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保障护理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
保障护理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

保障护理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第一篇:保障护理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制度我院在前期人事用工管理的探索过程中,结合编外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福利改革,酝酿出台了基于实现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视同工”制度。
此举带来三大成效:一、编外人员的离职率显著降低;二、编外人员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准视同工、视同工均独立顶班;三、实现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同工同酬,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我院结合编外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福利改革,根据医院具体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在临床、医技、护理三大岗位系列出台了基于实现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视同工”制度,视同工即视同正式工,并从2008 年1 月起正式实施“视同工”项目。
实施措施1、出台规范,形成制度。
对于本项目建设,涉及到已在的编外员工和新招收编外员工的利益,我们在前期的经验探索基础上,将一些操作过程整理规范,出台了《浙江萧山医院视同工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2、岗位评价,公正考核。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相同的工作业绩。
因此,我们对结合人力资源岗位分析,对编外人员所在的岗位进行客观评价,推出了临床、医技、护理三大类的岗位上的编外人员的同工同酬方案,制订严格公正的考核办法,考核的出发点就是编外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资质、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与在编人员相同,对于达到考核标准的人员执行视同工管理制度。
其他岗位如保安、收款等技术含量较低,基本上都是编外人员,且薪酬待遇与市场已经接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就不再纳入视同工项目管理范畴。
3、同工同酬,待遇到位。
同酬是本项目的落脚点和关键点。
对于达到视同工标准的编外人员,兑现同岗同工的待遇。
编外人员成为视同工后的待遇除了基本社会保险不同外,其他在医院内部的待遇与同岗位的正式编制人员完全一致,个人收入可比以前提高2-3倍,增加的幅度相当大。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是指不论护士的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和职称等因素,只要从事相同工作岗位的护士,应当获得相同的工资待遇。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护士的权益,促进公平和公正的就业环境。
一、背景介绍护士作为医疗卫生系统中重要的一员,承担着照应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和保障病人安全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护士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存在不公平和不合理的现象,导致护士队伍的流失和不稳定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护士同工同酬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原则1. 平等原则:不论护士的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和职称等因素,从事相同工作岗位的护士应当获得相同的工资待遇。
2. 公正原则:制定护士同工同酬制度应当公正、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护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透明原则:制定护士同工同酬制度应当明确、透明,使护士能够清晰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和薪酬标准。
三、制度实施1. 工资构成:护士的工资应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组成。
基本工资是根据护士的岗位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的,绩效工资是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质量确定的,津贴是根据护士从事的特殊工作条件和工作性质确定的,奖金是根据护士的工作成绩和贡献确定的。
2. 薪酬标准:制定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时,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护士队伍的供需情况和社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同时,还应考虑到护士的工作压力、工作强度和工作风险等因素,确保护士的薪酬能够反映其付出和贡献。
3. 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定期对护士的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护士提供申诉和投诉的渠道。
四、制度效果评估1. 护士队伍稳定性提升: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实施将促使护士队伍的稳定性得到提升。
护士们将再也不因为工资不公平而选择离职,从而减少医疗机构的人员流失率。
2. 工作积极性提高: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实施将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护士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

护士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护士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1.护士同工同酬制度1.1 工资水平根据国家规定,护士同工同酬是指具有相同岗位和职责的护理人员应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
护士的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根据行业标准和护士个人工作表现确定。
1.2 工资结构护士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构成。
基本工资为护士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护士的职称、工龄、技术专长等因素确定。
绩效工资是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可以根据护士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加班津贴等,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2.福利待遇2.1 医疗保险护士享受医疗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为护士参加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护士可以在发生医疗费用时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2 休假制度护士享有法定的年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等休假权益。
具体休假天数和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 住房公积金护士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人单位为护士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护士可以在购房、租房等方面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3.社会保险3.1 养老保险护士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为护士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护士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3.2 失业保险护士参加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为护士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护士在失业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生活补贴。
3.3 工伤保险护士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为护士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护士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医疗和补偿待遇。
3.4 生育保险护士参加生育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为护士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护士在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待遇。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护士同工同酬:指护理人员在相同的岗位和职责下,应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
2.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为护士参加并缴纳的医疗保险制度,护士在发生医疗费用时可享受报销。
3.休假制度:包括年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等护士的休假权益。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是指不论护士的性别、工作经验、职称等因素,只要从事相同岗位的护理工作,就应该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护士们能够公平获得他们所应得的报酬,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为了确保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有效实施,以下是一些标准和措施:1. 工资标准制定:制定明确的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各项待遇,并与其他医务人员的工资标准相一致。
工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护士的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调整。
2. 职称评定:建立科学公正的职称评定制度,确保护士的职称晋升与工资待遇相匹配。
评定标准应该客观、公正,充分考虑护士的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学历背景等因素。
3.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护士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公平合理。
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安排,避免过度加班和长时间连续工作。
同时,保障护士的休假权益,合理安排年假、病假、婚假等各类假期。
4. 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广泛的培训机会,提高护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建立健全的职业发展通道,为护士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5. 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贡献和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奖励可以包括薪资增加、职称晋升、荣誉称号等形式。
6. 维权机制: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确保护士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建立投诉处理渠道,及时解决护士的工资待遇纠纷和其他权益问题。
同时,加强对护士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7.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通过对工资待遇、职称晋升、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共同努力,确保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顺利实施,并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政策和措施,为护士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制度

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制度
为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保证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按时获取国家规定的工资报酬,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特制订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制度。
一、“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应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的条件:
(一)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二)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三)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四)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护士条例》相关规定,护士执业,有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一)护士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各种津贴以及在生育、疾病、伤残、休假、退休等方面的福利。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在护理人员队伍中实行“岗高薪高、以岗定酬、同工同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向临床一线倾
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三)为聘用护理人员建立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代理关系,解决聘用护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审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调整等问题。
三、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四、患者执业有获得疾病治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它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护理人员同工同酬管理制度及措施

护理人员同工同酬管理制度及措施
为了维护护士的各项合法权益,20XX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明确规定合同制护士应享有与正式编制护士同等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医疗机构必须依法保护执业护士同工同酬的权益。
同工同酬是指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
为保证我院聘用制护士与在编护士同工同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与在编护士的工资发放均执行以工龄、学历、职称等为依据的统一保证。
二、医院为聘用制与在编护士均统一购买了五险一金,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三、聘用制与在编护士均同等享有继续教育、外出培训、进修、学历提升等权利。
四、聘用制与在编护士均同等享有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参加公开竞聘管理人员资格等权利。
五、聘用制与在编护士均享有参加工会、入党等权利。
六、科室制度、实施的绩效分配方案必须体现聘用制与在编护士同工同酬。
七、科室排班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原则,聘用制护士与在编护士同等享有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各种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
八、如遇以上7条未涉及的内容,必须遵循聘用制护士与在编护士同工同酬的原则。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一、背景介绍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是指在同等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的情况下,不论性别、年龄、工作经验等因素,护士应当获得相同的工资待遇。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内容1. 工资标准:护士同工同酬制度要求在同等工作条件下,护士的工资待遇应当相同。
工资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不同职称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确保护士的工资水平公平公正。
2. 工作量评估:为了保证同工同酬的实施,应建立科学的工作量评估体系。
该体系应考虑护士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业绩考核:护士同工同酬制度要求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以评估护士的工作表现。
业绩考核应包括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护士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得到有效评价。
4. 岗位晋升:护士同工同酬制度应鼓励护士通过学习和进修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水平。
在岗位晋升时,应根据护士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公正的评估,确保晋升机会的公平性。
5. 福利待遇:护士同工同酬制度要求护士在福利待遇上享有同等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以保障护士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实施措施1. 法律法规支持: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护士同工同酬的要求和标准,并对违反该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护士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意识。
3.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医疗机构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落实。
4. 投诉渠道: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对违反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和处理,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5. 建立交流平台:建立护士交流平台,促进护士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同维护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实施。
四、制度效果评估1. 工资待遇公开透明:通过公开护士工资待遇的方式,提高制度的透明度,使护士对自身待遇有清晰的认知。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护士同工同酬制度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对于同样工作岗位的护士,不论性别、工作年限或者其他因素,应该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护士的权益,促进公平和公正的工作环境。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以下标准:1. 工资标准:护士同工同酬制度要求同等工作岗位的护士应享受相同的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应根据工作岗位的难度、工作量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和确定。
2. 绩效考核:除了基本工资,护士同样应受到绩效考核的影响。
绩效考核应以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方式进行,评估护士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工资调整的依据,以激励护士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加班费和奖金:护士同工同酬制度要求对于加班工作和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护士,应赋予相应的加班费和奖金。
加班费和奖金的计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
4. 福利待遇:护士同工同酬制度要求护士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此外,还应提供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和职业晋升的机会,以保证护士的职业发展和工作满意度。
5. 工作环境和条件:护士同工同酬制度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安全、卫生、人性化的工作场所,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休假制度,以及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工具。
6. 投诉和申诉机制:为了保障护士权益,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申诉机制。
护士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或者第三方机构对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进行投诉和申诉,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
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凝结力和工作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平和公正的工资待遇,可以激励护士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护士同工同酬制度的落实也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体现,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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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前期人事用工管理的探索过程中,结合编外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福利改革,酝酿出台了基于实现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视同工”制度。
此举带来三大成效:一、编外人员的离职率显著降低;二、编外人员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准视同工、视同工均独立顶班;三、实现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同工同酬,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我院结合编外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福利改革,根据医院具体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在临床、医技、护理三大岗位系列出台了基于实现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视同工”制度,视同工即视同正式工,并从2008 年1 月起正式实施“视同工”项目。
实施措施
1、出台规范,形成制度。
对于本项目建设,涉及到已在的编外员工和新招收编外员工的利益,我们在前期的经验探索基础上,将一些操作过程整理规范,出台了《浙江萧山医院视同工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2、岗位评价,公正考核。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相同的工作业绩。
因此,我们对结合人力资源岗位分析,对编外人员所在的岗位进行客观评价,推出了临床、医技、护理三大类的岗位上的编外人员的同工同酬方案,制订严格公正的考核办法,考核的出发点就是编外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资质、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与在编人员相同,对于达到考核标准的人员执行视同工管理制度。
其他岗位如保安、收款等技术含量较低,基本上都是编外人员,且薪酬待遇与市场已经接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就不再纳入视同工项目管理范畴。
3、同工同酬,待遇到位。
同酬是本项目的落脚点和关键点。
对于达到视同工标准的编外人员,兑现同岗同工的待遇。
编外人员成为视同工后的待遇除了基本社会保险不同外,其他在医院内部的待遇与同岗位的正式编制人员完全一致,个人收入可比以前提高2-3倍,增加的幅度相当大。
二、实施步骤
1、提出视同工的人事管理用工名词。
视同工(准视同工)是指通过医院自主招聘形式聘用的非事业编制职工。
除按政府规定参加企业类社会保险外,在医院内部参照(部分参照)事业编制职工同等(岗位-资格-工龄-技能)岗位薪酬待遇的用工形式。
通过医院领导统一思想、各层级的会议传达、制度文件出台等形式,在医院内已对视同工的概念形成了公识,并深入人心,也成为编外人员工作上的一个职业理想。
2、明确申请的对象。
根据医院视同工管理制度,对从事临床医疗、诊断、护理岗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规定资质,已独立胜任本岗位的编外人员可申请视同工或准视同。
行政后勤岗位、临床医技科室从事辅助类岗位工作的“临时工”人员,如:收款员、预检员、秘书员、输录员、资料员、送药、送货员等,以“岗位年薪制”定工作报酬,已同劳动力市场的薪资水平接轨,不审批转视同工或准视同工。
3、确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对这些岗位上的编外人员确定基本条件,是实行视同工管理项目的重点,我们结合卫生行业准入条件和人事管理政策,从实际工作出发,规定了如下这些基本条件:
(1)学历:临床医生类人员(含麻醉学、病理诊断、影像诊断、临床药学)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技/护理类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资质:具有本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已办理完毕执业(医、护)注册手续。
(3)工作时限:从进院后在人事科有人事信息登记之日起计算。
毕业生在本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临时工性质人员;已具有在其它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招聘到本院后继续从事该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本院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 (如改变该专业岗位者应一年及以上,提拔任用者除外) 临时工性质人员。
(4)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被投诉、被处罚记录,无连续病休假达二周及以上记录。
(5)符合“基本条件”的临床医生可以直接申请“视同工”考核,当考核分数不到85分但在75分及以上者,定为“准视同工”。
医技、护理类专业的首次申请限“准视同工”考核;“准视同工”满一年后方可申请“视同工”考核。
4、组织实施考核评价。
担任同样工作达到同样业绩的编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是我们这个项目的一条主线,因此必须要对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编外人员实施有效的考核。
我们的考核方式如下:
(1)考评组织:医院成立视同工考核评价小组,由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的负责人以及申请人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及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院长助理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
(2)考评内容:由沟通合作能力(占35%),专业理论水平(占30%),岗位胜任能力(占35%)三部分组成。
(3)考评实施:对“沟通合作能力”与“专业理论水平”由考核小组随机抽取该科室半数以上员工给予打分取平均值;“岗位胜任能力”由申请人所在科室、主管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申请的岗位专业情况给予测试。
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5、考核的具体程序。
为使视同工管理项目能公平运作,持续实施,我们在医院内部公布了具体的考核程序,并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制度的严谨性和公平性,也使得本项目能规范有效的开展执行。
考核程序可概括如下:
(1)个人申请:具备上述四个基本条件的申请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依次由所在科室、医务科或护理部审核同意后,附上学历、资质(含原单位工作证明等)等证书与复印件,提交人事科审核受理。
由人事科统一提交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2)组织考核:考核小组应根据申请情况及时组织考核评价(一般一季一次),由考核小组组长召集。
对考核合格的,提出建议转视同工或准视同工的意见;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考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3)提请批准: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意见后组长签字,提请院长签署批准意见后,人事科做好用工性质调整,并通知相关科室及本人。
三、实施成效
1、实现就业、促进稳定。
我院实行基于实现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视同工管理项目,一方面使编外人员的待遇权益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和保障,另一方面对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进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就业。
同时医院对具有相应岗位资质的临时工给予参照事业编制正式工的待遇,即实行“视同工”的用工形式,以制度留人,用待遇留人,极大地稳定了我院编外人员这个比较庞大的群体,编外人员的离职率显著降低,2009年仅为1.8%;
2、提高效率,促进发展。
实施本项目,实现同工同酬,无疑充分地调动了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作用,使编外人员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所有的准视同工、视同工均是在临床、医技、护理一线岗位独立顶班,在医院的快速发展中有他们非常重要的贡献。
四、创新亮点
1、在岗位分析基础上确定同工同酬。
本项目在执行中不搞一刀切,不吃大锅饭,不是所有岗位的编外人员都成为“视同工”。
而是严格划分岗位类别,经过岗位分析后,确定临床、医技、护理三大类岗位实行同工同酬的视同工制度,而对于其他辅助类的岗位,已经达到甚至略高于劳动力市场的薪资水平了,就不再实行视同工制度。
也就是说不是每个岗位上的编外人员都能成为视同工。
2、在工作考核前提下实现同工同酬。
本项目采用医院、科室、同事“三方”考核的办法,对编外人员的沟通合作、专业理论和岗位胜任三部分体现岗位工作业绩的能力以不同权重以量化考核,确保经过工作考核,使只有在同样的岗位上,达到同样的业绩的编外人员才能成为视同工,实现同工同酬。
总之,本项目的实施,科学、合理地实现了差额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同工同酬,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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