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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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计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但是税法规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入账的时间如何确定以及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入账的时间如何确定以及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
旧
1、会计日期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
也就是你购入安置好可以使用的次月,跟发票无关。
2、税务的计提折旧日期为取得发票的次月。
前者为6月入账、7月提折旧,后者为7月入账、8月提折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机器、机械、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吵早或经营铅困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③单位价值较高。
不属于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升激雀的主要资产。
初级经济师固定资产

第五节固定资产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于 2016年 12月 3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其原价为 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年,预计净残值为 0.8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2017年度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年折旧额为()万元。
( 2007年)A.39.84B.66.4C.79.68D.80【答案】 D【解析】年折旧率=2/5×100%=40%, 2017年度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年折旧额=200×40% =80(万元)。
【例题·单选题】 2009年 12月 3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设备并投入使用,其成本为 2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 5年,预计净残值 1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2010 年度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 2011年)A.4.8B.8C.9.6D.10【答案】 D【解析】 2010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25× 2/5=10(万元)。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 12月 31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当日投入使用。
该设备价款为 3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57.6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 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该设备 2020年应计提的折旧为()万元。
( 2010 年改编)A.72B.120C.140.4D.168.48【答案】 B【解析】本题购入的生产设备吧,所以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 36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2020年应该计提的折旧额=360× 5/( 1+2+3+4+5) =120(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2016年 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 2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年,预计净残值为 4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2017年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为()元。
企业应如何有效管理固定资产和折旧计提

企业应如何有效管理固定资产和折旧计提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折旧计提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和合理的折旧计提不仅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还能够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常见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根据不同的标准,固定资产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例如,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情况可以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按照所有权可以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1、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通过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可以有效防止资产的流失和损坏,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固定资产,避免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同时加强对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可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3、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准确的固定资产信息可以帮助企业管理层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运营能力,为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成本控制等提供重要的依据。
4、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的管理和核算,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1、需求评估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之前,应当对生产经营的需求进行充分的评估,明确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要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预算,确保购置不会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财务压力。
2、供应商选择通过市场调研和招标等方式,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是指企业为了合理核算固定资产的损耗和价值减少,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规定的折旧方法将资产原值分摊到其使用寿命内的费用。
正确的折旧计提方法能够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寿命,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经济信息。
一、直线法直线法是最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之一,也是最简单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资产原值-残值)/使用寿命。
这种方法假定资产的损耗是均匀发生的,每年折旧额相等。
直线法适用于那些使用寿命相对稳定、价值变化较小的资产。
二、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是一种根据资产使用寿命的长短以及折旧额递增或递减的计提方法。
根据该方法,首先确定资产的总折旧额,然后根据资产使用寿命的长短,逐年按比例计提折旧额。
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当年折旧率。
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资产在使用寿命初期折旧较快,后期折旧逐渐减少的情况。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按固定百分比递减计提折旧的方法,适用于那些在使用寿命初期折旧较快,后期折旧逐渐减少的资产。
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折旧率。
其中,折旧率是一个大于1的常数,通常为2。
每年折旧额会随着累计折旧的增加而递减,直到资产的净值等于残值。
四、年数递减法年数递减法是一种根据资产使用寿命长短以及折旧额递增或递减的计提方法。
首先确定资产的总折旧额,然后根据资产使用寿命的长短,逐年按比例计提折旧额。
年数递减法的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折旧率。
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在使用寿命初期折旧较快,后期折旧逐渐增加的情况。
五、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资产的使用量或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那些固定资产的损耗与实际使用量或工作量相关的情况,如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为:每单位折旧额=(资产原值-残值)/总工作量。
然后根据实际使用量或工作量,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行政单位资产折旧操作规程

行政单位资产折旧操作规程
《行政单位资产折旧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对资产的折旧管理,保障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财务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
三、折旧计算方法
1. 直线法:按照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率计算折旧金额。
2. 平均年限法:按照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率计算折旧率,并按照年限递减计算折旧金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按照资产的原值和年限计算预计折旧金额,但不得超过资产净值。
四、资产折旧过程
1. 计提折旧:每月根据折旧计算方法计提折旧金额,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
2. 折旧核算: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折旧进行核算,确保折旧计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折旧调整:对于新购资产或者资产变动,应及时调整折旧计提,确保折旧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监督管理
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折旧的计算和核算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折旧计提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行政单位领导对折旧的管理负有监督责任。
六、附则
1. 本规程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行政单位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行政单位资产折旧操作规程》,请行政单位全体同事仔细遵守,确保资产折旧工作的规范和准确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百科名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Fixed-assets Depreciation Method),指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逐渐磨损所减少的那部分价值。
固定资产的损耗有两种: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有形损耗,也称作物质磨损,是由于使用而发生的机械磨损,以及由于自然力的作用所引起的自然损耗。
无形损耗,也称精神磨损,是指科学进步以及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原因而引起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当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要同时考虑这两种损耗。
影响因素计提折旧基数计提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帐面价值。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作为计提依据,但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作为计提依据.折旧年限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是影响折旧额的关键因素.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净残值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收回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数额。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方式,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折旧方法1、年限平均法概述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
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
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但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局限性。
它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 = (1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12年限平均法不足:首先,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
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哪些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怎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对于赠与的固定资产该怎样入帐,如何计提折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入帐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1、对于接受赠予的固定资产,附带有发票等凭证的。
那么按照发票金额及相关处置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价值,并按国家财务制度及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办法以帐面价值为基数,实施折旧核算2、如果没有发票等凭证的,按照市场上同类产品价值加相关税费后价值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帐,并按照入帐价值总额与相关规定,执行折旧核算3、如果是旧设备,按上述办法确定价值后,减去根据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对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而需要支付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在递延税款中核算,但税务机关要求立即交纳。
入帐价值与递延税金的差额,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公积中核算,代捐赠非现金资产处置后,该公积转入资本公积——其他公积中核算,并可转增资本具体为:借:固定资产贷现金或银存:用于安装等费用递延税金——接受捐赠应交所得税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公积固定资产计提完折旧后账务怎么处理?1、固定资产计提完折旧后,如果还可以使用,那么,净残值应该继续挂账,直到报废时再作帐务处理。
2、固定资产报废时分录:(1)将固定资产从账面上转出借:固定资产清理(净残值)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结转清理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净残值)先将净残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然后往下进行,最后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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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
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
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远比税法规定的范围宽。
二、计提折旧基数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是外购,有的是自建,现从不同来源的资产说明其计提折旧的基数。
(1)外购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则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税法则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税法规定: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投资取得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准则、税法均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提折旧基数。
(7)改建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税法规定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8)盘盈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时,首先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所以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取得时应确认的价值作为计提折旧基数。
税法则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从以上各来源的固定资产看,外购的、自行建造的、投资取得的、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准则、税法规定的其折旧基数是基本一致的。
三、折旧方法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才准予扣除。
但是,税法也规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备案。
会计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给予了企业较宽的职业判断权,而税法限制允许加速折旧的范围。
四、净残值、折旧年限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但是允许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对于预计净残值,准则与税法都给予了企业较大的职业判断权。
但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可以调整的,而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选择超过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只要符合合理性原则,不涉及纳税调整;企业选择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则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需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才能保证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
不同的固定资产应当允许估计并采用不同的净残值率,如机器设备的净残值率一般可以高于电子设备的净残值率等。
当然,同一种类的固定资产其净残值率原则上应当保持一致。
为了使净残值率的估计做到统一、规范,企业应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种类确定净残值率,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按一贯性原则加以执行。
估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工作班次,工作环境,维修保养的计划安排,与企业固定资产有关的技术进步或生产工艺改进的未来预测等,企业估计的折旧年限应符合正常的经营常规,即体现合理性原则。
全面把握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但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还会遇到一些例外情况,现从以下几种情况来说明如何计提折旧。
一、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
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后折旧的计提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和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下降,从而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情况,依据准则规定,上述情况应判断固定资产发生减值,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后固定资产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即按未来适用法计提折旧。
而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害前不得扣除,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后会计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计提的折旧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三、折旧年限、净残值调整后折旧的计提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
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年限也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四、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的计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①据实逐年调整。
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综合调整。
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所以,资产评估增值后计提的折旧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五、企业取得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适当证据(包括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确定折旧程度,再乘以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确定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最低折旧年限。
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已经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据资产的磨损程度、使用状况合理确定。
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原企业即使已提足折旧了,仍可以按新的计税基础在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