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系统(郭中孟201503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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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精神障碍的分类:精神障碍可以根据病因、临床表现和病程分为多个类别。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精神障碍类别:- 器质性精神障碍:由脑部疾病、感染、外伤、中毒等引起的心理和行为异常。

例如,老年期痴呆、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躯体感染、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

- 精神活性物质与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如酒精、鸦片类物质、镇静催眠剂、一氧化碳、食物(如蕈类)和有机化合物(如苯、有机磷等)所致的精神障碍。

- 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病性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

- 情感性精神障碍:如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恶劣性情绪障碍等。

- 神经症性障碍:包括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躯体形式障碍等。

- 心理因素相关障碍:如创伤后应激障碍、适应障碍等。

- 儿童和青少年期精神障碍:如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孤独症、青少年期情绪障碍等。

- 智力障碍:包括先天性智力障碍、获得性智力障碍等。

2. 诊断标准: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指导,以便对患者进行准确、有效的诊断。

以下是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一些内容:-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这是我国目前常用的一套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包括了疾病分类、症状、病程、严重程度等方面的内容。

- 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这是一套国际通用的疾病和健康问题分类体系,其中包括了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标准。

- DSM-5(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这是美国精神医学界公认的诊断指南,涵盖了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症状和病因等方面的内容。

在诊断精神障碍时,临床医生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心理测验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参照相关诊断标准进行判断。

同时,诊断精神障碍还需排除其他可能的病因,如生理疾病、药物副作用等。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精神障碍是指一组以异常心理状态、行为和情绪为主要特征的疾病,其临床表现包括认知障碍、情感异常、行为紊乱和人格改变。

旨在对各种精神障碍进行明确的分类与诊断,以便于临床医生对患者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和诊断,并指导治疗和康复工作的开展。

精神障碍的分类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传统的精神疾病分类法,即以临床表现和症状为基础进行分类,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焦虑症等;另一种是采用DSM-5(《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和ICD-10(《国际疾病分类和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析手册》第十版)等现代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以更加科学和统一的方法对精神障碍进行分类诊断。

DSM-5是美国精神病学会(APA)发布的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公认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之一,采用DSM-5进行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病史和临床资料,包括主诉、症状、病程、家族史等信息;2. 根据DSM-5的分类标准,评估患者的症状和临床表现,确定是否符合某种特定的精神障碍诊断;3. 根据DSM-5的诊断标准,对患者的精神障碍进行具体的分类和诊断,如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4. 制定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5. 定期跟踪和评估患者的症状变化和康复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

ICD-10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国际疾病分类和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析手册第十版,也是国际上公认的精神障碍分类标准之一,采用ICD-10进行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也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收集病史和临床资料,包括主诉、症状、病程、家族史等信息;2. 根据ICD-10的分类标准,评估患者的症状和临床表现,确定是否符合某种特定的精神障碍诊断;3. 根据ICD-10的诊断标准,对患者的精神障碍进行具体的分类和诊断,如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4. 制定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5. 定期跟踪和评估患者的症状变化和康复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

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和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得分类与诊断标准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得制定,就是精神病学领域近20年所取得得重大进展之一,它一方面促进了学派间得相互沟通,改善了诊断不一致得问题,有利于临床实践,另一方面在探讨各种精神障碍得病理生理及病理心理机制、心理因素对各种躯体疾病得影响以及新药研制、临床评估与合理用药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ﻫ第一节基本概念一、精神障碍分类得目得疾病分类学得目得就是把种类繁多得不同疾病按各自得特点与从属关系,划分为类、种、型,以便归成系统。

精神障碍得分类就是将纷繁复杂得精神现象,根据拟定得标准加以分门别类得过程.其意义在于:促进相互交流、合理得治疗与预防及预测疾病得转归。

ﻫ二、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ﻫ分类就就是按某种规则将事物纳入一种类目系统得方法.疾病分类得基轴有多种,对疾病按病因、病理改变进行诊断与分类,就是医学各科所遵循得基本原则.但在精神医学实践工作中,只有10%左右得精神障碍病例得病因、病理改变比较明确,而90%左右得病例则病因不明。

因此精神障碍得诊断与分类,无法全部贯彻病因学分类得原则。

目前精神障碍分类得基轴主要就是依据症状表现。

但必须指出,这种诊断只能反映疾病当时得状态,若主要症状改变,诊断可能随之改变,而且病因不同但症状相似得不同疾病会得出相同得诊断,但症状学分类有利于目前得对症治疗。

ﻫ三、精神障碍得诊断标准由于大部分精神障碍缺乏客观得诊断指标,不同得医师对同一疾病得理解与认识又有差异,导致临床医师对同一病人得诊断一致性差;而诊断不一致使研究结果无法比较与难以解释,这一直就是困扰功能性精神病研究得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制定统一得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意义重大。

诊断标准就是将疾病得症状按照不同得组合,以条理化形式列出得一种标准化条目.诊断标准包括内涵标准与排除标准两个主要部分.内涵标准又包括症状学、病情严重程度、功能损害、病期、特定亚型、病因学等指标,其中症状学指标就是最基本得,又分必备症状与伴随症状。

精神病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概要

精神病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概要

9.做作性障碍 10.分离性障碍 11.性及性身份障碍 12.进食障碍 13.睡眠障碍 14.未在他处分类的冲动控制障碍 15.适应障碍 16.人格障碍 17.可能成为临床注意焦点的其他情况
我国现行的精神疾病分类系统
CCMD-3主要分类类别 0.器质性精神障碍 1.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3.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4.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5.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6.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7.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 8.青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和情绪障碍 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3)症状学诊断有利于临床对症治疗。
作为临床诊断、合理治疗、科学研究的 6.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
1.通常在儿童和少年期首次诊断的障碍
(3)症状学诊断有利于临床对症治疗。
依据。有利于彼此相互交流、临床评估、 症状学分类是根据共同症状或症状群组合(综合征)建立诊断,当症状或综合征发生改变时,临床诊断也会相应改变;
F20–F29 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 精神障碍分类的目的在于把各种不同表现的精神疾病,依照其病因、临床特点、病程和预后,划分出病类、病种和病型,作为临床诊 断、合理治疗、科学研究的依据。
精神障碍分类的目的在于把各种不同表 4.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7.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 通常发生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及精神障碍 F80–F89 心理发育障碍 2.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F70–F79 精神发育迟滞 内涵标准(症状学、病情轻重程度、功能损害。
(3)症状学诊断有利于临床对症治疗。 5.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医学: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医学: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的分类
神经症
如焦虑症、抑郁症、强 迫症等,表现为情绪和 行为异常,但无明显的
幻觉或妄想。
精神分裂症
双相情感障碍
物质依赖
这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 碍,患者可能出现幻觉、 妄想等症状,并伴有思
维障碍。
患者经历情绪高涨和低 落交替出现,可能导致 情绪波动大、行为冲动。
如酒精依赖、药物依赖 等,表现为对特定物质 的强烈渴求和戒断症状。
分离性身份障碍
总结词
分离性身份障碍是一种由于个体内部不 同的身份或人格状态引发的心理障碍。
VS
详细描述
这类障碍的患者可能在不同的人格状态之 间切换,每个状态可能有不同的记忆、行 为和情感反应,对患者的生活造成严重影 响。
03 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DSM-5诊断标准
01 02
诊断依据
DSM-5(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依据临床描述和病程对精神障碍进行诊断,注重症状的 评估和分类。
诊断类别
DSM-5将精神障碍分为20大类,包括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
03
诊断标准
DSM-5为每种精神障碍制定了具体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表现、病程
和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ICD-10诊断标准
诊断依据
ICD-10(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Tenth Revision)依据疾病的病 因、病理生理学和临床表现进行
诊断类别
诊断标准
CCMD-3为每种精神障碍制定了详细 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表现、病程和 疾病分类,同时考虑了文化背景和地 域差异对诊断的影响。

010精神障碍的分类、检查和诊断

010精神障碍的分类、检查和诊断

良好的内省能力:既体察病人的内心, 也体察自己的内心,既排解本人 负性情绪,还要意识到对自己内 心感受的冷静分折,有助于正确 的诊断。
丰富的经验与学识:要做到与“人” 打交道而不是与“病” 打交道, 丰富的医学以外的知识和人生 阅历是医生宝贵的财富。
得体的仪表态度:应针对患者对象, 在仪表,态度上表现出更多的“善变”, 自信心可使患者感到可亲,受到暗 示。与患者保持恰当 采取防范措施
四、躯体检查与特殊检查 躯体、神经系统检查 实验室检查 脑影像学检查 神经心理学评估:智能检查、 人格评估等。
五、精神疾病诊断过程 1、横向诊断过程 精神现状检查:发现占优势 的精神活动, 精神活动的动态变化。
2、纵向诊断过程 结合病人年龄、性别、职业、生活 环境、人格特点、疾病史、家族史、 起病形式、病程特点等。
掌握好主导谈话—得心应手地驾驭谈 话,不偏离主题。 运用非言语性交流:眼神、手势、姿 势等可以鼓励,制止患者的谈话, 改善医患关系。
3)结束阶段 交谈一般20-45分钟,小结,解释、 保证、说明、告别。
2、面谈检查的技巧 1)医生的修养 坦诚、宽容、接纳、理解的态度: 改变受岐视的地位。 敏锐的观察力
2)沟通技巧 耐心的倾听 无条件的接受 肯定病人感受的真实性(对病人 的理解) 善于提问,重构(复述或总结), 代述与鼓励
二、病史采集 1、询问知情者 同家属沟通可以帮助医生更好 地理解病人与家属的关系,应 争取与家属建立战略联盟,使 家属成为治疗的正性因素。
2、病史采集注意事项 1)尽量客观全面准确 2)注意患者的人格特点资料 (人际关系,习惯,兴趣爱 好,占优势的心情,自信或 自卑,害羞与依赖,对外界事 物的态度、评价)。
3、绝大部分还是症状学方向,但吸收 了病因学方向,二者并存。

2015《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2版解读(郭中孟)

2015《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2版解读(郭中孟)


★ 阴性症状为主患者的目标治疗剂量相对较低: 氨磺必利200-300mg/d、阿立哌唑10-20mg/d、
利培酮2-4mg/d、帕利哌酮3-6mg/d、
奥氮平5-10mg/d、喹硫平100-300mg/d和齐拉西酮 40-80mg/d 的剂量范围更有利于阴性症状的改善;

或者谨慎使用小剂量氯氮平50-100mg/d。
概述





《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一版自2003年9月起使用, 2007年正式出版,使用已有12年。在临床中推广使用已近 10 年, 成为精神分裂症最佳合理临床治疗选择的重要参 考依据。 较前一版相比,2015年第二版指南的主要变化包括: 1、增补了国内外新上市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氨磺必利、 帕利哌酮、洛沙平、阿塞纳平、鲁拉西酮、布南色林等, 以及一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长效注射剂; 2、增加了国内外新的临床研究证据与 Meta分析结果及先 进的治疗理念; 3 、参考了包括 APA ( 2010 )、 WFSBP ( 2012 )及 NICE (2014)等机构发布的国外精神分裂症治疗指南的更新建 议和内容。



复发及多次发作患者药物治疗的注意点

★ 选药原则:抗精神病药物的选择应参照以下信息:患 者既往药物治疗的症状变化和不良反应、合并的疾病,可 能与同时使用其他药物产生的相互作用; ★ 尽快加量:药物剂量应尽快增加至可耐受的目标剂量, 同时监测患者的临床状态; ★ 不良反应:特别关注抗精神病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 ★ 依从性问题:多次发作患者常见诱因是依从性差,治 疗不规范,应激性生活事件等;如患者治疗依从性差,应 进一步加强。
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治疗的注意点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学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学
1. 经验方式 对习惯事物的固定(判断、推理)思维模式 或程序
优点:建立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一 定的确切性,可靠性
缺点:排他性 2. 理性(辨证)方式
四、缺陷性思维方式在精神科的 主要表现
1. 缺乏辨证思维,对症状的意义和主、次关 系认识不恰当。只罗列症状。
2. 缺乏整体观,多轴分析和认识欠缺。过分 强调单一诊断。
广泛性发育障碍
9.童年和少年期多动障碍、品行障碍、 情绪障碍
多动障碍 品行障碍 品行与情绪混合障碍 特发于童年的情绪障碍 儿童社会功能障碍 抽动障碍 其他童年和少年期行为障碍 其他或待分类的童年和少年期精神障碍
10.其他精神障碍及心理卫生情况
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
(二)CCMD-3的特点
以前瞻性现场测试结果为依据 向ICD-10靠拢 保留某些精神障碍或亚型,如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 神障碍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 障碍
3.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偏执性精神障碍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 感应性精神病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 障碍
4.心境障碍
躁狂发作 双相障碍 抑郁发作 持续性心境障碍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
障碍
5.癔症、严重应激障碍和适应障碍、 神经症
为障碍 F20- F29 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 F30- F39 心境(情感性)障碍 F40- F49 神经症性、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
ICD-10分类(二)
F50- F59 伴有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 合征
F60- F69 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 F79 精神发育迟缓 F80- F89 心理发育障碍 F90- F98 通常发生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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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系统
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 江西省精神病院
2015.03.06
郭中孟 主任医师
讲者简介

郭中孟,江西南昌县人,主任医师,精神科主任。
江西省医学会精神病分会委员,南昌市医学会心身专业委员会常委, 江西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组成员,南昌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 家组成员。


2007年入选南昌市“521”学术技术带头人,2008 年入选江西省卫生 系统第二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摘译自Oxford Textbook of Psychiatry(2001)
精神障碍的分类与诊断系统

重点内容: 1、掌握精神障碍的分类目的和分类 原则; 2、熟悉ICD-10分类系统的特点 3、了解CCMD-3 、DSM-Ⅳ分类系统

思考题
1、精神障碍分类的特点及意义? 2、诊断标准中有哪些主要指标? 3、五轴诊断包括哪些方面? 4、国际国内有哪些分类系统? ICD-10 精神障碍有哪些主要分类类别?

F31.3 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度或中度抑郁 F31.4 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 度抑郁发作


F31.5 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
抑郁发作

精 神 发 育 迟 滞 分 4 个 等 级 : 轻 度 、 中 度 、 重 度 、 极 重 度
三、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



精神障碍全部按病因学原则分类,是将来的远景目 标,目前是行不通的。
若精神障碍全部按症状学原则分类,甚至如将器质 性精神障碍更名为谵妄、痴呆、遗忘等,究竟是分 类学的进展,还是倒退,存在争议。 目前二者结合进行分类,即症状学分类、系统继续 保留一些病因学分类的名称。


3、按严重程度来分类

精神疾病一般分为轻型与重型两大类。 轻型是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异常有一定的自知力。 尚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能保持与环境适应的能 力,例如神经症。 所谓重型是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异常表现没有自知 力,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丧失对环境的适应 能力,又称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 郁症等。这种轻重之分也是相对的 , 一些重型精神 疾病的早期常呈现轻型表现。


5.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6.心境障碍 7.焦虑障碍 8.躯体形式障碍 9.做作性障碍 10.分离性障碍 11.性及性身份障碍 12.进食障碍 13.睡眠障碍 14.未在他处分类的冲动控制障碍
15.适应障碍
16.人格障碍
DSM-5精神障碍分类(20大类)




ICD-10 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分类:分为十大类
F00- F09 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 F19
F20- F29 F30- F39
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及行为障碍
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 心境(情感性)障碍
F40- F49
F50- F59 F60- F69


精神障碍分类的基轴
疾病分类基本原则
按病因、病理改变进行诊断与分类
精神障碍10%符合疾病分类基本原则,90%不符合 所以,精神障碍的分类的基轴主要依据症状表现
1、病因学分类原则
按病因学 对精神疾 病进行分 类 ,可分 为 病因已 明 (器质性精神病)和病因未明(功能性精神病)两 类。
病因已明的是指通过现代检测方法可以找出致病的 观依据的精神障碍,如由脑部疾病,脑以外的各种 躯体疾病及外来毒素的中毒等病因所致的精神障碍。 病因未明的一类是目前所具有的检测方法尚不能发 现致病的客观依据的精神疾病。为功能性精神疾病, 如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包括心因性精神疾病:应 激反应、适应性障碍、心理生理障碍。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病因不明的“功能性” 疾病将会逐渐被澄清。目前,这种分类在临床诊断、 治疗和科研中仍有实际意义。



五、等级诊断

等级诊断应先重后轻
器质性 精神障碍
排除
功能性 精神障碍
排除
非精神病性 精神障碍

等级诊断应先急后缓
(一)按疾病症状严重性的金字塔排列方式分主次
器质 性障碍 精神分裂症
情感障碍 神经症 人格障碍
符合等级较高的标准,就不要诊断等级较低的障碍
(二)按当前急需处理、治疗的疾病情况分主次


轻度/中度/重度

躁狂发作---划分出三种严重程度: 轻躁狂/躁狂,不伴精神病性症状/躁狂,伴精神病性症状 双相情感障碍 F31.0 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躁狂 F31.1 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 躁狂发作





F31.2 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 狂发作

将疾病的症状按照不同的组合,以条理化的形式 列出的一种标准化条目。 诊断标准含内涵标准和排除标准两部分。
症状学(最基本) 病情严重程度
内 涵 标 准
功能损害
病期
特定亚型 病因学
四、多轴诊断
多轴诊断是指采用不同层面或维度来进行疾病诊断的一种诊断方式。 1975年Rutter首先提出儿童精神障碍的多轴诊断,Ottessen提出四轴诊 断,即症状学、严重程度、病程、病因(躯体的、心理的、多种因素、原 因未明)诊断精神障碍。 在DSM系统中,从DSM-III开始使用多轴诊断,目前使用的DSM-IV共有5个 轴,分别为: 轴I:临床障碍 轴II:人格障碍 轴III:躯体情况 轴IV:社会心理和环境问题 轴V:全面功能评估 可能成为临床注意焦点的其他情况 精神发育迟滞



疾病



系统
精神障碍的分类是将纷繁复杂的精神现象,根据拟 定的标准加以分门别类的过程。
意义
1、相互交流 2、合理治疗与预防 3、预测疾病的转归
二、精神疾病分类的基轴及分类原则

疾病分类的基轴有多种,对疾病按病因、病理改变进 行诊断与分类,是医学各科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躯体疾病的病因、病理改变比较明确,基本上都能按 照病因学分类的原则去分类;但在精神医学实践工作 中,只有10 %左右的精神疾病的病因、病理改变比较 明确,而90%左右的病例则病因不明。因此,精神疾 病的诊断和分类,无法全部贯彻病因学分类的原则。 目前精神疾病分类的基轴主要是依据症状表现。但必 须指出,这种诊断只能反映疾病当时的状态,若主要 症状改变,诊断可能随之改变,而且病因不同但症状 相似的不同疾病会得出相同的诊断,但症状学分类有 利于目前的对症治疗。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分类的目的与意义

精神疾病分类的目的:把种类繁多的不同精神疾病按各 自的特点和从属关系,划分为类、种、型,以便归成系 统。 精神疾病的分类是将纷繁复杂的精神现象,根据拟定的 标准加以分门别类的过程。 意义:①促进了学派间的相互沟通,尽可能改善了诊断 不一致的问题;②有利于临床实践,提供合理的治疗与 预防方案,在探讨各种精神障碍的病理生理及病理心理 机制、心理因素对各种躯体疾病的影响、新药研制、临 床评估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③预测精神疾病的 转归。 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




第一节 基本概念
第二节 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精神科医师的能力培养
“精神科医生需具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能力。第一种能力是能通过 病史采集和精神检查客观而准确地收集临床资料,并能将这些资 料系统而均衡地加以组织;另一种能力是能把每个病人视为独特 的个体并能有直觉的理解。第一种能力有赖于医生的临床技能和 具备的相关临床知识的学习(教科书)。第二种能力则有赖于医 生对人性的理解和在临床实践中得到的经验,医生凭此能力洞察 眼前病人的感受和行为,以及病人的既往生活经历对病人产生的 影响”。
L. 排泄障碍
(二)《疾病及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ICD-10

WHO 公布的《疾病及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 (ICD)》,简称国际疾病分类。
最早为法国的 Bertillon 提出的疾病死亡原因 统计分类为 ICD-1 的雏形。先后共出版了五版。 1948 年由 WHO 接手更名为《国际疾病、外伤与 死亡统计分类》第六版,首次在第五章介绍了 精神病。 以后每十年修改一次,目前已出版到第 10 版 (1992年),简称ICD-10,包括各科疾病,第 5 章是关于精神障碍的分类,为欧亚多数国家 采用。
M. N. B. 精神分裂症谱系和其他精神病性 P. 障碍 Q. C. 双相及相关障碍 R. S. D. 抑郁障碍 T. E. 焦虑障碍 U. V. F. 强迫及相关障碍
A. 神经发育障碍
G. 创伤和应激相关障碍 H. 分离障碍 J. 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K. 喂养与进食障碍
睡眠-觉醒障碍 性功能障碍 性别烦恼 破坏性冲动控制和行为障碍 物质相关和成瘾障碍 神经认知障碍 人格障碍 性心理障碍 其他精神障碍 药物引起的运动障碍及其他药物的 不良反应 可能引起重点临床关注的其他精神 障碍
比如:患者同时存在情感障碍和人格障碍,而
前者已缓解,则人格障碍上升为主要诊断。
第二节
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一)美国精神障碍分类系统

美国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称为《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 (DSM).

1952年出版DSM-I,为在ICD-6基础上的补充。
1968年出版DSM -Ⅱ与ICD-8相似。 1980年DSM-III对精神疾病诊断分类改变颇大,引起国际重视: ①该标准以描述性诊断为特点,摆脱了不同学派的干扰;② 每种病均有具体的诊断条目,且进行了12667人的临床测试; ③使用多轴诊断。
从事精神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近30年,在临床精神病学和精神药 理学方面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经验,发表论文30多篇,参编著 作两部。主持江西省科技厅立项课题1项、省卫生厅课题3项。 专业特长:擅长难治性分裂症、双相障碍、抑郁症及睡眠障碍诊治。 专家门诊时间:每周一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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