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试题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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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民法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民法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市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2.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3. 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

因此,甲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

2.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拒绝支付货款的原因,因此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发出书面催款通知,要求乙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货款。

如果乙公司仍未支付,甲公司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2)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可以在乙公司违约的情况下,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民事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两公司系长期合作伙伴,甲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与销售,乙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加工与生产。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甲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决定将部分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业务外包给乙公司。

双方于2021年6月签订了《电子元器件加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电子元器件,加工数量为1000件,加工费用为每件100元,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50%的加工费用在货物交付后10日内支付。

合同还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2021年7月,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开始生产电子元器件。

在加工过程中,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提供的电子元器件样品存在质量问题,但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乙公司并未立即告知甲公司,而是按照甲公司提供的样品进行生产。

2021年9月,乙公司完成全部电子元器件的加工任务,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

甲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的违约责任?3. 双方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在加工过程中发现甲公司提供的电子元器件样品存在质量问题,但并未立即告知甲公司,而是按照甲公司提供的样品进行生产,导致部分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

因此,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电子元器件,构成违约。

(二)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电子元器件样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公司生产的部分电子元器件存在质量问题。

法律民法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民法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乙二人系邻居,甲经营一家服装店,乙经营一家餐厅。

一天,甲在店内销售一件价值2000元的羽绒服,乙在餐厅门口路过时,看到这件羽绒服,便询问甲羽绒服的详细信息。

甲在向乙介绍羽绒服的同时,不慎将羽绒服掉落至地上,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沾染了餐厅门口的油渍。

乙见状,主动提出帮甲擦拭羽绒服,甲表示同意。

在擦拭过程中,乙不慎将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擦坏,导致羽绒服的价值降低。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乙认为自己在帮助甲擦拭羽绒服时并无过错,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甲遂将乙诉至法院。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甲乙之间是否存在侵权关系?2. 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 如果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1. 甲乙之间是否存在侵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在帮助甲擦拭羽绒服时,不慎将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擦坏,导致羽绒服的价值降低。

乙的行为属于过失侵权,侵犯了甲的财产权益。

因此,甲乙之间存在侵权关系。

2. 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在帮助甲擦拭羽绒服时,不慎将羽绒服的商标部分擦坏,属于过失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乙在侵权过程中并无故意,而是由于过失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因此,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果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乙的侵权行为导致甲的羽绒服价值降低,甲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乙应当赔偿甲的经济损失。

具体赔偿范围如下:(1)羽绒服的价值损失:2000元。

(2)擦拭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乙在擦拭过程中花费的洗洁精、毛巾等物品的费用,共计100元。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与被告乙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房产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

合同中约定,乙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首付款50万元,剩余款项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合同还约定,若乙未按时支付款项,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乙如约支付了首付款。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甲发现乙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存在伪造嫌疑。

经调查,甲得知乙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的实际所有权情况,并伪造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甲认为乙的行为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返还首付款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被告乙辩称,其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是真实的,不存在欺诈行为。

乙还表示,甲在签订合同时未对房屋所有权证书进行核实,存在过错,因此不应要求乙返还首付款和支付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被告乙是否构成欺诈行为?2. 原告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 原告甲是否应承担部分过错责任?4. 被告乙是否应返还首付款及支付违约金?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1. 被告乙是否构成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答题(3篇)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答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甲、乙、丙三人系邻居,甲在乙的房屋旁建了一座围墙,围墙距离乙的房屋仅有1米。

丙住在乙的房屋旁边,丙的房屋距离甲的围墙仅有0.5米。

甲、乙、丙三人一直相处融洽,但近年来,甲、乙、丙三人因围墙问题产生了纠纷。

甲认为,围墙距离乙的房屋太近,影响了采光和通风,要求乙拆除围墙或将围墙向外推移。

乙认为,围墙已经建好多年,且围墙属于甲所有,甲无权要求拆除或推移围墙。

丙认为,围墙距离丙的房屋太近,丙的房屋采光和通风受到影响,要求甲拆除围墙或将围墙向外推移。

(二)争议焦点1. 围墙的所有权归谁?2.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拆除或推移围墙?3. 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拆除或推移围墙?(三)案例分析1. 围墙的所有权归谁?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甲在乙的房屋旁建围墙,属于合法建造,围墙的所有权自建造时归甲所有。

2.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拆除或推移围墙?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相邻权利人之间因通行、通风、采光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权利,应当尽量合理利用,不得造成损害。

甲、乙、丙三人之间的围墙属于相邻关系,甲、乙、丙三人应当尽量合理利用,不得造成损害。

甲要求乙拆除或推移围墙,但甲未提供证据证明围墙距离乙的房屋过近,影响了乙的采光和通风。

同时,甲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围墙距离丙的房屋过近,影响了丙的采光和通风。

因此,甲无权要求乙拆除或推移围墙。

3. 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拆除或推移围墙?丙要求甲拆除或推移围墙,但丙未提供证据证明围墙距离丙的房屋过近,影响了丙的采光和通风。

因此,丙无权要求甲拆除或推移围墙。

综上所述,甲、乙、丙三人之间的围墙所有权归甲所有。

甲、乙、丙三人之间的围墙属于相邻关系,三人应当尽量合理利用,不得造成损害。

甲、乙、丙三人无权要求拆除或推移围墙。

二、答题(一)问题1. 围墙的所有权归谁?2.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拆除或推移围墙?3. 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拆除或推移围墙?(二)答案1. 围墙的所有权归甲所有。

民事法律案件实例分析题(3篇)

民事法律案件实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乙双方系邻居,乙某因房屋质量问题多次向甲某反映,甲某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乙某无奈之下,于2020年3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二、案情分析(一)争议焦点1. 甲某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2. 乙某要求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的法律依据。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质量问题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案件分析1. 甲某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甲某作为房屋的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乙某要求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2. 乙某要求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的法律依据乙某要求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根据这两条规定,甲某作为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作为房屋的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乙某要求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四、案例分析(一)房屋维修责任的认定本案中,甲某作为房屋的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属于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二)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是指多个当事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或者侵权责任。

本案中,甲某作为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乙某要求甲某承担房屋维修责任,甲某不得以其他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三)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房屋质量案件中,原告(乙某)需要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被告(甲某)需要证明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其责任。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公司成立初期,业务发展迅速,先后开发了多个住宅小区。

2010年,甲公司决定进军商业地产领域,开始筹备建设一座大型购物中心。

为了筹集资金,甲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共募集资金5000万元,甲公司占股40%,其他股东占股60%。

在购物中心建设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乙公司作为施工方。

乙公司是一家具有良好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购物中心的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开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乙公司遂向甲公司提出支付工程款的要求,但甲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

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2.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 如果甲公司拒绝支付工程款,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答案】1. 甲公司有义务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公司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 如果甲公司拒绝支付工程款,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2)申请仲裁,请求仲裁机构裁决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3)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甲公司的财产,保障乙公司的债权得到实现;(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甲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题法律民法(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乙二人系邻居,甲因工作调动,欲将位于某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售,乙有意购买。

双方于2020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乙支付定金1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

但甲因故未能按时将房屋过户给乙。

2020年4月15日,甲通知乙,由于甲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过户,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乙已支付的定金。

乙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 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 若合同解除,甲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也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二)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甲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过户,并非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也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甲无权解除合同。

(三)若合同解除,甲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未能按时过户,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的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3000元,每月初支付,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即3000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李某支付了首月租金及押金,并于同年3月2日入住该房屋。

在租赁期间,张某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裂缝,经询问李某得知,房屋为老旧建筑,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问题。

张某认为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李某承担维修责任。

李某辩称,房屋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张某存在结构性问题,张某明知故租,不应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

2020年2月29日,租赁期满,张某搬离房屋。

在搬离过程中,张某发现房屋损坏严重,经评估,房屋损坏程度达到重大损失。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房屋损坏的赔偿责任,李某不同意,遂引发纠纷。

二、争议焦点1. 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2. 房屋损坏是否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三、法律分析1. 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有义务向对方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本案中,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张某房屋存在结构性问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房屋损坏是否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本案中,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张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张某在入住后才发现房屋损坏,给张某造成了损失。

民事法律案例分析答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交付,乙公司应在货物交付后10日内向甲公司开具发票。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货款。

然而,乙公司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未能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无奈之下,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主张权利?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2.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主张权利?(1)要求乙公司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照约定交付货物。

(2)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3)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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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对待共同共有的处分 效力问题,应结合无权处分制度和善 意取得制度综合考量。首先,一般认 为无处分权的共有人与受让人订立的 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究竟发生何 种效力,要考察其他共有人对于处分 行为是否追认,予以追认的有效,不 予追认的无效;其次,如果受让人是 善意的,则受让人的权利优先,即使 共有权利人事后不愿追认,处分行为 亦被赋予法律效力。
民事案例分析要点
一、民事案例的主要形式 (一)小案例 这种案例情节简单、内容覆 盖面小,要求回答的问题也直截 了当,不要求展开。




例如: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 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 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 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 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这种选择题型案例,直接选择答案?就可以了
1.本案涉及的主要民事法律关系是:① 刘、关、张的合伙关系;②刘、关、 张与赵华的买卖关系;③赵华与王海 的买卖关系;④王海与黄健的买卖关 系;⑤黄健与装裱店间承揽关系和留 置关系;⑥赵华与周虎间的抵押关系、 借贷关系;⑦王海死亡之后的财产继 承关系;⑧赵华与王海之妻及其子的6 万元价款清偿关系。
对于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 财产的,如果交易中的受让人能够 证明自己是善意的、或者其他共有 人应对处分行为承担责任的,即便 权利人拒绝追认无权处分的行为, 处分仍然有效。 如何确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必 须具备以下几个主客观条件:
1、受让人在主观上必须为善意,如 果被处分的共有财产属于不动产, 应按公示原则处理,即以相关部门 的登记为准; 2、受让人无过失,即作为受让人其 所尽的注意义务必须是适当的; 3、转让的不动产已经登记, 转让的 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4、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受让人 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例如:刘玄、关云、张翼于1994年8月8日 各出资1万元购得一幅名画,约定由刘玄保 管。同年10月,刘玄出差遇赵华,赵愿购 买此画,刘玄即将画作价4.5万元。赵华买 到该画后,于同年12月又将该画以5万元 卖给王海。二人还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 赵华即将画交付给王海,但由于本地正在 筹备一个收藏品展览,所以双方约定该画 交付后如果半年内该收藏品展览未举行, 则该画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王海。依此约定, 赵华
将画交付王海,王海亦先支付价款4万元。 王海得到画后,经常对朋友展示炫耀此画, 他的朋友黄健也表示喜欢此画。1995年3 月份黄健以6万元的价格从王海处买了此画。 黄健买到之后,嫌画的装裱不够精美,遂 将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健未按期 付给装裱店费用,该画被装裱店留置。装 裱店通知黄健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 用。但黄健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 画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余

4、孙英是贝克汉姆的女球迷, 为了看小贝的贝氏弯刀弧线球,终 日无心家事,把自己5岁的孩子贝 贝委托其姐姐孙华照顾,每日接送 贝贝上幼儿园。一日,孙华骑车带 着贝贝在回家途中不慎摔倒,贝贝 跌伤,花去医药费500元。孙英让 孙华赔偿此损失,应否支持?为什 么?


4、不应支持。孙华系道义行为,对贝贝损 害发生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故不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 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 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问: 1.本案各个阶段涉及哪些主要的民事 法律关系? 2.根据本案不同阶段的法律关系的权 利、义务、责任情况,问: (1)刘玄是否有权出卖该画?刘与赵 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赵华与王海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 成立,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3)王海是否有权出卖此画,黄健能 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4)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5)赵华能否以该画作抵押向周虎借 款,周虎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6)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应由谁承担? 此类案例涉及内容广泛,要求考 生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应支持赵巴。酒吧老板认为价 值4000元的手机抵债200元,属于 乘人之危的行为,赵巴有权予以撤 销。


3、钱阿是阿根廷的球迷,赛前就 预测本届冠军非阿根廷莫属。不料在 进四强的比赛中要和德国队点球决战。 随着阿根廷队第二粒点球被莱曼扑出, 钱阿心脏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 留下个人所有的存款5万元、一辆汽车 和一些日用品。钱阿与小丽举行了教 堂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并生有 女儿钱钱,其父母均健在。谁有权继 承钱阿的遗产?为什么?
款退还给了黄健。黄健不同意装裱店的这 一做法。而赵华于1994年12月与王海签订 了合同后,因经营借款需要又于1995年2 月将该画抵押给朋友周虎,周虎以前即知 赵华有这样一幅画。周虎后来在装裱店看 到此画,立即进行调查,才发现赵华在抵 押该画之前,已将其卖给王海,而王海于 1995年4月份因遇车祸不幸身亡,其财产 已由其妻子继承,遂找赵华说理。赵华得 知后,找到黄健,要求黄健或者返还此画, 或者支付王海尚未支付的1万元价款。
1、肉食公司可以拒收,因为生猪中 毒,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 2、农场只能基于与运输公司之间存 在合同关系,从而追究运输公司的 违约责任。

(三)大案例 这种案例案情复杂,内容和要 求回答的问题较多。一个案例往往 要求回答多个问题。内容涉及到许 多不同的法律规定和不同的法律关 系。这种案例难度最大。

甲、乙之间属于好意施惠关系,彼 此之间不具有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 意图,其约定不属于意思表示,对 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 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 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 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 因抽筋溺水身亡

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 2.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 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 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 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 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 任。
此类案例属于中型案例,答题 时要针对问题简要作答,不需要展 开。可以这样回答:肉食公司可以 拒收,因为生猪中毒,违反合同约 定的质量条款等。
又如: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 合同后交给乙公司5万元定金,后 乙公司违约。问:乙公司应向甲公 司返还多少元? A.5万元; B.10万元; C.2.5万元; D.20万元。
如果是选择题型中的案例, 直接选择答案B就可以了;如果是 主观题,只需回答乙公司应当向甲 公司返还10万元就可以了。这类试 题主要是考查考生掌握基本知识的 能力。考生只需问什么答什么,不 必展开论述。
3、钱钱及钱阿的父母。小丽虽然与钱阿举行 了教堂婚礼,但并未形成配偶关系,不属 于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 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95条规定:“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 权” ,第97条规定:“ 处分共有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 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 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 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 有人之间另有予以追 认的情况下,该行为行为才产生法 律效力。如果其他共有权利人不予 追认,擅自处分共有物的行为是否 当然无效?


②赵与王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成 立。因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转移的条 件,所以赵虽已将画交付王海,但所 有权并未转移,只在所附条件成立时, 才能转移所有权。 ③王海将画卖给黄健属于无权处 分,因其当时还未取得该画所有权, 但黄健主观上是善意的,并支付了价 款,属善意第三人,由其取得该画的 所有权。
④装裱店对该幅画有留置权,黄健 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装裱费,是黄健 违约,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装 裱店留置的行使不合法。依物权法 规定,债权人应确定二个月以上的 期限,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履行 债务。装裱店只给黄健30天期限, 所以装裱店不能通过这一行使留置 权的行为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 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 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 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 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 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 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 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⑤赵华将该画抵押给周虎借款的行为 是合法的,因此时赵华仍是该画的所 有人。周虎的抵押权虽然成立在黄健 取得画所有权之前,但由于这种动产 抵押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周虎不能 对善意取得人黄健主张其抵押权的优 先受偿权。 ⑥赵华对王海的债权,只能依继承法 规定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由王 海之妻、之子在其继承的遗产内偿还。
1、应予支持。商店的行为构成欺 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 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 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 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 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 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赵巴是巴西队球迷,巴西队一 路跌跌撞撞,但还是闯到了八强,要 对阵法国队。由于法国队是巴西队的 克星,赵巴在开赛前就心里没底。果 然,巴西队止步八强。赵巴在酒吧狂 醉。最后因为无力支付200元的酒钱, 酒吧老板说,不给钱也行,拿你的价 值4000元的手机抵债吧。赵巴无奈, 只好从之。次日,赵巴拿钱想取回手 机,酒吧老板不同意,认为已经抵债 了。对此,应支持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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