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中共富农政策的文本解读
考研政治毛中特 富农政策变革概要

考研政治毛中特富农政策变革概要导语:考研政治毛中特富农政策变革概要。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关于富农的政策几经变迁,较为复杂,这也是政治考试上的一个重要知识点,考生们必须掌握。
本文主要总结了变迁的过程及考察内容。
所谓的富农就是农村中一种比较富裕的有余钱剩米放债的自耕农或中农。
毛主席将中国农民分为三个阶级:富农、中农和贫农,贫农又包括雇农。
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中农是农村的小资产阶级,贫农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而雇农则是农村中的无产阶级。
富农的特征是占有土地,一般都有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或大部分。
在我国,土地改革前,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雇长工、短工),或兼放高利贷,或兼以一部分土地出租,带有封建和半封建的剥削性质。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们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可能保持中立。
但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他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
1979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对绝大多数已经得到改造的富农分子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
考研教育\网在民主革命时期,对待富农,总体来说经历了从中立,到反对,到联合的一个过程。
土地革命时期,土地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
中共八七会议通过了《最近农民斗争的决议案》,决定用革命手段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提高农民的政治、经济地位。
1928年6月,中共六大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和《农民问题决议案》,在政治决议案中指出:土地革命中“主要的敌人是豪绅地主,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贫农,中农是巩固的同盟者”。
关于富农问题,决议案认为中国富农“具有资本主义的与资本主义以前的半封建剥削的性质”,应根据富农的政治态度对待他们的政策。
当富农动摇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时,“不应该故意加紧对富农的斗争”,要“使这种富农中立,以减少敌人的力量”。
“但贫农与富农的斗争应同时进行,绝不能因为联合战线而对富农让步”。
这就是后来毛泽东根据各农村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的经验而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的内容之一——“限制富农” 的政策。
1930年夏被苏联流放的“富农”的处境word资料4页

1930年夏被苏联流放的“富农”的处境20世纪30年代初,鉴于流放“富农”是苏联开采国内东部、北部边远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之劳动力,并且还极其“廉价”,迁移“富农”也就成为这一时期联共(布)消灭富农阶层所采取的最主要方式。
对于特殊移民地“富农”生存状况问题,国内外学界已作过研究。
相较而言,国外学者尤其注重以生还者“口述”史料为基础探讨在迁移和安置过程中流放富农所处的境况以及特殊移民地“富农”生存状况问题,尽管生还者或许会有失客观和公允。
而国内学界尚未触及生还者“口述史”研究。
对于本文所探讨的主题来讲,国内学界尚未作过研究。
因此,笔者拟基于流放“富农”子女“口述”史料,以期探讨1930年夏在流放“富农”特殊移民地的处境问题。
尽管有些富农家庭在冬季结束之前即已到达特殊移民地,但是当局后来却终止了这种相对较快的运送办法。
因此,大多数“富农”在1930年夏到达。
初到特殊移民地时“富农”的处境非常糟糕:住房短缺和拥挤、食品短缺及其衍生问题――疾病与死亡。
一、住房按相关规定,一般而论,来自同一村的农户聚居在一起。
有些家庭与“本地富农”混合杂居。
同时,根据就近原则,有些农户家庭与当地农民同村而居,有时甚至很滑稽,似乎有一种挖苦的味道――有些流放富农家庭居住在本地“富农”以前的家里。
但是,对于大多数富农家庭而言,很少或根本完全没有棚屋以供居住――况且,这种情况一般会持续数周之久。
对于很少或根本完全没有棚屋以供居住的情况,有不少亲历者“口述”的史料可以予以说明。
且举几例,伊万诺夫回忆起初到流放地头几天里的情况时说:“同我们一道来的人全安置在那里,那是既没有帐篷,也没有窝棚的光秃秃的一块地。
”[1]而米拉伊?费奥多罗夫娜?阿布拉缅科(Miraiia Fedorovna Abramenko)也有类似的经历:“‘他们’运送我们到莫达戈恰(Mogochino)。
我们居住在河岸边,但没有任何居所。
”[2]鉴于这种情况,监管当局要求流放富农家庭自行搭建简易住所――棚屋。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研究的开题报告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研究的开题报告题目: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研究研究背景/意义: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是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重要时期,此时期农村中出现了一批富裕的农民,即富农。
富农在当时的农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在农业生产上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生产手段,在商品流通上拥有很强的地位,能够掌握市场资源和信息,因此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的分析研究,探究当时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的现状及其特征,以及富农如何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下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从而为我们更好的认识当时农村经济的发展变革提供一定的参考。
研究内容:1. 华北乡村富农的形成原因及地位2. 华北乡村富农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3. 华北乡村富农在市场交易中的地位及其经营策略4. 华北乡村富农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作用研究方法:1. 文献调查法:通过查阅相关历史资料,了解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资料;2. 实地调研法:通过走访和调查当时华北乡村的一些地区和相关人士,深入了解当时农村富农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状况;3. 比较分析法: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农村富农的分析比较,深入了解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的发展变化。
研究预期结果:1. 描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的特征和发展变化;2. 分析当时华北乡村富农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状况;3. 探究华北乡村富农的经济、政治、文化影响。
研究的意义:本研究对于认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华北乡村富农经济的研究,不仅可以了解当时农村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且可以为我们认识当代中国农村经济的特点和趋势提供一定的参考。
同时,加强对历史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好的认识中国历史、文化和传统等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
考研政治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富农的不同政策

考研政治中对待富农的不同政策粉笔考研喻攀一、建国前1926年,毛泽东首次提出“富农”概念,1927年,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将农民分为富农、中农和贫农三种。
从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富农的政策历经中立、反对、再中立、联合、不变动富农土地,以及最终的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
1、毛泽东、邓子恢,1931年土地革命中的阶级路线(207)政策:中立、限制富农1931年毛泽东还和邓子恢等一起制定了土地革命中的阶级路线和土地分配方法: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
2、王明,1931年至1935年土地革命的挫折(208)政策:“反对富农,消灭富农”、“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1931年王明取得中央领导权后,将中立富农的政策看作是“右倾机会主义”的“富农路线”。
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要求各地改正过去“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以人口为单位平均分配”的土地政策,使“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左倾”土地政策得到更彻底的实施。
3、张闻天,1935年遵义会议、瓦窑堡会议(212)政策:再中立富农,重新确立中立、限制富农政策1935年12月7日,《党中央关于改变对付富农策略的决定》规定“对于富农我们只取消其封建式剥削的部分,即没收其出租的土地,并取消其高利贷。
富农所经营的(包括雇工经营的)土地,商业,以及其他财产则不能没收。
”1935年12月25日,瓦窑堡会议规定“富农的财产不没收,富农的土地,除封建剥削之部分之外,不问自耕的与雇人耕的均不没收。
乡村中实行平分一切土地时,富农与贫农、中农分的同等土地之权。
”这纠正了国内共产国际“六月来信”以来反对富农的左倾关门主义错误,重新确定了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革命路线。
4、1942年“减租减息,交租交息”(215)政策:照顾富农,联合富农1940年中央苏区开始实行“三三制”原则,包括富农在其中的非共产党员和左派进步分子以及不左不右的中间派获得了在政府组成人员中三分之二的席位,富农在中国的地位有了质的飞跃。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关于富农的理论认识及政策【最新马克思主义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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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我就熟知各项事宜。于是,不自觉的在心里做着各种各样的实景模拟,甚至在想到时要不要说普通话。想归想,还是要付诸实践才行。半个小时后,我已坐在帐篷里当起了“咨询员”,面前有张桌子,桌子右前方竖着一个牌子,上写着“咨询处”,而帐篷上也挂有横幅“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看着感觉着这些,心里莫名的感到一种自豪。原以为是两个人同在一顶帐篷里工作,不想却是分开的,超市有两个入口,可谓前后门,所以一个门口搭了一顶帐篷。不过,自己干就自己干,没什么大不了的。
2012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记得当知道疯狂英语在我们学校招暑假夏令营助教时,我的心情是顿时喜悦了起来,因为自己终于盼到了这样一个机会——在暑假的时候,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工作,认识一些陌生而又亲切的人,做一些有意义的事,然后在那个地方留下美好而难忘的回忆。之前听同学说过,当疯狂英语夏令营的助教很有意义,很难忘,是人生一段宝贵的回忆,所以这次机会来了,我一定要好好把握住。
终于,怀着兴奋的心情,我来到了惠州市惠阳高级中学,我的夏令营助教之旅就在,这个现在回想起来充满着回忆的地方,展开了。
论20世纪30年代党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演变的特点与启示

论20世纪30年代党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演变的特点与启示论20世纪30年代党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演变的特胡穗李屏南摘要: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经历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地主不分田,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地主分坏田,富农财产不没收"和"停止没收地主土地,实行减租减息"等四个政策方案依次呈阶梯状的逐渐突破并最终达到全面转变的过程.这一次政策演变呈现出起源的内源性,路径的梯级渐进性,收益的多层次性等特征.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特征;启示中图分类号:D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90x(2004)01—064—04作者:胡穗,湖南师大博士研究生;湖南,长沙,41008l/李屏南,湖南师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长沙,410081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经历了从土地革命时期以"没收地主土地"为政策方案到抗日时期以"减租减息"为政策方案的深刻演变.这次演变是通过"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地主不分田,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地主分坏田,富农财产不没收"和"停止没收地主土地,实行减租减息"等四个政策方案依次呈阶梯状的突破并最终达到全面转变而实现的.这四个政策方案共同组成了这一时期党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系统.深入分析这一政策系统中单个政策方案依次变迁的原因及其历史过程,不仅是党史研究的需要,而且也为当前土地政策的制定和运行走向科学化,为提高人们执行政策,理解政策,依靠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供历史借鉴.一土地政策演变的历史考察1."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方案.党的"八七"会议虽然确定了土地革命为党的总方针之一,但没有完成制定具体的土地政策的历史任务.后来,中国共产党在血雨腥风中开辟了十多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各自在不同的认识水平上,制定了各有千秋的土地政策.为了统一思想,促进土地革命斗争由"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并贯彻共产国际"加紧反对富农"的指示,制定一套点与启示具体的,在各根据地统一执行的土地政策成为我党和共产国际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召开,以王明为代表的"百分之百的忠于国际路线"的教条主义者在中央占据统治地位.2月,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中共中央政治局起草的《土地法草案》明确规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以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无论自己经营或出租,一概无任何代价的实行没收.……被没收的旧土地所有者,不得有任何分配土地的权限","富农在被没收土地后,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动份地'."4月,中共中央一方面制定了巡视员条例,陆续派出夏曦,项英,张国焘等巡视员去各根据地推行这项政策;另一方面以文件形式先后给鄂豫皖边特委,赣东北特委,湘鄂西特委,中央苏区,中央局去信,批判过去各行其是的土地措施.8月,共产国际执委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任务的决议案》规定:"被没收土地底旧业主不应该得到任何分地";"对于没有参加反苏维埃的武装斗争的那些富农,应该给他们以只供劳动的分地,但不给以好的土地."②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以法律条文规定:地主"没有分配任何土地的权利";富农"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动份地"④."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土地政策得以确立.2."地主不分田,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政策方案."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实质就是要"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加紧反对富农的策略,是在把富农推到反革命的怀抱中去,是在加强反革命同我们斗争的力量."@富农分坏田,甚至把富裕中农当作"富农" 或"初期性富农"加以打击,这一"左"的政策的实施使苏区农民生产热情无法高涨起来,农村经济无法恢复起来,工农联盟无法发展和巩固起来,这是导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的原因之一.随着对这一政策危害认识的深人以及民族革命战争的日益紧迫,中共领导人开始了对富农政策探索.1935年11月前后,负责中央日常工作的张闻天多次指出:"如有的地方地多,贫农的好田够了,富农的好田也可不必分."'反对富农不是经常分配其坏田,对以后新发展起来的富农,政策上要有所区别","在苏维埃农村中问新的富农的产生将来是不可免的,同这些新的富农的斗争,我们一般的不能再以没收他们的好田,给他们以坏田为同他们斗争的方法."12月1日,毛泽东强调:"富农可与贫农,中农分得同等土地."④12月6日《党中央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指出:民族革命战争紧迫的时期,"富农也开始参加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及豪绅地主军阀官僚的革命,或采取同情与善意的中立态度","在反对地主豪绅斗争中,一般可以联合富农,造成统一战线".因此,"在苏区,只取?肖富农的封建剥削",分土地时,"富农也应平均分得土地,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地".⑨从而,在土地政策的方案中,"富农分坏田"的硬性规定获得突破.3."地主分坏田,富农财产不没收"政策方案."富农分坏田"向"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的转变仅仅是一种政策和策略的变化,总的原则还牢牢控制在"地主不分田"的土地革命政策范畴中;而"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向"富农财产不没收"转变,"地主不分田"向"地主分坏田"的转变则属于实质性的突破,属于土地革命政策范畴向抗日战争政策范畴的转变.这种转变是在"土地革命适合于民族革命"的原则指导下实现的,是在"左"的错误思想得到逐步纠正的过程中实现的.这种转变首先从富农政策上找到突破口,由"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向"富农财产不没收"转变.1935年12月6日,《党中央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指出:"对于富农,我们只取?肖其封建式剥削的部分,即没收其出租的土地,并取消其高利贷.富农所经营的(包括雇工经营的)土地,商业以及其他财产则不能没收".12月25日,瓦窑堡会议决定:"富农的财产不没收,富农的土地, 除封建剥削之部分之外,不问自耕的与雇人耕的,均不没收.乡村中实行平分一切土地时,富农有与贫农中农分得同等土地之权".1936年7月10日,保安政治局会议讨论西征中新开辟解放区的土地政策问题时,张闻天指出:"'三边'地区土地问题的解决要变通一些,因为地多,一般富农可以不没收,平分土地时,富农可同等分配,地主分坏地和荒地,如果表现较好,可给予公民权,打土豪也不一定要弄得他干干净净,应同时注意让他能解决其本身的生活问题".@7月22日,毛泽东在讨论新形势下的土地政策会议上发言指出:"被没收的地主应仍分给他一份土地,使他能够进行生产";张闻天也指出:"积极参加抗日战争之地主不没收土地","一般地主应分得土地".这次会议形成的《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规定:对于地主,规定没收其土地之后,"仍分给以耕种份地及必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 而且"生活状况很坏的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4."停止没收地主土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方案.既然跨越了由"地主不分田,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 向"地主分坏田,富农财产不没收"的政策的实质性的突破, 那么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中共党的中心任务的改变,地主富农政策由"地主分坏田,富农财产不没收"向"停止没收地主土地,实行减租减息"的更深刻的,更全面的实质性突破便成为可能.1937年2月10日,中共在《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中保证执行"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3月,"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就正式在陕甘宁边区开始实施.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宣布:尚未分配土地的地区,必须执行"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已经分配了土地的地区,当地主豪绅返乡后,应分配给他和农民一样多的土地和房屋.5月,毛泽东在《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利用"减租, 减息,减税"等合法的斗争方式,以"求得群众生活的改善". 随后,毛泽东又在苏区党的代表大会上提出:"为了停止国内的武装冲突,共产党愿意停止使用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中国土地是属于日本人,还是属于中国人,这是首先待解决的问题,那么,由暴力没收办法转变到新的适当方法,就是完全必要的."7月15日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郑重向全国宣言:"取消一切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赤化运动,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8月22日至25日《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正式决定把减租减息作为党在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1940年2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时局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强调:"发展民众运动,实行减租减息,减税,改良工人生活."@1940年12月,毛泽东《论政策》指出:"关于土地政策,必须向党员和农民说明,目前不是实行彻底的土地革命时期,过去土地革命时期的一套办法不能适用于现在. 现在的政策,一方面,应该规定地主实行减租减息,方能发动基本农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规定农民交租交息,土地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地主."从此,在民族危机日重之下,中共便暂时停止了在农村"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以"地主不分田"为标志的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方案被逐渐突破导致最终废止; 随着抗日根据地的开辟和扩大,党的以"减租减息"为标志的抗日时期的土地政策方案在各抗日根据地程度不同地开始得到贯彻.二演变过程的政策特征分析政策的特点是政策本质的外部表现,是政策的外在规圈定性,是制定政策的核心力量.通过考察,一条"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地主不分田,富农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地主分坏田,富农财产不没收"——"停止没收地主土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呈阶梯状的逐渐突破并最终达到全面转变的历史线索清晰地展现在我们眼前.历史证明: 20世纪30年代党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的演变,是中国共产党人依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而做出的正确选择,是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并推动社会前进的土地制度安排的成功典范.运用政策学理论来进行微观的政策个案分析,将会发现这一政策演变过程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政策演变起源的内源性特征.遵义会议前,由于处于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自身内部因素软弱,"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土地政策主要地起源于外来因素(即共产国际的指示和苏联的经验)的冲击和压力,呈外源性形态.遵义会议后,主宰土地政策演变的决定性因素是政策主体本身所具有的,那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逐步成熟起来,强调"中国革命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摆脱了教条主义的束缚,能够将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结合,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观察问题,正确地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及其转变,并以此确定自己的行动.因而这一时期的政策起源主要呈内源性形态.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富农政策改变的思想是经过共产国际七大精神与《八一宣言》提出来的,至于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张浩(即林育英)回到瓦窑堡向张闻天,邓发,李维汉等中共领导人传达共产国际七大精神和《八一宣言》时,已到了1935年l1月. 而中国共产党早在1933年初《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和《怎样分析阶级》中就指出:只没收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其他富农的土地财产均不得没收.后来,红军长征渡湘江时,电台遭到破坏,与共产国际失去了联系.当然,内源性和外源性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即使是内源性.也是处在国际性因素交互影响之下,任何政党和国家的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实现封闭性的自我转变.中共在共产国际七大精神和《八一宣言》中受到激励,通过了《抗日救国宣言》和《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加快了中共富农政策改变的步伐.这些政策起源具有一定的外源性特征,但这些政策中体现的反对"左倾关门主义"精神以及l2月27日毛泽东《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都比共产国际七大精神和《八一宣言》大大前进了一步,从根本上说这些政策的起源主要的是呈内源性特征.2.政策演变路径的梯级渐进性特征.这段土地政策演变的路径设计是:先从条件成熟的,易于做到的事情入手,再经过有重点,有区别,有步骤的呈阶梯状的逐渐突破并最终达到全面转变.改革先易后难的自身规律得到了充分体现.1)这种演变首先从富农政策上找圈到突破口.因为,富农是介于地主和中农之间的阶级,和地主有着本质的区别,不是革命最主要的敌人;又和中农有着广泛的利益联系,如果没收富农财产,消灭富农,则中农不敢发展.富农土地政策的普遍突破,为地主土地政策的全面转变提供了理论借鉴和心理准备.正是由于这些分阶段政策的梯级渐进式的连续演变,让社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让农民在演变中感受到了新的土地政策带来的实惠,将政策实施阻力变成为政策实施的动力,导致剧烈的利益调整的土地政策演变成功.2)这种演变先经过理论探索,逐步取得思想上共识,再付诸实施,确保政策的稳妥.正像闪电走在雷鸣前一样,改革思想要走在行动前面.从土地革命范畴到抗日战争范畴的地主富农土地政策演变的完成,前后经历了十年时间.富农由"分坏田"到"不能特别分给坏田"的演变是从富农经济再认识的讨论开始的,得出"只反对兼半地主半封建性的富农,不反对资本主义性的富农"的结论后,又实现由"消灭"富农经济到"削弱"富农力量的认识转变.3.政策演变收益的多层次性特征.从政策评估角度分析,这些政策收益既有直接效益,又有间接效益;以正效益为主,也有负效益存在,呈现出多层次特征.1)发展了农村生产力."经过减租减息,农民不仅得到了经济实惠,而且增强了自己的政治优势,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积极性.在提高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工业生产和各项经济事业也有了发展."2)团结了革命力量."抗日期间.中共让了一大步,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的政策.这个让步是正确的,推动了国民党参加抗日,又使解放区的地主减少其对于我们发动农民抗日的阻力".3)服从与服务了党的路线.在抗战开始时,中共中央决定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同时也适当地保证佃权.这项政策,虽不能根本解决土地问题,但仍在政治上动摇了封建统治,在经济上削弱了封建剥削.这是在民族战争的条件下兼顾农民和地主两方面利益,把坚持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问题恰当地结合起来的政策,为抗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当然,任何政策演变都有政策成本,土地政策的演变也有一定的负效益.就贫雇农利益而言,就从"地权的拥有"下降到"佃权的保证",导致一些农民的不满;就政策执行程序而言,始终是自上而下的对民众的"长久刻苦的唤起和说服".未能达到上下互动的政策执行的最佳状态;就社会动员而言,土地政策的演变促进了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扩展了社会动员的广度,但和30年代初的革命根据地相比,对农民的社会动员的深度略显不够.三政策演变的历史启示列宁曾指出:"为了更好地了解今天的政策,有时不妨回顾一下昨天的政策."凹总结过去,一方面固然是正确的对待历史,但更重要的是应该从总结中得到启示.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政策主体,在进行各项政策目标设定和政策方案选择时,至少可以从这次土地政策的演变历史中得出三点启示:1.马克思主义原理必须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遵义会议前,我党把苏联经验和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土地政策起源呈外源性形态,导致政策过"左",革命受到挫折;遵义会议后,我党把共产国际指示与我国革命实际实现有机结合,内源性地调整了土地政策,有力地推动了革命走向胜利.这段演变历史的经验表明:政策制订必须做到马克思主义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只有国情的变化,新情况,新问题的产生才是政策制定的客观依据."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照搬照抄别国的经验,别国的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各国国情的结合,是共产党人获得事业成功的必然要求,是政策的内源性演变形态的具体体现.这种演进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一种创新性的演进,要求政策主体——中共党人具有追求真理,大胆创新的理论和实践勇气.2.政策制订必须与当前社会矛盾相适应.20世纪30年代,中共中央根据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不同的土地政策,从而调动了农民(包括富农,中农和贫雇农)的积极性,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团结了革命力量,为抗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这段演变历史的经验表明:政策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尤其是要根据当时当地主要矛盾的转换而转换,作到与时俱进.正如毛泽东指出:"当着革命的形势已经改变的时候,革命的策略,革命的领导方式,也必须跟着改变."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不断体现时代特征的与时俱进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事业在不同的时期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当前, 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 这就要求我们面对现实,集中精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目前的土地政策的调整必须以完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政策方案来实现"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目标.3.政策演变的速度必须与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相协调.政策是分阶段的,是根据该阶段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实际需要提出来的,每个社会发展阶段都有特定的政策目标.土地革命阶段,土地政策目标是"地主不分田";抗日战争阶段,土地政策目标是"减租减息".当由土地革命阶段演进到抗日战争阶段时,土地政策不是直接由"地主不分田"向"减租减息"转化,而是要经过"地主分坏田,富农财产不没收"政策的缓冲.这段演变历史的经验表明:当土地政策随着社会实际的变化而进行阶段性的演变时,必须做到演变与社会承受能力相协调.由于人们的认识有个过程,如果政策调整过于突然,过于激烈,就会造成人民心理承受力超负载,引起人民对新政策的反感,导致政策调整失败.因此,政策主体必须把握好新政策与老政策的连续关系,让政策演变的力度和速度与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化改革阻力为改革动力,做到循序渐进,实现稳中求进.正如江泽民指出:"从发展战术上考虑,我们必须统筹安排改革和发展的举措,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精心处理稳定同改革,发展的关系."@当前,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发扬市场机制,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政策方案,必须坚持在稳定中推进发展,在发展中实现稳定,用发展的手段来解决好前进中的问题的方针,经过有重点,有区别,有步骤的呈阶梯状的逐渐突破,最终实现总体目标注:①②③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版,第468~469,403~404,471页.④⑦⑩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 (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90,493,560页.⑤⑩张培森主编:《张闻天在1935—1938(年谱)》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73,104页.⑥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第l4期.⑧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⑨张闻天着:张闻天选集编辑组编,《张闻天文集》(第二卷)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33~34页.⑩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7 页.⑩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O页.⑩⑥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第1077,1076页.⑩列宁:《列宁全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95 页.⑩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14页.(责任编辑:李铁明)圈。
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土地政策_郑建敏
第29卷 第4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7月Vol.29 No.4Journal of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 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J ul.,2003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土地政策郑建敏(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历史系,河北石家庄050801)摘 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领导人民进行土地革命,并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土地政策。
土地革命路线的确立,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支持革命、参加革命的积极性,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革命;土地政策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2003)04-0133-05 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主要目标,是中国共产党战胜敌人的法宝之一。
为了武装反对国民党的屠杀政策,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进入农村开展土地革命,并提出了关于土地革命的路线。
党提出的土地改革路线经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全国解放战争革命实践的检验,不断改进,不断完善,逐渐走向成熟。
一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集团相继叛变革命后,中国革命陷入低潮。
但是,中国共产党和革命人民并没有被敌人的屠杀政策所征服。
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南昌发动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共产党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
在中国革命的危急关头,把党从国民革命失败造成的严重危机中挽救出来,进入了土地革命的新时期。
毛泽东在井冈山创建了中国革命的第一块农村根据地。
随后,其他起义失败后的共产党人也自觉不自觉地进入农村,建立根据地,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中共富农的标准
富农是指富农阶级,在中国大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及“文革”时期被定为地主阶级在农村的转化,对富农的经济剥削行为及其地主阶级反动思想影响、为阶级斗争和阶级专制服务是农民不齿和抵制的内容之一。
新中国建立初期对地主富农的一些旧势力的判断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以及对待新生事物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类的。
对敌斗争的原则需要与时俱进地认识和理解。
改革开放以后富农成分一律不再划为地主,实行生产集体化制度,按需分配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形式,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治制度和公有制的社会经济制度代替了阶级斗争的政治路线。
党的富农政策中明确规定了对富农的经济政策为“限制、排挤而不仅仅是否定”。
党一贯反对无原则的剥夺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和对富农进行简单划一的态度,不鼓励人为制造阶级斗争,主张把对敌斗争的正确认识落实到经济工作上。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形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成为我国农村的主要经营方式。
因此,对于富农这一经济阶层所做的定义与分类也需要重新考量,只有在适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下重新做出规定才能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总的来说,中共富农政策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历史背景,对于其标准的理解和适用也因时而异。
因此,在理解和适用中共富农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政策演变、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中共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及思考
中共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及思考中共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路线:靠贫、联中、限富、保中小、灭地主(1931)作用: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翻了身;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2.抗战时期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作用:有利于团结农民、地主一致抗日3.解放战争时期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路线:靠贫、联中,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作用: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4.建国初期政策: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与以往不同:保护富农经济)作用: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三大改造时期(对农业的改造)政策: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作用: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6.十年探索时期政策:小社并大社(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影响: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7.改革开放时期政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用: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注意三化)。
主席原来的设计是先用农业支持工业化,待完成工业化后再用工业反补农业,最后再进行第三产业消费品的生产,工农兵都在勒紧裤腰带。
但人亡政息,没能等到反补农业,农村就进行了分田,农民暂时得到小利,但围绕集体化农村建立的工业体系一下就没有了市场,单户农民买不了拖拉机,雇不了农业科研人员,出现了结构性工业过剩,国有企业原来利润全部上交,连机器折旧都不提,没有任何积累留在企业,资金也由原来的拨款变为贷款,增加很大财务成本,外企减免各种税费,私企各种偷桃税费,而国企33%的所得税,面对外资和私企的不平等竞争,完败。
农民在分田短暂红利消失后又沦为打工者,再次被盘剥。
其实工农阶层都是牺牲者,不应互相诋毁,而在过程中什么人通过改革政策得利了,他们才是工农阶级要拷问的。
20世纪30年代论文:20世纪30年代河南省农村危机农村复兴运动
20世纪30年代论文:20世纪30年代河南省农村危机农村复兴运动【中文摘要】近代中国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封建统治者剥削、军阀混战、自然灾害频仍等原因,造成中国农村的衰败。
国内各种政治势力、社会各阶层人士纷纷呼吁“救济乡村”、“复兴农村”,并且有了多种方案付诸实施。
面对各种压力和刺激,国民政府发动了一场“农村复兴”运动。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也是这场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央农业政策的指导下,河南省通过安定农村社会秩序、减轻农民负担、复兴农村经济、兴办教育等措施,在拯救日渐衰败的农村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然而频繁的自然灾害和战争未能给这场运动提供良好的现实环境,而且它并未涉及改变农村固有的生产关系,只是一场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改良运动,因而未能有效地抑制河南农村整体上的衰退之势。
但是它力图复兴农村的一些思想和具体做法,还是能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问题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和理论指导。
本论文正文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河南农村复兴运动的历史背景。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国内外因素的冲击,中国农村呈现衰败态势。
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农村金融枯竭,农民生存难以维系,被迫流离,农村中的阶级矛盾十分尖锐。
动荡不安的农村严重威胁着国民政府的统治。
为了挽救农村、巩固统治,国民政府提出并推行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的措施,农村复兴运动因之兴起。
河南省在中央的饬令下也进行了一系列旨在“复兴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
第二部分介绍河南农村复兴运动的实践。
农村复兴运动之势,迅速扩大到各省。
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在中央政府的饬令下颁布了一系列复兴农村的措施。
在政治上,重建农村社会秩序,使农民得以安居乐业;在经济上,整理田赋,建立新的金融秩序,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使农民得以继续生产;在文化方面,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农村落后的面目,使农民学习新的生产技术,从根源上去改变农村落后衰败的局面。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当时严重的农村危机起到了有效地缓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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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中共富农政策的文本解读作者:刘玲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09期摘要:传统农村社会存在的人地持续性冲突不仅反映的是地主与农民的关系,而且是一部分富农与贫农的关系。
因而,在农村制定阶级划分标准并准确进行阶级划分是中共进行土地革命的社会结构背景。
在各阶级中,富农因其经济地位及土地经营模式的特殊性长期以来颇受关注。
准确解读20世纪30年代中共围绕富农的文本政策,既可以理解中共的政策实施及失误,同时也可以解读出乡村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线条。
此间,张闻天的文本值得关注。
关键词:20世纪三四十年代;富农政策;文本解读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9-0081-04彭真曾指出,土地问题不仅是地主与农民的问题,而且是一部分富农与贫农之间的问题。
因而,农村的阶级划分及划分标准构成了中共进行土地革命的社会结构背景。
在传统经济学中,一般依据农民拥有土地面积的大小把他们依次区别为地主、富农、中农、下中农、贫农及雇农。
而在中共土地改革史上关于阶级划分一般认为先后有三个较为正式的文件,①第一个文件是《怎样分析农村阶级》。
事实上,此前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曾对阶级划分有个说法,“农村中略分为三种阶级,即大、中地主阶级;小地主、富农的中间阶级;中农、贫农阶级。
”到1933年,随着《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的颁发,中共对农村各阶级的特点大致形成了一个统一认识。
而在各阶级中,富农因其经济地位及土地经营模式的特殊性长期以来颇受关注,中共对其的政策起伏也较为明显。
党内理论家张闻天对富农的思考有一个特殊脉络,就是基于对中农特殊身份与基本心理的把握,即在中国农村中中农身兼劳动者与小商品生产者的双重身份,有上升为富农的强烈愿望。
这样一来富农的问题就不单纯是一个阶级的问题,而是与中农缠结在了一起。
一、中共的土地政策文本及实施依据毛泽东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中的说法,“富农一般占有土地。
但也有自己占有一部分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
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
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
此外,或兼以一部分土地出租剥削地租,或兼放债,或兼营工商业。
富农多半还管公堂。
有的占有相当多的优良土地,除自己劳动之外并不雇工,而另以地租债利等方式剥削农民,此种情况也应以富农看待。
富农的剥削是经常的,许多富农的剥削收入在其全部收入中并且是主要的。
中农许多都占有土地,有些中农只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
有些中农并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
中农自己都有相当的工具。
中农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劳动,或主要靠自己劳动。
中农一般不剥削别人,许多中农还要受别人小部分地租债利等剥削。
但中农一般不出卖劳动力。
另一部分中农(富裕中农)则对别人有轻微的剥削,但非经常的和主要的。
” [1]回望中共对中农、富农的政策,依据文本来看,富、中农的利益在中共“六大”前没收一切土地的政策中受到了伤害,而在“六大”之后随着政策的改变得到了维护。
但实际情形有出入,首先是共产国际在中国的富农问题上作出了反对富农的决策:“中国的富农的另一种形式便是半地主”,农民资产阶级和半地主的富农已经成了中国反动势力在镇压农民运动方面的同盟者……“全党之当前的任务是发展农村无产阶级与联合农村贫民群众,这个任务的解决必要…不顾虑富农‟,不要畏惧…他离开革命‟”[2]。
其次,就国内革命实践来看,由于各地暴动时所提的“没收一切土地,杀尽地主富农”思想的影响力很深 [3],加之六大决议里认为“与中农联合是保证土地革命胜利的主要条件”。
对于富农,则说“富农在农民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常表现消极、中立,或仇视的态度,最后常更快的走入反革命的营垒中去。
这是因为中国富农一种特殊的性质。
他具有资本主义的与资本主义以前的半封建剥削的形式,他往往是农业企业和工商业企业的剥削雇佣劳动的人,或者同时又将其土地的一部分出租,以通常残酷的形式来剥削佃农,或以高利贷来剥削一切贫农……凡富农现在已成为反动力量的地方,那么反富农的斗争,应与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同时进行。
在富农还没有消失革命的可能性,因受军阀官僚的压迫而继续斗争的时候,共产党应企图吸收富农于一般农民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之内。
当富农摇动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时期,在不妨碍贫农雇农斗争范围之内,党不应该故意加紧对富农的斗争,使其更快的转入反革命方面去,而变成革命的积极的仇敌”。
但同时也提出“决不能因联合战线而对富农有所让步”[3] 。
同年湘赣边界各县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也提出:“我们今后农村斗争整个的策略是:团结贫农,抓住中农,深入土地革命,厉行赤色恐怖,毫不顾惜的杀戮地主豪绅及其走狗,用赤色恐怖手段威胁富农,使不敢帮助地主阶级。
”[3] 到1930年时,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合会议决议还专门讨论了富农问题,把富农分为半地主性、资本主义性和初期的(也称为“中农”)三类,指出要争取广大贫苦群众彻底完成民权革命,必须坚决地建立党的反富农策略。
同年,王明在《极可注意的两个农民意识问题》中对共产国际的六月指示进行了诠释,主张坚决地、毫不动摇地、不加区别地反对一切富农,王明的认识具有很大的代表性。
他说,我党如果对反对富农的策略有了动摇,“必不可免的要妨碍农村贫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失去我们在农村的基础,以至于有利于农村中的富农”。
他进一步分析:“中国富农因特殊条件关系,兼有半封建与资本主义的两种剥削,无产阶级的政党,决不能作出…联合富农‟、…不反对不兼并半地主半封建的富农‟的结论来。
同时,我们的任务也不是因此去辨别某一或某些富农的压迫剥削成分中,哪些是半封建的,哪些是非封建的,而是要在我们的政纲上策略上加倍的把纯无产阶级的反资本主义的斗争与一般农民的反封建的斗争更紧密连接起来。
”因此,“只有在反封建势力的民主革命中,同时进行反资产阶级的斗争,才能唤起、促进和提高无产阶级的战斗力,觉悟性与组织力,以造成、加速和推进革命转变的条件。
中国的富农事实上还兼有半地主半封建性的剥削,所以中国现在更应当而且必须如此。
”[4]随后,1931年3月中央制定的《土地法草案》正式提出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8月21日,苏区中央局通过了《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案》,对富农的打击变得更极端。
决议案严厉批评给地主分田的方针“离开了土地革命的观点”,情绪化地再次宣布“我们应当实行完全没收地主阶级及大私有主及教堂庙宇祠堂等的一切土地,这样来消灭地主土地所有制及地主阶级。
在分配土地时,地主豪绅及其家属根本无权分得土地……在分配土地时富农可以分得一分[份]较坏的土地,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富农是用自己的劳动力去耕种这分[份]土地”[5] 。
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法也明确规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以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无论自己经营或出租,一概无任何代价地实行没收……没有分配任何土地的权利。
”“中国富农性质是兼地主或高利贷者,对于他们的土地也应该没收……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动份地。
”[6] 这样一来,在富农问题上极“左”成为主导性的倾向。
尤其是1933年查田运动决议中指出:“富农是与封建剥削密切的联系着,并且大半是半封建的阶层,是敌视土地革命彻底进行的力量。
”[7] 运动全面铺开后,短短3个月的时间,中央苏区就补查出一万三千多名“地主”、“富农”。
中农也在这场运动中受到了严重侵害。
连苏区中共省委在1932年时也总结说,“如以中农及较富裕的中农视为富农,如向富农打土豪筹款而侵犯到中农等等。
”“因为经济以打土豪为唯一的出路,所以有侵犯中农甚至贫农的错误,有钱多的就是富农的解释从此发生……”[8] 之后,中央在关于查田运动的第二次决议中也批评了一些错误做法,“有的地方普遍查田,甚至有专门查中农的,说中农中最容易躲藏富农(如会昌的某处),瑞金每个区都发生把中农或富裕中农当富农打的事情,城市区北郊一个乡就有7家,踏径、下肖两区一部分材料中有14家,北郊有1家还是红军家属,中市曾有中农要求改成分……”[7] 更为震惊的是,一些贫农、雇农也被错划为地富受到了打击。
到1934年7月,竟出现了农民惧于“红色恐怖”,成群结队整村整乡地逃往国民党统治区域的现象 [9] 。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934年2月后,又发起富农捐款、对地富及其家属拘捕羁押,没收财产运动。
要“予以最严厉的打击,我们要坚决反对阶级妥协,发动广大群众向富农募捐,迅速达到并且超过三十万的规定数字,同时我们要准备以群众的力量来对付富农的抗税,强制他们拿出钱来。
”[10] 随后规定:“地主应该编入永久的劳役队,富农应编入临时的劳役队,地、富家属一律驱逐出境……在所有基本地区,对于地主家产仍然是全部没收,富农亦应开始征发其余粮,暂时决定每人五斗谷子。
富农捐款的百分比应相当增加。
”[11]在中农问题上,1933年开始的查田运动出现了侵害中农的严重偏向。
如在瑞金踏迳区,“查得一部分中农恐慌逃跑,躲到山上。
”[12]又如,“有的地方普遍查田,甚至有专门查中农的,说中农中最容易躲藏富农,瑞金每个区都发生把中农或富裕中农当富农打的事情……”[13]在中央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其他地区的情况也基本相似。
如1931年4月,张国焘作为中央代表到鄂豫皖苏区贯彻四中全会精神,5月取消了原鄂豫皖特委,成立了以张为书记的中央鄂豫皖分局,7月该分局制定了《反富农问题的通告》和《重新分配一切土地》的决议,全面贯彻“左”倾土地政策。
7月,中央代表曾洪易到赣东北,提出了“中立中农,打击富农”的口号,强行将已分配给地主的土地收回,给富农分坏田。
川陕苏维埃建立后,于1932年12月、1933年2月先后公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布告》和《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的布告》,这两个文件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其政策核心就是“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二、张闻天对阶层的分析及相关文本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团结与统一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这就要求对社会各阶层属性作出科学分析以明确敌友。
即“明确的分别清楚在农村中间的各个阶层,知道谁是我们在农村中的弟兄,谁是我们的依靠,谁是我们的同盟者与谁是我们的敌人。
”[14] 近代以来,社会阶层不断分化、组合,这一动态在农村表现得尤为明显。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伴随各苏维埃区域的建立与扩展,区内阶级斗争充斥,其形式繁杂多样。
1933年张闻天在批评苏区工商业工作中存在过“左”错误,阐述处理劳资关系的政策原则时对乡村社会阶级作了分析。
张闻天首先指出,“在乡村中,阶级斗争采取了更为复杂的形式,在这里有农业工人、手艺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富农以及地主残余。
”对于雇农,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文中曾定义为,“所谓无产阶级,是指长工、月工、零工等雇农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