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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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一、前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高风险诊疗技术被引入到医疗治疗中,这就必须严格规范操作人员的使用授权,以保证技术操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主要内容(一)颁布目的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授权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操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防止操作人员的不当使用和误操作带来的风险和危害,提高医疗质量和信誉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人员和单位,包括医院内的医师、护士、技术人员等,以及所有配合医疗操作的人员。

(三)操作授权管理的原则1.操作授权采取有限授权原则,每个人员的使用权限只能根据其专业、岗位和能力授权。

不同的职能人员授权的限制不一,授权有效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及时进行调整。

2.操作授权采取过程管理原则,所有操作授权必须按照严格、规范、科学的流程进行申请、审核、颁发、执行和审批。

操作授权管理应体现和保证程序公正,负责任,严谨和及时。

3.操作授权采取风险管理原则,诊疗技术的操作授权应当按照风险评估结果进行授权,授权时间和范围均应保持与风险程度相平衡。

医疗操作的风险评估应按照规定进行,将医师操作质量作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医师及其操作过程的监督和规范。

(四)机构设置与职责1.质控中心质控中心是医院内的核心机构,承担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职责。

2.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办公室负责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管理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3.申请人员是指申请获得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的医师、护士、技术人员等。

4.审核人员是指对申请人员所提交的需要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的文档资料进行审核的人员,如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人员等。

5.颁发人员是指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所颁发使用授权的人员,颁发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职责以保证权威性。

6.执行人员是指获得授权的申请人员,按照授权资格进行诊疗技术操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证书。

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评估与再授权管理守则1.doc

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评估与再授权管理守则1.doc

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评估与再授权管理制度1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评估与再授权管理制度1、为确保诊疗技术操作的质量及患者安全,实行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能力评估与再授权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各类别项目:(1)临床科室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项目,包括普外科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肾内科肾穿刺活检术、腹膜透析技术,传染科肝脏穿刺活检术;(2)重症医学科技术操作: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

(3)检验科操作技术;(4)病理科一般技术、特殊染色技术、免疫组化技术,补充报告、更改报告或迟发报告,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院际病理切片会诊,尸体检验医师和技术人员;(5)心内介入诊疗技术;(6)脑血管介入诊疗技术;(7)放射科介入诊疗、普通介入技术;(8)放射诊疗技术;(9)超声科介入诊疗技术;(10)肿瘤科乳腺旋切技术;(11)内镜诊疗技术:胃镜、肠镜、纤维支气管镜;(12)腔镜诊疗技术:妇科、普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喉科鼻内镜,骨关节科关节镜,脊柱骨科椎间孔镜、椎间盘镜技术;(13)血液净化科血液净化技术;(14)高压氧治疗技术。

3、成立诊疗技术操作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各相关专业科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

4、医院对诊疗技术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明确其技术风险性,属于高风险诊疗技术的,医院应将其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操作者应同时申请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

5、资格授权程序(1)个人申请,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标准要求,科内讨论通过后,由科主任以书面形式向医务部推荐诊疗技术操作资格人员。

(2)医务部组织诊疗技术领导小组对临床医护人员提交的资格授权申请进行审查,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与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与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与资格授权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

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获得管理部门批准的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2.我院将手术、麻醉、介入、放射治疗、腔镜诊疗等操作及特殊审批类医疗技术;国家卫健委 2017 年颁布的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纳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

其中手术、麻醉、介入、放射治疗分别实行分级管理,将本专科限制类或科研类医疗技术或科主任认为具有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手术、有创操作,需要在术前进行重大手术审批的诊疗技术项目,可列为高风险诊疗操作项目进行管理。

对手术医师、麻醉医师、介入医师、放疗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3.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授权与审批3.1.科室主任为本科高风险诊疗技术第一责任人。

各科室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制定本专业的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每项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报送医务部审核。

医务部初审后,呈交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定稿。

需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变化,对目录及考评标准进行定期更新,也可参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指南、常规、目录、规范等标准执行。

3.2.各科室拟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相应的资质授权申请表(见附件);一般要求取得主治医师(或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者方可提出资质准入申请,原则上申请前申请人必须完成15 例以上的一助,并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成功施行 5 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具体例数可由科主任结合申请人及本专业实际情况决定)。

3.3.科室医疗质量考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部。

3.4.医务部根据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初审,对符合要求者报各相关专业管理授权专家组审核,并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一、背景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是指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才能进行的医疗技术操作,此类技术操作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操作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进行此类技术操作时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从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手术、麻醉、介入治疗、心脏起搏、内窥镜等技术操作。

四、资格授权流程(一)申请资格授权1、医务人员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培训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2、医务人员须接受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必要技能和能力。

3、通过培训和考核的医务人员,须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培训证书等。

(二)资格授权审批1、医疗机构内设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资格授权委员会),由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申请医务人员的资格审批工作。

2、资格授权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背景、工作经历、培训考核结果等,评定其是否具备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资格。

3、经过资格授权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医务人员,须签署工作责任书,并将相关资格证书颁发给医务人员。

(三)资格证书管理1、医务人员须妥善保管个人资格证书,不得将证书转借他人或私自冒用。

2、医务人员在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时,必须随身携带相关资格证书,并在操作前将证书出示给相关医务人员进行确认。

3、医务人员若出现不良记录或违反相关操作规定的行为,资格证书将被收回或注销。

五、技能培训和考核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培训课程和教材,并组织相应的技能培训和考核。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在医疗行业中,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和患者的利益,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资格授权和审批进行规范和监督。

本文将从资格授权管理和操作授权审批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资格授权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基础,也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格授权管理体系,明确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资格条件和授权程序。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对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其次,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医务人员的操作能力和风险意识能够与时俱进。

最后,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资格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记录,以备查证和监督。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则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具体操作授权和审批的重要保障。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细致的操作授权和审批程序。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确定具体的操作授权程序,明确操作授权的权限范围和程序,以及授权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操作审批程序,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进行事先审批和后续监督,确保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最后,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综上所述,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及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安全运行和患者利益保障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医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安全和规范。

希望通过医疗机构的努力和规范管理,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高效的诊疗服务。

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一、目的为规范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的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提高患者诊疗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技科室的所有诊疗技术人员。

三、原则1.分级授权与再授权应以患者的利益为核心。

2.分级授权与再授权应基于个人能力和经验的评估。

3.分级授权与再授权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要求。

4.分级授权与再授权应有良好的记录和追溯机制。

四、分级授权管理1.分级授权评估(1)诊疗技术人员需根据所在科室的要求进行分级授权评估。

(2)分级授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技术能力、临床经验、专业背景等。

2.分级授权等级(1)初级授权:具备基本的临床操作能力,可在监督下独立完成常规操作。

(2)中级授权:具备较高的临床操作能力,能独立完成一般复杂的操作,并参与相关疾病的诊疗工作。

(3)高级授权:具备高级临床操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复杂操作,且能在临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3.分级授权流程(1)提交申请:诊疗技术人员需向所在科室的分级授权评估委员会提交授权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

(3)授权决定:根据评估和审核结果,分级授权评估委员会将作出相应的授权决定。

(4)授权通知:科室领导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诊疗技术人员授权决定,并将其记录在授权登记簿上。

五、再授权管理1.再授权要求(1)诊疗技术人员需定期进行再授权,以保持业务水平。

(2)再授权的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操作能力等。

2.再授权频率(1)初级授权人员:一年一次。

(2)中级授权人员:两年一次。

(3)高级授权人员:三年一次。

3.再授权流程(1)提交申请:诊疗技术人员需向所在科室的再授权评估委员会提交再授权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

(3)授权决定:根据评估和审核结果,再授权评估委员会将作出相应的授权决定。

(4)授权通知:科室领导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诊疗技术人员授权决定,并将其记录在再授权登记簿上。

六、责任和监督1.诊疗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提交授权和再授权申请,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

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医师授权管理,确保为客户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各级医师具备合格的资质和相应的处置能力,保障客户生命安全。

2 范围全院医师。

3 定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地点在我院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要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科室人员必须在医院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医疗活动。

4 职责4.1 医务部负责制定《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并培训;4.2 科主任负责落实《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4.3 各级医师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4.4 医务部负责督查《诊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4 业务院长督查医务部工作5 标准5.1 医师的授权范围必须在其执业范围内,在我院工作的医师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工作,杜绝超越授权权限的医疗行为。

5.2 需要授权的人员:5.2.1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地点在我院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要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

本院医师只有在办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要求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正式授权。

5.2.2 没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有执业资格医师的监控下工作,其医疗文书必须由执业资格医师审核签字。

5.2.3 涉及助产技术的医师、助产士需要授权。

5.2.4 尚未毕业的实习医师不能获得授权,必须是在已获得授权的医师的指导和监控下进行工作。

5.3 授权等级:根据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授权等级,我院授权权限共分4级。

5.3.1 Ⅳ级能够处理复杂病人,具有院内专家资格,可以在困难条件下完成操作,担当术者,或在情况允许条件下指导下级医师操作;在过去一年里持续从事该项工作。

5.3.2 Ⅲ级:能够处理常见病及稍微复杂病情的客户,在专家的帮助能够处理复杂病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术者或一助;在过去一年里持续从事该项工作。

5.3.3 Ⅱ级:能够全面处理与本科专业有关的常见病人;而其他情况下需要寻求专家的帮助,住院医师资格,担任二助或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部分一助工作;在过去一年里持续从事该项工作。

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评估与再授权管理制度1、为确保诊疗技术操作的质量及患者安全,实行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能力评估与再授权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各类别项目:(1)临床科室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项目,包括普外科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肾内科肾穿刺活检术、腹膜透析技术,传染科肝脏穿刺活检术;(2)重症医学科技术操作: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

(3)检验科操作技术;(4)病理科一般技术、特殊染色技术、免疫组化技术,补充报告、更改报告或迟发报告,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院际病理切片会诊,尸体检验医师和技术人员;(5)心内介入诊疗技术;(6)脑血管介入诊疗技术;(7)放射科介入诊疗、普通介入技术;(8)放射诊疗技术;(9)超声科介入诊疗;(10)肿瘤科乳腺旋切技术;(11)内镜诊疗技术;(12)腔镜诊疗技术:妇科、普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喉科鼻内镜,骨关节科关节镜,脊柱骨科椎间孔镜、椎间盘镜技术;(13)血液净化科血液净化技术。

3、成立诊疗技术操作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各相关专业科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的资质准人审批与管理。

4、进行高风险或专业性较强的诊疗技术操作必须为本院经过授权的执业医师。

未经授权的个人,除紧急情况抢救患者生命外,不得从事高风险诊疗操作。

非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操作医师经医务部授予处方权后可单独开展,进修、实习及试用期人员必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

5、手术、麻醉及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其中手术、麻醉分别实行分级管理,对手术医师、麻醉医师进行资格分级 1授权、定期能力评估及再授权。

6、医院对诊疗技术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明确其技术风险性,属于高风险诊疗技术的,医院应将其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操作者应同时申请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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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评估与再授权管理制度
1、为确保诊疗技术操作的质量及患者安全,实行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定期能力评估与再授权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各类别项目:
(1)临床科室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项目,包括普外科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肾内科肾穿刺活检术、腹膜透析技术,传染科肝脏穿刺活检术;
(2)重症医学科技术操作: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

(3)检验科操作技术;
(4)病理科一般技术、特殊染色技术、免疫组化技术,补充报告、更改报告或迟发报告,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院际病理切片会诊,尸体检验医师和技术人员;
(5)心内介入诊疗技术;
(6)脑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7)放射科介入诊疗、普通介入技术;
(8)放射诊疗技术;
(9)超声科介入诊疗;
(10)肿瘤科乳腺旋切技术;
(11)内镜诊疗技术;
(12)腔镜诊疗技术:妇科、普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喉科鼻内镜,骨关节科关节镜,脊柱骨科椎间孔镜、椎间盘镜技术;
(13)血液净化科血液净化技术。

3、成立诊疗技术操作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各相关专业科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的资质准人审批与管理。

4、进行高风险或专业性较强的诊疗技术操作必须为本院经过授权的执业医师。

未经授权的个人,除紧急情况抢救患者生命外,不得从事高风险诊疗操作。

非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操作医师经医务部授予处方权后可单独开展,进修、实习及试用期人员必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

5、手术、麻醉及二、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其中手术、麻醉分别实行分级管理,对手术医师、麻醉医师进行资格分级
授权、定期能力评估及再授权。

6、医院对诊疗技术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明确其技术风险性,属于高风险诊疗技术的,医院应将其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操作者应同时申请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

7、资格授权程序
(1)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标准要求,科内讨论通过后向医务部推荐诊疗技术操作资格人员。

(2)医务部组织诊疗技术领导小组对临床医护人员提交的资格授权申请进行审查,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3)经领导小组资格认定通过后由医务部下发授权文件。

8、定期能力评估与再授权程序。

医院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资格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复评一次,调出、退休人员自动终止资格,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限:
(1)达不到操作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

被取消或降低操作权限的医师申请再授权时按本制度第7条重新申请授权。

9、临床科室应根据科室业务发展规划,组织科内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科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培训,培养技术人才,提高科室整体技术水平。

成立高风险诊疗技术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陈志强
副组长:张廷
成员:朱明生游旭东史文昕邵芳张燕柳李洪荣
王鹏张富全阮翊陈新晖夏国强屈跃军
王桂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办公室主任:张廷(兼),办公室成员:田红杰。

高风险诊疗技术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人审批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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