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和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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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内容摘要作为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伯林为自由一词做出过最为经典的诠释——提出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分,并为消极自由进行辩护。

本文通过对伯林的消极自由理论的展开和分析,旨在探讨伯林自由论题所呈现出的逻辑上的紧张和矛盾,并试图发现造成伯林这种思想紧张的原因。

伯林明确划分了两种自由的概念,试图澄清自由一词的本来含义,认为我们在政治生活中应该坚守消极自由的底线。

对理性主义一元论所可能导致的集权主义的担忧,使他拒斥各种积极自由的理论。

因为在他看来,积极自由即便不是集权主义的直接依据,也为集权主义提供了理论上的借口。

消极自由不仅值得捍卫,也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价值多元世界背景下的无奈之举。

面对各种不断冲突着的价值,没有人可以替我们抉择,我们不得不进行选择。

人类的价值之所以是多元与不可通约的,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人类并没有稳固的本性。

在柏林看来,人类并非是基于固有的本性去进行价值选择,相反是因为在各种价值互相冲突的生活实践中人的不断选择才塑造了其本性。

然而伯林论题的紧张也是明显的:伯林在坚持消极自由的同时极力的批判理性,那么一个不能理性自主的主体如何去实现在价值多元下的价值选择?如果价值是多元的而自由只是诸多价值的一种,那么消极自由又如何具有优先性?伯林自由论题的紧张体现出他对现代性的既反省又认同的立场,对启蒙主义理想既警觉批判又赞许同情的审慎立场。

也许对于伯林来说,人的选择能力源于我们每个人具体的生活体验,而与任何抽象的理性主义无关。

伯林的自由论题体现得并不是精巧的理论建构而是一种现实的生活常识和生活态度。

在政治构建和法制推动中首先应该考量的是具体的生活体验而不是建构什么理论体系,也许是伯林给予我们最大的忠告。

关键词:自由主义、消极自由、积极自由、价值多元论1AbstractAs the most prestigious liberal thinke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Berlin has made themost classic interpretation of freedom. He puts forwar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negative freedom and positive freedom, and defends negative liberty. This article purports to explore the logical tension and contradiction presented by Berlin’s theory of freedom, and attempts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for which Berlin is tense. Berlin clearly differentiates both concepts of freedom, and attempts to clarify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the word “freedom”, moreover, he holds the view that the bottom line of negative freedom should be adhered to. Considering that monism of rationalism may lead to authoritarianism, he rejects various theories of positive freedom. In his view, even if positive liberty is not the direct basis of totalitarianism, it also provides a theoretical excuse for totalitarianism. Negative liberty is not only worth defending, but also is upset because we live in a multi-value world. Confronting the continuing conflicting values, we had no choice but to choose for ourselves. The fundamental reason for which the values of human are diverse and incommensurable is that the nature of human in not solid. In Berlin’s view, it is not the inherent nature on which human bases to choose, on the contrary, it is the constant choosing when confronting diverse self-conflicting values in living practices that shapes its nature.But the tension of Berlin’s thesis is also significant: Berlin sticks to negative freedomwhile he criticizes rationality critically. Then how can an irrational autonomous subject realizethe value option in pluralistic social values? If the values are pluralistic and freedom is just akind of them, then how negative freedom takes priority? Berlin’s tension for the thesis of freedom shows his reflection on and identity with modernity as well as the prudent stance ofboth criticism and sympathy for the Enlightenment Theory. Perhaps for Berlin, a person’s choosing ability depends on our specific life experience and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abstract rationalism. Berlin’s thesis of freedom doesn’t embody elaborate theory construction, what it embodies is realistic common senses and outlook on life. Maybe the best advice Berlin givesto us is the first priority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political and promoting legal system is the specific life experience rather tha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oretical system.Keywords: liberalism;negative freedom;positive freedom;value pluralism2目录引言 (1)(一)研究意义 (1)(二)研究综述 (3)(三)论述思路 (5)一、伯林与自由主义传统 (6)(一)古典权利论自由主义 (7)(二)理性自我导向的自由主义 (9)(三)应对时代之回应 (12)二、两种自由的划分 (13)(一)两种自由划分的提出 (13)(二)积极自由的内涵 (15)(三)消极自由的内涵 (21)(四)两种自由间的张力 (23)三、从价值多元论到消极自由 (26)(一)价值多元的含义 (26)(二)价值多元论的依据 (28)(三)价值多元与消极自由的紧张 (31)结语 (35)致谢 (38)参考文献 (391)引言(一)研究意义作为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以赛亚·伯林为后人留下了极其宝贵的思想财富。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解读以赛亚·伯林的自由观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解读以赛亚·伯林的自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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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 自由与 积极 自由

解 读 以 赛 亚 ・伯 林 的 自由观
梁光晨
( 中共成 都 市委 党校 ,四川 成都 6 0 8 ) 1 0 1
摘 要: 以赛 亚 ・伯 林 是 2 O世 纪英 国著 名 的 自 由主 义 思 想 家 。 其学 术 成 就 主 要 体 现 在 他 对 启 蒙 运 动 以 来 的思 想 史 尤 其 对 自 由 主
也更人道 。
关键 词 : 以赛 亚 ・ 林 ; 由观 } 伯 自 消极 自由 i 极 自由 积 中图分类号: 8 D0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 3 9 2 1 )0 1 4—0 1 7 —5 7 (0 2 1 —0 0 7
以赛 亚 ・ 伯林 出生 于沙 俄统治 下 的拉脱 维亚 首 府 里加 ,9 1年 , 8岁 时 随 家庭 移 居 英 国 。在 那 12 他

重 伤害 。为 此 , 他倡 导 多元 主义 , 为 多元 主义 才能 认 预 防这种伤 害 。他 指 出宽容 和 多元 主义 才是 自由主 义的发展方 向。他 所指 的宽容是一 种深刻 的 、 持久 的
* 收稿 日期 : 0 2—0 —0 21 5 9
问题进 行解 释 。 在 中世 纪 的西方 , 对这 一 问题 的解 释是 带 有 神


自由的核心 问题 : 什么任何 个人都 为
要服 从 他 人
以赛 亚 ・ 林选 取 的考察 角度 或直接 切人 的 问 伯
强化 , 更坚 定 了他 对 自由主义 的信 仰 。战 后 他 长期
执教 于 牛津 大学 , 术成 就斐 然 , 封 为 爵士 。他作 学 被
题是 思考 自由的思 想 家都 必 须 回答 的 问题 : 什 么 为 每一 个体 都要 服从 其他个 体或 个体 构成 的群 体 ?当 然, 这一 问题 可 以引 出其他 相 关 的种 种 问题 , 如 : 例

自由论的论述题

自由论的论述题

自由论的论述题论及自由,可以想到赛亚.柏林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指取决于自己,而不是外在强制的自由;消极自由指“保留区”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自由是“免于”的自由。

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层面,我们可以进行以下探讨:1.自由是社会性的,而非纯个人性的:权利只有在被他人承认的条件下才是有效的,而为了得到他人的承认,我首先必须承认他人是与我一样的独立的自我。

只有意识到他人同样自由的人,才有可能获得自由。

所谓的绝对自由不仅会危及他人,也会反弹到自身。

2.个人自由的界限:自由从来就是有限度的自由,所以,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发出了“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感慨。

任何缺乏责任担当的自由都是对自由理念、自由权利的误读。

就如同一个人有喝酒的自由,但是一个喝醉就要伤人的人让自己喝醉,就是对于他人的罪行。

对个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有明显的规范和限制,并能使这些自由服务于最为广大的民众,是我们应该珍视的价值目标和终极目的。

3.自由与限制的关系: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都是自由的对立面。

自由必须以限制为基础,但是限制不是目的,而是大道目的的手段,这目的正是保障自由。

限制来自于两个方面,自律与他律。

自律是服从自己订立的道德律令。

物欲、权力欲的膨胀,说明自己也是奴隶。

卢梭强调,服从公益是自由,卢梭式自由不仅是指不被他人强制,还指不被自身的欲望所支配。

自由与服从并不矛盾,服从一己私利是不自由,服从公意是自由,因为公意是个体自己作为共同体的一员而订立的。

一个人如果不服从公意,也就是不愿自由,法律可以强迫4.合法的外来限制:自由需要通过法律来加以保障。

自由的第一步是要求法制,而不是由统治者超越法律来独断专行。

但是我们需要甄别的是,在某些方面,我们不仅要通过法律,还必须公国废除坏的法律来争取自由。

自由是从那些不伤害他人的活动中进行选择的权利。

在不伤及他人的前提下,自由就是由自。

5.在对待古今的正统与异端的问题上,我们应理性对待。

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名词解释

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名词解释

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名词解释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名词解释自由是人类追求和渴望的一种状态与权利。

具体到个体的行为层面,我们常常将自由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是指个体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与潜力,不受外界限制或干扰,自主地思考、决策和行动的自由。

积极自由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状态,它承载着个体主动探索世界的愿望与能力。

在积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能够根据自身的判断与理性,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目标与生活方式,并为实现这些目标付出努力与行动。

消极自由则相对于积极自由而言,它指的是个体在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中对个人意志的束缚和限制。

在消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感到自己受到了外界的干扰或约束,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动。

这种干扰或约束可能来自各种因素,如社会规范、家庭期望、制度体系等。

消极自由让个体感到局限与不满,因为他们无法尽情地表达自己的想法、需求和能力。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是两种不同的自由状态,它们在个体的思维模式、行为动机和主动性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积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充满激情和动力。

他们自主地开展思考和分析,选择自己认同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注重内在的自我实现和满足。

积极自由注重个体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倡导个体主动地解决问题,追求个人成长和独立性。

积极自由能够激发个体的潜能和创造力,使其在社会中扮演积极、构建和参与变革的角色。

然而,积极自由并不意味着个体可以完全摆脱外界的影响和制约。

每个个体都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中,其思想和行为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制约。

因此,积极自由需要平衡和协调。

个体在追求积极自由的同时,需要遵守社会规范、尊重他人的权益,以及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在这种平衡和协调中,个体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发展。

相比之下,消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可能会感到困惑和无奈。

他们依赖于外界的指导和支持,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方向。

消极自由强调外部的限制和约束,个体可能无法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潜力和价值。

消极自由可能导致依赖和被动,使个体在思考和决策时缺乏自主性和创造性。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摘要:弗洛姆对“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区分,具有着重要的伦理与政治意义。

其自由概念的实质是通过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来反对外在权威,提倡通过人自身发展与社会条件的改善实现真正的自由,孜孜以求人的自由发展。

伯林的自由概念的实质则是阻止权威的入侵,摆脱任何形式的束缚,体现对最低限度的个人自由不可侵犯的神圣信仰。

伯林在《自由论》中对弗洛姆的“积极自由”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积极自由”最终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人自由的丧失,而只有“消极自由”才能确保人的自由和权利。

弗洛姆从人的发展与潜能实现的角度认为,“积极自由”在逻辑上已包含了“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是实现“积极自由”的必要条件,但只有“积极自由”才能保障人之自由的全面实现。

这是弗洛姆对伯林等西方自由主义的最好回应。

弗洛姆的“积极自由”更符合人的本性,更能代表人类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关键词:埃里希弗洛姆;以赛亚伯林;消极自由;积极自由;自由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4)03?A58?A5弗洛姆一生执着于诊断和剖析现代人“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以此来反对极权主义与各种非理性权威,呼吁通过爱与生产性工作,改善现代人之自由的经济、政治、心理等条件。

弗洛姆的自由概念,不仅仅是一个心理学的范畴,他对“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区分同时具有着重要的伦理与政治意义。

与伯林的两种自由相比,二者在外延与内涵上虽不尽相同,但在理论价值取向上却有着相通之处。

本文通过对弗洛姆与柏林的不同致思路径的分析,对二者自由思想做一简单比较,以彰显弗洛姆自由思想的伦理与政治意义。

一、弗洛姆与伯林自由思想的不同致思路径西方自由主义对自由问题的探讨一直沿袭着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种传统,“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之争,则是这两种传统的集中体现,贯穿于近现代自由思想的发展始终。

具有思想史家与思想家双重身份的以赛亚伯林,通过对自由思想史的考察,明确系统地提出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两个范畴,并以此展开了自己的论述。

146331889 陈雯雯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1)

146331889 陈雯雯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1)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辨析“自由”是西方政治哲学中最为核心的概念之一,它既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理论建构的基石,也是“集体主义”、“国家主义”意图实现的目标。

然而,从古希腊柏拉图所理解的“自由是理性对灵魂中激情和欲望的驾驭”到当今罗尔斯所论证的社会正义的原则应优先考虑的“平等的自由”等,对于“自由是什么?”的问题,各式各样的思想流派一直争论不休。

20世纪中叶,作为资本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日益受到战后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民族主义运动在经济、政治、军事、思想文化等方面的蓬勃发展带来的冲击。

作为对当时盛行的打着“自由”招牌的左派极权主义思潮的回应,以赛亚·伯林在《自由的两种概念》一文中,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这两个自由概念进行了区分。

他将“消极自由”定义为个人行动不受他人干涉的区域;“积极自由”则意味着个人的生活和选择是由自己而不是任何异己的因素所决定。

与此同时,在对积极自由概念的错误理解的基础上,伯林激烈地反对积极自由理论,伯林不但宣称“积极自由”概念是极权主义统治的理论基础,并对“积极自由”概念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一、“消极自由”伯林将消极自由定义为“不受他人的干涉”。

伯林认为,“自由是一个人们可以不受他人干涉地行动的区域”。

为了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伯林还指出,只有他人蓄意地对人们的行动予以干涉和妨碍才可以算作是自由的缺乏。

但是,非人为的原因所导致的个人行动受阻的情况不能算作自由的缺乏,而只能算作能力的欠缺。

比如说,一位因疲劳而无法完成一万米长跑的人,并不缺少自由,而仅仅是体力上或意志上的能力不济。

又比如说,突如其来的坏天气、沙漠中的缺水、灾荒中的食物匮乏等恶劣的自然条件对人们行动的限制,也不能算作是个人自由的丧失。

总而言之,只有“人为地对个人行动的蓄意干涉”才剥夺了个人的自由,而不是任何“障碍”都会使人们丧失自由。

与此同时,伯林还指出,在与消极自由概念相对的意义上,如果在个人本该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的领域中,个人的行动受到了他人或政府的过分干涉,我们就可以说个人遭到了“专制”伯林还对两种不同的消极自由理论进行了比较。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辨析_对以赛亚_伯林_两种自由概念论_的分析与批评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辨析_对以赛亚_伯林_两种自由概念论_的分析与批评
º 本文对 Tw o C oncep ts of L iberty 的引用, 参 考了英 文原作 ( Isaiah Berlin. Tw o Con cepts of L iberty. O xford: C larendon Press, 1958) 、陈晓林的译文 ( 5两种自由概念 6, 陈晓林译, 台湾联经出版公司 1987 年版 ) 和胡传 胜的译文 ( 5自由 论 6, 胡传胜译, 译林出版社 2003年版 ) 。
收稿日期: 2008 - 03- 01 作者简介: 李石, 女,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博士后。
¹ 罗尔斯所指的基本自由包括: 1. 政治自由 ( 参与选举和 政府工作 的权利 ) ; 2. 言 论自由; 3. 良心的自 由和思 想的自由; 4. 持有私有财产的自由; 5. 免于无理由的拘留和逮捕的自由。 ( R aw ls, 1999: 53)
/ 自由 0 是西方政治哲学中最 为核心 的概念之一, 它既是 / 自由主义 0、 / 个人 主义 0 理 论 建 构 的 基 石, 也 是 / 集 体 主 义 0、/ 国家主义 0 意图实现的目标。然而, 从古希腊柏拉图所 理解的 / 自由是 理性对 灵魂中激情和欲望 的驾驭 0 到当今 罗尔斯 所论证 的 社会 正 义 的 原 则应 优 先 考 虑 的 / 平等的自由 0 等, ¹ 对于 / 自由 是什么? 0 的问 题, 各 式 各样 的 思 想 流 派 一 直 争 论 不休。
除此之 外, 伯林 还对两种 不同的消 极 自由理论进行了比 较。伯林论 述到, 一 些 哲学家乐观地相信, 在人类社 会中, 人 们 活动的目的 会自动地 相互协调; 而另一 些 哲学家却认为不同的人 有不同的动机 和愿 望, 人们为了达到 自己的目的, 总是处 于 相互争斗之 中。持第 一种观点 的哲学家 包 括洛克、亚当 # 斯密和穆勒等 人, 他们 相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消极自由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如一个人有不被别人打的
自由;积极自由指个人有做某事的自由,比如一个人有追求幸福的自由。

这是伯林提过的两种自由概念,他最初提出这个概念,主要是为反思
对自由的追求可能导致暴政,主要体现在积极自由方面。

因此他比较赞成
消极自由,认为消极自由的危险性比较小。

个人遗产
以赛亚·伯林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

1998年秋,
在他去世一年后,纽约人文研究院组织了一场关于伯林思想遗产的研讨会。

会议邀请了为数不多的一群对伯林思想颇有研究的学者,以向公开的批评
和审视开放的方式集中讨论伯林的思想遗产。

多元主义是与会学者一个核心关注点:伯林的多元主义信念是他的思
想史研究与哲学论述的核心,他也将多元主义视为自由价值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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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和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即“消极的自由”与“积极的自由”是对当代自由主义的积极自由主义和消极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概念。

20世纪下半叶,以赛亚·伯林开始用“两种自由”的概念来划分自由:“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他认为,积极自由是指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作为主体的人做的决定和选择,均基于自身的主动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

当一个人是自主的或自决的,他就处于“积极”自由的状态之中。

这种自由是“去做……的自由”。

而消极自由指的是在“被动”意义上的自由。

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在行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于强制和干涉”的状态。

按照伯林的分析,这两种自由的区分对应于两个逻辑上相互区别的问题。

如果有人问:“是谁控制我?”这一问题的答案将说明“积极自由”的内容。

一些人能不能回答:“我控制我自己”,这就是积极的自由。

如果有人问:“其他人在多大程度上干涉我?”答案将说明的是“消极自由”的内容。

有人会回答:“很少”,这就是消极自由。

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和资源。

前者涉及的是“有多少扇门是向我敞开的”;后者涉及的是"我的活动空间有多么大”,即:自主的能力或利用资源的能力。

当一个人正在做想做的事的时候,他是积极自由的;当没有人干涉他的时候,他是消极自由的。

伯林还认为,手段不构成对自由的限制。

因为手段是与自由的运用有关,而不是与自由的拥有有关。

如一个人太穷或太无知而不能利用他得到的自由,那么并不能说没有自由。

门仍然对他开着,虽然他不能走出去。

不可否认,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都是任何有尊严的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但较之消极自由来说,积极自由更常遭到人们的滥用。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不可逃避的问题。

“一个社会为这两个问题所做的答案便可以决定这个社会的性质是自由的还是专制的,民主的还是暴政的,世俗的还是宗教的,私有的还是共有的等等。

这两个概念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均被歪曲过,并向其反面发展。

”伯林认为他所谓的“积极自由”同理性主义的观念有逻辑联系。

在理性主义者看来,自由和理性是人的特征,主张自由包含在符合理性的行为和生活中。

理性构成了人的本质,因而按照理性来生活就是符合人的真正的本质,就是自主和自我表现决定,就是自由。

如果有的人不能发现理性并按照理性来生活,那么他就可能会被那些有足够特权知道并按照理性生活的人所“引导”和强制。

这种“引导”和强制不仅能促进他的利益,而且能促进他的自由。

它们会把他从情感的“专制”下或低劣的自我表现中解放出来,并帮助他成为真正自由的和民主的存在。

伯林据此得出结论,依靠理性获得自由(LIBERRATION BY REASON)是“积极自由”的核心。

另一方面,我们主张消极自由,则表示对于人的理性的一种审慎的
怀疑,如哈耶克所分析的消极自由的根据在于人的无知的不可避免性。

在对两种自由概念的分析中,伯林始终强调“消极自由”是更为真实的自由,“在我看来,‘多元主义’以及它所蕴涵的‘消极’自由,是比较真确的、比较合乎人性理想的主张,要比那些在大规模的、受控制的权威结构中,寻求阶级、民族或全人类‘积极’自我表现作主之理想的人士,所持有的目标,更为真确、也更合乎人性。

”正如他所解释的那样,“自由”二字的任何诠释,不论多么特殊,都必定包含最低限度的“消极”自由。

即一个人必须拥有一个不受人干涉的领域;而“积极”自由的概念,有时只不过是残酷暴政的华丽伪装而已。

那么,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一定是自由吗?我认为不是。

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自由观是同“原罪”、“救赎”的神学教义紧密相关的。

他们的理论给人类加上“有罪”的标签。

但实际上,人类对于原始欲望的追求不会说因为看到身上枷锁便虔诚恭谨起来,人类照样对金钱,名利,地位,性等趋之若鹜。

若是人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所以,我想,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是很重要的,我们应该运用自己的理性,合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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