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道德实在论的本体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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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论本体论概念论

存在论本体论概念论

存在论本体论概念论【存在论本体论概念论】导语在哲学领域,存在论、本体论和概念论是三个关键性的概念,它们对于我们理解现实世界和人类思维的本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这三个概念展开探讨,深入剖析它们的内涵、相互关系以及对于人类知识体系的意义。

一、存在论1.1 什么是存在论?在哲学中,存在论是研究存在的本质和特征的学科。

简单来说,存在论探究的是事物的存在和实在。

它关注的是事物为什么存在,以及如何定义事物的本质和存在方式。

1.2 存在论的几种观点1.2.1 实在论实在论认为存在是客观的,事物实在于人们的想象之外。

实在论强调客观世界的独立存在,与我们个体的认知无关。

1.2.2 创造论创造论强调人类创造了事物的概念和存在方式。

它认为存在是主观的,只有在人类的思维中才有真正的存在。

1.2.3 实用论实用论认为存在是与人的实践行为紧密相关的。

事物的存在与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有关。

二、本体论2.1 什么是本体论?本体论是关于存在事物本质的研究,包括事物的存在状态、属性和联系。

本体论探讨的是「是什么」和「怎样存在」的问题。

2.2 本体论的核心问题2.2.1 存在方式本体论关注事物的存在方式,即事物以何种形态存在于现实世界。

一个人的存在方式可以包括他的身体、思想、行为等。

2.2.2 本体属性本体属性指的是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固有属性。

人的本体属性可以包括有机体、生命、理性等。

2.2.3 本体联系本体联系指的是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互联系和关系。

本体论试图探求这些联系是如何影响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的。

三、概念论3.1 什么是概念论?概念论研究概念的生成、运用和发展。

它关注的是人类思维中的概念、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3.2 概念论的重要性3.2.1 概念的生成概念对于人类认知和思维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有助于人们理解和描述事物。

3.2.2 概念的运用概念可以帮助我们将复杂的现实世界进行分类、概括和归纳,使之更易于理解和应用。

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建设的一种选择

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建设的一种选择

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建设的一种选择[中图分类号]B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2)04-0001-06一近代以前,本体论一直是哲学的主流。

本体论是以思维和存在这一哲学基本矛盾的存在为前提的,整个哲学的发展就是围绕哲学基本矛盾而展开的。

其中,所有以‚存在‛问题为核心的研究构成了‚本体论‛,而以‚思维‛问题为核心的研究则构成了‚认识论‛。

‚本体论‛和‚认识论‛是相互依存的,‚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基础,‚认识论‛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本体论‛问题的解决。

本体论始于古希腊时代,最初表现为‚本原论‛或‚始基论‛,中世纪表现为‚神学本体论‛,近代表现为‚实体论‛,在现代则表现为‚科学实在论‛和‚人学本体论‛。

但不管那种本体论,都是想要对世界做出终极解释,给人生提供终极价值和根本的指导方法。

在古希腊,米利都学派的哲学家最初用‚水‛、‚气‛等范畴来规定万物的本原,他们力图用一种感性存在物来说明大千世界的统一性,这在人类认识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表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已经从宗教和神话的世界观中解放出来,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赫拉克利特和米利都学派的思想家一样,也把世界的本原或始基归结为一种感性存在物‚火‛。

他想要探讨把握这种本原的途径和方法。

他与阿那克西曼德不同,不是把产生理解为对立面的分离,而是对立面的结合。

这是一个带有极大启发性的猜测。

但是,如果人们关于存在的认识只停留在质的直接性中,对对象便不可能有深入的认识。

要对对象获得清楚的认识,不仅要认识对象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要认识对象的量的规定性。

与此相应,出现了毕泰戈拉及其学派的观点。

当毕泰戈拉认为‚数‛是万物的始基时,他并没有把数看成是水、气、火一类的存在物,而只是把它理解为存在物的必不可少的规定性。

但是片面的量的规定性所遇到的困难并不比片面的质的规定性所遇到的困难并不比片面的质的规定性所遇到的困难更少些。

对古代人来说,直接经验的范围几乎就是认识的范围,间接性的东西也被当作直接性的东西。

实践本体论概念的发源和演进

实践本体论概念的发源和演进

实践本体论概念的发源和演进
实践本体论是现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深刻地影响了西方哲学的发展。

实践本体论强调了实践对人类认识和存在的重要性,提出了实践在塑造人类自我和社会的关键作用。

本文将从实践本体论的发源和演进两个方面详细探讨这一概念。

一、实践本体论的发源
实践本体论的发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时期。

在古希腊哲学家中,亚里士多德是最早提出实践本体论概念的哲学家之一。

他认为,实践是人类行为的根本,是实现人类自我和幸福的关键。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的行为和实践是其基本的存在方式,通过实践人类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在他的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详细探讨了实践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性,强调实践是人生活的本质。

在近代哲学中,黑格尔也是实践本体论的重要倡导者。

他强调实践对人类认识和自我实现的重要性,认为实践是人类自我意识的基础。

在他的主要著作《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详细阐述了实践对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实践是人类自我认识的基础。

他的思想对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重要理论基础。

在现代哲学中,实践本体论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对于后来的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20世纪,实践本体论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哲学流派,形成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

在康德哲学的影响下,尼采提出了“意志到权力”的概念,强调了实践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性。

他认为,人类的意志和行为是其对世界的改变和塑造的根本,是实现自我的关键。

他的思想对20世纪的存在主义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其重要的理论基础。

从多维度思考哲学问题

从多维度思考哲学问题

从多维度思考哲学问题
哲学问题是人类思考的根本问题之一,它涉及到无数个方面和层面。

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来思考哲学问题,从而深刻理解它们的内涵和本质。

1. 本体论维度:本体论是哲学中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它探讨的是存在的本质。

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哲学问题可以被分为存在论、实在论、本体论等方面。

我们可以从这些角度来思考哲学问题,例如:人类的存在是什么?存在本身是否是有意义的?
2. 伦理学维度:伦理学研究人类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探讨人类应该如何生活和行动。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审视哲学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人类的自由意志是否有限制?人类应该遵循何种道德准则?
3. 知识论维度:知识论研究知识的本质和范畴,探讨人类如何获取真知。

从知识论的角度来思考哲学问题,我们可以询问:人能否获得绝对的真知?人类究竟可不可能真正了解宇宙的本质?
4. 行为学维度:行为学研究人类的行为模式和习惯,以及如何改变和塑造行为。

从行为学的角度来审视哲学问题,我们可以思考:人类的行为是否是自由的?人类的行为是否固定不变?
6. 语言学维度:语言学研究语言的组成和使用,以及其对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影响。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审视哲学问题,我们可以思考:语言是否反映了现实?人类思考和语言之间是否存在紧密联系?
通过从多个维度来思考哲学问题,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它们的本质和内涵。

这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哲学,还能够引导我们更加准确地思考和解决问题。

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

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

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1. 引言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是哲学中的三大基础性问题。

本体论关注的是存在的本质和实体的性质,认识论关注的是人类如何认识世界,而价值论关注的是价值的本质和价值判断的理论基础。

这三个问题密切相关,相互影响,构成了哲学的基础框架。

本文将对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进行分析和探讨。

2. 本体论本体论是对存在的本质和实体的性质进行研究的哲学分支。

本体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存在?存在具有什么样的特性和属性?本体论的目的是探讨存在的实质、种类和结构。

在本体论中,存在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绝对存在,即无论人类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它都是客观存在的;二是相对存在,即存在是由人类主体意识所构建的。

本体论的观点可以分为实在论和唯心论两种。

实在论认为存在是客观存在的,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唯心论认为存在是由人类主体意识所构建的,人类的意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 认识论认识论是研究人类认识过程和认识方法的哲学分支。

认识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类如何认识世界,认识的本质是什么,认识的过程是如何进行的。

在认识论中,存在着两种核心观点:一是经验论,认为人类的认识是由经验所构成的,人类通过感觉和经验来获得知识;二是理性论,认为人类的知识是由理性所构建的,人类通过推理和思考来获得知识。

这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人类的认识是由经验和理性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认识过程中,人类的主观能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人类通过主观能动性主动探索和研究客观世界,不断积累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同时,人类的认识也受到主体的局限性和客观的限制,人类无法完全洞察世界的本质。

4. 价值论价值论是研究价值的本质和价值判断的理论基础的哲学分支。

价值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价值的来源、本质和判断标准。

在价值论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观点:一是客观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与人的主体意识无关;二是主观价值论,认为价值是由人的主体意识所决定的,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

在实际应用中,价值论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和判断。

什么叫哲学名词解释

什么叫哲学名词解释

什么叫哲学名词解释哲学名词解释--是对一些哲学术语或概念的解释和阐述。

下面是一些哲学名词及其解释:1. 本体论(Ontology):研究存在的本质、性质和结构的哲学学科。

本体论探索的问题包括存在的实体和它们的关系、存在的本质和属性,以及存在的性质和特征。

2. 形而上学(Metaphysics):探讨超越可观测现象,研究存在、现实、宇宙的起源和本质的哲学学科。

形而上学关注的问题包括实体的本质、存在的本源、宇宙的结构和目的。

3. 伦理学(Ethics):研究道德和行为的原则和准则的哲学学科。

伦理学考察个体和集体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道德判断和责任。

4. 知识论(Epistemology):探究知识和认识的本质、起源和范围的哲学学科。

知识论关注的问题包括知识的定义、知识的获取和知识的可靠性。

5. 形而上学唯心主义(Metaphysical Idealism):认为意识或思想是基本实体的哲学观点。

形而上学唯心主义指出,意识创造或决定了现实的本质。

6. 逻辑学(Logic):研究推理和推论规则的哲学学科。

逻辑学关注如何正确地从前提推出结论,以及如何评估和分析论证的有效性。

7. 实在论(Realism):认为存在独立于观察者的外在实体的哲学观点。

实在论指出,客观实在是独立于人类主体的思想和感知的。

8. 心灵哲学(Philosophy of Mind):研究意识、思维和心灵本质的哲学学科。

心灵哲学考察主观体验、心理过程和意识的起源和本性。

9. 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探索科学的方法、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哲学学科。

科学哲学关注科学理论的形成、验证和修订。

10. 唯物主义(Materialism):认为物质是基本实体的哲学观点。

唯物主义主张,物质和物质运动是构成世界的基本要素。

这只是一小部分哲学名词的解释,哲学是一个庞大的学科,涵盖众多的概念和理论。

每个名词都有其独特的定义和解释,不同的哲学学派和思想家对这些名词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阐述。

本体论的定义

本体论的定义

本体论的定义本体论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探讨存在的本质及其性质。

在不同的哲学流派中,对本体论的定义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分步骤阐述本体论的定义,解释这些定义的含义和背景。

第一步:定义本体论是研究存在的本质、属性、关系和结构的哲学分支。

它关注存在事物的特征和本体,讨论存在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存在的结构和关系。

这使本体论成为哲学界最基础的领域之一,同时也是许多其他哲学领域的理论基础。

第二步:各种定义在不同的哲学思想流派中,对本体论的定义会有所差异。

下面列出几个流派的定义:1. 传统本体论:传统本体论关注研究存在和非存在事物的本质和属性。

这种本体论通过探究普遍性和共性性来寻求对存在真正的理解和解释。

2. 实在论:实在论强调事物的存在和其在世界中的实在性。

实在论者认为存在的事物是真实、具体和独立的,它们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外,并且不存在相对性。

3. 形而上学:形而上学关注的是实在的形式和本质。

它关注研究存在事物的必需条件和特定结构,它旨在探讨万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

4. 辩证唯物主义:这种哲学对世界的理解强调物质性和客观性。

它认为真正的存在只有物质存在,它强调事物和系统的发展和变化。

第三步:解释各种定义的背景和含义1. 传统本体论:这种本体论主要出现在中世纪欧洲哲学中。

在那个时代,人们普遍认为存在世界是有秩序的,它们的本质也可以被识别和理解。

传统本体论认为,存在事物的本质是可以被系统性的分析和分类的。

2. 实在论:实在论主要强调存在的事物的真实性和独立性,它们不受主观意见或人类知觉的影响。

这种本体论强调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事物,它们可以独立于人类意识或想象的存在。

3. 形而上学:形而上学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中,强调世界的本质和本体。

它认为存在事物的本质和结构可以被系统性地研究,同时也强调世界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结构和联系。

4. 辩证唯物主义:这种哲学强调物质世界的存在和客观性,它认为世界上唯有物质存在。

该哲学也强调事物和系统的发展和变化,这使得它成为文化、政治和经济领域中的一种重要理论基础。

语言逻各斯的本体论与方法论 ——哲学诠释学对史学及思想史研究汇总

语言逻各斯的本体论与方法论 ——哲学诠释学对史学及思想史研究汇总

语言逻各斯的本体论与方法论——哲学诠释学对史学及思想史研究的意义[ 08-07-28 10:29:00 ] 作者:张亚光编辑:凌月仙仙摘要:诠释学从一门解释的技术逐渐发展为一种方法论和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现代诠释学在本质上是本体论,但其方法论的价值无法忽略。

语言作为诠释学的核心,其作用在人类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我的过程中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种“语言转向”在西方史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回应。

后现代史学的哲学基础最早可追溯至此。

历史研究,尤其是思想史的研究,应当合理地吸收哲学诠释学以及后现代史学的某些观点,以期在“真实”与“现实”之间达致平衡。

关键词:诠释学;语言转向;后现代史学;思想史一、作为方法论的诠释学和作为本体论的哲学诠释学诠释学( Hermeneutik )作为宣告、口译、阐明和解释的技术,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存在。

赫尔墨斯 (Hermes) 是上帝一位信使的名字,他给人们传递上帝的消息,解释上帝的指令,并将上帝的指令翻译成人间的语言,使凡人可以理解,因此诠释学引申而成为一种关于理解和解释的技艺学。

“诠释学”作为书名第一次出现是在 1654 年,作者为 J.Dannhauer 。

后来诠释学沿两条路线发展下去:神学的诠释学和语文学的诠释学。

神学诠释学是一种正确解释《圣经》的技术,在中世纪的欧洲十分盛行。

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的《论基督教学说》是神学诠释学的代表著作之一。

在宗教改革时期,新教神学家们为了维护自己对《圣经》的理解,试图用诠释学工具对教会学说的独断传统展开批判,神学诠释学因此成为神学内一个不可缺少而具有漫长历史的学科。

语文诠释学也最早出现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当时的“批评法”就是一种简单的语文诠释学。

经过法国古典主义到德国古典主义时期沃尔夫、迈耶等人的开创性努力,语文诠释学在古代语法学和修辞学的基础上发展为一种关于解释和理解的方法学。

在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推动下,重新认识传统的要求呼声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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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本体论研究2.1道德实在论道德实在论(moral realism)的道德理论相信,道德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念或者意志力为而存在于社会中的。

也就是说,和宇宙我们看不见得原子,分子,是一模一样的,我们没有看清楚他并不是因为它本不存在,而是由于它隐藏起来。

道德实在论认为伦理学的目的之一应该发现有关道德伦理的真理。

道德实在论与道德主观主义(认为道德取决于人们的想法和意念,人们愿意有道德,便有,人们不愿意具有道德,便没有),也和道德相对主义对立(即认为道德是不存在的,“道德”这个词来源于其对立面“邪恶”,因为有了邪恶,才能显现出来我们一般情况下的道德的存在。

道德相对主义显然是把道德和邪恶等都看成了一种社会现象,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现象的纷繁复杂,道德只不过是为了其中一种比较善意的举动定了一个名字罢了。

而道德主观主义,强调了人是道德的主宰,是因为人愿意去进行道德的活动,道德才有可能存在,它说明了世间社会的不确定性,是一种人本思想,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道德实在论则是把道德脱离了人类,把它当做一个特别的东西研究。

道德事实或伦理性质诸如好(善)与坏、德与恶是不依赖我们的信念和意志而存在的,并认为伦理学应当发现有关它们的真理。

它是运用于道德事务和道德陈述的实在论。

它与道德客观主义相关,而与道德主观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对立。

相应于达米特对实在论的描述,道德实在论也被界定为这样的一种主张:道德判断服从排中律因而能够是真或是假。

道德判断的真独立于评价者的道德信念。

有时它在一种特别的意义上使用,即指称J.皮亚杰的理论。

皮亚杰的理论认为,我们已经经过了一个道德信念的实质性的早期阶段,在这个阶段,道德规则被看做是永恒的和独立于其社会功能的;在这个阶段,赞扬和责备的程度取决于行为的后果而不是意图。

据皮亚杰看来,这可以在我们社会中的儿童道德发展中和原始社会的成年人中发现。

2.1.1 罗斯的道德实在论及其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特色2.1.1.1 罗斯的道德实在论罗斯的道德实在论,是具备着唯物主义以及形而上学特色的。

其原因会在下文中给予解释。

罗斯所在的20世纪初,恰好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发展的时代。

因此,罗斯有这样的倾向,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这些学派的影响。

2.1.1.2 罗斯道德实在论的唯物主义倾向唯物主义论是一种哲学思想,其主要观点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

唯物主义思想认为,物质第一、精神第二,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作为伦理道德,实际上是一种意识的反应和结果,和唯物主义相联系,可以发现,道德实在论的实际意义其实是因为实际上的物质原因,对意识的一种影响。

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意识就是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的有机统一,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意识的道德伦理便有了其客观性,所以,也就是说,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劳动等具体工作,影响了道德伦理的产生和发展。

因此,罗斯道德实在论具有唯物主义倾向。

罗斯的道德实在论认为,善与坏,德与恶是不依赖我们的信念和意志而存在的,确有其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所以罗斯为了研究这个道德伦理的内在规律,首先就要确定,其道德实在论的正确性。

罗斯的道德实在论想要表达的内容。

是意识是不以人的观点想法影响而存在的,但是罗斯并没有一五一十地按照唯物主义物质决定意识的原则进行分析和讨论。

他只说明了其存在的实在性,却没有发现其根本的原因在哪里。

或者罗斯也难于找寻一个实物的根基来决定一个叫道德的东西。

因此可以说,罗斯的道德实在论是有唯物主义倾向的,但其并不是唯物主义。

至少他们不能够等同。

罗斯的道德实在论思想的确看起来和唯物主义相当类似,或许其思维方式是相通的。

2.1.1.3 罗斯道德实在论的形而上学特色形而上学是哲学术语,哲学史上指哲学中探究宇宙根本原理的部分,是哲学的方法论范畴。

形而上学未必是唯心主义,如不经过论证凭感觉就说唯物主义第一性。

唯心主义也未必形而上学,如黑格尔是辩证法大师,他的很多东西不是形而上学,但是唯心主义。

罗斯道德实在论是具有形而上学的特色的。

道德实在论的理论观点,是把道德看做一个真理,这也是有问题的,道德实在论理应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有其盈亏,变大变小,变革等等,这些都应该是道德实在论的情况,所以说,罗斯的道德实在论确实有其局限之处,因为其观点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没有一定的辩证思想,所以,其也具有一定的形而上学的倾向。

2.1.2 反道德实在论的唯心主义倾向2.1.2.1 情感论道德情感论的思想家有沙夫茨伯利、赫起森、巴特勒、休误、斯密。

道德情感理论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主妻思想:第一、值德来源,即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类情感。

辨别善念的是情感,而不是理性。

把一般人的普遍同情作为评判道德的标准。

第二、道德动机,认为道德动机不是由于简单的情感,而是由理性化情感所驱使的。

第三、道德判断,认为道德感是道德判断的根据,并且是即瞬而现的理性仅是提供一些事实。

第四,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方面,道德情感论者虽然强调人的利他情感,但整个伦理思想的归宿点,仍然是为了使个人私利得到最大满足和更有保证。

情感论,注重人类的主观意识,具有典型的唯心主义倾向。

而罗斯的道德实在论显然是反对一切道德判断看作是主观情感或态度的一切唯心主义道德本体论的。

2.1.2.2 康德义务论简介2.1.2.2.1康德义务论概述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是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他的道德学说主要体现在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1785)和《实践理性批判》(1788)这两本著作中。

他的义务论伦理思想在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

康德义务论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必须是因义务为动机的康德强调行为的动机决定行为的道德价值,只有基于义务而行动的行为才是道德上有价值的行为。

为此,康德提出并区分了四类行为:(1)违反义务的行为:即行为的动机是与义务相反,所以这类行为缺乏道德价值。

(2)和义务一致的行为:即行为的动机是迫于非自己喜欢的喜好而实践的与义务一致的行为。

(3)和义务一致的行为:即行为的动机是具有立即的喜好。

(4)和义务一致的行为:即行为的动机违反行为者的立即喜好。

康德的主要论点认为,和义务一致的行为不一定具有道德价值,只有基于义务而不是喜好的动机所从事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

第二、是“绝对命令"的观点康德的“绝对命令"主要通过善良意志与两种不同命令侧重点进行阐述的。

“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

”这是康德关于善良意志的描述。

康德认为,善的意志的善不是它可以导致某种好的效果,也不是因为它可以取得其他的什么成就,而是因为它自身就是善的。

一个有善的意志的人是一个按照道德律(即义务) 行动的人。

他的动机除了道德律或义务外,别无其他。

“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表明康德的绝对命令是绝对的,因为它不允许有例外,并且具有绝对的约束力。

绝对命令规定,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这些准则总是具有约束力的。

“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作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

”这是康德的另一个个命令主张。

即认为:一个人必须把他人当作能自律地确立自己的目标的人来对待,而且决不能把他人纯粹作为达到你自己决定的目标的手段。

2.1.2.2.2罗斯对康德义务论的批判针对康德义务论的观点,罗斯在著作《正当与善》一书中提出了一种多元的规范伦理学理论来解决康德义务论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是他的“显见义务论”。

罗斯认为康德将神秘的主观良知与义务感作为唯一的善的动机是不对的。

罗斯认为这是人的真实本性或本体本性,将包括爱、善良在内的一切其他欲求排斥在了善的动机之外,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道德悖论,有爱心的人或者善良成为良好习惯的人,由于对义务感有更少依赖而变成不太善良的人。

罗斯认为康德的“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必须是因义务为动机的”的观点,首先那个逻辑上看是不符合的,因为一个人应当履行正当的行为,但并不是说他必定能够履行正当的行为。

罗斯也不赞成康德的“绝对命令”的观点,因为康德的“绝对命令”规定了义务是不允许有例外的。

但任何义务,至少绝大多数义务,似乎都有例外,而不是绝对化、极端化的。

2.1.3 西方元伦理学的实在性与道德实在论的价值2.1.3.1 西方元伦理学简介自20世纪初以来,元伦理学(meta- ethics)一直是西方的一种主要伦理思潮,目前仍然在积聚进一步发展的力量。

学术界一般把《伦理学原理》视为元伦理学在西方元伦理学崛起的标志。

所谓元伦理学,就是指在传统伦理学之上或之后的,超越传统伦理学的一种运用逻辑学和语言学的方法,分析研究道德概念判断和语词的意义、性质、功能和日常用法的道德哲学。

美国著名元伦理学研究学者约翰·罗尔斯,他在举世闻名的《正义论》(ATheoryofJustice)一书中用“建构主义”理论(constructivism)表现了元伦理学体系和规范伦理学体系有机结合的可能性。

元伦理学研究的问题主要包括:道德视角问题;语义学问题:即主要涉及道德话语的语义功能;形而上学问题:即主要涉及道德事实和科学事实的关系问题。

;认识论问题:即主要涉及“道德知识”这一概念和道德判断的真实性、错误性;现象学问题:即主要涉及我们理解道德现象的方式;心理学问题:即主要涉及人的道德心理活动。

元伦理学并不试图发现或提出任何道德原则,它仅仅用概念分析、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法对规范伦理学已经提出的伦理概念、判断进行判断和分析那么元伦理学的最终目的是确定道德和伦理学这一特殊学科的根本性质。

因此,西方元伦理学家运用的概念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和语言分析方法作为元伦理学研究的方法论。

2.1.3.2 道德实在论的价值元伦理学否认道德实在论,认为实在论既不可以证明又不可以证伪,没有研究价值与意义。

他们将道德判断的真假局限于道德理论的词句逻辑。

因此,而元伦理学并不把道德真理看作评价伦理命题的标准,认为伦理命题的真理性问题只是一种人为的假象,因为我们是把自己的道德判断强加于外在的事实或事态,而实际上这些判断只与我们做出某种决定的意志有关,并不涉及外在的事实或事态。

正如杰克孙、奥皮与史密斯所指出的:“最小限度主义的真理概念其不足之处,因为它弄清它成为真值的某种特定说的真相。

”即元伦理学并不能确定它所确定的具有真值的道德判断是否定真正反映了社会道德秩序的现实。

罗斯认为, 道德实在论是具有其基本存在价值的。

他认为,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义务也是相对的。

在道德实在论中有自然主义与非自然主义之争。

自然主义的道德实在论,认为事实上存在道德事实与道德属性,而且他们在本质上独立于人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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