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17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省国土空间规划。
2019年底,形成省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2020年上半年修改完善,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市县及以下国土空间规划。
2020年9月底,形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2020年,市县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2021年,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
二、编制要求(三)省国土空间规划。
省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为国家及省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提供空间保障,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省国土空间规划由省政府组织编制,报省委审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四)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侧重实施性。
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批;需要报国务院审批的,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30•【字号】皖政办秘[2012]160号•【施行日期】201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60号)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9月30日关于推进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的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近年来,我省通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枯竭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全省地方煤矿数量大幅减少,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但大多数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程度仍然较低,开采工艺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
目前,地方煤矿产量占全省煤矿产量不足4%,事故起数却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40%以上,百万吨死亡率居高不下,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
依靠科技进步,实行机械化开采,走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是促进我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0〕1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40号)精神,现就推进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带动等措施,推进地方煤矿机械化开采,提高装备水平,改善作业条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皖政办秘〔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1号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统计局、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6日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第22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省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控制增量与削减存量相结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排放量,加大对既有化工污染治理力度,努力减少污染存量。
(二)坚持法律措施与行政手段相结合。
依法依规对化工污染进行治理,对致污化工企业进行惩处,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化工产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
(三)坚持摸底排查与立行立改相结合。
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四)坚持行业管理和地方负责相结合。
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地方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整治重点(一)沿江化工企业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化工园区(集中区)等突出问题。
(二)沿江化工企业污水不达标或超标排放,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相关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恶意偷排等突出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31•【字号】皖政办[2009]90号•【施行日期】200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9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制订的《安徽省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安徽省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为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非煤矿山技术进步和装备升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我省非煤矿山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订本方案。
一、专项整顿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合规、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以技术改造、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着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不断提升非煤矿山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我省非煤矿山健康有序发展。
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整顿治理,基本达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依法合规、工程设计科学规范、工程建设质量合格、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矿山建设及生产经营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工作目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03.30•【字号】皖政办[2006]24号•【施行日期】2006.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6〕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39号),设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
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能。
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一、划出的职能(一)将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不含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下同)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全省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省经济委员会。
(二)将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划归省经济委员会。
二、主要职能经过以上职能调整,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秘函〔2022〕121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为持续提升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2022年5月31日至6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政府网站。
根据政府网站统计数据,本次对我省目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84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分,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100%。
在各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站中,有162家网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占比99.39%。
其中,黄山、合肥、芜湖、宿州、六安、淮南、铜陵、宣城、马鞍山、安庆、亳州等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六安市裕安区、铜陵市义安区、安庆市迎江区、六安市叶集区、宁国市、芜湖市湾沚区、定远县、金寨县、桐城市、当涂县等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广电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管局、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网站评分靠前。
(二)政务新媒体。
以我省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正常运行的4100个政务新媒体为总体样本,共随机抽查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756个,占我省运行政务新媒体总数的18.44%,抽查比例较第一季度提高0.92个百分点。
本次继续对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政府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实行全覆盖检查,其中省直单位政务新媒体180个(含“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微博、微信),市、县级人民政府开设的政务新媒体243个,其他政务新媒体333个。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制度规范和年度重点工作。
(三)讨论提请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五)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六)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侯淅珉省政府秘书长副组长:张杰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成员:朱宗庄省直工委副书记周勤省编办副主任郑明武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李清省网信办副主任曹发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平省教育厅副厅长夏辑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创新办副主任吴韦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许刚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陈超英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国安省司法厅副厅长朱长才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春林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黄建树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扬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敬启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朱永东省农委副主任王广满省水利厅副厅长乔兴力省商务厅副厅长葛光省文化厅副巡视员高俊文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程家楷省审计厅副厅长周敬军省地税局副局长程胤省工商局副局长朱训义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高宗宏省质监局副局长吴丽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卫国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敏省法制办副主任朱兆法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叶文卿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郑训练省政务公开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皖政〔2017〕86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1日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代表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
为推动我省信息化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形势(一)“十二五”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5年信息化发展指数达到73.25,升至全国第11位。
1.信息化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化政策文件,出台了《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宽带安徽”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为全省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2.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到2015年底,全省电话用户总数达到4972万户,普及率为80.9部/百人;全省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为887.9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3671.8万户;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3463.7Gbps;移动电话基站数达到15.2万个,其中3G基站达到5.3万个,4G基站达到6.3万个。
3.信息产业加快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17〕15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17〕15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7日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为促进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效能,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以下简称省政府部门),共49家。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工作落实、工作评价和创先争优5个部分构成。
(一)重点工作(5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重点工作少于5项的部门,根据其“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由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并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增加考核内容。
(二)基础工作(20分)。
包括公文运转、会议办理、信息报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络社情民意回应办理、定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工作落实(2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各类综合性督查、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省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评价(10分)。
包括省政府领导评价(5分)、群众满意度调查(5分)。
(五)创先争优(20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号
历史期中试题本试题卷共24页,47题(含选考题)。
全卷满分300分。
考试用时150分钟。
★祝考试顺利★注意事项:1、考试范围:高考范围。
2.答题前,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卷和答题卡上,并将准考证号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
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试卷类型A后的方框涂黑。
3.选择题的作答: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写在试题卷、草稿纸和答题卡上的非答题区域均无效。
4.非选择题的作答:用签字笔直接答在答题卡上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写在试题卷、草稿纸和答题卡上的非答题区域均无效。
5.选考题的作答:先把所选题目的题号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用2B铅笔涂黑.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对应的答题区域内,写在试题卷、草稿纸和答题卡上的非答题区域均无效。
6.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一并上交。
一、(选择题)(本体35小题每题2分)1.清末御史张瑞荫的奏折中说:“自设军机处,名臣贤相不胜指屈,类皆小心敬慎,奉公守法。
其弊不过有庸臣,断不至有权臣。
”军机处设立后,使清朝“不至有权臣”的主要原因是A.内阁与军机处相互制约 B.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C.军机处官员多是平庸之辈D.军机大臣奉公守法2.为了防止地方官员在预留的空白文书纸上作弊,朱元璋实行了半印勘合制度。
规定凡文书纸上均须加盖半印(即关防官印),以便核对。
这一制度的设置旨在A.确保文书安全 B.削弱丞相权力C.加强中央集权 D.提高行政效率3.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中正评议人物时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南朝时期,中央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中正的品第成了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
这一变化反映出A.世家大族完全垄断了中央的权力B.原选官标准被彻底废除C.中正官开始成为世家大族代言人D.中正官的权威日益下降4.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用主父偃谋,令诸侯以私恩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撤别属汉郡。
汉有厚恩,而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文件
皖政信办〔2009〕9号
关于表彰全省乡镇政府网站建设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安徽省“乡乡有网站”工程推广培训活动开展以来,在各市县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
全省大多数乡镇政府网站已基本建成,并利用乡镇政府网站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本地优势资源展示、网上便民服务和招商引资等工作,促进了农村信息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乡镇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在全省开展了安徽省优秀乡镇政府网站评选活动。
经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网上评测和专家评审,评选出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等100个优秀乡镇政府网站、张翼等100位优秀乡镇信息员和合肥市信息
化工作办公室等21个在组织“乡乡有网站”工程推广培训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争取更大成绩。
各市县信息化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我省农村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全省优秀乡镇政府网站、优秀信息员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全省优秀乡镇政府网站、优秀信息员
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一、优秀乡镇政府网站
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蜀山区南岗镇,包河区烟墩镇、淝河镇,肥西县小庙镇、上派镇、三河镇、高刘镇、铭传乡,肥东县撮镇,长丰县岗集镇、水湖镇、罗塘乡、杜集乡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灵璧县虞姬乡
阜阳市:颍上县润河镇、六十铺镇、慎城镇、迪沟镇、谢桥镇,太和县李兴镇、皮条孙镇、高庙镇、阮桥镇
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田家庵区曹庵镇,谢家集区唐山镇、李郢孜镇、杨公镇、孤堆回族乡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汊涧镇、大通镇、石梁镇、秦栏镇、金集镇,来安县舜山镇,南谯区乌衣镇、黄泥岗镇、章广镇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毛坦厂镇,裕安区新安镇、青山乡、平桥乡,舒城县万佛湖、城关镇,金寨县天堂寨,寿县寿春镇、安丰镇,霍山县大化坪镇,叶集试验区孙岗乡
巢湖市:居巢区黄麓镇、槐林镇,无为县高沟镇、石涧镇,和县历阳镇,庐江县柯坦镇、盛桥镇
芜湖市:芜湖县六郎镇,繁昌县孙村镇、荻港镇
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当涂县博望镇、姑孰镇、新市镇、太白镇、江心乡、丹阳镇、塘南镇
安庆市:桐城市嬉子湖镇、天柱山镇,枞阳县老洲镇,岳西县店前镇,宿松县长铺镇,迎江区长风乡,大观区海口镇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东流镇、尧渡镇、昭潭镇,石台县矶滩乡、仁里镇
铜陵市:铜陵县胥坝乡、天门镇,郊区大通镇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宁国市港口镇、方塘乡,广德县新杭镇、东亭乡,泾县茂林镇
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新潭镇,休宁县齐云山镇、蓝田镇,徽州区岩寺镇,黄山区汤口镇
二、优秀乡镇信息员
合肥市:张翼、王平、孙贵萍、刘冬梅、贺玉春、张志国、王华、张军、李光文、夏辉、席清如、李方来、王永、胡永亳州市:李运华
宿州市:李东升、孙敏
阜阳市:郑明勇、王新红、罗锐、常明、刘艳、张宏伟、闫立光、汪贺、叶文弛
淮南市:高雷、梁广东、陈俊、许广宇、柏发涛、庞德军
滁州市:董学林、潘学峰、李坚飞、朱梅娟、夏元波、张娟、郭晓丽、李湉、开丰秋、武建周
六安市:鲍军、杨化俊、杨林、梁连焕、陈昌军、徐卫东、郭登安、余白林、任新刚、刘金明、周灿、陈魁
巢湖市:张明媚、储道任、邢朝球、张学寿、沈莉、袁万立、夏明
芜湖市:夏晓进、徐炳豹、李春喜
马鞍山市:杨培祥、江新红、吴小三、夏曾好、张先言、邹冬旭、詹健、梅凡
安庆市:张泽超、彭江红、周瑞、王云志、胡水宏、昂圆媛、姜宁
池州市:吴雪霞、汪鸣驹、周春雷、李向阳、郑劭成、
鲍婷婷
铜陵市:赵明、胡学清、查从亮
宣城市:王小波、秦翌、卢叶娟、丁继为、陈昌富、曹明洪黄山市:林芙英、郭超、戴维、常寿仪、吴元勇、余来春
三、优秀组织单位
合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淮北市信息工作办公室
宿州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滁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安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巢湖市信息中心
芜湖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马鞍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工作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丰县政府办公室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办公室
颍上县政府办公室
天长市政府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办公室
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广德县政府办公室
四、优秀信息化技术服务机构
安徽朝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主题词:网站建设先进单位个人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09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