革的目标税制改革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税收效益、优化税收结构和提高财政可持续性。
具体来说,税制改革的目标包括:减税降费、优化税收结构、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纳税人合规性等。
三、税制改革的具体政策税制改革的具体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改革等。
在增值税方面,中国已经实施了多轮税率调整,降低了一般纳税人税率,扩大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范围。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而企业所得税改革则主要围绕着降低税率、简化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等方面展开。
四、未来趋势未来增值税税制改革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差别化税率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根据中国税务总局的表态,未来将继续降低一般纳税人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适用税率,从而进一步推动减税降费。
其次,数字经济税收将成为改革的重点。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也面临新的挑战。
未来将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出台,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需求。
此外,绿色税收和全球税收合作也将成为未来趋势。
中国政府一直强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将通过环保税、资源税等措施,推动绿色税收的发展。
同时,中国也将继续积极参与全球税收合作,推动税收治理的国际化进程。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与未来趋势是一项重要的议题,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的可持续性。
增值税的发展趋势与改革方向

增值税的发展趋势与改革方向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
其中,增值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的发展趋势与改革方向,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一、增值税的发展趋势1. 多层次税率的实施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推进,各行各业的发展状况差异逐渐凸显。
未来,可以考虑根据不同行业、地区或产品的特征,出台多层次税率政策。
通过不同税率的设定,可以更加精准地调节各个行业和地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
2. 电子商务纳税管理的完善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传统税收政策在电子商务领域面临一系列挑战。
未来,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纳税管理系统,提高对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的税收监管能力,确保增值税的有效征收。
同时,还可以探索建立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良性发展。
3. 跨境电商增值税收的改革随着全球贸易的深入发展,跨境电商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形式之一。
然而,当前跨境电商增值税收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如征收方式不明确、税率较高等。
未来,可以加强国际合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商增值税收的统一征收标准,降低税率,提高征收效率,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二、增值税的改革方向1. 加强纳税人服务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便利性和满意度,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服务。
可以通过推行网上办税、一窗受理等措施,简化纳税申报和缴纳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同时,还可以完善纳税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全面、准确的纳税信息查询服务,方便纳税人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
2. 强化税收征管能力为了更好地监管纳税人,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势在必行。
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和实时监控。
同时,还可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提高对纳税人经营情况的准确了解,有效预防和打击逃税行为。
3. 完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规范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增值税的发展趋势与未来展望

增值税的发展趋势与未来展望一、增值税的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战略调整,各国纷纷对税收制度进行了优化和改革,其中增值税成为最为重要的税种之一。
增值税作为一种消费税,具有广泛适用性和较高的征收效率,已成为许多国家的主要税收来源之一。
在探讨增值税的发展趋势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增值税的普及范围扩大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增长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纳税人参与到跨境贸易中。
为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许多国家将进口货物和服务列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对跨境交易进行相应的征税。
未来,在更多国家实行跨境增值税制度的趋势下,增值税的普及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2. 增值税率的调整与差异化增值税率作为增值税征收的核心要素,对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具有重要影响。
近年来,一些国家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以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未来,随着不同行业和商品的征税需求差异化,增值税率的调整将更加差异化,以实现税收公平和经济发展的目标。
3. 增值税征收模式的创新与改革为了提高增值税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许多国家正在进行增值税征收模式的创新与改革。
一些国家采用电子发票、电子申报和自助纳税等新技术,实现增值税的在线征收和管理,提高征收质量和效率。
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增值税征收模式将更加智能化和便捷化。
二、增值税的未来展望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工具,将在未来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1. 提高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宏观调控工具,具有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双重作用。
通过合理调整增值税税率和范围,可以有效提高税收收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
同时,增值税的征收也能够激励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2. 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日益频繁。
增值税作为一种关键的跨境征税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未来,各国将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增值税制度的协调与整合,降低贸易壁垒,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
增值税改革的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

增值税改革的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近年来,增值税改革在全球范围内逐步推进,成为了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增值税改革主要通过调整税率、优化税制和改进征收方式等手段,旨在提高税制的公平性、简化征税程序、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改革的影响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增值税改革的影响1. 优化税制结构增值税改革使税制结构更加合理。
传统的营业税体系使商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都要缴纳税款,导致了多重税收和税负很高。
而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限于商品的增值部分,消除了多重征税,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同时提高了税收的透明度。
2. 促进经济增长增值税改革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创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通过减少企业的税负,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活力,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
此外,增值税改革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多的优势。
3. 促进消费升级增值税改革降低了商品的税负,使消费者获得实惠。
这促进了消费者的消费升级,使得人们更愿意购买品质更好、功能更强大的商品和服务,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增值税改革的未来发展趋势1. 进一步降低税率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未来增值税的税率将继续降低。
降低税率可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消费能力,推动经济发展。
同时,通过降低税率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增强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2. 完善退税机制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完善退税机制是增值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通过优化退税机制,可以加强国际贸易的便利化程度,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外贸进出口的稳定增长。
3. 推动数字经济纳税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崛起,未来增值税改革将重点关注数字经济的纳税问题。
传统的增值税征收模式对于数字经济存在一定的难以适应的问题。
因此,未来的增值税改革将探索新的征收方式,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
4. 强化税收征管增值税改革的发展趋势之一是加强税收征管。
通过提高税收征管的能力和效率,减少逃税行为,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增值税的税务变化和趋势分析

增值税的税务变化和趋势分析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体制的改革,增值税作为我国主要税种之一,也面临着不断的税务变化和趋势。
本文将从减税政策的引入、税率调整以及电子税务的兴起等方面对增值税的税务变化和趋势进行分析。
一、减税政策的引入为促进经济发展,我国自2018年开始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政策,其中包括增值税的减税措施。
减税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值税纳税人从销售额的计征方式转变为从差额计征方式,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二是相应降低了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11%降至10%。
此举旨在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提高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税率调整的趋势在减税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增值税税率已经实现两次降低。
从长远来看,税率调整的趋势将逐步向低税率方向发展。
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适用税率不同档次的范围,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这意味着对于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将面临差异化的税率政策,既能体现税收公平性,又能鼓励特定行业的发展。
三、电子税务的兴起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税务已经成为当今趋势。
电子税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共享、自动核验和在线申报等功能,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便捷性和税务管理的效率。
具体到增值税领域,电子发票应用已逐步扩大,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税务透明化。
未来,电子税务将进一步发展,实现更高效、便捷的税务管理。
四、跨境增值税的挑战与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跨境交易也日益增多,而跨境增值税的征管则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动跨境增值税制度改革,尝试建立更为完善的征管机制。
未来,随着国际税收合作的加强,跨境增值税的征管将更加规范和便捷,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随着减税政策的引入,我国增值税税务发生了重大变化。
税率调整的趋势将逐步向低税率方向发展,并与行业特点相结合。
同时,电子税务的兴起和跨境增值税征管的挑战也是当前的主要趋势。
未来,增值税税务将继续面临着变化和发展,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并不断适应税务环境的变化,以更好地应对经济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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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增值税改革:现在与未来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这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关于增值税合并营业税的改革,在2008年出台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已经正式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为第一类立法项目,争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增值税改革与立法的内容之一是扩展增值税的课税范围,最终将营业税全部纳入其中。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我国1994年新税制改革,引进了现代化的增值税制,而今增值税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占国家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
增值税能让税收收入快捷入库,在国际上被讽喻为“挣钱机器”(Money Machine)。
由于增值税对于稳定国家财政收入至为关键,我国1997年刑法竟然动用死刑来捍卫增值税。
我国《刑法》中税收犯罪适用死刑的情形主要集中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包括虚开并骗取税款和伪造与出售伪造两个方面。
美国是经合组织唯一没有引进增值税的国家。
2005年小布什总统任命的专家组出台了《美国税法改革报告》。
该报告认为美国引进增值税的时机尚不成熟,主要原因是:(1)增值税具有累退性,在税率上采用单一的比例税率,造成收入越高的阶层实际承担的税负占总收入的比重越低,收入越低的阶层实际承担的税负占总收入的比重越高的累退现象,与纵向公平原则相违背。
(2)引进增值税将增加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
(3)增值税的税负容易转嫁,仍无法消除逃避税现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也是一件令税务部门头疼的事情。
(4)美国联邦税制的特点也是引进增值税的一大障碍。
增值税是对货物与劳务的消费课税。
理论上,增值税应该覆盖到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所有领域。
但目前,中国增值税征税范围偏窄,绝大部分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仍然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这就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增值税与营业税交叉时难以准确界定各自的征税范围,过多的争议直接降低了税务行政效率,不符合简便征管原则。
营业税以毛收入为计税依据,具有明显的不公平,将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为增值税所取代。
我国的增值税直接借鉴欧洲模式,当时的欧洲增值税由于受到成员国协调约束与立法技术的滞后,欧洲增值税也是一个不完美的立法模本。
制定出来的欧洲增值税被许多专家认为是其他国家不能加以借鉴的一种模式。
它的这种特点可以从欧盟特有的政治结构,以及制定单一规则来指导27部有本质差异的法律的艰难中得到解释。
此外,这种模式还必须与这样一个多管辖区的统一市场相适应,而这是在世界上其他地方不存在的独特的经济安排。
既然增值税与营业税割裂了统一的商品与服务税,并因此带来了许多弊病,为何1994年新税制改革不能实行统一的增值税呢,今天看来是否当时犯了历史性错误?对此,笔者认为当时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分立是迫不得已,并曾经有过历史性意义。
当时国内对于增值税的理论相当陌生,倘若要就不动产交易、金融交易、服务业等悉数纳入增值税处理,既无直接的国际经验可供完全借鉴,自身又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自发研究,旷日持久,其结果就是大为推迟增值税的引入时间。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分立,还暂时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成问题。
正是引进了增值税,有了出口退税,才让中国转瞬发展为出口大国。
两税分立,为中国实现现代税制的成型赢得了时间。
增值税合并营业税为何艰难十几年的风雨悄然逝去,我国对增值税的研究一直跟不上改革步伐。
或许是增值税青春尚短,制度变革过于频繁,影响了增值税理论的提升。
但在我国所得税成功变法之后,增值税法改革的呼吁又接踵而至。
如何修改我国的增值税法,由暂行条例上升至法律,目前的研究贫穷而困顿。
任何一部法典的背后,隐藏的都应该是深邃的思想。
没有思想的法典,注定是没有力量的。
在我国的增值税改革中,一直有理论落后于实践之虞。
近年,增值税合并营业税已经成为我国既定的国策。
从2008年始,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与财政部税政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增值税的理论研究,组织了研究小组,翻译了几十部国际先进的现代增值税法典,订阅了国际财政文献局的增值税杂志《国际增值税观察》(International V AT Monitor);举办了几次大型的增值税国际研讨会,国内外顶尖的增值税专家几乎悉数受到邀请;出版了著作《增值税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专家稿)》。
这些默默而细致的工作,为我国进行中的增值税改革做了理论上准备。
但毋庸讳言,至今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在增值税上如何处理,国际国内理论上都一筹莫展。
我国增值税合并营业税,除了立法技术上存在障碍外,还涉及到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如增值税是国税,营业税是地税,税收收入如何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分配?国税局与地税局是否需要合并?增值税合并营业税,涉及到财政分配体制与税务局机构的重大调整,其进路是一次性合并还是渐进式合并,不无争议。
其难度不亚于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这考验国家与人民的智慧、勇气与承受力。
针对增值税合并营业税遇到的巨大困难,笔者早先曾经撰文指出了几个路径:(1)改变名称。
对于增值税目前国际上有两大称谓,欧盟成员国称为增值税(VAT);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称为商品与服务税(GST)。
我国增值税合并营业税,法理上固然在理,但在税务机关内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利益调整与心理适应,增值税本身也发生天壤之变。
笔者建议,我国是否接受“商品与服务税”的名称,或者称为“货物与劳务税”。
名称的改变,更为适应增值税的本质,也将减少改革阻力。
(2)打通两税的发票抵扣。
增值税合并营业税,可选择打通发票的抵扣作为起步。
增值税抵扣采用专用发票,营业税采用普通发票或专业发票,在以票控税的体制下,发票差异拉大了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鸿沟。
如果能缩小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发票差异,贯通发票抵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则两税合并成为顺水推舟之事。
实际上,现行增值税法已经向营业税发票开放了大门,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3)营业税立法走向差额征收。
在我国营业税征收实践中,愈发强调差额征收,营业税其实正在向增值税不断靠拢。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了五种差额征收情形。
此外,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等颁布了《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专门就差额征收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更加符合增值税抵扣原理,为两税趋同和合并打下很好的理论基础。
这次改革试点选择上海作为改革试点城市,选择交通运输业作为试点行业。
其考虑在于,上海国税局与地税局是一套人马,没有分家,最容易解决利益冲突。
交通运输业与增值税关系最紧密,因为交通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上得到抵扣。
这些因素表明,改革试点显然是就轻避重,其勇气的有限与推广存在的局限,难免让人惋惜。
但其存在的宣示性功能,仍然带来无限的价值。
试点办法的进步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
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从理念到立法技术,有许多令人惊喜的进步性规定。
(1)赋予纳税人更多选择权。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44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上述规定赋予纳税人更多选择权,是法律上比例原则的体现,符合国际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
(2)集团纳税。
《试点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此条规定,为引进国际上先进的集团纳税模式留下了立法空间。
(3)反向征收。
《试点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对跨境劳务引入反向征收机制,是欧洲增值税近年立法的一个亮点,我国试点实施办法特别关注。
(4)免税标准。
增值税是中性税收,其免税标准一直难以廓清。
《试点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视同为提供应税服务。
这些新规定,完善了长期立法之短缺。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也规定了免税项目。
(5)增值税与转让定价。
《试点实施办法》第40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11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销售额。
此条规定,将价格偏高也纳入调整,完善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局限于仅对偏低调整之不足。
转让定价以前只与所得税关联,其实与增值税的关联也日益强烈,该条规定正式宣布二者存在的全面关联关系。
(6)零税率扩展至应税服务。
《试点实施办法》第48条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7)税收优惠转换。
为减少社会震荡,增值税改革试点承诺继续保留营业税的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但如何将营业税优惠反映进增值税来落实,不能不说是个考题。
这次试点方案是通过增值税免税与即征即退来转换。
未尽难题尽管《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立法文本可圈可点,但明眼人容易发现,这次试点改革只是迈出了一跬步,增值税合并营业税的许多问题依然留待日后解决。
(1)不动产交易如何从营业税纳入到增值税。
增值税合并营业税,随之房地产交易与服务提供的主体税种也将变成增值税。
房地产交易包括土地、房产以及相关的服务。
由于中国的物权体系复杂,其交易也受到现行复杂法律制度的制约,因而要进行增值税处理房地产交易的制度设计,是个复杂的体系工作。
同时必须承认,增值税是在尊重物权交易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课税的。
笔者建议,中国新增值税法是否可以考虑引进欧洲国家采纳的资本货物方案(Capital Goods Scheme)。
CGS只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已征收增值税的财产采购与开发,财产所有人必须保存资本货物的凭证,然后在10-20年的期间内分期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