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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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

公司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建设,促进公司优化劳动组织方式,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持续提高用工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定员管理是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装备、技术水平、劳动组织、员工素质等条件,制订和实施劳动定员标准,推进企业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的过程。

第三条管理遵循“顶层设计,标准先进,统筹三定,持续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总部是定员工作的决策调控中心。

主要职责:人力资源部:归口定员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制(修)订定员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定员贯标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定员核定;指导各单位定员工作;组织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组织定员工作对标分析和经验交流;组织劳动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

物资部、信通部、后勤部等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定员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定员标准制(修)订;审核定员台账;参与定员核定;参与定员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制定;负责本专业定员工作的专业评价和信息化管理;核准业务外包范围;负责本专业用工效率管理。

其他部门参与相关业务的定员核定,负责本专业用工效率管理,并协助开展定员结果应用,其中:财务部:结合公司定员和效益情况,合理制定人工成本及外部劳务费等预算,并纳入公司整体预算。

审计部:审计各类用工成本费用情况,配合定员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建立全口径用工和人工成本管控机制。

第六条省公司是定员工作的责任主体。

主要职责:人力资源部:贯彻执行公司定员标准、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定员测算与核定;执行公司总部批复的核定定员,统筹优化用工配置;编制上报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并按照批复执行;协助省公司财务部审核、编制外部劳务费预算;负责所属单位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物资部、科信部、后勤部等专业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核本专业定员台账,参与定员核定,配合公司总部开展定员工作的专业评价,负责业务外包范围审核(公司已印发规定的)或报批(公司未印发规定的),负责本专业用工效率管理。

劳动定员定额的管理办法

劳动定员定额的管理办法
第22条假如规定的手续不齐全,定额员有权不定定额,假如定了即为失职;假如手续齐全,定额员仍不定定额的,为严重失职,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4章附如此
第23条本方法原如此上一年修订一次,但如下两种情况除外。
1.因生产条件的变化对定员定额标准影响较大时,应适时地给予修订。
2.采用了新技术、新设备,在生产根本正常以后,应及时制定新的定员定额标准。
第6条公司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要按照定员定额标准配备人员,做到按定员定额的标准组织生产,力求到达高效、满负荷。
第7条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的情况,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每年对本单位的定员人数进展一次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第8条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工作要同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组织的调整、员工工作的调配相结合。
第16条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负责
上道工序如图纸加工或工序产成品不符合工艺要求,也未进展返修,即转下道工序,使下道工序增加工作难度,增加工作量,或需其他工序加工挽救,因此而增加的工时〔增加的工时=下道工序加工实际工时-下道工序原工时〕由上道工序负责,开工票人员记录在工票上,月底由车间核算员直接将工时划拨至上道工序。定额员不参与工时的处理。
第12条每周一、三、五下午下班后,工时定额员要及时处理当天发生的各类工时问题,做到日事日清。
第13条处理各类工时问题时,任何人不得阻碍工时定额员执行公司的工时定额标准。
第14条对于工艺卡上的原始工时定额,任何人不得更改。假如需增加工时定额,需由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定额员开出?工时追加单?,该表单上必须有生产部经理、技术部经理签字,检验盖章方为有效。
1.材料过大需粗加工而增加工时:内部材料由粗加工班的班组长出具证明,外进材料以质检部门的?进料验收单?为准,定额员方可追加工时。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劳力字[1992]14号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劳力字[1992]14号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1992年3月19日劳力字<1992>14号)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加强企业管理与深化企业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改革来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和各项定额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定额定员工作通知如下:一、当前劳动定额定员工作,首先要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做到用人有标准、劳动有定额,为企业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提供依据。

其次要结合企业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做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水平核定工作,为企业核定人员基数和确定职工的工作任务提供依据,并准确反映不同岗位的劳动量和工作量,为企业进行岗位测评,签订上岗合同创造条件。

二、国务院企业主管部门当前要按照行业标准管理的要求,在清理整顿定额定员标准的基础上,做好现行标准的修订工作,以保证劳动定额定员行业标准的科学合理性。

同时要根据当前改革和生产的需要,补充制定一批劳动定额定员行业标准,扩大行业标准的覆盖面。

当前的重点是制定二、三线人员的定额定员行业标准。

三、各地劳动部门当前应主要抓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

在贯彻劳动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劳改字<1992>2号),补充企业缺员和撤离安置企业富余人员时,要以定员编制为依据: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水平偏低的,要参照同同行业先进合理的水平,以及本企业历史最高水平进行核定;没有行业标准的,可以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地方标准。

铁路运输业劳动定员标准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业劳动定员标准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业劳动定员标准管理办法颁布日期:1999-12-16 执行日期:1999-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路运输业劳动定员标准》(以下简称定员标准),加强定员标准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员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在一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对企业劳动力配备数量的统一规范,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标准。

第三条定员标准是优化企业劳动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基础,是企业降低活劳动消耗,核算人工成本的主要依据。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贯彻定员标准同实施减员增效战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第四条定员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铁道部负责组织部定员标准的编制工作,适时对定员标准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定员标准贯彻落实情况;铁路局根据部定员标准细化编制本局定员标准,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建立包括标准修订、统计分析、检查考核等内容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与共同管理、共同考核的组织保证体系。

劳资部门:负责生产、行政管理及服务人员定员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参与并配合有关部门改进劳动组织和调整生产布局,按定员标准核定人员和配备劳动力,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组织部门:负责政工系统人员定员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与考核。

业务部门:根据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修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程,不断改进生产组织,优化生产布局。

参与定员标准的编制、修订及考核工作,保证本系统定员标准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按定员标准核定定员。

铁道部根据部定员标准核定铁路局运输业定员,作为用工总量控制;铁路局根据局定员标准核定所属运输单位定员。

第七条部定员标准分为上线、下线标准。

上线标准是发展标准,下线标准是核定定员的基础标准。

上、下线之间为预留发展区间,各铁路局按标准调节系数确定的上、下线标准值执行。

第八条以定员标准为依据,实施按标减员。

煤矿企业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幻灯片

煤矿企业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幻灯片
1、劳动定额标准的分级 劳动定额标准按照管理体制及适用范围分为4级:
第四节 劳动定额与劳动定额标准的联系与区别
(1)国家劳动定额标准。 (2)行业劳动定额标准。 (3)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4)企业劳动定额标准。 劳动定额标准的编制应做到技术上先进,经
济上合理,实践上可行。
第四节 劳动定额与劳动定额标准的联系与区别
二、劳动定额与劳动定额标准两者的联系与 区别
两者的联系是,劳动定额是劳动定额标准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其核心内容,可以说二者 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两者的区别是,二 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包括的要素、范围、 内容及规范性要求等都不同。
第五节 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工时消 耗的分类
一、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
第五节 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工时消 耗的分类
(一)定额时间
定额时间是指工人为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 或工作)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必要时间消耗 。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作业时间
作业时间是指直接用于完成生产任务,实现 工艺过程所消耗的时间(以机械化掘进工作 面掘进机司机为例说明工时消耗的分类):
第五节 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工时消 耗的分类
4、额外作业:由于劳动组织或生产组织不善,需 要工人进行本工序以外的作业。
第五节 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工时消
耗的分类
(四)操作
操作是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工人为了完成某 作业(或达到一定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独立完整 的劳动活动,也就是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动作。如 升起截割臂,对准煤体钻进、切割、收回截割臂, 落下。
第三节 劳动定额的制定的基本方法
一、经验估工法 经验估工法是由定额人员、技术人员和老工
人相结合,根据生产实践经验,依照产品实 物和有关的技术资料,考虑到所使用的设备 、工艺装备、原材料及其他生产组织条件, 对产品的劳动消耗量直接进行估算定额的一 种方法。

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范文

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范文

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范文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在充分发挥员工潜能的同时,保持和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定员,指的是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的经营规模、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经科学分析和统计,通过合理的方式确定的单位的人员规模。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定额,指的是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和方法测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数量和质量,并依据此标准和方法确定的单位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数量和质量。

第五条定员定额管理是指企事业单位根据定员和定额的规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通过科学的规划、配置和激励机制,实现单位工作目标的管理方法。

第六条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情况,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单位的工作效益。

第二章定员管理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单位的经营规模、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制定定员计划。

定员计划应当包括单位各部门的人员规模和岗位设置。

第八条定员计划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备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定员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考虑单位经营发展的需求和职工的工作需要。

第十条定员计划应当根据工作量、工种、技能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的数量。

第十一条定员计划的实施应当贯彻诚信原则,不得违法违规,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定员计划,择优录用合格的人才,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留住人才。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人员编制审查,及时调整人员的编制,保持编制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定额管理第十四条定额应当根据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和生产能力等条件,科学测算和制定。

第十五条定额的制定应当参考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任务完成的时间、数量和质量。

第十六条定额的测定应当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考虑职工的工作需要和劳动强度。

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保障职工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定员定额是指单位规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各项劳动业务应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标准。

第二章劳动定员定额的确定
第三条
单位应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技术水平,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定员定额。

第四条
劳动定员定额应当综合考虑单位的产量、技术要求、职工素质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和确定。

第三章劳动定员定额的执行
第五条
单位应当将劳动定员定额及执行情况向职工充分通告,并纳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激励职工完成劳动定额,对不履行劳动定员定额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
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劳动定员定额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应当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八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职工权益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职工拒绝履行劳动定员定额的,应当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其他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需修订,由单位内部提议,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结语
本办法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希望各单位认真执行,共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以上为《劳动定员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劳动定额定员方案

劳动定额定员方案
一、劳动定员定额管理体现一定的管理职能 二、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将有效地促进企业不断 降低活劳动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劳动定员定额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将有效地促进企业不断降低活劳动 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图1-1 生产作业总时间构成图
图1-1 生产作业总时间构成图
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将有效地促进企业不断降低活劳动 消耗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定额制定方法的选用
选用定额制定方法的原则 : (1)从工种来看,其机械化程度不同,一般机床
作业比手工作业便于制定工步时间标准。 (2)从工序组成来看,有的工序加工内容多,包
括的工步多;有的工序则相反,包括的工步少。 (3)从零件的特点来看,零件的类型大致可分为
标准件、通用件与专用件。
测时法及标准工时的制定
经验作为唯一的依据。估工过程中,反复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 深入现场,验证估工定额。 (2)分析工序(或作业)的构成,在可能情况下,将工序作业细分,进行 局部的估工,然后再汇总出整个工序的估工定额,在分解工序和估工时, 要注意全面分析影响时间消耗的有关因素。 (3)提高定额制定者的业务水平以及相应的分析、判断和评比的能力。 (4)注意积累资料,做好典型零件、工序估工的登记工作。经验估工人员 应善于分析整理并利用本企业或其它单位积累的经验资料,以减少定额制 定的不统一和不平衡。 为了进一步提高经验估工的质量,提高估工定额的准确性,也可以采取一些 数学方法,这一问题将在下一节中详细阐述。


3
对生产组织要求
4
对管理工作要求
5
要求进行测定
6
要求编制标准
7
编制标准过程
— 要求较低
— — —
重复生产 有一定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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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的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对生产车间管理的重要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的相关定义
1.劳动定员是指承担生产任务的某一岗位所需要的人数。

2.工时定额是指组织生产过程中用来衡量人员工时消耗量的具体标准和尺度。

第3条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的管理职责
1.公司对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人力资源部及生产管理部负责定员定额的综合管理工作。

2.生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部有关定员定额的工作政策,制定生产车间的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并负责监督定员定额政策在生产车间的应用与执行情况。

3.为更好地执行定员定额政策,生产管理部特设工时定额员,主要负责统计工时的消耗情况,处理各类工时问题。

第2章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的一般规定
第4条为了提高劳动定员定额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运用先进、科
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

凡是能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班组或人员都要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

第5条凡是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都属于劳动定员的范围,包括工人、学徒、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

第6条公司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要按照定员定额标准配备人员,做到按定员定额的标准组织生产,力求达到高效、满负荷。

第7条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的情况,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每年对本单位的定员人数进行一次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第8条劳动定员与工时定额工作要同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组织的调整、员工工作的调配相结合。

第9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生产管理部要监督检查各车间定员定额工作的落实情况,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深入推进。

第10条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定员定额工作,把公司的定员定额工作持久地开展下去。

第3章工时定额在车间的应用与执行
第11条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定员定额管理细则,做好定员定额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定员定额管理工作。

第12条每周一、三、五下午下班后,工时定额员要及时处理当天发生的各类工时问题,做到日事日清。

第13条处理各类工时问题时,任何人不得阻碍工时定额员执行公司
的工时定额标准。

第14条对于工艺卡上的原始工时定额,任何人不得更改。

若需增加工时定额,需由工时定额员开出《工时追加单》,该表单上必须有生产部经理、技术部经理签字,检验盖章方为有效。

1.材料过大需粗加工而增加工时:内部材料由粗加工班的班组长出具证明,外进材料以质检部门的《进料验收单》为准,定额员方可追加工时。

2.模具装配过程中发生的零件配合加工,装配人员应提供较精确的数据,并交由生产调度员、班组长开出工票,配画简图或标注基本尺寸,定额员方可制定工时。

第15条若一道工序由两个岗位来完成,工时拆分由两个岗位当事人自己商定,定额员不参与分工时。

第16条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负责
上道工序如图纸加工或工序产成品不符合工艺要求,也未进行返修,即转下道工序,使下道工序增加工作难度,增加工作量,或需其他工序加工挽救,因此而增加的工时(增加的工时=下道工序加工实际工时-下道工序原工时)由上道工序负责,开工票人员记录在工票上,月底由车间核算员直接将工时划拨至上道工序。

定额员不参与工时的处理。

第17条报废零件再制时,必须有质检部门的《处理意见单》,图纸、工艺齐全,方可制定工时定额。

有经理、技术人员确定为技术攻关零件的除外。

第18条定额员对要求增加工时的人员进行登记,月底复核增加工时人员的出勤、加班、停机时间等,如有总工时超出总劳动量部分,定额员
将超出部分减去,可不再通知本人。

第19条定额员照章执行工时定额标准时,对于个别人员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呈报相关主管人员。

对情节严重者,视情况下浮1~3个月的岗位津贴。

第20条所有人员都应支持、监督定额员工作,如发现定额员违规,可直接向定额员本人指出或向其主管领导汇报。

第21条每月25日为实际耗用工时上报时间,车间核算员负责收取每个人的工票。

1.每张工票必须填写齐全,必须有检验合格章(非零件加工工票除外),当月工时当月报,隔月作废。

2.工票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否则视为废票。

第22条若规定的手续不齐全,定额员有权不定定额,若定了即为失职;若手续齐全,定额员仍不定定额的,为严重失职,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4章附则
第23条本办法原则上一年修订一次,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1.因生产条件的变化对定员定额标准影响较大时,应适时地给予修订。

2.采用了新技术、新设备,在生产基本正常以后,应及时制定新的定员定额标准。

第24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其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25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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