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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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并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防范工作,使其成为一项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人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第四条领导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成员分工负责各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拟定制度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调查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防范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十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协调处理事故。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隐瞒虚报,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不得主观臆断,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论证事故原因,完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13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____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4.1总务部负责____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____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5.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阐述一套高效、科学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核心原则包括预防优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法律依据、责任倒查、事故追责等。

三、组织责任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制度执行。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析。

2.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

3.企业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2.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事故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并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

2.针对不同岗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签字确认。

七、安全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

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件。

由于事故的性质复杂、原因多样,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的对象和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的对象主要包括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和工会,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报告的时效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要求事故的报告要及时进行,不能拖延。

较大规模的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告,较小规模的事故则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报告。

3.报告的形式报告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需要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造成误解和漏报。

三、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1.责任追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处理制度规定了责任人员的权责和追责流程,以确保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加强事故预防与管理。

2.事故分析与调查对于每起事故,都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调查。

通过事故的分析与调查,可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问题所在,进一步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整改措施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对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以及对设备的维修与更换等。

通过采取整改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的意义1.提高事故的报告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可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事故的报告率。

及时报告事故可以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2.加强事故的处理与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与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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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四、职责
1、环安部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环安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

4、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的赔偿、结算以及受伤人员的工作安排。

五、管理程序
1、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重伤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f轻伤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伤,或者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g微伤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害,不妨碍工作的事故。

2、事故报告管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均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公司环安部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2)公司环安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

(3)公司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乡镇安监站、县安监局、县经贸局等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单位应当及时补报。

不得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

(5)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

3、事故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重伤、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环安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发生微伤事故,由环安部经理组织事故调查,填写事故报告表。

(4)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6)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7)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①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②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④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后续处理
(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①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
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

⑥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

④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①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③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④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⑥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

⑦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

(5)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班组长等有关人员)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

6、统计与分析
公司应定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对发生事故的种类、性质、等级、损失情况、时间、地点进行归纳,并绘制有关表格或曲线图,找出有关规律,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应分月、季、年度统计结果进行存档或报送。

7、回顾
应在事故发生时间、安全宣传月等时间对本公司或其它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回顾,回顾内容应包括本公司或其它公司发生类似事故的经过、调查处理、采取的措施等,并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学习,使公司每个员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对回顾的效果可采用问卷或抽查询问的形式了解员工受到教育的情况,公司员工必须做到熟知所回顾事故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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