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学金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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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优异且全面发展的肯定和鼓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评选与管理办法。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评选奖学金的首要标准是学业成绩,包括学期成绩、排名等。

学生的成绩必须达到一定的优秀水平才有资格参与评选。

2. 思想品德:优秀学生应该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成绩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这体现了学生在专业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这体现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评选程序1. 提交申请:学校设立奖学金评选平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状等。

2. 综合评审: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家和教师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3. 公示与反馈: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校内公示栏公布,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和申诉,评审委员会将认真核查并进行答复。

4. 颁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结果,将奖学金授予获得者,并在学校重要场合举行颁奖仪式,给予获奖学生公开表彰。

四、评选与管理的困境1. 评选标准不明确:在实际评选中,标准的主观性和不明确性容易导致评选结果产生争议和质疑,影响评选的公平性。

2. 纠纷处理不及时:一旦出现评选纠纷,学校评审委员会的反应和处理速度不够快,导致学生等待时间过长。

3. 奖学金管理方式不合理:学校的奖学金制度管理方式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一些获奖学生没有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五、改进措施1. 完善评选标准:明确评选标准,减少主观因素的介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加强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及时处理评选纠纷,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一、总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其评比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在籍学生。

二、评比等级、比例和条件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

1、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按学生人数的6%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50元,按学生人数的12%评定。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2、一、二、三等奖学金在总金额和总人数不突破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获奖等级和比例。

第四条评奖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到违纪处理或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校、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

第五条一、二、三等奖学金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定:1、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工作有突出成绩。

2、在院级以上科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科技活动中有显著成绩。

3、学习进步幅度较大者。

三、评比和表彰办法第八条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每学期评定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的开学初。

第九条奖学金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主任组织实施。

各班在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对照条件,从严把关。

第十条各班级按照标准和比例推荐,由各系审核、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复核后,由学校审批。

第十一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填写《南通纺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由学校发给奖学金证书。

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引导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种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

第四条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条件(一)道德品质优良,品行端正。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参评学期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各门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及格和因个人原因缓考现象)。

(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

(五)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比例及奖励标准(一)评定条件1.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符合下列条件:(1)一等奖学金。

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学业表现得分在班级学生总数的前10%以内,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测评学期综合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10%以内。

(2)二等奖学金。

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学业表现得分在班级学生总数的前20%以内,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测评学期综合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20%以内。

(3)三等奖学金。

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学业表现得分在班级学生总数的前30%以内,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测评学期综合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30%以内。

(二)评定比例一等奖学金3%、二等奖学金5%、三等奖学金7%,总比例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15%。

(三)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学年。

第六条评定程序1、每学年评定一次。

2、辅导员和班委会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依据基本条件和评定条件,按评定比例提出本班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班内公示3个工作。

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者名单及个人材料报所在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牵头进行审核和审定。

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设立“xxxx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第二条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比例及评定条件第三条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第四条奖学金种类、比例与金额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两类。

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每生2000元;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每生1200元;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5%,每生800元。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每生8000元。

第五条评定条件(一)学业奖学金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遵规守纪;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当学年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一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位于前5%,二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位于前16%,三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位于前30%o在三类及以上竞赛中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分绩点须位于前10%、20%、40%;3•当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不得参评:(1)存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民、分裂国家或者存在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行为或者言论的;(2)修读课程有不及格的;(3)修读课程平均绩点低于2.5的;(4)未注册的;(5)受违规违纪处分未解除的;(6)有犯罪行为的;(7)体侧不达标的;(8)校长办公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奖学金的其他情形。

(二)校长奖学金1.基本条件:(1)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规守纪、榜样示范好;(2)当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在专业前5%以内;(3)评奖学年无不及格课程;(4)未受过纪律处分,且不存在犯罪行为的;(5)已注册学生;(6)须获评学业奖学金;(7)不存在校长办公会认定不适宜授予奖学金的其他情形。

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一、总则1.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奖学金类别及金额1. 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2.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X]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X]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X]元。

三、评定条件1.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 学习成绩要求学业成绩优异,学年平均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具体比例]。

无不及格课程(包括补考、重修)。

3. 综合测评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具体比例]。

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

四、评定时间及程序1. 评定时间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评定工作。

2. 评定程序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评定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学院审核:学院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个工作日。

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拟获奖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奖学金发放1. 学校在评定工作结束后,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六、附则1. 凡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奖学金评定及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定及实施办法

奖学金评定及实施办法
一、学校按学年培养费收费总额7%的比例建立奖学金,专门用于品学兼优学生、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和有关学生活动的奖励与津贴。

1、奖学金:
一等奖:每学年1200元,按全班人数2%发。

二等奖:每学年600元,按全班人数7%发。

三等奖:每学年200元,按全班人数20%发。

2、班级评比:
一等奖:每月每班6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15发。

二等奖:每月每班4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30%发。

三等奖; 每月每班3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45%发。

四等奖:每月每班20元,按全校总班级数10%发。

3、表彰奖励: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奖励200元;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标准为:
三好学生:每人100元,按每班人数10%。

优秀学生干部:每人100元,按每班人数5%发。

省级先进集体:每班奖励400元。

校级先进班级:每班200元,按年级班数30%发。

三好生机动名额:每人100元,按学校总人数的0.5%
发,由学生处掌握。

二、实施办法:
1、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思想品德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一学期操行平均成绩80分以上(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不得评奖);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不及格科目超过两门以上或有一门低于50分者不得评奖)。

2、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按操行成绩和学习成绩综合评比(操行成绩占30%,学习成绩平均分占70%,所在班级排成名次按规定比例确定获奖等级,由班主任签字上报,学生处审查,报学校批准发文公告。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依据当年共青团省委、教育厅文件评选。

学校奖学金评比办法

学校奖学金评比办法

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一、宗旨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把德育放在首位的原则2、以学生为主的原则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三、奖学金的设置1、年度奖学金,根据每学年末的考试成绩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2%,二等奖占4%,三等奖占6%。

2、特别奖学金,参加各级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或各种活动竞赛均可获得特别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在每学年末考试中进步比较突出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一)基本条件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1、年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3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2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2、特别奖学金,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8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150元、100元、50元。

3、学习进步奖按照每学年末考试成绩,第一学年末与第一学期成绩比,第二学年末与第一学年末成绩比,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总成绩进步一个分数段),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学生总数5%。

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五、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1、奖学金的评选由教务科、学生科负责组织,教研室和团委参与。

学校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

学校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

学校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学校校级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杰出表现的一种肯定和奖励。

而为了保证奖学金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评审办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回答写作,探讨学校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可行性。

1. 标准制定- 学校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标准应该公正、合理,既能够激励学生的学术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够全面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

对于不同层次的奖学金,可以制定不同的评选标准,将学生进行分类评审,以便更好地发现和培养各类人才。

2. 综合评估- 在评审过程中,学校可以考虑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这样,既可以避免单一指标的片面性,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 非学术因素的考虑- 除了学术表现,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还可以考虑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如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特长。

这样能够更好地鼓励学生的多元发展,并且奖励他们在校园活动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4. 学分要求- 在评审办法中,可以设定学分的要求。

学生需要在每个学期中获得一定的学分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这样可以鼓励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

5. 生活纪律与品德- 值得注意的是,评审办法中应该包含对学生生活纪律和品德的要求。

学校对于奖学金获得者应该有一定的期望和标准,不能仅仅以学术成就作为评选的唯一标准。

6. 奖学金层次- 细化校级奖学金的层次和金额可以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需求,进一步划分奖学金的层次,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7. 奖学金资金来源- 校级奖学金的资金来源可以从多个渠道获取,如学校自身的经费、社会捐赠以及与企业合作等。

同时,学校需确保奖学金的发放透明,定期公示资金的使用情况。

8. 奖学金期限- 学校校级奖学金的期限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设置。

在一定期限内,对于持续保持学术优秀表现的学生,可以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资助。

9. 奖学金评选流程- 学校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学金评审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公示、面试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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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
一、宗旨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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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
1、年度奖学金
2
奖励元、80
3
2、在本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2)文明班风扣分学年累计扣10分以上者
(3)学年请假、缺课累计在10天以上者
(4)考查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5)综合考评不及格者
3、采用公示的方法,先在校内公示,征求方方面面意见,达到公示的目的。

领导:连新年
副组长:董留民连照钦
成员:张振华陈军周韩伟沈丙申田国华韩玉梅马国平
(一)、考核量化标准
1、师德师风25%
(1)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者根据情况记1、2、3分,不参加者扣除1分。

(2)工作不服从分配扣2分
(3)能关心爱护学生,有具体事例,根据情况记1、2、3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根据情况扣1、2、3分
(4)学生评教分优、良、一般分别记分3、2、1分。

(5)同志之间搞不团结,闹矛盾,出现品格等低劣行为,根据情节扣1、2、3分。

2、教育教学占40%

1分。

(1、2、3分。

(A、B、C
公示)

科级6节,其它按照专业课程设置课时。

(讨论)
(5)教育教学、中专、高中分别制定考核办法,按照动手、动脑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凡获得优秀辅导奖(教育部门或学校认可的其它部门),按照省、市、校三级分别记省3分、市2分、校级1分)
3、出勤考核记分25%
(1)病假15天扣2分
(2)超过10天扣3分
(3)各种会议迟到、早退分别扣1分
(4)旷工1节扣4分
4、教育科研工作10%
(1)发表论文省级教育部门3分、市级教育部门2分

5



(1分。


1、教师业务考核由教务科和高中部组织实施。

其他各科室配合。

每学年末各科要把应该报的资料报教务科和高中部。

第二学年开学教务科和高中部分别使出考核结果。

2、教师的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作为一下学年度各种评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均按70%记入个人各类考核成绩。

3、由教务科和高中部分别填写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表、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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