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章程
研究中心章程

研究中心章程一、总则本研究中心章程旨在规范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成员权益,为研究中心的正常运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组织架构1. 研究中心设立一个主任,由中心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2. 研究中心设立若干研究小组,每一个小组由一位组长带领,并由主任指定。
三、职责分工1. 主任的职责:a. 组织召开研究中心会议,制定研究计划和工作安排。
b. 负责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c. 与相关机构和组织保持联系,促进研究中心的合作与交流。
2. 组长的职责:a. 组织并指导小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b. 协调小组内部的工作安排,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c. 向主任汇报小组的研究发展和成果。
四、工作流程1. 研究计划的制定:a. 主任负责组织制定研究计划,明确研究目标和任务。
b. 研究计划应包括研究内容、时间安排、资源需求等。
2. 研究任务的分配:a. 主任根据研究计划,将研究任务分配给各个小组。
b. 小组组长根据任务的性质和难度,合理安排小组成员参预研究。
3. 研究过程的管理:a. 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并指导小组成员进行研究工作。
b. 小组组长应确保研究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及时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4. 研究成果的评估:a. 研究中心定期组织评估小组的研究成果,对成果进行评分和排名。
b. 研究成果评估结果将作为成员的绩效考核依据。
五、成员权益1. 成员权益的保障:a. 研究中心应保障成员的学术研究自由和知识产权。
b. 研究中心应提供必要的研究资源和技术支持,促进成员的研究能力提升。
2. 成员福利的发放:a. 研究中心应根据成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发放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
b. 研究中心应为成员提供学术交流和培训的机会,促进成员的专业成长。
六、章程的修改1. 章程的修改应由研究中心成员提出,并经过研究中心会议的讨论和表决。
2. 章程的修改须得到研究中心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研究中心章程

研究中心章程一、总则研究中心章程旨在规范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研究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研究中心的所有成员,包括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和支持人员。
二、组织架构1. 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由董事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2. 董事会是研究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中心的运营情况。
3. 理事会由研究中心的核心成员组成,负责协助董事会制定中心的研究方向、项目计划和预算,并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
4. 秘书处是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行政事务、人员招聘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三、运作机制1. 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由董事会和理事会共同确定,根据市场需求和科学发展趋势进行调整。
2. 研究中心的项目由理事会负责筛选和批准,并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分配相应的经费和资源。
3. 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应遵守科研道德规范,保证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及时向中心提交研究报告和成果。
4. 研究中心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项目中浮现的问题和难点。
5. 研究中心应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提升中心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人员管理1. 研究中心的人员招聘应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岗位要求和能力进行选拔。
2. 研究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和发展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3. 研究中心应建立绩效评估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4. 研究中心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提供良好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5. 研究中心应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交流,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五、附则1. 研究中心章程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研究中心章程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以上为研究中心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内容和数据仅为示例,实际情况可根据研究中心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研究中心章程

研究中心章程一、总则研究中心章程是为规范研究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方面的管理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本章程旨在确保研究中心的正常运作,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二、组织结构1. 研究中心设立一个主任,由中心成员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三年,连任一次。
主任负责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并代表研究中心与外部单位沟通和协调。
2. 研究中心设立若干研究小组,每一个小组由一位负责人领导,负责研究中心的具体研究项目和课题,并向主任汇报工作发展。
3. 研究中心设立一个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研究中心的行政事务、文件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三、职责权限1. 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和决策支持,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科学依据。
2. 研究中心可以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举办研讨会和培训班,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3. 研究中心可以申请相关项目的科研经费,开展科研项目,并组织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
4. 研究中心可以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业进行合作,开展联合研究和项目合作。
四、运作机制1. 研究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报研究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
2. 研究中心每月召开例会,主任向中心成员通报工作发展和重要事项,并听取各小组负责人的汇报。
3. 研究中心每季度召开研究交流会,邀请内外专家进行学术报告和研讨,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4. 研究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专题演讲和讨论。
5. 研究中心每年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交,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成果。
五、经费管理1. 研究中心的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赠等。
2. 研究中心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严格管理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研究中心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的程序和权限,并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
六、附则1. 研究中心章程的修改由研究中心主任提出,并经研究中心成员讨论通过后生效。
研究中心章程

研究中心章程
标题:研究中心章程
引言概述:
研究中心章程是规范研究中心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研究中心的宗旨、目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等内容,为研究中心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据。
本文将从研究中心章程的制定目的、内容要点、遵守原则、修改程序和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研究中心章程的制定目的
1.1 确定研究中心的宗旨和发展目标
1.2 规范研究中心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1.3 明确研究中心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方式
二、研究中心章程的内容要点
2.1 研究中心的名称、注册地点和主管单位
2.2 研究中心的宗旨、发展目标和业务范围
2.3 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职责分工
三、研究中心章程的遵守原则
3.1 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2 遵守研究中心章程的规定
3.3 遵守研究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
四、研究中心章程的修改程序
4.1 提出修改建议并形成修改方案
4.2 组织研究中心成员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4.3 经主管单位批准后正式修改研究中心章程
五、研究中心章程的实施方式
5.1 研究中心领导班子负责章程的宣传和执行
5.2 研究中心全体成员应遵守章程的规定
5.3 定期对研究中心章程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与研究中心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总结:
研究中心章程是研究中心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章程对研究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不断完善章程,确保其与研究中心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才能更好地推动研究中心的发展和创新。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中心职责,促进临床医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心名称:[中心名称]第三条中心性质:非营利性学术研究机构。
第四条中心宗旨:以推动临床医学研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学科学进步为宗旨。
第五条中心地址:[中心地址]第二章中心任务第六条中心主要任务包括:1. 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探索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2.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应用;3. 提高临床医生的研究能力和临床诊疗水平;4.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5. 为社会提供医学咨询服务。
第三章中心组织机构第七条中心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领导中心发展;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中心各项业务;3. 顾问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为研究中心提供咨询和建议;4. 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研究计划和项目评审;5. 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6. 分支机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具体研究项目或业务领域的工作。
第四章中心运作第八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中心全面负责。
第九条中心设立研究基金,用于支持临床医学研究项目。
第十条中心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学术成果的分享和传播。
第十一条中心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合作,推动临床医学研究的发展。
第五章成员第十二条中心成员分为以下几类:1. 主任;2. 副主任;3. 顾问委员会成员;4. 学术委员会成员;5. 工作委员会成员;6. 分支机构负责人;7. 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助理等。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中心经费来源包括:1. 国家及地方政府资助;2. 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3. 中心自筹资金。
第十四条中心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心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研究中心章程

研究中心章程一、总则本研究中心章程旨在规范研究中心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人员管理以及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等方面的事项,以提高研究中心的管理水平和研究能力,推动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应用。
二、组织结构1. 研究中心设有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各研究部门。
2. 理事会为研究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 学术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顾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中心的学术指导和评审工作。
4. 秘书处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文件归档、会议组织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5. 各研究部门根据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和项目需求,设立相应的研究小组,负责具体研究工作的实施。
三、运行机制1. 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负责研究中心的整体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2. 研究中心每年定期召开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中心的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的申报和评审、人员招聘和培训等事宜。
3. 研究中心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4. 研究中心注重学术交流和合作,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提升研究中心的学术影响力和合作能力。
四、人员管理1. 研究中心的人员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顾问、研究人员和行政人员等。
2. 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理事会推荐,经批准任命。
3. 学术顾问由学术委员会推荐,经批准聘任。
4. 研究人员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调动等方式聘用,按照研究项目需求确定人员数量和岗位要求。
5. 行政人员负责研究中心的行政支持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公设施维护等。
五、研究项目管理1. 研究项目由研究部门负责人提出申报,经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理事会批准立项。
2. 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研究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3. 研究中心建立研究项目的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成果和影响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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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本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中心的管理运作,确保中心健康、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研究工作。
第二条中心宗旨: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成果转化为目标,致力于推动我国(或本地区)在(研究领域)领域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中心性质:本中心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研究领域)领域的研究、开发、交流和服务中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中心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中心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1. 理事长:1名,由(职务或身份)担任。
2. 副理事长:若干名,由(职务或身份)担任。
3. 理事:若干名,由(职务或身份)担任。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1. 审议并通过中心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
2. 决定中心的重大投资、合作与交流项目。
3. 审议并通过中心的管理制度和人事任免。
4. 审议并通过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心下设若干研究所、实验室等分支机构,负责具体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中心工作人员分为全职、兼职和客座研究员三类。
第十条中心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晋升和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中心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第十二条中心对优秀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中心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科研项目经费等。
第十五条中心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五章研究项目管理第十六条中心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中心研究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自筹资金项目。
第十八条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成果转化等按照国家有关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研究中心章程

研究中心章程一、引言研究中心章程旨在规范研究中心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以及成员权益,为研究中心的发展和管理提供明确的指导原则。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研究中心的成员,包括研究人员、学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研究中心的目标与使命1. 目标:本研究中心的目标是成为该领域的知名研究机构,为学术界和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咨询服务。
2. 使命:本研究中心的使命是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青年研究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组织结构1. 研究中心设立主任,由中心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主任负责研究中心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 研究中心设立理事会,由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其他重要职位的成员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并监督中心的运作。
3. 研究中心设立若干研究团队,每个研究团队由一名团队负责人领导,负责具体的研究项目和任务。
4. 研究中心设立行政部门,负责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行政等方面的事务。
四、成员权益与义务1. 成员权益:所有研究中心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包括参与研究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等。
2. 成员义务:所有研究中心的成员应积极参与研究工作,遵守研究中心的规章制度,保护研究中心的声誉和利益。
五、研究中心的运作机制1. 研究项目的确定:研究中心的理事会根据研究方向和需求确定研究项目,并组织相应的研究团队进行研究工作。
2. 研究进展的监督:研究中心主任和理事会对研究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研究工作按时完成,并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
3. 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心鼓励成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促进学术思想的碰撞和创新。
4. 资金管理:研究中心的财务部门负责对研究项目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六、研究中心的发展与评估1. 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定期制定发展规划,包括研究方向、研究项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计划,以推动研究中心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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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章程股权投资研究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简称中心)。
英文名称:;缩写为:。
第二条中心是由批准成立的以股权投资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机构。
为了联合中心内外的力量开展股权投资研究,促进风险投资企业发展,中心成立了理事会。
理事会由来自全国各方面的有志于从事及研究股权投资领域的人士自愿联合组成。
第三条中心理事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增强风险投资企业活力、改进和加强对校内外从事股权投资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在股权投资资本和初创型中小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从事创业投资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初创期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第四条理事会地址: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股权投资研究中心理事会的任务一、从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现的结合上,对风险投资企业发展战略、技术进步、组织与管理,国内外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为行业、地区、企业提供咨询、信息和研究成果等服务。
二、联系和组织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经验,研讨行业关注点、热点问题,向政府反映情况和意见。
三、开展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理论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协助初创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协作,促进地区间、企业间的横向联合。
五、举办展览,交流国内外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经验。
六、编辑出版经济类出版物,宣传政府的创业投资政策。
七、发展与国外境外风投基金的联系,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培训股权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九、承担政府、行业、企业等委托的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中心理事会采取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由市委、市政府及、市行业协会等推荐企业会员,由理事会秘书处批准。
第八条从事股权投资工作有一定经验、从事中股权研究有一定造诣的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填写申请手续。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四、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准和监督。
五、有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会章,执行决议。
二、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缴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组织机构一、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会是中心的管理决策机构。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选拔连任。
二、理事会需履行以下义务和职责:1.审议和批准中心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中心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规划,通过重大提案并形成决议。
3.制定和修改中心章程。
4.审定中心的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中心的重要工作。
5.审查中心的财务预决算。
6.罢免、增补理事。
7.选举顾问、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
三、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
四、理事会设顾问名、理事长名、常务副理事长名、副理事长名、常务理事名、秘书长名。
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五、常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当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常务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六、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七、理事会会议应有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决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八、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九、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领导工作。
常务理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常务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提议召开。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1.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
2.听取和审议理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3.筹备和召集理事会。
4.处理理事提出的提案。
5.讨论并决定重要工作。
6.增补顾问、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以及更换顾问、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的提名建议。
十、在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领导下,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理事会办公会议,负责领导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和所属单位,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
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十一、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研究或处理专门问题。
第五章经费第十二条经费来源一、会费。
二、政府的资助。
三、各项有偿服务的收入。
四、国内国外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原则一、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二、严格遵守预决算制度,每年的理事会年会定时审查经费收支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中心的终止,章程的修改,须事先召开理事会代表会议讨论,经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权投资研究中心月日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工作章程(本章程经2014年5月14日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第二届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7月10日正式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1条:名称与挂属关系。
本会名称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挂属在四川省历史学会中华姓氏文化学会。
第2条: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从家谱研究着手,以开展中华王氏文化学术研究、探求并整理王氏世系源流为目标,达到弘扬祖国历史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目的。
第3条:任务。
本会的任务是:1.研究并清理中华王氏世系源流,逐步整理出有关分支和王氏世系源流总图,编著《中华王氏世系丛书》。
2.办好《中华王氏家谱研究通讯》会刊和《中华王氏网》网站,作为海内外王氏文化研究交流的平台和工具。
3.广泛搜集王氏历代名人和重要历史事件的资料、文物,撰写研究文稿、传记,挖掘和弘扬悠久历史文化。
4.开展海内外王氏宗亲寻根连祖和联谊交流活动。
5.研究和传播撰谱、修谱方法。
6.宣传并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保护古建筑、古祠、古墓、文物等活动。
7.动员宗亲弘扬祖德、团结友爱、继承并发扬优良传统,会同各姓氏、各民族人民为发展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而献力。
第二章会员第4条:本会会员设置一般会员、永久会员和特约会员。
1.凡热心于或有志于中华王氏文化、王氏家谱研究的公民,年满18岁以上,遵守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填写登记表,交纳会费,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2.一般个人会员交满十年会费,或一次性捐款1000元以上者即可成为永久会员。
3.凡其它学术团体、同类王氏研究组织愿意参加本会研究活动,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奉献,赞同本会章程,经邀请、商议可以代表身份参加,即可成为特约会员。
第5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的权利有:(1)有推荐权、被聘任权、选举和被选举权;(2)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会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权利;(4)有在本会会刊发表文稿、著作和在本会网站上登录、浏览,参加交流研讨的权利。
2.会员的义务有:(1)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2)有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任务的义务;(3)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6条:会员的退出、除名和复入。
1.退出会员自愿要求退出本会,经本人提出就准予退出;会员逾期半年不交纳会费和一年以上未参加活动或失去联系者,按自动退出本会处理。
2.除名——凡不遵守本会章程或违犯党纪国法的会员,予以除名。
3.复入——凡已经退出的会员有重新入会的要求,按入会要求重新办理入会手续,即可复入本会。
除名者不得复入本会。
第三章组织第7条:本会实行在四川省历史学会中华姓氏文化学分会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
第8条:理事会的组成与产生。
理事会的组成:理事会由全体理事组成,理事相当于各地区的会员代表。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
理事会还聘请德高望重或对王氏文化研究有特出成绩的人士为本会顾问。
理事会的产生:理事长由中华姓氏文化学会聘任。
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经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聘任,报四川省中华姓氏学会备案。
理事按各省(市)地区会员数量和研究工作需要确定名额,在各地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任命。
第9条:理事会全体会议,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相当于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全体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本会的一些重大事宜,当理事不能到会时,可以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表态。
理事会的职责是:1.制订、审议、修改本会章程。
2.讨论本会的工作计划。
3.商议、调整理事会成员。
4.讨论会员提案或其它有关事宜。
第10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主持工作。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11条:理事会成员守则:(一)理事守则:1.具有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奉献精神,不计报酬、遵守研究会章程。
2.在认真研究自己所属支系的世系与家谱研究的同时,并能按研究会的各阶段计划投入研究,完成分工的研究任务。
3.对自己分管片区范围内的会员在世系研究、寻根连祖、会费交纳等方面进行联络与服务。
4.积极在分管范围及邻近同宗进行王氏文化研究的宣传、介绍,在修谱指导、收集资料、募集资金与发展会员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副理事长守则:1.具有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奉献精神,不计报酬、遵守研究会章程。
2.积极按研究会的宗旨、计划开展研究工作;负责自己分工地域、片区内的理事、会员进行联络服务,积极完成业务分工的有关任务。
3.对研究会发出的寻根告示的内容积极寻查与研究,努力寻求答案。
4.努力开展宣传、会员发展与管理、资金募集等方面的工作,主动为理事会提出工作总结、方法、计划方面的建议。
5、履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按分工执行日常工作。
(三)顾问守则:1.具有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奉献精神,不计报酬、遵守研究会章程。
2.重视并认真研究自己所属世系与家谱的研究,关心研究会的研究工作。
3.积极从宏观上与微观上为研究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4.努力开展中华王氏文化的宣传工作。
5、负责检查督促常务理事会的工作。
(四)理事长守则:1.具有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事业奉献精神,不计报酬、遵守研究会章程。
2.全面负责研究会与理事会的工作。
3.制订研究计划并贯彻落实,筹措资金并按规范使用与管理。
4.主办好《中华王氏家谱研究通讯》与《中华王氏网》网站。
5.履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成员在两年任期内如果未参加有效活动,如未参加过会议;或研究活动;或经济资助(企业家),就应予以调整。
第四章经费第12条:经费耒源。
本会经费主要依靠以下耒源:1.会费,本会会员需交纳会费,每人每年应交纳的会费数额如下:内地会员50元(贫困地区30元),港澳台会员100元,海外会员200元。